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工信软件函〔2026〕99号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软件新技术、 新产品应用推广,更好赋能各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依据 《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现开展2026年首版次软件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智 算支撑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信创软件及其它软 件 。(具体参见《首版次软件认定管理办法》)
二、申报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参见《首版次软件认定管理 办法》)按照属地原则,按填报说明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 将《山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附件1)、测试机构出 具的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附件2)、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 信息(附件3)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封 面章和骑缝章)后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审查。
(二)推荐单位审核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组织属地企事业 单位申报,依据《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对企事业单 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根据审查认定情况, 填写审核意见表(附件4),形成推荐产品汇总表(附件5,一 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与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统一报送至省工信厅。
(三)部门复核
省工信厅按照《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完成相关 认定工作后,按程序形成首版次软件认定结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按照《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具 体规定,准备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 有效、准确。存在填报虚假材料数据、材料不齐,瞒报、漏报、 代码提供不全,送审产品和销售产品不一致的,伪造项目成果 和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产品申报资格,三年内 不得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申报单位需提供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 范》(T/CQAE 11029-2025)形成的软件产品测评报告,应真实、 准确反映申报产品情况,所选测评机构应符合团体标准《首版 次软件产品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T/CQAE 11033-2025)要 求。测评机构应严格把关,若存在造假等问题,2年内不得参与 首版次软件测评工作。
3.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管理要求,维 护好政策的严肃性。于2026年8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 省工信厅。
四、联系人及电话
武美仙0351-4040969 郭 佳0351-3046323
附件:1.山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书
2.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
3.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
4.审核意见表
5.推荐产品汇总表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29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