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6常识判断考题研学课民法考题研学1_2026考公资料_(05)超格_2026年超格行测申论六合一理论实战班_政治理论&常识理论实战班璐璐_常识2026CG常识判断考题研学课程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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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10 14:57:37 2026-02-06 03: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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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03: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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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常识判断考题研学课 民法考题研学1 授课老师:超哥民法考题研学1 1.【2022年(下)-事业单位联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说法错误的 是( )。 A.满十六周岁便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B.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C.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考题研学1 1.【2022年(下)-事业单位联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说法错误的 是( )。 A.满十六周岁便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B.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C.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类型 情形 法律后果 ①X≥18周岁; 完全 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②16周岁≤X<18周岁,以自己的劳 民事行为能力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能够独立从事:①纯获利益 限制 ①8周岁≤X<18周岁; ②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 民事行为能力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其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 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无 ①X<8周岁; 不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均须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民事行为能力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民法考题研学1 2.【2025年-国考-地市级、行政执法】关于所有权的取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在公园捡到一条金项链,经多方寻找失主未果,此时甲获得项链的所有权 B.乙以市价购买了一辆自行车,后发现该车是卖家借来的,乙仍可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C.丙继承了一处房产,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丙此时还未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D.丁从村集体处承包了一块田地用于农作物种植,丁同时取得这块田地的所有权民法考题研学1 2.【2025年-国考-地市级、行政执法】关于所有权的取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在公园捡到一条金项链,经多方寻找失主未果,此时甲获得项链的所有权 ×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B.乙以市价购买了一辆自行车,后发现该车是卖家借来的,乙仍可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 C.丙继承了一处房产,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丙此时还未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D.丁从村集体处承包了一块田地用于农作物种植,丁同时取得这块田地的所有权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1】拾得遗失物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 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 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2.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3.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5.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2】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 不动产 效力。 动产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 第1121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230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3】善意取得 ①出让人无处分权; ②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构成要件 ③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④应当登记的已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 原所有人无权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善意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 法律后果 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注意:遗失物、盗赃物、禁止流通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民法考题研学1 3.【2024年-国考-行政执法卷】老张常居国外,其儿子小张常住老张名下房子内。小 张在外欠债较多,伪造手续后将老张名下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小王,小王支付对价并办 理了产权变更手续。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张与小王之间的买卖合同及物权变动均有效 B.小张与小王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有效,但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C.因小张伪造手续,该买卖行为无效 D.老张有权向小王请求损害赔偿民法考题研学1 3.【2024年-国考-行政执法卷】老张常居国外,其儿子小张常住老张名下房子内。小 张在外欠债较多,伪造手续后将老张名下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小王,小王支付对价并办 理了产权变更手续。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张与小王之间的买卖合同及物权变动均有效 B.小张与小王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有效,但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C.因小张伪造手续,该买卖行为无效 D.老张有权向小王请求损害赔偿 善意取得=出让人无处分权+受让人善意+合理的价格+登记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 有效 良俗。 效力待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能力范围;无权代理。 可撤销 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虚假意思表示; 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民法考题研学1 4.【2023年-江西省考】老张和老伴李某育有两儿一女,小儿子早逝。老张不幸去世后, 没有留下遗嘱,下列关于遗产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老张和李某共有的财产分出一半,归李某所有,其余的属于老 张的遗产 B.大儿子在外地工作,长期对老张不闻不问,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C.女儿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她的配偶患病长期服药,两个孩子都还在读中学,女儿 与其他继承人均等继承遗产份额 D.小儿子的妻子陈某念及公婆二人无人照顾、行动不便,平日里悉心照料二老的生活, 陈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考题研学1 4.【2023年-江西省考】老张和老伴李某育有两儿一女,小儿子早逝。老张不幸去世后, 没有留下遗嘱,下列关于遗产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老张和李某共有的财产分出一半,归李某所有,其余的属于老 张的遗产 √ B.大儿子在外地工作,长期对老张不闻不问,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 C.女儿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她的配偶患病长期服药,两个孩子都还在读中学,女儿 与其他继承人均等继承遗产份额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D.小儿子的妻子陈某念及公婆二人无人照顾、行动不便,平日里悉心照料二老的生活, 陈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法定继承 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位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 顺序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位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效力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法定继承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 遗产 或者少分。 分配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 照法定继承办理。民法考题研学1 5.【2022年-深圳市考】根据《民法典》,下列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 A.小陈和小宋的婚姻,二人于1999年出生,于2019年结婚 B.25岁的小刘和45岁的老赵的婚姻 C.阿红和堂哥阿雷的婚姻 D.王二和已与妻子李四分居多年的张三的婚姻民法考题研学1 5.【2022年-深圳市考】根据《民法典》,下列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 A.小陈和小宋的婚姻,二人于1999年出生,于2019年结婚 未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 B.25岁的小刘和45岁的老赵的婚姻 C.阿红和堂哥阿雷的婚姻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D.王二和已与妻子李四分居多年的张三的婚姻 重婚 阿红阿雷的祖父祖母 阿红父母 阿雷父母 阿红 阿雷 三代旁系血亲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婚姻的效力 1.重婚 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婚姻 3.未到法定婚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1.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 可撤销 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 2.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拘束力。 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婚姻关系有效,但婚姻被撤销后,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拘束力。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考题研学1 6.【2022年-四川省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B.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通过网络遗嘱的方式处理自己的合法财产 C.丧偶儿媳不能作为第一或者第二顺序继承人 D.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能成为收养人民法考题研学1 6.【2022年-四川省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 B.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通过网络遗嘱的方式处理自己的合法财产 × 法定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C.