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12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2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2012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2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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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综合课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6.【答案】 C 一、单项选择题 6.【答案】 C 1 1 .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 【 解 解 析 析 】 】自 自 然 然 法 法 学 学 派 派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观 观 点 点 如 如 下 下 : :法 法从 从 本 本 质 质 [ 【 解 解 析 析 ] 】 法 法 系 系 是 是 西 西 方 方 法 法 学 学 家 家 首 首 先 先 使 使 用 用 的 的 一 一 个 个 概 概 上 上是 是 一 一 种 种 客 客 观 观 规 规 律 律 , ,立 立 法 法 者 者 所 所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法 法律 律 必 必 须 须 以 以 客 客 观 观 念,它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 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 念,它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 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 和 和历 历 史 史 传 传 统 统 以 以 及 及 某 某 些 些 形 形 式 式 上 上 的 的特 特 点 点 对 对 法 法 律 律 所 所 做 做 的 的 分 分 的 的本 本 性 性 , ,是 是““ 理 理 性 性”” 的 的 反 反 映 映 ; ; 法 法 来 来 源 源 千 于 永 永 恒 恒不 不 变 变 的 的 本 本 性 性 、 、 类。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关系的 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 类。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关系的 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 总 总 称 称 。 。 故 故 而 而 D D 项 项正 正 确 确 。 。A A项 项 中 中 法 法 的 的 历 历 史 史 类 类 型 型 是 是 指 指 按 按 特 特 别 别 是 是 与 与 理 理 性 性 相 相 符 符 合 合 , , 或 或 以 以 理 理 性 性 为 为 基 基 础 础 , , 它 它 永 永 恒 恒 不 不 变 变 , , 照 照法 法 赖 赖以 以 建 建 立 立 的 的 经 经 济 济 基 基 础 础及 及 其 其 所 所 体 体 现 现 的 的 阶 阶 级 级 意 意 志 志 对 对 并 并具 具 有 有 普 普 遍 遍 的 的 适 适 用 用 性 性 ; ;法 法 的 的 功 功 能 能 和 和 目 目 的 的 在 在 于 于 实 实 现 现公 公 意 意 法 法 作 作 出 出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分 分 类 类 , , 包 包 括 括 奴 奴 隶 隶 制 制 法 法 、 、 封 封 建 建 制 制 法 法 、 、资 资 本 本主 主 和 和 正 正 义 义 ; ;法 法 律 律 及 及 其 其 观 观 念 念 应 应 当 当 与 与人 人 们 们 的 的 价 价 值 值 观 观 念 念 、 、道 道德 德 义 义 法 法和 和社 社 会 会主 主义 义 法 法 ; ; B B 项 项 中 中 的 的 法 法 制 制 系 系 统 统 是 是 一 一 国 国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观 观念 念 相 相 一一致 致 , ,自 自 然 然 法 法 是 是 人 人 类 类 寻 寻 求 求 正 正 义 义 之 之绝 绝 对 对 标 标 准 准 的 的 结 结 制度体系;C项中的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 果,认为““恶法非法””。根据这些基本观点,可以判断 制度体系;C项中的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 果,认为 恶法非法 。根据这些基本观点,可以判断 律 律 规 规 范 范 按 按 照 照 不 不 同 同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部 部 门 门 分 分 类 类 组 组 合 合 而 而 形 形 成 成 的 的一一个 个 C C 项 项 明 明 显 显 与 与 自 自 然 然 法 法 学 学 派 派 理 理 念 念 相 相 悖 悖 。 。 呈 呈 体 体 系 系 化 化 的 的 有 有 机 机 联 联 系 系 的 的 统 统 一一整 整 体 体 。 。 7 7 .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2 2 . . 【 [答 答 案 案 ] 】 C C [ 【 解 解 析 析 】 】 民 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主 主 要 要 是 是 一 一 种 种救 救 济 济 性 性 责 责 任 任 , ,补 补偿 偿 【解析】 法的基本特征包括:法是调整人们行为 为主,A项错误;刑事责任不能是连带责任,否则会违 【解析】 法的基本特征包括:法是调整人们行为 为主,A项错误;刑事责任不能是连带责任,否则会违 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反责任自负的原则,B项错误;刑事制裁包括管制、拘 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反责任自负的原则,B项错误;刑事制裁包括管制、拘 可 可的 的 社 社 会 会 规 规 范 范 , ,具 具 有 有 国 国 家 家 意 意 志 志性 性 和 和 权 权 威 威 性 性 ; ;法 法 是 是以 以 权 权 役 役 、 、有 有 期 期 徒 徒 刑 刑 、 、 无 无 期 期 徒 徒 刑 刑 和 和 死 死 刑 刑 等 等 主 主 刑 刑以 以 及 及 罚 罚 金 金 、 、剥 剥 夺 夺 利 利和 和 义 义 务 务 为 为 内 内 容 容 的 的 社 社 会 会 规 规 范 范 , ,具 具 有 有 权 权 利 利 和 和 义 义 务 务的 的 一 一 致 致 政 政治 治 权 权 利 利 、 、没 没 收 收 财 财 产 产 等 等附 附 加 加 刑 刑 , ,不 不 包 包 括 括拘 拘 留 留 , ,拘 拘 留 留 是 是一一 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 种行政责任,C项错误;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 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 种行政责任,C项错误;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 家 家 强 强 制 制 性 性 和 和 程 程 序 序 性 性 。 。 综 综 上 上 , ,A AB B D D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C C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政 政处 处 罚 罚 , ,开 开 除 除 公 公 职 职 是 是一一种 种 行 行 政 政 处 处 分 分 措 措 施 施 , ,D D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3 3 .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8 8 . .【 【 答 答 案 案 】 】 B B 【 【 解 解 析 析 ] 】 法 法 学 学 界 界一一 般 般 认 认 为 为 , , 法 法 律 律 调 调 整 整 的 的 对 对 象 象 ( (即 即 【 【 解 解 析 析 】 】 A A C C D D 项 项都 都 属 属 于 于 社 社 会 会 主 主 义 义 法 法 治 治 理 理 念 念 对 对 于 于 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 司法机关““ 严格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社会 社会关系 )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 司法机关 严格公正司法 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社会 主要标准。