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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3-02 12:40:40 2026-02-19 01: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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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黄金金点 优路教育·出品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考点 1: 合同管理任务和方法 一、招标采购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 1.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的总体策划 2.根据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 3.细化项目参建各相关方的合同界面管理 4.合理选择适合建设工程特点的合同计价方式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 1.组织做好合同评审工作 2.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实施计划 3.落实细化合同交底工作 4.及时进行合同跟踪、诊断和纠偏 5.灵活规范应对处理合同变更问题 6.开发和应用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 7.正确处理合同履行中的索赔和争议 8.开展合同管理评价与经验教训总结 9.倡导构建合同各方面合作共赢机制 10.遵守贯彻绿色低碳的原则和理念 考点 2:合理选择适合建设工程特点的合同计价方式 一、单价合同 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作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用每项工作实际完 成工程量乘以该项工作的单位价格计算出该项工作的应付工程款。 在施工工程“价”和“量”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均显公平。 适用范围:在发包时施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确确定的情况,发包单位可以在设计工作尚未完成、 工程量清单尚未确定、工程内容无需完整详尽约定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招标。 优点:投标人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价格,从而缩短招投标时间,利于尽早开工。 缺点: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内容、测量核实完成的工程量;且实际应付工程款可能超过估算,控制 投资难度较大。 对承包商而言,存在较大的报价风险。一般适用于工期较短、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 固定单价 幅度不大的项目。 分类 可变单价 与固定单价合同相比,可变单价合同承包商承担价格变化的风险较小。 (2)总价合同 也称总价包干合同,是指合同就约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要求,规定一个确定的总价作为业主支付给承包商 的款额。 固定总价: 承包商几乎承担了工作量及价格变动的全部风险。 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总投资额,有利于投资控制;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小。 第 1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适用范围:工程范围和任务明确,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承包商了解现场条件、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施 工计划,施工期较短、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可调总价: 市场价格变动等风险由业主承担。与固定总价合同相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商的风险,但对业主而 言,突破合同既定价格的风险有所增大。 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可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等风险由 承包商承担;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则应考虑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等的变化,宜采用可调总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或成本加成合同。采用这种合同,承包商利润有保证,价格变化或工程量变化 的风险基本都由业主承担。 概念 但承包商往往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还可能通过提高工程成本而增加自身利润,不利于业主的投资 控制。 适用 工程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难以预先确定,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的项目。 可以简化招标、节省时间,不需等到设计图纸完成后才开始招标和施工,实现设计和施工工作的搭 优点 接。 1.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 分类 2.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 3.成本加可变酬金合同 考点 3:合同签订及履行阶段的管理任务和方法 一、组织做好合同评审工作 1.合法性、合规性评审 2.合理性、可行性评审 3.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审 4.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 5.合同风险评估 二、合同实施计划 1.合同实施总体安排; 2.合同分解与管理策划; 3.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建立。 三、落实细化合同交底工作 1.合同的主要内容; 2.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及合同待定问题; 3.合同实施计划及责任分配; 4.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 5.其他应进行交底的合同事项。 四、及时进行合同跟踪、诊断和纠偏 第 2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合同相关各方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用PDCA循环(计划-执行-检查-处置)方法定期进行合同跟踪诊断和 纠偏。 五、灵活规范应对处理合同变更问题 通常,合同变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变更的内容应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规模时,应由当事方按照 规定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2.变更或变更异议的提出,应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限。 3.变更应经当事方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或盖章后实施。 4.变更对合同价格及工期有影响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和工期。 六、正确处理合同履行中的索赔和争议 通常,索赔应符合下列条件: 1.索赔应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 2.索赔应全面、完整地收集和整理索赔资料。 3.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报告应按照约定或法定的程序和期限提出。 4.索赔报告应说明索赔理由,提出索赔金额及工期。 考点 4: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 合同当事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 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 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 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有限责任公司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 营利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 立的法人 3)其他企业法人 1)事业单位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 2)社会团体 非营利法人 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 3)基金会 法人 4)社会服务机构 1)机关法人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特别法人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第 3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但分公司不是。 考点 5: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客体 内涵 如: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物等 物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物,如借款合同 行为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 行为 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提供一定的劳务,如绑扎钢筋、土方开挖、抹灰等 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在特定情况下是公知技术。如:专利权、工程设计 考点 6: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行为 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 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合法行为如:在建设活动中,当事人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会产生建 设工程合同关系;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活动进行的管理活动,会产生建设行政管理关系。违法行为如: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违约,会导致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变更或者消灭。 此外,行政行为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等,也是一种法律事 实,也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 2.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 客观现象。这些客观事件的出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控制的。 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自然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现象所引起的客观事实,如地震、台风等。 社会事件是指由于社会上发生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难以预料的重大事件所形成的客观事实,如战争、罢 工、禁运等。 考点 7: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 此不承担责任)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既包括合法行为也包括不当代理行为) 考点 8:代理的种类 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在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项目经理作为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 位的代理人等,授权行为是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完成的。 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 人签名或者盖章。 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 第 4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 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或者职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超出授权范围或者职权范围的行为则应当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如果授权不明确,则应当由被代理人(单位)向 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但是代理人的连带责任是在被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承担的。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 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 9: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限而为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追认权” 或“拒绝权”。 考点 10:保证 1.保证的概念和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法律关系至少必须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和债权人。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 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有约按约)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 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保证人的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 证。 (2)国家机关。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保证合同的内容 保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第 5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4.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 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考点 11:抵押、质押、留置 一、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 的担保方式。 二、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 三、留置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可以留置不返还占有,并有 权就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考点 12:抵押 1.抵押物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 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 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 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 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面取得的荒地等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当事人以生 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 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抵押权的实现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第 6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考点 13: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考点 14:施工投标保证 (1)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以有效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 (3)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数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勘察设计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材料采购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 转出。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除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6)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一是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二是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三是中标人根据规定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是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五是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考点 15: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和预付款担保 一、履约保证 形式 内容 数额 1.履约担保金 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合同价格的10% (履约保证金) 2.