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15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5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2015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5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 2026-03-01 18:36:54 2026-02-05 02:20:38

文档预览

2015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5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2015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5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2015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5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2015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5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2015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5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2015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5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1.634 MB
文档页数
6 页
上传时间
2026-02-05 02:20:38

文档内容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综合课 专业综合课 . 一一、、单 单项 项选 选择 择 题 题 文 文 明 明要 要 求 求 法 法 律 律 与 与 道 道 德 德 并 并 举 举 并 并 重 重 , , 相 相 互 互 配 配 合 合 , , 相 相 互 互 协 协 调 调 。 。 1 1. .[ 【 答 答 案 案 】 】 C C 只 只 有 有 法 法 律 律 与 与 道 道 德 德 互 互 助 助 共 共 生 生 , ,才 才 能 能 真 真 正 正 形 形 成 成 和 和 保 保持 待 和 和 谐 谐 【 【 解 解 析 析 】 】 不 不 可 可 抗 抗 力 力 属 属 于 于 法 法 律 律 事 事 件 件, ,不 不 是 是 客 客 体 体 法 法 律 律 稳 稳 定 定 的 的 社 社 会 会 秩 秩 序 序 。 。 因 因 此 此 , ,法 法治 治 并 并 不 不 反 反 对 对 和 和 排 排 斥 斥 德 德 治 治 。 。 概 概 念 念 。 。 客 客 体 体 法 法 律 律 概 概 念 念 是 是 指 指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客 客 体 体 , ,它 它 是 是指 指 法 法 律 律 所 所 以 以 C C 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应 ,应 选 选 。 。 关 关系 系 主 主 体 体 之 之 间 间 权 权 利 利 和 和 义 义 务 务 所 所 指 指 向 向的 的 对 对 象 象 。 。 它 它 是 是 构 构 成 成 44..【【答答案案】】 AA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的 的 要 要 素 素之 之 一一。 。 法 法 律 律 事 事 件 件 , ,是 是 法 法 律 律 规 规范 范 规 规 定 定 【 【 解 解 析 析 】 】 演 演 绎 绎 推 推 理 理 又 又 可 可 以 以 称 称 为 为三 三 段 段 论 论 推 推 理 理 , ,它 它 是 是 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 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 变 变 更 更或 或消 消灭 灭 的 的 客 客 观 观 事 事 实 实 。 。 根 根 据 据 事 事 件 件 是 是 否 否 由 由 人 人们 们 的 的 行 行 知 知 识 识 的 的 推 推 理 理 活 活 动 动 , ,它 它 是 是一一 种 种 必 必 然 然 性 性 推 推 理 理 。 。 在 在 成 成 文 文 法 法国 国 为 为 而 而 引 引 起 起 可 可 以 以 划 划 分 分 为 为 绝 绝 对 对 事 事 件 件 和 和 相 相 对 对 事 事 件 件 。 。 按 按 照 照 法 法 家 家 , 这 这 是 是一一 种 种 主 主 要 要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推 推 理 理 方 方 式 式 。 。 在 在 法 法 律 律 推 推 理 理过 过 程 程 律 律 原 原 则 则 产 产 生 生 的 的 基 基 础 础 不 不 同 同 , ,可 可 以 以 把 把 法 法 律 律 原 原 则 则 分 分 为 为政 政 策 策 性 性 中中,,演演绎绎推推理理的的特特点点是是,,法法院院有有可可以以适适用用的的法法律律规规则则 原 原 则 则 和 和 公 公 理 理 性 性 原 原 则 则 。 。 公 公 理 理性 性原 原 则 则 是 是 从 从 社 社 会 会 关 关系 系 的 的 本 本 和 和 原 原 则 则 ( (大 大 前 前 提 提 ) ) , , 也 也 有 有 通 通 过 过 审 审 理 理 确 确 定 定 的 的 、 、可 可 以 以归 归人 入该 该 质中产生出来的,得到广泛承认并被奉为法律的公 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 质中产生出来的,得到广泛承认并被奉为法律的公 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 理。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关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决策、 一个确定的判决(结论)。由此可知,答案选A。 理。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关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决策、 一个确定的判决(结论)。由此可知,答案选A。 指 指 示 示 、 、决 决 定 定 及 及 目 目 的 的、 、目 目 标 标 。 。 如 如 我 我 国 国 宪 宪 法 法 中 中 规 规定 定 的 的 ““ 四 四 项 项 55..【【答答案案】】 DD 基 基本 本原 原 则 则 ”” 等 等 。 。 法 法 律 律 原 原 则 则 是 是 法 法律 律 规 规 则 则 的 的 本 本 源 源 和 和 基 基 础 础 , , 【 【 解 解 析 析 】 】 基 基 本 本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是 是 由 由 宪 宪 法 法 或 或 宪 宪 法 法性 性 法 法 律 律 它 它们 们可 可 以 以协 协调 调 法 法律 律 体 体 系 系 中 中 规 规 则 则 之 之 间 间 的 的 矛 矛 盾 盾 , ,弥 弥 补 补 法 法律 律 文 文 件 件所 所 确 确 认 认 或 或 创 创 立 立 的 的 、 、直 直 接 接 反 反 映 映 该 该 社 社 会 会 经 经 济 济制 制 度 度 和 和 政 政 规 规 则 则 的 的 不 不 足 足 与 与 局 局 限 限 , ,在 在 没 没 有 有 规 规则 则 的 的 情 情 况 况 下 下 , ,它 它 们 们 甚 甚至 至 治 治制 制 度 度 基 基 本 本 性 性 质 质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 普 普 通 通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是 是 依 依 据 据 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所以法律规则 宪法以外的法律而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 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律依据。所以法律规则 宪法以外的法律而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 和 和 法 法 律 律 原 原 则 则 都 都 可 可 以 以 直 直 接 接 作 作 为 为 法 法 官 官 的 的 判 判案 案 依 依据 据。 。在 在 逻 逻 务 务主 主体 体 之 之间 间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中 中的 的 大 大部 部 分 分 是 是 普 普 辑 辑结 结构 构 上 上 , ,任 任 何 何一一 个 个 完 完 整 整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则 则 都 都 是 是 由 由 假 假定 定 ( ( 条 条 通 通 法 法 律 律关 关 系 系。 。平 平 权 权 型 型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是 是 存 存 在 在 于 于 法 法 律 律 地 地 位 位平 平 件 件) ) 、 、行 行 为 为 模 模 式 式 和 和 法 法律 律 后 后 果 果 三 三 部 部 分 分 构 构 成 成 的 的 。 。 等 等 的 的 当 当 事 事 人 人 之 之 间 间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 隶 隶 属 属 型 型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是 是 一一 22..