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深化“放管服”改革,应重视解决涉企收费不规范、涉企政务服务质效不高、监管不公正、滥用行政权力等长期困扰企业的问题,为企业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下列关于“放管服”改革效应传导路径的表述,正确的是()。
A.规范行政权力→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利润
B.加强公正监管→实现公平竞争→保障企业利润→促进经济发展
C.优化涉企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D.规范涉企收费→改革税费制度→增加财税收入→优化涉企服务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经济常识。
A项错误,规范行政权力能减少企业经营干扰,确实可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但企业利润受市场需求、成本控制、竞争格局等多重因素影响,改革无法保障利润;且“放管服”改革旨在营造公平环境,而非保证企业利润。
B项错误,加强公正监管能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这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但公平竞争不代表保障利润,企业仍需通过自身经营获取利润,监管无法直接兜底利润。
C项正确,优化涉企服务对应“服”的核心,能够直接减少企业在政务办理上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成本降低,即减轻企业负担,可以让企业有更多资源投入生产、研发;资源集中会推动增强企业活力,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企业活力提升最终汇聚成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符合“放管服”改革的最终目标。
D项错误,规范涉企收费是减轻企业负担的举措,与改革税费制度是并列的改革方向,二者不存在因果关系。规范涉企收费、改革税费制度的核心是减负,通常短期可能减少财税收入,而非增加。增加财税收入与优化涉企服务无必然因果关系,优化服务更多依赖政务流程再造、服务能力提升,而非财税收入多少。
故正确答案为C。
2.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要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下列做法有助于提升老年人养老幸福度的是()。
A.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探索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B.下调退休金个税起征点,提高老年人可支配收入
C.统一制定养老服务供给标准,消除养老服务差距
D.开征遗产税,推动老年人将其资产用于个人养老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经济常识。
A项正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可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这能缓解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个性化的服务,从而提升其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
B项错误,下调退休金个税起征点意味着更多退休金收入将被征税,实际会减少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增加其财务负担。此举可能降低老年人的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不利于幸福度的提升。
C项错误,“标准化”不等于“统一化”,“统一制定”和“消除差距”的表述过于绝对。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不同身体状况的老年人需求差异巨大,强行统一标准可能无法满足个性化需求;并且由于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等因素,养老服务差距难以完全消除。
D项错误,开征遗产税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和复杂的社会问题,而且这与推动老年人将其资产用于个人养老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还可能给老年人带来心理压力,不利于提升老年人养老幸福度。
故正确答案为A。
3.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之一,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能够有效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实现国民经济发展成果的普惠共享。下列关于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可取的是()。
A.优化政务服务,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B.突出特色定位,选择与县域优势要素相契合的产业发展方向
C.扩大融资规模,鼓励县级财政向当地企业借款发展县域经济
D.推进链式发展,推动要素禀赋条件相近的相邻县市抱团发展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经济常识。
A项正确,优化政务服务是“放管服”改革在县域层面的延伸,能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扎根县域,激发市场活力。公平竞争的环境可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保障县域产业健康发展,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的基础保障。
B项正确,县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差异化”,多数县域资源有限,难以全面发展产业,需依托自身优势(如农业大县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优势县发展乡村旅游)。突出特色可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是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县级财政的核心职能是保障公共服务,其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循预算管理要求,禁止违规向企业借款。县域经济发展需区分“政府与市场”角色,企业融资应主要通过市场化渠道解决,而非依赖财政直接输血。财政直接借款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弱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利于产业长期健康发展。
D项正确,单个县域的要素往往存在短板,相邻县市若要素禀赋相近,抱团发展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例如共同建设产业园区、共享物流枢纽、联合打造区域品牌,降低单个县域的发展成本,提升区域产业整体竞争力。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4.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参产业发展蒸蒸日上,即使遇上人参价格波动,社员仍然可以实现稳增收。该合作社的秘诀在于“链二连三”:即链上二产,发展加工,把人参加工成红参、黑参、参茶等产品;连接三产,发展农家乐休闲特色旅游,还让游客离开时带走一些人参礼品。关于该专业合作社的做法带来的启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促进农民增收
B.专业合作社应构建农产品全产业链生产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价值
C.提升农民生产合作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充分发挥联农带农机制作用
D.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经济常识。
A项正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促进农民增收。题干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链二连三’策略,实现了社员在人参价格波动下的稳增收”启示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促进农民增收。
B项错误,题干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链二连三’策略,即发展加工和发展农家乐休闲特色旅游,实现了社员在人参价格波动下的稳增收”,重点在于“产业环节的延伸”,并未体现构建农产品全产业链生产标准体系。
C项正确,题干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链二连三’策略,即发展加工和发展农家乐休闲特色旅游,实现了社员在人参价格波动下的稳增收”,启示提升农民生产合作组织化程度(将分散农民组织起来参与产业链,共享加工、旅游收益),有利于充分发挥联农带农机制作用。
D项正确,题干中“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链二连三’策略,即发展加工和发展农家乐休闲特色旅游,实现了社员在人参价格波动下的稳增收”,启示推动一、二、三产业(农业、发展加工业、旅游业)融合发展,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5.当前潮流文化的兴起,让积木熊、鞋、扭蛋、盲盒等普通商品成了投资者热捧的对象;有些商品的炒作行为不断升温,形成虚假繁荣和“泡沫经济”。这种炒作行为存在风险的原因在于()。
