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 2026-06-09 05:13:58 2026-06-09 05:13:58

文档预览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2015年客观题(答案及解析)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1.客观题(2002-2025)_2002-2022真题(pdf版本推荐使用)_2014--2022答案解析(pdf)

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8.543 MB
文档页数
52 页
上传时间
2026-06-09 05:13:58

文档内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D 【解析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 守法诚信的达治政府。因此,C.选项正确。A选项错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党执政兴国,事 误,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要求∶强化中央 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 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 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 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 改革 、完善和发展中国待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 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因此就强化宏观管理职责 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 来说,市县政府的级别不够。B选项铬误,明确地方事 进依法治国,总体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权,要求避免地方权力包相干扰倾轧,树立行政管理的 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 大格局观念,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全面协调地方利益分 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配,为了一方利益而牺牲其他地区利益的做法,显然是 力现代化。据此,A、B、C选项正确,因为法律的作用 不可取的。D选项错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月 是有法律自身无法突破的局限性的,这集中体现在法 的并不在于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 律并不能够调整所有类型的社会关系并且有些社会关 观管理职能,而是要促进各级政府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系也并不适合用法律规范来调整和规制(典型如人们 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保障各项行政事务都能够 的友情关系,恋爱关系等等),所以 D选项错误。 合法合规进行。 2.C 【解析】建设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是社会主 5.C【解析】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 义法治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建设法治社会.并不意 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味着要让法律一家独大,限制或者消灭其他社会规范 和个人的干涉。"第 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 (典型如道德、习惯、政策等)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控功 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能,否则就会重新回到"法律万能论"或者"法律中心 的于涉。"故 A、B、D选项均正确。 论"的老路上。反之,如果一味突出强调道德等其他社 尽管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 会规范的社会调控价值,就又会落人"法律无用论"或 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 者"法律虚无主义"的陷阱。因此,法治社会当中理想 国,必须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因此,领导干部履行党 的社会规范系统蓝图应当是一方面确立法律在社会治 的领导职务时,当然可以了解有关案件的具体信息。 理中的最高权威地位,一方面又充分发挥其他社会规 但是,领导干部只能了解有关的办案信息·决不能通过 范的积极作用,二者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眼务于良 了解的办案信息干扰司法机关的独立办案。总之,党 善社会秩序的构建。因此,C选项显然错误,法治社会 的领导是整体、党决不能千涉个案,故C选项错误。 当中要坚持依法治园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整体策略虽 6.D 【解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应当统一 然正确,但后面的"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则 地、无差别地适用于每一个人。在我国,为了保证法律 显然是对于法律作用的贬低,犯了"法律无用论"的错 的平等适用,《立法法》明确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与 误,A、B、D选项正确。 最高检察院才能做司法解释。而判例在我国属于非正 3,D 【解析】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 式的法的渊源,判例制度强调类似事情类似处理.同样 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体现了民主立法原则,故 A 选项 有助于统一我国的法律适用标准、故A 选项正确。 正确. 我国司法改革强调以审判为中心,让庭审在查明 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 事实、认定证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庭审中的证据 企业的意见体现了民主立法原则,故 B选项正确。 裁判规则作为查明事实,认定证据的程序性规则。必须 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 在庭审中全面贯彻,故 B选项正确。 进立法精细化,既体现了民主立法,也体现了科学立 C'选项正确。 法,故(.选项正确。 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是指司法人员不 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 仅在任职期间.而且在离职后的所有时问对所办理的 挥主导作用,体现了立法的法治原则,但是表决通过后 一切错案承担员任,故 D选项错误。 直接由乙市人大常委会自己公布施行,则属于违法行 7.B 【解析】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推动全社会树 为。根据《立法法》第 72条第 2款的规定,设区的市的 立法治意识。应当∶ 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 会批准后施行,故 D 选项错误。 基础性工作,潍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C【解析】深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 (2)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 政府是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中的重要环节。要求各级政 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府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 (3)法治教育纳人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 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资任, 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 (4)锉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沽高效、 法谁普法"的普法赏任懈。 435 -于国家法律"并没有不再依法追究违法党员干部的法 (5)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 记净。 律责任的含义,也没有党大于法,以党纪凌驾于圆法的 (6)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巾华优秀传统文化。 意思,D选项是正确的。 9.A 【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区分解决法律 故 A、C、D选项均正确。 B选项错误。注意.,健全普法宜传教育机制,要求 价值冲突的各项原则。价值位阶原则是指在不同位阶 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能把 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普法工作全部委托给人民团体。 医院在紧急情况下,未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实施手术, B、C` 【解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 表明其作出的价值衡燃是母子生命高于患者及其家属 的同意权(自由)。这正是价值位阶原则的体现,故 A选 F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各级 领导下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 项正确。 自由栽量原则和功利主义原则均不是解决法的价 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 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掏 值冲突的原则,属于千扰项。因此 B、D选项错误。 比例原则是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价值须侵 私托法。"党员领导·千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 巨额嘴赂,被依据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表明党员领 及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本题 导干部在行使权力、雁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 案例不涉及比例原则,故C选项错误。 10.A【解析】B 选项错误,任意性规则的判断标 触碰。A选项正确。 当各级额导干部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逾越法律 志是允许行为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适用,显然 这个规则属于与行为人意志无关的强行性规则。C选 红线,触碰法律底线,不遵守社律,不依法办事,违法行 使权力。甚至以育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就是以 项错误,委任性规则是指该规则自身的内容并不完备, 其个人意志来治理社会和处理礼会事务;就是人治,而 需要通过委派或指令其他机构通过另行制定的方式加 .非法治.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 以补充的规则类型,显然该规则的内容高度完备,属于 确定性规则。D选项错误,法律规则的逻辑三要素,即 收受巨额娴赂,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行使权力,即表 假定、行为摸式和法律后果在法律条文中均可能被省 现为在人治观念下法律屈从于权力。这样的行为不仅 略,比如题目中所涉及条文的主体条件(假定部分)和 应当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也应当用党内法规进行惩 治,使更多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 法律后果(背定性的法律后果部分)就都没有表述出 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坚守执法司法的底线。形成不敢 米。可以这样说,法律条文中所表述的规则逻辑结构 要素以省略为常态,把握住这个原则,类似的选项便可 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督促其在工作中运用 迎少而解。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规则逻辑要素的省略 法治思维依法办事。因此 B选项正确。 《决定》提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 只能发生在表述中或者法律条文里,在逻辑上,是缺·- 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不可的。 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致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 11.B 【解析】A选项正确,因为《母婴保健法》属 一体严格遵行。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 于法律(狭义),《婚姻登记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前者在 效力上高于后者。B选项错误;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 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 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 和国务院之间属于监督关系,监督关系只能审变合法 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 性,不能审查合理性,只能撤销,不能改变。C选项正 确,根据《立法法》第 101 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 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C选项的前半句表述是正确的,但是不能以党 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 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园家机 内法规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疲的依 据;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只能依法进行,C 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 社会公开,"对于提出审查建议的潘某是应当告知审查 选项错误。 《决定》中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 情况。D选项正确,只要不是国家机关为主体的监督, 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于部不仅要 都属于非正式的社会监皙。 12.C 【解析】A 选项错误;张某与公交公司之间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 严格要求自已,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 的服务合同,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平权型(横 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对速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 向>法律关系。B选项错误,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 是实体权利和义务争议。因此所有的诉讼法律关系都 酸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选项正确,公交公司从达 结合题干、D选项的表述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进 律关系主体的角度上来说属于法人。法人的权利能打 行的,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规觉纪提出了比法律更高 和行为能力不可分离,同时产生,同时消灭。D选项错 的标准,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同时,"党规党纪严 误,《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属于该公交公司自已制定 436 --.的相关规定,并不属于法律渊源意义上的地方规章,后 减轻处罚的,则列毕重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 者的制定主体是省级或地级市级别的入民政府。 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 13.A 【【解析】A选项正确;赵某(中国人)因犯罪 决重案。如床律疏议举例说.谋某杀遵亲处斩,但无已伤 逃往国外(空间概念).同时涉及法律对人的效力和空 已杀重罪的条文·在处理已杀已伤尊亲的案件时,通过 间效力问题。B选项错误。中国法对干身在国外的中 类推就可以知道更应处以斩刑。又举例说,夜半闯入 国公民,原则上也要适用。C'选项错误,法的溯及力解 人家,主人出于防卫。登时杀死闯人者-不论罪。律文 决的核心问题是新法对其生效之前的案件能否适用的 没有致伤的条文,但比照规定。杀死已不论罪,致伤更 问题,本案并不涉及新法和旧达的关系。D选项错误, 不论罪。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 时效免责并不适用于立案后逃避侦查起诉的情形,故 发达。据此,A 止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用律》规定, 无论赵某滞留 A 园多长时间,均无法适用时效免责。 谋杀殴打尊亲属的行为属于十恶不救当中的恶逆,对 l4.C【解析】"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同王,法宜除了 于十恶;不赦所列罪名.因其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故 法律没有别的上司",这句话是村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 应当判决死刑月不得放免。因此,C、刀选项均错误。 权和法官依法裁判义务的级好说明·法官裁判案件,触 18.A 【解析】A 选项正确,《大清现行刑律》(1910 为关键的任务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裁判。排除非法干 年5月15Ⅱ正式颁行).主要内容及变化为;改律名为 预。因此C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法律是-定社会 "刑律";取消六律总日;对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 环境的产物,其内容受到--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 刑;废除了些残酷的刑罚于段(如凌迟);增加了一些 文化因素的影响。B选项错误,法宜的裁判权要受到 新的罪名(如妨害国交等)。B选项错误。大清新刑 法律的制约.同时也受到行政权、立法权的制约。D选 律》(I9】们1月 25门公布但未施行),是第一部近代 项错误,基于立法、司法和行政相豆制衡的考虑.法官 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低仍保持若维护专制制度和封 显然不可能是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上司, 建伦理的传统。C、1)选项错误;清末削法体制改革的 15.C 【解析】法律的适用也称为司法,司法的阿 重要内容包括;(1)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 标是作出 一·个合理的判决,而该判决是否合理的标准 事务(原为审判机关);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尚 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是该判决是否满足可预测性的 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2)实行四级三审制,确立一 要求其二是该判决是否符合正当性的要求。因此.A 系列近代激义上的诉讼制度,制定了刑事案件公诉制 选项错误。法官确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绝不是从一个客 度,证据、保释制度∶审判制度实行公开,回避等制度; 观中立的视角来还原之前发生过的各观事实的过程。 初步规定了达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 而是从法律规定本身出发,以一个反映其价值立场的 狱政管理制度。 规范性态度来对过往的事实进行裁剪以贴合当前现行 】9.C`【解析】英国是陪审制度的发源地.陪审团 法律规范的过程.最终呈现于判决书中的案件事实、是 负责事实认定-达官在此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 法官对过往事实进行发现和评价的混合产物,绝不是 因此;A、B选项均错误。陪审团对于事实部分的裁决。 ·个客观的、纯粹的事实。大家经常听到看到的所谓 一般不允许上诉,但法官认为陪审团裁决明显缺乏证 "法官婴在事实与规范之问进行手光的往返流转"即是 据基础或者炎反案件事实时.可以撒销,重新组织陪审 对这一过程形象的描绘。因此,B选项错误。D)选项 团审判。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错误,法适用的过程离不开法律推理,而推理包括演 20)、B 【解析】A选项错误,制宪权即制定宪法的 绎、类比、归纳、设证等四种具体形式。因此祛的适用 权打,是一-种创设网家权力的根源性权力,修宪权是由 过程并非仅仅是运用清经推理的过程。 业已制定完成的宪法所赋予的权力,二者显然不可相 16.C【解析】A选项错误.礼起源T祭祀,但周礼 提并论。B选项正确、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般法律 并非是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而起经过'了 的制定都是由民意代表机关完成的,宪法的地位(成文 西周统治者的重新编排加上(国家层面的认可)、所诱 宪法)要高于当通法律,所以更婴广泛地倾听民意,人 的周公制礼即是对这 ·过程的概括、B选项错谈。周 民参与宪法制定主婴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一为对宪 礼—旦经过统治者的认可,就不仅仅属于宗教,伦理道 法草案的全民公决,其二为对宪法草案充分发表意见, 德规范的范晰,而是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效力。D)选项 典型如我国 I934年《宪法》制定过程中的全民讨论。C 错误,西周时期的法制思想为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在 选项错误.是宪法修式案而并非宪法草案山全国人民 强调礼的教化作用的同时.也强调发挥刑。也就是法的 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 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 补充作用,即"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入刑"指人的 选项错误,195.1年《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行为超出礼,那么就会落入刑的处罚范【间。礼刑共同 全国人大以公告形式公布。 一 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 21.C【解析】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 17.A 【解析】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请断罪 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等。 而无正条,其应也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 但一国宪法宪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 举轻以明重。"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伴-凡应 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故 A 选项正确。 437宪法惯例.指宪法条文无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政治 通规定。 牛适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党政及公众普遍遵循,且 B项的表述不够准确。自治机关可以变通不适合 与宪法兵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故 B选项正确。 于民族自治地方的决定、决议、命今和指示,但前提是 宪法性法律 主要包括两种情况,-是指在不成文 要经过上级国家机关批准,这是这个项不准确的原因 宪法国家,如英国规定宪法问题的所有法律都叫宪法 之一。该选项不够准确的第二个原因是从《立法法》的 牲法律;.二是指在成文宪法国家,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 规定来看的话,地方政府规章的与部门规章的效力不 施宪法典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普通法律,如 存在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二者矛盾时,由国务院裁 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代议机关议事规则等 决。因此 B项的表述并不存在变通关系。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 等.故(∶选项错误。 如美国是成文宪法阿家,但同时也有宪法判例存 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 在,枚 D选项正确。 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22.B 【解析】社会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 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 调整以基本社会生活保障及社会秩序维护为核心的各 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 种装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广义的社会 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 制度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劳动保障,社会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 D选项正确。 才培养,计划生待.社会秩序及安全维护等方面的内 25,C 【解析】我国宪法中既有关于平等权的总体 容.孩义的社会制度单指社会保障制度。因此,A 选项 规定,又有保护归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规定, 箔误,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我国宪法当中的平等 既注重形式平等,又强调实质平等,故 A 选项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 B 原则并非形式上的平等,更不是均等,在特定条件下, 为了实现真正的平等,可以制造合理差别。因此对社 选项正确。 在我国,不分性别,只要年满 18 周岁、未被剥夺政 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并不是对平等原则 的突破,恰治是平等原则的应有之义。D选项错误。 治校利的中国公民即享有选举权。所谓禁止差别的理 宪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 由,指不能因为该理由而对公民作出区别对待。因此, 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社保制度的建立 性别属于禁止差别的理由。但是,选举权必须要年满 健全同政治、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建设发展没有什么法 18周岁方可享有。因此,年龄不属于禁止差别的理由, 定的直接关系。 故C选项错误。 据《宪法》第 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 23.1) 【解析】根据《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域变 更的法律程序包括;(1)省、自治区、直播市的设立,撇 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 筘、更名,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宽法第62条);(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邮。"故 D选项 线的变更,自治州、县、门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搬 正确。 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 26.D【解析】根据《宪法》第 93、94 条规定,中央 仪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 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央军事委员 都须经国务院审批(《宪法第 89条)∶13)县.市、市辖 区部分行政区城界线的变更,由同务院授权省、自治 会主席对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x、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成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 委员会负责,故 A,B,C表述正确。根据《宪法3第62 的规定第5条)∶(1)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 条和第67条规定,中央军委刚主席由全国人大根据中 或者变旺行政区域的界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产生;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 政府f审批(《宪法《第 J07 条)。据此可知,A 顶错误,甲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产 县更名须经付务院审批∶B项造误,乙省行政区域界线 生,故 D项错误。 的变更.须经国务院审批;(`项错误,内镇与邻镇合并。 27.B 【解析】题干中已经告知;储户甲妥善保管 电两镇所砜的省级政府审批.D项正确。 该银行卡和密码,也从未委托他人使用。甲基于对银 行的信赖,在取款操作过程中并未存在过错,所以甲对 24.【) 【解析】A 项错误,民簇自治地方的自治机 关只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只有自治机关 银行卡号被盗无过错,无须承担损失。故 A选项锆误。 才有自治权,因此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自治权。C 甲和 A银行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 项错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变通 系。A银行有义务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 权,但变通权的行使是有范围的;(1)不得对《宪法屋和 犯,并为储户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本题中,A银行对 《民族区域自治法3作出变通规定。〔2)不得对法律和 其经营场所内的 ATM自动取款机疏于管理和维护, 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作出变通规定。(3)不得对法律, 使犯罪分子能够安装摄像和读卡装置,给储户造成交 行政法规中专就民族白治地方的所作出的规定作出变 易安全隐患,所以 A 银行要承担赔偿责任是无疑问 - 438 —的.故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法条依据为《消费者 所以D选项错误,不当选。 权益保护法》第 18条第 2款∶"宾馆、商场、餐馆、银行、 32.D 【解折】A选项不区分内部事务和一般事 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 项,概括性地说联合国的决议具有法律性质,是销误 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的,不当选。 本题另--个关键信息是甲的存款不是在 A银行被 联合国大会采取的是一国一聚的表决制度,安理 盗取,而是在异地B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被犯罪分子 会五个常化理事国的票数和其他会员国是一样的,所 取走。按照银行之间"银联协议"的约定,B银行的白 以B项表述错误。 动取款机应视为 A 银行办理业务场所的延伸。所以储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国际条约是指 户甲仅与 A银行存在法律关系,B银行不承担赔偿责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以国际迭为 任,故选项C错误。 准的,规定当事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国家只受其缔 28.B 【解析】A选项考查审计对象。本题中某高 结或加入的生效条约的约束。国际条约的生效由国际 速公路投资公司属于国有企业,根据《审计法》第 2条。 条约本身予以规定;,并不一定要拿到联合国大会通过 审计局有权进行审计。因此,A 选项错误。 方能生效。关于国际条约的登记,其只规定联合国会 C选项考查审计局的市查权限。根据《审计法3第 员国签订的已生效的国际条约要拿到联合国进行登 33条,审什机关经批准可以自行查询被审让单位的账 记,未登记的条约,不能在联合国任何机关援引,所以 户。因此,C选项错误。 C项表述错误。 D选项考查审计程序。根据《审计法3第 32条,审 33.B 【解析引渡是指--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 计机关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的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产 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 和资料。因此,D选项错误。 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 29.C【解析】本题是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 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 考查,根据该条例第 14 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 裁犯罪的重要保障。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 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含引避条款的园际条约、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 园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引避法》的颁布施行, 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 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处理中外之间的引渡问题提供了 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 重要的法律依据, 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 根据《引渡法》第 10条的规定,请求国的引渡请求 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 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提出。所以引渡的联系 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 机关为外交部,A选项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 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 人民法院提出,说法错误,不当选。 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 根据《引渡法》第15条规定,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 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据上述法条可以看 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本案中,乙国和中 出,只有C选项属于双方申请,A、B、D分别属于单方 国没有引渡条约,所以乙国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应当 申请中的5、2 和6项。因此,本题答案选C。 作出互惠承诺,B项表述正确,当选。 30.C 【解析】本题是对 20I5年新《环境保护法》 根据《引渡法》第 16条规定可知,外交部负责对引 中环境公益诉讼的考查。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58条, 渡材料的形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 环境保护诉讼主体应当是"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 院对请求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裁定,最 尧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所以C选项当选。A 选 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进行复核。所 项中个人无法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B选项中在 以进行实质审套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 宾海区民政局登记的组织无法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 主 院而不是最高人民法院,C项表述锆误,不当选。 本,必须是"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登记的" 34.C 【解析】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 22 组织∶D选项中"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不能 条的规定。簿事官员原则上应属派遣国国籍,委派属接 武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 受国国籍之人为领事官员,非经该国明示同意,不得为 31.C 【解析】本题是对环保法中新增的生态保护 之;此项同意得随时搬销之。接受国对子非亦为派遣 刺度的考食,只需要准确把握法条即可作答。 园国民之第三国国民得保留同样之权利。根据《维也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29条第7款,A 选项的说达 纳领事关系公约》第 18条的规定,两个以上国家委派 实于绝对,划定生态红线的区域除了重点生态功能区 同一人为领事官员,两个以上国家经接受国之同意得 外,还有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因此 A 项 委派同一人为驻该国使领馆官员。本题考查的就是甲 普误,不当选。 乙两个国家共同委派一个第三国国籍的丙国人布朗为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31条第3款可知,对于"生 两国驻丁的使领馆官员,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征得工国 态补偿"国家起到的是"指导"作用,而非"指令"作用, 的同意,所以C项表述正确。 - 439:35,B 【解析】法律规避是指在网际民商事交往 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入住所地或者 中,当书人通过故意改变连结点的方式,以避开率应适 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中请,人民法院应当依 用的对共不利的法律.而使对其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 的行为。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四个;(1)主观,出于 照互感原则办理。"A项表述错误,因为态夫应直楼向 故意;(2)规避对象;当事人本应适用的法律;(3)行为 中国法院提出申请,不需要通过甲国法饶提出申请。所 方式∶通过改变连结点来实现;(4客观结果;规避行为 以不当选。 已经完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545 条的规定,对临时 根据《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 一·3第 10 条的规定,有 仲裁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毅决.--· 下列情形之-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 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应 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 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83 条规定处理。所以 B项表述 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错误.不当选。 人民法院应雪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 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承认与执行的,当事人 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 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 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三)涉及环境安全的; 可以向法院起诉。所以C项表述正确。 (四)涉及外消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拿断、反 根据《民事诉讼达解释》第 546条规定,对外国法 倾销的;(六)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 本题考查的正是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案件,属 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 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承认后,再 于中国的强制性规定。应当直接适用中!法,当事人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编的规定予以执行。当事人仅中 不允许协议选择法律适用的、所以 13项正确,A、C,D 表述错误。 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 36,D 【解析】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分两种情况, 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根据上述规定,若杰夫仅仅申 -种是一般动产,另--种是运输中的动产。针对一般 堵承认而未同时中请执行的.法院仅仅审查承认的请 物权的法律适用,首先是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即可以 求,不审查执行,所以D错误。 39.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527条规 协议选择。其次.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适用法律事实 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针对第二种运输中的动产。首先 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当 也是意思自治优先,其次,没有选择的情况适用运输目 同时向入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当事人对中义翻译 的地法。本案中,不属予运输中的动产,因为运输中的 件有异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翻译文本;当 动产主要指的是货物在运输途中被转卖的情况,所以 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 水案属于--般动产的买卖。既然是一般动产,首先,可 确定。所以施密特向法院搓交英文书面材料的同时应 以允许消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的适用,若未选择,则应适 当提供中文翻译件,A项错误。 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所谓的法律事实发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28 条的规定,涉外民 生时指的动产的物权发生变更时所在地法律,本案中 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 北京房民李某的珍贵育饰失窃后被带到甲国.甲国居 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 民陈某在甲国的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获得了所有权。 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 因此甲园屏于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后陈某又 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 将首饰带回北京,李某因此与陈某因该首饰的所有权 者领事特权和豁免。施密特可以委托英国的律师以非 产生纠纷。因此本案肖先应允许空某和陈某协议选 律师身份在中国诉讼,非律师身份就是公民代理,公民 代理就要满足新民诉法意见中关于公民代理的要求, 择、术选择的.应适用甲国法。 37.R 【解析】根据《涉外民串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如和被代理人具有近亲属关系或是社会团体推荐等, 44条规定,侵权资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 而不能是任意--个英国律师都可以的。所以 B 项 错误。 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 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529 条的规定。涉外民 议。本案中,甲国杰克在北京过失导致北京居民协某 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 受伤,孙某在中国起诉.首先,应允许杰克和孙某协议 事人的率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 选择法律的适用,A 选项说因侵权行为地发生在中国。 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共 应直接适用中国法错误,本当选。 和国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C项的致密切联系原则和D项的保护朝者利益原 民代理民事诉讼。所以C项正确。 则均没有在--般侵权法律适用中得到体现,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解释3第 530 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 38.C`【解析】民事诉讼祛》第 283 条规定∶"国外 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 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 钟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 —440 --当事人。"本题中施密特要求发给判决书,人民法院可 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 以依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故 D项错误。 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开证行的指定 40.D 【解析】A选项涉及贸易术语与公约适用的 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避意地进行了付款; 关系,由于《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如当事人有其他规 (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 则的选择,则当事人的选择优先,本题当事人选择了 据粪意地作出了承兑;(三)保兑行善意地腰行了付款 CIF 贸易术语。因此,贸易术语应优先适用,但由于贸 义务∶(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因此 A项说法 易术语并没有解决所有的涉及货物买卖合商的问题。 正确。B、C、D项均错误,都是信用证欺诈的表现。 因此,贸易术语未涉及的内容,还应当适用1980年《公 43,B 【解析】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1)进口产品 约》。A 选项称不再适用《公约》了,是不正确的。 数量增加;①绝对增加(去年进入中国市场的某外国化 B选项涉及对贸易术语的把握。在 CIF术语下, 'T产品1万吨,今年2 万吨>;②相对增加(去年进入中 是由卖方办理保险,但货物的风险在装运港卖方完成 国的外国化工产品1 万吨,国内自给生产0.5万吨,今 交货时,已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了。因此,途中的风险应 年进入中国市场的还是1万吨,但国内自己生产的只 由甲公司承担,所以,本题虽然应由乙公司投保.但运 有0.1万吨)。(2)进口产品给国内企业造成严重损害 输中的风险却是在甲公司,而不是乙公司。B选项 或严重损害威胁;(3)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和损害之间有 错误。 因果关系;题目中说进口中国的某类化工产品数量增 C选项涉及 1980年《公约》中规定的保全货物的 加,虽总量持平,但是给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造成严重 义务。依《公约》第77条-声称另一方违约的-方,有 损害,这是产品的相对增加,屏于保障措施的采取条 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如不 件,不属于低价倾销的行为,所以 A说向商务部申请反 采取措施,则违约一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 倾销错误,序 正确。产品数量的相对增加也是可以采 以减轻的损失数辆。C选项错误,因甲公司拒收,使 取保障措施的,t项提到没有绝对增加.就不能采取保 货物在目的港码头丽淋造成的损失·应从损害赔偿中 障措施,说法错误。 扣除。正确的做法是,即使甲公司拒收。也应保全货 保障措施有,(1)临时保障措施∶提高关税(大数不 物,而不能将货物弃之码头,扩火损失。 能超过 200天)。(2>最终保障措施;①提高关税;②数 D选项涉及《公约》规定的卖方包装的义务。依据 蚊限制。保障措施不包含价格承诺.所以 D)项错误。 1980年《公约》第 35 条(2)d的规定,货物按照同类货 41.A 【解析】根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 它的调整对象是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 皮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本题卖 本题中甲国出台相关规定.以提高企业的国产化 方提供的包装不当,则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货物损失 率作为享妥税收减免优惠的条件.明显违反了国民待 约赔偿责任。D选项正确。 遇原则,属于当地成分要求,所以 A 当选。B、C?、「) 41.D 【解析】根据收货人不同,提单的种类可以 均错。 分为记名提单(不能转)、不记名提单<随便转)、指示提 45,D)【解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 单(背书转),本题中的提单属于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背 治国若平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四部分"保证公正司法, 书才能转让,不是简单的交付就能转让,所以C项错 提高门法公信力"第(二)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定∶ 吴,不当选。 