故选D。(其中,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 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司法公 主要标准。故选D。(其中,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 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严格公正司法 ,切实维护司法公 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 正、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充分发扬 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 正、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充分发扬 4.【答案】 B 司法民主四方面。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 4.【答案] B 司法民主四方面。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 【解析】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 法治国的重要标志。司法人员必须自觉用司法公正 【解析] 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 法治国的重要标志。司法人员必须自觉用司法公正 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 理念指导司法工作,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连, 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 理念指导司法工作,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连, 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 做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公正与 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 做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公正与 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应该选择B项;按照法 效率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 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应该选择B项;按照法 效率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 律 律 规 规 则 则 内 内 容 容 的 的 确 确 定 定 性 性 程 程 度 度 不 不 同 同 , ,可 可 以 以 将 将 法 法 律 律规 规则 则分 分 为 为 题 题 。 。 司 司 法 法 机 机 关 关 必 必 须 须 进 进 一一步 步 提 提 高 高 办 办 案 案 效 效 率 率 , ,公 公 正 正 与 与 效 效 率 率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按照法律规 兼顾。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按照法律规 兼顾。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则功能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 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这样才能努力树立 则功能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 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这样才能努力树立 成性规则。 司法权威。司法没有权威,司法将会失去应有的公信 成性规则。 司法权威。司法没有权威,司法将会失去应有的公信 5.【答案】 A 力,难以发挥其解决冲突纠纷,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 5.【答案】 A 力,难以发挥其解决冲突纠纷,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 【解析】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 谐稳定的作用。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治权规范约 【解析】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 谐稳定的作用。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治权规范约 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 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权益。没有 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 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权益。没有 律关系的主体参加法律关系有资格上的限制,即权利 权力制约,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建立健全决策 律关系的主体参加法律关系有资格上的限制,即权利 权力制约,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建立健全决策 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 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 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 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 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享有权利和 构和运行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享有权利和 构和运行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 和特征。权力制约,要求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 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 和特征。权力制约,要求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 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故而该题选择 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司法民主主要指在司法活动 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故而该题选择 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司法民主主要指在司法活动 A项。 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司法民主包括 A项。 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司法民主包括司 司法 法 主 主 体 体 民 民 主 主 、 、司 司 法 法 程 程 序 序 民 民 主 主 和 和 司 司 法 法 目 目 的 的 民 民 主 主 三 三 个 个 方 方 会 会 和 和 国 国 务 务院 院 备 备 案 案 ; ;根 根据 据 2 2 001155年 年 新 新 修 修 订 订 的 的 《 《 立 立 法 法 法 法 》 》规 规 面面。。