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法说理因其独具的法律理性而拥有不可替代的说服力。笔者作为长期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写作本书之目的,正是要通过法官审理刑事案件
的角度,揭开法官分析运用证据时的“神秘面纱”,希望通过“法官说”来讲
述法官内心如何对证据进行取舍和研判,从而展现案件法律事实形成的过程。
刑事案件的实体审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审理案件的法官对照
《刑事诉讼法》等规定,对在案证据进行审查、分析、判断,确认定案的依
据,查明被告人是否实施起诉指控的犯罪行为等案件事实;第二阶段是在已
确定的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照《刑法》等规定,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何罪、如何量刑等方面进行法律适用。案情简单、证据确凿、事实清
楚、法律关系明了的案件因不具有争议性,缺乏讨论的价值;案情复杂、证
据存疑、事实难决、法律关系交织的案件,因其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
间游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而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和探讨空间。在刑事
审判实践中,法官都会遇见对在案的关键证据、核心证据有疑问,继而对被
告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基本事实难以作出决断的案件,这类案件即为本书
所致力研究的刑事疑案。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