【【答答案案]】 AA 方 方 当 当 事 事 人 人 可 可 依 依 据 据 职 职 权 权 而 而 直 直 接 接 要 要 求 求 他 他 方 方 当 当 事 事 人 人 为 为或 或 不 不 【解析】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和整 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指的是权利 【解析】 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和整 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指的是权利 合 合 的 的 基 基 础 础 上 上 , ,引 引 进 进 、 、 采 采 纳 纳 、 、 摄 摄 取 取 和 和 同 同 化 化 外 外 国 国法 法 , ,使 使 之 之 成 成 主 主 体 体 特 特 定 定 而 而 义 义 务 务 主 主 体 体 不 不 特 特 定 定 的 的 法 法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 相 相 对 对 法 法 律 律 为 为 本 本国 国 法 法 律 律 体 体 系 系 中 中 的 的 有 有 机 机 组 组 成 成 部 部 分 分 , ,为 为 本 本 国 国 所 所 用 用。 。 法 法 关 关 系 系 是 是 存 存 在 在 于 于 特 特 定 定 的 的 权 权 利 利 主 主 体 体 和 和 特 特 定 定 的 的 义 义 务 务主 主 体 体 之 之 律 律 移 移 植 植反 反 映 映 了 了一一 国 国 对 对 同 同 时 时 代 代 其 其 他 他 国 国 家 家 法 法 律 律制 制 度 度 的 的 吸 吸 间 间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甲 甲 在 在 餐 餐 馆 馆 吃 吃 饭 饭 时 时 , ,与 与 乙 乙 之 之 间 间 发 发 生 生 的 的是 是 收与借鉴,法律移植促进法律的发展与完善,因此是 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甲依法对乙处 收与借鉴,法律移植促进法律的发展与完善,因此是 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甲依法对乙处 法 法系 系形 形成 成 和 和 发 发 展 展 的 的 重 重 要 要 途 途 径 径 。 。 法 法 系 系 是 是 按 按 照 照 世 世 界 界上 上 各 各 以 以 1 1 00 00 元 元 的 的 罚 罚 款 款 并 并 出 出 具 具 罚 罚 单 单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属 属 于 于 依 依 法 法行 行 使 使 职 职 个 个 国 国家 家 和 和 地 地 区 区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源 源 流 流 关 关 系 系 和 和 历 历 史 史 传 传 统 统以 以 及 及 形 形 式 式 权 权 , ,与 与 乙 乙 之 之 间 间 发 发 生 生 的 的 是 是 隶 隶 属 属 型 型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发 发生 生 上 上 某 某些 些 特 特点 点对 对 法 法 律 律 所 所 作 作 的 的 分 分 类 类 。 。 欧 欧 洲 洲 大 大 陆 陆大 大多 多数 数 国 国 的 的 两 两 种 种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都 都依 依 据 据 实 实 体 体 法 法 发 发 生 生 , ,规 规 定 定 权 权 利 利和 和 义 义 家、前欧洲国家的殖民地、拉丁美洲等许多国家和地 务,是实体法律关系。 家前欧洲国家的殖民地、拉丁美洲等许多国家和地 务,是实体法律关系。 区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此外,由于历史的原因, 6.【答案】 D 区的法律都属千大陆法系。此外,由千历史的原因, 6.[答案】 D 日 日 本 本 、 、土 土 耳 耳 其 其 、 、 美 美 国 国 的 的 路 路 易 易 斯 斯 安 安 那 那 州 州 、 、 加 加 拿 拿 大 大 的 的 魁 魁 北 北 克 克 [【 解 解 析 析 ] 】我 我 国 国 《 《宪 宪 法 法 》 》 第 第 3 3 3 3 条 条 第 第 2 2款 款 规 规 定 定 “”中 中 华 华 省 省 、 英 英 国 国 的 的 苏 苏 格 格 兰 兰 地 地 区 区 、 、 中 中 国 国 的 的 澳 澳 门 门 等 等 地 地 区 区 的 的 法 法 律 律也 也 人 人 民 民 共 共 和 和 国 国 公 公 民 民 在 在 法 法 律 律 面 面 前 前 一 一 律 律 平 平 等 等 ”“ 中 中 的 的 法 法律 律 指 指 的 的 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英国威尔士属于英美法系。 是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法 基本上属千大陆法系。英国威尔士属于英美法系。 是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法 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但是对各国法律 律文件。《立法法》第2条第1款规定““法律、行政法 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但是对各国法律 律文件。《立法法》第2条第1款规定 法律、行政法 进 进行 行 法 法 系 系 划 划 分 分 未 未 失 失 去 去 意 意 义 义 。 。 规 规 、 地 地 方 方 性 性 法 法 规 规、 自 自 治 治 条 条 例 例 和 和 单 单 行 行 条 条 例 例的 的 制 制 定 定 、 、修 修 改 改和 和 3.【答案】 C 废止,适用本法””中的法律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答案] C 废止,适用本法 中的法律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 【 解 解 析 析 】 】 法 法 治 治 要 要 求 求 良 良 法 法 之 之 治 治 , , 故 故 B B项 项 说 说 法 法 正 正 确 确 。 。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规 规 范 范 性 性 法 法 律 律 文 文 件 件 , , 即 即 狭 狭 义 义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 。 民 民 主 主 是 是 法 法治 治 的 的 基 基础 础, ,法 法 治 治 是 是 民 民 主 主 的 的 保 保 障 障 , , 故 故 A A项 项说 说法 法 77..【【答答案案】】 BB 正确。法治的目的是保障人权,其手段是限制权力, 【解析】 程序法部门指规范因诉讼和非诉讼活 正确。法治的目的是保障人权,其手段是限制权力, 【解析】 程序法部门指规范因诉讼和非诉讼活 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 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由诉讼程序 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 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由诉讼程序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生存的两大支柱,人类社会和 法与非诉讼程序法两部分构成。我国的诉讼程序法 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生存的两大支柱,人类社会和 法与非诉讼程序法两部分构成。我国的诉讼程序法部门主要由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组 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于被判处有 部门主要由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组 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于被判处有 成。非诉讼程序法主要由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调 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 成。非诉讼程序法主要由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调 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 解 解 法 法 等 等 基 基 本 本 法 法 构 构 成 成 。 。 《 《中 中 华 华人 人 民 民 共 共 和 和 国 国 刑 刑 法 法 》 》 属 属 于 于 我 我 被被羁羁押押,,正正在在受受侦侦查查、、起起诉诉、、审审判判,,人人民民检检察察院院或或者者人人 国国的的刑刑法法部部门门,,不不属属于于程程序序法法部部门门;;《《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 民民法法院院没没有有决决定定停停止止行行使使选选举举权权利利的的人人,,均均准准予予其其行行 仲仲裁裁法法》》属属于于程程序序法法部部门门中中的的非非诉诉讼讼程程序序法法;;《《中中华华人人 使使选选举举权权。。由由此此看看出出,,被被拘拘留留的的人人享享有有选选举举权权。。