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 快乐暑假 ——高平中心小学2026年暑假安全提醒(第八期)安全第一 快乐暑假——高平中心小学2026年暑假安全提醒(第八期)尊敬的各位家长:盛夏余热未尽,初秋清风徐来。愉快的暑假悄然步入尾声,带着满满的憧憬与希望孩子们将再一次开启新学期的美好生活。您是否已经陪着孩子调整状态,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余下的假期时光,希望家长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承担起监护职责,继续加强对孩子假期生活的关心与指导。收假时间住校生:2026年8月30日(星期日)下午17:00一18:00报到。通校生: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按上学期作息时间到校上课。收心归位,做好开学收假安全全方面准备漫长的暑假容易让孩子作息紊乱、纪律松懈、安全意识弱化,开学收假安全准备是衔接假期与校园生活的关键一环,直接关系学生返校后的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秩序。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承担首要监护责任,学生自身也需履行自我安全管理义务。家长法定安全责任:1.开学前 7 天启动作息调整,严格按照上学时间早睡早起,逐步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时长,杜绝通宵娱乐;2.全面开展假期安全复盘,和孩子一起回顾暑期防溺水、交通、居家等安全经历,查漏补缺,纠正假期养成的危险陋习;3.关注孩子开学心理变化,主动沟通疏导焦虑、抵触情绪,拒绝简单粗暴训斥,出现严重心理问题及时寻求心理老师帮助;4.检查书包、文具等校园用品,排查尖锐危险物品,杜绝携带玩具、危险器具入校。学生自身安全责任:1.自觉主动约束娱乐时间,告别懒散作息,主动规划剩余假期学习安排;2.摒弃追逐打闹、高空攀爬等危险玩耍习惯,提前树立校园安全规矩意识; 3.有烦闷、焦虑等情绪及时向父母、老师倾诉,不独自憋闷、消极逃避。温馨提示调整作息:建议同学们提前调整作息时间,逐步适应学校的作息规律,确保开学后能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心理准备:新学期,新气象。鼓励同学们以积极的心态迎接挑战,设定学习目标,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物品准备:请检查学习用品是否齐全,如书包、文具等,为新学期的学习做好充分准备。家校沟通:家长朋友们,请您继续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学习进展,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安全第一:返校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人身安全。常态守护,精细化落实暑期日常安全管理暑期日常安全涵盖防溺水、交通出行、居家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健康等多个领域。绝大多数暑期安全事故,均源于家长监管疏忽、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日常安全管理不是阶段性任务,而是贯穿整个假期的常态化责任,家校双方需时刻紧绷安全之弦,履行法定安全义务。防溺水安全当前仍是溺水事故高发期,所有学生务必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准”原则,时刻绷紧防溺水安全弦。坚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野泳,不在无家长、老师监护的情况下靠近河道、水库、池塘、工地积水、低洼水坑等各类危险水域。居家也要警惕浴缸、水桶、蓄水池等积水隐患,杜绝居家溺水风险。 家长务必做到全天候监管、全方位看护,实时掌握孩子外出动向、同行人员、活动地点和返家时间,坚决杜绝孩子单独外出玩水、戏水。同时教会孩子正确施救方法,若发现他人溺水,严禁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找周边成年人帮助,并及时拨打110、120求助,避免造成次生事故。交通出行安全假期外出游玩、走亲访友频次增多,交通安全不容忽视。请家长常态化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步行时自觉走人行横道,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边追逐打闹、低头玩手机。严格落实骑行年龄规定,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乘车时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报废、改装车辆,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家长切勿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高温天气极易引发窒息、中暑危险。居家安全 做好家庭阳台、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不攀爬阳台、门窗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及时排查家中电线、燃气管道、电器、刀具及其他器械安全,防止触电、煤气中毒、器械伤害等事故。勿让孩子独自在家,并教育孩子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注意防骗、防盗、防抢。饮食卫生安全1. 夏季炎热,食物容易腐烂变质,应注意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发生和食物中毒;不暴饮暴食,少吃零食,避免食用生、冷的食品;不采食野菜、野果、野生菌等高风险食物。2. 不到无证摊点、快餐店、小店购买食品或用餐。不购买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和“三无”食品。网络安全 假期是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高峰期,家长需做好手机、电脑使用管控,引导孩子合理、健康、绿色上网。严格控制上网时长,杜绝沉迷网络游戏、短视频,保护视力健康和作息规律。 教育孩子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浏览暴力、低俗、不良网络信息,不随意添加陌生好友、不点击未知链接、不透露个人和家庭信息,谨防网络诈骗、网络欺凌、电信诈骗等问题。同时引导孩子远离不良网络风气,树立正确网络观,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诱惑。心理健康安全注重孩子身心健康陪伴,家长多沟通、多倾听、多鼓励,及时疏导孩子焦虑、烦躁、叛逆等负面情绪。不溺爱、不粗暴打骂,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引导孩子规律作息、早睡早起,坚持适度运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培养自理自立能力。合理安排学习、阅读、运动、家务和休闲时间,远离不良嗜好,养成积极阳光、自律向上的良好习惯。学生应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学习与娱乐,避免长时间沉迷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多与家人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家务劳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如遇情绪困扰或心理压力,及时向家长、老师或专业心理机构寻求帮助。 以法护苗——全面解读《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依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是法定硬性义务,不是人情选择,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工作人员、监护人,均负有强制报告法定义务,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追责。9 类强制报告情形: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以下受侵害、疑似受侵害、面临危险情形,必须立即报告:① 遭受性侵、猥亵、性骚扰;② 遭受殴打、虐待、体罚、家庭暴力;③ 遭受校园欺凌、暴力伤害;④ 被遗弃、虐待、无人监护;⑤ 被拐卖、绑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⑥ 疑似自残、自杀、遭受精神侵害;⑦ 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乞讨、从事违法活动;⑧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遭受其他严重侵害;⑨ 未成年人面临重大人身安全危险。家长与学生对应法定责任: 1.家长法定责任: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负有主动排查、主动保护、主动报告的核心责任。发现孩子遭受欺凌、虐待、性侵、家暴、恐吓等侵害,必须第一时间报警、上报学校和相关部门,坚决杜绝 “家丑不可外扬”“私下和解” 纵容侵害的行为。同时要细心观察孩子身心变化,及时发现隐形侵害。 2.学生权利与责任: 未成年人遭遇任何侵害、欺凌、威胁时,有权拒绝、有权求助、有权举报,要勇敢向家长、老师、警方求助,不隐忍、不妥协、不隐瞒;同时不参与欺凌他人、不实施伤害自身及他人的行为。安全相伴,盛夏无忧;法治护航,快乐成长。暑假的美好,始于安全,终于责任。安全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家校共同坚守的法定责任。希望每一位家长严守监护职责,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每一位同学牢记安全准则,增强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家校携手、以法护苗、以责护航,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充实的暑假,满载美好,安全奔赴新学期!图片: AI生成编辑:王 薇初审:彭啟平复审:杨江海终审:生晓燕 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