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对2025年8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清理结果已通过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示。

中共牡丹江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2月3日


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部对2025年8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清理结果已通过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示。

中共牡丹江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