BB选选 民 民共 共 和 和 国 国 人 人 民 民 法 法 院 院 组 组 织 织 法 法 》 》 是 是 国 国 家 家 机 机 关 关 组 组 织 织 法 法 之 之 一一, ,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依 依据 据 刑 刑 法 法 规 规 定 定 被 被 判 判 处 处 死 死刑 刑 的 的 人 人 应 应 当 当 附 附 加 加 剥 剥 属属于于宪宪法法部部门门,,不不属属于于程程序序法法部部门门;;《《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 夺 夺 政 政 治 治 权 权 利 利 终 终 身 身 , ,所 所 以 以 , , 丁 丁 因 因 被 被 判 判 处 处 死 死 缓 缓 而 而 附 附 加 加 剥 剥 夺 夺 著著作作权权法法实实施施条条例例》》也也不不属属于于程程序序法法部部门门。。因因此此,,答答 政 政 治 治 权 权 利 利 , ,不 不 享 享 有 有 选 选 举 举权 权 。 。 D D 选 选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案 案 选 选 B B 。。 1133..【【答答案案】】 CC 88..【【答答案案】】 AA 【【 解 解 析 析 】 】 事 事 先 先 审 审 查 查 也 也 是 是一一 种 种 预 预防 防 性 性 审 审 查 查 , , 是 是 法 法 【 【解 解 析 析 】 】 “ 法 “法 律 律 不 不 溯 溯 及 及 既 既 往 往“” 这 这 一 一 原 原 则 则 是 是 各 各 法 法治 治 律律、、法法规规或或其其他他的的法法律律文文件件在在发发生生效效力力前前,,或或行行为为还还 国国家家通通行行的的法法律律原原则则。。非非规规范范性性法法律律文文件件的的法法律律效效 没没有有实实施施前前,,由由特特定定的的机机关关所所作作的的一一般般性性审审查查。。这这种种 力 力属 属 于 于 广 广 义 义 上 上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效 效 力 力 范 范 畴 畴 。 。 B B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作 作 为 为 审审查查往往往往带带有有一一种种抽抽象象性性和和非非针针对对性性,,而而且且并并不不是是为为 领领土土延延伸伸的的驻驻外外使使馆馆内内适适用用中中国国的的法法律律,,CC选选项项错错 了 了 维 维护 护 具 具 体 体 利 利 益 益 。 。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常 常 委 委 会 会 对 对自 自 治 治 区 区 报 报 请 请 批 批 误误。。折折中中主主义义,,是是指指以以属属地地主主义义为为主主,,与与属属人人主主义义、、保保 准 准 的 的 自 自 治 治条 条 例 例 进 进 行 行 合 合宪 宪 性 性 审 审 查 查 属 属 于 千 事 事 先 先 审 审 查 查 , ,C C 正 正 护护主主义义相相结结合合的的原原则则。。这这是是近近代代以以来来多多数数国国家家所所采采 确确。。事事后后审审查查是是指指法法律律、、法法规规或或其其他他的的法法律律文文件件在在发发 用的原则。D选项错误。 生效力后,或者行为已经实施后,由特定的机关所作 用的原则。D选项错误。 生效力后,或者行为已经实施后,由特定的机关所作 9 9 . . 【 [答 答 案 案 】 】 B B 的 的 具 具 体 体 审 审 查 查 。 。 事 事 后 后 审 审 查 查 包 包 括 括 两 两 种 种 形 形 式 式 : :附 附 带 带 性 性 审 审 查 查与 与 [ 【 解 解 析 析 】 】 22001414年年1111月月11日日第第十十二二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 宪 宪 法 法 控 控诉 诉 。 。 附 附 带 带 性 性 审 审 查 查 是 是 指 指 法 法 院 院 在 在 审 审 理 理 具 具体 体案 案件 件 的 的 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第第十十一一次次会会议议设设立立国国家家宪宪法法日日为为 诉 诉 讼 讼 过 过 程 程 中 中 , ,当 当 事 事 人 人 提 提 出 出 适 适 用 用于 于 该 该 案 案 件 件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 、法 法 规 规 1 1 2 2月 月 4 4 日 日 。 。 存存在在着着违违宪宪问问题题,,而而由由法法院院对对该该法法律律、、法法规规所所进进行行的的 1100..【【答答案案】】 BB 审 审 查 查。 。 附 附 带 带性 性审 审 查 查 也 也 是 是 个 个 别 别 性 性 审 审 查 查 , ,局 局 限 限 于 于 特 特 定 定 案 案 件 件 【【 解 解 析 析】】《 《宪 宪 法 法 》 》 第 第 6 6 7 7 条 条第 第 118 8 项 项 规 规 定 定 , ,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的 的 审 审 理 理 上 上 , ,维 维 护 护 的 的 是 是 具 具 体 体 的 的 利 利 益 益 。 。 宪 宪 法 法 控 控 诉 诉 是 是 公 公 民 民 就 就 会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特赦……”“特赦的“"决 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 会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特赦…… 特赦的 决 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 定 定 权 权 ”” 仅 仅 在 在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常 常 委 委会 会 , ,不 不 是 是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 。 国 国 家 家主 主 诉诉的的一一种种方方式式。。宪宪法法控控诉诉也也是是一一种种具具体体的的审审查查,,是是因因 席席根根据据全全国国人人大大或或者者全全国国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的的决决定定,,发发布布特特 特 特 定 定 公 公 民 民 提 提 出 出 申 申 请 请 而 而 引 引 起 起 。 。 赦令、紧急状态令、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等。国家主 14.【答案】 B 赦令、紧急状态令、动员令、宣布战争状态等。国家主 14.【答案) B 席有权发布特赦令,但是无权决定。 【解析】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享有 席有权发布特赦令,但是无权决定。 【解析】 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享有 1111..【【答答案案】】 DD 宪 宪 法 法解 解 释 释 权 权 的 的 国 国 家 家机 机关 关 依 依 照 照 法 法 定 定的 的 程 程 序 序 对 对 宪 宪 法 法 的 的 含 含 【 【 解 解 析 析 ) 】 我 我 国 国 《 《 宪 宪 法 法 》 》 第 第 1 1 3 3 0 0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 “ 被 被 告 告 人 人 有 有 义义、、内内容容和和界界限限所所作作的的说说明明和和补补充充。。我我国国宪宪法法的的解解释释 权获得辩护。”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属于立法机关解释体制。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 权获得辩护。“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属于立法机关解释体制。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 有: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国家赔 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的解释权,除此之外的任何国家 有: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国家赔 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的解释权,除此之外的任何国家 偿偿请请求求权权,,平平等等权权,,政政治治权权利利和和自自由由,,宗宗教教信信仰仰自自由由,, 机机关关都都不不享享有有宪宪法法解解释释权权。。宪宪法法解解释释机机制制的的目目的的在在 人身自由,财产权,特定主体的权利,社会文化权利, 于激活宪法,保障宪法的最高效力,促进宪法的实施。 人身自由,财产权,特定主体的权利,社会文化权利, 于激活宪法,保障宪法的最高效力,促进宪法的实施。 没 没有 有 规 规 定 定 沉 沉 默 默 权 权 、 、 罢 罢 工 工 自 自 由 由 和 和 营 营 业 业 自 自 由 由 权 权 利 利 , , 所 所 以 以 D D 所 所 以 以 B B 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选选项项正正确确。。 1 1 5 5 . . 【 【 答 答 案 案 】 】 C C 12.【答案】 D 【解析】西周设有专职的官员管理契约事宜,称 12. 【答案】 D 【解析】 西周设有专职的官员管理契约事宜,称 【 【 解 解 析 析 】 】 在 在 我 我 国 国 享 享 有 有 选 选 举 举 权 权的 的 基 基 本 本 条 条 件 件 有 有 三 三 个 个 : : 为为““ 司司约约””,,并并设设““质质人人””作作为为具具体体的的市市场场管管理理人人员员。。 一一是 是 具 具 有 有 中 中 国 国 的 的 国 国 籍 籍 , ,是 是 中 中 华 华人 人 民 民 共 共 和 和 国 国 公 公 民 民 ; ;二 二是 是 西西周周的的质质剂剂与与傅傅别别两两种种契契约约形形式式比比较较发发达达。。质质剂剂是是 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在我国,精神 调整商品交易关系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 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在我国,精神 调整商品交易关系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 病病人人享享有有选选举举权权,,只只是是因因为为其其无无法法辨辨认认自自己己的的行行为为性性 载 载 : : "“ 听 听 买 买 卖 卖 以 以 质 质剂 剂 。 