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19日下午,APEC中国年·大湾区前沿科技治理与涉外法治沙龙(第1期)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涉外法治研究院承办,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办,聚焦全民“养虾”热潮下AI智能体发展现状和治理问题,围绕技术安全、法律规制、产业合规等议题开展深度研讨,吸引高校学者、科研人员、法律实务从业者及行业代表等近80人参会交流。

沙龙伊始,深圳大学法学院侯玲玲教授担任主持人,对到场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本次沙龙的背景、议程。

侯玲玲教授主持开幕式
深圳大学法学院熊伟院长在致辞中指出,今年为APEC中国年暨深圳年,本次沙龙是系列重要活动,助力法律与科技融合发展。他介绍,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与科技研究院已连续三年开展相关活动,团队稳步壮大,曹建峰老师的加入进一步充实了研究力量。学院今年将陆续接待阿根廷、非洲法律代表团,并参与在深举办的两大国家级法治国际论坛,拓宽涉外法治交流。同时,他特别感谢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对学院重大活动的大力支持,未来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

熊伟院长致辞
协办方代表、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鸿先生发表致辞。他以“用AI撰写本次讲稿”为切入点,幽默对比了AI生成内容与人类创作的差异。他表示,AI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催生了一系列法律难题,法律必须主动回应时代需求。

黄鸿先生致辞
主题分享阶段,腾讯研究院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资深研究员李瑞龙博士分享了题为《从OpenClaw看AI智能体的发展机遇与安全挑战》的报告。他介绍了“养虾”热潮源于OpenAI的开源模式,但其开放性也带来了恶意Skill植入、本地密钥泄漏等严重安全隐患,普通用户极易因误执行命令导致数据被盗。相较于开源智能体,大厂封装的稳定Agent具备较为完善的安全隔离与隐私保护机制。他指出,技术层面上AI已从“会说话”转向“会办事”,可通过代码闭环完成编程、设计、理财等任务,数字领域基本实现AGI能力;但物理世界交互如机器人、自动驾驶等场景,仍受限于多模态与实时性瓶颈。他认为技术本身并非核心问题,关键在于治理层面,应避免普通人盲目部署开源Agent。未来AI将如智能手机般无感融入生活,公众应更关注法律、伦理与隐私等非技术议题,而非沉迷技术细节。

李瑞龙博士主题报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中心主任许可教授带来了题为《面向智能经济的AI Agent治理》的主题分享。他指出AI智能体已从传统工具演变为具备感知、决策、记忆与执行能力的“数字员工”,其法律定性需突破传统AI的工具论框架。他强调,智能体并非独立法律主体,而是由设计者、用户与第三方共同构成的三方关系体,治理核心在于明确责任归属与行为合规边界。基于自主性、目标导向与工具调用等特征,他提出分类分级治理原则,工具型智能体适用过错责任,协同型需人机共担责任,高自主型则由部署者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智能体与用户间存在“信义义务”,要求其保守秘密、勤勉尽责,类似公司董监高对股东的信义责任。在市场层面,他主张构建“双重合规”规则,用户授权是应用前提,智能体必须同时遵守平台规则与法律规定,而非仅依赖第三方授权。最后,他认为应建立可进可出的开放生态,通过数字身份、API协议与流量公平机制,实现安全与创新的动态平衡。

许可教授主题报告
南方科技大学计算机系研究员危学涛博士分享了题为《AI伦理与安全(Safety)的探索与思考》的报告。他从技术演进角度梳理了AI从大模型到智能体的发展脉络,指出其本质是软件、硬件与系统的持续迭代升级。他强调当前智能体的风险已从数字层面扩展至物理世界,如机器人误操作可能直接造成人身伤害。他区分了“security”与“safety”两类核心风险,并指出隐私泄露、算法歧视、版权侵权、过敏物误购等隐性风险正日益突出。他指出了现有“安全对齐”技术难以覆盖长尾风险,且易出现效果回弹,因此须建立“模型、能力、国标”三重治理框架。他主张通过动态护栏机制实时拦截有害行为,而非仅依赖模型训练优化,并推动跨学科协作,将伦理问题可计算化,以实现公平、可解释、无伤害的AI治理目标。