健全公安机关、捡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歧机关各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承担的是不完全的过失 司其联,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与配合、相 麦任,两种过失免击;第一是承运人的驾船过失免责, 制约的体制机制。规定;"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 韦二是火灾过失免责,但是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 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可法机关内部人员不 引起的除外。其他都是无过失免责,包括;(1)不可抗 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让在办理的案伴,建立司法 为、自然灾害;(2)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 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货方原因∶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性质造成的体积 气赞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 或重量的亏损或任何其他损坏,包装不当,桥志不清或 贵任制,落实堆办案谁负责。"故本题答案为D项。A、 下当。本题中,货物变质是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造成 B、C.项均属于外部监督, 内,是因为生产过程中水分过大,这是卖方的违约行 46.A 【解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所以承运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因此 A 错误.D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 王确。 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 本案货物虽然投了—切险,但是造成货物损失 的 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故 B、 氯因是由于货物的质量缺陷造成的,属于保险人的除 C两项说法正确、不选。蜜蜂考资 微信∶f89082933 卟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不用赔,B错误。 同时,《法审法》检察宫法》都规定了法官检察官 42、A 【解析】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 的退休制度,国家根据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特点规定 委的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 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制度。法官、检察官返休后享受国 一 441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遇。故 D项说法正确, 提出异议。 不选。 50.C 【解析】根据《公证法》第l1条规定,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中请.公证桃构办理下列公证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对法官,检 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卢明、赠与,遗嘱; 察官的保障主要为职业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人身 和财产保障等方面构成,故 A项说法错误,木题答案为 (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实;(6)婚姻状况、亲属 A项。 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 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 47.D 【解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 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 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完善人民监 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 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机符;(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故 B项表 他组织户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成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述正确,不选。 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中请办理公证。由上述第(9)项 根据《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T. 作的意见》规定,人民监督员将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资选 规定可 知,A项说法错误。 任管理,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由检察机关从司法行政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 10条规定和第 11条规 机关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腹机抽选确定,故C 定,收养关系的公证,应该由木人亲白申办,不能委托 项说法正确,不选,D项说法错误,当选。 他人,B项说法错误。 根据《公证法》第 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 48.C【解析】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的有关 规定,……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 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盈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书,债务人不幅行,或腿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 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 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省会城市不可能只有一家律 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 师事务所,所以该所的赵律师、钱律师不得同时担任本 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故 D项说法错误,人民法院 仪仪裁定不予执行,并不撤销公证文书。本题答案为 案字某、李二的辩护人和王某的代理人;故 A 项说法 错误。 C项.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 12条规定,禁止 二、多项选择题 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 51.ABCD 【解析】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战略的基本 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故 B项说法不符合 原则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 规定。 是中国特色杜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 实习律师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不能出庭辩 强根本的保证。(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 护,故D项说法错误。 国的主体和力址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 49.C 【解析】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 17条规定∶ 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 申请法律授助并不一定要用书面形式,A项说法错误。 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4)擎持依法治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12 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 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因 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 此.A,3、C'、1)选项均正确。 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极助机构应当 52.ACD) 【解析】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 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 容和环节,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要建立规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 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人审 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 范围。故A选项正确。 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 按照《立法法多有关条文∶一·切法规都应当报全国 -- 状况的审查,故 B项说法绩误·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申 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但是, 请的法律援助,就无须对其经济状况进行审查。根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接受规章的备案,也不对规章进行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授助工作的规定3规定,此种情形 审查,故B项错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依法撤 下,法援机构只能指派律师作为辩护人,故C项说法正 确。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 19条规定。申请人对法律 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 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 立法性质的文件,"n见-所有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都应该依法撤销和纠止。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丁工作目内进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素设机关。当然有权撒销和纠正 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中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 所有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放(°选项正确。最后.根 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 据《决定》原文,可知 D选顶正确。 . 律极助。故 D项说法错误,应该向相关的司法行政部门 53.八R 【解析】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主要包括政 442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人权保障、国家安全等七个 院的法宜、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领城,具体为∶ 的优秀法官、检察官中遵选。因此,A、C、D选项正确, (1)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B选项错误,任何地区的法官选任都要经过基层人民 (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法院的锻炼,并且要在基层人民法院经过系统培训过 (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渡到法官岗位。 (4)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制度 56、AD【解析】A 选项正确,习惯作为非正式法 法律化。 律渊源显然可以作为案件载判的依据。B 选项错误, (5)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政法的 制度建设。 基本原则。C选项错误,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 (6)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法治 用于案件裁判,原则则是以权衡分量或者强度的方式 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作用于案件的。D选项正确,法律原则是指为法律规 (7)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则提供某种基础或者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原理或 A 选项属于经济立法的范围、B选项属于政治立 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诚宴信用原则当然可以为相关 法的范围,C选项属于社会立法的范围,故 A、B、C选 的法律规则提供正当化基础。 项均正确。 57.BD 【解析】法律原则是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原 尽管 D选项属于生态立法的范围,但是,用严格的 则。因此尽管法律原则和法学学说可能在内容上有再 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主要是为了保障良好的生态 合,但只要没有被法律所明确规定。法学学说仍然不能 环境。而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不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 视为法律原则。因此 A选项错误。C选项错误。法学 利影响,相反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学说可以作为非正式渊源影响案件裁判,在这早并不 进一步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故 D选项错误。 区分案件类型,只不过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非正式洲 54.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 源的使用条件更加严格而已(比如刑事案件中的专家 院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城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意见书)。D选项正确,法学学说作为非比式渊源可以 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司法机关公正处理案件,避免行 辅助对于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因为非正式渊源的核 政权力的干预.便于当事人行使诉权,及时化解纠纷, 心价值有一,其一为弥补止式渊源的漏洞、其二就是辅 因此本题 A、B、C、D选项均正确 助正式渊源的理解与解释。 55.ACD 【解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 58.AC 【解析TA选项正确,"徐某作案时辨认和 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既有对徐某作 具体要求如下∶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 案时认知能力的描述,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也体现 念教育,深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 了对徐某认知能力的法律意义的判断、B选项错误、 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 法官将徐某的行为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并判处有期徒利 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抓住立 10年,同时体现了法律的评价(构成故忌伤等)和强制 法,执法、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 作用(有期徒刑10年)。C选项正确,减终推理是从一 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般到个别的推理,本案的审理是然运用了罚法三段论 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 技术,是典型的演绎推理。D)选项错误,"徐某被何 某 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 侮辱后一直寻机报复,某日携带尖刀到何某住所将其 和人才交流渠道。 刺成重伤"是对案件事实的概括.属】小前提,司法三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 段论的大前提只能是法律规范。 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 59.ABC 【解析】A 选项正确∶法律解释的不同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洞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 法有位阶限定,般而言,文义解释方法因其自山裁量 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达学专 空间最小,往往要被最先使用,而自由裁腊空间最大的 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 客观目的解释方法要放在最后。B3选项正确∶法官将 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 工伤的时间和地点解释为包括出差途中.显然扩张了 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只有"在工作时问和工作岗位突 缀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 发疾病死亡"方属于工伤的范固。C选项心确.文义解 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 释属于对法律含义的解释活动面不是立法活动,当然 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督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 要受到立法目的的限定。D选项错识,法律解释从本 制度。 质上属于对法律规范含义的理解和做明活动.适用法 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 律以理解法律含义为前提,因此法律解释的存在是必 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 然的。 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60.AC. 【解析】B选项错误,帮助下级人民法院公 —443立需要批准,制定规则需婴备案。C选项正确,依据是 正合理地处理案件是询法解释的出发点之-。因此司 法解释不可能仅关注语言问题而不涉及解释结果是否 《村委会组纵法》第 36条。D选项正确∶三分之--以上 公正的问题,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司法解释属于 的村民代装联名可以提出对于村委会成员的罢免案。 法定解释,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J)选项惜误。司法解 65.CI)【解析】A 选项锆误,市人大常委会与市 释同样需要备案,新簧订的《立法法》规定,司法解释自 人民政府之间属于监肾关系。因此如果市人大常委会 公布之日起30 日内报金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直接由市人大常委会撤销即可。B 61.BD 【解析】根据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的说 选项错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该决定与上位 法,凡分权未确立和人权无保障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法不 一致,直接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适用原 刻进行处理即可,但无权作出合法性解释.因为我国属 因此,宪法的核心内容涉及两个,其—是公权力的分 配,其二是公民人权的保障.前者由组织规范规定,后 于立法机关保障宪法实施的模式,法院没有违宪审查 着则由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来规定。贝此.A 选项错 权。C、D)选项正确,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之间不 误。B选项正确,宪法和其他的普通法律足母法与子 存在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二者效月相同,如果发生 法的关系。因此《宪法》可以通过包括《民法通则》(已 矛盾·由国务院作出裁决。 66,CD【解析】A 选项错误、《中共中央关丁全面 并人《民法典》)在内的下位法得到间接实施。C选项 推进依法治|若汗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完善全国 错误,当代中国宪法没有可诉性。因此法官不能在具 体案件的审判中直接引用宪法裁判案件。I)选项正 人大及共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 确。宪法中关于公民人格尊严的纳领性规定与法律中 制。由此叮知.我国法律体系,宪法监督制度已经建 的有关规定相结合构成一个有关人格尊严的规范 立.,应当是去健全和完普.而非建立。13选项错误,完 体系。 善法律体系需婴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62.B【解析】A 选项错误,宪法中的文化制度 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就没有立法权,也不意味着要减少 并不包含爱国统一战线(政治性内容)的内容,这二者 政府的立法活动,只是政府的立祛活动要受到人大立 之间并无关联。B3选项正确,宪祛规定国家举办各种 法的领导和监督,保降政府立的规范进行。C,D 选项 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 均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原文引用.正确。 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发展教育事业必然要调 67、ABC【解析】A 选项考查反笔断执法机构在 动社会力量。C选项错误,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 茱斯协议中的处罚,根据《反垄断法》第46 条第 1款; 宪法的核心差别在于阶级本质。并不在于是否系统的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 规定文化制度。事实上。历史上第一-次系统规定文化制 笔断执法机构资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度的做法就源于资本主义的《魏玛宪法》(1919年)。D 上一年度销售额了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上以下的罚款, 选项正确,宪法规定国家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 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 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提仍爱租国、爱人民,爱劳 的罚款。"执法机构可以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 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 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的决定。因此 A选项正确; 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 B选项考查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从轻减轻处罚、根 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 据《反茱断法Y第 46条第 2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 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五讲四美")。 执法机构报告达成紫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 53. ACCT【解析】A 选项正确,人大代表受贿属于 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 严重的失职行为,选民当然有权婴免,乙县选民50 人 营者的处罚。"所以B选项止确,浙选∶ 以上联名即可向乙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罢免案。B 选项 C选项考查经营者的垄断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错误,乙县受贿的人大代表应向其所在县级人大意委 根据《反皱断法》第 50 条;"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 会提出辞职。C选项正确、在选举中行贿属于严重破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 C选项正确, 坏选举的违法行为,当然要承担法律贵征。D选项正 当选∶ 确,由题干可知该贿选事件发生在乙县人大选举市人 D选项中需要注意的是,《反垄断法》中对于经营 大代表的过程中。属于间接选举。因此该选举的主持 者实施垄断行为的处罚只规定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贲 机关是乙县人大主席团(如果是间接选举则是选举委 伍,而并没有刑事责任。因此D选项不选。 员会)。 综上本题答案选A、B?、C`。 64.ABCD 【解析】A选项正确,村民会议和村委 68、AH∶【解析】A 选项,根据《关于市理商标民 会属于领导关系。因此村民会议有权改变或触销村委 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 52 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 会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B选项正确,基层群众自治 组织的核心在于理解白治二.字,这意味符大多数的事 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 项都是自治组织自已决定的.只存在特定的情形下,政 册商标相同或考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 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府才能干预,概括为∶出了问题政府可以责令改正.设 44 -.的……"根据《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正确。 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七)给他人的注 I)选项。报据《劳动合同法第 48 条和第 87条规 定,可以看出继续履行合同和赔偿金只能选择其中之 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本题中,乙公司将他 一。因此D选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答案选A、 人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突出使用,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 B,、C。 行为。因此A选项正确,当选;都已经侵权了,使用肯 71.AC【解析】A 选项,属于常识性的考点,根据 定不合法、所以 D选项不当选。 B选项考查欺骗性交易中的"混淆行为"。《反不 "谁主张。谁举证"的归资原则,友田公司要对自己扣减 工资的决定负举证责任。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 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滑行 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考查"单方面的·裁终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 47 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 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 裁决为终局费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 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 自使用他人有-定影响的城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 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 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显然,李某和友旧公司的 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本题中乙公司将"飞鸿" 争议符合此种的情形,但是本法条限制了用人单位的 诉权,没有限制劳动者的诉讼权利,而 B选项表述"当 登记为企业字号并突出使用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欺骗性 事人 一-方对钟裁裁决不服的,有权向法院起诉"的说法 交易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t也正是基子此,如果乙公 显然锆误,李某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友田公司不服 司对"飞鸿进行突出宣传而仅仅只是更换商标,依然构 就不可以再起诉.仲裁裁决为终局救济途径。C选项, 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B选项当选。 C选项考查调查费用的承担问题。根据《反不正 根据该法第 21 条的规定,李某既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 地的甲区,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乙区提起伸裁。 当竞争法》第 20条第1款,C选项正确应当选。 因此,C选项正确。D选项,给李某造成损失的仅仅是 综上,本题答案选 A、B、C。 友田公司即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金科公司没有必然 69.C 【解析】A选项屑属于理论性考点,所谓"动态 财产税"是指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财产按其 联系,而金科公司已经支付了全部费用。因此金科公 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遗产税就属于典型的动态税。 司无须承担连带责任.所以 D选项错误。需要区分的 个人所得税属于典型的所得税而不是财产税,A 选项 是,如果因为用工单位原因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此时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错误。 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综上,本题答案选 A、C。 B选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居民纳税人 和非居民纳税人是按照住所或居住时间为标准进行区 72.ABC【【解析】A 选项,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 分的,而不是按照国籍。因此 B选项错误,同时,对于 崧》第 40条第1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居民纳税人要求境内外所得均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 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 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较让的。 因此C选项正确。 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 D选项,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规定∶"个人所得 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自分之四十 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企业的七地为划 拨取得。因此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有批准权的政 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由以上两条可知,劳务报酬所 府审批。因此 A 选项正确。B选项,根据《城市房地产 得适用的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管理法》第39条,本题中乙将土地转让给内属于典型 而不是比例税率。因此,D选项错误。 的出让方式的买卖土地使用权。因此,需要支付土地 综上,本题答案选C。 出让金且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C选项,根据《城市 70,ABC【解析】A 选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3 条规定,本题属于用人单位的随时解除,依照第 43 条 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土地用途的变更涉及土 - 地管理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的职权。因此需要经过这 的规定依然需要通知工会、所以 A 正确。 两个部门同意,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根据《城市 B选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的规定,田某 连续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主张 房地产管理法》第 43 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上地使 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 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虽然田某处于疾病期间、根据 上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丢原土地使用 《劳动合同法》第 42 条,用人单位不可以依据第 40条 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而D 选项认为是"年 和第41条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田某在符合第 39条 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B选 限重新计算",很显然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答案选 A、B、C。 项正确,同时劳动者符合第 39 条在有过错的情况下用 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C选项 73.AB 【解析】本题是对法条本身的考查,根据 445《环境保护法》第 44 条第 2款规定∶"对超过国家重点 优先适用,声明保留的除外。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 (2)民商事范围外,没有统一规定。 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所以C选项说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国 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 园内法有冲突的,均优先适用说法错误。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以答案选 A、B。 中国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 74.ABC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64 条规 约》。但是公约本身规定要达到一定的条件才生效,所 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 以公约甘前对我国没有拘束月,因其本身并未生效,所 华人民共和国做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 以B错误,不当选。 任。"本条规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园侵权责任法》于 77.AC' 【解析】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的指定用 202】年1月1日失效,施行《民法典》。)《民法典》第 来具体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所以当事人选 1229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 犀的法律仅仅包括外国的实体法,不能包括程序法。 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某化工厂作为侵权的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9条的规定,涉外 主体,理应承担侵权责任,故 A选项正确.当选。根据 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环境保护法》第 65 条规定,可以看出,环境影响评价 所以当事人不能选择外国的冲突法。所以 A项正确。 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相关维护和运营机构应当承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 担连带资任,此处并没有提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C当选,D项不选。综上, 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 本题答案选A、B、C。 律。据此,B项说适用首都所在地法、铅误。 75.AC 【解析】A项彼得森父母定居在甲国,其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一一》第 7条的 本人出生在甲国,若其没有获得甲国国筹,当然具有中 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 国国籍,所以A项正确。依据我国《国糖法》第3条,中 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 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故 B项 法院不予支持据此,C项正确,当选。 结误。至于彼得森能否取得甲国的国籍,这需要根据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8条的 甲国的国内法来确定,看甲国采取的是出生地主义还 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 是血统主义还是二者兼采。所以C表述正确。就算彼 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审辩论 得森出生即取得了甲国国籍,但是外国人在满足一定 终结前都可以选择或者变更选择法律适用。所以 D项 的条件时.是可以加入中国国籍的,D项说彼得森将终 表述错误,不当选。 身无法取得中国国籍说法错误。 78.ABCD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76. AD【解析】(一)条约的签订程序 法》第 24 条的规定可知,夫妻财产关系可以协议选择 (1)条约和重要协定→外交部/国务院有关部门会 一方经常居所地法、一方国籍国法或主葵财产所在地 同外交部→国务院审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法。本案中,韩国是金某的国籍国,所以财产关系可以 会批准→国家主席根据前者的决定批准。 选择适用韩国法,A 项正确。 (2>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适用国务院核准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27 条的规定, 程序。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本案中,二人欲在上海解除 (3)楼受;国务院决定。接受书由外交部部长签 婚烟关系,所以法院地就是中国,适用中国法,B正确。 署,手续外交部办理、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26 条的规定 D项的表述完全符合上述第1)项的流程,说法 可知,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一方经常居所地 正确。 法或一方国籍国法,没有选择的,首先看二者有无共同 (二)无须出具全权证书的签约代表 经常居所地,没有的再看有无共同国籍,再没有的适用 (1)政府首脑,外交部部长; 办理离婚机构所在地法。本案中,若是协议离婚,二者 (2)使馆馆长(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 没有选择,离婚机构所在地在上海,所以应当适用中国 定,但是各方另有规定除外); 法,C项正确。若是协议选择的话可以在 -方经常居 (3)驻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的代表(会议或组织章 所地也就是中国法或一方国籍国法即韩国法和德国法 程另有规定除外); 中进行选择,D表述正确。 (4)以本部门名义签订条约的政府部门首长(各方 79.ABD 【解析】涉及我国台湾地区判决的认可 另有约定除外);r 与执行的规定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 所以国务院总理和外交部部长参加谈判是不需要 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网最高人民法院 出民全权证书的,A 项正确,当选。 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 (三)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冲突 规定》,两份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适用范围∶民商事 (1)民商事范围内,条约与国内法不同,条约可以 判决。(2)管辖法院;内地,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 446 一决定。国际上确定税收管辖权通常有;(1)属人原则, 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院。申请人问两个以上有管 猪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 亦称属人主义。即按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 人民法院管辖。(3)能否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未 籍、登记注册所在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机构所在地 规定。<4)期限;当事人应当在判决生效后 2 年内提 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凡属该国的公民和居民(包 出,法院应当在6全月内审结。因此 A项正确。(⑤)中 括自然人和法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 请提交的材料∶书面串请和浅判文书正本或约证明无 负有无限纳税义务。也叫居民税收管辖权。(2)属地原 误的副本。(6)当事人中请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 则,亦称属地主义。即按照一国的领土疆域范围为标 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 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该国领土疆域内的一切人(包 括自然人和法人).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受该 定》第 14条规定,法院受理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 同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有限纳税义务。也叫来 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应当允许。因此 B项的表述 源地管辖权。我国也是选择双重管辖权的国家。《个 正确。(7)对认可与否的裁定不服;根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 人所得税法》第】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 定》第15条的规定,对法院不户认可的民事判决书。申 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 请人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就同一案件事实向法院 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 起诉。因此对于不予认可的判决,不能再提出中请,C 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 项说】年后再次提出申请,说法错误。(8)根据《最高 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争判 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自八十三天的个人, 决的补充规定》的第4条,中请人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 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院民事判决书,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该判决真实 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 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此可知里德虽然是 并且效力已确定.所以 D项正确。 80.AC'【解析1本案中甲国针对相同的同类药 甲国人,但是里德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中国可以基于 品·进口的征8??关税,国内的征 6??税额.是明显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对其进行征税,A 项表述错误。 的差别待遇,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所以 A表述正确。 甲国能否对里德征税取决于甲国国内法对税收管 辖权的规定,若甲国实行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即使中 执行报告未得到执行,胜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 国对里德已经征税,甲国还是可以对里德进行征税,所 构申请授权报复,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报复可以 平行报复,到跨部门报复,再到交叉服复,但报复的程 以C.项错误。 度必须与所受的损害相等。B项说乙丙两国可向上诉 83.ABC 【解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 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说法错误。不当选,C项说法正确。 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全面推进依法治 平行报复限于同类产品上使用,但是如果平行报 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 复不足以弥补损尖的话可以选择跨部门)报复。所以 D 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 项说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说法错误,不 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 当选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 81.BC 【解析】为便利葡萄酒地理标识的保护、应 保障,故 A项说法正确。 在 TRIPS理事会内谈判建立关于葡萄酒地理标识通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 知和注册的多边制度,使之能在参加该多边制度的成 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 员中获得保护。香槟是法国的地名.中国企业为了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 广葡萄酒,拟注册香槟商标,违反了 TRIPS有关地理 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 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 标识的规定∶容易让公众对其来源地产生误解。因此 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人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 应当拒绝注册,且注册该商标有暗示的成分在果面,应 当拒绝注册,B、C∶表述正确,A错误。TRIPS协议规定 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边 了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所谓的国民待遇原则 疆地区 、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符合 是指在遵守公约规定的前提下、每一成员给予其他成 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 员国民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予本型例民的待遒,本题中、 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 制度.故B项说法i1确。 香槟是法国的地名,允许来白法国的企业注册而不允 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 许中国企业注册并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所以 D项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 错误。 82.BD 【解析】税收管辖权是指它权国家根据其 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 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 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回际法公认的国家 基本权利。一国采用何种税收管辖权∶由该【过根据其 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家质,完 普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 国家权益,国情、政策和在国际所处的经济地位等因素 , 447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 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餐不合法的.