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来,央视持续曝光AI“造黄”黑色产业链,9.9元就能定制换脸不雅视频、不法商家大肆鼓吹“日入五位数”、多款AI应用刻意规避审核沦为涉黄工具——这一系列触目惊心的细节,将生成式AI的滥用困局彻底推向公众视野。一边是技术普惠赋予普通人的创作便利,一边是低成本作恶引发的人格权侵害、网络暴力乱象,这场围绕AI“造黄”的热议,早已超越单一事件本身,直指技术发展与规则约束之间的深层矛盾:当AI大幅降低作恶门槛,我们该如何守住伦理与法律的底线,不让技术沦为伤害他人的工具?
争议的核心,首先聚焦于“技术中立”与“作恶责任”的边界博弈。支持者始终坚持,AI本身只是无善无恶的工具,正如刀具可用来切菜,也可被用作凶器,问题的关键从不在技术本身,而在使用技术的人。不少网友直言,“9.9元生成不雅视频”的乱象,根源是部分人利欲熏心,将技术异化为敲诈勒索、造谣诽谤的手段,而非AI技术本身的过错;更有观点认为,不能因少数人的滥用,就否定AI在影视创作、内容创新等领域的积极价值,否则只会陷入“因噎废食”的困境,阻碍技术迭代进步。
但反对者的声音更为尖锐,直指所谓“技术中立”,早已成为部分平台和使用者逃避责任的“遮羞布”。央视曝光的细节清晰显示,AI“造黄”产业链的泛滥,绝非单纯的个人作恶,而是平台、工具提供者、传播渠道相互勾结形成的完整闭环。多款AI应用明知存在涉黄漏洞,却刻意放松审核标准,只为换取用户增长和付费收益;部分社交平台对AI生成的不雅内容视而不见,审核机制形同虚设,导致侵权内容在网络上快速扩散、愈演愈烈。正如专家所言,当技术将色情内容生产从“手工作坊”升级为“流水线工厂”,其危害已然发生质变:传统色情内容伤害的是公共空间的风气,而AI“造黄”能精准瞄准具体个人,让普通人无妄遭受名誉毁灭、隐私泄露的毁灭性打击,这种伤害的针对性和破坏性,早已超出了“个人滥用”的范畴。
更具争议的是,AI“造黄”的治理困局,到底该由谁来主导破解、承担主要责任?一种观点认为,监管部门应扛起主体责任,加快完善相关立法,大幅提高违法成本。目前,《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明确将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肖像、声音用于AI生成。但不少人质疑,新规落地仍面临诸多现实难点,尤其是针对AI生成内容的溯源、侵权证据的固定,目前仍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导致很多受害者陷入“取证难、立案难、追责难”的困境。有网友举例,广州一名博主的地铁随手拍照片,被不法分子用AI“一键脱衣”生成不雅图片并广泛传播,受害者只能自行搜集证据维权,而侵权者因身份隐蔽、手段隐蔽,始终难以被追责——这种“违法成本极低、维权成本极高”的失衡,正是AI“造黄”乱象持续蔓延的重要根源。
另一种观点则将矛头直指平台,认为平台应切实履行“守门人”职责,守住技术伦理的底线。AI“造黄”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各类平台的参与:AI工具平台提供核心生成能力,社交平台提供传播扩散渠道,支付平台提供交易结算支撑。但现实中,不少平台陷入“先扩张、后补洞”的路径依赖,将流量和商业收益放在首位,对内容审核敷衍了事,甚至刻意绕过监管漏洞、钻法律空子。有业内人士透露,部分AI平台为吸引用户、抢占市场,故意简化生成流程,不要求用户实名认证,也不设置任何内容审核门槛,导致未成年人也能轻易获取AI“造黄”工具;而社交平台对AI生成内容的标识义务落实不到位,让公众难以区分内容的真实与伪造,进一步加剧了谣言和侵权内容的传播,扩大了伤害范围。
除了监管与平台的责任之争,普通人的“无意识侵权”也成为此次争议的焦点之一。随着AI换脸、AI生成工具的日益普及,不少人将其当作日常娱乐手段,比如合成明星换脸视频、制作搞笑配音片段,却殊不知,这种看似“无伤大雅”的行为,可能已涉嫌侵权。有律师明确指出,即便是非商用的AI换脸、盗声行为,只要合成内容能够清晰识别出本人,就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声音人格权;而那些看似娱乐化的创作,一旦在公开平台传播,就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成为造谣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工具。但也有网友反驳,在相关法律知识普及不足、边界界定不够清晰的情况下,要求每个普通人都精准把握AI使用的尺度,分清“合理娱乐”与“侵权”的边界,未免过于苛刻,也不符合技术普惠的初衷。
央视的持续曝光,不仅彻底揭开了AI“造黄”黑色产业链的遮羞布,更撕开了生成式AI治理的短板:技术的迭代速度,早已远超规则的完善速度和公众的认知速度。有人满心担忧,若不能及时筑牢监管防线、压实平台责任,未来AI“造黄”乱象可能会进一步蔓延,甚至出现“人人皆可轻易作恶”的可怕场景;也有人满怀期待,通过完善立法、强化技术监管、普及法律与伦理知识,既能有效遏制技术滥用,也能为AI创新保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实现技术进步与社会治理的良性平衡。
事实上,这场围绕AI“造黄”的争议,本质从来不是“要不要发展AI”,而是“如何让AI在规则框架内健康发展”。技术本身没有善恶之分,但使用技术的行为有边界,平台的责任有底线,监管的力度有红线。AI可以降低创作的门槛,让更多人享受技术带来的便利,但绝不能成为降低作恶成本、伤害他人权益的工具;平台可以追求商业利益,实现自身发展,但绝不能以牺牲他人权益、破坏社会秩序为代价;普通人可以享受技术带来的乐趣,但绝不能在无意识中触碰法律和伦理的红线,成为侵权行为的“帮凶”。
当AI“造黄”的阴影悄然笼罩在每个人的头顶,我们不得不深刻思考:技术的进步,究竟是为了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还是为了给作恶者提供更便捷的工具?或许,答案就藏在监管部门的完善立法、平台企业的责任担当,以及每个普通人的敬畏之心当中。毕竟,技术无界,但作恶有边;创新可贵,但底线不可破——这,才是AI技术真正应该走的发展之路。而这场关于AI治理的讨论,从来都不是一次性的热点热议,而是一场需要监管部门、平台企业、行业从业者和普通公众共同参与、持续推进的长期命题。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