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vibe coding 出来的那个 App,真“属于”你吗?昨晚两点,我盯着终端里跑起来的一个小程序——界面丑得很有诚意,按钮圆角不统一,登录接口还是我三天前跟 Claude 扯皮八轮才挤出来的。它能用。我居然有点想哭。 然后我截图发群里,朋友回了一句:"这玩意儿版权归你?还是归 Anthropic?还是归 GitHub 上那个被扒出来喂给模型的倒霉开源作者?" "AI 写的"这三个字,在法律眼里基本等于"没人写" 先说最扫兴的结论:纯 AI 自动吐出来的东西,在中美两法域目前都不算"作品" 。不是"算不算你的",是"根本不算人类的",版权局连号都不给你登。 美国那边 Thaler v. Perlmutter 打到 D.C. 巡回法院,2025 年判的,申请人把"创造力机器"列成唯一作者,自己以机器所有人身分主张权利——法院说不行,版权法开头就得有"人"。2026 年 3 月最高法院拒审,这条线暂时焊死了。 美国版权局 2023 年《含 AI 生成材料的作品》指南说得更直白:光敲 prompt 不算作者,因为你对最终表达没足够控制;你改了、选了、排了、裁了,那部分"人的"才保护,AI 吐的那层皮不保。 中国这边没那么一刀剁齐,但底子一样——作者只能是自然人,AI 是工具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摆着:创作是自然人通过思维加工形成个性化表达的过程。 早年"菲林诉百度"直接把软件自动出的分析报告踢出去;"腾讯 Dreamwriter"案又因为团队做了数据筛选、框架设定、条件配置,被认为有"智力投入"从而构成文字作品。 话说回来——"春风送来了温柔"那张 AI 图,原告调了多组提示词、设了迭代步数、随机种子、反反复复筛,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了,说有独创性。 但另一起"蝴蝶座椅""红色背景新年元素",原告就输几个关键词 + 后期贴句"新春快乐",法院:不构成作品,登记证都救不了你。 看到没?同是"用 AI 画图",一张受保护一张被驳回。差在哪?差在你半夜改没改参数、留没留版本、选没选图。差的是"人味浓度"。 vibe coding 才是真正的暗坑 你跟 Cursor 说"做个能发帖的论坛,要登录、要富文本、要防 XSS",它哗一下三百行。你测了一下,能发。你 vibe 得很开心。但这段代码的版权站得住吗? 纯 prompt 驱动、没改逻辑、没手写关键模块 → 跟"蝴蝶座椅"一个处境,人的智力投入太薄,主张版权时容易被打回来。 你挑了架构、手改了鉴权、把 AI 给的烂 SQL 重写了、做了异常分支 → 这些"人的部分"可保,AI 原样输出的那坨不保。 更阴的是:平台合同说"输出归你" ≠ 版权成立 。OpenAI、Google、Anthropic 的服务条款确实把你能拿的权利都转让给你,但版权局不认合同,只认"有没有人类作者"。合同让你"拥有",法院可能说"你拥有个不受版权法保护的东西"。 还有个大多数人没意识到的雷:GPL 污染 。LLM 训练语料里一堆 GitHub 老仓库,vibe 出来的代码可能悄悄长着 AGPL 的骨头。你闭源上线,哪天被人扫出来一段函数跟某 GPL 项目像双胞胎——这时候你不是跟 AI 扯皮了,你跟自由软件基金会那帮人扯皮。 ENS Africa 那篇律所文讲得露骨:责任不因为"是 AI 写的"就飞走,部署公司背锅。 我把上面这段读了一遍,发现我自己在吓自己。但真不是吓——去年 J. Doe v. GitHub Copilot 那案子(加州北区 3:22-cv-06823)到现在都没静音,训练时没署名的开源作者们还在敲门。 人机共创怎么分?法院现在的笨办法:切蛋糕 没人给你一套"AI 占 30%、人占 70%"的公式。现在的实操是物理切开 : 美国版权局在 Zarya of the Dawn(漫画书案)里:人的文字、人的排版选择保;Midjourney 出的单图不保。 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Jason Allen 喂了 600+ prompt 还手修过,但拒绝放弃对 AI 图的版权主张 → 整个登记被拒,但留了个口子"你可以只登记你手改的那部分"。 中国"伴心"案:反复改 prompt + 后期精修的 AI 图,认成美术作品;"幻之翼"案同年又打脸——主要靠 AI 自动出的,不认。 