司司法法主主体体民民主主又又体体现现为为两两个个方方面面::一一是是人人民民直直接接 定定,,较较大大的的市市改改成成了了设设区区的的市市,,但但是是,,设设区区的的市市的的地地方方 参与司法,例如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 性法规依然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参与司法,例如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 性法规依然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督员制度;二是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 会批准后施行,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督员制度;二是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 会批准后施行,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生生。。司司法法程程序序民民主主的的核核心心内内容容是是司司法法公公开开制制度度。。司司 故故CC项项说说法法错错误误。。部部门门规规章章报报国国务务院院备备案案。。 法法目目的的民民主主的的表表现现为为司司法法为为民民。。司司法法机机关关为为了了加加强强 1144..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审审判判监监督督,,可可主主动动邀邀请请人人大大代代表表、、政政协协委委员员和和新新闻闻媒媒 【【 解 解 析 析】】《 《 宪 宪 法 法 》 》 第 第 9条 9条 规 规 定 定 ,矿 ,矿 藏 藏 、 、 水 水 流流、、森森林林、、 体体旁旁听听重重大大疑疑难难案案件件审审判判。。BB项项中中,,司司法法机机关关在在庭庭审审 山山岭岭、、草草原原、、荒荒地地、、滩滩涂涂等等自自然然资资源源,,都都属属千于国国家家所所有有,, 前前对对证证据据的的真真实实认认定定,,这这样样的的说说法法是是错错误误的的。。质质证证是是 即 即全 全 民 民 所 所 有 有 ; ; 由 由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定 定 属 属 千 于 集 集 体 体 所 所 有 有 的 的 森 森林 林 和 和 山 山 庭庭审审中中完完成成的的,,因因此此,,BB项项是是错错误误的的,,应应选选BB项项。。 岭岭、、草草原原、、荒荒地地、滩、涂滩除涂外除。外故。选故选择择A项A项。。((只只有有城城市市 9 9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的的土土地地、、矿矿藏藏和和水水流流只只能能属属于于国国家家,,切切记记。。)) 【【解解析析]】 根 根据据是是否否具具有有统统一一的的法法典典形形式式,,可可以以把把 1155..【【答答案案】】 . AA 宪宪法法分分为为成成文文宪宪法法和和不不成成文文宪宪法法,,AA项项正正确确;;BB项项中中 [【 解 解 析 析】】 春春秋秋时时期期,,郑郑国国执执政政子子产产针针对对上上古古时时期期 刚刚性性宪宪法法和和柔柔性性宪宪法法的的分分类类标标准准是是宪宪法法的的效效力力和和修修 刑刑不不预预设设,,临临事事议议制制的的法法制制传传统统,,“"铸铸刑刑书书于于鼎鼎,,以以为为 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和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 国之常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文法运动。故 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和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 国之常法 ,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文法运动。故 和和修修改改机机关关及及程程序序;;C项C项的的分分类类标标准准是是制制定定宪宪法法的的主主 选选AA项项。。 体 体 ; ;D D 项 项 的 的 分 分 类 类 标 标 准 准 是 是 宪 宪 法 法 的 的 阶 阶 级 级 本 本 质 质 和 和 赖 赖 以 以建 建 立 立 的 的 1166..[ 【 答 答 案 案 】 】 A A 经经济济基基础础。。 [【 解 解 析 析】】 唐 唐 代 代 法 法 律 律形 形 式 式 主 主 要 要 为 为 律 律 、 、 令 令 、 、 格 格 、 、式 式 四 四 10.【答案】 B 种: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故选A;令是有关 10.【答案] B 种: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故选A;令是有关 【解析l】 宪法第2章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 国家政权组织制度、尊卑贵贱等级制度与行政管理活 (解析 宪法第2章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 国家政权组织制度、尊卑贵贱等级制度与行政管理活 利和义务,其中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 动的法规;格用以““禁违止邪"”,是皇帝针对““ 百官有 利和义务,其中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 动的法规;格用以 禁违止邪 ,是皇帝针对 百官有 举举权权、、言言论论、、出出版版、、结结杜社、、集集会会、、游游行行、示、示威威自自由由)),,监监督督 司 司 之 之 所 所 常 常 行 行 之 之 事 事“" 临 临时 时 颁 颁 发 发 的 的 各 各 种 种 敕敕令令,,经经过过汇汇编编后后 权权((批批评评、、建建议议权权、、申申诉诉、、控控告告、、检检举举权权、、国国家家赔赔偿偿请请求求 上上升升为为普普遍遍适适用用的的法法律律,,称称为为““ 永永格格””;式;式是是中中央央政政府府 权),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 内部各机构关于行政管理、行政程序及具体办事规则 权),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 内部各机构关于行政管理、行政程序及具体办事规则 通通信信自自由由、、通通信信秘秘密密受受法法律律保保护护)),,财财产产权权,,社社会会文文化化 的 的规 规 定 定, ,包 包 括 括 国 国 家 家 机 机 关 关 的 的 公 公 文 文 程 程 式 式和 和 活 活 动 动 细 细 则 则 , ,具 具 有 有 权权利利((劳劳动动权权,,休休息息权权,,社社会会保保障障权权,,文文化化教教育育权权))和和宗宗 行 行政 政 法 法 规 规 性 性 质 质 。 。 教教信信仰仰自自由由、、特特殊殊群群体体的的权权利利等等。。四四个个选选项项中中,,AACCDD 1177..[【答答案案】】 CC 项 项均 均 有 有 明 明 文 文 规 规定 定 , , 唯 唯 有 有 B B 项 项 的 的 迁 迁 徙 徙 自 自 由 由 没 没 有 有 为 为 宪 宪 法 法 所 所 [【 解 解 析 析 】 】 大 大 明 明 律 律 是 是 中 中 国 国 古 古 代 代 第 第一 一部 部 以 以 中 中 央 央 六 六部 部 确确认认,,故故而而选选择择BB项项。。((公公民民的的基基本本权权利利是是一一个个高高频频 分分设设篇篇目目的的古古代代法法典典,,故故选选择择CC项项。。大大清清律律例例比比其其出出 考考点点,,考考生生一一定定要要对对其其中中的的内内容容熟熟知知熟熟记记。。)) 现现得得晚晚,,而而宋宋刑刑统统是是以以条条文文性性质质分分类类,,而而大大元元通通制制仿仿 1111..【【答答案案l】 DD 唐 唐宋 宋 旧 旧 律 律 , ,分 分为 为 名 名 例 例 、 、卫 卫 禁 禁、 、职 职 制 制 等 等 二 二十 十 篇 篇 。 。 《 《 元 元 典 典 章 章 》 》 【解析】 我国采用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修 开创了明、清律例按六部分类的体例,是《大明律》以 (解析] 我国采用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修 开创了明、清律例按六部分类的体例,是《大明律》以 改改始始千于1918988年8年,,AA项项错错误误;;“” 按按劳劳分分配配为为主主体体、、多多种种分分 六六部部分分篇篇之之滥滥觞觞。。只只不不过过《《元元典典章章》》是是六六部部划划分分法法规规 配配方方式式并并存存的的分分配配制制度度”” 规规定定于于11999999年年的的宪宪法法修修正正 体体例例,,《《大大明明律律》》是是以以六六部部分分篇篇。。 案案,,BB项项错错误误;; ““国国家家尊尊重重和和保保障障人人权权””是是22004004年年宪宪法法 1 1 8 8 . .[ 【 答 答 案 案 】 】 B B 修修正正案案确确立立的的原原则则,,CC项项错错误误。。故故选选择择DD项项。。 【【 解 解 析 析l】 宋 宋 初 初 为 为 强 强 化 化 对 对 中 中 央 央司 司 法 法 机 机 关 关 的 的 控 控 制 制 , , 另 另 112 2 ..