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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脸和声音,正在被AI“偷”走

你的脸和声音,正在被AI“偷”走

20264月,易烊千玺工作室发布了一则声明:“易烊千玺先生未曾参演相关剧集,也未授权第三方将其肖像等进行AI合成。”原因是多部AI短剧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AI合成技术盗用了他的肖像和声音,用于剧集创作及商业变现。

其中一部短剧热度值接近7500万,角色不仅撞脸,连声音都高度相似。涉事平台红果短剧迅速下架了670部违规作品,并曝光了四类典型案例——从盗用卡通形象、违规使用品牌商标,到盗用游戏角色、冒用演员形象,一应俱全。

这不是孤例。此前的AI短剧《桃花簪》出品方擅自抓取网友照片,通过AI生成反派角色并作丑化、贬损处理,让一个普通网友精心拍摄的汉服写真,变成了剧中“贪财好色、猥琐又胖又丑”的反派。

AI让内容创作变得更方便了,但你的脸和声音,可能正成为别人随手拿来的免费素材。

01
“像又不像”的灰色地带

这些事件的集中爆发,暴露了一个扎心的事实:AI技术能够轻易复刻一个人的肖像和声音时,法律的天平还没有完全跟上。

问题的核心在于AI生成的“近似脸”恰好游走在“像又不像”的模糊地带。一张被AI“微调”过的脸,究竟是“长得像”还是“侵权盗用”,往往涉及公众认知、角色情境、使用场景等多重因素。传统的“接触+实质性相似”侵权判定规则,在面对AI生成内容时常常失灵。AI在生成角色时带有一定的随机性和融合性,制作方一句“AI算法出错”,就可能将侵权责任推给技术,让维权者陷入“剧中我是我”的举证困境。

但法律并非没有态度。《民法典》明确禁止未经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对个人声音的保护同样参照这一规则。北京互联网法院也在相关判例中确立了核心原则: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在于“可识别性”——只要AI生成的形象能让普通公众识别出是特定自然人,即构成侵权。这意味着,即便没有完整复制一张脸,只要“像到能认出是你”,就可能踩线。

02
当侵权发生在普通人身上

如果说明星维权尚且能凭借舆论声量引发关注,那么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AI侵权行为,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AI短剧制作方“精准拿捏”的正是这一点。“发现难、举证难、追责更难”的现实困境摆在面前。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这种侵权随时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青岛曾破获一起案件,犯罪分子利用AI技术合成了5万多条带有“摇摇头”“眨眨眼”的动态人脸视频,这些视频足以骗过人脸检验系统,被用于虚假实名认证和电信诈骗。一张照片、一个声音片段,就可能让你成为诈骗链条上的一环。

正如一位法律评论者所说:一个拥有成熟法务团队、自带全网关注度的公众人物,也要等侵权内容完成传播、形成热度后,才能启动事后补救。那么,对于没有专业资源、没有舆论声量的普通人而言,面对AI侵权,又该怎么办?

03
AI诈骗的信任崩塌

AI换脸和声音克隆带来的风险,远不止于“被侵权”本身。这些技术正在以更危险的方式被利用——冒充转账、虚假投资、仿冒官方渠道诈骗。不法分子利用深度伪造人脸、声纹等生物特征,突破身份认证、权限校验等核心数据防护机制,造成账号被盗、敏感数据泄露,甚至引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失控。而这些黑灰产链条的背后,是一条明码标价的人脸信息交易链。

技术确实带来了便利。AI工具让内容创作的门槛大幅降低,AI短剧单月播放量曾达到49.7亿次。生成式AI在提升创作效率、活化历史记忆等方面展现出的巨大潜能不容否认。但AI换脸类诈骗不仅是财产侵害问题,更可能冲击社会的基础信任结构,“眼见为实”的传统认知将被打破,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交往秩序。

04
谁在守护数字人格

好消息是,规则的网正在收紧。

202611日,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新增的人工智能安全监管条款将AI正式纳入网络安全监管框架,明确要求平台履行安全评估、用户身份核验、生成内容标识等法定义务。对于违规平台,最高可处1000万元罚款。

4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条款明确:未经特定自然人同意,不得提供足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这意味着,任何AI生成的数字形象,只要“像到能认出是你”,就必须获得你的授权。同时,使用自然人敏感个人信息用于建模、形象生成等活动,必须取得自然人单独同意。

平台也在行动。红果短剧一季度累计下架违规漫剧1718部,全面核查了1.5万部作品。抖音、快手等平台也陆续推出限制流量、暂停发布、永久封禁等梯度处置措施。即梦AI、豆包、剪映等工具也紧急限制了“真人素材参考”能力,要求用户通过本人形象与声音的真人校验。

05
在便利与边界之间

AI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写内容创作的规则。AI生成一支短剧、一段配音、一张海报,成本从数十万骤降到几十元。效率的跃升让无数创作者享受到了技术红利,也让品牌营销找到了“小成本大传播”的新路径。

但这套技术同时也在侵蚀另一项基本权利——每个人对自己脸和声音的控制权。当一个人的面部特征可以随时被调用、合成、变形,甚至可以未经同意出现在一部低俗短剧里、一个虚假广告中、一场骗局里,技术的便利性就必须被重新衡量。

技术可以创新,但不能越界。真正的“为人服务”,首先要以“不伤害人”为前提。

对于每一个普通的AI使用者来说,比“能用AI做什么”更重要的问题或许是:我该用它来做什么,不该用它来做什么?这个答案,关乎的不仅是技术伦理,更是一个数字社会对“人”的基本尊重。

以上图片皆源于网络丨侵权删

文字:阿紫   审核:摩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