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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合同(学科培训版)模版|附使用说明 + 风险提示

教育培训合同(学科培训版)模版|附使用说明 + 风险提示

一、适用场景

本模版适用于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学生(学员)提供学科类培训服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的课后辅导与提升。签约方一般为学员的法定代理人(家长/监护人),培训对象为未成年人或高中阶段学生。

不适用于以下情形,需另行调整: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参加学科类培训("双减"政策禁止)
  • 非学科类培训(艺术、体育、编程、书法等兴趣类)
  • 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提升培训、留学中介服务
  • 一对一上门家教(非机构行为,属个人劳务关系)
  • 学龄前儿童培训("双减"政策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

二、合同正文

教育培训合同

甲方(培训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办学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学员法定代理人/家长):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与学员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员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就读年级:____________________ 就读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教育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培训内容与目标

1.1 培训学科: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培训层次与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初三数学冲刺提升""高一英语基础巩固"等)。

1.3 培训形式:(勾选一项)

□ 大班授课(______ 人以上) □ 小班授课(______ 人至 ______ 人) □ 一对一 □ 在线直播课 □ 录播课

1.4 培训不包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开展的学科类培训活动(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二条 培训安排

2.1 培训期限: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共计 ______ 个月。

2.2 课程安排:(1)总课时数:______ 课时(每课时 ______ 分钟);(2)上课频率:每周 ______ 次,每次 ______ 课时;(3)上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如"周六上午9:00-11:00");(4)上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3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培训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课程安排(《民法典》第509条)。

2.4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课程时间或地点的,甲方应提前 ______ 日通知乙方,并协商安排补课或调整方案。未经协商一致,甲方不得单方变更。

第三条 师资与教学质量

3.1 甲方应安排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授课。授课教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教师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方更换授课教师的,应提前 ______ 日书面通知乙方,且更换后的教师应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

3.3 甲方应保证教学质量,按照约定的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不得随意缩减课时或降低教学标准。

3.4 甲方使用的教材及教学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包含违法不良信息。

第四条 培训费用

4.1 培训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 元整(¥ ______),包含:(1)课时费:______ 元;(2)教材资料费:______ 元;(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计 ______ 元。

4.2 收费方式:(勾选一项)

□ 一次性付费 □ 分期付费(______ 期,每期 ______ 元)

4.3 付费时间:乙方应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或按分期计划)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4 甲方收款账户: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4.5 甲方收费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要求(如适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取约定之外的费用。预收费用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和金额。

第五条 退费规则

5.1 乙方在培训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______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可扣除实际已发生的合理费用(如已发放教材费)______ 元。

5.2 乙方在培训开始后要求解除合同的,退费按以下方式计算:(1)已上课时不足总课时三分之一的,退还不低于总费用百分之 ______ 的余额;(2)已上课时超过总课时三分之一但不足二分之一的,退还不低于总费用百分之 ______ 的余额;(3)已上课时超过总课时二分之一的,退还不低于总费用百分之 ______ 的余额。

5.3 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搬迁、更换教师未通知、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在 ______ 日内退还尚未消费的全部预付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5.4 甲方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

5.5 退费计算基准:已消费费用按实际发生课时单价计算,赠课、折扣等优惠部分按合同约定原价折算已消费金额,未消费部分全额退还。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保障教学质量;(2)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员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3)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定期向乙方沟通学员学习进展;(4)妥善保管乙方及学员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用于非本合同目的之用途;(5)不得强迫学员参加额外收费项目或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1)按时支付培训费用;(2)保证学员按时参加培训,遵守甲方的教学管理制度;(3)如实告知学员的身体状况、学习基础及特殊需求;(4)对甲方的教学安排、收费等有知情权和监督权;(5)有权随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进展。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民法典》第562条)。

7.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上课时结算费用:(1)学员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经两次书面警告仍未改正的;(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经催告后 ______ 日内仍未支付的;(3)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影响培训进行的。

7.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未消费的全部费用及承担违约责任:(1)停业、注销或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2)擅自变更培训内容、降低教学标准或更换教师严重影响教学质量的;(3)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经催告后仍不改正的;(4)存在欺诈、虚假宣传行为的;(5)泄露学员个人信息或侵害学员合法权益的。

7.4 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民法典》第565条)。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7.5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民法典》第533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相应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民法典》第577条)。

8.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 ______%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______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变更课程安排、更换教师未通知或降低教学标准的,应按培训费用总额的 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4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民法典》第585条第二款)。

8.5 甲方提供的格式条款中存在免除其责任、加重乙方责任、排除乙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民法典》第497条)。

