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经商)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
为更好地引导和推动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根据《嘉兴市制造业“三首”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 (嘉经信技装〔2025〕12号)(以下简称《指南》),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级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申报软件产品需符合《指南》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申报材料还要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所申报软件产品的软件著作权须在2024年4月1日(含)之后获得;
2.企业所申报软件产品销售情况以发票为准;
3.企业需提供申报软件产品的检测报告及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二)企业申报。申报主体需通过“嘉兴市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http://jxjscx.com: 7396),注册账号并完成登录。登录系统后在左侧导航栏选择“三首”提升栏,并进入“首版次软件认定”板块,然后点击“新增”开展网上申报。网上所提交软件认定”板块,然后点击“新增”开展网上申报。网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填写完成后,申报企业填写《2026年嘉兴市首版次软件认定申报书》(附件2)(word 版及 pdf 盖章版)报所在地经信部门,企业名称需与所盖公章保持一致。
(三)地方审核。各地经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填报材料开展网上初审,择优排序确定申报推荐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经信局。审核网址为“嘉兴市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http://jxjscx.com: 7396)。
(四)综合评议。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答辩,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一)高度重视。各地经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工作;要按照《指南》要求,做好审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加强企业资质审查,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时间安排。各企业和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1.申报主体要在5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过时申报通道将关闭。
2.各地经信部门要在6月12日前向市经信局报送项目汇总表(通过系统导出)及企业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及pdf 盖章版),同时通过网上平台上传项目汇总表 PDF 盖章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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