( 【答答案案]】 CC 立 立 审 审 刑 刑 院 院, ,凡 凡 需 需 奏 奏 报 报 皇 皇 帝 帝 的 的 各 各 种 种案 案 件 件 , ,经 经 大 大 理 理 寺 寺 断 断谳 漱 【【解解析析]】我我国国宪宪法法和和法法律律规规定定:自:自治治州州、、县县、、自自治治 后 后 , , 报 报 审 审 刑 刑 院 院 复 复 核 核 , , 并 并 参 参 与 与 皇 皇 帝 帝 直 直 接 接 交 交 办 办 的 的 重 重 大 大 刑 刑 事 事 县 县 、 、市 市 、 、 市 市 辖 辖 区 区 的 的 设 设 立 立 、 、 撤 撤 销 销 、 、 更 更 名 名 和 和 隶 隶 属 属 关 关 系 系的 的 改 改 变 变 , , 案案件件。。故故选选BB项项。。 报报国国务务院院审审批批,,故故而而本本题题选选择择CC项项。。判判断断此此种种问问题题,, 119 9 ..【【答答案案】l CC 可可以以简简化化记记忆忆::除除最最大大((省省级级设设立立))和和最最小小((乡乡级级设设 [【解解析析l】 中 中华华民民国国民民法法并并未未确确立立所所有有权权神神圣圣的的 立立、、变变更更))之之外外全全部部由由国国务务院院决决定定。。 原原则则和和宗宗祧祧继继承承制制度度,,采采取取的的是是社社会会本本位位的的立立法法原原则则 1133..【【答答案案】】CC 而而非非个个人人本本位位,,采采用用的的是是民民商商合合一一的的编编撰撰体体例例。。故故选选 【解析】 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省级 择C项。 (解析] 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省级 择C项。 人 人 大 大 及 及 其 其 常 常 委 委 会 会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地 地 方 方 性 性 法 法 规 规 , ,报 报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常 常 委 委 2 2 00..【【答答案案】l CC【 [解 解 析 析 } 】 唐 唐 朝 朝 对 对 婚 婚 姻 姻 缔 缔 结 结 有 有诸 诸 多 多 限 限 制 制 , ,如 如 同 同 姓 姓不 不 关 关于 于 ““ 平 平 等 等“” 有 有 两 两 种 种 意 意 义 义 , ,一一 是 是 形 形 式 式 上 上 的 的 平 平 等 等, ,即 即 承 承 认 认 婚婚((DD项项)),,非非同同姓姓但但有有血血缘缘关关系系的的尊尊卑卑间间不不能能为为婚婚,, 人人在在先先天天不不平平等等前前提提下下的的平平等等,,强强调调所所有有人人人人格格、、身身 严禁与逃亡女子为婚,监临官不得娶监临之女为妾 份上的平等和机会上的平等;二是实质意义上的平 严禁与逃亡女子为婚,监临官不得娶监临之女为妾 份上的平等和机会上的平等;二是实质意义上的平 ( ( A A项 项 ) ) , , 良 良 贱 贱 之 之 间 间 不 不得 得 为 为 婚 婚 ( ( B B项 项 ) ) , , 故 故 选 选 择 择 C C 项 项 。 。 等 等 , , 强 强 调 调 保 保 护 护 弱 弱 势 势 群 群 体 体 。 。 我 我 国 国 宪 宪 法 法 强 强调 调 实 实 质 质 平 平 等 等 , ,注 注 二、多项选择题 重保护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的权 二、多项选择题 重保护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的权 2 2 1 1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C C D D 益 益 。 。 所 所 以 以 本 本 题 题 对 对 老 老 年 年 人 人 权 权 益 益 的 的 特 特 殊 殊 保 保 护 护 符 符 合 合 实 实 质 质 平 平 【 [解 解 析 析 】 】 关 关 于 于 正 正 式 式 的 的 法 法 的 的 渊 渊 源 源的 的 效 效 力 力 原 原 则 则 , ,包 包 括 括 等 等的 的 要 要 求 求 , ,并 并 不 不 违 违 反 反 法 法 律 律 面 面 前 前 人 人 人 人 平 平 等 等 的 的 原 原 则 则 。 。 立 立 法 法 三三种种情情况况::((11))不不同同位位阶阶的的法法的的渊渊源源之之间间的的冲冲突突原原则则 者 者在 在 制 制 定 定 法 法 律 律 时 时 存 存 在 在着 着 自 自 己 己 对 对 某 某 一一问 问 题 题 的 的 . 价 价 值 值 判 判 断 断 包 包 括 括: :宪 宪 法 法 至 至 上 上 原 原 则 则 、 、 法 法 律 律 高 高 于 于 法 法 规 规 原 原 则 则、 、行 行 政 政 法 法 规 规 高 高 和 和 价 价 值 值 取 取 向 向 , ,或 或 者 者 说 说 立 立 法 法 本 本 身 身 就 就 是 是 在 在 诸 诸 多 多 价 价 值 值 中 中 进 进 行 行 于 于 规 规章 章 原 原 则 则 、 、行 行 政 政 法 法 规 规高 高于 于地 地 方 方 性 性 法 法 规 规 原 原 则 则 等 等 。 。 取 取 舍 舍 和 和 判 判 断 断 , ,故 故 选 选 项 项D D 正 正 确 确 。 。 ((22))同同一一位位阶阶的的法法的的渊渊源源之之间间的的冲冲突突原原则则包包括括::全全国国 2233..【 【答 答案 案 】 】 A A B B 性 性 法 法 律 律 优 优 先 先 原 原 则 则 , , 特 特 别 别 法 法 优 优 先 先 原 原 则 则 , , 后 后 法 法 优 优 先 先 原 原 则 则 , , 【【解解析析]】法法律律论论证证是是指指在在法法律律诉诉讼讼过过程程中中诉诉讼讼 省 省 、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规 规 章 章 高 高 于 于 本 本 行 行政 政 区 区 域 域 内 内 主 主 体 体 运 运 用 用 证 证 据 据 确 确 定 定 案 案件 件 事 事 实 实 得 得 出 出 结 结 论 论 的 的 思 思 维 维 过 过 程 程 。 。 的 的 设 设 区 区 的 的 市 市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规 规 章 章 , , 部 部 门 门 规 规 章 章 之 之 间 间 、 、 法 法律 律 论 论 证 证 是 是 法 法 律 律 诉 诉 讼 讼 的 的 重 重要 要 组 组 成 成 部 部 分 分 。 。 法 法 律 律 论 论 证 证 有 有 部 部门 门 规 规 章 章 与 与 地 地 方 方 政 政 府 府 规 规 章 章 之 之 间 间 具 具 有 有 同 同 等 等 效 效 力 力 , , 在 在 各 各 自 自 三三个个主主体体((论论证证参参与与者者)),,即即控控方方、、辩辩方方和和审审方方。。控控方方 范围内施行。(3)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 的职责是论证自己的诉讼请求合法,辩方的职责是反 范围内施行。(3)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 的职责是论证自己的诉讼请求合法,辩方的职责是反 的的冲冲突突原原则则包包括括::同同一一机机关关制制定定的的新新的的一一般般规规定定与与旧旧 驳驳对对方方的的诉诉讼讼请请求求,,而而审审方方的的职职责责就就是是根根据据双双方方的的论论 的 的 特 特 别 别 规 规 定 定 不 不 一一致 致 时 时 , ,由 由 制 制 定 定 机 机 关 关 裁 裁 决 决 。 。 地 地 方 方 性 性 法 法 规 规 证 证 作 作出 出符 符 合 合 法 法 律 律 程 程 序 序 和 和 规 规 范 范 的 的 公 公 正 正 裁 裁 决 决 , ,而 而 且 且 这 这 个 个 裁 裁 与 与部 部门 门规 规 章 章 之 之 间 间 对 对 同 同 一一事 事 项 项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不 不 一一致 致 , ,不 不 能 能确 确 定 定 决 决 是 是 基 基 于 于 法 法 律 律 论 论 证 证 的 的 。 。 法 法 律 律 论 论 证 证 是 是 诉 诉 讼 讼过 过 程 程 中 中 的 的 重 重 如 如 何 何适 适 用 用 时 时, ,由 由 国 国 务 务 院 院 提 提 出 出 意 意 见 见 ( ( 国 国 务 务 院 院 认 认 为 为应 应 当 当 适 适 要要组组成成部部分分,,实实际际上上也也体体现现了了各各方方对对于于法法律律的的理理解解和和 用用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的的,,应应当当决决定定在在该该地地方方适适用用地地方方性性法法 解解释释,,有有弥弥补补法法律律缺缺憾憾的的作作用用。。故故选选项项AA正正确确。。法法律律 规 规 ; ;认 认 为 为 应 应 当 当 适 适 用 用 部 部 门 门 规 规 章 章 的 的 , , 应 应 当 当 提 提 请 请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常 常 解 解 释 释 是 是 指 指一一 定 定 的 的人 人 或 或 组 组 织 织 对 对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定 定 含 含 义 义 的 的 说 说 明 明 。 。 委 委 会 会 裁 裁决 决 ) )。 。 