丧偶儿媳不能作为第一或者第二顺序继承人 ×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能成为收养人 × 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不能成为收养人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1】遗嘱的法定形式 公证遗嘱 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代书遗嘱 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 遗嘱 以及年、月、日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2】收养的条件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被收养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的条件 注意: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 送养人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条件 注意: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人的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条件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注意: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特殊限制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民法考题研学1 7.【2024年-国考-行政执法卷】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 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 度。下列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①甲要求邻居拆除妨碍通行的围墙 ②乙要求物业修复可能导致儿童坠落的下水道 ③丙要求长期占用其名下房屋的人搬离 ④丁要求某公司支付其专利使用费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民法考题研学1 7.【2024年-国考-行政执法卷】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 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 度。下列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民法典》第196条 ①甲要求邻居拆除妨碍通行的围墙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②乙要求物业修复可能导致儿童坠落的下水道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 ③丙要求长期占用其名下房屋的人搬离 人请求返还财产; ④丁要求某公司支付其专利使用费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期间 起算 一般诉讼时效 3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最长诉讼时效 20年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1.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计算。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 特殊起算规则 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 周岁之日起计算。民法考题研学1 8.【2025年-浙江省考】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是: A.甲向乙借款十万元,并约定该借款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B.甲与三个儿子口头协商一致,约定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其二儿子履行监护职责 C.甲和怀孕的妻子乙在游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甲不幸离世,乙腹中的胎儿可以继承甲 的遗产 D.甲租赁乙的房屋进行经营,租赁期限届满,甲与乙的远房亲戚丙均想租赁该房屋,甲 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民法考题研学1 8.【2025年-浙江省考】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是: A.甲向乙借款十万元,并约定该借款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B.甲与三个儿子口头协商一致,约定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其二儿子履行监护职责 × 意定监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甲和怀孕的妻子乙在游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甲不幸离世,乙腹中的胎儿可以继承甲 的遗产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D.甲租赁乙的房屋进行经营,租赁期限届满,甲与乙的远房亲戚丙均想租赁该房屋,甲 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 × 缺少“同等条件”这一前提 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1】监护 父母包括:①生父母、②养父母、③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1.未成年人——父母。其他按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 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同意) 法定监护 2.成年人——按顺序: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人或者组织(须经同意)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意定监护 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在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 履行监护职责。 遗嘱监护 被监护人的父母在担任监护人期间,通过遗嘱的方式为被监护人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 指定监护 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 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2】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不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租赁期超过6个月,应当签订 合同期限 书面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买卖、继承不 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租 破租赁 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购买者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 但房屋共有人、出租人的近亲属的优先购买权大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考题研学1 9.【2025年-四川省考】根据我国法律对代理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7岁的张某的监护人可以由其继父担任 B.王某委托律师陈某进行诉讼,必须签订书面代理合同 C.10岁的李某用压岁钱购买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玩具,该购买行为有效 D.甲公司委托黄某购买一台指定型号的生产设备,黄某经过考察比较后买了性能更好的 另一型号生产设备并确定合同,该合同有效民法考题研学1 9.【2025年-四川省考】根据我国法律对代理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7岁的张某的监护人可以由其继父担任 √ 存在事实抚养关系或者经同意即可 B.王某委托律师陈某进行诉讼,必须签订书面代理合同 × C.10岁的李某用压岁钱购买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玩具,该购买行为有效 × 效力待定 D.甲公司委托黄某购买一台指定型号的生产设备,黄某经过考察比较后买了性能更好的 另一型号生产设备并确定合同,该合同有效 × 效力待定 B:法律并未规定委托代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165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 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 签名或者盖章。”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从而 概念 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代理包括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类型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形式 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非必须书面) 无权 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于本人的代理。没有代 代理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的行为等。民法考题研学1 10.【2022年-江苏省考】陈某眼镜店张贴有“验光费30元,配镜验光免费”的告示。 李某验光后没有配镜,就应否付费与陈某发生争执,但最终还是付了款。李某忿忿不平, 在多个微信群称陈某的眼镜店是“黑店”,王某将微信截图转发到朋友圈。对此,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眼镜店的名誉权 B.王某转发朋友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C.李某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返还验光费 D.陈某眼镜店的告示显失公平,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考题研学1 10.【2022年-江苏省考】陈某眼镜店张贴有“验光费30元,配镜验光免费”的告示。 李某验光后没有配镜,就应否付费与陈某发生争执,但最终还是付了款。李某忿忿不平, 在多个微信群称陈某的眼镜店是“黑店”,王某将微信截图转发到朋友圈。对此,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重大误解是指由于行为人在对行为的性质、 A.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眼镜店的名誉权 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 B.王某转发朋友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 格和数量等方面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 C.李某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返还验光费 × 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情 况下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陈某眼镜店的告示显失公平,不具有法律效力 × 显失公平是指民事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 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人格权的种类 生命权 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 健康权 身心健康 身体权 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 姓名权 1.内容: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名称权 2.侵权情形: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 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 别的外部形象(并不限于面部特征)。内容: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肖像权 自己外部形象。 2.侵权情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 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民法考题研学1 【知识拓展】人格权的种类 1.内容: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 2.侵权情形:侮辱、诽谤贬损名誉;捏造歪曲事实;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对严重失实 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1.内容:因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 荣誉权 2.侵权情形:非法剥夺,诋毁、贬损。 1.内容: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 2.侵权情形:刺探、侵扰、泄露、公开。 1.内容: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 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 个人信息 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保护 2.侵权情形:非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3.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