不 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人、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 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 法违规执业延戒制度。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扩大 决策终身贵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C、D 选项错 党的工作覆盖而,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 误,违反常识,不再解释, 核心作用.故C项说法正确。 87.AB 【解析】立鉴审食改为立案登记,核心目 I项内容在该决定中并没有规定,表述错误。本 的在于便于人民群众充分行使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 题答案为A,B、C'。 益。因此;A,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立案登记要求 84.AD 【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 简化立案释序。因此并不涉及立案条件的实质审查, 11 条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共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 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 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不下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 A项赵法 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D选项 官的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定。 错误,立案登记制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起诉。因 根据《检察宾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清廉"的龙 此行政起诉也要适用。 定,B项钱检整官并没有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故不违 88.BD 【解析】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 反相关规定。 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情况的总称,按照是否与当事 根据《律师法》第 38条的规定,〔项偷税行为并不 人的意忘有关系,可以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显 属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 然,毛某与张某婚烟关系消灭的根本原因是张某的起 安全的行为,故孙律师的做法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诉离婚行为,故 A 选项错课。B选项止确,相对权是与 公证法3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委托他 对世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类型,显然张某的生育权只 人代理。低D项中,李公证员在自己工作的公证处代 能向自已老婆王某主张,否则就是婴流氓要被当场击 其同学办理学历公证,违反j公证员遵守的法定回避 毙。C选项错误,"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不能 制度.故 D项当选。本题容案为 A,D)。 作字面解读,并非所有的侵犯都能获得国家的救济,只 85.C'D【解析】与当串人(委托人)有近亲网关 有满足法定条件,被法院所支持的权利保护申请才能 系,是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的回避事由,但不是律师的 获得救济。D选项正确,概括立法的核心目的就在于 回避事由,故 A项说法错误。 提升立法的适应性,缓解法律规定的一般性与具体案 法官,捡察官、公证员的同避,在相应的《职业道德 件的特殊性之问的矛盾。 基本准则》中均有明 确规定.低《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 89.BC 【解析】A选项错误,本案中的鉴定结论属 则》并没有明确规定回避的内容.故 B项说法错误。 于对李某伤情的客观描述-并不涉及善恶好坏的评价。 《法官法》第 23条规定了法宜任职问避制度,法官 因此属于事实判断。判例属工非正式法律渊源,并不 之间有尖妻关系,克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 具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效力。因此只具有个案效力,没 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坦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法 有普遍约柬力。因此,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C选 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2) 项正确,被告代理律师辩称,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 一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3)伺一审判 类似案件时并未判决给予精神损害赠偿;本案也应作 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 相同处理,属于典型的基于个案的推理,将当前案件与 的院长、副院长。《检察官达》第 24条也对抽察官任职 过往案件进行了类推。 回避做了类似的规定.似公证员法没有对任职回避作 90.C 【解析】A选项错误,题干表述属于典型的 出要求、故C项说法正确。 实证主义立场.核心意思可概括为"恶法亦法"。实证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规定,有下列情 主义学派可以分为分析法学派和法社会学派两个基本 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 的派别,前者以权威性制定为主,社会实效为辅,后者 托人同意共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故律师回 以社会实效为主,权威性制定为辅。只有非实证主义 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影响,D项说法正确,当选。本题 学派才会强调内容正确性这个要素。因此 B选项错 容案为(`、D。 误,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 三、不定项选择题 争论的核心在于法律和道德是否存在概念上(非内容 85.AB 【解析】A选项正确,该省政府对列入不 上)的必然(非偶然)联系因此无论哪个流派都不会 良记录逾期不改的药品生产企业取消其所存产品的网 否认法律和道德、正义在内容上可能会有重合之处。 上采购资格是全面腿行政府职能,严格执法,保障人民 1.AC【解析】A选项正确,全国人大是我国的 群众医药安金的正面做法。B 选项正确,法治政府要 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B 选 求键全依法决策程序,要切实做到∶把公众参与、专家 项错误,上级人大和下级人大属于监督关系。C选项 论证、风险评估,分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 正确,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其他所有的国家机关 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 都由其产生受其监督.全国人大只向全国人民负责,只 448.接受人民的监督。D选项错误,乡级人大没有常委会。 的惩罚性赔偿,所以 T)选项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答案 92.BCD 【解析】本题只有 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 选A,B,C、D。 本案当中虽然涉及了张某住宅的拆迁问题,但宪法中 97.BC.【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 4】条第1款 的公民住宅权只排除非法侵入和非法搜查这 两类行 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为。因此张某最终被迫签署了拆迁协议只构成对张某 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 对产权的侵犯,不涉及住宅权的问题。 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社会 93.ABC 【解析】根据《宪法》第 89、62、67条规 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 定.国务院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 遇和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进行选择的权利,故 家预算;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履计 A 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 39 条的规定∶"因.工伤发生 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图家的预算和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园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 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 表大会闭会期同,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工伤期间的.【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 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著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 故C项正确,D项错误。我国《预算法3第4条第 2 款 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 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 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故C'项说法正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3第 42条的烧定;"出于第三人 13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法定程序, 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帮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 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尤 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人预算的不得支出。"故 A、B 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 项正确。 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故。如果电梯 94.ACD 【解析】A选项正确,关于宪法的解释体 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则薛某不能主张工伤保险基金 制有三种;立法机关解释(源于英国,我国也是);间法 支付的工伤医疗费,故【)项说法错误。 机关解释(美国模式,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 98.ABT)【解析】由审判员1人审判案件的组织 专门机关解释模式<以德国的宪法法院和法国的宪法 形式为独任庭,其基本特点是出-名审判员对案件进 委员会为代表)。B选项错误,必须结合具体案件解释 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我国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以下 宪法的做法属于附带性的解释(所谓附带。即附带于具 几种案件;(1)第一审的刑事目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 体案件的审判)。因此此种解释模式属于司法机关的 事案件;(2)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 解释体制,是美国模式,而不是德国的专门机关解释模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 式。换句话说,德国的宪法法院可以直接就宪法的规 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市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 定(像我国的最高法和最高检一样)发布规范性的宪法 件由审判负1人独任审判。故A 项说法锆误 解释。C项正确,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是人大常委会,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下合议庭难以 它的性质和地位肴,它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 作出决定的疑难、复杂、重大的刑事案作,才提请院长 的约束力。D选项正确,宪法解释权只能够由全国人 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拟判处死刑的;合议庭 大常委会行使,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虽然婴满足合宪 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检察院抗诉的;在社会上有较 性要求,但无权解释宪法。 大影响的;其他需婴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独任 95.ABC 【解析】A 选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市判的案件,开庭审理之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 法》第18条第 2款,商场有安全保瘴义务,而本题中商 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故 场并设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而纶王某,栗某造成了 B项说法错误。 损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A选项正确, 再审程序属于纠铅程序.我因法律没有对再审程 序审理组织作出明确规定,再审程序如果层按照-一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0条,因为产品缺陷 程序审理。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仍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 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的,生产者和第售者承担连带郑 偿责任。因此 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 故C?项说法错误。 审判委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判委员会 本题答案为 A、B,C.。 96,ABCD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 49条规定,顾客土某和栗某均可以主张医疗费和误工 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故审委会的决定合议庭必 费,所以 A、B选项当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 须执行,而不是仅仅民有重大参考作用.故D项说法 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8 错误。 99.AD 【解析】根联法宫法多第 13条和《检察官 条第2款规定,题中"票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 次自杀未遂",说明栗某的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可以主 法》第 24 条可知,①说法正确。达官和检察官被辞退 张精神损害赔偿。所以C选项当选。根据《消费者权益 后;并没有禁止其担任律师或公证员,故②说法错误。 保护法;》第55条第2款,栗某可以要求主张 2倍以下 根据《法官法》第 23条的规定。王某是甲市中级入 -- 449民法院的副院长,其子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并不 2.C 【解析】A 项错。甲 在未达到责任年龄时制 违反任职回凝规定,故③说法错误。 造了危险;在达到责任∶年龄后.即具有排除危险的义 法官职业道德既规范职业内活动,也规范职业外 务∶如果能够排除而没有排除,从而造成危害结果发 行为。根据《关于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 生,可成立不作为犯罪。甲成立不作为的爆炸罪。 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 B项错。如果开始实施实行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 定在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及其他经济实体、社会团体 与故意.过失,然后丧失责任能力,在无责任能力阶段 中兼职,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为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市 实施的是另--性质的行为,山该另—性质的行为导致 场主体提供信息,介绍业务、开展咨询等有偿中介活 了结果的发生,则行为人仅对前行为承担未遂犯的责 动,故④说法正确。 任(当然,如果前行为已经既遂,行为人当然承担既遂 《检察官法》第 46 条规定了检察官的奖励条件。根 犯的责任)。对丧失贵任能力后实施的行为不负责。B 据规定,应当给刘检察官奖励,故⑤说法正确。 选项考食的就是这种悄况,乙在精神止常时没有抢劫 根据《律师法》第14条的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 的故意.在丧失责任能力后实施抢劫的,不构成抢 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 劫罪。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 项错误。醉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执业经历、且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4) 3、B【解析】如果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就是甲在 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根据该 主观上认识到开枪行为的危险性。并且希望打死警察 条规定,律师只有受到停止执业处罚的,3年内才不能 结果的发生。那么甲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故意,但是 成为律所设立人,而张律师仅仅是被罚款,没有被停止 仅仅造成警察受伤的后果,警察死亡的结果由于甲意 执业,故不影响其成为设立人,⑥说法错误,故本题答 志以外的原因并未发牛,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A的说 案为A.D。 法是正确的, 100,A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 如果认为甲有两个故意。即故意杀人和故意毁坏 保摩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下称《规定》第5 条的规定, 财物,由于一枪导致警察受伤、警大死亡,所以构成故 人民检察院在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 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但是即使认为 式监听律师会见的谈话内容,故 A项说法正确。根据 甲有数个故意,甲只实施了一个行为,--行为触犯数罪 该《规定》第6条的规定。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 名∶园于想象竟合犯,应当从一重罪论处,不应数罪并 料应当在人民检察院设置的专门场所进行。必要时, 罚。B的说法是错误的、当选。 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在场协助,故 B项说法错误。根 由于甲在主观上希望打死警察,并凡着手实施了 据该《规定》第 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 开抢行为。因此如梨只打中警大,没有导致警察死亡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律师收 的结果.属于甲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应 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 成立故意杀人罪术遂,C'的说法是正确的。 年般、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告知 如果没有打中任何【标∶由于甲实施行为时希望 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 打死警察。因此具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并上在开抢后 行审查,故C项正确。根据该《规定》第 8条的规定,人 行为已经实施完毕,没有出现希望的后果,甲仍应承担 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卿意见。法律未 故怠杀人本遂的刑事贵任。因此D是正确的。 作规定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也应当及时安排听取、 4.B 【解析】A项,通说认为,成立紧念避险,应具 而不仅是可以安播听取,故 D项说法锥误。 有避险意图,所谓避险意图.指行为人实施紧急避险 试卷二 的】1的在于使国家、公J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韭在发生的危险。本案中。甲为 一、单项选择题 了保护仓库业的商品面用水泵从乙的池糖中抽水救 1.D 【解析】A 项错,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在客 火、主观上具有避险意图,至于甲主观上的报复动机, 观上、就是甲将乙丽死了.故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 不能影响对其主观上避险意图的认定。A项认为甲缺 存在因果关系。B项错,诈骗类犯罪中,被骗人通常都 乏避险意图的说法是错误的。B项,在鱼塘边的仓库 存在贪利心理,出资人的贪利动机不能影响行为人的 着火时,甲从着火仓库边的任何一家鱼塘抽水,无论是 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之间的因果关系,非法集资 从乙的组塘抽水还是丙的鱼塘抽水,在本质上没有任 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项错,第 何区别,均属于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B项正确。C 三人丙将乙包中费重财物拿走的行为.与甲的肇事行 项,紧急避险保护的法益可以大于损害的法益,也可以 为之间没关系,换句话说,丙的行为能够中断甲的肇事 等于拟害的法益.只要不小于损害的法益,都是可以 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甲的肇事行为 的,都是符合避险的限度条件的。本案中,紧急避险至 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项正确,有条 少保护了仓库中的 2万元商品,甚至保护了更大的利 件关系,不一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益.损害了乙 2万元鱼苗,保护的法益大于或等于损害 一 450 --的法益,在避险的限度要件以内。C项说法错误。D1正犯(但是,如果被利用者在事实上具有一定的辨认控 项,紧急避险属于违法图却事由,是犯罪排除事由。由 制能力,利用者并没有支配被利用者时,二者能够成立 于甲成立紧急避险,故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共同犯罪)。可以看出,间接正犯对犯罪事实具有支配 5,D 【【解析】A项,尚未着手,属于犯罪预备。B 她位。在本案中,正好相反.达到资任年龄的乙显然处 项中,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 于被甲利用的地位,不处于支配她位,所以,无论甲乙 即属于犯罪既遂,是否提取了现金,不影响既遂的认 是否成立共犯,被利用者乙都不属于间接正犯。C项 正确。 定。C项,行贿人的行贿行为已经完成、属于犯罪既 遂。D项,属于犯罪着手以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 片面共犯是指爹与同—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 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 得违,成立犯罪未遂。 6.A 【解析】根据《刑法》第 24条的规定,中止的 人和自己共同犯罪。本案中,甲乙相互知情彼此在做 有效性——必须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并且和行为 什么,不能认定乙属于片面共犯。D项错误。 具有因果关系的危害结果。本题重点考查中止有效性 8.C 【解析】故意杀人是在故意伤害的基础上使 的认定。在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危害结果的情况 人体器官机能彻底意竭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在此意 下,还要判断该结果与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 义上,两罪存在紧密的关系,但是,故意杀人罪并不是 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仍然可以咸立犯罪中止。 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因为比较故意 伤害罪与故 本题中,在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出现了乙"突 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不能说出现死亡结果时,故意杀人 然跳车逃走"这一介人因素,这一介人因素是异常的, 罪的法定刑比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重。由于不符合 并且对造成乙死亡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乙的 "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这一要件,故 "突然跳车逃走"的行为就中断了单的杀人行为与乙的 不能说故意杀人罪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故意 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既然甲的杀人行为和乙的死亡 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在我国刑法学中,特指故意伤害 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甲当然无须对乙的死亡承担故 致人死亡。A选项错误。 意杀人既遂的责任,B项错误。 刑法没有规定强制狼亵致人重伤应 如何处刑,或 本题中。在因果关系中断之前,也就是在乙突然既 者说刑法并未对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情形加重 车之前,乙尚未死亡,没有死亡的原因是甲自动放弃了 法定刑。因此,强制狠囊行为致妇女重伤的,不成立强 犯罪,自动将乙送医院抢数,而且,如果乙不跳车,甲将 制猥变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B选项错误。需要提请 乙送往医院,完全足以防止死亡结果的发生,故,应当 考生注意的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第 13条对 肯定甲中止行为的有效性,甲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而 刑法》第 237 条进行修改的规定,强制狠亵的犯罪对 象不再限于女性,强制狠亵妇女罪更正为强制猥变罪。 不是犯罪未遂。A项正确,C项错误。 至于D选顺,属于明显错误的选项。虽然甲的先 在C选项中,乙死亡不是甲的非法拘禁本身行为 前行为制造了危险,甲对乙具有数助义务,但甲并非没 所致,被害入属于自杀,故不成立结果加重犯。C选项 有履行救助义务,相反,甲恰恰是履行了救助义务,只 正确。 不过在履行救助义务的过程中,发生了乙"突然跳车逃 抢劫致人死亡确实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不 走"这一十分异常的情况,从而导致乙死亡。乙的死亡 过,作为结果加重犯的抢劫致人死亡是指枪劫行为导 与甲之间的因果关系被中断,故甲不构成不作为的故 致抢劫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死亡。在D选项中,丙不是 意杀人罪。 死于甲的抢劫行为,而是死于甲的故意杀人行为,甲成 7.D【解析】案中、甲虽未达到责任年龄,但在 立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两罪,而不属于结果加重犯。D 选项错误。 客观违法层面.甲让乙帮白己编写侵人程序,二人共同 实施非法侵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成立非法 9、C`【解析】A项,甲资窃毒品,触犯盗窃罪。甲 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共犯。A 项正确。 让乙代为销售毒品,甲与乙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属于荆助犯,在共同犯 所以。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A项心确。 罪中起次要作用,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 B项,盗窃后处分赃物的行为是否属丁不可罚的 从犯。B项正确。 事后行为,关键滑是否侵犯了新的法益,如果侵犯了新 间接正犯是相对于直接正犯而言的。实行行为, 的法益,通常需要数罪并罚。盗窃毒品,构成盗窃罪, 不一定只限于行为人自身的直接的身体动作,和利用 侵犯的法益是财产权,贩卖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侵 动物,工具一样,将他人作为媒介实行犯罪,也是可能 犯的法益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以及社会公众的健 康,贩卖毒品的行为侵犯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数罪 的。这种通过利用他人实现犯罪的情况,就是间接正 犯。间接正犯包括很多情形,其中最常见的情形之一 并罚,B项正确。 就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支配 C项,赃物犯罪,如果事前有通谋,应按相应犯罪 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 的共犯论处、不再认定为脏物犯罪。在乙成立贩卖毒 施犯罪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利用者被称为间接 品罪共犯的情况下,对乙不再认定为转移毒品罪,掩饰 一 451 1 一隐蹒犯罪所得罪。所以,乙的行为仅触犯贩卖毒品罪、 并罚。所以、A项正确。 非法持有毒品罪,不触犯转移毒品罪、隐瞒犯罪所得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判 罪。C.项错。 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按 D项,单然乙的行为触犯贩实毒品罪、非法持有毒 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井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已 员罪,但如果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直接认定为贩实 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但假释 毒品罪,不再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故对乙应以版卖 后所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 毒品节!一·罪论处。I项正确。 内。值得注意的层;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被 】0.D 【解析】八 项,根据《刑法》第 74 条规定,对 假释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并 的,不能撤消假释,只能对新发现的犯罪另行侦意、起 没有规定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A 诉、审判,不得与前罪的剂罚并罚。据此,D项错误。 项错。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假释考验期内又犯 B项,根据《刑法》第 81条第 2款规定,对于累犯, "新罪"还是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既可以与前罪 刑法并没有将"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无不良影响"作为 是不同罪.也可以是同种罪。C项正确。 不得假释的例外,换句话说,对于累犯,无论假释后对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 所居住社区是否有不良影响.均不得假释。B项错。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 C'项,报据《刑法》第 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制 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 度,针对的是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 定程序撒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在这 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不得对其限制减刑,C项错。 种情况下。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此 1)项,根据《刑法》第 66 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 种情况下,只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 罪、恐怖活动犯罪,黑杜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 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 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 即可,即使过了假释考验期才发现这些违反规定的行 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在刑法理论上成为特 为,也要撤销假释。所以,B项正确。 别累犯。特别累犯·前后两罪只有犯罪性质的要求,没 13.【D【解析】注意∶"论处"指的是最终的定性。 有间隔时问的要求。D项完全符合特别累犯的条件, A项,既触犯危险驾驶罪,又触犯交通肇事罪,应以交 成立特别累犯。D项正确。 通零事罪论处,B项,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毒驾不构成 J1.C【解析】A项甲虽然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 危险驾驶罪,如果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成立以危险方 了全部犯罪事实,但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已移送 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项,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如 可法机关,显然,甲并不想将自己置于办案机关的合法 果自己没有主动饮酒,也没有意识到自已已经饮酒的, 控制之下,不想接受审查与裁判,故甲的行为不能认定 排除故意的成立。本项中,行为人没有犯罪故意,不成 为自动投案,不能认定为自首。B项,乙是在被"讯问" 立本罪。I)项、大型商场地下车库,属于公共交通管理 时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经不能认定为"自动投 的范围内,行为入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 案"了、不能再成立一般自首,同时,乙的犯罪事实已经 下一层的停车位,属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成立危险驾 被办案机关所堂握.乙供述的事实与办案机关所掌握 驶罪。 的事实是同种事实·也不能成立特别自首,乙的行为只 l4.D 【解析】根据《刑法》第 338条的规定,违反 能认定为坦白。C项。内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 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 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符合一般自首的条件, 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蓬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只有 成立一般自首,它于内的投案动机.不影响自首的成 "严重污染环境"的,才构成污染环境罪。既然构成污 立。D项,丁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 染环境罪要求出现"严重污染环境"这-一-结果,污染环 了。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厂以暴力致其死亡,并 境罪就不属于危险犯。A不当选。构成投放危险物质 逃离现场、厂并没有将自己霞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 罪是具体危险犯,不是抽象危险犯,因为行为人所投放 之下.并没有自愿接受间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不属丁 物质的旗害性,放射性、传染性程序如何,是否足以危 自动投案.不成立白首。 害公共安全,需要法官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具体判断。 12.T)【解桥】假释的撤销规定在《刑法》第 86 条, 同理。破坏电力设备罪也是具体危险犯,因为行为人对 包括以下二种情况; 电力设备的破坏情况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也需要 (1)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法宜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具体判断。B,C不当选。《刑 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法第 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 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了重大修改,取 的方达实行并罚。假释后所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 消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要求。这意味着构成 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在 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再需要法官在案件中具体判断药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经过了假释考验期限后才 品是节具有足以严重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刑法之所 发现新罪,也应当搬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 以禁止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是因为根据杜会一般生活 :, 452 一经验,假药有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因此,生产、销售假 针对的是狗。而不是卫某,当然也不属丁对王某以暴力 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D为本题正确选项。 相威胁。B项错误。李某实施暴力时。当场性尚未丧 l5.I 【解析】使用假币、是将假币作为真币而使 失,仅就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而宽,是满足的,C项 用。既可以是以外泰合法的方式使用假币,如购买商 正确。由于李某的行为,不符合事后枪劫暴力的对象 品、兑换好一货币、存入银行、赠与他人;或者将假币用 要求,不符合事后抢劫的构成要件.不成立抢劫罪。D 于交纳罚金或者罚款等,也可以足以非法的方式使用 项错误。 货币,如将假币用于赌博。此外。将假币交付给不知情 18.A 【解析】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 的他人使用的,以及向白动售货机中投入假币以取得 照看房屋。此时.乙家的财物依然在乙的占有之下,而 商品的、均成立使用假币罪。本题中,A、B、C项均属于 不在甲的占有之下.甲未经乙的同意,将乙家门口的石 典型的使用假币的情形,成立使用假币罪。 狮当作自已的财物卖给他人,对乙而育成立盗窃罪,而 同时需要注意,使用假币一定要将假币置于流通 非侵占果。至于甲对购买者是否成立诈骗罪、关键看 领域,否则不或立使用假币罪。比如将假币作为证明 购类者是否存在财产的损失。如果认为购买者能够取 白己信用能力的资本而给他人查看的,为了与对方签 得石狮的所有权,则购买者没有损失,甲对购买者不成 订合同,将假币给对方查肴,以证明自已有能力履行合 立诈骗罪.仅对乙成立盗窃罪;如果认为购买者不能取 同的,均不是使用假币的行为。D项、与网发见面时, 得石狮的所有权,则购买者存在财产损失,甲对购买者 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但并没有将假币置7流通 成立诈骗罪,同时对乙成立盗窃罪,即甲同时触犯诈骗 领域,不成立假币使用罪。本题答案选 D。 罪与盗窃罪。综上分析,无论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 16.D 【解析】于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 失,甲对乙都成立盗窃罪。所以.B、C、D项说法正确, 系,存在两种理论;(1)对立理论认为∶杀人与伤害是两 A项说法错误。 个相互排斥的概念,杀人故意排除伤害故意,故杀人不 19.D 【解析】根据社会的--般生活观念,即使刘 包含伤害。(2>单一理论认为,杀人行为必然包含伤害 某不在旁边、小区路旁长条桌上的蔬菜及铁盒内的钱 行为,杀人故意必然包含伤害故意。事实上。任何杀人 财.均在刘某的占有之下,甲未经刘某同意,以公开手 既遂都必然经过了伤害过程-任何杀人未遂也必然造 段,将刘某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窗罪。 成了伤害结果或者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小区理发店的店员出于好奇心,虽 然,单一理论具有合理性。本题采纳的基单一理论。 然经常出来奔看是否有人偷菜,但蔬菜不属于理发店 在本案中,前两刀是伤害的故意,后两刀是杀人的 店员占有。D项正确,B项错误。 故意,如果是前两刀中的··刀致乙死亡,则对甲应认定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自的,直接夺取他人"紧 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果是后两刀中的--月致乙死 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按照这种观 亡.对甲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所以,A 项的说法 点,由于枪夺的对象是他人紧密占有之物(比如肩背、 错误。 手提等〉,所以,实施抢夺行为时,具有致人伤亡的可能 在无法鑫明是哪-刀致人死亡的悄况下。应本着 性。本案中,跋菜虽然在刘某的占有之下,但并不属于 "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产以认定。如果推定是后两 刘某紧密占有之物,甲拿走蔬荣,也没有致人伤亡的可 刀中的一刀致人死亡、显然是不利于被告的。C项错 能性,所以,不构成抢夺罪,故 A项错误。 误。出于被害人仅身中一刀,但无法查清是哪一刀导 成立诈骗罪,被骗人必须要革于错误认识处分财 致的致命伤.既无法证明仅具有伤害故意的前两刀和 物。在本案4,刘某显然并没有陷人错误认识将蔬菜 伤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也无法证明仅具有杀人故意 处分给甲的意思,所以,甲不构成诈骗罪,故C项错误。 的后两刀和死亡之间其有因果关系,所以.既不能对前 20.D 【解析】乙藏匿凶器的行为,属于妨碍证据 两刀认定为故意伤害既遂,也不能对后两刀认定为故 显现的行为.完全可以评价为毁灭证据的行为,乙成立 意杀人既遂.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对前两刀 帮助毁灭证据罪。A 项错误 和后两刀可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未遂和故意杀人本 帮助毁灭证据罪足帮助他人毁灭证据,毁灭自己 遂。但是,由于杀人的放意包含着伤害的故意,杀人的 是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不构 行为包含着伤害的行为∶所以。可以将甲主观上整体评 成本罪。教唆他人缓灭白己作为当事人的犯罪证据 价为伤害的故意,客观上四刀整体评价为伤害行为,这 的,也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据此,D项 样.无论是哪-一刀致入死亡的,都是在甲伤害故意支配 只兽。 下,由甲的伤害行为导致的死亡,从而将甲的行为评价 本案中.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的 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D项正确。 行为,本质上就属于帮助犯限分子选匿的行为,构成窝 17.C 【【解析】根据《刑法》第 269 条规定,本题主 藏罪。B项错误、C`项错误。 要考查的是事后抢劫的客观条件。事后抢劫中的暴 21.1)【解析】根据《刑法》第 388 条规定,国家工 力,必须是针对他人,李某将狗踢死。不足针对他人,不 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 属于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A项错。李某将狗踢死、 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 。 4533 ·-当利益,索取请托人则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 说明犯罪行为是否犯罪嫌疑入、被告人所实施,选项 贿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斡旋受贿。所以,答案 C当选。选项D,甲转卖电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属于第 为D. 一手的原始证据,但是并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22.C 【解析】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既包括效率, 属于间接证据。选项D不当选。 也包括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即刑事诉 26.B 【解析】传闻证据规则,即如无法定理由,任 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方面.刑事诉 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陈述、不 讼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实现秋序、公正、效益价 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A项泵专家辅助人针 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刑事诉 对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系在法庭上当庭发表,可以在 论法的制定和适用本身也在实现着秩序,公正 、效益价 法庭上当面对质,不属于传闻证据;B项虽然是法官进 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选项C错误。 行的调查,低仍属于庭审期间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 23.D>【解析】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指在诉讼外 陈述,无法在法庭上由控辩双方进行交叉询问,属于传 了解案件情况的当事人以外的人。证人只能是自然 闻证据;C项虽然证明的内容是证据的合法性,但仍属 人。同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不能成 于证人出庭当庭作出的陈述,不属于传闻证据;D 项中 为证人,因为它们不能像自然人—样感知案件事实,无 证人的证言的内容虽然具有一定的猜测性的成分,但 法享有证人的诉讼权利或老承担证人的诉讼义务。刑 也是证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庭作出的证人证言,不 事诉讼中的鉴定人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 属于传闻证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B项。 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刑事案件中的 27.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67 条的规定, 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人。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所以选项 A 错误。根据 鉴定人也只能是自然人。选项 A 错识。 《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刑事诉讼法》第 62 条规定,凡是知道寨件情况的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击 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 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得作为证人。 因此,取保候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保证人保证;另一 可见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如果可以辨别和 种是保证金保证。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 表达的话还是可以担任证人的。鉴定人是指接受公安 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亚和保证金保证。 内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者 所以选项 B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71条第1款 技能对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出 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货人应当遵守以下 书面鉴定意见的人。所以生理上有缺陷的人,也是可 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氏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 以担任鉴定人的。选项B错误。 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 根好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5条规定,证人、鉴定 人应当出庭的条件并不仅仅是控醉双方对证人证言和 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 鉴定意见有异议这 一个条件。选项C错误。 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根据该条文第(2)项可知,选项D 24.D 【解析】根据《最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错误。 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28.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85 条第1款 若卡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选项 A的错误在于关 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根据 键词"应当"、法条规定的是"可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125 条规定,拘 根据该意见第 14条规定,选项B的错误在于录像 留犯罪燥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 并不是必须的,而是有条件的应当录像。 