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三不去”听着像一句家训,其实更接近礼法制度,汉代成书的《大戴礼记》里已见相关说法,到了唐代《唐律疏议》又更清楚地制度化:前者列休妻之由,后者给休妻设限,如“有所受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有门槛,也有限。
放回那个年代看,这样的限制并不是今天说的婚姻平权;那会儿家族比个人更重,婚姻牵着宗祧、丧祭、门户与生计,礼入于法——管的先是家族秩序,再是夫妇关系,于是,“三不去”能拦住一部分任意休弃,却拦不住整体上的失衡,妻子主动发言的空间,终究不大。
到了今天,婚姻更看重人格独立、双方意愿与法律程序,处境变了,标准也变了,再看“七出三不去”,可当作理解古代礼法的一扇窗,不必把它说得太暖,也不必说得太满。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