A.被炒作的商品以虚拟货币定价
B.被炒作的商品不具备使用价值
C.炒作商品的行为容易导致通货膨胀
D.被炒作商品的价格背离了价值规律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A项错误,虚拟货币本指非真实的货币,现特指由网络运营企业发行,网络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工具。题干中“积木熊、鞋、扭蛋、盲盒等普通商品”是实体商品,其炒作过程中以法定货币(如人民币、美元)定价,而非虚拟货币。
B项错误,商品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属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被炒作的商品”仍然属于商品,具有使用价值。
C项错误,通货膨胀,是指在货币流通条件下,因货币供给大于货币实际需求,也即现实购买力大于产出供给,导致货币贬值,而引起的一段时间内商品和劳务的价格持续而普遍上涨的现象。炒作“积木熊、鞋、扭蛋、盲盒等普通商品”,是局部商品价格的异动,不会导致通货膨胀。
D项正确,价值规律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基本规律。这一规律的主要内容和客观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炒作“积木熊、鞋、扭蛋、盲盒等普通商品”形成虚假繁荣和“泡沫经济”,被炒作商品的价格背离了价值规律。
故正确答案为D。
6.某市打算引进大型化工项目,引发社会争议。赞同者认为该项目将促进本市经济发展;反对者认为该项目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损害民众健康。该市经研究,决定终止引进该项目。根据法的价值冲突理论,该市的决定体现了()。
A.效率优于自由
B.效率优于平等
C.人权高于效率
D.秩序高于正义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自由,是指人能够依赖自己的理性、根据自己的意志作决定与行为选择。本题中并不涉及效率与自由的冲突,且自由是法的最高价值,选项与题意不符。
B项错误,平等,是指社会主体在法律面前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区别对待。本题中并不涉及效率与平等的冲突,选项与题意不符。
C项正确,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应该享有或者享有的权利。效率,是指法律通过规则设计与实施,优化社会资源配置、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追求。本题中,该市为了保护民众健康,决定终止引进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型化工项目,体现了“人权高于效率”。
D项错误,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正义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本题中并不涉及秩序和正义的冲突,选项与题意不符。
故正确答案为C。
7.关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小张去某品牌服装店试衣服,觉得不合适就放在试衣间里。店员在整理时发现衣服上有一破洞,遂向小张索赔衣服全款。在遭到小张拒绝后,店长及店员有权将小张暂扣在店中,直到同意赔款
B.小李认为,即使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职行为时,也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
C.晓燕认为,自己作为女性,在国家培养和选拔干部方面,不应受到歧视,应被给予和男性平等的机会
D.参加劳动和受教育一样,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因此,店长和店员无权将小张暂扣在店中直到同意赔款。
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因此,即使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现违法失职行为时,也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
C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因此,在国家培养和选拔干部方面,女性不应受到歧视,应被给予和男性平等的机会。
D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参加劳动和受教育一样,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8.某私营健身机构经理安排会计甲将收取的50万元会员费存入甲的存折,供单位日常开支。3个月后,甲取走存折中全部资金潜逃。甲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职务侵占罪
C.侵占罪
D.挪用资金罪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本案中,甲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B项正确,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作为私营健身机构的会计,基于保管单位资金的便利,将单位的50万会员费取走并潜逃,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C项错误,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本案中,甲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而非普通的侵占他人财物行为,其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D项错误,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只是暂时挪用,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的目的。本案中,甲利用职务便利取走单位的资金潜逃,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其行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故正确答案为B。
9.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推倒在地后驾车离去。孙某不听他人劝导,拒绝起身离开。几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D.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题中,甲仅将孙某推倒在地,未实施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错误,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本题中,甲与孙某的冲突源于特定口角纠纷,并非随意挑衅殴打孙某,同时,甲仅实施了推倒这一轻微行为,未造成孙某身体伤害、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等情节恶劣的结果,甲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C项正确,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超速驾车”,导致孙某死亡,成立交通肇事罪。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满足:1.主体要件:必须二人以上。2.主观要件:必须有共同的故意。3.客观要件:必须有共同的行为。本题中,甲推倒孙某后驾车离去,未知后续乙的驾车行为;乙也未知孙某被甲推倒的事实,甲乙之间无任何意思联络,二者不存在共同犯罪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
故正确答案为C。
10.小明和小鹏相约去夜市喝酒聊天,酒过三巡后都已喝醉。小明与邻桌男子发生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小鹏不但没有制止,反而顺手拿起一只凳子递给小明,小明接过后把邻桌男子打伤,构成犯罪。关于小明和小鹏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明和小鹏都已喝醉,失去了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可以从轻处罚
B.小鹏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C.小明是主犯,应当加重处罚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点击下方空白区域查看答案
▼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小明和小鹏不可以从轻处罚。
B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小鹏的递凳子行为属于为犯罪提供工具的辅助性作用,小鹏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本题中,小明作为主犯,法律仅规定按全部罪行处罚,而非加重处罚。
故正确答案为B。

更多考试干货,点击以下文字查看 | ||
| 政治理论考点及题库 | ||
| 重点推荐:点击查看会员年卡介绍 |
每日发布各种公基考点及试题

公基|常识|真题|模拟题
夜雨聆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