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工去项目或公司讨薪,大概率可以判定项目管理某方面是存在问题的。
首先,建筑工人实名制可能做得不到位,农民工未拿到相应的工资。这方面主要涉及:信息收集与填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考勤、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农民工工资代发、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等。
其次,劳务队伍可能亏损或利润少了,想以此种方式让项目进行补偿一部分。这方面主要涉及:项目要对主要分包商匡算成本,计算盈亏,确保主要分包商不亏,确保工人、班组长、劳务公司负责人、项目部、公司等多方盈利;对待劳务队要沟通好,先服务好,再要求他们配合、严管,其实就是相互配合,相互成就。
劳务队最终目的就是挣钱,项目最终目的是在保证安全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干完工程,还能创效创誉。
劳务队伍必须选好,农民工工资绝对不能欠,做好过程监管,防止他们去公司和项目上访闹事,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凡是有过上访闹事的队伍,今后绝对不能用。
结语
让劳务队伍的施工水平提升到施工企业层级,也是项目管理人员存在的意义。如果劳务队伍什么水平?项目部就是什么水平?那只能说明项目管理人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