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 根据该距见第15条规定,可见远程提取电子数据 出示狗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 的.有条件的,侦查人员成当对机关活动进行录像,并 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紧急情 非必须绿像。选项C`错误。 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124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出 25.C.【解析】选项 A.甲的指纹是直接来源于案 示人民警察证,叮以将犯罪嫌疑人口头传唤至公安机 件事实,属于原始证据,可是该指纹并不能单独证明案 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可知,特殊情况下还是 件主要事实,属于间接证据。,选项 A不当选。选项 B, 可以先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审查。可知选项 侦在人员在案友内手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经过了复 A错误。 制,属于干传来证斯。该内答证明甲取走电脑的过程,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85 条第 2 款规定,拘留后, 不能证明甲盗窃的事实,属于间接证据。选项 B不当 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 选。选项C'。室友丁的证言,内容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 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恐饰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套的情形 以外,应当在 同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属于第--手材料,直接来 练于案件事实,属于原始证据。同时该证据能够直接 拘留后二卜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 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无须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直观地 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454 一) 可知选项B错误。 选项A不当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18 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4 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 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 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 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 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 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 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 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可知选项C错误。 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 29.D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573 行审判的。延期审理期间应当计入审限。选项 C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 错误。 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套。由此可见.人民检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 院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 被遗捕后,根据案例中的情况,10月14日王某还未被 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 读捕,所以律师在此时提堵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 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 查,检察院无法受理。因此选项 A 错误。申请人民检 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 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不以先向侦查机关申请 民检察院套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选项 D锆 变更强制措施为前提,故选项 B 错误。 误,因为个月的阅卷时间不计人审限并不等于重新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575 条规定,负贲 计算审限。阅卷之前的审理时间依然需要计入审限。 捕诉的部门依法对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进行 选项D不当选。 审查。12 月3 日处于侦查阶段·所以这一阶段的羁押 32.D 【解析】立案监督,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和 必要性审查工作由负责捕诉的部门负责,故选项 C错 公民依法对立案活动进行监视、督促或者审核的诉讼 误。《人民检察院办理辑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 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 行)》第3条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 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 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 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 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 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 合。由此可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旗 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故选 的时候,不予立絮,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项D错误。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可知,控告人乙对于 30.B【解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 条规定, 公安不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向公安申请复议,但是复议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面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并不是必经程序,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 刑丰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 案监督。选项 A错误。 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可知,检察院对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 于公安不立案监督有步骤要求,先要求公安机关说明 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 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选 附带民事诉讼。选项B属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 项B错误。 受物质损失。选项 B 止确。 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检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39 条规定,选项 A属 察院不能直接自己立案。公安和检察院的立案是有分 于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犯罪.应当追缴或者退 工的,该案属于公安立案管辖的范围,检察院无权立案 赔。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赔偿。选项 A不当选。 侦查。如果是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 报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40 条规定,选项C、D 职务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 都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 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 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C.,D两 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选项C错误。 项不当选。 33.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 31、B【解析】期间的重新计算,是指由于发生了 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附条件不 法定的情况,原来已进行的期向归于无效,而重新发生 起诉四类。 情况之时起计算期问。重新计算期间仅适用于公安 司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 法机关的办案期限。 - 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情况,选项 A错误。乙参加的两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0 条规定、在侦查期问,发 盗窃中有一次是达到立案标准的,但是乙对其参与的 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 盗窃有自首情节,所以可以酌定不起诉,选项B错误。 法第156 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选项 A 内虽然有一个盗窃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 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警通自行车并不属于条文 证据不足,该部分属于伴疑不起诉,但是丙和乙共同实 中的另有重婴罪行,不需要重新计算侦查興押期限。 旅的那个盗窃并不属 于存疑不起诉的范围,该部分盗 455窃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应当起诉.即使出现情节轻微的 或人,无正当理由把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 情形也只能算酌定不起诉。因此选项("错误。丁只实 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 施了 -个犯罪,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们查后仍 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2)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 证据不足,属于存疑不起诉,选项 D正确。 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 34、C 【解板】强制证入出庭制度有料于加强控辩 人出庭。本题中齐某并非被告单位的法定代理人,所 双方的对抗.因为任何一方提供的证人都必须在法庭 以把不出庭的后果是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 上接受交义涧问,即举证方对证人进行主询问后.由另 表人出庭。选项 B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281 条规定,被告单位 一方进行反询问。该制度使控辩双方在法庭审理中发 舞更大的作用,进而推动法庭审理的进行,体现了从职 的诉讼代表人亨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 权主义向控辩式发展的趋势,故选项C正确。 讼权利。被告人享有拒绝辨护的权利,也有最后陈述 35.D【解析】人民陪审员是指从人民群众中产生 的权利。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 I)错误。 的非专职的参加合议庭的审判人员。 38、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 219条对上诉、抗 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连的决定》第8条规 诉的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即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 定可知、基层人民法院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是同级 限为10 目。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其,从 的人大常委会,所以选项 A错误。第1第规定.人民陪 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 2 日起算。 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法院的审判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 308条规定,本案是在上近、 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阀等权利。选 抗诉期限届满前数回上诉、抗诉.所以—审裁判应当在 顶 B错误。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事案 上诉,执诉期满之日起生效。C项正确。 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 39.D 【解析】审判监督程序巾的申诉.是当事人 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社会 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 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要求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进行审 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中请由人民 套处理的一种请求。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373条 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这是人民群众参加国 第1款规定,中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 家管理的一种形式,休现了司祛民主精神。浅意,二审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 中不能出现陪审员。选项C.错误. 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36.C 【解折】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272条规 所以选项 A错误。 定,可知选项 A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为第 373 条第 2款规定,上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241 条规定,可知,法院 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市查处理的申诉, 不仅仅可以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也可以 可以告知中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 变更罪名,或者作出其他相应裁判。选项 B错误。 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规定,……((4)依 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所以选项 B 照《刑事诉讼法3第195 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 错误。 后,人民检察院根些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377 条规定,申诉人对 依法受理;……根据土述第(4)项规定可知,选项 D 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 错误。 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37,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279 条规 242 条和本解释第375条第 2就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 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 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 予重新审判。选项C错误。 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 40.A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栽判 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入或者职工.作为诉 添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3第5条第1款规定,刑事 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 审判或者执行中.对于侦查机关已经采取的查封、扣 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 押、冻结,法院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及时续行查封、扣押、 外。本案中行K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信货科科长齐 冻结。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 某被确定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封、扣押、冻结的顺位相同。选项 B错误。根据该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83 条规定,召开庭前 第6条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 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可知,庭 确,具体。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 前会议并不是应当通知被告人参加的.选项 A 错误, 主文中详细列明的,可 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单。判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280 条规定,被告单位 没收部分财产的,应当明确没收的具体财物或者金额。 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判处迫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应当明确追缴或者退赔的 ()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婴负 金额或财物的名称,数量等相关情况。选项 C 错误。 456根据该规定第2条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 些不能公开。而诚实守信是第二∶个方面的要求,信高 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 真实强调的是公开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不能 地的问级人民法院执行。选项 D禁误。 是伪造的,虚假的信息。行政公开与信息真实具有不 41.B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449条规 同的含义。所以本题答案选C',不选 D。 定,可知,选项 A 中的情形应当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入 44.D【解析】公务员法》第 14条规定;"公务员 民法院裁定。选项 A错误。 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市瑾程序 护宪法和法律,目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忠于国 的规定》第 6条第5项规定可知,职务犯罪必须开庭审 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忠于人民.全心 理。所以选项C错误。 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忠于职守,勤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 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 的规定》第7条第 2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 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带头践行杜会主 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 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 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选项 D错误。 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比廉洁∶公道正派∶ 42,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3 条规定可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可知 A,B,('均为公务员 知,法院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根据检 的义务。拿加培训是《公务员法》第l5条规定的公务 察院的申请启动强制医疗程序,一种是在审判中发现 员权利中的第四项的规定,故而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 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直接决定。前者以检察院申请而 "参加培训"不是公务员的义务。 启动,后者是因为检察院的起诉而发现。所以选项 A 45.C 【解桥】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蜡误. 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3第 304 条规定可知,强制 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 医疗程序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 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 制医疗的决定、但是普通案件审理程序,刑事被告人必 协南解决。协商一致的,服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 须要出庭。选项 B正确。 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5 条规定可知。对于强制 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医疗决定,不能上诉引起二审程序,只能向上一级人民 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本案情形眉于F上条规定的调整 法院中请复议。所以选项 C错误。 对象,C选项即解决这类冲突的唯一合法途径。其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530 条第1款规定,可 A、B选项均不符合该条规定。关于D选项中的县政府 知,强制医疗程序也有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选 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 项D错误。 报甲市政府批准,《她方各级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43.C 【解析】行政法的六个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 条例》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 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 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 致。诚实守信要求政府从事行政活动应当说真话。不 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 变封,诚实有信用。诚实守信又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是信息真实,强调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 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撒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 确、真实;二是信赖利益保护。是指人民基于对政府公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可见,只有在地方 权力的信任而作出一定的安排,此种安排所产生的正 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含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 当利益应当给予保护。所以本题中行政机关公开的信 时,才需要由本级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政府机构编 良应当准确∶属于诚实守信的第一个要求,即信息 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级政府决定。本案属于两 真实。 个行政机构之间的职责划分争议向题,不适用该规定, 所谓程序正当是指政府从事行政活动应当遵守的 故D选项错误。 方式、方法,步骤和顺序。程序正当对政府从事行政活 46.A 【解析】所谓负担性的行为。也称为负担行 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行政公开,即实施行政 政行为、是指剥夺当事入权利或者增加当事人义务的 管理一般应当公川,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二是程序参 行为。本题公安局没有增加居民的义务或者剥夺居民 与,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众 的权利。因此,不选 B. 的意见,尤其是行政机关作出对特定当事人不利的决 所谓准备性的行为,也称为阶段行为,是指行政机 定前,要听取其陈述和申辩;三是回避原则,强调行敢 关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准备性的 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与行政案件有利害关系 行为。例如交警大队在作出交通处罚决定书之前会先 时,应当回避。其中,程序正当是第一个方面的要求, 向行政橙对人送达交通处罚告知单,这个交通处罚告 行政公开强调的是公不公开的问题,哪些应当公开,哪 知单就是准备性的行为。本题中,公安局没有向居民 一457 一婴作出权利义务处分性行为的意思表示。因此,短信 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 提醒行为不是准备性行为。因此,不选C。 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 所谓强制行为,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 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 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欧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事人不腿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 B 选项正确、其他均为干扰项。A 选项甲请法院强制 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物 执行的应当层一个衍政决定。不能是一个行政强制执 实施暂时性限制或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 行过程中的和解协议。(~选项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 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履行义务 讼,肯定错误,在行政法制度中对行政行为没有履行不 的行为。本题中,公安局的行为是行政指导行为,而非 可能通过民事诉讼子以解决∶我国目前不存在"官告 行政强制行为。因此,不选D。 民"的各政诉讼,D选项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显然 错误。 47.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9 条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 50.B 【解析】政附信息公开条例》第 21条规定, 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 除本条例第 20 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 可以撒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 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 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上地征 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释序作出 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柱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 本题中,环保公益组织属于主动公开的,不需要出示身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 份证明文件,所以选项 A不选。 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 第 27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敢府信息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 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 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 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 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撒销行 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 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 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该环保公 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 益组织的做法符合规定可以申诸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故 B项正确。 本题符合第 2款所述情形,应予撤销,故 B项正确。 第30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 48.B 【解析】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田 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白收到申请之日起7 某被处以 15 日行政拘留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个工作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 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 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 损毁公私财物的,处 5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到补正的啡请之日起计算,中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10 日以上15日以 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 下拘留,可以并处1009 元以下罚款。"团某的行为属子 公开申帝。因此选项C.不选。 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而不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 20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19条 可知 A选项错误。 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89条第 1款,公安机关 (十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 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 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普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 开为例外。涉及国家秘密的,绝对不予公开;涉及第三 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窦件无关的物品, 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相对不公开。其他政府信 不得扣押。可知 B选项正.确。 息原则上都要公开。因此选项D不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83 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 二、多项选择题 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 51.B∶D 【解析】B 项,刑法用语具有相对性。一个 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 相同的刑法用语.在不同条文或者在同一条文的不同 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 24 款项中.可能丹有不同的含义。《刑法》第 263 条抢劫 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 罪的"暴力、胁迫"与《刑法了第 236 条强奸罪中的"暴 传唤人家属。"可知C?选项错误。 力,胁迫"含义就有所不同。比如以揭发隐私相要秋,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 9条规定,田某申请复议的 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期限为 60 日.2014年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第 46 条 但以揭发隐私相要挟;向波害人索取财物的,不能构成 规定直接起诉的期限才为6个月。 抢劫罪,只能构成敲诈勒索罪。B3项错误。 49.B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 42条规定,实施行 C项,宠物可以评价为财物,所以,抢劫宠物的,可 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 以认定为抢动罪。婴儿不能评价为财物,抢均婴儿的. — 458 —不能认定为抢劫罪。C;项错误。 的自杀这一介入因素能够中断甲的威胁行为与乙的死 D项,犯罪中止,要求具有有效性,即不能发生作 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前后不存在因果关系。B项错误。 为既遂标志的、与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危害结果。所 C项,甲夜晚驾车经过无照明路段时,不小心撞倒 以,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只能 丙,此时,丙被随后的乙驾车轧到的概率比较高,也就 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不能解释 基说介入因素并不异常,故不能中断甲的行为与丙的 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 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项 罪结果是否发生。D项错误。 正确。 52.ACD 【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 D项,甲、乙等人与丙在电梯口相互厮打,导致电 件。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 梯门受外力挤压变形开启,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 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成立不作为犯在客观上必须其 因此不能中断甲乙等人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 备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 关系,二者存在因果关系。D项正确。 有法律性质的义务。注意,不包括道德义务。第二,行 54.ACD(原答案为AD)【解析】八项,在犯罪主 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第三,行为人不腥行特定义 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的同一犯罪中,无论是自 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既遂标准当然是一致,不会因 A项,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甲作为父亲,具 为犯罪主体的不同而不向。比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有数助子女的义务,乙作为救生员,具有救助客人的义 罪,无论主体是自然人还是单位、既遂标准都是销售金 务;如果二人均故意不履行救助义务,从而导致儿童被 额5万元以上。A项正确。 淹死的,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A项正确。 B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 30 条的 B项,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关系依然存在,妻子落 立法解释》规定,对于单位伪造货币的,虽然不能给单 水,丈夫具有救助义务,丈夫在别知不救助妻子将会导 位定伪造货币罪。但可以对单位的相关自然人以伪造 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情况下,仍然不履行救助义务,从而 货币罪定罪处罚。B项错误。 导致妻子死亡的,主观上对妻子的死亡是故意,而非过 C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白 失,丈夫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B项错误。 然人,不包括单位,本罪不能成立单位犯罪。C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丈夫误认为白己无义务救助落水 错误。 的妻子,属于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 D项,根据司法解释,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 成立。 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 C项,成立不作为犯罪,要求行为人履行的是法律 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实施犯非行为的该单位直 上的作为义务,不包括道德义务,甲对母亲具有法律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迫究刑事炎 上的救助义务,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教助义务,没有法 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D项考查的正是该规定, 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在能够救出母亲而没有救助母 正确。 亲,从而导致母亲死亡时,如没有其他排除犯罪事由、 【特别提示】根据 20】5年 1】月 1 日生效的《刑法 甲对母亲成立不作为犯罪。C项正确。 修正案(九)》第 39条的规定,拉不执行判决裁定甲的 D项,甲向乙的咖啡中投毒,将乙毒死,这属于作 犯罪主体增加了单位,故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做本 为。甲对乙成为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的先前行为制 题,答案应为 A、C、D。 造了危险(在咖啡中投毒),甲具有排除危险的义务。 55,CD 【解析】A 项、犯罪故意是对刑法禁止的 在乙将咖啡维内喝时,作为危险的制造者,作为危险源 法益侵害行为及其结果存在故意。姐果行为人实施的 的监管人,甲具有阻止义务,其能阻止而未阻止;导致 行为并不是刑法禁止的法益侵害行为.则行为人的行 丙死亡,甲对丙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D项正确。 为根本就不可能构成犯罪,也就谈不上犯罪故意。买 53、CD 【解析】A 项,混淆了因果关系与刑事责 卖黄金的行为不是刑法禁止的法益仗害行为,甲买卖 任的关系。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不一定就 黄金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所以,甲根本没有所谓的犯 要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是 罪故意,也就无所谓犯罪未遂了。A 项错误。 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之一,要判断行为人是否需要最 B项,犯罪故煮,只要求行为人对只体犯罪构成要 终对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还萎看是否具备资任要件,比 件规定的事实任在明知,不要求对具体的法律概念、罪 如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罪过、是否达到了贵任年龄. 名,题刑等存在明知。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本来构成犯 是否具有责任能力等。所以·A项"只要肯定甲的行为 罪.但行为人误以为不构成犯罪或者行为人实施的行 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就应当承担交通肇事 为本来构成甲罪。但行为人误认为构成乙罪等这些法 罪的刑事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 律认识错误,原则上不影响定罪质刑(除非不具有违法 B项,在甲的威胁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出现的介 性认识的可能性),例如行为人误以为螺宿幼女不是 入因素是乙自杀。自杀一般是异常的,同时乙的自杀 犯罪,其实嫖宿幼女构成犯罪,则对行为人依据《刑法》 直接导致自己死亡,对死亡结果起决定作用.所以,乙 规定认定为犯罪即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3,应认定 一 459—为强好罪)。又如 1项,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 5000 元的行为.乙是不知情的,乙没有为甲的这两次取 仅成立盗窃罪,其实构成盗窃枪支罪.在甲明知自己实 钱行为提供任何的物理惑心理帮助,此时甲乙尚不是 施的行为是盗窃枪支的情况下,只是对罪名有铅误认 共同犯罪,而是甲自己一个人在犯罪,所以,乙对甲的 识,不影响定性,对甲直接以盗窃枪支罪定罪量刑即 该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正确。 可。B项错误。 在甲再次取出6000元、7000 元时,乙已经知悄,而 C项,如上所述,法律认识错误,原则上不影响定 且告诉甲"注意,别出事"小心点"。这说明乙为甲的后 而取钱的行为提供了心理上、精神上的支持和帮助,甲 罪量刑。本项中,甲认识到其行为利夺了陈某的日由· 说明甲主观上且有非法拘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 乙属于共阿犯罪,乙震要对后面的6000元和 7000元 法拘禁的行为。符合刑法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 负责,数额为1.3万元。D项正确。 构成非法拘禁罪。至于甲误认为其行为是刑法所允许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木犯,因 的,这种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对甲的定罪量刑。 为自已掩饰自己的犯罪所得不具有期待可能。在甲取 C项正确。 6000元时,甲乙已经属于共同犯罪,甲乙均属于信用卡 诈骗罪的本犯,所以乙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项,如上所述,"不知法不免责"是--个重要原 则、除非行为人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方能排除 C.项错误。 犯罪故意。通常情况下.行为人只有在向"有权机关" 58.A战`【解析】寻鲜滋事罪是指无事生非,起哄 咨询,得出"可为"的答复后,才能认为行为人不具有违 闹事,肆意挑衅,随意骚扰,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 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进而排除犯罪故意。本项中,行为 据《刑法》第 293 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人甲向中学语文老师乙咨询刑法向题,得到的答复显 检察院 2013年7月 15 门《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 然是不可信赖的,甲由此而产生的违法性认识错误·是 件适用法律若-干间题的解释3第 】条的规定。甲让乙、 可以避免的。换句话说,行为人甲仍然县有违法性认 丙和自己--起在公园用末棒追逐胡某导致公园秩序严 识的可能性,所以、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 重混乱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已经触犯 D项正确。 了寻鲜滋事罪。甲在乙、丙离开后.独自将胡某杀死的 56.ABCD 【解析】就本题而宵,甲在乙骑摩托车 行为,还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故 A项正确。 必经的偏僻路段精心设置路障.欲让乙摔死。由于设 就本案而言。判断乙、丙的追逐行为能否产生救助 置路障的路段是乙的必经路段,故甲在乙必经路段粘 胡某的义务,关键看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对胡某制造 心设性路障的行为、属于具有侵害法益紧迫危险的行 了法益侵害危险·而不是行他们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 为,属于实行行为。甲本来想着乙一定会经过这里,但 寻鲜液事罪。只要乙、内的追逐行为对胡某制造了法 没想到丁经过了这里,显然属于尤观认识上出现了错 益侵害危险,无论该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鲜滋事罪,都 误.故属于对象错误。甲精心布置偏酱路段上的路障 会产生对胡某的救助义务。也就是说,乙,丙的迫逐行 与丁死亡之间存在客观上的联系,所以甲的行为和】 为是否能够产生对胡某的救助义务和该行为是否构成 的死亡之间有国果关系。A项正确。 净蚌滋事罪。没有必然联系,是两个不同的问题。B项 i正.确 对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而言.现在 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结论完全相同,都认为不 乙、丙从始至终都不知道甲具有杀害胡某的故意, 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本题中,如上分析,甲属于 也无法预见到甲会杀害胡某,对胡某的死亡既无故意, 对象错误,构成故意杀人既遂。B项正确。 也无过失,既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也不成V过失致人死 C项,本题中,内并没有发生任何认识错误,丙本 亡罪。C.项正确。 质上是利用了甲的行为杀死了丁,构成战意杀人既遂。 由于胡某的死亡和乙、丙的追遂行为之间不存在 C.项止确。 因果关系,所以也就谈不上乙,丙寻鲜滋事致人死亡的 D项,内虽然利用甲的行为造成丁死亡,但内不-- 问题。【)项错误。 定绝对成立间接正犯,是否成立问接正犯,关键看内是 59.ABCXD 【解析】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被 否支配了犯罪事实。如果内支配了犯罪事实.则成立 判处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 间接正犯。如果丙没有支配犯罪事实.则成立帮助犯, 列条件的,可以官告缓刑,(1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 当然,由于题目中的条件不太充分,所以.ID项说,内 现;(3)没有再犯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 "可能"成立间接正犯是止确的。 重人不良影响。对此,应重点注意三点; 57. ABD)【解析】根据司法解释,恰得他人俏用卡 (1)这里所说的被判处拘役或者 3 年以下有期徙 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 刑,是就宵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即使法定最低 第 196 条第1教第3项规定的"皆用他人信用卡"的情 刑高于3年有期徒刑,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或经最 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贵任。A 项 高人民法院核准而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能 正确。 适用缓刑。('项考查的就是这种情况,虽然绑架罪的 根据题干表述,对甲在 ATM 机上前两次取出 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但因为丙有立功情节,可 460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法院判处的刑罚为 3年以下 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要求大家要熟悉《刑法》 有期徒刑时,如果符合其他条件,则完全可能适用缀 第151条都针对哪些特殊物品规定了特殊的走私犯 刑。C项正确。 罪。以及各种特殊的走私犯罪都具有哪些特点。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 A项,将白银等贵重金属走私进人中国境内的,构 刑。因为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都不存在剥夺人身自出 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不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因 的问题,适用缓刑没有实际意义,故 B项正确。 