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近日,用户手机内的文物照片被闲鱼平台AI自动识别并上架售卖的事件引发广泛热议。平台以“AI自动生成商品”为名,未经用户明确同意即完成商品配文、定价与发布,不仅让用户陷入“莫名卖文物”的争议,更暴露出算法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电商合规与内容治理的多重法律风险。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李翰轶律师围绕事件核心法律问题展开专业解读,明确指出平台行为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多项规定,“技术便利”不能成为规避合规义务的借口。
一、事件背景:用户照片“被上架”,AI算法成争议焦点
江苏网友顾女士的闲鱼账号待售页面上,赫然出现了陕西历史博物馆镇馆之宝——唐鎏金舞马衔杯纹皮囊式银壶的商品链接,标价6000元,而这一商品从配文到上架全程由平台AI自动完成,账号主人顾女士对此毫不知情。客服回应称,或因照片曾上传至“闲鱼空间”,触发了平台的自动上架功能。
此类事件并非个例,多名用户反映其上传至平台空间的图片被AI识别为可售商品,未经本人确认即生成商品链接。这一现象的背后,是平台“AI自动上架”功能的设计缺陷:默认将用户上传至“空间”的内容视为可售商品,以技术手段替代用户作出交易意思表示,本质上是将用户从交易主体降格为数据供给源。
二、律师专业解读:三大核心法律问题深度剖析
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李翰轶律师结合现行法律法规,从隐私保护、合同效力、文物合规三大维度,对事件中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分析:
(一)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平台是否越过“告知-同意”红线?
用户将照片上传至“闲鱼空间”,主观目的多为备份、展示或社交分享,而非授权平台将其转化为商品进行售卖。平台将“上传行为”直接等同于“同意上架”,涉嫌对用户授权范围进行扩大解释,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明确同意”法定要求(该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更关键的是,平台在“闲鱼空间”设置中默认勾选公开选项,且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上传即上架”的法律后果,实质上是将用户的消极行为推定为积极授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可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平台此举涉嫌构成对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二)合同效力与交易责任:AI“乌龙合同”的责任如何划分?
若AI自动生成的商品链接被拍下并形成交易,由此产生的买卖纠纷责任应如何界定?李翰轶律师指出,合同的成立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前提。用户从未作出出售该商品的意思表示,AI自动上架行为属于“缺乏意思表示”,用户与买家之间原则上不成立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参照《民法典》关于意思表示与合同成立的规定)。
平台作为交易系统的提供方和AI功能的运营方,其“代客上架”行为实质上是以技术手段替代用户作出意思表示。依据《电子商务法》关于平台安全保障与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因平台交互设计缺陷导致用户被动“被上架”,平台应就由此产生的交易纠纷承担主要过错责任,用户原则上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可能面临善意买受人的履约请求或信赖利益赔偿主张。
(三)文物合规与内容治理:自动上架触碰了哪些监管红线?
AI将馆藏文物照片识别为可售商品并上架,虽难以直接认定为“未经许可经营文物”,但暴露出平台在文物合规与内容治理上的严重风险:
1. 违反内容审核义务:法律对电商平台的内容审核义务有着明确且不可豁免的要求,特别是对禁止交易的文物,平台负有主动审查和下架义务。平台AI系统将博物馆馆藏文物照片识别为可售商品,表明其算法模型未嵌入文物合规审查机制,违反了平台经营者的内容治理责任。根据2024年修订、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禁止买卖国有文物(国家允许的除外);文物主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同时,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电子商务法》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2. 合规风险敞口扩大:平台AI自动上架功能缺乏有效的违禁品识别机制,不仅可能导致文物、管制物品等违规商品被上架,更可能引发用户被牵连的法律风险,即便用户不构成违法主体,也可能因“莫名售假、售文物”面临行政调查与舆论压力。
三、平台合规反思:技术创新需以法律为边界
闲鱼方面回应称,已对相关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并表示后续将加强上架提醒和用户确认,避免类似误会再次发生。李翰轶律师认为,平台的致歉与整改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从合规层面重构交易逻辑:
1. 必须将“默认上架”改为“用户明确确认上架”,在AI生成商品信息后,增加用户二次确认环节,确保交易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2. 在AI识别环节嵌入文物、违禁品、隐私内容的强制审核机制,对馆藏文物、管制物品等内容进行主动拦截;
3. 优化用户授权机制,以显著方式提示数据使用范围,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杜绝“上传即上架”的隐性授权。
结 语
闲鱼AI自动上架文物事件,是算法时代互联网平台“技术便利”与“合规义务”冲突的典型缩影。技术创新的本质是服务用户,而非利用信息不对称与算法优势规避法律责任。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都应始终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以及最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底线,在算法设计中嵌入合规思维,在产品迭代中保障用户权益。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技术越智能,法律风险越失控”的困局,实现技术创新与合规经营的良性发展。未来,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互联网平台合规动态,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合规服务,助力平台在技术创新中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声明:本文内容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找 律 师 就 是 找 光 明

李翰轶 律师
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校外导师
李翰轶律师,第二届南京律师辩论人才特训营成员、2024年安徽律师辩论大赛中辩论指导。曾荣获,南京律师协会第五届金陵律师论坛论文一等奖、知识产权优秀论文二等奖、第六届中国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发展论坛的高质量论文、第一届龙山廉政论坛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特等奖。主要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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