第九条 安全与责任

9.1 甲方应当为学员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9.2 学员在培训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学员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9.3 乙方应教育学员遵守安全规定,因学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害的,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个人信息保护

10.1 甲方收集、使用、存储乙方及学员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明示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取得乙方同意。

10.2 甲方不得将乙方及学员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目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10.3 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 ______ 日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乙方及学员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1.2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2)将争议提交 ______ 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仲裁。

11.3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510条)。

12.2 甲方提供的合同文本中含有格式条款的,甲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乙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甲方责任等与乙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乙方要求予以说明(《民法典》第496条第二款)。

12.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4 本合同一式 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 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 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及收费凭证、课程表等附件一并交付乙方。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 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所列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______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文件无法送达的,视为已送达。

13.2 通知方式:□ 直接送达 □ 挂号信/特快专递 □ 短信/微信/电子邮件(需对方回复确认)。


甲方(培训机构)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乙方(学员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签订地:________


三、使用说明

  1. 核实办学资质
    :签约前务必查验甲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确认机构具有合法办学资质。可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官网查询机构白名单。
  2. 注意"双减"政策限制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进行。普通高中阶段参照执行。签约前确认上课时间不违反政策规定,否则合同相关条款可能因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3. 学员为未成年人需法定代理人签约
    :学员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等)签署或经其同意、追认(《民法典》第19条、第145条)。
  4. 退费条款是核心
    :务必在合同中明确退费比例和计算方式。仅约定"一经缴费概不退费"属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法无效。建议参照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退费指引填写。
  5. 警惕预付费风险
    :培训费用预付周期不宜过长,建议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一次性缴纳大额长期费用存在机构跑路风险。甲方收取预付款后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要求退费。
  6. 保留缴费凭证
    :所有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并备注用途,保留转账记录和甲方开具的正规发票。避免现金支付,避免将费用转入个人账户。
  7. 教师资质可查验
    :签约时要求甲方提供授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编号,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验真伪。甲方更换教师应提前通知。
  8. 格式条款审慎阅读
    :甲方提供的合同如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概不退费""一经开课不予调课"等条款,属排除乙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可依法主张无效(《民法典》第497条)。
  9. 个人信息单独授权
    :如甲方要求签署《个人信息授权书》或《隐私政策》,应单独阅读确认,注意是否包含将信息用于营销推广的条款。
  10. 合同留存与维权途径
    :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如发生纠纷,依次通过协商→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人民法院/仲裁途径维权。

四、风险提示

⚠️ 风险一|机构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签约前务必查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载明的办学内容应与实际培训内容一致。无证经营的,合同效力可能存在问题,且退费维权难度极大。
⚠️ 风险二|"双减"政策下违规培训合同无效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得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展(依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违反该政策规定的培训安排,可能被认定为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相关条款无效,乙方有权要求退费。
⚠️ 风险三|预付式消费的跑路风险
培训机构以预收款方式收取费用后停业、跑路的,是教育培训纠纷最高频的风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建议预付周期不超过3个月,避免大额长期预付。
⚠️ 风险四|"概不退费"条款无效
合同中约定"一经缴费概不退费""开课后不予退费"等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第497条无效。但即使条款无效,维权仍需成本,建议在签约时即明确退费规则。
⚠️ 风险五|擅自更换教师或降低教学质量
培训机构更换授课教师未通知乙方、或更换后教师资质明显下降的,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原约定履行或解除合同并退费(《民法典》第577条)。合同中应明确教师更换的通知义务和违约责任。
⚠️ 风险六|格式条款未提示说明可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
甲方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未采取合理方式提示乙方注意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等条款,也未按乙方要求予以说明的,乙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民法典》第496条第二款)。签约时对不理解的条款要求甲方逐条说明。
⚠️ 风险七|退费金额计算争议
培训机构退费时常以"优惠价""赠课"等名义扣减退费金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折扣商品或服务的,退费时应按合同约定原价计算已消费部分的价款,未消费部分全额退还。建议合同中明确退费计算基准。
⚠️ 风险八|学员人身安全责任
学员在培训机构内遭受人身损害的,如培训机构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建议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条款,并了解机构是否购买校方责任险。

五、免责声明

本模版为通用参考文本,不针对具体个案出具法律意见。如遇培训机构停业跑路、预付费纠纷、"双减"政策适用、格式条款效力争议等复杂情形,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咨询执业律师。本模版依据发布日期有效的法律法规编制,后续法律修订或司法解释出台可能影响部分条款效力,请以最新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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