履约银行保函 银行出具保函 合同价格的10% 由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3.履约保证书 合同价格的30% 实体公司或社会上担保公司出具 发生以下情形,发包人有权凭履约保证索取赔偿的情形: (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中途毁约,或任意中断工程,或不按规定施工; (2)承包人破产,倒闭。 第 7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二、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 概念 担保。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但需由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向发 金额 包人出具预付款担保,金额应当与预付款金额相同。 主要形式 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 预付款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每次结算工程款(中间支付)分次返还时,经发包人出具相应文件 动态变化 后,担保金额也应当随之减少。 考点 16: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 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1.责任范围 (1)自然事件 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 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 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2.除外责任 第一类 必然的、正常的损失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 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第二类 责任事故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 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第三类 保险范围外期限外的损失 (6)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 产的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 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第四类 已由其他保障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3.保险期限 第 8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 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义务的期限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通常应以整个工期为保险期限。一般是从被保险项目被卸至施工地点时起生 效到工程预计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如验收完毕先于保险单列明的终止日,则验收完毕时保险期也终止。 考点 17: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险 《建筑法》规定,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凡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能够正常工作或劳动、从事建筑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 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按被保险人人数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工程因故延长工期或停工,需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顺延手续。 工程停工期间,保险责任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的约定。 保险合同期间届满,工程仍未竣工的,需办理续保手续。 考点 18: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特征 (1)在招标标的物特征上,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最为重要的工作内容,设计阶段是决定建设项目 性能,优化和控制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造价最关键、最有利的阶段。设计方案对工程项目往往更具全局性、长效 性和创新性影响。 (2)在招标工作性质上,勘察设计招标是专业服务性质的招标,设计工作对技术要求高,常常只有数量有 限的单位满足要求;从前期准备到后续服务跨越周期长,成果的内容和质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设计方案的 优劣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检验,不易在短期内准确地量化评价。 (3)在招标条件上,勘察设计招标通常只能向潜在投标人提供工程前期的初步性基础资料,更多还要依赖 投标单位提供智力成果;且无具体量化的工作量,灵活性较大。 (4)在招标阶段划分上,可以按设计工作深度的不同,分期进行招标。例如对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 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分阶段招标。 (5)在投标书编制要求上,设计投标首先提出设计构思和初步方案,并论述该方案的优点和实施计划,在 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报价。 (6)在开标形式上,设计招标在开标时由各投标人自己说明投标方案的基本构思和意图,以及其他实质性 内容,而不是由招标单位的主持人宣读投标书并按报价高低排定次序。 (7)在评标原则上,乐于接受的是物有所值的合理报价,而不是过于追求低报价。 (8)在投标经济补偿上。 (9)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设计招标人如果要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如果要采用未中标人投 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应保护其知识产权,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给予合理的使用费。 考点 19: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组 第 9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3个以上具有相应资质、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能力的、 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投标。 优点:所有符合条件的有兴趣的单位均可以参加投标,能体现出公开、公平、 公正的招标原则,有利于实现充分竞争 公开招标 缺点:招标人事先难以预计有哪些投标人,数量有多少;招标人可能不熟悉某 些投标人的情况;招标人所期待的投标人可能并未参加投标,评标的工作量也 较大,所需招标时间长,费用高。 优点:招标人对所有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投标单位的信用和能力均予信任;投标 人及投标人的数量事先可以确定;缩短了招投标周期;评标工作量小,费用少。 邀请招标 缺点是:由于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有限,一些符合条件的潜在竞争者可能 未能在邀请之列,而漏掉更具优势的单位;不能充分体现公开竞争、机会均等 的原则。 考点 20:必须招标和可以邀请招标及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 1.必须招标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发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 业项目范围规定》,对纳入所规定范围的项目勘察、设计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2.可以邀请招标 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 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2)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5)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6)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7)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考点 21:招投标文件汇总 招标文件汇总 投标文件汇总 勘察设计 施工 工程总承包 材料采购 勘察设计 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须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评标办法 ·联合体协议书 ·合同条款及格式 ·投标保证金 第 10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工程量 ·发包人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清单 ·勘察或设计费 ·发包人要 要求 ·分项报价表 ·图纸 ·供货要求 用清单 求 ·发包人提 ·资格审查资料 ·技术标准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 供的资料 ·投标材料质量标准 和要求 格式 ·勘察纲要或设 格式 ·投标文件 ·技术支持资料 ·投标文件 计方案 格式 ·相关服务计划 格式 考点 22:招标文件具体内容 一、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内容 1.招标条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名称、招标人名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及批文名称和 编号、建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并声明该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及采用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只有设计才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联系方式 8.时间 二、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或设计要求; 2.适用规范标准; 3.成果文件要求; 4.发包人财产清单; 5.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6.勘察人或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7.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其中“勘察或设计要求”一般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 项目地理位置、周边 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质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勘察或设计范围及 内容;勘察或设计依据;勘察基础资料或设计项目使用功能的要求;勘察人员和设备要求或设计人员要求;其 他要求。 在“适用规范标准”中,应列出适用于项目的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规程名录。 在“成果文件要求”中,应说明:成果文件的组成(勘察或设计说明、图纸等);成果文件的深度、格式、 份数和载体(纸质版、电子版)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的展板、模型沙盘、动画要求;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在“发包人财产清单”中,应列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 退还要求。 考点 23: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内容的要求 1.勘察设计工程概况; 第 11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2.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 3.勘察设计依据及工作目标; 4.勘察设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5.勘察设计说明,勘察、设计方案; 6.拟投入的勘察设计人员; 7.勘察设备(适用于勘察投标); 8.勘察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9.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10.勘察设计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 11.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等。 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一般应包括:勘察设计费用分项名称;计算依据、过程及公式;金额;合 计报价等。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勘察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备表应列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制造年份 等。 考点 24: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1.勘察单位资质类别 资质序列 等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只设甲级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设甲级、乙级、部分专业可设丙级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不分等级 2.设计单位资质类别 资质序列 级别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甲、乙级,个别可设丙级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甲、乙级,个别可设丙级,建筑工程可设丁级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甲、乙级,个别可设丙级 3.单位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1)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 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发包方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 元以下的罚款。 考点 25: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勘察服务”包括: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和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 条件,编制勘察报告和提供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设计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 委托的其他服务。 第 12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考点 26:联合体和分包的规定 1.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分包 除投标文件中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 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考点 27:招标文件的澄清 (1)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5)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考点 28:开标 1.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 人参加。 2.开标时应首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再按照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如采用电子招投标, 则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上述内容,并记录在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考点 29:评标程序及方法 1.初步评审 在初步评审阶段,应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审查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是否 有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规 形式评审 定;联合体投标人是否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 担的连带责任;是否遵守了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规定。 审查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 资格评审 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存在 禁止投标的情形等各项内容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审查投标报价;投标内容;勘察或设计服务期限;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 响应性评审 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等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 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 13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2.