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真题 | 2023年山东省专额选调生录用考试 综合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4)答案与解析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综合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4)答案与解析41. 【答案】A 。解析:CPI上升是物价上涨的表现,物价上涨对导致货币贬值,对于债权人,也就是借钱人而言是不利的,因为其得到的还款实质金额变低,反之有利于债务人,也就是借款者。42. 【答案】B 。解析: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外商到我国投资,①③符合题意;在我国,只能适用我国的法律和经贸规则,②中的“借用外国经贸规则”说法错误, 排除;优化进口结构,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有利于扩大我国出口,与吸引外资没有必然联系,④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答案为B。43. 【答案】C 。解析:在朱自清的著名散文《荷塘月色》中就有多处运用到通感的修辞手法。比如在描写微风时,朱自清先生写道“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微风拂脸,对人来说是一种触觉,但作者却用歌声来形容,写成了听觉感受。再比如在描写荷塘月色时,朱自清先生写道“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本来月色是一种视觉感受,作者也把它写成听觉感受。尝尽了生活的辛酸,“尝尽了生活的辛酸”。生活只会给你辛苦或者幸福的内心感受,而辛酸是一种味觉,所以这里也用到了通感的修辞手法。44. 【答案】A 。解析: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县人民政府和农科院之间是不相隶属关系,故本题答案为A45.【答案】 D。解析:《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ABC项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不符合题意。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本题中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即属于特别法人,故本题答案为D。46.【答案】 C。解析:《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窝藏是指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则是指明知他人犯罪而作假证明,掩盖其犯罪事实的行为。窝藏罪强调的是对犯罪分子的实际帮助,而包庇罪则侧重于掩盖罪行的行为。本题中乙明知甲犯罪还为其提供钱财,故本题答案为C。47. 【答案】B 。解析:A错误,1+1>2体现的哲学道理就是当部分以有序合理的结构组成整体的时候,整体功能就会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B正确,“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表明祸与福作为矛盾的双方是相互依存C错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体现了矛盾的特殊性。D错误,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自愿,体现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48.【答案】 D。解析:《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题中游客对烈士辱骂侮辱,符合该罪名。故本题答案为D。A项错误,《刑法》中无此罪名。B项错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题意。49.【答案】 D。解析:A项,《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故A项错误,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B项,《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故B项错误,应当先承担民事责任。C项,《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C项,需要满足“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故C项错误。D项,《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D项符合题意,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50. 【答案】A 。解析:垂髫是古代中国对儿童年龄的一种称谓,具体来说,垂髫之年指的是儿童头发下垂的阶段,通常用于指代3-8岁的孩子。A正确;弱冠之年:古代男子,年至二十,便要在宗庙中行加冠的礼数。冠礼由父亲主持,并由指定的贵宾为行冠礼的青年加冠三次,分别代表拥有治人、为国效力、参加祭祀的权力。加冠后,由贵宾向冠者宣读祝辞,并赐上一个与俊士德行相当的“美”字,希望他成为受人尊敬的贵族。B错误;古稀之年是一个汉语成语,意思是指人到70岁。这个成语出自唐代诗人杜甫的《曲江二首》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这句诗表达了杜甫对人生易老的感慨,后来人们便用“古稀之年”来指称70岁。C错误;舞勺之年:男子十三四岁。根据《礼记》记载:“勺,一种乐舞。”男子在十三至十五岁期间学习舞勺。舞象之年:男子十五至二十岁。舞象之年指成童,根据《礼记》:“成童,舞象,学射御。”另有《疏》曰:成童,谓十五以上;舞象,谓舞武也。D错误。(真题回忆缺失,为保证真题试卷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未补充其他题目)扫码关注实时动态搜索:jycxdk007添加均可获取更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