为走私贵重金属罪指的是将贵重金属走私到中国境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 外。A项应选。 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 B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构成走私 缓刑。A项中,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如果数罪并罚后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不构成走私普通货 的决定执行的刑期为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仍 物,物品罪。只有在不构成其他特殊的走私犯罪时,方 然可能宣告缓刑。A项正确。 能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关于缓刑,还要掌握不适用缀刑的憎形。根据《刑 (项,走私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兵有牟 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利"或者"传播的目的。换句话说牟利、传播的目的,只 不适用缓刑。D项中,丁犯放火罪时未满18周岁,故 要具有其中一个即可,不要求同时具备。所以,C项构 不构成累犯,其也不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存在禁 成走私淫秒物品罪。 止适用缓刑的情形。在其 23岁时,前罪放火罪5年有 D项,根据司法解释,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惟。 期徒刑已经执行完毕,不存在数罪并罚问题。如果其 62、ARCD【解析】本案中,甲乙长期以夫素名义 伪证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其他条件, 同居,事实上彼此已经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甲长 则可能适用缓刑。D项正确。 期虐待乙的,构成腐待罪。A 项正确。 50、AC 【解析】根据《刑法》第 89条第1款的规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保护、救助义务,甲伤害儿 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 子丙时,乙作为母亲具有限止义务·在能阻止而不阻止 应是犯罪成立之口,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追诉 的情况下,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B项正确。 时效有可能延长,中断,因此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 丙作为甲的儿子,属于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故 A项正确。B项中,乙于 人,印作为丙的父亲,对丙具有抚养义务,如果甲拒绝 2013年1月10 口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属于挪用 扶养,情节恶劣的,当然可构成遗弃罪。C项正确。 公款进行其他活动,要求超过3个月不还,方成立挪用 因为甲与工领取结婚证后,就自动解除了与乙的 公款罪。即在 2013年4月l0日仍不归还时,成订挪 "事实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婚内"问题,甲强 用公款罪,所以,对乙的追诉时效应从 2013年4月 10 行与乙性交,与强行与其他妇女性交本质上无异,当然 日起算。B项错误。 能够认定为强奸罪。【)项正确。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 63.ABD 【解析】成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 徒刑、迫诉时效为3年。丙于 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 要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项,甲主观L是为灾民募 2005年即过追诉时效,2008年李某才报案,此时,对于 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成立诈骗罪。 丙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不 A项,甲欺骗李某家的保姆,使保姆陷人错误认 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C项正确。有一点需 识,误认为李某所使用的手提电脑是甲的,进而将电脑 要提醒大家注意;根据《刑法》第 88 茶第 2款的规定, 交给甲,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甲成立诈骗罪。需要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人民检察院、 特别说明的是,在本案中,保姆是具有处分权限的,因 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业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 为根据社会的一般生活观念,保姆有权带助主人归还 制。而C项并不符合该规定,因为被害人李某是在超 主人借用他人的财物。同时,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成 过追诉期限后才报案,故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立诈骗罪,虽然要求被骗人和财产处分人是同-入,但 根据《刑法》第 89条第 2款的规定,在退诉期限内 不要求被骗人和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人)足同一 义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D 人,当被骗人和被害人不是同一人时,在刑法理论上成 项中,王某在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限内又犯抢夺罪,故 为"三角诈骗",本项考查的就基这种情况,在本项中, 对王某的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限应从其犯抢夺罪之日 被骗人是保姆,被害人是李某,行为人骗了保姆.使李 起重新计算,但丁并没有在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限内 某遭受财产损失,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甲对保 又犯甲,也没有参与王某的抢夺罪,故对丁合同诈骗罪 姆成立"三角诈骗"这—特殊的诈骗类型。A项应选。 的追诉期限,不能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重新计算。D B项。甲欺骗乙手上拿的外币是假币,使乙陷人辩 项错误。 误认识扔掉外币。然后自己再取得外币,腾于-行为人 61.AD 【解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指的是违 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先放弃财物(对财物的古有)。行 反海关法搓,走私《刑法》第151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 为人再取得财物的"的情形。被骗人乙基于错误认识处 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年内曾因走私被给 , 予两 “ ,分了财物、甲成立诈骗罪。B项应选。 461D项,考点和B项相同,乙窃取摩托车.此时摩托 击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所以选项 车在乙的占有之下,甲装成摩托车主人的样子,使乙陷 B正确。 人错误认识,放弃占有,弃车逃走.甲将摩托车据为已 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 有、也属于"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先放弃财物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 (对财物的占存).行为人取得财物的"的情形,被编 安可法机关依法追究、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控 人乙基于错误认识处分了财物(放弃了对摩托车的占 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有),甲成立许编罪。f)项应选。 但是,公诉案件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 64.ABD 【解析】程序法定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 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无权提起上诉。 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两层含义∶-是立法方面的要求。 选项C`错误。 即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司法 公诉案件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 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 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彼害人的申诉包 的刑事程序来进行。选项 A 正确。 括三种情况∶(1)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对公安机 在大陆法系国家,程序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 关成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锐提出,请求 共同构成法定原则的内容。也就是说,法定原则既包 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 括实体上的罪刑法定原则、也包括程序上的程序法定 由。(2)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对人民检察 原则。选项B正确。 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级人民检察 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程序法定原则具体表现为 院提出申诉,《3)对生效裁判的申诉∶不服地方各级人 正当程序原则。选项C.错误。 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有权提出申诉。选项 D正确。 从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以及我因宪法和刑事诉 67.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 19条规定,刑 讼法"以法律为准绳"等项规定来酒,可以说,在我国, 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以基本确立了刑事程序法定原则。选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 65.ABC.【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3第 155 条规 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 定,应当速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 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词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 布通组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 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 自记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 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 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所 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 以选项A正确∶ 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 《刑事诉讼法》第 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 受理,因此,对于该案的立案管辖、可以由公安机关立 定独义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 案侦查,可以在省级检察院决定的情况下,由检察院立 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 案侦套,也可以由甲省检察院自行侦查,A、B、C项正 此B选项正确。 确。《高检规则3第 22条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 《刑事诉讼法》第 232 条第 2款规定。上级人民检 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管辖有争议的或需要改变 蔡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 管辖的案件,在本题中,孙某系乙市海关科长,由乙市 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因此C选项正确。 检察院立案侦查可能并不适当,因而需要改变管辖,甲 与检察系统不同。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 省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为外的丙市检察院侦 督的关系,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必须 查,D项正确。 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在改变管棉的情形下,上级人民 68.ABCD 【解析】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 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但是上级人 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 民法院无权将本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给下级人民法 侦查人员等有法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时,向法院、人民检 院管辖。因此选项 D错误。 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等提出申请。要求他们退出诉讼活 66.BD 【解析】狭义的被害人,是指在人民检察 动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9条规定。审判人 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中,以个人身份参与 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自行 诉讼,并与人民检察院共问行使控诉职能的人。 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被害人,也毕有当事人一样的 可知选项上、D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1条第 2 权利如中请回避权。但是在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无权撤 数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 回越诉,因为公诉案件只有检察院才亨有撤回起诉的 |川避、申请复议。选项A、C?正确。 权利。选项 A错误。 69.AC`)【解析】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基人类社 被害人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 会文明、进步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体现了犯罪嫌疑 托诉讼代理人。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被告人刑事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人权保障的理 对于侵犯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 念.还有助于强化辩方成为影响诉讼进程的重要力量, —462维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方居中"兼听则听"的刑事诉 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1)是否对案件管辖 讼构造。选项 A正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 有异议;(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 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 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 权.不能仅仅体现在市判阶段。选项 B错误。国家应当 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4)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不能 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 通过限制发言时间来刺夺被告入辩护的机会。选项C 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 正确。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店合格的能够有效 据;(7)是否申诸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 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并通过设立法律援 题。根据该条文第(1)项可知,选项 A 正确。根据第 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 (6)项可知审判人员可以就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听 推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对于无期、死刑这样 取意见,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选项C 的重大案件,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具提供 错误, 辩护,有违有效辩护原则。选项D)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84 条第 3款规定,被 70.AB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90 条的规 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 可以调解。可知选项 B正确 行市食后.成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84 条第 2款规定,可 准逮捕的决定。对丁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 知并不是庭前会议出示过的证据就可以简化,如果有 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 异议的还应重点调查。选项 D错误。 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 73.AB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476 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选项 A i确。 条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关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75 条第 2款的规定,人民 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 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婴补充侦查的、可以迟问公安 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 机关补允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根据8刑事诉讼法? 提交的反映未成年被告人上述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 第175 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扑允侦食的案件.成当在 应当接受。可知辩护人也可以调查未成年人的成长经 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党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选 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选项 顶B正确。 A 正确。 粮据《刑事诉讼法》第 198 条、剥事诉讼法解释》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474 条规定。对未成年 第 223条、《最高检规则》第 475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 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 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变, 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提比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人民检察院 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可知选项 B 应当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正确。 选项C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486 条规定,未成年被 根据《刑串诉讼法解释》第 226 条的规定.审判期 告人照后陈述后。法庭应当询问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补 间,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自、立功等法定量刑情 充陈述。可知补充陈述的权利属于法定代理人,并不 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的证据材料 属于辨护人。选项C错误。 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判期问,被告人提出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485 条规定,法庭辩论 新的立功线索的,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允侦查。 结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 选项D错误。 教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有罪的,宣判后·应当对未成 71.ALC 【解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 年被告人进行教育。 事诉讼达〉第 271条第 2款的解释》规定。被害人不服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可以邀请诉讼参与人、 附条件不起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给了被 《刑事诉讼法》第 270条第1款规定的其他成年亲属、 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选项 A 正确。 代表以及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参加。适用简易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使一那分案件避免了后续的审 程序审理的案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适用 判和执行程序,使犯罪嫌疑E人尽快从刑事程序中解脱 前两数的规定。辩护人也属于诉讼参与人,有权受邀 出来.降低了刑罚滥用和扩张的可能性,为其向归社会 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选项D正确。 创造条件。选项B、C正确。 74,AC【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 刑事公诉独山主义,即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 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7条第5款规定,未成年犯罪嫌 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在我【还是有少数刑事案件 疑.人明确拒绝悲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人 允许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因此选项D)做误。 民检察院可以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 72,AB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184 条 到场。选项 A正确。第17条第4数规定,讯问未成年 第1款规定,书开庭前会议,审 判入员可以就下列问题 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 463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无法通 77.B∶【解析】行政许可法》第 47条第1款的规 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 定,行政许可直核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 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 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中请 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 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 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将有关情 系人在被肯知听证权利之日怠 5 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 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昕证。这条规定的是 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行使不得侵犯未成年犯罪 听证制度的被动启动模式。所以C选项正确.当选。 嫌疑人的合法权益。B项中的伯父并非其法定代理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42 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 人,不能代行乙的控告权,故 B项错误,('项正确。根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附上述规定。木成年人的审判.定要有合适成年人在 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 场,如果法定代理入不作场.也要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 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 到场,故1)选项错误。 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可知,交通局 75,AB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3第 153 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当告知被处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r以根据自 罚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所以 B选项正确,当选。 感、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 作调解书。调解·书约双方业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 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 2000 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 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 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 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天员,书 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 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可知选项 A止 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可知,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确。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问题其实就是民赔 应当告知被处罚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范围是∶ 偻的问题.双方可 以就履行方式作出约定,选项 B 2000元以上的罚款和吊销许可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正确。 的,不是应当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处罚决定范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502 条规定,和解协议 围,因此,D选项错误,不选。 约定的暗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将后即时 扣押腐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对于所有 服行。和解协议已经全部跟行,事人反悔的,人民法 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没有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适用听证 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 程序才能作出。因此.A选项错误,不选。 除外。题中的案件属于刑事和解案件范围。因此法院 78. ABC 【解析】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在性质 可组织甲与内协商以达成和解.选项C正确。但是根 上腾于负担性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实施扣押的 据该耐法解释内餐n 知,和解协议约定的婚偿损失内 事实和理由,并且应当由 2 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 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壁行。 不可以分期 员实施扣押行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 爬行。选项D)错误。 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 76.(`)【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8】茶规定,公 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 务员有下列悄形之—的。不得辞去公职∶"…()重要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数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 公务尚未处理完毕,J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因此, 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 只有同时符合两个构成要件∶(】)重要的公务尚未处理 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数济途径;(6)听 完毕;(2)必须山该公务员本人进行处理的,公务员才 取当事人的陈述和中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 不能辞职。此,A项错误,不选。 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 根卧河公务员法》第87条第3款规定,领导成员因 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 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报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 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资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 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可知, 导职务。可知,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 A、B两项正确,当选。 应引咎辞去的仅限十领导职务.而不是所有公职都得 行政执法入员实施扣押的.应当当场制作扣料决 辞去。B选项错误,不选. 定书和扣挪清单一式两份,山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分别 根据《公务员法》第89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 保存。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24 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 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 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 18》条规定 的医疗期内的……可见.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可 的公务员,确实不得辞退。(`选项正确。 知〔选项正确,当选。 根据《公务员法※第 90条第2款规定,被辞退的公 扣押只能扣押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财物,不能扣押 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 合法的财物或者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行政强制 业保险。所以【)选项应该选。 法3第 23 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 .4464 --.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 政复议法3第12条第」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脲的;由申请人 生活必需品。因此,本题执法人员将三轮车及其车上 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市请行政复议,也 的物品一并扣押的做法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正 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知、本题巾 确的做法是三轮车可以扣押.三轮车上的财物不能扣 区公安局作为被申请人,市公安局或者区政府都可以 押。所以,D选项错误,不能选。 作为复议机关、A选项正确.当选。 79.IC 【解桥】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信息,行政机关 经过复议的案件被告的确定。新旧行收诉讼法作 的做法原则上是先征询第 三方的意见,而不是径直自 出了不同的规定。新X行政诉讼法》为了让行政复议制 行作出决定,故A项错误。 度发挥救济的功能;复议维持的案件,作出原行政行为 报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15条规定,涉及商业 的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根据??政诉讼法》第 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26条第 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 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 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 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能 是共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 响的。予以公开。可知,涉及第方合法权益的信包· 被告。可 知,I选项北确.当选。 不是绝对不予公开,而是机对不予公开。如架征淘第 经过复议的案件、不管是复议维持案件、复议改变 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该政府信 案件,还是复议不作为的案件.原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或 息;如果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该政府信息涉及的公共 者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行政诉 利益倘若比第 三方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更更要 讼法影第 i8条第L 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 的,也可以强制公开。所以,本题,住建委仅仅以信息 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 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 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她人民法院管辖。可知,C 公开.而不征询第三人的意见和不作公共利益权衡的 选顶错误,不选。 做法违法,D选项错误,不选。 由F一直以来我同行政诉讼存在着立案难.审理 80.AB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 10条第5款规 难、执行难的问题.所以 20日1年8行政诉讼法多对于这 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 "三难"问题都作了相应的修改,其中。对于立案就从过 议,"故选项 A正确。第24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 去的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对法院的立案行为 中,被电请人不得自行向电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 作出了规范。根据《行政诉讼法乡第 51 条第3款规定, 个人收集证据。"故 B选项正确。第 22 条规定,行政复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赞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 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市查的办法,但是中请人提出要求 释明.并-次性告知当事入面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 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 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 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 状。订知,【D选项正确,当选。 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故选项C错误。第28条第3 83.A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 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错、变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 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 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1) 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 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 2000 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教 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 规定以外的第-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 超檬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助显不当的。 易科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承审、按照审判监 明显不当的行为是可以变更的,故选项I)错误, 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可知。A 选项正 81.BCXD 【解析】行政诉讼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 确,当选。B选项错误。不选。 适用的情形主婴限于一些开庭程序性的规定.受案范 根据《行敢诉讼法》第83 条规定,适用简易形序审 围、管辖等主要规则不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 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 《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之日起415 Ⅱ内审结。可知,简易释序的案件·出审判 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 员一人独托审理.在 4日内审结。所以C项正确、少 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 选。D)项能误.不屋应当当庭宣判,45 目内作出判决都 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 可以。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 84.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歧诉讼证 知,B、C、D二项正确,当选。 据若工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义证据若下问题的规定》 82.ABD 【解析】以地方政府的某个工作部门为 第10 茶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I条第1款第1项的 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既可以是上一级业务主符 规定,斯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 部门,也可以是该工作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根斟《行 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届于书 465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 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的 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可知,提供原件有 说法不准确,准确的表述应当是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 困难的。可以提供照片,照片在证据类型上属于书证。 单独市理·原则上也是分别裁判,故C∶选项错误,当选。 A 选项正确,当选,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 18条规定,可知, 《证据若干何题的规定》第 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 房管局对不动产而积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 讼法第31条第1 款第7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 致只有审查义务.本题中,房管局未尽合理审慎的审查 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 义务.导致侦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货 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 任。根据《国家赔偿法多第 2 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 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 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 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 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知,对于现场笔录,即使当事 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因此.D选项错误, 当选 人不签字的,只要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字注明原 因了,仍然有证明力。如果由于当事人不在现场笔录 三、不定项选择题 签字,现场笔录就丧失证据证明 力的话,在实践中,就 86.CD 【解析】本案中,甲是为了和吴某勾结,非 会造成激励当事人对现场笔录不签宁了,这会给执法 法占有通行费而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并不是无事生 造成困扰。所以,B选项错误,不选。 非。并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甲 对于达律文书,-般由单位盖章即可。但由于鉴 的行为也没有聚众堵塞交通,设有严重破坏交通秩序, 定结论对案件的裁判结果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 不符合案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聚众 不仅鉴定单位要对鉴定结论签学,,而且鉴定人也要对 扰乱交通秩序罪。A,3 两项错误。 自己出具的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也要签名。《证据 C项考查被害人承诺。被害人只能对自已的部分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 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31 法益进行承诺,对国家、公共利益,第二人利益,无权承 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 诺,高速公路隔离栏属于公共则财物,吴某虽为收费站站 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 长,但其无权问意第三人对公共财物进行毁坏,即使吴 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 某同意,该同意也是无效的,甲依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 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 罪。C.项正E确。 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 D项考查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 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所以C选 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隔离栏属于交通设施,当破坏隔离 项正确,当选。 栏危及交通安全时,当然可触犯被坏交通设施罪。D 根据《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4 条规定,有下列 项正确。 情形之—,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 87. B?【解析】A项错误。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 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 人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非法从事经营活动,扰 实性有异议的;(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 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行为包括以 的;(3)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考保管有异议的;<4)对行 下四种类型;(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5)需耍出庭作 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头卖的物品;(2>买卖进 证的其他情形。可知,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 出口许可证.进出门原产地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有关 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b作为证人出庭 主管部门批准. 非法经档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或 作证。所以D选项正确.当选。 85.ACD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1 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 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 经背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罪的前三种类型往往 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 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 容易认定,难以认定的是"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的非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 法经营行为"。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 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可知,孙某 延高人民检察院在相关的寸法与司法解释中作出相应 因为房管局未核实房屋实际面积导致损失的案件不属 的规定。总的来说,在认定本罪时.要严格依据法律、 于先予执行的案件,A选项错误.应选。 立法及词法解释的规定,在司法考试中,能够认定为非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38 条第 2 款规定,在行政赔 法经营罪的行为.均是有法律,立法及司法解释明确规 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 定的行为.否则.通常不能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本案 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 中.