详细评审 投标人得分应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如综合评分相 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也相等,则按照评 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考点 30:备选投标方案的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标准勘察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规定,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如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 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 察或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考点 31:投标的否决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考点 32:确定中标人及签订合同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 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4.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 同。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考点 33:《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 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 第 14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考点 34:招标备案 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 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 考点 35:组织资格审查 1.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给潜在投标人准备资格预审文件的时 间应不少于5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相当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申 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实施招标投标的下一步程序。 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考点 36:组织现场踏勘 (1)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投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 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踏勘现场后涉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考虑到在踏勘现场后投标人有可能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进行质疑,组织踏勘现场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15日前及投标预备会召开前。 考点 37:开标和评标 1.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 1)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方式;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4)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专家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第 15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 场;3)宣布开标人、明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确定并宣布 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 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 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 考点 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项目 内容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 1.重新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2.不再招标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考点 39: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多用于公开招标;在投标前审查 资格后审:多用于邀请招标;在开标后审查 (审查时间不同,审查内容一致,不同时使用) 考点 40: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审批机关、批文、业主、资金来源以及招标人情况。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等。 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质、业绩、投标联合体要求和标段。 资格预审方法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售价合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告知提交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及预期未提交的后果。 考点 41:资格审查办法 一、合格制 1.审查标准 申请人的名称;申请函的签字盖章;申请文件的格式;联合体申请人;资 初步审查标准 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审查因素等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经 详细审查标准 理资格以及其他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核对审查因素是否有效,或者是 否与资格预审文件列明的对申请人的要求相一致。 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提供澄清或说明; 第 16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2)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等情形; 5)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有限数量制(内容和合格制相同,只是需要进行量化打分) 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预审须知说明的数量。 3≤合格数量≤预先规定的通过数量,则不评分,均通过; 合格数量>预先规定的通过数量,则评分,按分数排序,选取预定数量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 考点 42:施工评标办法 常用评标方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下简称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 最低评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 目。 综合评估法一般适用于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有专门要求的招标项目。 最低评标价法是以投标报价为基数,考量其他因素形成评审价格,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的一种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考点 43:施工且使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投标人的名称;投标函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投 形式评审标准 标报价的唯一性等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 资格评审标准 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人等 响应性评审标 投标内容、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已标 准 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 和项目管理机 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人, 构评审标准 其他主要成员、施工设备、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等 考点 44: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 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 第 17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 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 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考点 45:工程总承包招标程序 1.编制招标文件 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相比较,投标人须知在设计方面提出了有关设计工作方面的要求: (1)质量标准:包括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当具 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设计成果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等。 2.工程总承包价格清单 价格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清单,它包括勘察设 计费清单、工程设备费清单、必备的备品备件费清单、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技术服务费清单、暂估价清单、 其他费用清单和投标报价汇总表。 考点 46:材料设备采购方式及其特点 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主要包括询价选择供货商、直接向供货商订购和招标选择供货商三种方式。 一般用于采购数额不大的建筑材料和标准规格产品,由采购方对多家 适用 供货商就采购的标的物进行询价,还可以通过多轮讨价还价及磋商, 经过比较后选择其中一家签订供货合同。 询价方式 避免了招标采购的复杂性,工作量小、耗时短、交易成本低,也在一 优点 定程度上进行了供货商之间的报价竞争。 缺点 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多适用于零星采购、应急采购,或只能从一家供应厂商获得,或必须 适用 直接订购 由原供货商提供产品或向原供货商补订的采购。 方式 优点 达成交易快,有利于及早交货。 缺点 采购来源单一,缺少对价格的比选,适用的条件较为特殊。 适用 是大宗及重要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的最主要方式。 招标投标 优点 有利于规范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扩大比选范围、实现公平竞争。 缺点 程序复杂、工作量大、周期长、适用于较为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 18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考点 47: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内容特点 采购大宗建筑材料或通用 招标时一般侧重对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报价和交货 买卖合同 型批量生产的中小型设备 期限等方面的比较,较多考虑价格因素。 中标人承担的工作往往涵盖从生产、交货、安装到 订购非批量生产的大型复 调试、保修的全过程,招标时要对投标人的商业信 加工承揽 杂机组设备、特殊用途的 誉、加工制造能力、报价、交货期限和方式、安装 合同 大型非标准部件 (或安装指导)、调试、保修及操作人员培训等各 方面条件进行全面比较,更多考虑性价比。 可以由供货方自己生产或部分生产,也可以由供货方通过各种渠道组 货物 织货源完成供货或设备成套。 可以采用分开招标 如果采用合并招标,可以按照各部分所占的费用比例来确 既有设备采购又有 也可以合 定具体招标类型。 安装服务的项目 并招标 通常设备占费用比例大的,可按设备招标。 安装工程占费用比例大的,可按安装工程招标。 考点 48:材料设备采购批次标包划分特点 项目建设需要大量建筑材料和设备,应综合考虑工程实际需要的时间、市场供应情况、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建设资金到位和周转计划,合理安排分阶段分批次采购招标工作。 同类材料设备可以一次招标分期交货,不同材料设备可以分阶段采购。 标包的划分要考虑工程实际需要,保证货物质量和供货时间,并有利于吸引多家投标人参加竞争,既要避 免标包划分过大,中小供应厂商无法满足供应;又要避免划分过小,缺乏对大型供应厂商的吸引力。 投标的基本单位是标包,每次招标时,可依据设备材料的性质只发一个标包或分成几个标包同时招标。投 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其中的几个标包,但不能仅对一个标包中的某几项进行投标。 考点 49: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报价方式 一、主要报价方式 1.从中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 1)报出厂价 买方自行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后运至国内施工现场的运输 (不包邮)(EXW) 费用和保险费。 2)投标前以进口货物 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进口货物,可报仓库交货价。 报仓库交货价 3)报施工现场交货价 出厂价+运至施工现场的内陆运输费和保险费 (包邮) 2.从中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 (1)报FOB价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即完成交货。(离岸价) 或FCA价 卖方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 (2)报CIF价 卖方负责办理租船订舱,并承担将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以及海运 第 19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或CIP价 费和从转运港运至目的港的保险费。(到岸价)FOB价+海运费+保险费 卖方负责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协议,并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 二、分项报价内容 标准材料及标准设备招标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包括: (1)分项名称; (2)单位; (3)数量; (4)单价; (5)总价; (6)合计报价。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总额,则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考点 50:材料采购的评标 《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货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初步评审: 审查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等是 形式评审 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审查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 资格评审 誉要求等是否符合规定。 审查投标报价、投标内容、交货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 响应性评审 金、权利义务、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等是否符合规定。 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拒不澄清确认 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 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考点 51:设备招标伴随服务 (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 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卖方应提供合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可规定将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 第 20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商定的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 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考点 52:设备采购的评标 (一)综合评估法 适用面广,可用于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大型或成套设备等招标项目。 将对招标项目的评价因素分成价格、技术、商务、服务等一级评价因素,并可再将一级评价因素细分为若 干二级评价因素。评价因素应针对招标项目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各种指标、参数、规范、性能、状况等。 并根据评价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给出各评价因素的权重,各级评价因素的权重之和等于1。 每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对评价因素的响应情况构成响应值,包括具体数值、 响应值 状况、说明等。 独立评价值 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价因素响应值的评价结果称为独立评价值 评标委员会对评价因素响应值的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值: 评价值 评价值=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独立评价值之和/有效评委数 最优的评价因素响应值得最高评价值,该最高评价值称为基准评价值,其 基准评价值 余的评价因素响应值将依据其优劣程度获得相应的评价值。 若规定先评价后加权,则投标综合评价值等于第一级各评价因素的加权评价值之和。 若规定先加权后评价,则投标综合评价值等于第一级各评价因素的权重评价值之和。 招标文件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设置,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 法。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评标价法 1.