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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写完,另一个AI审,为什么专利律师还是被处分了?

一个AI写,另一个AI审,为什么美国专利律师还是被处分了?
过去两年,我们已经看过不少律师因为AI编造不存在的判例,被法院批评甚至处罚。看多以后,很容易产生一种新的安全感:一个AI写完,再让另一个AI检查一遍,是不是就安全了?
USPTO职业道德与纪律办公室最近公开的一份最终命令,刚好说明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这名律师叫Brian E. Mitchell,是一名美国注册专利律师。他在宾夕法尼亚东区联邦法院的一起专利侵权诉讼中代表专利权人,需要准备一份联合权利要求解释对照表。按照USPTO最终命令的记载,他先用一套生成式AI帮助起草部分权利要求解释,又用第二套AI工具检查这份文件。
而且第二套AI不是简单看了一遍。Mitchell在听证中说,他先让第一套AI从自己上传的专利材料中寻找支持引用,又要求它确认引文是否准确并再次检查,之后再把结果交给另一套AI。第二套AI不但没有发现问题,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反而让问题变得更严重。
最后发现问题的,是对方律师。
这次错误的规模也比“不少引用不准确”严重得多。根据Law360对庭审材料的报道,这份文件涉及两件专利中10个术语的解释,其中使用了22处说明书引用和引文,以及26处审查历史引用。22处说明书引用中只有2处是真实的,26处审查历史引用则没有一处真实。
也就是说,这不是文件里偶尔混进了几个错误行号,而是支撑权利要求解释的大量所谓“原始证据”,实际上根本对不上。
这个案件更值得做专利的人注意的地方也正在这里。这次AI编造的不是一个不存在的美国判例,也不是虚构了一条法律,而是涉案专利自己的说明书、附图和审查历史。
比如AI告诉你,某句话在说明书第8栏第35至42行,某张附图支持一种特定结构,或者申请人在某次审查答复中说过某句话。这些引用看起来非常具体,有时候反而比一个陌生判例更容易让人相信。
USPTO在这次纪律处分中也专门提醒,AI生成的引用错误并不限于法律、法规和判例这些外部资料,同样可能出现在专利说明书、附图以及专利审查档案这些专利自身的记录中。
这一点和我们现在使用AI做专利工作的场景非常接近。
分析美国审查意见时,我们很自然会让AI告诉我们:审查员引用的内容在对比文件哪一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在说明书哪里有支持,申请人在前一次答复里说过什么,某个术语在附图里对应哪个部件。
这些恰恰是AI最方便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让人放松核查的地方。
对方律师指出问题以后,Mitchell自己继续检查,又发现了更多错误,并在次日传阅了修正版。按照USPTO最终命令的记载,他仍然认为自己提出的权利要求解释可以从权利要求、说明书、附图和审查历史中得到支持。问题在于,支撑这些结论的具体引用没有回到原始材料逐一核实。
这个区别很重要。
比如我们用AI分析103驳回,它判断对比文件D1公开了特征A。你自己把D1读完以后,也认为整体上这个判断可能成立。但AI同时写道:“D1第[0048]段明确公开了特征A。”
如果第[0048]段根本没有这句话,这个引用仍然是错的。
专业工作不只是要求最后的结论大致正确,还要保证支撑结论的证据是真的。
USPTO最后认定Mitchell违反了四项职业规则,涉及胜任能力、勤勉义务、不实陈述以及有损司法程序的行为,并对他作出公开谴责。这里也要说明,最终命令没有认定他存在故意欺骗法庭的主观意图;问题在于,他没有充分理解AI研究和起草工具的固有风险,也没有在提交文件以前完成应有的合理核查。
法院最终没有对Mitchell或他的客户下达制裁令,USPTO最终命令也记载客户没有因此受到不利影响。但事情并不是“法院看了以后觉得没什么”。法院为此专门举行了听证,Mitchell当庭承认自己犯了严重错误;新的律师团队随后进入案件,Law360报道他虽然仍然留在案件中,但已经不再处于主导位置。
问题出现以后,他很快承认责任,次日传阅修正版,并全程配合USPTO调查。这些因素后来都被作为减轻处理的因素。
IPWatchdog梳理USPTO公开纪律记录后认为,这是第一起明确以生成式AI使用作为违规事实基础的USPTO纪律处分命令。这个“第一起”是媒体根据公开记录作出的判断,并不是USPTO自己在最终命令中作出的历史定性。
但比“第一案”更值得讨论的是另一个问题:AI到底能不能审AI?