所以"人机共创权归谁"的真正答案不是分配比例,是:你把哪一层当你的、能证明那是你做的。 证明不了的那层,法律上视你为路人。那读者你——到底亏在哪、赚在哪 ,用 Midjourney 出封面、用 GPT 写稿子,只改了标题 → 别人搬你图,你起诉侵权,法院先问你"独创性在哪",答不上来,驳回,还得赔对方律师费。深圳南山法院、梅县法院都这么干过。 ,vibe 出一个 SaaS 卖钱,没留 prompt 日志、没留版本 diff、没跑 license 扫描 → 融资尽调时 VC 的法务一看:"这段代码权属不清",估值当场打折,或者让你签个人赔付条款。 ,把客户业务逻辑塞进 prompt 丢给公有云模型 → 商业秘密泄露不算,还可能在不知情下把 GPL 代码带进商业产品,公司被告你背锅。 :你辛辛苦苦调参出的图被人拿去印 T 恤,你想维权,先自证"我调了哪些参数、筛了哪几版"——没留痕?那你就是下一个"红色背景新年元素"原告。 赚的那边也有:法律现在奖励留痕的人 。你只要肯存 prompt 版本、参数截图、diff 记录、手改模块清单,中国法院目前倾向认你(春风送来了温柔、伴心都赢在"过程可复现")。 美国虽然严,但"人改的那层"也保你。 工具越快,留痕越值钱——这是 2026 年最反直觉的一条。 我自己的笨办法 我把每次 vibe session 的 prompt 链贴进一个私有 git 仓库的 prompts/ 目录,AI 给的第一版存 v0_raw,我手改的存 v1_me,PR 描述里写清楚"鉴权是我重写的、分页 SQL 是我改的"。丑,但哪天有人问我"这段代码你凭啥说是你的",我能把终端历史翻出来。 还有——闭源产品上线前跑一遍 ScanCode 或 Socket,GPL/AGPL 命中就剔。别信"AI 说的它原创"。它没原创,它只有统计。 我们这代人可能是头一批"用嘴造物"的创作者:你说一句话,屏幕亮了,东西活了。这种爽感是真的。但版权这件事,法律还没学会相信"一句话"也算劳动。它只信你半夜改到第三版时骂的那句脏话、删掉的那段废话、把圆角从 8px 调到 6px 的执念 ——这些碎得要命的细节,才是你现在能握住的那点"归属"。 所以别问"AI 生成归谁",问"我留下了什么证据证明那是我"。 (写到这我去看了眼那个丑 App 的 git log,一共 47 次提交,其中 31 次 message 是"fix"、"fix again"、"卧槽"。——挺好,这都是我的。) #VibeCoding产权暗坑 #人机共创著作权怎么分 #纯AI出图算不算作品 #只写prompt算不算作者 #AI写的代码被抄你能告吗 #VibeCoding的GPL地雷 #独立开发者避坑 #自媒体AI配图侵权红线 #留痕才是2026年的版权
Thaler v. Perlmutter, 130 F.4th 1039 (D.C. Cir. 2025),最高法院 2026-03 拒审;USCO《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art 2: Copyrightability》(Jan. 2025);Zarya / 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 / SURYAST 登记决定。 北京互联网法院"春风送来了温柔"案;深圳南山/梅县法院 AI 图著作权案;"伴心"案;"幻之翼"案;《人民司法》2026 第 7 期姚志坚等文。 USCO《Copyright Registration Guidance: Works Containing Material Generated by AI》(Mar. 2023)。 D&A Partners / ENS Africa 关于 vibe coding 的 IP 与开源风险分析;J. Doe v. GitHub Inc., 3:22-cv-06823 (N.D. C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3 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3 条。 要是你也曾半夜里对着 AI 给的代码又爱又怕,或者你打过官司、被驳回过、被抄过——把那次最憋屈的细节写下来,不用讲道理,就写你当时盯着屏幕那句骂人的话。我反正会在底下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