最低评标价法 2.以设备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 适用于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车辆等运行期内各种费用较高的货物,评标时可预先确定一个统一的设备 评审寿命期(短于实际寿命期),然后再根据投标书的实际情况在报价上加上该年限运行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 用,再减去寿命期末设备的残值。 计算各项费用和残值时,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贴现率折算成净现值。以贴现值计算的费用包括: 1)估算寿命期内所需的燃料消耗费; 2)算寿命期内所需备件及维修费用; 3)估算寿命期残值。 考点 53:合同文件内容 设计施工总 勘察 设计 施工 材料采购 设备采购 承包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专用合同条款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第 21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通用合同条款 ·供货要求 ·发包人 ·发包人 ·技术标准和 ·发包人 ·供货要求 ·分项报价表 要求 要求 要求 要求 ·分项报价表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勘察费用 ·设计费用 ·图纸 ·承包人建 ·中标材料质量 详细描述 清单 清单 ·已标价的工 议书 标准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勘察纲要 ·设计方案 程量清单 ·价格清单 ·相关服务计划 计划 考点 5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和合同当事人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包括发包人和勘察人。发包人通常可能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 承包单位。 勘察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作为承包人的勘察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任何其他 组织和个人均不能成为承包人。(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承包方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并且必须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收费资格证书,而且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 察业务。 1.勘察依据:(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3)工程 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4)本勘察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5)本工程设计和施工需求(设计:本工程勘察文 件和施工需求);(6)合同履行中与勘察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7)其他勘察依据。 2.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通常包括:(1)本工程的批准文 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 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3)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 资料;(4)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信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 位置分布图。 3.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文件资料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 数量和期限交给设计人。 4.发包人义务:(1)遵守法律;(2)发出开始勘察通知;(3)办理证件和批件;(4)支付合同价款; (5)提供勘察资料;(6)其他义务。 5.勘察人的一般义务:(1)遵守法律;(2)依法纳税;(3)完成全部勘察工作;(4)保证勘察作业规 范、安全和环保;(5)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考点 55:发包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一)发包人代表 1.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 知勘察人。 2.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 第 22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常履行的,勘察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 知勘察人。 3.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 授权范围通知勘察人。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具有同等效力。 (二)项目负责人 勘察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勘察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 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 项目负责人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三)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提前14天通 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超过2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 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 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 考点 56:勘察要求 1.一般要求 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 勘察人完成勘察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 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 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 2.勘察作业要求 (1)测绘要求: 发包人应在开始勘察前7日内,向勘察人提供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和书面资料等。 (2)勘探要求: 1)勘察人应当根据勘察目的和岩士特性,合理选择钻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 勘察人对于勘察方法的正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负责。 2)勘察人布置勘探工作时,应当充分考虑勘探方法对于自然环境、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 线和其他物体的影响,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控制,不得造成损坏或中断运行,否则由此导致的费用增 加和(或)周期延误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3)勘察人应在标定的孔位处进行勘探,不得随意改动位置。 4)勘探工作完成后,勘察人应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封孔。验收通过之后如果发生沉陷,勘察人应当及时进行 二次封孔和现场验收。 (3)取样要求: 1)勘察人应当针对不同的岩土地质,按照勘探取样规范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地层特征、取样深度、设 备条件和试验项目的不同,合理选用取样方法和取样工具进行取样,包括并不限于土样、水样、岩芯等。 2)取样后的样品应当填写和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名称、孔号、样品编号、取样深度、 样品名称、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施工机组等。 (4)试验要求: 1)根据岩土条件、设计要求、勘察经验和测试方法特点,选用合适的原位测试方法和勘察设备进行原位 测试。 第 23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2)试验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CMA计量认证体系要求,加盖CMA章并由试验负责人签字确认;试验负责人 应当通过计量认证考核,并由项目负责人授权许可。 3.临时占地和设施要求 (1)根据勘察服务方案制订临时占地计划,报请发包人批准。 (2)位于本工程区域内的临时占地,由发包人协调提供。 临时占地 (3)位于道路、绿化或者其他市政设施内的临时占地,由勘察人向行政管理部 门报建申请。临时占地使用完毕后,勘察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或行政管理部 门规定恢复临时占地。 临时设施应当满足规范标准、发包人要求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等。除专用合 临时设施 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设施的修建、拆除和恢复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4.安全作业要求(同施工) (1)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发包人批准; (2)加强勘察作业安全管理; (3)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勘察人员的安全教育; (6)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 (7)勘察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 (8)勘察人还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 考点 57:勘察设计合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 勘察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勘察人完成勘察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 对实施的勘察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勘察费用的依据之一。 (勘察)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进行测绘、勘 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配合审查等,编制勘察文件,设计施工配合,青苗和园林绿化补偿,占 地补偿,扰民及民扰,占道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工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 增值税税金。 (设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 编制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发包人要求勘察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 发包人另行支付。 2.定金或预付款 1)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天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 额的增值税发票。 2)设计服务完成之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设计人的原因解除合同时,定金不予退还。 3.中期支付 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勘察人。 4.费用结算 第 24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勘察人。 考点 58:违约责任 1.勘察人违约/设计人违约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勘察人违约: (1)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勘察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 (3)勘察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从而造成工程损失; (4)勘察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勘察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勘察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 失等。 2.发包人违约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用; (2)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 (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发包人发生违约的情况时,勘察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勘察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 正的,勘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勘察 人损失等。 考点 59:设计要求 1.设计文件要求 (1)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 (2)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 以注明。 (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下一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 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4)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2.开始设计 (1)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2)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 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3.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1)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应当给予配合。 (2)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逾期视为通过发包人审查。 第 25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考点 60:标准施工合同的组成 标准施工合同提供了1.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和签订合同时采用的3.合同附件格式。 各行业编制的标准施工合同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 各行业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结合施工项目的具体特点,对标准的“通用合同 条款”进行补充、细化。 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做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 的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工程实践应用时,通用条款中适用于招标项目的条或款不必在专用条款内重复,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应与 通用条款的条或款的序号一致。 考点 61:合同附件格式 标准施工合同中给出的合同附件格式,是订立合同时采用的规范化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和预 付款担保三个文件。 1.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是合同组成文件中唯一需要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时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书,因此标准施工合同中规 定了应用格式。除了明确规定对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组成文件外,具体招标工程项目订立合同时需要明 确填写的内容仅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施工的工程或标段;签约合同价;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和项目经 理的人选。 2.履约担保 3.预付款担保 担保 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 期限 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 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预付款止。 采用无条件担保方式,即持有履约保函的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有严重违约情况时,即 担保 可凭保函向担保人要求予以赔偿,不需承包人确认。在赔偿要求提出后7天内无条 方式 件支付。 担保 保持担保金额与剩余预付款的金额相等原则。 担保期间担保金额不变 金额 (随预付款的扣减担保金额相应递减) 考点 62:合同当事人与监理人 施工合同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按照所签订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责任。 监理人:既属于发包人一方的人员,但又不同于发包人的雇员,即不是一切行为均遵照发包人的指示,而 是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工作。 (一)受发包人委托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 (1)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发出指示、检查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 (2)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行使通用条款规定的,以及具体施工合同 专用条款中说明的权力。