。 ” 贾" 贾 公 公 彦 彦疏 疏 曰 曰 : : ““ 质 质 剂 剂 谓 谓券 券 书 书 , , 有 有 质质而而可可能能被被中中止止行行使使,,不不列列入入选选民民名名单单,,在在其其恢恢复复行行 人 人 争 争 市 市 事 事 者 者 , , 则 则 以 以 质 质 剂 剂 听 听 之 之 。 。 ””““ 大 大 市 市以 以 质 质 , ,小 小 市 市以 以 为能力后再恢复其选举权。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具有 剂。“”西周时期将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凡是买卖奴隶、 为能力后再恢复其选举权。我国公民的选举权具有 剂。西周时期将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凡是买卖奴隶、 普遍性,不因选民不识字而不享有选举权,所以A、C 牛马等大宗交易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凡是买卖兵 普遍性,不因选民不识字而不享有选举权,所以A、C 牛马等大宗交易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凡是买卖兵 错 错 误 误 。 。1 1 9 9 8 8 3 3年 年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常 常 委 委 会 会 《 《关 关 于 于 县 县 级 级以 以 下 下 人 人 民 民 器 器 、 、珍 珍 异 异 等 等 小 小 件 件物 物 品 品 使 使 用 用 的 的 较 较 短 短 的 的 契 契 券 券 称 称 为 为 剂 剂 。 。1166..【[答答案案】】 BB 宪 宪 法 法大 大 纲 纲 包 包 括 括 序 序 言 言 和 和 1 1 7 7 条 条 正 正文 文 。 。 宪 宪 法 法 大 大 纲 纲 中 中 规 规 定 定 苏 苏 [【解解析析】】秦秦朝朝的的主主要要法法律律形形式式包包括:括律:律,,令令,,法法律律 维维埃埃国国家家的的外外交交政政策策。。宣宣布布中中华华民民族族完完全全自自主主与与独独 答答问问,,封封诊诊式式,,廷廷行行事事。。律律是是秦秦朝朝法法律律的的主主体体,,是是通通过过 立 立, ,不 不 承 承 认 认 帝 帝 国 国 主 主 义 义 在 在 中 中 国 国 的 的一一切 切 特 特 权 权 , ,废 废 除 除一一 切 切不 不 正式立法程序制定、颁布、实施的法律文件,具有稳定 平等条约。对受迫害的世界革命者给予保护,对居住 正式立法程序制定、颁布、实施的法律文件,具有稳定 平等条约。对受迫害的世界革命者给予保护,对居住 性 性 、 规 规 范 范 性 性 与 与 普 普 遍 遍 适 适 用 用 性 性 。 。 令 令 是 是 皇 皇 帝 帝 针 针 对 对 某 某一一具 具 体 体 事 事 在 在 苏 苏区 区 从 从 事 事 劳 劳 动 动 的 的外 外国 国人 人给 给 予 予法 法 定 定 的 的 政 政 治 治 权 权 利 利 。 。 答 答 项项临临时时发发布布的的命命令令,,具具有有最最高高的的法法律律效效力力。。法法律律答答问问 案 案 选 选 D D 。。 是是对对法法律律条条文文、、术术语语、、律律义义作作出出的的具具有有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解解 二 二 、 、多 多项 项选 选 择 择题 题 释释,,因因采采用用答答问问的的形形式式,,故故称称为为““ 法法律律答答问问”" ,,类类似似于于后后 2211..【【答答案案 ] 】 AACCDD 世世的的“" 律律疏疏"”。。封封诊诊式式是是关关于于司司法法机机关关审审判判原原则则、、治治狱狱 ( 【 解 解 析 析 】 】 法 法 学 学 是 是 以 以 法 法 或 或 法 法 律 律 现 现 象 象 为 为 研 研 究 究 对 对 象 象 的 的 程式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 程式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 科科学学,,社社会会有有了了法法或或法法律律现现象象,,就就有有了了关关于于这这些些现现象象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定 定 和 和 文 文 书 书 程 程 式 式 , ,同 同 时 时 也 也 包 包 括 括一一 些 些 具 具 体 体 案 案 例 例 。 。 廷 廷 的 的思 思 想 想 、 观 观 点 点 , , 但 但 不 不 是 是一一 有 有 了 了 法 法 就 就 有 有了 了 法 法 学 学 , ,法 法 学 学 是 是 在 在 行 行 事 事 是 是 司 司 法 法 机 机 关 关判 判 案 案 的 的 成 成 例 例 ( (判 判 例 例) ), , 可 可 作 作 为 为 司 司 法 法实 实 践 践 法 法 发 发 展 展 到 到 一 一 定 定 阶 阶段 段 才 才 产 产 生 生 的 的 。 。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产 产 生 生 晚 晚 于 于 法 法 。 。 中中同同类类案案件件判判决决的的依依据据。。答答案案选选BB。。 法法学学作作为为科科学学,,它它与与神神学学、、哲哲学学和和道道德德学学说说之之间间有有密密 1 1 7 7..【[答答案案】l BB 切切联联系系,,法法学学的的产产生生离离不不开开神神学学、、哲哲学学以以及及道道德德学学说说。。 【【解解析析]】 在在唐唐朝朝的的司司法法制制度度中中,,““凡凡决决死死刑刑,,虽虽 法 法 学 学 以 以法 法律 律现 现 象 象 为 为 研 研 究 究 对 对 象 象 , ,考 考 察 察法 法 的 的 产 产 生 生 、 、发 发 展 展及 及 令 令 则 则 杀 杀 , ,乃 乃 三 三 复 复 奏 奏"” 。 。 即 即 死 死 刑 刑 的 的 执 执 行 行 必 必 须 须 经 经 过 过 三 三 复 复 奏 奏 其其规规律律,,研研究究各各种种法法律律规规范范、、法法律律制制度度的的性性质质、、特特点点及及 程 程 序 序 , ,死 死 囚 囚 执 执 行 行 前 前一一 日 日 复 复 奏 奏 两 两次 次 , ,执 执 行 行 当 当 日 日 仍 仍 可 可 复 复 奏 奏 其其相相互互关关系系,,研研究究法法的的内内部部联联系系和和调调整整机机制制,,研研究究法法 一 一 次 次 , ,提 提 请 请 皇 皇 帝 帝 审 审 慎 慎 考 考虑 虑 是 是 否 否 立 立 即 即 执 执 行 行 。 。 贞 贞 观 观 初 初 年 年 , , 与 与 其 其 他 他社 社会 会现 现 象 象 的 的 联 联 系 系 、 、区 区 别 别 及 及 相 相 互 互 作 作 用 用 。 。 法 法 学 学 应 应 当 当 唐 唐 太 太 宗 宗 以 以 ““ 人 人 命 命 至 至重 重 , ,一一 死 死 不 不 可 可再 再 生 生 ”” 为 为 由 由, ,曾 曾一一 度 度 将 将 属 属 于 于 人 人 文 文 社 社 会 会 科 科 学 学 , , 人 人 们 们一一 般 般 将 将 科 科 学 学 划 划 分 分 为 为社 社会 会科 科 京京城城死死刑刑改改为为五五复复奏奏,,即即决决前前一一天天两两复复奏奏,,决决日日三三复复 学学、、人人文文科科学学和和自自然然科科学学。。在在这这一一分分类类标标准准下下,,我我们们 奏奏。。但但各各州州死死刑刑案案件件仍仍行行三三复复奏奏。。如如果果“”不不待待复复奏奏报报 把把法法学学界界定定为为一一种种存存在在于于社社会会科科学学和和人人文文科科学学之之间间 下下而而决决者者,,流流二二千千里里””。。至至于于犯犯有有恶恶逆逆以以上上罪罪以以及及 部 部 的的知知识识形形态态。。所所以以BB选选项项错错误,误,不不选选。。 曲 曲 、 奴 奴 婢 婢 犯 犯 杀 杀 主 主 人 人 罪 罪者 者 , ,则 则一一 复 复奏 奏 后 后 , ,就 就 可 可执 执 行 行 死 死 刑 刑 。 。 2222..【【答答案案】】 CCDD 本 本 题 题 选 选 B B 。 。 (【解解析析]】 社 社 会 会 法 法 学 学 派 派 是 是 以 以 社 社 会 会 学 学 观 观 点 点 和 和方 方 法 法 为 为 1 1 8 8. . 【 [答 答案 案 】 ) C C 研 研究 究方 方 法 法 , ,认 认 为 为 法 法 是 是一一 种 种 社 社 会 会 现 现 象 象, ,强 强 调 调 社 社 会 会 生 生 活 活因 因 【 【 解 解 析 析 ] 】《 《宋 宋 刑 刑统 统 》 》在 在 内 内容 容 上 上 沿 沿 袭 袭 《 《 唐 唐 律 律 疏 疏 议 议 》 》 , , 素 素 对 对 法 法 的 的 影 影 响 响 的 的 派 派 别 别 。 。AA 错 错误 误 。 。 分 分 析 析 法 法 学 学 派 派 是 是 将 将 眼 眼 但 但 在 在 体 体 例 例 上 上 取 取 法 法 于 于 唐 唐 末 末 五 五 代 代 的 的 《 《 大 大 中 中 刑 刑 统 统 》 》 和 和 《 《大 大 周 周 光光转转向向现现实实的的法法律律现现象象,,以以功功利利主主义义哲哲学学为为理理论论基基 刑刑统统》》,,律律下下分分221133门门,,而而且且律律后后附附有有唐唐中中期期以以后后至至宋宋 础础,,以以实实证证研研究究为为基基本本研研究究方方法法的的法法学学流流派派。。认认为为法法 初初的的敕敕、、令令、、格格、、式式。。其其首首篇篇为为《《名名例例》》。。 是是主主权权者者的的命命令令。。历历史史法法学学派派认认为为,,自自古古以以来来,,法法就就 1199..【【答答案案】】 DD 像 像语 语 言 言 、 、风 风 俗 俗 、 、 政 政 治 治一一 样 样 , , 是 是 民 民 族 族 精 精 神 神 、 、 民 民 族 族 特 特 性 性 和 和民 民 [ 【 解 解 析 析 】 】清 清末 末 对 对 传 传 统 统 的 的 司 司 法 法 组 组 织 织 体 体 制 制 进 进 行 行了 了较 较 族族共共同同意意识识的的体体现现。。BB选选项项错错误误。。古古典典自自然然法法学学派派 大大调调整整:: 的 的一一 些 些 学 学 者 者 将 将 法 法 的 的 本 本 质 质 归 归 结 结 为 为 人 人 的 的 理 理 性 性 和 和 本 本 性 性 。 