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层 | 《网安法》第 20 条(2026 新增) | ★★★★★ |
国务院制定 | ★★★★ | |
| 部门规章层 | ★★★ | |
国标委 | ★★★ |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不得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生成虚假信息,不得侵害他人权益; (二)遵守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 (三)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四)配合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AI 专款以独立段落嵌入,非修改原文 适用主体从"网络运营者"扩大为"研发者 + 运营者 + 使用者"三层——这是最大变化 义务列举采用"概括 + 具体"结构,未穷尽,保留弹性解释空间
| 基础法律层 | |||
| 部门规章层 | |||
主体梳理
你是研发者?运营者?还是为员工配 AI 工具的使用者?对表确认你的义务范围。内容合规升级
从"过滤关键词"升级为"多层级 AI 审核 + 人工复核",日志留存 ≥ 6 个月。伦理合规体系
识别伦理高风险场景,建立伦理委员会,产品需求文档增加"伦理风险评估"章节。安全措施自查
| AI 产品研发者 | ||
| AI 服务运营者 | ||
| AI 工具使用者 |
✓建立多层级 AI 审核 + 人工复核内容安全机制 ✓内容生成日志留存(建议 ≥ 6 个月) ✓"生成虚假信息"红线纳入全员 AI 使用规范培训 ✓对照 GB/T 42446-2023 进行 AI 安全自评估 ✓建立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安全 + 模型安全两类)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