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应遵照执行。 (4)在合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处理或决定有关事项,如单价的合理调整、变更估价、索赔等。 (二)居于施工合同履行管理的核心地位 第 26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1)监理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公平合理地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为了使工程施工顺 利开展,避免指令冲突及尽量减少合同争议,发包人对施工工程的任何想法通过监理人的协调指令来实现;承 包人的各种问题也首先提交监理人,尽量减少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站在各自立场解释合同导致争议。 (3)“商定或确定”条款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协调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时,应首先与合同当 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审慎“确定”后通知当事人双方并附详 细依据。由于监理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因此对有关问题的处理不用决定,而用确定一词,即表示总监理工程师 提出的方案或发出的指示并非最终不可改变,任何一方有不同意见均可按照争议的条款解决,同时体现了监理 人独立工作的性质。 (三)监理人的指示 通用条款明确规定: (1)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施工成本增加和(或)工期延 误,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2)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于监理人不是合同当事人, 因此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 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做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考点 63: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的内容 (一)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 情况 责任承担主体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 不利气候条件 承包人 (二)物价浮动的合同价格调整 1.基准日期 通用条款规定的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 规定基准日期的作用是划分该日后由于政策法规的变化或市场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影响的责任。 承包人投标阶段在基准日后不再进行此方面的调研,进入编制投标文件阶段。 通用条款在两个方面做出了规定: (1)承包人以基准日期前的市场价格编制工程报价,长期合同中调价公式中的可调因素价格指数来源于基 准日的价格; (2)基准日期后,因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成本发生约定 以外的增减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调价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市场价格浮动对施工成本造成的影响是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要视合同工期的长短来决定。 合同类型 调价规定 应设调价条款; 标准施工合同 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分担市场价格风险; (工期12个月以上) 调价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中按单价支付部分,总价支付部 分不考虑调价。 第 27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简明施工合同 没有调价条款; (工期12个月以内) 合同履行期间不考虑市场价格变化调整合同条款。 考点 64:明确保险责任 (一)工程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1.办理保险的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承担 办理保险的费用。 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在专用条款中 (1)承包人 约定。 办理保险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人做出保险责任变动的,承包人应在收到保险人通知后立即通知发包人 和监理人。 如果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采用平行发包的方式分别交由多个承包人施 (2)发包人 工,由几家承包人分别投保的话,有可能产生重复投保或漏保,此时由发包 办理保险 人投保为宜。 无论是由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办理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均必须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 名义投保,以保障双方均有出现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2.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某些大型工程项目经常因工程投资额巨大,为了减少保险费的支出,采用不足额投保方式,即以建安工程 费的60%~70%作为投保的保险金额,因此受到保险范围内的损害后,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的相应百分比予以赔 偿。 如果投保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少于工程实际价值,工程受到保险事件的损害时,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实 际损失的全额赔偿,则损失赔偿的不足部分按合同相应条款的约定由该事件的风险责任方负责补偿。 标准施工合同要求在专用条款具体约定保险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承包人和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1)如永 久工程的损失的差额由发包人补偿,2)临时工程、施工设备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3.未按约定投保的补偿 (1)如果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另一方当事人可代 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2)当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 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赔偿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二)人员工伤事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履行合同的本方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分别为自己现场项目管理 机构的所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其他保险 1.承包人的施工设备保险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名义投保施工设备保险,作为工程一切险的附加保险,因此此项保险内容发包人没有投 保。 2.进场材料和工程设备保险 第 28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由当事人双方具体约定,在专用条款内写明。通常情况下,应是谁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谁办理相应 的保险。 考点 65:发包人义务 义务 内容 1.施工现场(包括永久和临时,可一次或分次移交) 2.提供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一)提供施工场地 完整,但对据此的推断不负责。 3.现场外的道路通行权。 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和监理人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 (二)组织设计交底 交底,以便承包人制定施工方案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标准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没有将开工时间作为合同条款,可在合 (三)约定开工时间 同协议书或专用条款中约定。 考点 66:承包人义务 义务 内容 1.核对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一步收集相关的地质、水文、气象条 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以 便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查勘后,承包人不得再以不 (一)现场查勘 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推脱合同责任。 2.发现实际情况与发包人所提供材料有重大差异,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由其做出相应的指示或说明,以便明确合同责任。 1.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需 (二)编制施工实 经5人以上专家论证方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施计划 2.质量管理体系 3.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三)施工现场内 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以及为开 的交通道路和临 始施工所需的临时工程和必要的设施,满足开工的要求。 时工程 1.承包人依据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 料,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以及合同中对工 程精度的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点的资料报送监理人 (四)施工控制网 审批。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对丢失或损坏的施工控 制网点应及时修复,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 (五)提出开工 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 申请 第 29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考点 67:监理人职责 (一)审查承包人的实施方案 1.审查的内容 监理人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认真的审查,批准或要求承包人 对不满足合同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 2.审查进度计划 监理人审查后,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 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 (二)开工通知 监理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 工日起计算。 考点 68:合同履行涉及的几个时间期限 (一)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合同内约定的工期+变更索赔顺延的工期。 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中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 (二)施工期 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止。 1.从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起算,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 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合同内约定有分部移交的单位工程,按提前验 (三)缺陷责任期 收的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确定的竣工日为准,起算时间相应提前。 2.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运行期间出现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应负责修复, 直到检验合格为止。修复费用以缺陷原因的责任划分。 1.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起算,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四)保修期 2.对于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起算时间相应提前。承包人对保修期内出 现的不属于其责任原因的工程缺陷,不承担修复义务。 考点 69:施工进度管理 (一)发包人原因延长合同工期 通用条款中明确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延误,承包人有权获得工期顺延和(或)费用加利润补偿的 情况包括: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延迟提供材 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 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二)承包人原因的延误 订立合同时,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专用条款说明中 建议,违约金计算方法约定的日拖期赔偿额,可采用每天为多少钱或每天为签约合同价的千分之几;最高赔偿 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 (三)暂停施工 第 30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1.暂停施工的责任 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1)承包人责任的暂停施工 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3) 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5)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 工。 (2)发包人责任的暂停施工 1)发包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2)协调管理原因;3)行政管理部门的指令。 2.暂停施工期间由承包人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四)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 如果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向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要求,由于涉及合同约定的变更,应与承包人通过协商达 成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协议的内容应包括:承包人修订进度计划及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赶工措施;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所需追加的合同价款;提前竣工给发包人带来效益应给承包人的奖励等。专用条款使用说明中建议,奖励金额 可为发包人实际效益的20%。 考点 70:项目部的人员管理 (1)质量检查制度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2)规范施工作业的操作程序 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 程。 (3)撤换不称职的人员 当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时,承包人应予 以撤换。 考点 71:质量检查 (1)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承包人应对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进场检验和使用前的检验,不允许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有缺陷的设备。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实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 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承包人负责提 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2)施工部位的检查 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 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 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 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或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第 31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3)与承包人的共同检验和试验 收到承包人共同检验的通知后,监理人既未发出变更检验时间的通知,又未按时参加,承包人为了不延误 施工可以单独进行检查和试验,将记录送交监理人后可继续施工。此次检查或试验视为监理人在场情况下进行, 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考点 72: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对承包人施工设备的管理 1.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管理 (1)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 (2)发包人在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在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 (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保管和施工现场内的二次搬运所发生的费 用。 (4)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接货的物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保管费用。 (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 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2.对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控制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 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对目前闲置的施工设备或后期不再使用的施工设备,经监理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审核同意后,承包人方可 将其撤离施工现场。 考点 73:合同价格 (1)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即中标价。 (2)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合同价格即承包人完成施工、竣工、保修全部义务后的工程结算总价,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 变更、价款调整、通过索赔应予补偿的金额。 二者的区别表现为,签约合同价是写在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内的固定数额,作为结算价款的基数;而合同 价格是承包人最终完成全部施工和保修义务后应得的全部合同价款,包括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约 定,在签约合同价基础上应给承包人补偿或扣减的费用之和。因此只有在最终结算时,合同价格的具体金额才 可以确定。 考点 74:签订合同时签约合同价内尚不确定的款项 (1)暂估价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 程的金额。 该笔款项属于签约合同价的组成部分,合同履行阶段一定发生,但招标阶段由于局部设计深度不够;质量 第 32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标准尚未最终确定;投标时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等原因,要求承包人按暂估价格报价部分,合同履行阶段再最终 确定该部分的合同价格金额。 暂估价内的工程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施工,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 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按招标的中标价确定。 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或标准时,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相应的金额;专业工程施 工的价格由监理人进行估价确定。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 格。 (2)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一笔款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 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款项。 上述两笔款项均属于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的金额,二者的区别表现为:暂估价是在招标投标阶段暂时不能 合理确定价格,但合同履行阶段必然发生,发包人一定予以支付的款项;暂列金额则指招标投标阶段已经确定 价格,监理人在合同履行阶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示承包人完成相关工作后给予支付的款项。签约合同价内约 定的暂列金额可能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因此承包人不一定能够全部获得支付。 考点 75: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从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开始起扣,从承包人本期应获得的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预付款的 支付、扣回以及因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的调整三项金额后的款额为基数,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扣留本期的质 量保证金。累计扣留达到约定的总额为止。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监理人在缺陷责任期满颁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的金 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修复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 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如果约定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还没有完成全部缺陷修复或部分单位工程延长的缺陷责任期尚未到期, 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缺陷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考点 76:外部原因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 施工工期12个月以上的工程,应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对合同价格的影响,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担市场价格变 化的风险。通用条款规定用公式法调价,但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支付部分。 在调价公式的应用中,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调整差额时,如果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并 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2)由于变更导致合同中调价公式约定的权重变得不合理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3)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顺延,原定竣工日后的支付过程中,调价公式继续有效。 (4)因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后续支付时应采用原约定竣工日与实际支付日的两个价格指数 中,较低的一个作为支付计算的价格指数。 考点 77: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进度付款申请单 通用条款中要求进度付款申请单内容包括: 第 33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变更金额; (3)索赔金额; (4)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本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2.进度款支付证书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 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 度付款证书。 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如扣除质量不合格部分的工程 款等。 通用条款规定,监理人出具的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 工作,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 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3.进度款的支付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按 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考点 78: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变更范围包括: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考点 79:变更估价 1.变更估价的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2.变更的估价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 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 更工作的单价。 考点 80:不利物质条件的影响 不利物质条件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 第 34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考点 81: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 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通用条款规定,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 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考点 82:标准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索赔 1.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人应在引起索赔事件发生的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正式的索赔通知书,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 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对于具有持续影响的索赔事件,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陆续递交延续的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 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 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监理人处理索赔 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 结果的,按合同争议解决。 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竣工阶段发包人接受了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承包人不能再对施工阶段、竣工阶 段的事项提出索赔要求。 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 提出索赔期限至发包人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止,即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就失去索赔权利。 4.标准施工合同中涉及应给承包人补偿的条款 可补偿内容 序号 主要内容 工期 费用 利润 1 文物、化石 √ √ 3 不利的物质条件 √ √ 4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提前交货 √ 第 35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13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20 附加浮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21 法规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 23 发包人原因试运行失败,承包人修复 √ √ 25 不可抗力停工期间的照管和后续清理 √ 26 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竣工 √ 考点 83:合同工程的竣工验收 1.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承包人的施工已完成合 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 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 计划; (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2.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人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 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 收。 3.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合格时,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 程接收证书。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实际竣工日 用以计算施工期限,与合同工期对照判定承包人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 (2)竣工验收基本合格但提出了需要整修和完善要求时,监理人应指示承包人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 证书。经监理人复查整修和完善工作达到了要求,再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竣工日仍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报告的日期。 (3)竣工验收不合格,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 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 请报告。重新验收如果合格,则工程接收证书中注明的实际竣工日,应为承包人重新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4.延误进行竣工验收的处理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 申请报告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情况除外。 5.竣工结算 (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 (2)监理人审查 监理人在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 第 36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核定资料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 (3)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4)支付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考点 84:竣工清场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 地; (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考点 85: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方式的优点与不足 (一)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方式的优点 1.单一的合同责任 2.固定工期、固定费用 3.可以缩短建设周期 4.减少设计变更 5.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二)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方式的不足 1.设计不一定是最优方案 2.减弱实施阶段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 考点 86:总承包合同文件中对联合体承包人的规定 (1)总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是独立承包人,也可以是联合体。 (2)对于联合体的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仅与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联系,由其负责组织和 协调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3)由于联合体的组成和内部分工是评标中很重要的评审内容,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已作为合同附 件。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改变联合体的组成和修改联合体协议。 考点 87:总承包合同文件中对分包工程的规定 (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包给第三人; (2)分包工作需要征得发包人同意。除发包人已同意投标文件中说明的分包外,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 还需分包的工作,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 (4)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其资质能力的材料应经监理人审查。 第 37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5)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作,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考点 88:总承包合同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及承包人建议书 1.竣工试验 1)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的准备; 2)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 必备条件; 3)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 等。 2.承包人建议书 1)承包人建议书是对“发包人要求”的响应文件, 2)包括承包人的工程设计方案和设备方案的说明;分包方案;对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说明等内容。 