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授课目标
一、以专业文本为中心,以合同法总论中的优秀文本为学习素材(详细学习目录,参见下文IV中的“课程大纲”),帮助有志于提升阅读理解能力的同学,训练中文专业文献的论证理解能力和结构内化能力。
二、以法律适用为核心,帮助有一定民法基础的同学理解合同法总论的核心概念和知识体系,以及理解掌握面向合同法问题时正确拆解构成要件的方法。
三、以法学方法为辅助,帮助对专业写作有兴趣的同学理解,如何在面向法律问题时,运用法学方法论的实质论证为自己的价值决断提供理性基础。
四、适合群体。建议已完成民法总论以及合同法总论学习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特别地,强烈建议希望提高论文阅读和写作表达能力的同学参加。不建议完全没有民法基础或者仅以通过应试考核为目标的同学参加。
II. 授课形式
一、时间。自8月11日至8月29日,隔日授课,共【10个授课日】。每个授课日安排【两场课程】,分别为上午【9:00-10:30】和下午【14:30-16:00】。
二、方式。课前提供【引导性问题、核心法条提示与延伸阅读清单】的准备材料。课上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展开,授课以核心文献讲解和体系框架搭建为主,但也会留出时间共同研讨。课后向所有同学(包括因临时情况未能出席的同学)提供【永久的完整录屏】,并通过【微信群】及时回复提问、开展课后研讨。
三、难度。IV中呈现的课程大纲并不直接表明本系列课程的最终难度。主讲人将根据参与同学整体的专业储备以及学习能力,适当调整课程讲授的素材厚度和内容深度。
四、人数。以【15】人为上限。
III. 授课费用
一、单场费用。【人民币50元】。参与特定的单次课程的,请务必于正式课程开始的前一天完成报名。
二、全程费用。【人民币900元】,包括完整的20场课程(10%折扣)。
三、特别说明。由于智力服务的特殊性,付费后恕不接受退款请求;如因主讲人原因导致特定课程取消,相应场次费用将予以退还。如先参加单场课程,如在之后决定转为全程报名,此前参与的单场课程费用可全额抵扣全程课程费用。
IV.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合同的发生
一、合同发生之一:私法自治
核心阅读文献:韩世远:《合同法总论:合同类型、订立及效力》,法律出版社2025年版,第160-201页。
·关于合同成立的鉴定式案例分析。
二、合同发生之二:诚信原则
核心阅读文献之1:罗歇尔德斯:《德国债法总论》,沈小军、张金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四章。
核心阅读文献之2:于飞:《诚信原则修正功能的个案运用——以最高人民法院“华诚案”判决为分析对象》,载《法学研究》2022年第2期,第53-70页。
三、合同发生之三:格式条款
核心阅读文献:贺栩栩:《<合同法>第40条后段(格式条款效力审查)评注》,载《法学家》2018年第6期,第173-190页。
第二部分 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的履行之一:选择之债
核心阅读文献:张弘毅:《<民法典>第515条(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归属)评注》,载《南大法学》2026年第2期,第177-204页。
五、合同的履行之二:连带之债
核心阅读文献之1:张定军:《连带债务发生明定主义之反思》,载《法学研究》2023年第2期,第154-171页。
核心阅读文献之2:谢鸿飞:《连带债务人追偿权与法定代位权的适用关系——以民法典第519条为分析对象》,载《东方法学》2020年第4期,第130-143页。
六、合同的履行之三:同时履行抗辩权
核心阅读文献之1:韩世远:《构造与出路:中国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载《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第104-116页。
核心阅读文献之2:王洪亮:《<合同法>第66条(同时履行抗辩权)评注》,载《法学家》2017年第2期,第163-176页。
七、合同的履行之四:不安抗辩权
核心阅读文献:葛云松:《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载《法律科学》2003年第1期,第86-92页。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一个鉴定式案例分析。
第三部分 合同的保全
八、债之保全
核心阅读文献:龙俊:《民法典的债之保全体系》,载《比较法研究》2020年第4期,第120-130页。
第四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九、债之变更与转让之一:债权让与之1
核心阅读文献之1:庄加园:《<合同法>第79条(债权让与)评注》,载《法学家》2017年第3期,第157-174页。
核心阅读文献之2:徐涤宇:《<合同法>第80条(债权让与通知)评注》,载《法学家》2019年第1期,第175-190页。
十、债之变更与转让之二:债权让与之2
核心阅读文献:方新军:《债权多重让与的体系解释》,载《法学研究》2023年第4期,第206-224页。
十一、债之变更与转让之三:债务承担
核心阅读文献:肖俊:《<合同法>第84条(债务承担规则)评注》,载《法学家》2018年第2期,第175-190页。
第五部分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十二、债之终止之一:履行清偿
核心阅读文献:缪宇:《清偿性质“目的给付效果说”的展开》,载《法学家》2023年第6期,第130-146页。
十三、债之终止之二:合同解除之1
核心阅读文献:赵文杰:《<合同法>第94条(法定解除)评注》,载《法学家》2019年第4期,第175-191页。
十四、债之终止之三:合同解除之2
核心阅读文献之1:朱虎:《解除权的行使和行使效果》,载《比较法研究》2020年第5期,第93-108页。
核心阅读文献之2:张金海:《论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关系》,载《法学论坛》2012年第4期,第18-29页。
第六部分 违约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之一:基础知识
核心阅读文献:[德]迪尔克·罗歇尔德斯:《德国债法总论》,沈小军、张金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部分第1编基础知识。
十六、违约责任之二:法定损害赔偿责任之1
核心阅读文献之1:[德]迪尔克·罗歇尔德斯:《德国债法总论》,沈小军、张金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部分第2编第26章-28章。
核心阅读文献之2:金晶:《<合同法>第111条(质量不符合约定之违约责任)评注》,载《法学家》2018年第3期,第169-190页。
十七、违约责任之三:法定损害赔偿责任之2
核心阅读文献之1:[德]迪尔克·罗歇尔德斯:《德国债法总论》,沈小军、张金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5部分第2编第29章-33章。
核心阅读文献之2:张金海:《论作为违约利润损害计算方法的失量损失规则》,载《法学》2026年第3期,第113-127页。
十八、违约责任之四:违约金责任之1
核心阅读文献之1:姚明斌:《违约金双重功能论》,载《清华法学》2016年第5期,第134-150页。
核心阅读文献之2:姚明斌:《违约金的类型构造》,载《法学研究》2015年第4期,第147-163页。
十九、违约责任之五:违约金责任之2
核心阅读文献:姚明斌:《<民法典>违约金规范的体系性发展》,载《比较法研究》2021年第1期,第90-104页。
二十、违约责任之六:情事变更和不可抗力
核心阅读文献之1:解亘:《<民法典>第590条(合同因不可抗力而免责)评注》,载《法学家》2022年第2期,第177-196页。
核心阅读文献之2:韩世远:《情事变更若干问题研究》,载《中外法学》2014年第3期,第657-675页。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