部 部 门 门 规 规 章 章 之 之 间 间 、 、部 部 门 门 规 规 章 章 与 与 地 地 方 方 政 政 府 府 规 规 法 法律 律 解 解 释 释 有 有 其 其 存 存 在 在 的 的 必 必 要 要 性 性 , ,对 对 千 于立 立 法 法 缺 缺 憾 憾 , ,需 需 要 要 通 通 章 章对 对 同 同 一一事 事项 项 规 规 定 定 不 不 一一致 致 时 时 , ,由 由 国 国 务 务院 院 裁 裁 决 决 ; ;根 根 据 据 授 授 过 过法 法 律 律 解 解 释 释 改 改 正 正 、 、弥 弥 补 补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定 定 的 的 不 不 完 完 善 善 。 。 任 任 何 何 法 法 律 律 权 权制 制定 定 的 的法 法规 规与 与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定 定 不 不 一一致 致 , ,不 不 能 能 确 确 定 定 如 如 何 何 适 适 用 用 体 体系 系 中 中不 不 可 可 避 避 免 免 地 地 存 存 在 在 着 着 应 应 规 规 定 定 而 而 未 未 作 作 规 规 定 定 、 、规 规 定 定 不 不 时时,,由由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裁裁决决。。故故上上述述体体现现了了新新法法优优于于 够 够 准 准 确 确 、 、清 清 晰 晰 或 或 界 界 限 限 不 不 明 明 等 等 诸 诸 如 如 此 此类 类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漏 漏 洞 洞 , ,为 为 旧 旧法 法 、 、上 上 位 位 法 法 优 优 于 于 下 下位 位 法 法 、 、特 特 别 别 法 法 优 优 于 于一一般 般 法 法 的 的 原 原 则 则 , , 了了弥弥补补漏漏洞洞,,使使法法律律规规范范得得以以实实施施,,有有效效地地进进行行法法律律 并 并 不 不 包 包 括 括 实 实 体 体 法 法优 优于 于程 程 序 序 法 法 的 的 原 原 则 则 。 。 答 答 案 案 选 选 A ACD C 。 D。 调 调 整 整 , , 法 法 律 律 解 解 释 释 就 就 是 是 必 必 不 不 可 可 少 少 的 的 手 手 段 段 。 。 所 所 以 以BB 选 选项 项正 正 22.【答案】 BD 确。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 22.【答案】 BD 确。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 【解析】 法的价值包括自由、正义、秩序、效率、 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 [解析】 法的价值包括自由、正义、秩序、效率、 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 平 平 等 等 、 、 人 人 权 权 等 等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各 各 地 地 出 出 台 台 保 保 护 护 老 老 年 年 人 人 权 权 益 益 的 的 规 规 理 理由 由 的 的一一 种 种 逻 逻 辑 辑 思 思 维 维 活 活 动 动 。 。 法 法 律 律 推 推 理 理 就 就 是 是 以 以 法 法 律 律 本 本 定定,,更更多多的的是是体体现现实实现现法法律律的的正正义义的的价价值值,,而而不不是是自自 身身为为前前提提的的,,法法律律漏漏洞洞的的存存在在会会影影响响法法律律推推理理,,所所以以 由 由 的 的 价 价值 值 。 。 对 对 老 老 年 年 人 人 搭 搭 公 公 交 交 车 车 应 应 当 当 给 给 予 予 便 便 利 利 和 和 优 优 惠 惠 , , 不不能能说说法法律律推推理理有有弥弥补补法法律律漏漏洞洞的的作作用用。。故故CCDD项项 不能体现法律的自由的价值。故选项A错误。法的 不选。 不能体现法律的自由的价值。故选项A错误。法的 不选。 指 指引 引 作 作 用 用 是 是 指 指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范 范 通 通 过 过 配 配 置 置 人 人 们 们 在 在 法 法 律 律 上 上 的 的 权 权 224 4.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C C 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解析】 关于法治的价值或者说法的价值,公平 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解析] 关于法治的价值或者说法的价值,公平 设 设 定 定人 人 们 们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模 模 式 式 , ,引 引 导 导 人 人 们 们 在 在 法 法 所 所 许 许 可 可 的 的 范 范围 围 内 内 和和正正义义是是法法的的基基本本价价值值,,是是法法的的评评价价体体系系,,用用以以衡衡量量 开开展展活活动动,,从从而而把把社社会会主主体体的的活活动动引引入人可可调调控控的的、、有有 法 法是 是 “" 良 良 法 法”” 抑 抑 或 或 是 是““ 恶 恶 法 法”” 。 。 秩 秩 序 序 是 是 法 法 的 的基 基 本 本 价 价 值 值 , , 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秩序中。本题中,通过保障老年 没有秩序,诸如自由、平等、效率等法的价值就没有现 利千社会稳定的社会秩序中。本题中,通过保障老年 没有秩序,诸如自由、平等、效率等法的价值就没有现 人 人 的 的 具 具 体 体 规 规 定 定 , ,从 从 而 而 使 使 得 得 有 有 关 关的 的 企 企 业 业 、 、政 政 府 府 以 以 及 及 老 老年 年 实 实 意 意义 义 了 了 。 。 故 故 选 选 项 项 A A正 正 确 确 。 。 法 法 治 治 有 有 形 形 式 式 法 法 治 治 和 和 实 实 质 质 人人本本身身都都按按照照法法律律规规定定,,从从事事自自己己的的行行为为,,开开展展自自己己 法 法 治 治 之 之分 分 , ,形 形 式 式 法 法 治 治 是 是 指 指 以 以 追 追 求 求 法 法 的 的 安 安定 定 和 和 ““ 法 法 律 律 统 统 的的活活动动,,比比如如公公交交公公司司为为老老年年人人提提供供专专门门的的便便利利。。故故 治 治 ”” 为 为 目 目 标 标 的 的 法 法治 治 , ,它 它 是 是 法 法 律 律 实 实 证 证 主 主义 义 思 思 想 想 的 的 反 反 映 映 , , 它 它 选 选 项 项 BB正 正 确 确 。 。 我 我 国 国 《 《 宪 宪 法 法 》 》 规 规 定 定 : : “" 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公公 最 最 大 大 限 限 度 度 地 地 信 信 奉 奉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权 权 威 威 和 和 作 作 用 用 , ,而 而 不 不 是 是 以 以君 君 王 王 权 权 民 民在 在 法 法 律 律 面 面 前 前 一一律 律 平 平 等 等 。 。 ” “平 平 等 等 权 权 不 不 仅 仅 是 是 我 我 国 国 公 公 民 民的 的 威 威 、 、 道 道 德 德 教 教 化 化 或 或 神 神 的 的 旨 旨 意 意 为 为 政 政 治 治 统 统 治 治 的 的 手 手 段 段 。 。 而 而 实 实 质 质 一一项项基基本本权权利利,,也也是是社社会会主主义义法法制制的的一一个个基基本本原原则则。。 法法治治赋赋予予法法官官一一定定的的自自由由裁栽量量权权,,强强调调处处理理好好法法与与人、法与权、法与效率的关系,强调实现个别正义。故 民法典的内容和形式,而不是模仿法国民法典。 人、法与权法与效率的关系,强调实现个别正义。故 民法典的内容和形式,而不是模仿法国民法典。 选 选项 项B B 正 正 确 确 。 。 法 法 治 治 要 要 求 求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制 制 定 定 坚 坚 持 持 合 合 宪 宪 性 性 与 与 法 法 3 3 0 0 . .【 【 答 答 案 案 】 】 B B C C 制 制 统 统 一一性 性 原 原 则 则 、 、科 科学 学 原 原 则 则 、 、民 民 主 主 原 原 则 则, ,故 故 选 选 项 项CC正 正 确 确 。 。 【 [解 解 析 析 ] 】 教 教 民 民 榜 榜 文 文 不 不 是 是 判 判 例 例 法 法 , , 故 故 A A 错 错误 误 ; ;则 则 例 例 法的作用具有局限性,法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 是清代出现的法律形式,是针对各中央部门的职责和 法的作用具有局限性,法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 是清代出现的法律形式,是针对各中央部门的职责和 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 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院的政务活 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 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院的政务活 的 的 一 一种 种, ,而 而 不 不 是 是 唯 唯 一 一 的 的一一 种 种 。 。 