考点 89:总承包合同文件中的价格清单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价格清单,指承包人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报价单。 与施工招标由发包人依据设计图纸的概算提出工程量清单,经承包人填写单价后计算价格的方式不同。 由于由承包人提出设计的初步方案和实施计划,因此价格清单是指承包人完成所提投标方案计算的设计、 施工、竣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计划费用,清单价格费用的总和为签约合同价。 考点 90:总承包合同文件中的知识产权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除了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以及建筑 物形象使用收益等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承包人在进行设计,以及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犯专利权或其他知 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考点 91:承包人文件 由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提交的所有图纸、手册、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 定义 文件。 承包人文件中最主要的是设计文件。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向监理 最主要的内容 人陆续提供文件的内容、数量和时间。 专用条款内还需约定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应批准的合理期限。 监理审批期限 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定的意见,视为已获批 准,承包人可以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考点 92:总承包合同中需要再专用条款需明确的内容 需明确的内容 方式一 方式二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发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发包人要求”中出现错误 无条件补偿条款 有条件补偿条款 或违法情况的责任承担 第 38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发包人提供主材和工程设备 工程材料和设备 承包人包工包料 的包工部分包料 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发包人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部分 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行 计日工和暂估价 实际发生费用另行补偿 考虑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 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担 竣工后试验 发包人负责 承包人负责 考点 93:“发包人要求”中出现错误或违法情况的责任承担 1.无条件补偿条款 承包人复核时未发现发包人要求的错误,实施过程中因该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了费用 和(或)工期延误,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2.有条件补偿条款 (1)复核时发现错误 承包人复核时对发现的错误通知发包人后,发包人坚持不做修改的,对确实存在错误造成的损失,应补偿 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顺延合同工期。 (2)复核时未发现错误 承包人复核时未发现发包人要求中存在错误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增加的费用 和(或)工期延误。 无论承包人复核时发现与否,由于以下资料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均由发包 人承担,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1)发包人要求中引用的原始数据和资料; (2)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功能要求; (3)对工程的工艺安排或要求; (4)试验和检验标准;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 考点 94:总承包合同的保险责任 (一)发包人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监理人也进行此项保险。 (二)承包人办理保险 1.投保的险种 (1)设计和工程保险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 切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2)第三者责任保险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约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担保期限,应保证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 (3)工伤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要求分包人也投保此项保 险。 第 39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4)其他保险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考点 95:履约担保期限汇总 1.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一般情况到保修期满并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15天或14天 止。 2.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勘察) 3.担保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设计) 4.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日止。(施工) 5.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总承包) 考点 96:设计审查 1)发包人应组织设计审查,审查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之日起不 超过21天。 1.发包 2)发包人审查认为设计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说明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原因。 人审查 承包人应重新修改后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 3)合同约定的审查期限届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2.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 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工程,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后7天内,向政府有 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承包人予以协助。 考点 97: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中可以给承包人补偿的条款【共 28 条】 序号 主要内容 可补偿内容 工期 费用 利润 2 文物、化石 √ √ 6 争议评审组对监理人确定的修改 √ √ 7 为他人提供方便 √ 8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 √ √ 10 发包人要求提前交货 √ 1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延误 √ √ √ 1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 √ √ 16 异常恶劣的气侯条件 √ √ 17 行政审批延误 √ √ 26 缺陷责任期内非承包人原因缺陷的修复 √ √ 27 不可抗力的工程照管、清理、修复 √ √ √ 28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 √ 第 40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考点 98:竣工后试验 竣工后试验是指工程竣工移交后,在缺陷责任期内投入运行期间,对工程的各项功能的技术指标是否达到 合同规定要求而进行的试验。 由于发包人已接受工程并进入运行期,因此试验所必需的电力、设备、燃料、仪器、劳力、材料等由发包 人提供。竣工后试验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进行。 由于工程已由投入正式运行,发包人应将竣工后试验的日期提 1.发包人进行竣工后试验 前21天通知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该日期出席竣工后试 验,发包人可自行进行试验,承包人应对检验数据予以认可。 发包人应提前21天将竣工后试验的日期通知承包人。承包人 2.承包人进行竣工后试验 应在发包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竣工后试验。 考点 99: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概念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点。 (1)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2)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必须支付相应的价款;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必须以买受人 支付价款为对价。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所谓双务有偿是指合同双方互负一定义务,出卖人应当保质、保量,按 期交付合同订购的物资、设备,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接收货物并及时支付货款。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合同即可成 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考点 100: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 即时买卖 买卖合同成立的同时,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即移转了材料设备的所有权、价款的 合同 占有。 1.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 2.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货样买卖 3.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 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 准。 1.是指出卖人允许买受人试验其标的物、买受人认可后再支付价款的 非即时买 交易。 卖合同 试用买卖 2.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试用买卖的买受人 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3.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分期交付 是指购买的标的物要分批交付。 买卖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 买卖 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 41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考点 101:材料合同价格与支付 款项名称 付款比例 预付款 签约合同价的10% 进度款 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95% 结清款 合同价格的5% 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 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 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进度款。 2.进度款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28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95%:(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 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 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5)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结清款 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 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5%的结清款。 考点 102:材料采购合同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卖方迟延交货违约金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三)买方延迟付款违约金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 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考点 103:设备合同价格与支付 款项名称 付款比例 预付款 签约合同价的10% 交货款 合同价格的60% 验收款 合同价格的25% 结清款 合同价格的5% 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 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 第 42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如果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2.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 方支付合同价格的60%:(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 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 4.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 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考点 104:交货前检验(同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 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 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 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 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 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 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 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 (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考点 105:设备包装、标记、运输 1.包装 (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 【同材料】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 2.标记 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 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3.运输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卖方应在合同设备 【同材料】 预计启运7日前将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 式通知买方。 考点 106:交付 1.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材料:施工场地卸货 交付 后)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2.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 第 43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 3.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检验和 验收。 所有权和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风险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 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 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 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考点 107:开箱检验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 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 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 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 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 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 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 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 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他与合 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 外。