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上湖城一期全体业主的公开说明
各位邻居:
近日,关于本小区商铺外围停车场经营事宜,业委会收到了法院的相关判决。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并已第一时间着手依法改进工作。在此,我们希望向全体业主坦诚、全面地汇报此事的来龙去脉,特别是业委会在此过程中为全体业主争取最大利益的初衷与核心考量。
我们的核心初衷是:确保小区公共资产的保值增值与高效管理,为全体业主争取稳定、可持续的公共收益。
在做出相关决策时,业委会是基于以下几点具体考虑,旨在为小区和业主谋利:
1、保障服务连续,避免管理真空:停车场作为小区重要的配套设施与公共资源,其管理运营的连续性至关重要。当时面临与原合作方协议到期或需调整的情况,业委会认为必须迅速确定合规、有能力的经营方,防止出现管理空档期导致停车秩序混乱、设备维护停滞、收益中断等问题,损害业主日常便利与共同利益。
2、优化经营条款,提升收益水平:经与新的管理方(宁波世纪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多轮协商,新拟的《停车场承包经营合作协议》在多个方面旨在为小区争取更优条件。例如,协议明确了管理方需承担设备安装、维护、保养、车位画线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责任等多项成本,这有效降低了小区的管理负担与潜在风险。同时,协议设定了承包费用,并包含一定的增长机制,旨在为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或社区建设提供一笔持续、稳定的补充资金,这些收益最终将用于反哺全体业主。
3、利用专业能力,提升管理效能:我们评估认为,引入专业的停车场管理公司进行统一运营,有望通过其专业化的管理系统、人员和服务,提升停车场的运营效率、秩序维护水平和智能化程度,从而改善业主与访客的停车体验,这符合提升小区整体品质的长期目标。
4、基于规则授权,力求高效决策:业委会依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授权条款,认为此次调整属于规则所述的可由业委会审议并公示的范畴。我们当时的考虑是,在规则框架内以更高效率推动有利于小区的事项落地,避免因会议组织周期长而可能错失优质合作条件或导致管理空窗。
我们承认,在追求高效和利益的同时,我们在对“重大事项”范围的谨慎界定,以及向全体业主进行更充分、无死角的公示方面,存在考虑不周、执行不到位之处。法院的判决指出了我们程序上的瑕疵,我们完全接受并将立即纠正。
判决并未否定我们为业主争取利益的初衷,而是要求我们必须以最严格、最公开的程序来落实任何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决定。因此,业委会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民法典》及本小区《议事规则》的规定,立即启动正式程序,将完整的停车场经营方案提交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审议并投票表决。
我们将准备详细的方案说明,包括合作条款、收益预估、管理方资质、权责划分等全部信息,通过公告栏、线上群组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业主都能充分知悉。最终,停车场的经营方式将由您手中神圣的一票来决定。
感谢各位邻居的关注与监督。业委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是服务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我们将以此事为鉴,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职责,不负所托。
宁波市鄞州区上湖城一期业主委员会
2026年5月10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