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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年,一句谎话与天津教案的爆发—— 一个人贩子的供词如何改变了晚清外交

1870年,一句谎话与天津教案的爆发—— 一个人贩子的供词如何改变了晚清外交

之一:拐匪、告示与一份编出来的供词

开篇:三岔河口的生意

天津这地方,跟别的城市不一样。
别的城市是先有人,再有城。天津是先有河,再有码头,有了码头,人就从四面八方涌来了。南运河从西边来,北运河从北边来,两条河在城东撞在一起,汇成海河,一路往东,六十里地入海。这个交汇点,叫三岔河口。
三岔河口是天津的命根子。漕运的粮船在这儿卸货,芦盐的盐船在这儿过闸,南方的绸缎、北方的皮毛,都在这儿上船下船。河边的码头从早到晚人声鼎沸,扛包的脚夫、拉纤的纤夫、卖烧饼的小贩、算命的先生,挤在一条街上。
乾隆皇帝来过这儿。他在北岸盖了一座行宫,叫海河楼,三层楼阁,一百五十二间房,站在楼上能看见三条河的水汇到一块儿。旁边还有崇禧观、望海寺,香火旺得很。皇帝在这儿进膳、拈香、看河景,心情好了还题个字。
那时候的三岔河口,是天子脚下的风景胜地。
到了同治九年,也就是1870年,这地方变了。
皇帝的行宫没了。1860年英法联军打进天津,法国军队看中了这座临河的好房子,直接占了当司令部。法军走了以后,传教士来了。1862年,法国人拿到了崇禧观周围十五亩地的永租权——说是租,跟抢也差不多。1869年,一个叫谢福音的法国神父,干脆把崇禧观拆了,在原址上盖了一座哥特式教堂,青砖木结构,长四十七米,宽十五米,高二十二米,正面三座塔楼像个笔架,窗户上镶着五彩玻璃。
教堂的正式名字叫"圣母得胜堂"——取"圣母仁慈和庆祝第二次鸦片战争胜利"之意。天津人不管这套,因为它建在望海楼行宫的旧址上,就叫它望海楼教堂。
河对岸,城东关小洋货街,还有一座仁慈堂。1862年,北京教区的孟振生主教从欧洲带了十四个仁爱会修女来中国,五个留在了天津。这五个修女在小洋货街租了房子,办起了育婴堂,收养弃婴,给人看病。
一座教堂,一座育婴堂,隔着一条海河,遥遥相对。
在1870年的夏天,这两座建筑之间,还夹着第三种人。
他们不在教堂里,不在育婴堂里,也不在衙门里。他们在三岔河口的码头上、在城隍庙的庙会里、在西关的人市里,游荡着,搜寻着。
他们是拐匪。
而我接下来要讲的故事,就是从一个拐匪的眼睛里看到的。

