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in English For Lawyers

律师使用简明英语的三大核心原则。第一,用主动语态替代被动语态,例如“甲方需在30日内付款”比“付款应由甲方在30日内完成”更清晰。第二,拆分长句,将复杂的法律条款分解为短句,每句聚焦一个概念,如“本合同自签署生效,有效期一年,续约需书面通知”。第三,避免拉丁文和生僻术语,用“事先同意”替换“prior consent”,用“终止”替换“termination”。简明英语不是简化法律逻辑,而是消除语言障碍。律师若能在条款中做到主语明确、动词具体、句式直接,客户无需反复追问就能理解权责。这能降低纠纷风险,提升合同执行效率。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