甲的行为并没和被法律、立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为非 承担举证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不选。 法经营果、其行为也不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 经营行为,故不构成非法经营甲。 问题的规定》第 28 条规定,可知,C选项法院应对房管 D项错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主体不包 466括本犯。自己掩饰自已的犯罪所得,因缺乏期待可能性 为,同时,纳税人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联 而不构成本罪。甲骗吴某仅得 20万元的行为,属于隐 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国家出口退税软的,也构成选税 瞒自己犯罪所得的情形、不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B3、C 罪。本案中,黄某及其所代表的电气厂并不存在虚假 选项说法正确。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的逃税行为,同时.其骗取的 300 88.ABC【解析】吴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 万元退税也不属于出口退税款,不存在刑法规定的逃 务上的便利,与甲共同侵在公共财物(本应由收费站收 税行为,故不构成选税罪。A项错误。 取的费用)、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的共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日的、使用虚构事实或 同犯罪,数额均为30万元。A、B项正确。 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吴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 本案中.电气厂厂长黄某明知电气!不符合退税优惠 甲 3万元,为甲谋取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成 政策∶而故意隐瞒真相,骗取了同家 300 万元的退税 立受贿罪。C项正确。对吴某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 款,符合诈蝙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诈骗罪,B项正确。 数罪并罚。D项镨误。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 89.ABD 【解析】A项正确。由于朱某滥用职权, 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资的中介组织或者中介 使本不该题利通过年检的电气厂顺利通过年检,进而 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 使电气厂享受了本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使国家遭受 为。本案中.黄某并不是中介组织人员,不符合提供虚 300万的税收损失,所以,朱某的行为和国家损失 300 倾证明文件罪的主体要件,同时,如上所述,也不构成 万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逃税罪.当然也就谈不上以这两罪数罪并罚的问题了, B项正确。滋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 C项错误。 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 30 条的解释》 的行为。朱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政局副局 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 长),滥用职权,使国家遭受 300万的税收损失,符合滥 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 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滥用职权罪。 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 C项错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是 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诈骗罪的主体 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 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单位不可能成立诈骗罪、 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朱某不是 所以,在本案中。只能对电气厂的厂长黄某追究诈骗罪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 的刑事责任,而不能对电气厂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D项正确。受购罪的对象是财物或老财产性利 电气厂不成立单位犯罪。D项错误。 益。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不属于财 92.A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75条规定, 产性利益,故朱某不构成受贿罪。 本案属于贪污罪、不属于条文中的危害国家安全、恐怖 90.B 【解析】A项错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 活动犯罪案件,所以如果李某有住处的情况下,是不能 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 指定居所监视的,应当在其住处监视居住。选项 B 巨大,不能说明来源的行为。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 错误。 收入并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只是本罪的前提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9条规定,本案属于贪污 B项正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行为人不能说 罪,不属于条文中的危害国家安全、怒饰活动犯罪案 明财产来源为要件,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说明了来源, 件。因此井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许可。选项C错误。 并且查证属实,当然不能再以本罪提起公诉。 A,D选项说法正确。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 6条第1 款的规定,"凡 93.ABD 【解析】根据《六机关规定》第 38条第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 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的, 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该款中的"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 应当戴定终止审理;被告人脱逃的,应当载定中止审 况"就包括在港澳台犯罪的情况,在港澳台犯罪的,不 理。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而是适用当地的区域刑 法所得的中请。选项 A 正确。 法.而在澳门赌博,根据澳门当地刑法,不是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98 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7 条的规定,属人管辖 犯罪,恐饰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 是专门针对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情况的, 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 澳门属于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属于中国的领域.而 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 不是中国的领域外、所以对朱某在澳门赌博的行为不 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 可能适用属人管辖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所得的申请。选项 B 正确。 91.ACD 【解析】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13 条规定,犯罪嫌疑 人采取欺骗、隐满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墙参加诉讼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10??上,的行 的,应当在公告期间提出。犯罪嫌疑人,痰告人的近亲 467 —成当提供其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 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中请没收的财产系其所有的 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根据该条文可知,本 证据材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 案不属于发回重审的情形。选项C错误。 关系人在公告期减后中请参加诉讼,能够合理说明原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327 茶规定,第二审人 闪.并提供证明申请没收的财产系其所有的证据材料 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 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选项C错误。 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 根据《刑率诉讼法解释》第⑤19 条规定,在审理申 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 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在逃的犯罪檬疑人、被 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 告人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人民检察 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可知选项 D错误。 院向原受理中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可以由同一 96.AB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48条规 审判组织1理。选项E)正确。 定,选项A 正巉。 94.AC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53 条规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第 249 条规定,可知选项 B 定,可知、选项A正确. 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5】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356条规定,死刑复核期间,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 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 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 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录;辩护律 效。对于不面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 师提出书面府见的,应当附卷。选项C销误。 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353 条规定,最高人民 取技术侦充措施的,经过批准,行效期可以延长,每次 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 不得超过二个月。选顶B错识、 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选项 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50条规定,选项C 正确。 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 154 茶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 97.BD【解析】立法法》是 2015年新修正的,新 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 法制定出台后,新法原则上是没有追溯力的。所以。之 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前制定的规章仍然有效。A选项说法错误,不选。 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 根据《立法法》第 82条第5款规定,应当制定地方 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旅∶必要的时候,n以由 性法规低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 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选顶D正确。 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可知,B选项正确,当选。 95.A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34条规定, 根据《立法法》第 82条第6款规定,可知,没有地 第二站人民法院对干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 方性达规的依据。但是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依据的。 审理;……(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本 地方政府规章就可以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案鲁某 ·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符合该条文的情形, 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所以C项错误,不选。 二市法院应当开庭审理。选项 A 正确。 根据见立法法》第 86 条第】款规定,部门规章签署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35 条规定.人民憧察院提 公布后,及时在词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 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 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可 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郁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 知,D选项正确,当选。 民法院应当在决定肝庭市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 98.C【解析】】A选项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属于 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在阅完率、人 行政行为,不可诉。 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让人审理期限。本案二审 B选项属于行政协议,新《行政诉讼法》明确增加 人民法院评庭市理,同线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 了行政协议可以起诉的规定。但是,行政诉讼属于"民 法庭。选项B错误。 告"的诉讼,原告 ·方必然是不享有行政权力的公 相据站刑事诉讼达》第 23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 民、一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协议一方的行政机关 院对不服第一审为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 在另—方当事人即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协议时,可 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2原到决认定事实和适 以行使行政优益权或者监督管理权,对不赚行协议的 用法律正确、慰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 当事人进行处罚.而无须提起行政诉讼。B 选项错误, 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 不选。 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3)原判决事实 C选项属工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 不消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 法》第12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可以诉。 以拢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 D选顶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 法院对于依照前教第 3 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 12条规定的受崇范野、不可诉。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 出判决屈,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件(不包括规章)可以被附带提起行政诉讼,即对行政 -- 4638 一行为不服的同时可以对规范性文件提出附带可钱,但 团法人∶以法人的设立目的不同.分为营利法人和公益 是不得单独对规范文件提起审查。D选项,对市政府 法人。其中,社团法人既可以是背利法人亦可以是公 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属于规范性文件,单独提 益法人;但财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本题中的基金 出审套的,不属于受案范围,故 D选项错误,不选。 会法人在外国法人分类中属于典型的财团法人和公益 99.B 【解析】行政行为违法但不且有可撤销内容 法人。据此可知,不管在中国法人分类中抑或在外国 的,不适用撤销判决,适用确认违法判决。根断《行政 法人分类中.基金会法人均是公益法人。根据财团法 诉讼法》第74条第2款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 人的基本原理;财团法人的本质是财产的集合而非人 .不需要撒销或者判决腹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 的集合.即只有钱而没有人。因此,财团法人只有管理 法;(1)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2)被 机关而没有意思机关。据此可知。甲在捐资后,捐资的 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 财产则与甲及其家庭成员无关,甲及其家庭成员均不 递法的;(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腹行法定职责,判决 得干涉该基金会的决策,故 A、t项错误,不当选。根 履行没有意义的。本题中,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房 据间务院民政部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 21 条第1 屋已经被拆除,强拆决定U经实施完毕,没法撤销,H 款的规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章程 违法程序已经实施了,也没法变更,故只能作出确认违 规定的职权、同时,该条第3款规定,下列重要事项的 法判决, 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 100.(`【解析】A选项差查刑事司法赔偿义务机 音程的修改;居此可知。作为理事长的乙不得单独决定 关,很简单,确定规则是找出最后一个作出错误法律文 修改章程,故 B项错误.不当选。 书的机关为刑事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本案∶县检察院 2.AB(`(原答案为C)【解析】民法典》第148条 是最后一个作出错误文书的机关,不该批准逮捕血批 规定,·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准逮捕,所以赔偿义务机关是县检察院。A 项锆误. 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散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不选。 或者仲裁机称·予以撤销。由此可知、以甲敢许为由只 B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州,由于证据不足批准速捕 能请求法院撤销合同。A 项错误,当选。根据上述规 的,张某的人身自由L经受到错误的实际羁押。要赔偿 定.乙不可请求甲减少价款,只能中请撤销合同,B项 受到实际羁押部分的入身自由损火∶B项错误,不选。 锆误,当选。根据《民法典》第 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 C选项正确、当选。根据《国家略偿法3第 l2条第 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 4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审请书的、赔偿义务机 者钟裁机构子以撤销。由此可知,只有人民法院或者 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刷收讫 补裁机构才能作山撒销的裁决,当事人致函给对方无 日期的书面凭证。毕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 法撤销合问.C`项错误,当选。根据《民法典》第500 条 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 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造成 正的全部内容。 对方桢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 根据该法第 22条第3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提出赔 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 偿请求,适用本法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可知.C选 事实或者握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 项正确,当选。 行为。由此可知,乙可以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 D选项错误,县检察院拒绝赔偿的,成当先向市检 项止确。 察院复议,对市检察院复议结果不服的,向市中级人民 3.1) 【解析】民法典》第148 条规定、一方以欺诈 法院赔偿委员会中请赔偿。根据《国家赔偿齿》第 2! 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 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 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费机构予 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属满之千起 34可内向 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与乙企业签订的 赔偿义务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可知.D选项 房屋买卖合同,构成欺诈。但乙企业(国有>的利益并 错误,不选。 非属于国家利益,故 A,C项错误,不当选。由于甲公 试 卷三 司与乙公司答订的合同因欺诈而可嫩销可变更,作为 被欺诈方的乙企业可以选样行使撤销权亦可选择行使 一、单项选择愿 变更权。如乙企业选择行使撤销权。此时可以追究甲 1.D 【解析】法人的分类包括两种,即中国法天分 公司的缔约过失资任;如乙企业选择行使变更权,此时 类和外国法人分类。首先,中国法人分类、以法人是否 过以追究甲公削的违约责任,故 B项错误,D项正确。 营利为口的,分为企业法人(背利性)和非企业法人(公 1.D)【解析】民法典》第】45条规定,限制民事行 益性)。其中,非企业法人又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 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 法人和社会团休法人二类。本题中的形金会法人在中 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国法人分类中属于典型的社会团体法天。其次,外回 变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迫认 法人分类,以法人的改立基础不同,分为社团法人轴财 后有效。本题巾,陈某与甲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双方法 469律行为)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 50万元的软件的行 如甲追认合同有效,如甲不追认合同无效。因此.关于 为属于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双方法律行为效力待 抵押合同的效力应根据甲的态度进行判断,而非-一律 定.该行为需要陈某的父母追认方才有效。而本题中, 无效。当然;如第三人丙有理出相信乙有代理权即构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因此;该委托合同 成表见代理的,抵押含同直接有效。据此可知,无论从 因陈集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同时;根据委托代理的 何角度分析;A项均是错误的.不当选。其次,乙与丙 基本原理,甲公司依据委托合同而授予陈某代理权的 签订的借款合同∶(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该行为仅需甲公司的单方意 规定;(2)不违反公序良俗;(3)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思表示即成立并生效,无须陈某同意,更不需要陈某父 为能力;(4)意也表示真实。因此,该借款合同有效-故 母的追认。据此可知.A、B、C项错误,D项正确。 B项错误,不当选。再次,《民法典》第1064 条规定,夫 5.A 【解折】首先,《民法典》第 220条第1款规 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方事后迫认等共同意思表 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 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 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 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 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娇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 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据此可知,甲可向登记机关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 提出更正登记。因此 A项正确,当选。 愤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 其次,根据可民法典》第 234 条的规定,因物权的四 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害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塘求确认权利。 除外。本题中,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 据此可知,房屋虽然登记在乙名下,但实质上该房屋所 用,因此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锁务,甲不负有莲带还 有权系属于甲.甲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乙过户。 款义务,故C项错误,不当选,《民法典》第 236 条规 因此 B项错误,不当选。 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 再次,甲与乙签订的协议1中约定,乙能够以自已 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乙未经甲同意将甲名下的房屋 的名义代甲购房.实质上属于隐名的间接代理关系,而 抵押出去,妨害了其物权,甲可以请求撤销并的抵押 非借款购房关系。因此C项亦错误∶不当选。 权,故 D项正确,当选。 根据《民法典》第 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 8,C 【解析】乙欠甲货款、二者商定乙将红木出质 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 并签订质权合同。根据《民法典》第 153、154条。甲乙 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 关于质权合同的约定不违反规定,因此担保合同有效, 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 故 A项错误,不当选。根据《民法典》第 425条的规定 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t(三)转让的不动 可知.甲与丙之前存在委托合间,由丙代甲占有红木。 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 当乙将红木交付于丙时,丙只是占有人,不享有质权。 婴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 此时,作为债权人的甲取得动产质权,故 B项错误,不 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 当选;C项正确,当选。最后,动产质权的设立必须移 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 转标的物的占有,但占有本身并不要求必须是质押权 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 人(债权人)亲自占有,可以委托第三人代为占有、故D 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故乙将房屋过户给丙, 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因此 D项 9.D 【解析】甲的友人乙给甲 10元钱让其顺便代 错误。不当选。 购彩票,在甲乙二者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而非借贷关 6,A 【解析】本题中.丙将甲的瓷瓶实给丁构成无 系,故 A项箭误,不当选。《民法典》第 171条规定,行 权处分,舰据《民法典》第153、154 条的规定,该买卖合 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练止后,仍然 同有效,故C项销误,不当选∶同时。该瓷瓶通过转北 实施代理行为,禾经被代理人迫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 被丁占有的,甲作为瓷瓶所有权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人 生效力。甲委托乙代买彩票,对乙来说是有权代理,但 内请求损害赔偿,而乙并非瓷瓶所有权人无权向无权 乙擅自改变甲的委托指令即变更号码,此时乙即为无 处分人丙诸求损害赔偿,故 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 权代理,但乙予以认可,因此.所得的奖金仍属委托事 不当选。最后,甲作为所有权人除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项的结果,因此应由委托人甲承担,而非二人平分或按 外.还可以白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丁之日起 2 年内 贡献大小划分,故 B.项错误。《民法典》第 927 条规 向丁请求返还原物(即瓷瓶)。据此可知,遗失物绝不 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 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故)项亦错误,不当选。 人。据此可知、该彩票中奖所得的收益应归乙所有。故 7.D 【解析】前先,甲乙二人系夫妻关系,共有一 D项正确,当选;B、C项错谋,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 套房屋,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的正确答案为D。 的财产。乙在木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冒用甲的名字 10.D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 526、599条的规 签订抵押合同,该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 定,一般来说,先履行抗辩中的"债务""是指主给付义 —_470一务.但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实现目的的实现具 的协议,故13项错误,不当选。最后,面包券本身属于 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 假权凭证,且凭证中载明"凭券提货",则乙公司见到面 系,可产生先履行抗辩权。本案中.交付房屋为主给付 包券后即负有履行之义务,故C项错误,D项正确。 义务,交付房屋使用说明 书为从给付义务,该从给付义 13.C【解析】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 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没有密切关系。因此甲不 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由此可知、 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 A 项错误。《民法典》第 527 李某虽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其支付100 万元的行 条的规定为不安抗解权的规定,本题中乙公司并不存 为表明其同意并实际履行了与方某之间的借款合同、 在不能腋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上述情形,因此甲公司不 因此该借款合同已生效,故A项错误。 得行使不安抗辩权.故 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563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 条的规定;本题中,乙公司不履行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 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的行为系迟延履行从给付义务,且该义务的违反井不 本题中方某作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取得李某支付 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根本违约)。因此,甲不 的100万元,不属于不当得利,故 B项错误。 可主张解除合同,故C项亦错误,不当选。最后,双务 保证中,虽然保证协议没有李某签字。但是张某单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行使必须是相应的抗辩,即对待 方提父书面保证,李某没有表示反对,则保证合同生 给付的抗辩。本题中,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捞 效,故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C项正确。 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因此,不 同理,刘某、李某虽未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但刘某 可行伸抗辩权,故 D项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 把房本交付给李某,李某接受;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 正确答案为D。 刘某负有为李某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义务,故 D选项 11.D 【解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 726 条的规 错误。 定,可知,本题中,甲作为房屋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未通 14,C {解析】首先,甲公司与某施工队签订合作 知乙就把夯屋出卖·侵犯了承租人乙的优先购买权。 施工协议,在性质上属于转包。《民法典》第791条第3 但作为受让人的丙"不知情",即丙主观上没有过错,并 教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 不构成侵权,故C项错误,不当选。其次。根据最商人 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 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销房屋租货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 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据此 用法律若干向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司 可知,合同协议本身无效,故 A项错误,不当选。其次, 法解释》)第 21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 建设施工合同系甲公司与发包人乙公司签订,甲公司 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 本身具备相应的资质。因此,建筑施工合同有效,故 B 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 项错误,不当选,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 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未履行通知 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 2条的规定, 义务而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乙可据此向甲主张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 偿责任,故 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577、725条的规 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本 定、甲出卖房屋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并未构成 题中,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据此可知,施工队有权向 重大违约。因此乙不得以此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 甲公司主张工程款,故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 故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153、154 条的规定,甲丙 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之间的合同并不违反规定,因此乙不得请求确认买卖 15.B(原答案为C)【解析】在现实生活中,房屋 合同无效,故B项错误。 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一般都是居间服务面不是代理服 12.D 【解析】首先,甲、乙两公司签订协议胸买的 务,本题中的房屋中介与刘某签订的是中介合同。《民 "面包券"在性质上属于债权凭证而非物权凭证,故 A 法典》第424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 项错误,不当选。其次,根据《民法典》第 563 条的规 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 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甲公司可作为中介人有义务向 不可杭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服行期限届 刘某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其订立合同提供媒介 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服务,在顺客要求上门看房时,应当及时告知刘某,故 不履行主要假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同时,中介人在中介活动中只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 能向委托人报告商事交易的机会或者提供媒介服务, 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无权替代委托人进行交易活动,故 B项说法错误. 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乙两公司签 当选。 订协议后,交割完毕,即使甲公司与张某的合同因张某 《民法典》第 963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 未付款等原因被判处合同诈骗罪.但对甲乙之间的合 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 同不产生任何影响。因此,甲公司无权解除与乙公司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 510条的规定 一 471一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 当选。 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 丙购买一批正版录音制品后廉价出租给同学,在 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报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 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侵犯了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出租权。C 项不选。 同成立的,中介话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可见合同 订立成功的,合同双方都有义务向中介人支付报酬,甲 表演权所控制的表演包括"活表演"与"机械表演" 公司既河向刘某收取报酬又可向买受人收取报酬,故 两类。活表演指公开在舞台上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上述法条,合同成立的, 通诗歌等直接表演行为。机械表演指将活表演录制于 中介人承担居间活动的费用。故 D项说法正确,不 唱片、影片、光盘上之后,利用机器设备向公众传播被 当选。 记录的表演的公开表演方式。只有"著作权人"(作者 16,C【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 13条规定;两人 自己)才享有表演权,体现的是作者对于自己的作品是 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否允许别人去表演以及如何表演的控制权,在日常生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 活中歌厅、酒店、商场,机场等未经许可播放音乐作品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致, 的行为部是侵犯词曲作者的机械表渍权。由此可知 D 又无止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 项侵犯作者的著作权,不选。 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 18.C 【解析】在2011年9月至 2013年7月3日 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 之间甲公闭由于还没有获得专利权,实行临时保护;技 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 术使用者采取自愿付费,乙公司可以给钱,也可以不给 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菩作权。 钱,不给钱的话也片不违法,当然无须支付赔偿费用; 由此呼知、对于不可以分额使用的合作作品,只要 在2013年7月3日以后,乙公司如果继续未经许可使 不转让著作财产权,许可别人使用作品不受限制、故甲 用当然构成侵权,需要赔偿权利人甲公司的损失,故 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的行为,并 A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C项说法正确,当选。 没有转让著作财产权,甲可以把该作品公之于众予以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乙公可 发表,也可以把作品上传到网上进行网络传播,故 A项 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甲公司作为专利权 说法错误。 人如果在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 )项中,根据前面的分析对于不可以分割使用的 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即从 2013年7 合作作品,只要不转让著作财产权,许可别人使用作品 月3日起计算,到 2015年6月起诉,显然并没有超过 不受限制,戊出版社只经过甲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该 诉讼时效,故 B项说法错误,不选。 行为并没有转让著作财产权,合作作者甲当然有权予 根据《专利法》第 11条规定,可知,发明专利权人 以许可,戊出版杜的出版是一个合法的行为,并没有侵 可以控制的权利范围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 害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故 D项错误,不选。 进口其专利产品,在 2013年7月3 日甲公司获得发明 振据《最高人民法院关子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 专利权之后,如果丙公可仍然利用该霉部件去组装汽 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 条规 车,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市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 定,可知,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是将作品、表 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所认定的使用行为,构成对甲公 演、音像制品是否上传到网上的行为。任∶何人未经著 司专利权的侵犯,故 D项锆误、不选, 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将作品、表演、 19.D【解析】本题中 A.B、C三项地不会导致购 音像制品上传到网络上;就侵犯了著作权人、表演者、 实者误认,属于合法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份权,不选。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本题中丙只是单 丁回收墨水用尽的"佳普"牌魁盒、藿注廉价墨水后销 独提供了链接,并没有直接提供作品的内容,根据该司 售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侵权,当 法解释不侵权,故 B项说法错误。 选。综上;本题答案为D项。 i7. B 【解析】甲临基知名绘画作品后廉价出售给 20.D 【解析】可知,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一个 路人,属于对作品的复制.需要经过作者的许可,并向 即胁迫。本题中,胡某隐瞒同性恋重大事实,属于欺 作者付费,在未经作者同意的情况下该行为侵犯了作 诈。陈某不可以请求撤销该婚烟,故 A项错误,不当 者的著作权,A项不选。 选。其次,陈某受欺诈登记结婚,与陈某父母赠与房屋 理解出租权时应注意,只有四种人享有出租权。 系属两个独立之法律行为。陈某父母亦不可撤销赠 他们是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 与,故 B项亦错误,不当选。再次,根据《民法典》第 作的作品(主要指电视剧)的著作权人;计算扰软件的 1063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著作权人;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特别需要注意的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本 是;这四种人之外的著作权人均不享有出租权。由此 题中,陈某父母在二人结婚时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陈 可知.图书的作者并没有出租权,乙收购一批旧书后廉 某和胡某名下。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C.项锥 价出租缩同学的行为并不侵犯作者的著作权,B项 误,不当选。最后;根据《民法典》第 1062条的规定,夫 —472-妻在婚烟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 摔碎了手上价值 20 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表明安保 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同 义务人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 1198条的规定,宾馆∶ 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2条的规定,婚姻法第1? 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煨乐场所等经营场 条第3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烟关系存 所、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 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 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益。本题中,婚后;胡某收到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 10 任。据此可知,关于甲摔伤及玉镯的损害,某洗浴中心 万元。该10万元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 D项正 应承担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 A、B项均 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 错误;不当选。本题中,无论从甲摔伤的角度抑或从其 21.D 【解析】首先,王冬与张霞的约定系夫妻约 定情信物被摔碎的角度考虑,甲均有权请求洗浴中心 定财产制,根据该约定,自家门面房和住房系王冬个人 赔偿精神损害,故 C项正确,当选。最后,根据《民法 财产。其次,虽然王冬在 2012年8月9日办理了公证 典》第1191 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 遗嘱,但在去世前,王冬将门面房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 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 户手续。该行为将导致关于门面房的公证遗嘱被撤 责任。据此可知,该选浴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清不 销。因此,关于门面房出售所得价款应按法定继承处 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该损害宽任应由洗浴中 理。再次,根据《民法典》第1127 条的规定,遗产按照 心单独承担,作为雇工的乙无须承担责任,故D项亦错 下列顺序继承∶第一烟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 误,不当选。 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据此可知,2013年12 24.A 【解析】本题中,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 月,王冬去世。