— — —

第一章:这一行的规矩

拐匪这一行,古已有之。但在同治九年的天津,这一行跟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拐孩子,是个技术活。你得有胆子,有眼色,还得有销路。拐来的孩子,卖给谁?无非是几种:没儿子的人家买去当养子,戏班子买去当学徒,再就是卖到外省去当奴仆。销路窄,风险大,抓住了就是个死。
所以干这一行的,都是些走投无路的光棍汉,或者是欠了赌债还不上的破落户。正经人谁干这个?
但同治年间不一样了。因为河对岸多了一座仁慈堂。
仁慈堂的修女们要收养弃婴。问题是,中国人很少主动把孩子送到外国人办的机构去——那时候的老百姓,对洋人的恐惧和不信任,是刻在骨子里的。修女们在门口等了几天,没人来。
于是她们想了个办法。
有人把孩子送来,就给钱。
送一个婴儿,给几块洋银。具体数目说法不一,有的说是五元,有的说是十元。不管多少,关键是:不问来路。
你把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放在仁慈堂门口,修女出来抱进去,给你几块钱,不问你是孩子的什么人,不问孩子从哪儿来的。
这就等于在拐匪行业的头顶上,挂了一块牌子:长期收购婴儿,量大从优,概不追究。
拐匪们的眼睛亮了。
以前拐孩子,得找下家,得谈价钱,得冒着被人认出的风险。现在好了,有了固定的收购方,价格透明,结算及时,而且对方是外国人,官府管不着。这就好比一个摆地摊的小贩,突然发现隔壁开了一家连锁超市,长期高价收货,还不开发票。
于是天津的拐匪行业,迎来了一波"野蛮生长"。
干这一行的人多了。以前是零星几个亡命徒,现在成了有组织的行当。有人负责踩点,有人负责下手,有人负责送货,分工明确。作案的地点也从天津城扩展到了周围的静海、武清、宝坻。
武兰珍就是其中之一。
插图:清代天津街巷,拐匪诱拐幼童场景
关于武兰珍的出身,史料上记载不多。我们只知道他是天津本地人,或者至少是在天津混了很多年的老油条。他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惯犯——如果是,他大概不会在后来的对质中露出那么多破绽。他更像是一个被时代裹挟进去的普通人:也许欠了债,也许死了老婆,也许只是觉得这钱来得太容易了。
他的作案手法很简单:拿着一包迷药,在城外的路上转悠,看见落单的孩子,就用药迷倒,抱起来就走。得手以后,送到仁慈堂,领几块钱,然后去喝顿酒,睡一觉,第二天接着干。
他不是一个人在干。天津城里像他这样的,少说有几十个。有名有姓的,就有张拴、郭拐,还有他武兰珍。
这一行有这一行的规矩。
第一条规矩:不能在城里作案。城里耳目多,容易被抓。要去城外,静海、武清、宝坻,那些地方的老百姓老实,孩子丢了也不知道上哪儿去找。
第二条规矩:不能拐太大的孩子。太大的孩子会说话,会挣扎,容易暴露。最好是三四岁以下的,迷倒了跟死了一样,抱着就走。
第三条规矩:送孩子的时候,不能从正门进。仁慈堂有侧门,修女在侧门接货,给钱,走人。双方心照不宣,谁也不多问。
第四条规矩,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被抓住了,不能咬出仁慈堂。
为什么?因为咬出仁慈堂,就等于断了所有人的财路。这一行的人都靠仁慈堂吃饭,你把金主供出来了,以后谁还跟你混?再说了,仁慈堂背后是法国人,法国人背后是大炮,官府都惹不起,你一个拐匪咬出来,除了死得更快,没有任何好处。
所以被抓住了,标准操作是:咬死了说自己干的,跟任何人没关系。挨一顿打,判个流放,运气好的还能活着回来。
张拴和郭拐,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

— — —

第二章:张拴郭拐之死与知府的告示

张拴和郭拐是在静海做的案。
他们拐了一个姓李的小男孩,大概四五岁。得手以后,往天津城走,准备送到仁慈堂。但走到西关的时候,被人认出来了。
也许是孩子的亲戚,也许是过路的乡勇,总之,两个人被扭送到了天津府。
坐在知府大堂上的,是张光藻。
插图:清代府衙公堂,拐匪被押受审场景
张光藻这个人,在晚清的官场上不算大人物,但在天津的老百姓心里,分量不轻。他是安徽广德人,字翰泉,1815年出生,1856年(咸丰六年)考中进士——不过是同进士出身,比正经进士矮一头。这在讲究出身的晚清官场上,是个不大不小的短板。
但张光藻有自己的长处:能干事,清廉。
中了进士以后,他被分配到直隶,从最基层的知县干起。先后在曲周、望都、寂县、邢台四个县当过知县,后来又升任正定府知府。在每个任上,口碑都不错,史书上称他"为官廉正"。1869年(同治八年)三月,他被提拔为天津知府——这一年他已经五十四岁了。
五十四岁的知府,在晚清不算快,但也不算慢。张光藻大概觉得,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在天津任上干几年,然后告老还乡,回安徽广德种种地,写写书。
他不知道,上任一年零三个月以后,他会遇到这辈子最大的坎。
张光藻审张拴郭拐,上的是夹棍。夹棍这东西,三根木头,用绳子一收,能把人的腿骨夹碎。不是铁打的汉子,扛不过三夹。
张拴和郭拐不是铁打的汉子。
第一夹下去,两个人喊冤,说自己没拐孩子。第二夹下去,两个人开始含糊,说孩子是捡的。第三夹还没上,两个人就全招了。
但他们招的,不是"我们拐了孩子卖给仁慈堂"。
他们招的是:有人出钱,让我们拐卖儿童,用来炼制药材。
谁出钱?教堂里的人。
什么药材?挖眼、剖心、取脑,配药。
这就有意思了。
按照拐匪行业的第四条规矩,被抓住了不能咬出仁慈堂。张拴和郭拐确实没有咬出仁慈堂——他们咬出了望海楼教堂。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区别大了。仁慈堂是收孩子的地方,是他们的金主,咬出来等于自断财路。望海楼教堂是做礼拜的地方,跟拐匪行业没有直接的金钱往来。咬望海楼,既满足了官府"必须有个幕后主使"的期待,又不会断了自己的财路。
而且,"教堂挖眼剖心配药"这个说法,在当时的天津,不是什么新鲜事。
早在1860年代,全国各地就流传着洋教士挖眼剖心的谣言。1862年湖南的教案、1868年扬州的教案,起因都是类似的谣言。天津的老百姓,对这些传闻也不陌生。仁慈堂的修女们半夜埋孩子、给濒死的婴儿付洗、不让家长见孩子——这些行为在老百姓看来,处处透着诡异。
张拴和郭拐不过是把民间已经在传的谣言,变成了"犯人供词"而已。
张光藻信了。
或者说,他愿意信。因为这个供词太好用了:既解释了为什么天津最近老丢孩子,又把矛头指向了洋人,还能平息民愤。一举三得。
6月10日,张光藻会同知县刘杰复审以后,把张拴和郭拐正法了。
刘杰是天津知县,张光藻的直接下属。关于刘杰的出身,史料记载不多,只知道他是同治年间的天津知县,在任上没有什么特别的政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劣迹,属于那种按部就班、不功不过的中层官员。他大概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一场教案,被写进历史书里。
杀了人以后,张光藻还贴了一张告示。告示上白纸黑字写着:"(张拴、郭拐)迷拐幼童,取脑、剜眼、刨心,以作配药之用。"
这张告示,是整个天津教案的第一个转折点。
在此之前,"教堂挖眼剖心"只是民间的谣言。张光藻的告示等于用官府的公文,给这个谣言盖了章。老百姓一看:知府大人都这么说了,那还能有假?
民情一下子就炸了。
而在牢房里,武兰珍听到张拴郭拐被正法的消息时,心里大概是这么想的:这两个蠢货,咬教堂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死。要是我被抓了,我得咬个更具体的。
他不知道,八天以后,他就会被抓住。他也不知道,他咬出来的那个"更具体的人",会把整个天津城拖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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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武兰珍落网与水火会

