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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版预告的关键数据:扣非净利润为正,营收(或)低于3个亿。
再版预告的关键数据:扣非净利润为负,营收(是)低于3个亿。
年报季到了,结合网达软件近期吃的2个跌停,分析其*ST(退市风险警示)究竟是怎么回事。
“净利润+营收”,这个组合,为什么是最关键的一项指标?
一、主板上市的公司
对于主板的公司来说,如果正式的年报显示,“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利润总额”这三个利润指标中最低的那个(孰低者)为负,且扣除后的营收小于3个亿,则触发*ST(退市风险警示)。
简单说,如果净利润为负,并且营收低于3个亿,一旦二者叠加(必须同时满足),那么年报过后,上市公司就会被*ST(退市风险警示)。
“扣除后的营收”,说的是营收的核算口径,即必须扣除与主业无关及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3个亿的红线,是以“扣除后”的金额为准。
二、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公司
创业板、科创板:1个亿的营收门槛,这与主板不同。
对于这两板的公司来说,如果年报显示,“净利润、扣非利润、利润总额”三者中最低的那个(孰低者)为负,且扣除后的营收小于1个亿,则会触发*ST(退市风险警示)。
主板的营收必须是3个亿,而这两板必须满足1个亿,因为这类公司本身的体量(营收额)就小。
三、网达软件是主板的上市公司
理解了上面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红线标准,再回溯网达软件的“首次业绩预告”和“修正版业绩预告”,就发现问题了:
先来分析”营收数据“:
首次业绩预告(1月31日晚间)载明:预计营收2.5亿至3.3亿。
修正版业绩预告(4月16日晚间)载明:预计营收2.5亿至2.6亿。
乍一看,好像这两版预告的营收,都没说满足3个亿,似乎无本质差别。
那么,关键点来了——首次业绩预告的“净利润、扣非利润、利润总额”这三个利润指标均为“正”,其中最低的那个(孰低者),即“扣非净利润”指标,也是正值(360万至600万);而修正版业绩预告(4月16日晚间)中,这个数值反转,变为负值(-250万至-100万)。
只看绝对值,差别不大;但一正一负,性质就变了,就触及了上交所主板的退市警示红线(同时满足利润为负、营收低于3个亿),所以年报过后,网达软件几乎会被*ST。
再归纳一下,网达软件是主板上市公司,其2025年的业绩,已经叠加了“净利润为负”和“扣除后营收低于3个亿”两项指标,所以在2025年报正式披露后,股票将被上交所实施*ST(退市风险警示)。
为什么在2025年报正式披露后,才会被*ST?
因为目前的业绩预告,无论哪个版本(首次预告、修正预告),在性质上,都是公司的自行测算和自行披露,都未经外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还不是第三方出具的“最终版”的审计结论(即理论上年报仍有调整的可能性),所以要以正式的年报为准。
四、业绩预告“修正”的“合规性”
业绩预告被修正,在法理上没问题。正确的数字,只要它正确,虽“迟”但“到”,似乎也没话可说。
生活中,这样的道理“讲得通”;但证券市场,这样的信息披露,是显属违规的。
因为,本该“一版成型”的业绩预告,却存在首版披露失真、财务数据严重不实,后期的改口、延迟披露,已属于严重滞后且重大反转,构成法定的“未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的证券虚假陈述情形,或触发投资者索赔的法律责任。
例如易事特(300376),就是此类索赔已胜诉的典型案例。因在2017–2021年将融资性代采、代理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但该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代理),不承担商品控制权与主要风险,应适用“净额法”,所以违反《收入准则》。
2025年6月,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公司及原实控人向投资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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