其出售门面房的价款及住房将由配偶张 父遗产10 万元、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2 万 箭、子女王循和王情平均分配。不久,王希去世。此 元。即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且乙的财产足 时,发生转继承,王希继承的部分再次进行分割,由其 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故 A项正确,当选∶ 母张霞和子王小力平均分配。最终,关于王冬遗产的 C、D项错误,不当选。最后,根据《民法奥》第 1188条 分配情况即张霞有部分继承权、王楠有部分继承权以 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及王小力有部分维承权,故 A、B、C项正确,不当选;D 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出监护人承担侵权资任。监护人 项错误,当选。 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法院 22.D 【解析】首先、《民法典》第 1229条规定,因 餐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可以适当减轻其贵任、而非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 无须承担侵权责征、故 B项亦错误,不当选。综上所 侵权责任。关于环境污染责任、其归责原则为相对无 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过错责任。行为人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是徒劳无 25.A 【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章程、注册资本、公 益的,不能免责,故 A项错误,不当选。其次,本题中三 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 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标准, 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 即单独行为不足以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但当地大早 采取和完成的行为。 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 根据《公司法》第 11条规定。可知,公司章程是公 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 司设立的必备条件,规定公司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 鱼类大量死亡,属于原因力结合。根据《民法典》第 构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不可通过制定其 1172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 他书面协议来代替制定公司章程,故 A项错误、当选。 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 根据《公司法》第 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赔偿责任。同时,根据《民法 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 典》第177条的规定,可知,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 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 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故 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B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最后,根据《环境 定,此处是 2013年《公司法》修改最重婴的部分。 保护法》第 66 条的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 2013年12 月 28日新修订的《公司法3删除了"有限责 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 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3万元。公司全 害时起计算。环境污染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而 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也不 非 2年,故C项亦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 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杂部分出股东自 确答案为D。 公司成立之日起 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 5 23.C 【解析】本题中,某洗浴中心大堂处的醒日 年内缴足。"等规定,意味卷如果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据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责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 务院决定没有例外规定,今后设立公司不再有注朋资 该条款并非免除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 本和首期出资比例的要求.改为由公司股东自主确定, 损失,该条教有效。但是,虽然该条款有效,但洗浴中 这样 一来建立公司就变得很容易。所以,在没有特殊 心对其客人甲负有安保义务。甲因地滑摔成重伤,并 规定的情形下,即使注册资本只有 50元,也可以设立 -- 473——家公司,故B项正确,不选。 独立萤事原则上最多在 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0条第3款规定,私 事,显然C项的总数已经超过5家。达到了6家,故C 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故 C项正确, 项错误。 不选。 只是限制独立炖事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1??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同理,公司—般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公司住 所,当然也可以白由约定以某个股东的住所作为公司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时不得担任独立缴事∶并不是独 住所,既可以是自有的房屋,也可以是租赁的房屋,法 立萤事绝对不能持股,故 D项错误。 律并没有禁止性的规定·故 D项正确,不选。 29.B 【解析】根据义合伙企业法》第 31条规定,可 26.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 49 条规定,可知, 知.只有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时才 公词当中的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购,而 需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陈东本身就是合伙人.则当 不是由黄事长来决定,故 A项错误,不选,C项正确, 然不需要聘任,只做婴任俞即可,显然此处命题者是将 当选。 陈东视为合伙人以外的人,故 A项错误,B项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 13条规定,可知,,能够担任公司 该法第35条规定,可知,除了合伙企业的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着经理,并 表人。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并不可以直接代表合伙企 不确定必须由公司的总经理担任,而姓有公司的法定 业对外签订合同,是否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 代表人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故B项错误, 订合同取决于合伙企业的授权。如果没有授权·则陈东 不选。 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故C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3第46 条规定,可知,财务经理属于 该法第3?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公司的高管、聘任公司的财务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不 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是公司总经理的权利,总经理只是有权提名财务负贵 第三人。注意在陈东获得授权.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 人而已,故 D项错误,不选。 业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此处是不得对抗普意第三人,只 27.D【解析】公司描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 要第三三人主观上屋善意的,执行人的民事行为对外仍 由于股东、董事之间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股 然有效,即出企业先来承担酱任,保护善意第二三人的利 东会、董事会持续两年以上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召开或 益,然后在企业内部问有责任的人追偿。D选项的说 者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糖痪 法过于绝对。错误。 的状况。公司经背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 30.A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48 条和第 78 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 条规定,可知.有限合伙人即使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只 有公可全部股东表决权 16??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 要出资还留在合伙企业内部,就不会伤害到合伙企业 院解散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其他合伙人就不能要求其退伙;故 B项 根据《公司法》第 148条规定,可知,本题所表述的 错误。 情形并不属于公司法 148条规定的董事和高管对公司 根据该法第 79 条规定,可知、有限合伙人并没有 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情形,故 A项不选。 行为能力的要求,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他 合伙人不得以此要求其退伙∶因为有裂合伙人仅以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平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第 资为限承担炭任,并不执行合伙事务,并不会损害到债 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 权人的利益.故('项错误、有限含伙人丧失民事行为 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中请 能力∶其他合伏人不得以此要求其退伙。该有限合伙企 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 业的组织形式不受影响。只有在有限合伙人都退伙或 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 184 条和本规定第 7条的 者没有有限合伙人的情况下才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规定,自行组织澹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 故【)项错误。 行清算。由此可知,股东不可以同时提起解散公司的 31.C>【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70条规定,可 诉讼和对公司进行清算的诉讼,此处有先后顺序的划 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愤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分.故B项错误。 提出重整中请-不必在破产清算申谈受理后才提出;故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可知.只有在 A项错误。蜜蜂考资 微信;f89082933 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 该法第72条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楚之 法院才可子以保全。C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门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承整期间。并不是到重整计 28.A 【解析】上市公司薏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 划执行完毕时就终止.故 B项错误。 该法等76条规定∶例务人合法点有的他人财产, 括三分之--独立茶事,故 A 项正确。 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黄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该财产的权利人在旺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 会让专业人士,并没有对法律专业人员作出要求,,故B 先约定的条件。取回权是指管理入占有不属于破产财 项错误。 产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不经破产清算程 474序,而经管理人问意将其直接取回的权利。是所有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3第 289 条第1款规定∶对 针对特定物的返还请求权,既针对被合法占有的财产 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如租赁、保管、借用等),也针对被非法占有(如侵占、 故C项说法错误。 偷盗)的财产。本题D项,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88 条规定∶人民法院 租的房屋,根据题意出于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到期,就应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 当推定符合事先约定的茶件,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取回 据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规定提起诉讼。公益诉讼不影 权取回该房屋就是合法的,故 D项错误。 响私益诉讼,作为消费者的甲仍可以就白己的利益受 32.B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 48 条规定,可知, 损害,要求该厂商赔偿,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 D项说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 法错误。 责任。因此丁不得采取附条件保证方式,故 A项错误。 36.A 【解析】本题是对回避相关制度的考查。 由该法第50条规定,可知,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45 条第 2款规定;被申请回 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 戊可以直接向前手丁请求付款,故C项错误。 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索件低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由该法第52条规定.可知,在丁对戊付款后,作为 本案没有体现需要来取努急措施,故 B项说法错误。 票据的持蔡人可以对被保证人丙以及其他前手甲、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 米进行追索以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放 D项锆误。 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 33.C【解析】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此处审判人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一) 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陪审员丙的回 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 避决定应该由院长决定,故C项说法错误。 司数票,侦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 根据《尼事诉讼法您第 47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 额、股东总数,公司前 10天股东持股情况;(四)持股 入提出的回凝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 5??上股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五)董事、 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中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 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凹避 报酬情况;(六)董事会报告;(七)管理层过论与分析; 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九)财务会 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因此对于回避决定不服,救济途径是申请复议,而不是 事项,根据该条规定第(二)〔四)<五)项可知,AB3D顶 上诉,,故D项说法错误。 正确。根据该条规定第(三)项可知,应包括公司前十 37.D 【解析】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 大股东持股情况,而不是前二十名,故C项错误。 并要求法院作出戴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诉 34.B 【解析】投保人甲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讼标的始终为李某和刘某之间的侵权关系,故 A 项说 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 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1 条,原告可以放 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资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人 弃或者变更诉讼诸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 有权解除合同,法律在此并未规定投保人还需承担违 求,有权提起反诉。本案中,刘某在诉讼过程中变更诉 约责任,故 A、D项错误。 讼情求,法院应当允许,故 B项说法错误。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木履行如实告知义 诉具有不同的类型,在不同类型的诉中.诉讼标的 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 也有所不同。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要求被告履 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 行给付义务的请求所基于的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实体法 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十日不行 律关系,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 使而消火,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 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实体法律关系,变更 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 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意味着只有解除合同之后才 之问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本案中,变更前的诉讼请 可以拒绝赔偿,所以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婴解除合 求是"将车修好",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是"赔偿损失并赔 同就必须尽快,如果在达定的时间内未解除合同的,保 札道歉"这两个请求都是要求被告履行 一定的给付义 险人就不得解除合同了,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仍 务,故都属于给付支付,D项正确,C项错误。本题答 然要赔付。故C项错误。 案为D项。 35.A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90条规 38.D 【解析】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 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醚辩论终结后申请题诉 是刘某和陈某.基于合同相对性,赵某不能作为共同原 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本条规定公益诉讼只是在法 告参加诉讼,故A项锆谈。 庭辩论终结后不允许撤诉,不是说不能操诉,故 B项 本案中,赵某对于陈某和刘某之间争执的标的物 费误。 主张所有权,故其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人参与 ;475 -到诉讼中。D项正确,C项错误, 县人民法院管辖,成妻起诉法院正确,乙县人民法院不 39.B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59条规 应将案件移送至甲县人民法院,故 A项说法锆误。 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 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诉讼案件,而宣告死亡需要适 用特别程序审理,故两案不能合并审理.故 B项说法 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管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 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 错误。 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故本案的被告 ·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 应为李某和徐某,本题答案为l3项。 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 40.A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解释》第 92 条第 2 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 款规定∶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教自 的;(四)-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认的规定。C项收养关系属于身份关系,欣C项情形 的;<五)本案必须以另--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 不构成白认。 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 根据该杀第3款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 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故在确定成某是否死亡 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故D)项情形不构成自认。 之前,借款纠纷应该中止诉讼,故〔`项说法正确,D 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3第 107 条规定∶在诉讼中. 说法错误。 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 44.A 【解析】根据线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26 条规 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 定,可知,本案中,当事人在--审中已经提出了住房分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故 B项情形 割的诉讼谈求-但是人民法院没有裁判,故这部分诉讼 不构成自认。 诺求二审中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同重审。A项 41.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 83条规定,当事人 说法正,确,C、I)项错误。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28条规定,可知,本案 障碍消除后的 10 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 中,分割遗产这一诉讼请求.是张红在二审中新增的诉 由人民法院决定。 讼请求。二审法院可对此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 由于可以申请顺延期限.A 选项法律上没有途径 知另行起诉.故 B项说法需误。本题答案为 A项。 可对张弟上诉权于以补数,说法不对。顶延期限需要 45.D 【解析】很据《民事诉讼法》第 194条和相关 当事人中请,法院不能依职权决定。因此.B选项不 司法解释的规定.可 知。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案 件,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 对。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应选,D选项中。上诉期限 为法定期间,说法正确。但垦法定期间.是可以顺延 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管辖,故 A项说法错误。 的。顺延期限,是基于公平正义的考虑,与期限的确定 根据以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357 条规定。当事人中 方式并不冲突。D选项说法不对.不能选。 请可法确认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的,人民法院裁 42、人【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02条的规 定不予受理;(—)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二)不 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达律效力的解除婚触关系的判 属子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三)申请确认婚烟 决、调解书,不得中请再审.故 B项说法铅误。 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08 条第 2 款的规定;地方 解除的;(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破产程序审理的;(五)调解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 判决、裁定。发瑰有本法第 200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 权的。根据该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案属于物权确权 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 的案件.故不能对其调解协议给子司法确认,D项说法 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 正确。本题答案为I)项。 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46.1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Z61余规 抗诉、故 C项说法销误。 定,可知。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可以采用电话 根据义民事诉讼达》第 230 条规定∶执行中,双方当 通知开庭,所以 A项说法是错误的。 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00 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 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中诸执行人因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十)未经传 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 票传唤,缺席判决的。虽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可以来 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 用电话通知开庭,但必须经过当事人确认或者证明当 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在执行中。双方达成和 事人已经收到该开庭通知。否则人民法院不能缺席判 解协议的,不能要求制作调解书,故 D项说法错误。 决。本案中,并没有明确交代孙华已经收到了开庭通 43.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84条规定。 知,故直孩缺席判决是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可知、故宣告成某死亡的案件,应该由成某们所地即乙 所以B项说法正确。 ·4766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99条规定。可知,申请再审 求人民法院作出裱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 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甲请再审,也可以向原审法 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 院电诸再审,C项说法错误 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06条规定,可知,本案属丁 首次开庭前提出,故(.项说法正确,T)项说法错误。 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裁定再审后,也不应就定中止原 二、多项选择题 裁判的执行,故 D项说法是错误的。本题答案为 E项。 51.ABCD 【解析】首先,本题中自然人甲与乙之 47.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33条规 间签订借数合同,系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后双方又签 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 订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为担保债权如期实现而所作 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之担保约定。因此 A 项正确,当选。其次·根据《民间 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故 借贷司法解释》第 26条第 1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 A、B项说法错误。 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广支特,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38 条规定,债务人对 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 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 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因此B项正.确,当选。再次.如 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 前所述.甲乙双方所签订之名为房屋头卖合同实为为 的效力。人民法院经市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 担保债权如期实现而所作之担保约定中"如甲不四购、 回。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故支付令异议必须是书 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系流押条款。该条款无 面形式,口头无效,故C项说法正确。 效。因此,即使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乙亦不能取得房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36 条规定∶对设有担 屋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当选。最后,虽然乙不能取 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 得房屋所有权,但甲未按借款合同之约定在 1年内还 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 款,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 1项正确.当选。当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敬 D项说法错误,该支 然.如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 24 条的规定∶当事 付令对担保人丙不具有拘束力。本题答案为C项。 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 48.B 【解析】本案中被告在起诉前已经死亡,根 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法 本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119 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唑。当事人根据法庭 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按照 故 AD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民间惜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 不子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区别主要是在时间上。人 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中请拍卖 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栽 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 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 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 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本案已经开始送达 主张返还或补偿。据此可知,答案仍然是 ABCD项。 应诉通知书了,故是在受理之后才发现起诉不符合条 52、BC冲D【解析】首先,根据《民通意见(第 68条 件的,应该驳回起诉而不是不予受理,故 B项正确,C 的规定,本题中,"秦始皇兵马俑"属于法律规定不能买 项错误。 实的禁止流通物。出肯该商品的纪念品商店没有故意 49,D 【解析】仲裁和解是指仲裁当事人通过协 告知建假情况亦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因此,不构 商,自行解决已提交仲载的争议事项的行为。仲成和 成欺诈。更没有积极欺诈和消极欺诈河题,故 A 项正 解是伸裁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根据《民事诉讼 确,不当选。C'项错误,当选。其次,根据《民通意见》 法解释》第467 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 第71条的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 硬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 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星等的错误认识。使行 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为的后果与白己的意思相饶,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 但和解协议巳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腿 认定为重大误解。本题中,购买该商品的.王某应明知 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因此本题答案为 不可能属于真品。因此,亦不能构成对标的物的认识 D项。 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故 B项错误,当选。最后,该买 50.C 【解析】根据《仲裁法3第 I9条规定∶仲裁协 卖合同∶(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 不违反公序良俗;(3)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钟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故 A (4)意思表示点实。因此。该合同在效,王某无权市求 项说法错误,仲裁委员会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B项说 撤销,故 D项亦错误。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 法也是错误的,根据钟裁条款的独立性,即使投资合同 案为 B、C、D。 无效,仲裁条款依然有效。 53.AC?【解析】首先,在甲向某银行贷款时.乙提 根据《仲裁法》第 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 供房产抵押担保,根据《民法典的第 215条的规定∶当事 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诸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 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 477--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白合同 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馈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 成意时生效∶术办理物权要汇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 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扭保法第 82 条的规定行使留置 此可知,不动产抵押合同合法有效(即"区分原则")。 权。据此可知,该条规定了留置权的普意取得问题,故 后乙向卷记部门中请挂失房本后换得新房本,将房屋 C项正确,当选。D项中、甲公司加工乙公司的机器零 卖给知情的内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不动产抵 件,约定先付费后加工。付费和加工均已完成、但乙公 抑合同,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故 A项正确,当选。其 司尚欠甲公司借款。该情形属 T商事留置.可不基于 次.《民法具3第406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 同一法律关系。此时,甲公司可留置机器零件, D)项 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 亦正确。 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 56.ABCD 【解析】占有的分类,我们口诀的方式 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 来表述即"有无善恶,白他直何"。其中,"有无*代表有 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 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普恶"代表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所得的价款向低押权人提前清楼债务或者提存,转让 "自他"代表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直问"代表直接占 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 有和间接占有。首先,有权古有和无权占有的区分标 由债务人清偿。本题中,银行本身并不享有抵押权(因 准即本权或权溯,如有本权或权源而占有的属于有权 为未办理不动产抵押受记。因此,作为房屋受让人的 占有,如没有本权或权源而占有的属于无权古有。其 丙无须代为向银行还款,故 B项错误,不当选。最后, 次,对于无权古有又可再区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如丙代为向银行还款.构成代为履行,依法享有向债务 如有理出误信其有占有的权源即属于善意占有;如没 人甲迫偿的权利,刚可同甲主张相应款项,故C'项正 有理由误信其有占有的权源即属于恶意占有。再次, 确,当选。 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的区分标准即是否以所有的意思 54.1D 【解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 420条的规 而占有。以自已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的属于自主点 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劳人或者第三入对一定期间 有;不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的属于他主点有;最 内将要连续发牛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 后,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的区分标准即是否直接占有 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 特定物。直接占有特定物的属于直接占有;间接占有, 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 是指对于他人直接占有之物基于特定法律关系有返还 优先受偿。据此可知,本条确立了"最高额抵押权制 请求权,由此对其物有间接管领力。间接占有的构成 度"。本题中,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的《个人最高 要件包括∶(1)须有占有媒介关系;(2)直接占有人须为 额抵押协议》属丁最高额抵押权。其次,最高额抵押权 他主占有;(3)在直接占有人在占有媒介关系消灭后, 实现时,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 对间接占有人负返还占有物的义务。本题中.乙丢失 高额为限优先受偿。超过部分为一般债权;若实际发生 手机后,虽然对手机已丧火事实上的管领,但仍对手机 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为限 享有物权请求权,对手机为直接占有,故 A项正确,当 优先受偿。本题中,在债权确定期间内,甲公司共欠乙 选。甲拾得乙的手机,对手机的占有系无权占有,且其 公司 400万元,正好等于最高债权额。因此,以400万 将手机卖给不知情的两并交村,以行为的方式表明其 为准,故 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根据《民 主观上为白主占有,故B项正确,当选。相对所有权人 法典》第 419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 乙而言,丙属于无权占有,但其对甲无权处分不知情, 效期问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 有理由误信有占有的权源。因此.属于善意占有.故C 此可知。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故C.项错 项正确,当选。作为承揽人的丁基于承揽合同而占有 误,不出选;【D项正确。 手机属于有权方有,但属于他主占有;故 D项正确,, 55.CD 【解析】留置权包括两类,即民事团置和 当选。 商事留置。根据义民达典》第 447、448 条的规定,A 项 57.k∶【解析】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包括四 中,张某为王某送货,约定货物送到后一周内支付运 种∶(1单独的书面保证合同;(2)在主合同上有保证条 费。张某在货物运到后立刻要求王某支付运费被拒 款,保证人签字;(3)在主合同上没有保证条款,但第。 绝。此时。债权尚未到期,不符合留置权的构成要件。 人以保证人身份签宁;(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 因此,张某不可以行使留置权。故 A 项错误,不当选。 权人出具扣保书,债权人接受目未提出异议。A项中, 片项中,刘某把房屋租给方某,方某退租搬离时尚有部 甲公司承诺∶"积极督促乙公闭还款,努力将时公可的 分租金未付。虽然租金债权已到期,但刘某并非合法 损失降到最低。"该种约定仅表示岗己会努.但并未 占有方某的部分家具,更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 表示要承担责作.故 A项错误,不当选。D项中,甲公 刘某亦不可留置方某的部分家具,放 B项错误,不当 可承诺;"指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而乙公 选。【'项中、何某将丁某的行李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 司已经签订了保证合商。因此;丙公司可以请求乙公 存处,后丁某取行李时认为寄存费过高而拒绝支付。 司承担保证责任,但甲公司无须承担保证炎任.故 D项 根据氢担保法解释》第 108条的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 亦错误,不当选。 — 478—58.AlBCD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 节77 条的规定 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侵犯作者的修改权,A项正确, 可知,商店应承担更换洗衣机或退货、赔偿衣物损失和 当选。 赔偿人身损害的违约责任,故 A 项正确。根据《民法 本题中,出版社编辑在核稿利编辑过程中。未经作 典的第1202条的规定可知,甲公司成承担侵权资任。故 者许可将狗焦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虽然更符合事实, 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203 条的规定可知,商店 但却背离了作者希望增加作品离奇色彩的创作初衷, 或者甲公可应赔偿因洗衣机缺陷造成的损害,故C°项 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B项正确.当选。 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的规定可知.赵某的人 作者使用笔名"吹雪"该署名方式合法,出版社编 身受到了损害,因此可向商店或甲公司请求精神损害 辑在核稿和编辑过程中.认为作者有笔误,直接将"吹 赔偿,故1)项正确。 当"改为"崔雪",未经作者的同意,侵犯了作者的署名 59.AB 【解析】该租赁合同尤效、则无所谓解除 权.C.项止确,当选。 之回题.故七项错误,不当选。根据《民法典》第580条 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 的规定;当事人·方不腹行非金钱侦债务或者展行非金 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出版社通过合法渠道将 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 《森林之歌》批发给节店销售,就视为作者已经授权书 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年实上不能膜行; 店可以把该书进行发行.所以 D选项错误。不选。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堰行或者展行费用过高; 63.ABCD 【解析】本题中.甲公司将智能手机显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本题中.租赁 示屏的发明专利权在中国大陆以独占许可方式许可给 房屋系属丁违章建筑,该租赁合同属于法律上或事实 乙公司实旅。依我国《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 上不能履行、故 D项错误,不当选。 规定,不同类型的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享有不同的诉 60.3【解析】首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的协 讼地位,独占被许可人可以作为当事人单独起诉,故A 议;"如把核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属 选项错误。 于附生效条件的畴与合同。量然孩子为脂儿,不具备 依《专利法》第 47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 权利能力,但该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系乙与甲,因 为自始即不存在。宜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 此,该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而非无效,故 A项错误, 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 不当选。其次,后孩子顺利出生。则赠与合同成立并生 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 效,故乙不得拒绝赠与,故 I项正确,当选。本题中,孩 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 子出生后;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的父亲(郭某)意外 转让合同,不具有迫溯力。题干中并未提及专利权人 死亡。因此-该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即母亲甲。此时,祖 息否恶意以及是否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由此可知C选 父乙不得主张监护权过甲并不存在乙行使法定撒创权 项错误。 的情形。因此。已经交付的八根金条,乙不得要求退 对于 B选项,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但在实务中有 回.故C项正确,当选。本题中,郭某父亲乙(即孩子的 不同做达,新近的做法多倾向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祖父)>在孩子出生后未交付的两报金条以应交付,因该 即在专利无效宣告前,不认为丙公司侵犯了专利实施 情形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权中的销俦权,故 B选项错误。 故T)项错误,不当选。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 61.AD 【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22 条规定.因 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 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 授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 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题中.