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软件著作权,现在要承诺没有用过AI?今年3月份开始,在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上,多了些承诺事项,其中有一句话是“未使用AI开发编写代码、撰写文档或生成登记申请材料”。这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今年3月15日通过新闻媒体宣布的变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为国家级版权保护和服务机构,承担各类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职责,是我国唯一的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版权质权登记机构。可是,现在,软件开发者,大概很少有不使用“AI”的。那么,是不是不能登记软件著作权呢?这个问题,对所有可能拥有自有软件的企业,都是有价值的。下面分几个角度聊聊:
一、是不是只有登记了,才能拥有软件著作权?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做过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这个软件的著作权才在法律上成立。和其他作品的著作权一样,只要这个作品完成了,作者自然而然就拥有了这个作品的著作权。无论你登记还是不登记,只要这个作品是依法完成了,作者自然拥有著作权。软件也是一样,这个软件编写完成了,软件的作者就有了软件的著作权。相反的,在法院处理相关诉讼案例时,对著作权登记的普遍理解是:登记制度为自愿登记,登记机关并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著作权登记证明并不能单独作为证明著作权的依据。简单来说,只要是完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作者在作品完成之时,立即拥有了对作品的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自愿,可以选择;做了登记呢,登记证明可以作为法庭上证明之一。二、是不是用了AI,就不能产生著作权?
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中从来没有说过,只要使用了AI生成,就没有著作权。法院在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从来没有这么简单粗暴的理解。现在比较通行的法律理解是。如果这作品是由AI完全自动生成的,没有体现出人的独特创造性的。这个出来的东西不具备著作权;但是,如果突出体现了作者的创造性的劳动,只是在这个过程中使用了AI作为工具,产出的作品仍然是依法具有著作权的。三、AI时代,软件著作权还有多少价值?
现在,常常见到有些自媒体在说,只要说出详细的需求,利用现有的AI工具就能生成能完成相应功能的程序,似乎软件著作权的意义已经越来越低了。这个事情呢,说起来会有些复杂,可能需要一些法律和商业方面的思维方式来参与。对于企业来说,软件的价值,和软件著作权的价值,实质上可以是两码事。未来,软件,作为著作权的价值,可能会越来越低,但软件的价值仍然会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这是著作权的特点决定的,著作权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和功能。AI时代,软件的代码表达形式,确实可能越来越没有个性,但是,软件其他角度的属性仍然是有价值的。时代在变,企业也要及时研究应变,用更合适和灵活的法律和商业手段去发挥和保护自有软件核心的价值和作用,而不要再单纯地用登记著作权的方式去保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上,今年新增的承诺没有使用过AI的表述,我个人建议,希望能够调整完善,完全拒绝AI,这属于超现实的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