。CC ((I1))改改刑刑部部为为法法部部,,掌掌管管全全国国司司法法行行政政事事务务,,以以 选选项项正正确确。。马马克克思思主主义义法法学学认认为为法法是是国国家家意意志志的的体体 使使行行政政与与司司法法分分立立,,并并改改省省按按察察使使司司为为提提法法使使司司,,负负 现现,,但但这这种种意意志志不不是是凭凭空空产产生生的的,,归归根根到到底底是是由由社社会会 责 责 地 地 方 方 司 司 法 法 行 行 政 政 工 工 作 作 及 及 司 司 法 法 监 监 督 督 。 。 的的物物质质生生活活条条件件决决定定的的。。DD选选项项正正确确。。 ((22))改改大大理理寺寺为为大大理理院院,,作作为为全全国国最最高高审审判判机机 22 3 3..(【答答案案】】 AACCDD 关 关 。 。 在 在 地 地 方 方 设 设 立 立 高 高 级 级 审 审 判 判 厅 厅 、 、地 地 方 方 审 审 判 判 厅 厅 和 和 初 初 级 级 审 审 判 判 【【解解析析]】 我 我国国宪宪法法、、人人民民法法院院组组织织法法、、人人民民检检察察 厅厅,,形形成成新新的的司司法法系系统统。。 院院组组织织法法、、刑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民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和和行行政政诉诉讼讼法法都都 ( (3 3 ) )实 实 行 行 审 审 检 检 合 合 署 署 , , 在 在 各 各 级 级 审 审 判 判 厅 厅 内 内 设 设 置 置 相 相 应 应 的 的 对 对 司 司 法 法机 机关 关 依 依 法 法 独 独 立 立 行 行 使 使 职 职 权 权 作 作 出 出 了 了 明 明 确 确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 。 检 检 察 察 厅 厅 , ,对 对 刑 刑事 事 案 案 件 件 进 进 行 行 侦 侦 查 查 、 、提 提起 起 公 公 诉 诉 、 、实 实 行 行 审 审判 判 监 监 根根据据宪宪法法和和有有关关法法律律的的规规定定,,这这项项原原则则的的基基本本含含义义 督 督 , ,并 并 可 可 参 参 与 与 民 民 事 事 案 案 件 件 的 的 审 审 理 理 , , 充 充 当 当 诉 诉 讼 讼 当 当 事 事 人 人 或 或 公 公 是是::第第一一,,司司法法权权的的专专属属性性,,即即国国家家的的司司法法权权只只能能由由国国 益.益代代表表人人。。 家家各各级级审审判判机机关关和和检检察察机机关关统统一一行行使使,,其其他他任任何何机机 2 2 0 0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关 关 、 、 团 团 体 体 和 和 个 个 人 人 都 都 无 无 法 法 行 行 使 使 此 此项 项权 权利 利 。 。 第 第 二 二 , ,司 司 法 法 权 权 【 [解 解 析 析 】 】 19 3 1 1 9 年 31年 11 1 月 1月召 召开 开的 的 第 第 一 一 次 次 全 全 国 国 工 工 农 农 行 行 使 使 的 的 独 独 立 立 性 性 , ,即 即 人 人 民 民 法 法 院 院 、 、 人 人 民 民 检 检 察 察 院 院 依 依 照 照 法 法 律 律 独 独 兵 兵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通 通 过 过 了 了 《 《 中 中 华 华 苏 苏 维 维 埃 埃 共 共 和 和 国 国 宪 宪 法 法 大 大 纲 纲 》 》 。 。 立立行行使使自自己己的的职职权权,,不不受受行行政政机机关关、、社社会会团团体体和和个个人人的 的非 非法 法干 干 涉 涉 。 。 第 第 三 三 , ,司 司 法 法 权 权 行 行 使 使的 的 合 合 法 法 性 性 , ,即 即 司 司 法 法机 机 机 机 关 关 和 和 程 程 序 序 都 都 与 与 普 普 通 通 法 法 律 律 相 相 同 同 的 的 宪 宪 法 法 , , 一一般 般 来 来 讲 讲 , , 不 不 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 成文宪法都是柔性宪法,但不成文宪法并不一定都是 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 成文宪法都是柔性宪法,但不成文宪法并不一定都是 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坚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 柔性宪法,有的成文宪法也是柔性的。B项中,我国 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坚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 柔性宪法,有的成文宪法也是柔性的。B项中,我国 权原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 宪法有宪法典,因此属于成文宪法。同时,我国修改 权原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 宪法有宪法典,因此属于成文宪法。同时,我国修改 何监督和约束。司法机关要受到党、国家机关、其上 程序复杂,因此属于刚性宪法,故B项说法正确。C 何监督和约束。司法机关要受到党、国家机关、其上 程序复杂,因此属于刚性宪法,故B 项说法正确。C 下 下 级 级 之 之 间 间 以 以 及 及 社 社 会 会 的 的 监 监 督 督 。 。 B B 选 选 项 项 本 本 身 身 叙 叙 述 述 错 错 误 误 。 。 项 项 中 中 , ,由 由 于 于 美 美 国 国 有 有 统 统一一的 的 宪 宪 法 法 典 典 , ,因 因此 此 , ,美 美 国 国 属 属 于 于 成 成文 文 24.【答案】 ABCD 宪法国家。故C项说法错误。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 24.[答案】 ABCD 宪法国家。故C项说法错误。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 【解析】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的配置方面的 机关或者公民公决制定的宪法。1958年法国宪法属 【解析]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的配置方面的 机关或者公民公决制定的宪法。1958 年法国宪法属 组组织织制制度度,,其其核核心心是是立立法法权权限限的的划划分分问问题题。。一一个个国国家家 于于民民定定宪宪法法,,AA正正确确。。宪宪法法的的实实质质分分类类是是马马克克思思主 主 义义 的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 宪法学者依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建立的经济基 的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 宪法学者依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建立的经济基 国 国 家 家结 结 构 构 形 形 式 式 和 和 文 文 化 化 传 传 统 统 等 等 因 因 素 素 决 决 定 定 的 的 。 。 一一般 般 来 来 说 说 , , 础 础 的 的 不 不 同 同 , ,对 对 宪 宪 法 法 进 进 行 行 的 的 分 分类 类 。 。 按 按 照 照 这 这 个 个 标 标 准 准 , , 宪 宪 法 法 国家结构形式对于立法体制形成的影响是非常明显 被划分为资本主义类型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国家结构形式对于立法体制形成的影响是非常明显 被划分为资本主义类型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的 的 。 。在 在 实 实 行 行 单 单一一 制 制 国 国 家 家 结 结 构 构 形 形式 式的 的 国 国 家 家 里 里一一般 般 采 采 用 用 故 故 DD正 正 确 确 。 。 一一元 元立 立 法 法 体 体 制 制 。 。 在 在 实 实 行 行 联 联 邦 邦 制 制 国 国家 家 结 结 构 构 形 形 式 式 的 的 国 国 家 家 2277..【【 答 答 案 案 ] 】 AACCDD 里,一般采用二元或多元立法体制。我国是单一制国 【解析】 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 里,一般采用二元或多元立法体制。我国是单一制国 [解析】 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 家,这决定了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中央。人 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作为 家,这决定了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千中央。人 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作为 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 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对立法会负责。行政长官通过选 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 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对立法会负责。行政长官通过选 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这就决定 举或者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 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这就决定 举或者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 了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A、 可连任一次。