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责任是指应当由谁提供证据证明;结果责任是指当事实不清、真伪不明时,谁承担不利后果。结果责任是证明责任的本质。故题目问题是“哪些当事人要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翻译过来就是“当事实不清、真伪不明时,哪些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
记忆提示:结果责任推不翻,不利后果要承担
2、关于自认中,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询问、说明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记忆提示:不利实情不表态,询问缄默视认债
3、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实体法的规定,这一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存在如下两方面意义:首先关于当事人,既然接受劳务方是赔偿义务人,故诉讼中应当以接受劳务方为被告。关于责任形式,该规定中接受劳务方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故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中应当由原告证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三要件,被告证明免责事由。因为本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故过错不是本案侵权的构成要件,不是本案证明对象,无需证据证明,无需讨论证明责任。
记忆提示:
提供劳务致人伤,雇主需把责任抗;
均不考虑谁过错,只需证明有免责
4、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拒不说明或者理由不能成立的,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证据后予以训诫、罚款。具体如下:(1)当事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不予采纳该证据;(2)当事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的,法院应当采纳该证据后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3)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采纳证据后予以训诫(如一审时没找到的关键证据,二审时找到了);(4)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即应当采纳该证据,且无需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记忆提示:
故意逾期提证据,不予采纳不考虑;
故意逾期提证据,事实相关应考虑,且须训诫和罚款
非故逾期提证据,应当采纳并训诫
客观逾期提证据,或者对方无异议,视为正常未逾期
5、私文书证的真实性,由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私文书证由制作者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的,推定为真实。具体而言,私文书证的真实性区分为形式真实性和内容真实性:(1)形式真实性用证明——谁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谁对私文书证的形式真实性承担证明责任;(2)内容真实性用推定——只要具备形式真实性,则推定其记载内容即为制作者的真实意思表示,谁反对该推定的,由反对者对相反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记忆提示:形式真实性,谁拿谁去证,谁拿谁鉴定
6、关于鉴定的启动方式。首先,鉴定的启动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申请,但待鉴定事项属于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的事实(国家、社会、第三人利益,身份关系,程序性事项三大类)的,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鉴定。
记忆提示:三国社身程序性,法院依职权鉴定
7、关于“反证”的案例理解,甲起诉乙还款,甲提供了借条,乙辩称已偿还并提供还款凭证,甲主张乙的还钱是偿还另一笔债。则:
关于甲的主张“转账是清偿另一笔借款”属于何种证据?首先,原告甲的主张属于当事人的陈述,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证据;该证据是本证还是反证呢?三步走:第一步,甲的陈述“转账是清偿另一笔借款”是为了否认乙主张的还款事实;第二步,乙主张的还款事实是本案的证明对象,应当由主张已经还款的乙承担证明责任。第三步,该陈述是由对还款事实不承担证明责任的甲提供的,是反证。
记忆提示:否认对方非己责,主动供证属反证
8、必要共同诉讼人中一人的承认是否构成自认?关键看其他共同诉讼人的态度,如果其他共同诉讼人予以否认的,则不构成自认;如果其他必要共同诉讼人没有否认的(比如始终说记不清了,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则视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自认。
记忆提示:必要共诉自认否,要看同伴认可否
9、堆放物致人损害并非无过错责任原则,原则上应当由原告证明侵权责任构成四要件(行为、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被告证明免责事由。其次,根据《民法典》规定,堆放物致人损害属于过错推定,故在证明责任分配中应当将过错倒置给被告证明。综上,应当由原告证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被告证明免责事由和无过错。
记忆提示:堆物致损推定错,被告证免或无错
10、给关于送达方式。
电子送达需要经过受送达人同意,且确保收悉,
留置送达的适用前提是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
公告送达,一般是下落不明。
在外地,法院直接送达不方便,故可以委托当地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方式送达文书。
转交送达:军队,监狱,特殊教育机构
记忆提示:
同意保收电子送;拒绝签收留置送;下落不明公告送;
外地不方便,委托法院或邮电;(“委托”)
法官如果进不去,转交军监或教育(“转交”)
11、债权人已经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在保全之日起30日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而不能申请支付令。
记忆提示:诉前保全后起诉,申请支付不保护
12、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记忆提示:仲裁申请要命钱,先予执行移法院
13、法院对于妨碍诉讼、执行的行为进行罚款,对个人罚款是10万元以下,对单位罚款是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记忆提示:妨碍执行要罚款,个十百万单位满
14、法院执行中的“协助”和“配合”的区别:
协助是指法院无法自行完成相关行为,需要相关主体提供一定的积极帮助,此时需要向相关主体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如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需要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协助办理查封登记手续;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需要银行协助办理冻结手续等)。
“配合”的范围就很广了,任何公民、法人、组织都有义务配合法院、法官执行职务的行为,故无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得通俗一点,“协助”是要求你提供一定的积极帮助,法院必须向有协助义务的主体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配合”不要求你提供积极帮助,只要你不捣乱就行,无需向相关主体发出文书,任何公民、法人、组织都有配合法院的义务。
记忆提示:协助执行需文书,配合执行不添堵
15、执行前保全有以下考点:(1)申请时间为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2)管辖法院为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即一审法院或者与之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3)申请执行时间为判决书确认的履行期限届满后5日内,否则法院解除保全。
记忆提示:执行保全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
16、关于公开审理原则,民事诉讼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案件法定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和离婚案件依申请不公开审理,本案不存在法定不公开以及依申请不公开的问题,应当依法公开审理,不存在申请公开的问题。
记忆提示:
民诉原则公开审,除了国密个人隐;
商业秘密离婚案,申请才不公开办(审理)。
17、根据该司法解释,对于婚姻效力问题必须依法作出判决,不准撤诉,不能调解;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则可以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则对婚姻效力问题作出判决,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另行制作调解书;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则与婚姻效力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记忆提示:
婚姻效力不调和,不准撤诉必判决;
分财抚养可调解,协议不签一并判
18、石某主张调解协议是受到胁迫签署,显然,石某认为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石某有权对调解书申请再审。但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再审的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内,而此时距调解书生效之日已经超过6个月,石某不能申请再审。(调解书作为法院制作的生效裁判文书,只能通过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法定程序予以纠正,不存在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问题)
记忆口诀:调解协议受胁迫,申请再审六个月
19、调解协议能够约定案外人提供担保,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送达担保人,但担保人拒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担保人丙公司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生效,故调解书对原告甲公司和被告乙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记忆提示:外保拒签调解书,双方签收仍有效
20、调解书的签收与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即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可以通过拒绝签收调解书等方式反悔,表达对调解协议以及调解书内容的不认可,但如果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应当受其签收调解书这一行为的约束,不能反悔,而此时如果另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那么,调解书就未生效(对当事人双方都不生效),所以,即使签收调解书不能反悔的一方也能申请撤诉。
记忆提示:
单方签收调解书,不能反悔受约束;
对方拒签调解书,都可申请去撤诉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