法 法 是 是 调 调 整 整 杜 社 会 会 关 关 系 系的 的重 重 动 动 维 维 持 持 其 其 正 正 常 常 运 运 转 转 的 的 行 行 政 政 规 规 则 则 , ,与 与判 判 例 例 并 并 无 无 关 关 系 系 , ,故 故 要要手手段段,,但但并并不不是是唯唯一一手手段段。。国国家家用用以以调调整整社社会会关关系系 DD项项错错误误。。廷廷行行事事是是秦秦代代的的司司法法机机关关判判案案的的成成例例,,即即 的手段,除了法律外,还有经济、政治、行政、思想道 在法律对该方面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依照其作出 的手段,除了法律外,还有经济、政治、行政、思想道 在法律对该方面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依照其作出 德、政策、纪律、习俗、舆论等多种手段。故选项D 判断的一种法律形式,故B项正确。决事比是始于汉 德、政策、纪律、习俗、舆论等多种手段。故选项D 判断的一种法律形式,故B项正确。决事比是始于汉 错误。 代的法律形式,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时引用典型判 错误。 代的法律形式,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时引用典型判 2255.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C C D D 例 例作 作 为 为 判 判 案 案依 依 据 据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形 形 式 式 , ,C C正 正 确 确 。 。 故 故 答 答 案 案 为 为 【解析】 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包括内容的融 BC项。 【解析] 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包括内容的融 BC项。 贯性、程序的合理性、逻辑的有效性、结论的可接受 三、简答题 贯性、程序的合理性、逻辑的有效性、结论的可接受 三、简答题 性 性 。 。故 故答 答 案 案选 选 A AB B C C D D 项 项 。 。 3 3 1 1 . .【 【 答 答 案 案 ) 】 法 法 律 律 责 责 任 任 是 是 指 指 行 行 为 为 人 人 由 由 于 于违 违 法 法 行 行 2266..[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C C 为 为 违 、违 约 约 行 行 为 为 或 或 者 者 由 由 于 于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定 定 而 而 应 应 承 承 受 受 的 的 某 某 种 种 不 不 利 利 【 【 解 解 析 析 ]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局 局 限 限 性 性 主 主 要 要 体 体 现 现 在 在 以 以 下 下 几 几 个 个 方 方 的 的 法 法 律 律后 后果 果。 。 法 法律 律 责 责 任 任 的 的 归 归 责 责 , ,也 也 叫 叫 法 法 律 律 责 责 任 任 的 的 归 归 面:(1)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2)法律特性与 结,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 面:(1) 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2) 法律特性与 结,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 社 社 会 会 生 生 活 活 的 的 现 现 实 实 之 之 间 间 存 存 在 在 着 着 矛 矛 盾 盾 。 。 ( ( 3 3 ) )法 法 的 的 制 制 定 定 和 和 行行为为人人的的法法律律责责任任进进行行判判断断和和确确认认。。((22分分))法法律律责责 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4)法的实施受到政治、经 任的归责原则是: 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4) 法的实施受到政治、经 任的归责原则是: 济 济 、 、文 文 化 化 等 等 社 社 会 会 因 因 素 素 的 的 制 制 约 约 。 。 社 社 会 会 生 生 活 活 具 具 有 有 具 具 体 体 性 性和 和 ( ( 1 1) ) 责 责 任 任 法 法 定 定 原 原 则 则 。 。 要 要 求 求 法 法 律 律 责 责任 任 应 应 当 当 由 由 法 法 律 律 多 多 样 样性 性的 的特 特点 点 , ,而 而 法 法 律 律 则 则 具 具 有 有 滞 滞 后 后 性 性 和 和 稳 稳 定 定 性 性 的 的特 特 规 规 范 范 预 预 先 先 规 规 定 定 , ,反 反 对 对 没 没 有 有 法 法 律 律 依 依 据 据 追 追 究 究 行 行 为 为 人 人 法 法律 律 责 责 点 点 。 。A A项 项 所 所 说 说 的 的 克 克 隆 隆 行 行 为 为 未 未 被 被 纳 纳 入 入 法 法 律 律 即 即 意 意 指 指 此 此 种 种 任任的的做做法法。。((22分分)) 情情况况,,正正确确。。B项B项表表达达出出法法律律规规定定与与社社会会现现实实之之间间的的 ( (2 2) ) 因 因 果 果 关 关 系 系 原 原 则 则 。 。 在 在 追 追 究 究 法 法 律 律 责 责 任 任 时 时 应 应 确 确 定 定 差 差 距 距 , ,也 也 反 反 映 映 了 了 法 法 律 律 局 局 限 限 性 性, ,正 正 确 确 。 。 法 法 律 律 作 作 为 为 调 调 整 整社 社 行行为为人人的的行行为为与与损损害害结结果果之之间间的的因因果果关关系系。。((22分分)) 会 会关 关系 系手 手 段 段 的 的 一一种 种 , ,并 并 不 不 能 能 调 调 整 整 所 所有 有 的 的 社 社 会 会 关 关 系 系 , ,对 对 ( ( 3 3) ) 责 责 罚 罚 相 相 称 称 原 原 则 则 。 。 即 即 责 责 任 任 与 与 处 处 罚 罚 相 相 适 适 应 应 。 。 于 于法 法 律 律 无 无 法 法 调 调 整 整 的 的 关 关 系 系 , ,需 需 要 要 由 由 其 其 他 他 的 的 规 规 范 范 来 来 进 进行 行 调 调 ( ( 1 1分 分 ) ) 整整,,故故CC项项正正确确。。DD选选项项,,道道德德上上无无共共识识不不必必然然导导致致 ((44))责责任任自自负负原原则则。。要要求求行行为为人人独独立立对对其其行行为为 立 立 法 法 禁 禁 止 止 , ,法 法 具 具 有 有 原 原 则 则 性 性 与 与 滞 滞后 后 性 性 , ,对 对 于 于 无 无 定 定 论 论的 的 事 事 承承担担法法律律责责任任。。((22分分)) 物物不不宜宜马马上上立立法法禁禁止止,,以以免免阻阻碍碍科科学学的的发发展展。。 ((55))责责任任公公平平原原则则。。包包括括公公正正、、平平等等地地依依法法追追究究 2277..【[答 答 案 案 】 】A ABB 责 责 任 任。 。 ( ( l 1分 分 ) ) 【【解解析析】】 根 根据据我我国国宪宪法法的的规规定定,,民民族族区区域域自自治治机机 【【点点评评】】 承 承担担法法律律责责任任的的最最终终依依据据是是法法律律,,法法律律 关关包包括括自自治治区区、、自自治治州州、、自自治治县县的的政政府府和和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 责 责 任 任 具 具 有 有 国 国 家 家 强 强 制 制 性 性 。 。 法 法 律 律 责 责 任 任 的 的 目 目 的 的 是 是 通 通 过 过 其 其 惩 惩 会会,,法法院院和和检检察察院院等等机机关关并并不不包包括括在在内内,,故故答答案案为为 罚罚、救救济济和和预预防防三三个个功功能能的的发发挥挥来来实实现现的的。。法法律律责责任任 AABB项 项 。 。 包 包 括 括 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 、 民 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 、行 行 政 政 责 责任 任 和 和 违 违 宪 宪 责 责 任 任 。 。 2288..【 【 答 答 案 案 】 】 B B D D 3322..【 【 答 答 案 案】 ] 人 人 民 民 法 法 院 院的 的 审 审 判 判 工 工 作 作 原 原 则 则 是 是 : : 【 【 解 解 析 析 ] 】 根 根 据 据 宪 宪 法 法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 , 有 有 权 权 提 提 案 案 修 修 改 改 宪 宪 法 法的 的 ((11))依依法法独独立立审审判判原原则则。。((22分分)) 主主体体只只有有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或或者者11//55以以上上的的全全国国人人大大 ( ( 22) ) 公 公 民 民 在 在 法 法 律 律 面 面 前 前 一一律 律 平 平 等 等的 的 原 原 则 则 。 。 ( (22分 分 ) ) 代代表表。。故故答答案案为为BBDD。。 ((33))被被告告有有权权获获得得辩辩护护的的原原则则。。((33分分)) 2299..