张拴郭拐被杀以后,天津城里的气氛变了。
以前老百姓丢了孩子,只能自认倒霉。现在不一样了,知府大人说了,是教堂干的。于是丢了孩子的人家,开始成群结队地去衙门告状。街上的地痞流氓,也开始盯着教堂的人看。
在这种气氛下,天津的士绅们组织的民团——水火会,开始行动了。
水火会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个消防组织。实际上它确实有消防的功能——天津城木屋多,容易着火,水火会的人平时负责救火。但到了非常时期,它就成了一个准军事组织。成员都是本地的青壮年,有组织,有纪律,有武器(虽然只是刀棍),而且背后有士绅撑腰。
水火会的首领,是天津的地方绅士。这些人读过书,有田产,在地方上有威望。他们对洋人的态度,比普通老百姓更复杂——一方面,他们也怕洋人、恨洋人;另一方面,他们又比老百姓更懂"国际大势",知道洋人背后有炮舰,不能轻举妄动。
但张光藻的告示贴出来以后,连士绅们也坐不住了。官府都认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水火会的人开始在城里城外巡逻,专门抓形迹可疑的人。
6月18日,武兰珍落网了。
关于他被抓的具体经过,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是,他在桃花口一带作案的时候,被当地居民认出,扭送到了水火会。另一种说法是,水火会的人在城外巡逻,看见他抱着一个孩子,神色慌张,上去一盘问,就露馅了。
不管哪种说法,结果是一样的:武兰珍被水火会的人抓住了,而且从他身上搜出了迷药。
人赃并获。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跟张拴郭拐的经历如出一辙——只不过审讯者从官府变成了民团。
水火会的人不是官府,没有夹棍,但他们有自己的办法。拳头、脚踢、绳子勒,这些东西虽然不如夹棍"规范",但效果是一样的。
武兰珍扛不住。
他开始招供。但他比张拴郭拐"聪明"——他没有泛泛地说"教堂让我干的",他说出了一个具体的人名。
王三。
武兰珍的供词是这样的:他是被望海楼教堂的门丁王三诱入堂中的,王三给了他药包,让他外出迷拐男女孩子。前几天在穆庄子拐了一个过路的孩子,送到教堂,王三给了他五块洋银。他晚上就睡在教堂里。
这个供词比张拴郭拐的"高明"在哪里?
第一,有具体的人名——王三。不是"教堂里的人",而是"教堂的门丁王三"。有名有姓,听起来就像真的。
第二,有具体的细节——穆庄子、五块洋银、晚上睡在教堂。细节越具体,可信度越高。
第三,有物证——迷药。药是王三给的,人赃并获。
武兰珍大概觉得,自己这个供词天衣无缝。官府只要去教堂抓王三,一对质,事情就坐实了。到时候他是"主动揭发",说不定能从轻发落。
他不知道的是,望海楼教堂里,根本没有一个叫王三的门丁。
他更不知道的是,他这个随口编出来的名字,会在三天以后,把二十个洋人的命、十六个中国人的命、一座教堂、一座育婴堂、一座领事馆,全部烧成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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