当然可以。让Claude检查ChatGPT,让两个不同模型分别分析同一份审查意见,再比较它们的判断,这些都很有用。但它们解决的主要是第二意见,不是证据核验。
两个AI都告诉你说明书第[0065]段支持某项修改,并不能让这个支持自动变成真的。最后还是要打开第[0065]段,看原文到底写了什么。
做专利工作时,这完全可以变成几条很简单的规则:AI说某个特征有说明书支持,就回到原说明书;AI引用审查历史,就打开原始审查意见和答复文件;AI说某件对比文件公开了某个技术特征,就回到对比文件;AI引用判例,就回到判决原文。
这并不意味着AI做过的所有工作,都要由人重新完整做一遍。AI完全可以承担前面大量阅读、整理和初步分析,也可以先做权利要求对照表、寻找说明书支持、提出修改方案。
但有一步不能省:凡是真正决定结论的引用,都要回到原始来源。
这个案件最值得记住的,也就是这一点。
一个AI负责写,另一个AI负责审,而且用的还是Mitchell自己所说的高端AI工具,最后还是出了问题。
AI可以复核AI,但签字和提交以前,最终还是要有人核对原始证据。
作者简介:刘曾剑,二十四年知产老登,深圳跨域知见顾问有限公司创始人,聚焦美欧专利获权、行权以及侵权、无效分析的后端技术支持。


一个AI写,另一个AI审,为什么美国专利律师还是被处分了?
过去两年,我们已经看过不少律师因为AI编造不存在的判例,被法院批评甚至处罚。看多以后,很容易产生一种新的安全感:一个AI写完,再让另一个AI检查一遍,是不是就安全了?
USPTO职业道德与纪律办公室最近公开的一份最终命令,刚好说明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这名律师叫Brian E. Mitchell,是一名美国注册专利律师。他在宾夕法尼亚东区联邦法院的一起专利侵权诉讼中代表专利权人,需要准备一份联合权利要求解释对照表。按照USPTO最终命令的记载,他先用一套生成式AI帮助起草部分权利要求解释,又用第二套AI工具检查这份文件。
而且第二套AI不是简单看了一遍。Mitchell在听证中说,他先让第一套AI从自己上传的专利材料中寻找支持引用,又要求它确认引文是否准确并再次检查,之后再把结果交给另一套AI。第二套AI不但没有发现问题,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反而让问题变得更严重。
最后发现问题的,是对方律师。
这次错误的规模也比“不少引用不准确”严重得多。根据Law360对庭审材料的报道,这份文件涉及两件专利中10个术语的解释,其中使用了22处说明书引用和引文,以及26处审查历史引用。22处说明书引用中只有2处是真实的,26处审查历史引用则没有一处真实。
也就是说,这不是文件里偶尔混进了几个错误行号,而是支撑权利要求解释的大量所谓“原始证据”,实际上根本对不上。
这个案件更值得做专利的人注意的地方也正在这里。这次AI编造的不是一个不存在的美国判例,也不是虚构了一条法律,而是涉案专利自己的说明书、附图和审查历史。
比如AI告诉你,某句话在说明书第8栏第35至42行,某张附图支持一种特定结构,或者申请人在某次审查答复中说过某句话。这些引用看起来非常具体,有时候反而比一个陌生判例更容易让人相信。
USPTO在这次纪律处分中也专门提醒,AI生成的引用错误并不限于法律、法规和判例这些外部资料,同样可能出现在专利说明书、附图以及专利审查档案这些专利自身的记录中。
这一点和我们现在使用AI做专利工作的场景非常接近。
