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蓝字关注“云南税务”
各位纳税人朋友,如果您的企业开展跨区域建筑施工、安装等经营活动,别忘了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操作流程,手把手教您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完成报告、报验、预缴、申报和核销,快收藏起来吧!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
报告及报验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登录机构所在地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2. 新增报告
点击【新增报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包括:
跨区域行政区划、经营地址
合同方信息、合同名称、金额、有效期等
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

3. 报验登记(如未自动报验)
若系统未自动报验,请法人、财务负责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工程所在地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业务】

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点击:【查询】

带出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信息,点击:【报验登记】

选择跨区域税务机关后,点击:【提交】

申请提交后,提示“提交成功”即可。办理进度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页面查询

4. 税务机关审批
提交后由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即可

二、预缴税款

1. 增值税预缴
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选择【税款所属期】及【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点击:【下一步】

填写销售额(含税金额)、扣除额、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
核对税额无误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

2. 企业所得税预缴
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

填写不含税销售收入(不可扣除分包款),系统按0.2%自动计算税额,核对后缴款

📌 小贴士: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1%预缴(季度销售额未达30万免预缴);一般纳税人按2%(一般计税)或3%(简易计税)
企业所得税:统一按0.2%预缴

三、个人所得税申报
(云南省企业适用)

1. 查询个税税种认定信息
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进入【账户中心】→【身份切换】


选择对应跨区域办税主体,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

点击【税费种认定信息】,【征收项目】选择【个人所得税】,点击【查询】,查询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认定信息

2. 个税扣缴申报
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四、环境保护税
(适用于施工扬尘)

1. 税源采集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业务登录】→【特定主体登录】

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点击:【新增税种】

选择:【环境保护税】

点击:【税源采集】

进入【税源明细表】,确认基本信息后,点击:【新增税源】

填写《环境保护税税源明细表》,点击:【保存】

📌 注意:排放口地理坐标为对应工程所在地的地理坐标,录入项目地址后系统会自动识别。
2. 计算税额并申报
勾选采集好的税源信息,点击【申报计算】

进入【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页面后, 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填写【特征指标】、【特征指标数量】、【特征指标系数】(环保税实行季度申报,一个季度中一般有三条按月税源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提交后,自动生成按月税额,点击:【提交申报】跳转申报缴费


如果不小心填报错误,可以在【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进行作废后,重新采集申报


五、核销跨区域涉税事项

当项目结束、所有税款(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环保税等)均已缴纳完毕后,请及时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操作步骤: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2.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查询预缴税款信息,填写开具发票金额

3.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核销。(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下载并保存反馈文书)


温馨提醒

增值税销售额填写含税金额,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填写不含税金额。
增值税可扣除分包款,企业所得税不可扣除。
项目结束后务必及时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核销,避免影响后续业务。

结语

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不复杂,按步骤操作就能轻松搞定!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大厅咨询。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