[【 答 答案案]】A ADD ( (4 4) ) 各 各 民 民 族 族 公 公 民 民 有 有 权 权 使 使 用 用 本 本 民 民 族 族 语 语 言 言 、 、 文 文 字 字 进 进 行 行 【 【 解 解 析 析 】 】 清 清 末 末 修 修 律 律 活 活 动 动 中 中 确 确 立 立 了 了 清 清 末 末 司 司 法 法 体 体制 制 诉诉讼讼的的原原则则。。((33分分)) 中 中 的 的 四 四级 级 三 三审 审 制 制 , , A项 A项 正 正 确 确 。 。 改 改 变 变 了 了 中 中 国 国 传 传 统 统的 的 诸 诸 法 法 【 【 点 点 评 评 ] 】 注 注 意 意 区 区 分 分 人 人 民 民 法 法 院 院 的 的 审 审 判 判 工 工 作 作 原 原 则 则 与 与 合合体体的的法法典典编编纂纂形形式式,,故故DD项项正正确确。。《《大大清清现现行行刑刑 制制度度。。 律律》》只只是是对对原原有有的的《《大大清清律律例例》》的的部部分分修修改改,,是是属属于于过过 3 3 3 3..[【 答 答 案 案 】 】 《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 国 国 临 临 时 时 政 政 府 府 组 组 织 织 大 大纲 纲 》 》是 是 渡渡性性质质的的法法律律,,并并不不是是近近代代意意义义的的刑刑法法典典,,故故BB项项错错 辛辛亥亥革革命命胜胜利利后后各各省省都都督督府府代代表表会会议议通通过过的的关关于于筹筹 误 误 。 。《 《 大 大 清 清 民 民 律 律 草 草 案 案 》 》 主 主 要 要 是 是 在 在 前 前 半 半 部 部 分 分 模 模 仿 仿 了 了德 德 国 国 建建中中华华民民国国临临时时政政府府的的纲纲领领性性文文件件。。((22分分))《 《中 中 华 华 民 民 国 国 临 临 时 时 政 政府 府 组 组 织 织 大 大 纲 纲 》 》特 特点 点 : :国 国 家 家 基 基 本 本 政 政 一一定定的的结结构构形形式式具具体体规规定定人人们们的的法法律律权权利利、、法法律律义义务务 治 治 体 体制 制实 实 行 行 三 三 权 权 分 分 立 立, , ( (22 分 分 ) ) 确 确 立 立 了 了 总 总 统 统 制 制的 的共 共和 和 政 政 以 以 及 及 相 相 应 应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后 后 果 果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规 规 范 范 。 。根 根据 据 法 法律 律 规 规 则 则 内 内 体体,,((22分分))实实行行一一院院制制的的议议会会制制度度,,由由参参议议院院独独立立行行 容容的的确确定定性性程程度度不不同同,,可可以以将将法法律律规规则则分分为为确确定定性性规规 使立法权。(2分) 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 使立法权。(2分) 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 历 历 史 史 意 意 义 义 : :《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 国 国 临 临 时 时 政 政 府 府 组 组 织 织 大 大纲 纲 》 》为 为 南 南 京 京 制制定定的的法法律律,,其其他他部部委委制制定定的的不不是是行行政政法法规规,,而而是是部部 临临时时政政府府的的成成立立提提供供了了法法律律依依据据。。((22分分)) 门 门规 规 章 章 。 。 由 由 于 于 制 制定 定主 主体 体 的 的 不 不 同 同 , ,法 法 律 律 文 文 件 件 的 的 名 名称 称 也 也 【【点点评评】】《《中中华华民民国国临临时时政政府府组组织织大大纲纲》》第第一一次次 不 不同 同 。 。 以以法法律律形形式式宣宣告告了了废废除除封封建建帝帝制制,,以以美美国国的的国国家家制制度度 法法律律规规则则的的分分类类及及分分类类标标准准是是高高频频考考点点,,可可以以客客 为为蓝蓝本本,确确立立了了中中华华民民国国的的基基本本政政治治体体制制。。《《中中华华民民 观观题题的的形形式式考考查查。。 国 国 临 临时 时政 政 府 府组 组 织 织 大 大 纲 纲 》 》的 的 历 历 史 史 意 意 义 义 在 在 千 于 用 用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形 形式 式 3355..【[答 答 案 案 】 】 法 法 律 律 实 实 现 现 是 是 指 指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要 要 求 求 在 在 社 社会 会 肯肯定定了了辛辛亥亥革革命命的的成成果果,,为为以以孙孙中中山山为为首首的的中中华华民民国国 生 生 活 活 中 中 转 转 化 化为 为 现 现 实 实 ; ;法 法 律 律 权 权 利 利 得 得 到 到保 保 护 护 , ,法 法 律 律 义 义 务 务 得 得 临 临时 时政 政府 府 的 的 成 成 立 立 提 提 供 供 了 了 法 法 律 律 依 依 据 据 。 。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 国 国 临 临时 时政 政 到 到履 履 行 行; ;法 法 的 的 价 价 值 值 目 目 标 标 得 得 到 到 实 实 现 现 。 。 ( (3 3 分 分 ) ) 府 府 组 组 织 织 大 大 纲 纲 》 》虽 虽 然 然 在 在 形 形 式 式 上 上 并 并 不 不十 十 分 分 完 完 备 备 , ,但 但 它 它 第 第一一 影影响响法法律律实实现现的的主主要要因因素素包包括括:: 次 次 以 以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形 形 式 式 确 确 认 认 了 了 共 共 和 和 政 政 体 体 的 的 诞 诞 生 生 , ,宣 宣 告 告 废 废 除 除 帝 帝 第 第 一一, ,国 国 家 家 的 的 阶 阶 级 级 本 本 质 质 , , 以 以 及 及 法 法 律 律 反 反 映 映 统 统 治 治 阶 阶级 级 制 制 , ,具 具 有 有 进 进 步 步意 意 义 义 , ,并 并 成 成 为 为 制 制定 定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国 国 临 临 时 时 约 约 法 法 》 》 意 意志 志的 的程 程 度 度 ; ;( (3 3 分 分 ) ) 的 的 基 基 础 础 。 。 第 第 二 二 , ,现 现 行 行 法 法 律 律 与 与 社 社 会 会 生 生活 活 、 、经 经 济 济 发 发 展 展 相 相适 适 应 应 的 的 四四、、分分析析论论述述题题 程 程 度 度 ; ;( (3 3 分 分 ) ) 3344..【【答答案案】】 小 小张张的的观观点点((11))((33))((44))不不正正确确。。 第 第 三 三 , ,国 国 家 家 机 机 关 关 活 活 动 动 中 中 贯 贯彻 彻 法 法 治 治 原 原 则 则 的 的 程 程 度 度 ; ; 观 观 点 点 ( ( 1 1 ) ) 认 认 为 为 ““物 物 权 权 法 法 属 属 于 于 我 我 国 国 的 的 根 根 本 本 法 法 ””是 是不 不 ( ( 3 3 分 分 ) ) 正正确确的的。。((33分分))物物权权法法是是我我国国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制制 第 第 四 四 , ,社 社 会 会 成 成 员 员 的 的 法 法律 律 意 意 识 识 、 、法 法 律 律文 文 化 化 水 水 平 平 等 等 。 。 定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都低于宪法。根本 (3分) 定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都低于宪法。根本 (3分) 法法即即宪宪法法,,在在我我国国享享有有最最高高法法律律地地位位和和最最高高法法律律效效 【 【 点 点 评 评 】 】 注 注 意 意 法 法 律 律 实 实 施 施 与 与 法 法 律 律 实 实 现 现 的 的 区 区 别 别 。 。 法 法 力 力 。 。 该 该 观 观 点 点 应 应 当 当 改 改 为 为 “"《 《物 物 权 权 法 法 》 》 属 属 于 于 我 我 国 国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法 法 律律实实施施,,是是指指法法在在社社会会生生活活中中被被人人们们实实际际施施行行,,是是动动 律 律 ”” 。 。 ( (4 4 分 分 ) ) 态态的的过过程程,,法法律律实实施施是是使使法法律律从从书书本本上上的的法法律律变变成成行行 观 观 点 点( (33))认 认 为 为 《 《 物 物 权 权 法 法 》 》第 第1100条 条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属 属 于 于 ““ 准 准 动 动 中 中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 ,使 使 它 它 从 从 抽 抽 象 象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模 模 式 式 变 变 成 成 人 人 们 们 的 的 具 具体 体 用性法律规则”” 是不正确的。准用性法律规则是指内 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到实然状态。