分析美国审查意见时,我们很自然会让AI告诉我们:审查员引用的内容在对比文件哪一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在说明书哪里有支持,申请人在前一次答复里说过什么,某个术语在附图里对应哪个部件。
这些恰恰是AI最方便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让人放松核查的地方。
对方律师指出问题以后,Mitchell自己继续检查,又发现了更多错误,并在次日传阅了修正版。按照USPTO最终命令的记载,他仍然认为自己提出的权利要求解释可以从权利要求、说明书、附图和审查历史中得到支持。问题在于,支撑这些结论的具体引用没有回到原始材料逐一核实。
这个区别很重要。
比如我们用AI分析103驳回,它判断对比文件D1公开了特征A。你自己把D1读完以后,也认为整体上这个判断可能成立。但AI同时写道:“D1第[0048]段明确公开了特征A。”
如果第[0048]段根本没有这句话,这个引用仍然是错的。
专业工作不只是要求最后的结论大致正确,还要保证支撑结论的证据是真的。
USPTO最后认定Mitchell违反了四项职业规则,涉及胜任能力、勤勉义务、不实陈述以及有损司法程序的行为,并对他作出公开谴责。这里也要说明,最终命令没有认定他存在故意欺骗法庭的主观意图;问题在于,他没有充分理解AI研究和起草工具的固有风险,也没有在提交文件以前完成应有的合理核查。
法院最终没有对Mitchell或他的客户下达制裁令,USPTO最终命令也记载客户没有因此受到不利影响。但事情并不是“法院看了以后觉得没什么”。法院为此专门举行了听证,Mitchell当庭承认自己犯了严重错误;新的律师团队随后进入案件,Law360报道他虽然仍然留在案件中,但已经不再处于主导位置。
问题出现以后,他很快承认责任,次日传阅修正版,并全程配合USPTO调查。这些因素后来都被作为减轻处理的因素。
IPWatchdog梳理USPTO公开纪律记录后认为,这是第一起明确以生成式AI使用作为违规事实基础的USPTO纪律处分命令。这个“第一起”是媒体根据公开记录作出的判断,并不是USPTO自己在最终命令中作出的历史定性。
但比“第一案”更值得讨论的是另一个问题:AI到底能不能审AI?
当然可以。让Claude检查ChatGPT,让两个不同模型分别分析同一份审查意见,再比较它们的判断,这些都很有用。但它们解决的主要是第二意见,不是证据核验。
两个AI都告诉你说明书第[0065]段支持某项修改,并不能让这个支持自动变成真的。最后还是要打开第[0065]段,看原文到底写了什么。
做专利工作时,这完全可以变成几条很简单的规则:AI说某个特征有说明书支持,就回到原说明书;AI引用审查历史,就打开原始审查意见和答复文件;AI说某件对比文件公开了某个技术特征,就回到对比文件;AI引用判例,就回到判决原文。
这并不意味着AI做过的所有工作,都要由人重新完整做一遍。AI完全可以承担前面大量阅读、整理和初步分析,也可以先做权利要求对照表、寻找说明书支持、提出修改方案。
但有一步不能省:凡是真正决定结论的引用,都要回到原始来源。
这个案件最值得记住的,也就是这一点。
一个AI负责写,另一个AI负责审,而且用的还是Mitchell自己所说的高端AI工具,最后还是出了问题。
AI可以复核AI,但签字和提交以前,最终还是要有人核对原始证据。
作者简介:刘曾剑,二十四年知产老登,深圳跨域知见顾问有限公司创始人,聚焦美欧专利获权、行权以及侵权、无效分析的后端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