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由行 了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A、 可连任一次。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由行 BB、、CC、、DD选选项项正正确确。。 政 政长 长 官 官 提 提 名 名 报 报 中 中央 央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任 任 命 命 。 。 所 所 以 以 , ,B B选 选 项 项 错 错 2 2 5 5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C C DD 误 误 , ,特 特 别 别 行 行 政 政 区 区 行 行 政 政 机 机 关 关 的 的 主 主 要 要 官 官 员 员 应 应 当 当 由 由 中 中 央 央 人 人民 民 【 (解 解 析 析 ] 】 “ “ 照 照 章 章 办 办 事 事”” 中 中 的 的 章 章 指 指 的 的 是 是 国 国 家 家 的 的 法 法 政 政府 府任 任 命 命 。 。AA, , CC, , DD选 选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律 律 , ,法 法 是 是 由 由 国 国 家 家制 制 定 定 或 或 认 认 可 可 的 的 规 规 范 范 , ,具 具有 有 国 国 家 家 意 意 志 志 性 性 。 。 2 2 8 8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D D 法 法律 律 是 是一一 种 种 特 特 殊 殊 的 的 社 社 会 会 规 规 范 范。 。这 这 种 种 特 特 殊 殊性 性 就 就 在 在 于 于 它 它 【 【 解 解 析 析 】 】 唐 唐 律 律 关 关 于 于 告 告诉 诉 的 的 限 限 制 制 甚 甚 多 多 , , 如 如 除 除 谋 谋 反 反 、 、 是 是由 由 国 国 家 家 制 制 定 定 或 或 认 认 可 可 的 的 。 。 从 从 法 法 律 律 是 是 由 由 国 国 家 家 制 制 定 定或 或 认 认 谋 谋大 大 逆 逆 、 谋 谋 叛 叛 等 等 罪 罪 外 外, ,卑 卑 幼 幼 不 不 得 得 控 控 告 告尊 尊 长 长 ; ;卑 卑 贱 贱 不 不得 得 控 控 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法律由国家制 告尊贵;在押犯人只准告狱官虐待事;80岁以上、10 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法律由国家制 告尊贵;在押犯人只准告狱官虐待事; 80 岁以上、10 定 定或 或 认 认 可 可 这 这一一 特 特 征 征 意 意 味 味 着 着 体 体 现 现 国 国 家 家意 意 志 志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具 具 有 有 岁 岁以 以 下 下 以 以 及 及 笃 笃 疾 疾 者 者 只 只 准 准 告 告 子 子 孙 孙 不 不 孝 孝或 或同 同 居 居 之 之 内 内受 受 人 人 统 统 一 一 性 性 、 、权 权 威 威 性 性 和 和 普 普 遍 遍 性 性 。 。 " “ 照 照 章 章 缴 缴 税 税 ! ! 否 否 则 则警 警 察 察 抓 抓 侵 侵 害 害 事 事 ; ;禁 禁 止 止 投 投 匿 匿 名 名 信 信 控 控告 告 。 。提 提起 起 诉 诉 讼 讼 时 时 ““ 诸 诸告 告 人 人 罪 罪 你。””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也体现了法的强制性。 皆须注明年月,指陈实事,不得称疑"”。所以BC不属 你。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也体现了法的强制性。 皆须注明年月,指陈实事,不得称疑 。所以BC不属 海 海 盗 盗 所 所 说 说 的 的 “”规 规 矩 矩 ”” 并 并 不 不 是 是 一 一 种 种法 法 律 律 规 规 范 范 , ,不 不 具 具 有 有 法 法律 律 于 于 唐 唐律 律 所 所 禁 禁 止 止 的 的 告 告 诉 诉 行 行 为 为 , , 不 不 选 选 。 。 上的强制性,所以不能体现法的强制性。公民的义务 29.【答案】 ABCD 上的强制性,所以不能体现法的强制性。公民的义务 29.【答案】 ABCD 是 是 由 由 法 法 律 律 加 加 以 以 规 规 定 定 的 的 , ,依 依 法 法 纳 纳 税 税 是 是 公 公 民 民 的 的一一 项 项 基 基本 本 义 义 【 【 解 解 析 析 】 】 清 清 王 王 朝 朝 是 是一一 个 个 统 统一一的 的 多 多 民 民 族 族 国 国 家 家 , ,为 为了 了 务 务, ,而 而 海 海 盗 盗 所 所 说 说 的 的 按 按 规 规 矩 矩 交 交 钱 钱 不 不 是 是一一 种 种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定 定的 的 义 义 巩 巩 固 固 辽 辽 阔 阔 的 的 疆 疆 域 域 , ,加 加 强 强 对 对 少 少 数 数 民 民 族 族 聚 聚 居 居 区 区的 的 司 司 法 法 管 管 务 务 。 。 所 所 以 以 海 海 盗 盗 的 的 话 话 不 不 能 能 体 体 现 现 船 船 长 长 具 具 有 有 交 交 钱 钱 的 的 义 义 务 务 。 。 辖 辖 , ,清 清 政 政 府 府 除 除 制 制 定 定 全 全 国 国 统 统一一的 的 基 基 本 本 法 法 典 典 外 外 , ,还 还 制 制定 定 了 了 2266..【 【 答 答 案 案 】 】 AABBDD 一一系 系 列 列 适 适 用 用 于 于 各 各 少 少 数 数 民 民 族 族 的 的 专 专 门 门 法 法 规 规 : : 如 如 《 《蒙 蒙古 古 律 律 【 【 解 解 析 析 】 】 成 成 文 文 宪 宪 法 法 是 是 指 指 以 以 统 统一一 的 的 宪 宪 法 法 典 典 的 的 形 形式 式 例 例 》 》《 《 理 理 藩 藩 院 院 则 则 例 例》 》《 《 回 回 疆 疆 则 则例 例 》 》《 《 苗 苗 汉 汉 杂 杂居 居 章 章 程 程 》 》 《 《湘 湘 表现出来的宪法,它具有规范明确、条文系统、便于执 苗事宜》《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又称《西宁番子治罪 表现出来的宪法,它具有规范明确、条文系统、便于执 苗事宜》《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又称《西宁番子治罪 行 行 和 和 监 监 督 督 的 的特 特 点 点 。 。 世 世 界 界 上 上 第 第一一 部 部 成 成 文 文 宪 宪 法 法 典 典 是 是 1 17 7 8 8 7 7 条 条 例 例 》 》或 或 《 《 番 番 例 例 条 条 款 款 》 》 ) ) 《 《 钦 钦 定 定 西 西 藏 藏 章 章程 程 》 》《 《 西 西 藏 藏 禁 禁 约 约 十 十 年 年 的 的 美 美 国 国 宪 宪 法 法 , ,现 现 在 在 世 世 界 界 上 上 绝 绝 大 大 多 多 数 数 国 国 家 家 的 的 宪 宪法 法 都 都 是 是 二 二 事 事 》 》《 《 台 台 湾 湾 善 善 后 后 事 事 宜 宜 》 》 ,等 ,等 等 等 。 。 故 故AA B BC C DD全 全 选 选 。 。 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则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30.【答案】 CD 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则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30.[答案】 CD 而 而 由 由 带 带 有 有 宪 宪 法 法 性 性 质 质 的 的 各 各 种 种 政 政 治 治 文 文 件 件 、 、 法 法 律 律 文 文 件 件 、 、 宪 宪 法 法 【 【 解 解 析 析 ] 】 《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 国 国 民 民 法 法》 》沿 沿 袭 袭 《 《 大 大 清 清 民 民律 律 草 草 案 案 》 》 管理和宪法判例而组成的宪法。英国宪法是不成文 和北洋政府《民法草案》,采用德国民法编制体例结 管理和宪法判例而组成的宪法。英国宪法是不成文 和北洋政府《民法草案》,采用德国民法编制体例结 宪 宪 法 法 的 的 代 代表 表, ,以 以 色 色 列 列 也 也 是 是 不 不 成 成 文 文 宪 宪 法 法 国 国 家 家 。 。 刚 刚性 性 宪 宪 构 构 , ,是 是 中 中 国 国 历 历 史 史 上 上 第 第一一 部 部 正 正 式 式 颁 颁 行 行 的 的 民 民 法 法典 典 。 。采 采 用 用社 社 法,是指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在修改程序上比普 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在具体制度上,将外国民法之最 法,是指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在修改程序上比普 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在具体制度上,将外国民法之最 通法律严格的宪法。柔性宪法,则是指制定、修改的 新学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萃成本国民法。 通法律严格的宪法。