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第四节 施 工合同履行管理
考点九、违约责任P112
(一)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1)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承包人纠正违约行为。
(2)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2.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处理
项目 内容
发包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
发包人 发包人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
进驻施工现场 发包人的扣留行为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
享有的索赔权利。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备的订货合同或任何服
承包人已签订其他
务协议转让给发包人。
合同的转让
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依法办理转让手续
(二)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违约的情况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持续时间超过56天以上。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发包人违约的处理
对比记忆考点九、竣工验收管理 P114
1.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移交
后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
2.施工期运行
一般情况承包人应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时,由承包人进行修复,并按照缺陷原因由责任方承担相
应的费用。
3.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条件
(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承包人的施工已完成合同
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
要求;
(2)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
划;
(3)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4)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4.竣工验收程序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报告→认为不具备条件,在28天内通知承包人整改
认为具备条件,在28天内提请发包人验收→发包人组织进行工程验收
5.竣工验收结果(三种)
验收情况 后果 实际竣工日
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56天内, 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
一次验收合格通过
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日期(注意不是实际验收日)
验收基本合格,但提出 缓发工程接收证书。经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后,
同上
了整修和完善要求 再签发工程接收证书
监理人要求承包人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
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承包人重新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
二次验收合格通过
承包人完成整修后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日期
报告6.竣工验收延误(发包人延误)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情况除外。
7.竣工清场(承包人进行清场)
(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2022年真题-单选题】 (延)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竣工验收时,监理人认为工
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申请报告后()天内通知承包人。
A.14
B.21
C.28
D.42
答案:C
【2021年真题-单选题】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按监
理人指示完成施工场地内残留垃圾清除工作的费用应由( )承担。
A.发包人
B.监理人
C.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
D.承包人
答案:D
【2017年真题-单选题】根据《标准施工合同》,施工期的结束日期是指( )。
A.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B.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完工日
C.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
D.承包人施工任务的实际完工日
答案:C
【2016年真题-单选题】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天后未进行
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A.14
B.28C.42
D.56
答案:D
1.施工期: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止。
2.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缺陷责任期 保修期
定义 预留的金额的期限 施工单位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期限 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最低为两年
承包商不履行保修义务,返还质保金时可以直 承包商不维修保修义务,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
责任
接扣钱 决
3.进度管理:承包人原因的延误最高赔偿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
停工程序: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暂停施工期间由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4.发包人要求的提前竣工协议的内容应包括:承包人赶工措施;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所需追加的合同价款;
提前竣工给承包人的奖励等。
5.承包人的质量检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施工部位的检查;现场工艺试验。
6.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试验:收到共同检验的通知后,监理人既未发出变更检验时间的通知,又未按时参加,
承包人为了不延误施工可以单独进行检查和试验,将记录送交监理人后可继续施工。此次检查或试验视为监
理人在场情况下进行,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7.材料、设备和工程以及隐蔽工程的重新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8.甲供材:发包人在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在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
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由承包人负责接收、保管和施工现场内的二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9.暂估价与暂列金额:相同点:均属于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的金额。
类型 区别
暂估价 项目一定有,但价格不确定
暂列金额 价格确定,但这钱花不花不确定
10.质量保证金: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计算过程的基数必须是扣除完下列款项: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扣回、因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的调整。
11.公式法调价,但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支付部分。由于变更导致合同中调价公式约定的权重变得不合
理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原定竣工日后的支付过
程中,调价公式继续有效。
12.工程量计量:单价子目的计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按支付分解报告。
13.工程款的支付:
14.承包人的安全规定:承包人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承包人制定灾害紧急预案,承包人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
15.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改变合同
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
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6.变更估价:程序原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无适用于变更工作
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
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
17.索赔程序:
索赔的内容:反记
不能补偿利润的项目
不能补偿工期的 不能补偿费用的
【主要是客观情况】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提前交货 文物、化石
(提前) 不利的物质条件
物价浮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
(只影响价格不影响工期的) 提前交货
件
法规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不可抗力不能按期
(只影响价格不影响工期的) 物价浮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竣工
发包人原因试运行失败,承包人修复(已 法规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只谈工期)
竣工) 不可抗力停工期间的照管和后
不可抗力停工期间的照管和后续清理 续清理
(只谈钱) 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竣工
18.单位工程验收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一
般情况承包人应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9.实际竣工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
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0.承包人进行清场内容: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
清理、平整或复原;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
撤离施工场地;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监理人指示
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