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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解读“纪法误区”①——给孩子的“一点心意”,我为啥不能收?

AI解读“纪法误区”①——给孩子的“一点心意”,我为啥不能收?

开栏语

我,“不知情”“记错了”“退休了”“没伸手”.......
都是,人情世故、礼尚往来、参照惯例、难免失误.......
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工作履职、与人交往和个人生活中,不同程度存在将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合情合理合法化的错误认知,片面认为小事不算事,小错不算错,在不经意间放松自我要求,松懈纪法意识,落入围猎圈套。
《案说规纪法》升级改版,全新推出AI解读“纪法误区”系列短视频,通过一个个“小故事”,为您廓清认识误区、标注纪法边界、识别话术陷阱,让本该行稳致远的人生,不因“小节失守”留下遗憾。

看前“误”了

周明是一名国企干部,在儿子高考结束后,他的商人朋友梁东以祝贺孩子升学为由送上“心意”——存有五万元的银行卡。这份礼物,周明当时收下了,事后他惴惴不安、担心后怕。此时的他,该怎么办?

礼尚往来还是越界往来?

看后“悟”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李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亲友、同事之间收送礼品礼金只是普通的人情往来,只要没有利用职权谋利就不算问题,该认识存在偏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属于违纪行为。该违纪情形不以是否存在公务请托为前提,即便属于日常交往,只要财物价值明显超出当地生活水平、民俗惯例以及正常礼节交往尺度,就触碰廉洁纪律红线,不存在“小事无妨、情有可原”的例外情形。

正常礼尚往来应当适度对等、有来有往,而价值悬殊的大额馈赠,比如片中商人所赠存有五万元的银行卡,其价值明显不属于祝贺升学的“人之常情”,虽然披着人情外衣,但存在为日后请托办事而形成人情绑架的可能,潜藏由风及腐风险。即使是亲朋好友的赠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也不能仅凭主观感受认定,而是要从关系、金额、影响来判断是礼尚往来还是越界往来。


编辑:陈艾

校对:程廷静 王雪钰 郭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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