柔性宪法,则是指制定、修改的 新学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萃成本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即只编纂民法典,不单独 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 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即只编纂民法典,不单独 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 编 编 纂 纂商 商 法 法 典 典 , ,凡 凡 适 适 合 合 编 编 入 入 民 民 法 法 典 典的 的 商 商 事 事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范 范 , , 一一 发 发 展 展 演 演 变 变 。 。 需 需 要 要 考 考 生 生 掌 掌 握 握 全 全 面 面 的 的 知 知 识 识 去 去分 分 析 析 。 。由 由 此 此 律订入民法债编;凡不宜于编入民法者,如公司、票 也可以看出,对于法制史方面的考查难度加深,不仅 律订入民法债编;凡不宜于编入民法者,如公司、票 也可以看出,对于法制史方面的考查难度加深,不仅 据、海商、保险等,分别制定单行法。重在维护私有财 要掌握各个朝代重点的法制演变还要融会贯通。需 据、海商、保险等,分别制定单行法。重在维护私有财 要掌握各个朝代重点的法制演变还要融会贯通。需 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婚姻家庭制度体现浓 要考生在平时复习时多注意各个朝代的法制变化,在 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婚姻家庭制度体现浓 要考生在平时复习时多注意各个朝代的法制变化,在 厚封建色彩。因此,AB描述错误,不选。 熟记重点法律的基础上,学会比较、分析。 厚封建色彩。因此,AB描述错误,不选。 熟记重点法律的基础上,学会比较、分析。 三、简答题 四、分析论述题 三、简答题 四、分析论述题 31.【答案】 (1)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基 34.【答案】(1)第一,司法监督,在本案中体现 31.[答案] (I)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基 34.[答案] (1)第一,司法监督,在本案中体现 础 础 。 。 法 法律 律 的 的 产 产 生 生 、 、制 制 定 定 和 和实 实 施 施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性 性 质 质 、 、内 内 容 容 和 和 表 表 为 为 二 二 审 审 法 法 院 院 对 对一一 审 审 法 法 院 院的 的 监 监 督 督 、 、检 检 察 察 院 院 对 对 法 法 院 院 的 的 监 监 现形式以及法律的发展变化都依赖于国家。(2分) 督。(3分)第二,社会监督,在本案中表现为媒体的 现形式以及法律的发展变化都依赖于国家。(2分) 督。(3分)第二,社会监督,在本案中表现为媒体的 这表现为三个方面: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 跟踪报道。(3分) 这表现为三个方面: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 跟踪报道。(3分) 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国家政权的组 (2)法律监督是现代法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国家政权的组 (2)法律监督是现代法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影响法的形式。(3分) 它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 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影响法的形式。(3分) 它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 (2)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保障和规范国家 有着广泛的影响。(2分)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 (2)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保障和规范国家 有着广泛的影响。(2分)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 政权的正常行使。(2分)这表现为三个方面:法律确 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2分)法律监督是全面 政权的正常行使。(2分)这表现为三个方面:法律确 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2分)法律监督是全面 认和宣称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的权力 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3分)法律监督是建立和 认和宣称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的权力 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3分)法律监督是建立和 结构体系;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制约和监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2分) 结构体系;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制约和监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2分) 督国家权力的运行。(3分) 【点评】 要正确作答此题,不仅要熟悉法律监督 督国家权力的运行。(3分) 【点评] 要正确作答此题,不仅要熟悉法律监督 【点评】 本题较简单,只要熟记考试分析上的知 相关的知识点,而且需要认真读案例,结合案例分析 【点评】 本题较简单,只要熟记考试分析上的知 相关的知识点,而且需要认真读案例,结合案例分析 识点便可以作答。由此可看出,考生在复习时,应当 考点。近年来,法律监督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性 识点便可以作答。由此可看出,考生在复习时,应当 考点。近年来,法律监督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性 以考试分析为主,熟记分析的知识点。 在上升,考试中必然有所体现,需要考生注意。 以考试分析为主,熟记分析的知识点。 在上升,考试中必然有所体现,需要考生注意。 32.【答案】 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包括:①制定 35.【答案】(1)正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 32.[答案】 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包括:心制定 35.【答案】 (1)正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分)②管理地方财政; 也是现代法律的核心价值。作为现代社会权威的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分)@管理地方财政; 也是现代法律的核心价值。作为现代社会权威的纠 (2分)③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纷解决机制,司法是实现正义的重要途径。(2分)司 (2分)@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纷解决机制,司法是实现正义的重要途径。(2分)司 (2分)④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 法要实现的正义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方面, (2分)@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 法要实现的正义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方面, 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 实体正义注重结果的公正,程序正义注重过程的公 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 实体正义注重结果的公正,程序正义注重过程的公 荣民族文化;(2分)⑤经批准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 正。(3分) 荣民族文化;(2分)@经批准对上级国家机关的决 正。(3分) 议、决定等变通或停止执行,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 (2)为了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审判中切实感受到 议、决定等变通或停止执行,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 (2)为了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审判中切实感受到 安 安的 的公 公 安 安 部 部 队 队 , ,使 使 用 用 当 当 地 地 通 通 用 用 的 的一一 种 种 或 或 几 几 种 种 语 语 言 言 文 文字 字 公 公 平 平正 正 义 义 , ,必 必 须 须 确 确 保 保 司 司 法 法机 机 关 关 依 依 法 法 、 、公 公 正 正、 、独 独 立 立 行 行 使 使 职 职 等其他职权。(2分) 权;(2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分)加强 等其他职权。