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 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 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考点 108:设备考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等均由买方承担。 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 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 次考核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 有权解除合同。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 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第 44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考点 109:设备采购合同违约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 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卖方延迟交付违约金 迟延交付时间 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比例 第1~4周 0.5% 第5~8周 1% 从第9周起 1.5% (1)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 (2)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考点 110:《施工合同条件》中各方责任和义务 在《施工合同条件》模式下,项目主要参与方为业主(Employer)、承包商(Con-tractor)和工程师 (Engineer)。 其中,工程师受业主委托授权为业主开展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相当于国内的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属于业主 方人员,应履行合同中赋予的职责,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赋予的权力,但应保持公平(Fair) 的态度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工程师的人员包括具备资格的工程师及其他有能力履行职责的专业人员。 根据通用合同条件规定,各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概述如下: (一)业主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委托任命工程师代表业主进行合同管理;承担大部分或全部设计工作并及时向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给予 承包商现场占有权;向承包商及时提供信息、指示、同意、批准及发出通知;避免可能干扰或阻碍工程进展的 行为;提供业主方应提供的保障、物资;在必要时指定专业分包商和供应商;做好项目资金安排;在承包商完 成相应工作时按时支付工程款;协助承包商申办工程所在国法律要求的相关许可等。 (二)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应按照合同规定及工程师的指示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并修补缺陷;为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及 修补缺陷提供所需的设备、文件、人员、物资和服务;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负责,并保护环境;提供工程执行和竣工所需的各类计划、实施情况、意见和通知;提交竣工文件以及运行和 维护手册;办理工程保险;提供履约担保;履行承包商日常管理职能等。 (三)工程师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执行业主委托的施工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境等目标监控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协调、联 系、指示、批准和决定等;确定确认合同款支付、工程变更、试验、验收等专业事项等;工程师还可以向助手 指派任务和委托部分权力,但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无权解除任何一方依照合同具有的职责、义务或责任。 考点 111:《施工合同条件》工程计量估价和支付 1.工程计量 《施工合同条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当工程师要求对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 第 45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商,承包商应按时派员协助工程师进行测量并提供工程师所要求的明细。如果承包商未能派人到场,则工 程师的测量应视为准确并予认可。如果承包商就工程量测量结果与工程师未能达成一致,应通知工程师并说明 测量结果不准确的原因,工程师应进行确认或商定。如承包商参加现场测量工作或检查测量记录后 14天内 未向工程师发出不同意通知,则视为已认可测量记录之准确。 2.计量方法 工程量测量方法应按照合同数据表中规定的方法;若无规定,则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或其他适用的明细表中 的规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对永久工程每项工程应按实际净数量计量,不计入膨胀、收缩或浪费的数量。 3.工程估价 工程师应根据计量出的每项工作的工程量乘以相应费率或价格进行估价。如合同中无某项内容,应取类似 工作的费率或价格。当同时满足以下情形一中的2个条件,或同时满足情形二中的4个条件时,可对该项工 作规定的费率或价格进行确定、调整: 情形一 情形二 1)工程量清单或其他资料表中未有该项工 1)该工作测量工程量比工程量清单或其他资料中所列的工程量的 作、也未规定该项工作的费率或价格; 变动超过10%; 2)由于该项工作特性或实施条件的不同, 2)工程量的变动与合同规定费率的乘积超过了中标合同额的 合同中未有相应的可供参考费率或价格的 0.01%; 工作。 3)工程量的变动直接导致该项工作每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 4)合同中没有规定此项工作为固定费率或固定费用。 考点 112:《施工合同条件》不可预见 1.不可预见的定义 所谓“不可预见(Unforeseeable)”,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基准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预见”的 风险分配方式使承包商在投标时将风险限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业主获得的应是承包商未考虑不可预见风险 的正常标价和施工方案。 2.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 “物质条件”是指承包商在现场施工期间遇到的自然物质条件、自然或人为的物质障碍、污染物,包括地 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及其影响。 考点 113:《施工合同条件》工程照管责任和工程的接收 1.工程照管责任 承包商应从开工日期起,承担照管工程、货物、承包商文件的照管责任,直到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如果对某分项工程或部分工程已签发或视为已签发接收证书,则对该分项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应移交给 业主。 2.工程的接收 承包商可在其认为工程即将竣工并做好接收准备的日期前不少于14天,向工程师发出申请接收证书的通 知。 考点 114:《施工合同条件》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的任命 1.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的任命 第 46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合同双方应在承包商收到中标函后28天或规定的日期内联合任命DAAB的成员,DAAB由具有适当资格的一 人或三人组成。DAAB成员与业主、承包商及工程师没有利害关系,由业主、承包商双方联合任命、分摊酬金, 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鼓励DAAB成员在日常非正式地参与处理合同双方潜在问题及分歧,及早化解争端。 2.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的决定 如果双方发生争端,任一方可将争端事项提交给DAAB,委托其做出决定。DAAB应在收到委托事项后84天 内或在双方认可的其他期限内,提出其有理由的决定。除非并直到该决定在友好解决或仲裁后应做出修改,该 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果任一方对DAAB的决定不满,可以在收到该决定通知后28天内,将其不满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如双方 均未发出表示不满的通知,则该决定应作为最终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决定。 如果任一方已按照上述规定发出了表示不满的通知,双方还应在着手仲裁前,尽力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争端,如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在发出不满意通知的28天后方可启动仲裁。 考点 115:《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及各方责任和义务 业主选择EPC合同多有如下考虑: 1.期望工程总造价固定、不超过投资限额,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 2.期望工期确定,使项目能在预定的时间投产运行; 3.业主缺乏经验或人员有限,需要一揽子将项目发包给一个承包商,由其负责组织完成整个项目; 4.业主采用比较宽松的管理方式,按里程碑方式支付; 5.严格竣工检验以保证工程完工的质量,使项目发挥预期效益。 需要注意的是,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不同,银皮书中没有 “工程师”这一角色,而是由业主方委派 “业主代表”代替业主负责工程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目标。 承包商应接受业主或业主代表提出的指令。在工程款支付上,银皮书规定由业主根据承包商的报表直接支 付,而没有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这个中间环节。 (一)业主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向承包商提供现场地形、地下、水文、气候及环境条件的数据资料;向承包商提供现场进入权和占用权; 委派业主代表;做好项目资金安排;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向承包商发出根据合同履行义务所需要的指示;发 出变更通知;审核承包商文件;为承包商提供协助和配合;准备并负责由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签发工程接 收证书等。 (二)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按照合同进行设计、实施和完成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缺陷;工程完工后应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应 提供合同规定的生产设备和承包商文件,以及设计、施工、竣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人员、物资和服务;为工程 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并保护环境;提供履约担保;负责核实和解释现场数据;遵守安全程序;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制提交月进度报告;办理工程保险;负责承包商设备;负责现场保安;照管工程和货物; 编制和提交竣工文件;对业主人员进行工程运行和维护培训等。 考点 116:《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合同组成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件; (3)通用合同条件; (4)业主要求; (5)明细表; (6)投标书; 第 47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7)联合体保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 (8)其他组成合同的文件。 考点 117:《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不可预见的困难 银皮书在“不可预见的困难”的条款中规定: (1)承包商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 料; (2)通过签署合同,承包商接受对预见到的为顺利完成工程的所有困难和费用的全部职责; (3)合同价格对任何不可预见的困难或费用不应考虑给予调整; (4)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不同于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的,承包商遇到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时,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 本款的规定基本上排除了承包商以外界物质条件不可预见为理由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的机会,因而承包商要清 醒认识所承担的不可预见的困难,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考点 118:《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进度计划与进度报告 1.进度计划 银皮书规定,承包商应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包括开工日期和竣 工日期;承包商计划实施工程的工作顺序、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合同要求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及时间安 排;永久设备和材料的关键交货日期等。当原定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相符时,承包商还应提交一份修订 的进度计划,除非业主在收到初步进度计划后的 21天内或收到修订的进度计划后的 14天内向承包商发出通 知,指出其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商即应按照该进度计划进行工作,业主人员有权依照该进度计划安排其 活动。 2.进度报告 (1)承包商应编制并向业主提交月进度报告,第一次报告应自开工日期起至当月的月底止。 (2)以后应每月报告一次,在每次报告期最后一天后7日内报出。 考点 119:ECC 合同的内容组成 (一)核心条款 (二)主要选项条款 (三)争议解决与避免程序 (四)次要选项条款 (五)成本组成表 (六)合同数据 (一)核心条款 核心条款(Core Clauses)是施工合同的主要共性条款,包括总则;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工期;测试和缺 陷;付款;补偿事件;所有权;风险和保险;争端和合同终止等9条,构成了施工合同的基本构架,适用于施 工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和交钥匙工程承包等不同模式。 (二)次要选项条款 在主要选项条款之后,ECC还提供了十多项可供选择的次要选项条款,包括履约保证;母公司担保;支付 承包商预付款;多种货币;区段竣工;承包商对其设计所承担的责任只限运用合理的技术和精心设计;通货膨 第 48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胀引起的价格调整;保留金;提前竣工奖金;工期延误赔偿费;功能欠佳赔偿费;法律的变化等。 (三)主要选项条款 主要选项条款是对核心条款的补充和细化,使用者应根据需要选择适用的条款。对于主要选项条款,可在 如下6个不同合同计价模式中选择一个适用模式(且只能选择一项),将其纳入合同条款之中: 选项A:带有分项工程表的标价合同; 选项B:带有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 选项C:带有分项工程表的目标合同; 选项D:带有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 选项E:成本补偿合同; 选项F:管理合同。 其中,标价合同适用于在签订合同时价格已经确定的合同;目标合同适用于在签订合同时工程范围尚未确 定,合同双方先约定合同的目标成本,当实际费用节支或超支时,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摊;成本补偿合同 适用于工程范围很不确定且急需尽早开工的项目,工程成本部分实报实销,再根据合同确定承包商酬金的取值 比例或计算方法;管理合同适用施工管理承包,管理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管理承包合同,但不直接承担施工任务, 以管理费用和估算的分包合同总价报价,管理承包商与若干施工分包商订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费用由业主支 付。 考点 120:CM 合同模式 (一)CM模式及其类型 CM合同属于管理承包合同。 依据业主委托管理范围和责任的不同,CM模式分为代理型CM模式和风险型(Non-Agency,非代理型)CM 模式。 对于代理型CM模式,CM承包商只为业主对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负责工程分包的 发包,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CM承包商不承担项目实施的风险。以下主要介绍风险型CM模式。 (二)风险型CM模式的工作特点 风险型CM承包商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前阶段的咨询服务和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 CM承包商对业主委托范围的工作,可以自己承担部分施工任务,也可以全部由分包商实施。其自己施工的 部分属于施工承包,不属CM的工作范围。 (三)风险型CM模式的合同计价方式 1.合同计价方式 风险型CM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成本部分由业主承担,CM承包商获取约定的酬金。CM承包商 签订的每一个分包合同均对业主公开,业主可以参与分包合同的谈判,业主按分包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CM承 包商不赚取总包与分包合同之间的差价。 CM承包商的酬金约定通常可选用如下方式:固定酬金;按分包合同价的百分比取费;按分包合同实际发生 工程费用的百分比取费。 2.保证工程最大费用(GMP)的限定 随着设计工作的深化,CM承包商要陆续编制工程各部分的工程预算。施工图设计完成后,CM承包商将按照 最终的工程预算提出保证工程最大费用,并与业主协商达成一致后,按GMP的限制制定计划并组织施工,对施 工阶段的工作承担直接经济责任。 第 49 页 共 51 页优路教育 点亮职业人生 官方网址:www.youlu.com 当工程实际总费用超过GMP时,超过部分由CM承包商承担,体现了CM管理承包的风险性,也使业主方造 价控制风险大大降低。 第 50 页 共 5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