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顾名思义,就是打印替代手写的遗嘱。打印遗嘱减少了老人手写困难,以及手写字体难以被辨认的情况。
但不是仅仅只有书写形式的转变,中国法律要求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再将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且全程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
总结几个关键点:
1、有2名或2名以上见证人
2、从书写、打印到签字全程有人见证,不能后补签字
3、立遗嘱人会签自己名字
4、见证人、代书人也要签字
5、所有签字人还要手写日期,且所有日期必须一致
立遗嘱地点最好在社区或者居委会办公室:有电脑、打印机,全程不离开摄像头。
操作电脑录入和打印的人(代书人)可以是立遗嘱人本人、见证人或其他无利害关系的人。
一、确认立遗嘱人具备资格
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清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真实、准确地表达遗产分配的意愿。
如果立遗嘱人年事已高或身体欠佳,建议提前保留能够证明其神志清醒的医疗记录或其他证据。
二、见证人的选择(至关重要)
建议: 选择与立遗嘱人及其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见证人,例如邻居、朋友、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律师等。
三、签署要求
必须在每一页签名:如果遗嘱超过一页,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必须在每一页都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必须是亲笔签名: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不能打印。
日期必须一致:立遗嘱人与见证人的日期应为同一天。
四、订立过程要求
见证人必须全程参与订立遗嘱的全过程,从在电脑上编辑遗嘱内容,到打印出来,再到签字确认,中途不得离开。
在两位见证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
(1)打开电脑,将事先准备好的遗嘱草稿调出(或现场输入);
(2)操作电脑的人需要询问和确认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立遗嘱人身份、财产、分配方案、继承人身份);
(3)立遗嘱人或见证人可以对内容进行最终确认和调整;
(4)确认无误后,使用打印机将遗嘱打印出来。
订立遗嘱时不要让继承人或其亲属在场,避免产生胁迫的嫌疑。
建议全程录像,录像中应清晰显示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同时在场,以增强遗嘱的证明力。
录像操作要点:
(1)镜头环绕拍摄房间,确认无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场;
(2)立遗嘱人和两位见证人逐一在镜头前自我介绍(姓名、身份证号、与立遗嘱人的关系等);
(3)固定手机或摄像机,确保能清晰拍摄到所有在场人员;
(4)完整记录遗嘱的编辑、打印、签字全过程,录像不可中断;
(5)签字完成后,将遗嘱每一页在镜头前展示;
(6)立遗嘱人或见证人对着镜头宣读遗嘱内容。

END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