(2分) 权;(2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分)加强 【点评】 民族自治区属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 对司法工作的监督;(2分)不断推进司法公开; 【点评】 民族自治区属千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 对司法工作的监督;(2分)不断推进司法公开; 一大特点,考查宪法的内容时该考点是考试的重点, (2分)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一大特点,考查宪法的内容时该考点是考试的重点, (2分)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考生在复习时应当结合我国的民族政策进行掌握,除 (2分) 考生在复习时应当结合我国的民族政策进行掌握,除 (2分) 此 此之 之 外 外 特 特 别 别 行 行 政 政 区 区 也 也 是 是 宪 宪 法 法 考 考 查 查 的 的 重 重 点 点 所 所 在 在 , ,考 考 生 生 应 应 3 3 66. .【 【 答 答 案 案 ] 】 心 ① 县 县 政 政 府 府 对 对 政 政 府 府 工 工 作 作部 部门 门 的 的 调 调整 整 予以注意。 不合法。(2分)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 予以注意。 不合法。(2分)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 3 3 3 3 . .【 【 答 答 案 案 ] 】① 心 《 《 唐 唐 律 律 疏 疏 议 议 》 》采 采 用 用1 1 2 2 篇 篇 体 体 例 例 , ,以 以 少 少 或 或 者 者 合 合 并 并 , , 由 由 本 本 级 级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报 报 请 请 上 上一一 级 级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批 批 名例律为首篇。(2分)②《宋刑统》沿袭《唐律疏议》 准,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2分)②由县长任命 名例律为首篇。(2分)@《宋刑统》沿袭《唐律疏议》 准,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2分)@由县长任命 12篇体例,但是采用““ 刑律统类”” 的形式,在篇内分 局长的做法不合法。(2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 12篇体例,但是采用 刑律统类 的形式,在篇内分 局长的做法不合法。(2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 门 门。 。 ( (2 2 分 分 ) ) ③ @ 元 元 代 代 地 地 方 方 政 政 府 府 自 自 行 行 汇 汇 编 编 的 的 《 《 元 元 典 典 章 章 》 》 以 以 负 负责 责 人 人经 经 县 县 长 长提 提名 名 , ,由 由 县 县 人 人 大 大 常 常 委 委 会 会决 决 定 定 , ,并 并 报 报 上 上 一 一 六部划分法规体例,对后世法典的编纂有直接影响。 级人民政府备案。(2分)③乡调整为镇的改革措施 六部划分法规体例,对后世法典的编纂有直接影响。 级人民政府备案。(2分)@乡调整为镇的改革措施 (2分)④《大明律》改变了唐宋律的传统体例,按六 合法。(2分)镇的建置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2分)@《大明律》改变了唐宋律的传统体例,按六 合法。(2分)镇的建置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部官制分六律,仍以名例律冠于篇首,共7篇。(2 (2分)④乡长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合法。(2分) 部官制分六律,仍以名例律冠于篇首,共7篇。(2 (2分)@乡长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合法。(2分) 分)⑤《大清律例》承用《大明律》的编纂方法,但采 乡长由乡人大选举产生。(1分) 分)@《大清律例》承用《大明律》的编纂方法,但采 乡长由乡人大选举产生。(1分) 用律、例合编的体例。(2分) 【点评】 要正确作答本题,需以对我国的国家机 用律、例合编的体例。(2分) 【点评】 要正确作答本题,需以对我国的国家机 【 【 点 点 评 评 】 】 本 本 题 题 的 的 考 考 查 查 难 难 度 度 较 较 大 大 , , 书 书 上 上 没 没 有 有 罗 罗 列 列 我 我 关关有有一一定定全全面面的的掌掌握握为为前前提提,,考考生生在在复复习习时时应应当当全全面,切不可只复习自己认为的重点而心存侥幸心理。 罪减免刑罚的原则。(2分)该原则的适用对象主要 面,切不可只复习自己认为的重点而心存侥幸心理。 罪减免刑罚的原则。(2分)该原则的适用对象主要 法法硕硕考考试试涉涉及及的的知知识识点点越越来来越越细细,,望望考考生生能能全全面面 包 包 括 括 三 三 类 类 : :一一 是 是 七 七 十 十岁 岁 以 以 上 上 、 、十 十 五 五 岁 岁 以 以下 下 以 以 及 及 废 废 疾 疾 者 者 , , 复习。 二是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笃疾者,三是九十岁 复习。 二是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笃疾者,三是九十岁 3 3 7 7 . . 【 【答 答 案 案 】 】 ( ( 1 1 ) ) 平 平等 等 保 保 护 护 是 是 指 指 对 对 所 所 有 有 公 公 民 民 采 采 取 取 以以上上,,七七岁岁以以下下者者。。((33分分))②@允允许许“收“ 收赎赎”"的的情情况况有有:: 无 无 差 差 别 别 的 的 待 待 遇 遇 , ,除 除 非 非 存 存 在 在 差 差 别 别 对 对待 待 的 的 合 合 理 理 理 理 由 由 , , 不 不得 得 一一是是七七十十岁岁以以上上、、十十五五岁岁以以下下及及废废疾疾,,犯犯流流罪罪以以下下者者;; 把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作为法律上差别 (1分)二是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盗及伤 把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作为法律上差别 (1分)二是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盗及伤 对 对 待 待 的 的 理 理由 由 。 。 ( ( 3 3分 分 ) ) 人人罪罪者者;;((11分分))三三是是犯犯罪罪时时虽虽未未老老、疾、疾,,而而事事发发时时老老、、 ((22))平平等等保保护护不不是是绝绝对对的的,,判判断断政政府府措措施施是是合合理理 疾 疾 者 者 , ,依 依 上 上 述 述 老 老 、 、 疾 疾 收 收 赎 赎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处 处 理 理 ; ; (1 ( 分 1分 ) ) 四 四 是 是 罪 罪 犯 犯 差差别别还还是是歧歧视视性性做做法法的的标标准准如如下下::第第一一,,差差别别对对待待的的 将将在在服服徒徒刑刑期期限限内内老老、、疾疾者者,,依依上上述述老老、、疾疾收收赎赎的的规规定定 目 目 的 的 必 必 须 须 是 是 为 为 了 了实 实现 现正 正 当 当 的 的 而 而 且 且 是 是 重 重 大 大 的 的 公 公 共 共 利 利 益 益 ; ; 处处理理;;((11分分))五五是是犯犯罪罪时时年年幼幼,,事事发发时时长长大大者者,,依依上上述述 ((22分分))第第二二,差差别别对对待待必必须须是是实实现现政政府府所所宣宣称称的的目目的的 幼幼小小收收赎赎的的规规定定处处理理。。((11分分)) 的的合合理理及及必必要要手手段段;;((22分分))第第三三,,政政府府对对差差别别对对待待的的 ((22))““德德礼礼为为政政教教之之本本,,刑刑罚罚为为政政教教之之用用”“ 既既强强调调 合合理理性性负负举举证证责责任任。。((22分分)) 治治理理国国家家必必须须兼兼有有德德礼礼和和刑刑罚罚,,如如同同一一天天之之中中有有早早 ((33))合合理理差差别别主主要要有有以以下下几几种种::基基于于年年龄龄差差异异的的 晚晚,,一一年年之之中中有有四四季季,,不不可可或或缺缺;;(2(分2分))又又强强调调德德礼礼和和 合合理理差差别别,,(2(2分分))基基于于生生理理差差异异的的合合理理差差别别,,((22分分)) 刑刑罚罚在在实实施施政政教教中中的的关关系系是是德德主主刑刑辅辅。。((22分分))““ 德德礼礼 基基于于民民族族差差异异的的合合理理差差别别。。((22分分)) 为为政政教教之之本本,,刑刑罚罚为为政政教教之之用用””作作为为唐唐朝朝立立法法的的指指导导 【【点点评评】】要要求求考考生生联联系系实实际际对对上上述述各各要要点点进进行行 思思想想,,集集中中体体现现了了礼礼刑刑并并用用的的特特征征。。((22分分))材材料料一一中中 论论述述,,未未能能联联系系实实际际的的,,酌酌情情扣扣分分;;如如能能从从其其他他角角度度合合 唐唐律律规规定定的的老老幼幼废废疾疾减减免免刑刑罚罚原原则则是是这这一一指指导导思思想想 理理论论述述或或者者答答出出相相关关宪宪法法规规定定的的,,酌酌情情给给分分。。作作答答综综 在在立立法法上上的的具具体体体体现现。。 合合课课的的论论述述题题一一定定要要看看清清题题目目,,本本题题要要求求考考生生联联系系实实 【【点点评评】】 唐 唐朝朝的的法法律律是是法法制制史史考考查查的的重重点点,,考考生生 际际,考考生生应应当当按按规规定定作作答答,,切切记记不不可可只只答答出出条条条条框框框框 应应予予以以高高度度重重视视。。回回答答此此题题,,还还要要读读懂懂材材料料中中大大体体讲讲 而而不不结结合合实实际际。。 的的是是什什么么含含义义,,只只有有了了解解了了材材料料,,掌掌握握了了考考试试分分析析的的 3388..【【答答案案】】 ( 1()1心)①体体现现了了唐唐律律的的老老幼幼废废疾疾犯犯 内 内 容 容 才 才 能 能 准 准 确 确 作 作 答 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