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时代,提供AI工具的和使用AI工具的企业都必须知道的10个法律风险当AI从 "未来科技" 变成每个企业的 "日常工具",很多人只看到了它带来的效率革命,却忽略了它背后隐藏的法律雷区。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涉AI知识产权案件同比增长超过30%,市场监管总局于 2026年2月集中公布了五起AI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监管执法已经从 "柔性引导" 全面转向 "刚性处罚"。无论是用AI写文案、做设计,还是开发AI产品、部署AI系统,只要你在使用AI,就必须直面这些法律风险。以下是AI带来的绕不开的10个最致命、最常见的法律陷阱,每一个都有真实判例支撑。📢 风险描述:很多企业为了训练AI模型,直接从互联网爬取数据。违反robots协议、绕过反爬措施、爬取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或商业秘密,不仅会面临巨额民事赔偿,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官方案例:2026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浙江慢某网络公司通过窃取用户Cookie、绕过验证码和设备指纹防护等手段,大规模爬取淘宝、天猫平台商品数据,开发比价插件对外提供付费服务,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500万元。📜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著作权法》第53条、《刑法》第285条📢 风险描述:将用户个人信息用于AI训练是重灾区。未经用户同意采集个人信息、超范围采集、敏感个人信息未取得单独同意、数据泄露等行为,都将面临《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顶格处罚。✅ 官方案例:2025年11月,上海网信办在 "亮剑浦江" 行动中,对3家拒不整改的AI企业开出罚单,其中一家企业因强制采集人脸数据训练模型,被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法律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条,最高可处上一年度营业额5%的罚款1.在隐私政策中明确告知用户其个人信息将用于AI训练2.对生物识别、医疗健康等敏感个人信息设置单独同意弹窗📢 风险描述:这是目前争议最大、案例最多的AI法律风险。一方面,使用未经授权的作品训练 AI 模型可能构成侵权;另一方面,AI生成的内容也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或肖像权。✅ 官方案例:2026年4月29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宣判全国首例 LoRA 模型著作权侵权案(美杜莎案)。法院认定,用户李某未经授权使用《斗破苍穹》美杜莎角色形象训练 LoRA模型并公开发布,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平台方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承担相应责任。2.在用户协议中明确AI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和侵权责任📢 风险描述:很多企业不知道,提供生成式AI 服务和具有舆论属性的算法推荐服务,必须向国家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未备案擅自上线服务,将面临责令暂停服务和高额罚款。✅ 官方案例:2026年3月,重庆市九龙坡区网信办依法对属地 "开山猴AI写作大师" 网站运营主体作出行政处罚。该网站未经安全测评备案、违规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且未尽到内容审核义务,被给予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暂停AI算法生成式写作功能15日。📜 法律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第11条📢 风险描述:AI可能生成虚假信息、暴力色情、侮辱诽谤等违法内容。很多企业误以为 "内容是 AI 生成的,与我无关",但实际上,AI服务提供者对生成内容具有实质性控制能力,需要承担生产者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官方案例:2025年9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国内首例AI服务提供者涉黄案。两名被告人开发运营的AlienChat APP通过修改系统提示词突破大语言模型道德约束,允许用户与AI生成色情内容,被认定犯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获刑四年、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和20万元。📜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7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2.训练专门的内容安全模型,提高违法信息识别准确率📢 风险描述:使用AI换脸、语音合成等深度合成技术制作的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添加不可移除的显著标识。未履行标识义务,或者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将面临严厉处罚。✅ 官方案例:2025年6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 "某颜" 小程序AI换脸侵权案。被告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小程序未经授权使用原告拍摄的13段古风视频作为换脸模板,通过收取会员费和广告费营利,被认定侵犯原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500元。📜 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2条、第16条1.对所有深度合成生成的内容添加不可移除的水印标识3.在显著位置提示用户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从事违法活动七、AI 生成内容著作权:只有人类实质性投入才受保护📢 风险描述:很多企业误以为AI生成的内容自动享有著作权,但实际上,只有当人类在生成过程中进行了实质性智力投入时,AI生成内容才受著作权法保护。受保护:2026年4月21日,四川高院和重庆高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深圳某文化传媒公司利用AI软件辅助创作的六部视频,经历了撰写脚本、调试参数、筛选素材、剪辑配音等复杂的人机协同过程,被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被告搬运侵权被判赔偿6万元。不受保护:2026年4月1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蛇形玩偶案。设计师万某仅输入 "卡通蛇"" 毛绒质感 " 等简单提示词,靠多次刷新筛选生成玩偶设计,法院认定该内容缺乏独创性智力投入,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1.留存完整的AI创作过程记录,包括提示词修改、参数调整、内容筛选等📢 风险描述:如果企业提供AI工具服务,需要对用户使用工具生成的侵权内容承担合理注意义务。如果平台明知或应知用户利用其工具实施侵权行为而未采取措施,将承担连带责任。✅ 官方案例:2024年2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犯著作权案。被告广州年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 AI 绘画网站能够生成与奥特曼形象高度相似的图片,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对奥特曼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和改编权,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7条、《著作权法》第53条3.在用户协议中明确禁止利用AI工具侵犯他人知识产权4.接到侵权通知后,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风险描述:利用AI实施犯罪行为,不仅使用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AI服务提供者如果明知他人利用其服务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也会构成共同犯罪。✅ 官方案例:2026年4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被告单位某电子商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某与被告人姚某某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Stable Diffusion等开源AI软件生成侵权图片,制作成拼图产品销售牟利,非法经营数额27万余元,被认定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17条、第285条、第286条、第287条之二1.建立健全内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AI被用于实施犯罪📢 风险描述:利用AI实施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成为市场监管的重点。✅官方案例:2026年2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五起AI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包括:1.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利用 "DeepSeek" 名义推广自己的软件,构成混淆行为,被罚款5000元2.上海俏聘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利用AI生成虚假好评,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被罚款 20万元📜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8条、第12条3.不得使用与知名AI产品相似的名称、标识,避免造成混淆AI不是法外之地,技术越强大,责任越重大。对于企业而言AI合规不是可有可无的 "加分项",而是必须守住的 "生存底线"。很多企业在使用AI时,往往只关注技术和效率,却忽视了法律风险。等到收到法院传票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才追悔莫及。与其事后付出惨痛代价,不如事前建立完善的AI合规体系。建议相关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AI法律风险自查,对照上述10个风险点逐一排查整改。对于复杂的合规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AI在法治的轨道上为企业创造价值。
【本文仅供法律科普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执业律师。】
80后女律师,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现任职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好钻研,喜求甚解,法律情怀有之,欲仗技走律政江湖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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