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作者:
焦晨恩,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谈到AI,许多律师的第一反应或许是“又快又好”,实际使用中却常常陷入“连60分都做不到”的困境。这背后巨大的落差,根源究竟在哪里?本期内容,我们回到原点,重新审视AI在法律工作中的真实角色,系统剖析这位“助理”的“脑回路”,看清它在降本增效之外的固有局限,从而找到一种与之协作、而非对抗的正确姿态。

01
为什么要在工作中“雇佣”一位AI伙伴?
工作效率UP
在一个实际项目中,一份传统工作模式下至少需要60小时的研究报告,通过“律师负责框架与要点、AI辅助起草20余页初稿并自动生成案例摘要作为附件”的协作模式,最终压缩至20小时,节省近六成时间。这些时间可直接转化为律所利润,或作为价格竞争中的让利空间,也可用于提升技能。
学习速度UP
如今,无论是学习新法规,还是查询事实、调研行业背景,AI都能大幅加快信息获取、梳理与筛选的速度。曾遇到过一位毫无法律背景的当事人,独自出庭答辩,在AI的辅助下,其答辩水平已堪比从业三年的律师。非专业人士借助AI尚且能达到如此水准,而那些执业多年的竞争对手,自然也在利用AI同步提速。
产品创新UP
AI的快速学习能力还在催生新的服务模式。以某项法律风险审查标准为例,团队设计了6个评估维度,衍生出4000余种情形组合。每次修改标准后,人工重新排列组合成本极高,而借助AI编写代码可大幅压缩时间,使律师能将审查标准转化为可计算的算法规则。人力由此被部分解放,过去难以落地的工作方式成为可能,法律服务产品也随之衍生出新的内容。这些变化最终指向一个结果:工作模式与思路需要从根本上重构。

02
AI的“脑回路”长什么样?
许多律师用AI总觉得不理想,根源往往不在技术,而在于我们默认AI是强替代工具,期待它一蹴而就,却忽略了AI生成的内容仍需人工校验。因此,了解AI的底层运作逻辑,有助于我们更理性地看待AI在法律实务中的能力边界。

基于统计学的概率运算
AI是一名“不会交白卷的闭卷考生”——无论问题是否在它的知识范围内,它都会基于统计学概率,输出一个它认为最可能的答案。
回想法学院考试的场景:当你被要求写出法律结论,却怎么也想不起相关法条时,大概率会“紧急立法”,开始编造法条。AI的运作逻辑与此相似——当它在知识库中找不到适配答案,或根本没理解你的问题时,它不会说“我不知道”,而是直接编造一个答案。这种现象,就是所谓的“AI幻觉”。
幻觉的产生,有两方面原因:
其一,概率运算决定了它永远无法精准复现训练数据。在实际工作中,这直接导致援引法条或案例时,字词可能出现变形,案例细节也可能失真。
其二,AI只能基于训练数据作答,无法形成新的知识和观点。想象一个人只见过“猫”和“狗”,当你指着一匹马问他这是什么时,他仍然只会回答“猫”或“狗”,因为他的认知里根本没有“马”这个选项——这就是训练数据带来的局限性。

基于统计学的归纳推理
我们在写法律意见时,常会疑惑:AI到底能不能推理?从方法论上看,AI的推理本质上是基于统计学的归纳推理——从大量数据中总结出概率性的规律;而法律适用的是演绎推理(三段论),即从法条出发通过事实认定推导出结论。因此,AI无法直接满足法律工作中对严格因果关系判断的要求。
例如,从统计学上看,富人往往同时拥有多套房和多辆车,由此得出结论:房屋多的人车也多。但基于演绎推理的逻辑,“房子多”与“车子多”之间并不构成因果关系,这个结论显然不成立。
回到具体的工作场景,这个问题会更明显。我曾让实习生分析某类案件的管辖问题,他找到两个结论不同的案例后直接判断:法院在这类案件上观点不一致——案例A认为侵权行为实施地有管辖权,案例B认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有管辖权。但事实上,侵权行为的管辖连接点本就包括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支持任意一个都合法。仅凭两个案例结果不同,并不能推出法院之间存在观点分歧——很可能只是在各自案件中依法选择了不同的连接点。
这正是归纳推理的缺陷所在,也是AI生成的推理之所以常常看似合理却经不起推敲的根源。

模型之外,还有变数
AI技术运作的基础原理是一方面,另外在实际使用中也还存在许多不可控因素。
技术限制:AI的随机性、权重分配、RAG切片等,都存在难以用语言精确解释和控制的变数,不过随着技术演进可以逐步克服。
Token长度:AI的输入与输出有上限,超出后要么遗漏内容,要么被压缩处理,导致信息丢失或失真。
上下文:对话中,内容长度和权重设置会影响生成质量。有时一次就能得到满意的结果,有时多聊几次结果仍不理想——此时继续追问并非良策,因为前面的回答会干扰后续生成。因此尝试几次后若仍不满意,建议直接重新开启一个话题。
AI产品微调:部署介入会显著影响AI的性能和适用性。即便底层模型相同,不同产品因开发过程中的大量预设,效果也可能天差地别。
训练数据:实际经验表明,训练数据中历史资料越丰富,AI输出质量越高。例如,民法总则施行更久、资料更充足,AI处理相关问题的客观性和精准度,明显优于资料较少的民法典。同理,一部即将出台的新法律,因毫无历史数据可参考,AI的不可控性将大幅增加。

03
AI究竟是怎样一位工作伙伴?

“10秒60分的助理”
可以把AI理解为这样一个人:知识全面,但未必知无不言——它可能遗忘,也可能在不确定时自行编造;任务处理高效,但有容量上限——难以一次性消化超大文本;思维活跃,但不擅守规则——它不受经验约束,也缺乏真正的创造力与判断力。

善用其长,克制其短
在法律工作中坚持使用AI,不是因为它能取代人的判断,而是因为它提供了一种极低成本、极高效率的思维跳板。它的错误,如凭空捏造法条、虚构案例、推理断裂,确实屡见不鲜,但这些错误并非AI独有。在法律实务中,引用错误或根本不存在的规范、张冠李戴的判例、跳跃式的推理,这些同样是人类会犯的毛病。正因如此,与其因为AI可能出错就弃之不用,不如正视其优势——辅以必要的校验环节,AI就能成为一个价值相当可观的协作伙伴。

结语
“认识你自己”
—— 古希腊德尔斐神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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