甲窃取丙的美茄于表和 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4040元现金,构成不当得利,丙可以请求甲返还美茄手 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清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 表和 小100元,故 B项错误。不当选;I)项小确。当选。 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故 D选项错误。 同时,甲将美茄手表交乙并补偿乙1000元.乙亦构成 64.AD【解析】根据题意可知."河川"商标是由 不当得利。但乙不知甲盗窃情节.即属于善意。因此, 河川县荔枝协会中请注册,核定使用在荔枝商品上,许 乙仅需要返还现存利益即可。其中,乙支付某自来水 可本协会成员使用.符合集体商标的规定,故 A 项正 公司水费的 500 元无须返还。乙花500 元购买的村衣 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 及赠送给丁的于辰均可以要求返述。故 A 项正确.当 "河川"商标虽然使用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选;('项错误,不当选。 但H于"河川"已经成为集体商标的组成部分。这样做 62.AB`【解析】根浜公著作权法;》第 36 条规定。 是允许的。故(`项错误,不选。 对内容的修政,应当经作者许可。也就是说.报社、期 65.ABC?【解析】民法典》第1082 条规定,女方 刊社可以不经作者同意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俱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图 书出版者未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 经作者"许可",不能对作品进行隧改,则节,本题中.出 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由此可知, 版社编辑在核稿和编辑过程中,未经作者许可将狗熊 中蓓虽在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法院应予受理,故 A 470-.项正幽,当选。《民法典》第】079茶规定,天丧一·方要求 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授权责任;但是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百接问人民法院 能够证明尽到管理眼资的,不承担责任。D项中,戊带 极起离娇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 女儿到动物固游玩时。动物园饲养的老虎从破损的虎 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子离婚。 笼通出(表明动物园有过错)将戊女儿咬伤、动物园应 有下列惰形之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承担侵权责任。故 D 项亦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 《二)有嘶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本案中菌楠有 的正确答案为 A、(、D。 吸赤的恶习层教不改·构成离婚的法定精形,如调解无 68.AB【解析】公司法》第37茶第1款规定∶"股 效·应准予离婚,做B项正确.消选。其次,敞楠与申倍 东会行健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共同创作 一·幅油四作品&爱你一工年3,一二者对该油画 让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量事、监 的答作权和物权系共同共有关系。董楠未经甲蓓同意 事,决定有关萤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 变卖了《爱你一了年》,所得款项用于吸毒。侵犯了中 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倩的著作校和物权,故('项正确。当选。最后.《民法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过错方有权堵求损害赔俨;(一-)重婚;(二)与他人同 (-上)对公司增加或者感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 胎;(三)实施家庭琴力;(四>库诗、遗充家庭成员、 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五)有其他重大过锆。本题中,策楠系有吸毒恶习屡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山决议;(十)修改公可章程; 教不改.中蓓依法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故 D项错 (十--)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根据前款第(二) 误,不当选。 项。A 选项正确,董事钱某的年薪作为报酬由股东会批 66.AC【解析】本题中,甲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 准。C选项错误,差旅费不属于报酬,无须股东会 私户翻看箱内物晶。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故 A项正 批准。 确,当选。其次。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词法解释×第8条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 39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 第】款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 准,上i公司可以为带事购买责任保险。该条要求蓄 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般不予支持,人民 事责任保险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的原因在于购买这 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 种责任保险,相当于用投资者的钱来为董事、监事和高 除影响,赔礼道歉。本题中,甲公司.工作人员仅自已翻 管们的过错负资,会影响公可的财务方案和公词的分 看并未造成严面后果,故 卫项错误。不测选。再次,根 红方案,所以需要股尔大会批准。因此,B 选项正确、 据《民法典》第 1191 条第】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 革事钱某的责任保险费由股东会批准。D选项错误∶ 人员肉执行】.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出用人单位承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须公司股东 扣侵权责任。据此可知。李某翻看箱内物品以及损坏 会批准。 平板电脑的挝失均由甲公司来承担责任,故C'项正确. 69.A)【解析】由题目可知.这家公司只有两名 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 股东,张某持有的股权比例为65??尚未达到三分之二 67.ACl)【解析】首先,跟据《民法典》第 1247条 以上.如果想要通过合并的决议,必须张某、李某都同 的规定;禁止饲释的烈性大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总.故 A项正确。 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项 根据该法第 173条规定,可知,公司合并公司应当 中甲 8周岁的儿产翻墙进入邻居院中玩耍。被院内藏 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而不是 15 獒咬伤.邻居依法应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故 A 项正 日,故 B项错误。 确。当选。其次,根据C民法典3第1250 条的规定∶内第 在公司合井的情形中,如果债权人有理由认为自 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等的。彼侵权人可以 身利益受损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渠道进行救济,但无权 问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 直接对公司合并鬓出异议,故C.项错误。 请求赔偿。动物问养人或者管理人略偿后,有权向第 70.ABD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 71条规定∶有 三人追偿。13项中,小学生乙和内放学途经养狗的王 限责任公词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 平家,内欣意逗狗.狗被激怒咬伤乙。乙可以向丙的监 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 护人主张亦可向王平主张.放书项错误,不当选.再次, 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 根据《民法典》第 1246 条的规定;述反管理规定,末对 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 二十R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 管理人应当承想侵权责任;但匙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 不问意转让的。不问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C项中.丁下夜班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 问家途经邻居家门时,未看到邻居饲养的小猪趴在路 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 上而绊倒摔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故C项正确,当 主张行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白的购实比例;协 选。最后.根据《民法典》第l218 条的规定;动物园的 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响买 : 480—权。公罚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 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我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如果不加限制,新的股东加入进来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 后会破坏原公司的人合性,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游要充 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 分尊重每-个老股东的意见.对于这个问题的表决六 可知。伤残补助不必中报,由管理人调食后列出清单并 行的是人头;决,所以甲对外转让股权,必须经过乙、丙 予以公示后直接按照顺序清偿-故 D项铅误。 的表决.故 A项错误。 74.HC【解析】根据《栗据法多第83 条规定∶支票 虽然公司章程遵循的是股东的意恩自治,可以在 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 章程中对于股权的对外转让作出自主的规定,但是修 课面注明。支票中专门月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 收公司章程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必须要经过股东会表 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F支取现金。支票中专 决,并要求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甲董然已经沙到了 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艾票只能 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但不可以自己直接修改.故 B 开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由此可知。现金支票只能用 项错误。 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丁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甲将其股权分割为两部分,分别转让给乙,内.法 现金支票不可用于转账,故 A项错误。 律对此并没有禁止性规定,应当允许,故C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86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 D选项,甲对外转让其全部股权时,乙或丙应就该 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支票七未记载付教地 转让的全部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而不是-部分主张、 的,付款人的肯业场所为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 故D项错误。 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化所或者经常展作地为山票 71.AB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 42条第 1款规 地。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c为收款人。出此可 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消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 知,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并 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 不是直接无效、故【D 项错误。 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5.ABI)【解析】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47条 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据此 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毕有下列权利;(1)分学基金财 A,B两项都正确。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产收益∶(2)参与分配消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3)依法 时∶应当通知金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或者申请蛙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1)按照规定要 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曾通合伏企业的人合性,所以(`项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人会或者召聚基金份额持有人 错误, 大会;(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只有在其他含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 权;(6)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 额转让给他人的,才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 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7)基金舍同约定的 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因此顾谐不可 其他权利。公开募集培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食阅 以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D项 或者复制公丹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筹集毕企 错误。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 72.AB 【解析】本题中曾君,郭料因二人的重大 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由此可知.A、R两 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 项是法条的原文·吃确。基金可以依法转让,并不屋绝 额赔偿责任。作为重大过失的主体,二者均应当对该 对禁止转让,故C项铬误。 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 A、B两项正确。(.项 根据该法第 48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 错误。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基金 其他合伙人对于该项损失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购 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2)决定修改毕金合问的 产份翻为限承担贲任。这个责任是个有限责任,故 D) 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3)决定更换基金管 项错误。 理人、基金托管人∶(4)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毕金托管 73.AC【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46 条规定、 人的报酬标准;(5)基金台同约定的其他职权。由此可 可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中请受理时一律视为已到 知、D)项正确,当选。 期。均可去申报债权。欣 A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根据该法第 47 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 76.BD 【解析】根据心保险法》第 55 条规定∶投保 诉讼、仲裁未决的侦权.馈权人可以申报。由此可知,B 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 项错误,C项正确。 的,保险标的发生拟火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 根据该法第 48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 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入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定的债权甲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偿权。债务人所欠 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 划入职T;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 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 一481伪证的法律后柴,并责今其签署保证 书.但无民事行为 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接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 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证人签署保证书 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由此可知、保险金额等于保 适用本解释关F当事人签胃保证书的规定。本案中, 险价值的为足额保险合阿,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应 当等同于保险标的的损失额;对于不足额保险,保险公 方强、路芳应当签署保证书、蒋勇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 司不会全额购付.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 力人.可不需要签署保证书.故B、C'顶说法正确, 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被保险人未获赔付的部分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称∶第 120 条规定∶证入拒绝 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故1) 以基于侵权责任找侵权人要求赔偿。本题中对于潘某 项说法止确 本题答案为A,B、C'、D)。 未状赔偿的部分可以找朋友刘某赔偿,故 A 项错误。 D项正确。 80.AHK'【解析】根据②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154 根据该法第 60条规定,可知,若刘某已对播某进 条第 2款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 保则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 行全部赔偿,潘某的损失已经全部弥补,保险公司无须 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故 A、B3项说 再赔,故 B项正确。 甲公司对潘某赂偿保险金后。在向刘某行使保险 法错误、 代位求偿权时,按照目前的通说是以自己的名义来起 根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157 条规定;人民法院 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 诉,故C'项错误。 不影响抵抑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故 77.AC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 条 规定;专利纠纷索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 ('说法错误。 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答案 81.AB'【解折】根据民事诉讼达多第占0L 条第 1 为A、C`,D。并不是所有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专利纠纷 款脱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 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樊起诉 案件都有管辖权。因此 B选项不对。 讼或者中诸仲栽前间被保企财产所在地、被中请人住 78.BC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88条 规定;诉讼代理入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提交 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请采取保个错 授权委托 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 施。申请人应业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甲 相关材料∶ 请,故 A项说法正确, 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接受巾请后,必须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 材料; 在四上八小时内作出裁定;陇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 立即开始执行.故 书项说法正确。 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 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中请人在人民法院来取保 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全措施后三十|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 人民法院咸当解除保全。故七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 错误。 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 本题答案为A,B、'。 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82.B'【解析】根据心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57 条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 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了∶ 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町的; 材料∶ (二)发回币市的∶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和符合本解释第 87 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I的∶ 根据该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本题答案为 B、 (h.)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火利益的; C、D. (穴)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 79.ABCD 【解析】根据《民事派讼法解释>第 】I? 定、调解15的; 条规定;当事人中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 《七)共他不宜透川简易联序的案件。本案属于F.、 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 96 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 审发回重市的案件。按照第 2.7条第(二)项的脱定,不 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 得适用简易程审理·故 A 项做法不正确。 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 根据公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39条第 2款规定.人民 民法院准许的除外。本案中、张志军在举证期限质满 法院发四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鲜的案件,当事人 前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批准 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奔。本案已经到了 其要求的做法是正确的,故 A项正确。 二审发回重审阶段,故法院对李泳的普辖权异议不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9 条规定;人民法院 审查的做法是止确的.B项当选。 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 根据名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5L 条的规定可知,一 · 482审裁定嫩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中请变 可知,王某的签字行为即乙公司的行为,即乙公司是委 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 托人,王某并非委托人,故 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 关的诉讼请求的,可以合并审理。故C项做法正确,D 不当选。其次,虽然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做法错误。本题答案为B,C。 但《委托书》的双方当事人系乙公司与丙公可,内公司 83.C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61条 并无理由相信王某的行为同时代表甲公司。因此,甲 第 2款规定,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 公司亦并非委托人,故("项亦错误,不当选。最后.王 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 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 法院不得缺席判决,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 卖房给张某,在该约定中土某仅表示协调而并无受到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邦》第 140 条规定,适用简易 法律约束的效果意思。因此,该约定不成立法律行为, 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故 D项做法错误,当选。 故 T)项正确,当选。 本题答案为C、D。 87.B 【解析】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84.AB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75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种》(以下简称 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 3条第】款的规定∶当事人一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 (三)知识产权纠纷;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有效。本题中,张某与丙公司签 (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 订的《房屡预订合同》买卖的标的系 A区房屋。而 A 异议的纠纷∶ 区房屋所有权系甲公闭,甲公司并未委托内公司对外 (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故 A、B,D)项 销售房屋。因此,丙公司系无权处分,倒其与张某签订 正确。 的《房屋预订合同》有效.故 A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73条规定,海事法院 当选。其次,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 停。委托丙公 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 司对外销售房屋,即销售B区房屋。此时.丙公司却对 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 外销售 A区房屋。对于乙公司而官、显然不构成有效 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 代理,故C项错误.不当选。最后.根据《民法典》第 172 三十为限。由此可知,简单的海事案件仍然可以适用 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挝、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 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故C.项说法错误。 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值行为人 85.A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20 条第1 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知,本条确立表 款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 见代理制度。本题中,张某查君《合作开发协议》和《委 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故 A项说法正确。 托书》,明知 A区房屋属于甲公司而非乙公司且甲公司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20条第 2款规定;公示催 并未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因此,对于张某而言、 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故 B项说法错误。 丙公可不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故 D项亦错误,不当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22 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 88.A 【解析】本题中,张某与丙公司答订《房屋预 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 订合同》.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万元∶但后甲公司 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因此没有人中 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 A 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此 报权利时。法院应当根据甲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 时·月公司构成不当得利,应将 30 万元预付房教返还 而不能依职权直接作出判决,故 C项说法错误。 给张某但该行为与乙公司无关.故 B、D项锆识,不当 根膳《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54条规定;适用公示 选。本题中.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侦 催告程序审理瀑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宜 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同。此时,丙公司 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故D项说法 即负有向李某履行的义务。至上该债权是否再次转 正确。 让,与丙公词无关.故 A 项正确.当选;C项错误,不当 三、不定项选择题 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86.AD 【解析】首先,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 89.BCD 【解析】首先。根据《买类合同过法解释》 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 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 字盖章处有乙公闭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根据 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 《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 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 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 领充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法院应 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 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 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 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据此 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 — 483 -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 正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果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 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糖此可知。张某将租赁的 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甲、乙二人作为合 电脑出卖给甲、乙、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与三者签订的 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所以率题中 甲、乙将企业的 400 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处分行 共卖介同均有效;乙接受了张某的交付、取得电脑的 所有权,故 A项错误、不当选;B、C项正确,当选。同 为属于有权处分,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该处分 时,盛然甲、内无法取得电脑所有权,但二者与张某均 行为有效,故 八项错误。本题表述中末涉及合伙企业 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此时,因电脑所有权已经 经营范围的问题、故 B顶错误。 转移给乙,则甲,内可札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追究张 根据该法第 96条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 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 集的违约责任,故)顶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 正确答案为B、C'、D 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 90.1BI)【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 131 条的援 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 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擎 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由此可知,甲,乙将 400 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 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 粪川后,应当予以收缴。本题中,李某拾得乙的电脑后 导致投资失败-维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甲、乙应负连 将电脑山租给王某,其所获得的租金及利息应作为不 带赔偿责任、故C项让确。 当得利全部返还给乙。当然;李某为此支出倒的必要费 受托的投资机构对于甲、乙二人挪用企业资金进 行投资的行为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相对方,不应承担责 用可以向乙主张.故 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 选。再次,根据就民法典》第 314 条的规定;拾得遗失 任.投资风险应出投资者自已负担,故D项正确。 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抗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 93.BI)【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26 条第1款 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据此可知,如乙要求李 的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由 某返述电脑成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物权请求权,而非 此可知,乙将房尾出卖的行为处于有权处分,故 A项 基于.不吗得利产生的债权请求权·故C项正确,当选。 错误。 鲶后,根据《民法典?第317条第3款的规定;拾得人侵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1条第 2款的规定,合伙人 占遗火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 在合伙企业渡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 权诸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据此可知,如率某拒 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乙将房屋过 户给丁,丁属于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有权要 绝返还电脑、即侵占遗失物的.乙可以向李某主张侵权 责任,故D)项正确,当选。 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故B项正确.C项错误。 91.1∶【解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 453 条的规 乙在将该房屋出卖之后,就无法履行对合伙企业 的出资义务,导致合伙企业不能再继续使用该房屋.需 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 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 要对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责任,故1项正确。 债务人六十旧以上腰行侦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 综上,本题答案为B、D。 94、ABC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50条规 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 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 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达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 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可知。留置 合伙企业中的材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 权人<康成公司)应当给侦务人(王某)2个月以上履行 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缝 债务期问,故A项错误,不当选。其次。根据《民法典》 承开始之口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第 457 条的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 有下列情形之,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 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 据此可知,康成公刮曾毕有留置权,狐因该电脑被李某 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 偷回即丧失占有.留置权消灭.故 B项正确,当选。再 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 次.康成公词基于与王某之间的承揽合同而占有电脑, 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属于有权占有。可以基于占有保护请求权请求李某返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着限制民 还电脑,故(∶项正确,当选。最后,根据合同相对性原 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伏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 理,康成公司只能婴求承揽人王某支付电脑维修费;而 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不得要求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即李某支付电脑维修费.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 故 I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B、C。 由此可知,基于合伙企业的人合性,在继承问题上 法律采取了财产权利和身份权利分别处理的方法。财 92.C【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21条规定∶合 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 产权利当然可以继承,身份权利则必须尊重合伙人们 产;但是,率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 的意愿。 一 484 一本题中丙死亡后。其继承人戊并不当然缘承合伙 对"付某是否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授权 书是 人资格·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或有约定,H该继承人 否真实"产生争议,付某为此出庭作证,而不是追究付 同意成为合伙人,故A项铬误,当选。 某是否收了款以及是否上交的事实问题,这个问题与 除非合伙协议中有特别约定的以外。当合伙企业 本案没有关系,故本题答案应为D。 处于亏损状态时合伙人不可以解散企业.故 B项错误, 98.A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27条规 当选。 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侣书面异议的, 在戊没有继承资格成为合伙人之前·就甲委托投 人民法院应当白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 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和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 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 失这两件事情戊都无权去主张相应的权利,而应当是 的,越定驳叫。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 合伙企业来主张,故C',D两项均错误。当选。 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 综上,本题答案为 A,B,('、D。 定无关的.可以自数定送达之I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95.A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了第 30 条 院提起诉讼,故本题容案为 A、C!。 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 99.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308 条规 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定;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 管辖。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 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 点的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本题 执行人为共同被告;彼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 中,双方约定由原告你所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此 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人。本案中,林海提起的甲 约定是有效的,故合同签订地(C∶县)法院和原告住所 请执行异议之诉,林海毫无疑问应是原告·案外人宁虹 地(A 县)法院均有管辖权,故本题应选 A、C。 是被告,被执行人张山;案情没有交代其是否反对案外 96、AC 【解析】证明贵任的分配是指案件所涉及 人,诉讼地位不确定。故本题答案为T)项。 的事实由谁来负责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91 l00).BC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 304 条规定; 条对证明资任的分配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人民法院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27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 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 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H起 15日内向人民法 有规定的除外;(1)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 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因此,林海 应向乙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选项 A 是不成立的。 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报据《民诉解释》第310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执行 (2)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青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 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因此,选项 B是成立 人、成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 的。根据《民诉解释》第 311条的规定,"案外人或者申 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 本案中,A项,"四海公司主张其将货款已经交给 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 了付某"这一事实,是四海公可提山的主张。故应该由 明责任。"因此,选项(是成立的。《民诉法解释》第 398 四海公司承担证明责任;B项,"付某是五环公司业务 条规定。"申诸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 员"的事实本来应该巾四海公词举证.但五环公司已经 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 承认,这属于自认,从而免除四海公词的举证责任、故 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中清执行夫 对该事实四海公司不需要承担证明责任∶C项,"五环 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二人。"出于张山在执行 公司授权付某代理收取货款"的事实∶属于对是否有代 异议之诉只能做被告或者无独三。因此不可能作为原 理权产生争议,应由主张有代理权的 方承担举证责 告提起执行异议之诉。D选项不对。对此《民诉法解 任四海公司主张付某有代理权,故四海公司应对该事 释》第309 条规定∶"甲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 实承担证明责任;)项,对于付某是否将收取的货款交 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 到五环公司的事实.不是四海公司据出的主张,而且是 法院告知其另行起诉。" 否交给五环公司与本案无关,故不需婴四海公司对此 承担举证责任,故本题选 A、。 97.T)【解析】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应该是四 海公司和五环公司.付某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故 A、B说法错误。 无独立请求权第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 问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 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付某也 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项说法错误。 D项正确.付某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应是证人。 大家注意,付某参与诉讼是因为四海公司和 五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