危学涛博士主题报告
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鸿先生带来了题为《AI智能体法律责任的“三权分置”与合规红线》的主题分享。他系统梳理了AI智能体在技术应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与合规框架,强调责任链条需贯穿数据持有、加工与使用。他指出AI并非中立工具,其输出内容的合规责任最终由企业承担,如航空公司因聊天机器人误导用户被判赔偿的案例,凸显着“AI即企业行为”的司法趋势。他通过多个案例说明,AI生成内容若侵犯著作权、名誉权或人格权,使用者与平台均难以免责。北京已出现首例AI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涉案公司因销售AI生成侵权拼图被判单位犯罪,相关刑事风险正快速上升。他提醒企业需在模型开发、数据训练、产品部署等方面落实合规要求,不能以“机器生成”为由推卸法律责任。

黄鸿先生主题报告
中场休息后,以“迈向智能体互联网:AI智能体的责任分配与治理路径”为主题的圆桌研讨正式开始。专题圆桌研讨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曹建峰副教授主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许可教授、腾讯研究院政策合规中心张庆宁主任、北京市两高(深圳)律师事务所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黄俊豪律师、上海市汇业(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小敏合伙人律师、深圳大学法学院郭丹阳助理教授等嘉宾共同参与研讨交流。
圆桌研讨围绕AI智能体的责任归属、技术治理协议实践、著作权挑战、合规体系构建、跨境应用的法律风险等问题开展。许可教授聚焦于构建面向智能体互联网的全新治理架构,强调需整合法律、伦理与技术治理工具,建立系统性制度框架;张庆宁主任结合产业案例,分析不同技术调用路径的安全隐患,倡导以双重授权机制平衡平台与第三方利益;郭丹阳助理教授重点分享了AI智能体对数据流通对价机制的重构,以及其对传统著作权体系的冲击;王小敏律师提出企业需建立智能体合规风控体系,严防核心数据泄露与越权操作风险;黄俊豪律师关注跨境智能体使用引发的合规风险,他结合跨境法律服务经验,为大湾区企业智能体出海运营提供实操建议。最后,曹建峰副教授指出,从MCP、A2A、ANP等智能体新协议的兴起,到AI智能体应用和相关平台之间的诉讼纠纷,再到产业界围绕“双重授权”的争议,智能体互联网正在重塑数字世界的规则;而智能体治理需要硬法与软法协同,立法、标准、伦理准则、行业规范、技术协议、平台规则等,任何单一维度都解决不了智能体互联网的复杂性。

专题沙龙现场
互动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围绕智能体责任界定、未成年人AI使用保护、技术服务商权责划分等现实问题积极提问,现场研讨氛围热烈。

参会者积极提问
沙龙最后,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旭光为本次活动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活动有效联动学界与实务界,活动凸显跨学科交流的特点,高校学者、企业研究员、一线律师齐聚一堂,围绕行业机遇、安全、权益公平等议题,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他表示深大法学院将坚持实践导向,依托沙龙整合深圳乃至全国资源、拓展合作空间。最后,他再次感谢各位嘉宾的参与及分享。

宋旭光副院长沙龙总结
本次沙龙的成功举办,不仅为AI智能体治理提供了兼具理论深度、实践价值的交流平台,也展现着深大法学院在前沿科技法治领域的责任担当。未来,深大法学院将继续举办系列活动,推动法律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为大湾区乃至全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贡献深大力量。

活动现场合影
整理人:凌晓慧、曹建峰
编 辑:曹嘉仪
一审一校:宋旭光
二审二校:林济霖
三审三校:马文泽

深圳大学法学院
微信号 : szdxf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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