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位演员集体维权,在短视频平台上那些AI生成的“明星短剧”,早已经踩到法律红线了。
近日,一条关于演员维权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4月6日,演员龚俊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要求网络平台及用户立即停止传播、下架采用AI合成技术使用龚俊肖像制作的短剧视频。就在同一日,演员邓为、张婧仪工作室也相继发出类似声明。此前,易烊千玺工作室更是在4月5日凌晨紧急维权——多家短剧平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AI合成技术盗用易烊千玺的肖像及声音,用于多部AI短剧创作并且牟利。其中一部名为《午夜公车:她捉诡超凶的!》的短剧,热度值已接近4000万。

这些打着“AI生成”旗号的短剧,真的可以随便用明星的脸吗?答案是明确的: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这意味着,不管是真人拍摄还是AI合成,只要用的是你的脸,就得经过你同意。法律同时规定,自然人的声音也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AI克隆明星声音同样构成侵权。
面对AI侵权乱象,司法机关也在逐步完善。2026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正式施行,特别增加了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的案由,标志着司法体系对数字时代新问题的又一次有力回应。近期,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时,发现当事人韩某利用AI技术伪造银行电子回单和医院诊断证明作为证据,法院查明真相后改判,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行政责任。
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AI侵权的风险同样存在。如果你的照片被AI换脸做成短视频传播,你要做的:第一步要保留证据,对侵权内容进行截图、录屏;第二步向平台投诉,要求下架侵权内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数字时代,技术跑得再快,法律的边界也不会消失。你的脸是你的,AI不能随便拿。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