法律实现是指法 用性法律规则 是不正确的。准用性法律规则是指内 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到实然状态。法律实现是指法 容 容 本 本 身 身 没 没 有 有 规 规 定 定 人 人 们 们 具 具 体 体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模 模 式 式 , ,而 而 是 是 可 可以 以援 援引 引 律律的的要要求求在在社社会会生生活活中中被被转转化化为为现现实实,,法法律律实实现现是是法法 或或参参照照其其他他相相应应内内容容规规定定的的规规则则。。而而委委任任性性规规则则是是 律律实实施施活活动动的的直直接接目目的的。。 指指内内容容尚尚未未确确定定,,只只规规定定某某种种概概括括性性指指示示,,由由相相应应国国 3 3 6 6. . 【 【 答 答 案 案 】 】 ( ( l 1 ) ) 我 我国 国 宪 宪 法 法 和 和 选 选 举 举 法 法 规 规 定 定 , ,中 中 华 华 家 家机 机 关 关 通 通过 过 相 相应 应 途 途 径 径 或 或 程 程 序 序 加 加 以 以 确 确 定 定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则 则 。 。 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年年满满1188周周岁岁的的公民公,民不,不分分民民族族、、种种族族、、性性 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最大的区别是交付的对象 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 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最大的区别是交付的对象 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 不 不 同 同 , ,如 如 果 果 对 对 象 象 是 是 具 具体 体 的 的 机 机 构 构 , ,则 则 是 是 委 委 任 任性 性 , ,如 如 果 果 是 是 具 具 居居住住期期限限,,都都有有选选举举权权和和被被选选举举权权;;但但是是依依照照法法律律被被 体体的的法法律律条条文文,,则则是是准准用用性性。。在在本本题题中中,,由由法法律律、、行行政政 剥剥夺夺政政治治权权利利的的人人除除外外。。王王某某可可以以据据此此行行使使其其选选举举 法规规定,表面上看是准用性规则,但是,事实上是交 权和被选举权。(5分) 法规规定,表面上看是准用性规则,但是,事实上是交 权和被选举权。(5分) 给给了了法法律律的的制制定定者者—一—一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及及其其常常委委会会,,行行政政法法 ( ( 2 2 ) ) 我 我 国 国 选 选 举 举 法 法 对 对 人 人 大 大 代 代 表 表 的 的 选 选 举 举 程 程 序 序 作 作 出 出 了 了 规 规 的 的 制 制 定 定者 者— 一 — 国 国务 务 院 院 。 。 该 该 观 观 点 点 应 应 当 当 改 改 为 为 “"《 《物 物权 权 明 明 确 确 规 规 定 定 。 。 公 公 民 民 参 参 选 选 人 人 大 大 代 代 表 表 以 以 及 及 一一切 切 选 选 举 举 活 活 动 动 , ,都 都 法法》》第第1100条条的的规规定定属属于千委委任任性性法法律律规规则则”” 。。((44分分)) 必 必 须 须 在 在法 法 律 律 规 规定 定 的 的 范 范 围 围 内 内 , ,按 按 照 照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定 定 的 的 程 程序 序 进 进 观 观 点 点 ( ( 4) 4 认 )认 为 为 《 《 房 房 屋 屋 登 登 记 记 办 办 法 法 》 》 是 是 ““ 行 行政 政 法 法 规 规 ”” 是是 行行。。根根据据选选举举法法,,王王某某要要成成为为正正式式代代表表候候选选人人,,须须经经 不不正正确确的的。。行行政政法法规规是是指指国国家家最最高高行行政政机机关关即即国国务务 过 过 以 以 下 下 程 程 序 序 。 。 首 首 先 先 , ,王 王 某 某 要 要 在 在选 选 区 区 进 进 行 行 选 选 民 民 登 登 记 记 , , 由 由 院院制制定定的的规规范范性性法法律律文文件件。。建建设设部部为为国国务务院院所所属属部部 选选举举委委员员会会审审查查和和确确认认其其选选民民资资格格。。其其次次,,玉王某某需需被被 委 委 , ,而 而 国 国 务 务 院 院 所 所 属 属 部 部 委 委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规 规范 范 性 性 法 法 律 律 文 文 件 件 , ,属 属 于 于 推推荐荐为为代代表表候候选选人人,,可可由由各各政政党党、、各各人人民民团团体体联联合合或或 “”部部门门规规章章"”。。该该观观点点应应当当改改为为“" 《《房房屋屋登登记记办办法法》》是是 单单独独提提出出,,也也可可由由选选民民1100人人以以上上联联名名提提出出。。再再次次,,王玉 部部门门规规章章”” 。。((44分分)) 某 某 被 被 提 提 名 名 为 为 代 代 表 表 候 候 选 选 人 人 后 后 , ,要 要成 成 为 为 正 正 式 式 代 代 表 表 候 候 选 选 人 人 , , 【【点点评评】】 宪 宪法法是是我我国国的的根根本本法法,,效效力力最最高高。。这这是是 还还需需由由选选举举委委员员会会将将代代表表候候选选人人名名单单交交选选区区选选民民小小 基本的法律常识。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是采取 组协商、讨论后确定;如代表候选人超过法定最高差 基本的法律常识。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是采取 组协商、讨论后确定;如代表候选人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则需在选民小组协商、讨论后由选举委员会 根 ( 1 据 0 分 较 多 ) 数 选 民 意 见 加 以 确 定 或 者 经 由 预 选 确 定 。 额比例,则需在选民小组协商、讨论后由选举委员会 ( ( 4 4) ) 公 公 民 民 在 在 行 行 使 使 言 言 论 论 自 自 由 由 时 时 , , 不 不 得 得 损 损 害 害 国 国 家 家 的 的 、 、 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加以确定或者经由预选确定。 社社会会的的、、集集体体的的利利益益和和其其他他公公民民的的合合法法的的自自由由和和权权 (10分) 利。(3分) 利。(3分) 【[点点评评】】选选举举法法在在22001100年年、、22001155年年都都进进行 行 了了一一 【【点点评评]】言言论论自自由由是是公公民民的的基基本本政政治治权权利利,,但但是是 定定修修改改,,考考生生应应对对新新修修改改的的法法条条给给予予特特别别关关注注。。可可以以 该该权权利利的的行行使使不不是是完完全全没没有有限限制制的的。。如如何何正正确确区区分分 参参考考文文运运法法硕硕主主编编的的《《法法律律硕硕士士联联考考配配套套法法律律法法规规汇汇 言言论论自自由由和和诽诽谤谤,,是是执执法法的的关关键键。。 编 编 》 》一一书 书 。 。 338 8 . . 【 【答 答 案 案 】 】 ( ( 1 1 ) )《 《法 法 律 律 答 答 问 问》 》在 在 性 性 质 质 上 上 属 属 千 于法 法 3 3 77..【 [答 答案 案 】 】 这 这 种 种 说 说法 法 是 是 不 不 正 正 确 确 的 的 。 。 理 理 由 由 如 如 下 下 : : 律律解解释释,,与与秦秦律律具具有有同同等等法法律律效效力力。。((55分分)) ( ( 1 1 ) ) 言言论论自自由由是是指指用用口口头头、、文文字字或或者者行行为为表表达达思思 ((22))乙乙有有法法律律责责任任。。乙乙既既知知甲甲犯犯盗盗罪罪,,又又参参与与分分 想想、观观点点、、主主张张的的自自由由;;言言论论自自由由是是我我国国宪宪法法保保障障的的公公 赃赃,,故故应应与与甲甲承承担担同同样样的的法法律律责责任任。。((55分分)) 民 民 基 基 本 本 政 政 治 治 权 权 利 利 。 。 ( ( 4 4 分 分) ) ((33))乙乙没没有有法法律律责责任任。。乙乙虽虽然然接接受受赃赃物物,,但但对对于于 ((22))言言论论自自由由有有助助于于提提供供信信息息、、传传播播思思想想、、发发现现 甲甲犯犯盗盗罪罪并并不不知知情情,,故故不不承承担担法法律律责责任任。。((55分分)) 真真理理。。它它不不仅仅为为“"舞舞文文弄弄墨墨的的人人””所所需需要要,,对对其其他他人人也也 ((44))秦秦律律盗盗罪罪共共犯犯成成立立的的要要件件::有有无无犯犯意意((是是否否 具具有有重重要要意意义义。。 ( ( 4 4分分)) 知知情情)),,是是否否分分赃赃。。 ( ( 5 5分分)) ((33))言言论论自自由由是是公公民民参参与与国国家家管管理理、、监监督督政政府府的的 [【点点评评】】 回回答答本本题题,,读读懂懂材材料料很很关关键键。。考考生生在在复复 必必要要手手段段,,能能够够规规范范公公共共权权力力,,缓缓解解社社会会矛矛盾盾,,利利于于社社 习习法法制制史史时时,,尽尽量量弄弄明明白白教教材材中中古古文文的的意意思思。。 会会稳稳定定。。((44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