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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国考常识判断
冯 泽2.遗嘱继承
(1)遗嘱种类
种类 见证人 遗嘱形式与程序
公正遗嘱 无 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自书遗嘱 无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2人 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由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 ≥2人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 ≥2人 危急情况下(危急情况解除,口头遗嘱无效)
打印遗嘱 ≥2人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2)最后的遗嘱效力最大。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遗嘱继承VS遗赠
相同点:都是处分遗产的行为
不同点:
遗嘱继承:遗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
遗赠:遗产处分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抚养协议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
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
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效力:协议>遗嘱>法定继承六、侵权责任
(一)概念
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
责任的行为。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二)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故意、过失(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原则上一律适用过错责任)2.无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
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
责任;
(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
任,为无过错责任。
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4)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5)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
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6)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
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3.公平责任原则
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
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
分担损害后果。4.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5.新法规定
【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
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自助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
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
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
家机关处理。【课后练习】
1.民法基本原则不包括: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原则 D.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课后练习】
1.民法基本原则不包括: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原则 D.权利义务对等原则2.张某有一幅价值60万元的名画,因不清楚该画价值,遂请艺术品鉴定专家
李某鉴定,李某谎称该名画是赝品,价值不超过10万元,张某信以为真,于是以15
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张某与陈某之间的行为:
A.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B.因恶意串通而无效
C.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
D.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2.张某有一幅价值60万元的名画,因不清楚该画价值,遂请艺术品鉴定专家
李某鉴定,李某谎称该名画是赝品,价值不超过10万元,张某信以为真,于是以15
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张某与陈某之间的行为:
A.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B.因恶意串通而无效
C.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
D.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3.只针对动产行使的担保物权是: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所有担保物权都不只针对动产行使3.只针对动产行使的担保物权是:
A.抵押权(动产、不动产)
B.质权(动产、权利)
C.留置权
D.所有担保物权都不只针对动产行使第三章 刑法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二、刑法的适用范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我国的领域范围包括我国的领土、领海、领空,以及悬挂我国国旗的航空器
一个国家的刑法在这个国家的领域
属地管辖 和船舶(国际列车不在此范围内)。
范围之内是有效的。
“地”——既包括行为地(实行地、预备地),也包括结果地,两者择一。
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
属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
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
罪的,适用本法。
①行为主体必须是外国人;②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
保护管辖 ③行为触犯的是重罪(最低刑刑期在三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④双重犯罪原则(犯罪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罪)。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 ①必须是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如劫持航空器犯罪);
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 ②我国缔结或参加了惩处国际罪行的公约;
普遍管辖
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 ③我国刑法将这种行为也规定为犯罪;
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④罪犯出现在我国领域内。(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法 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生效时间
律效力 ②公布后,经过一定的期限再生效。
①由立法机关明确宣布失效;
②自然失效,由于新法代替了旧法,旧法自然
失效时间 刑法效力的终止时间
失效,或者由于立法时一些特殊的条件已经消
失,旧法自然失效。
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以前 刑法溯及力适用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未判决
未经审判的或判决尚未确定 的案件),对于已决犯(已判决的案件)则不
刑法溯及力 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 存在是否溯及既往的问题。
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 我国刑法对于溯及力,采取的是“从旧兼从
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轻”原则,一般无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