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5-19-第5章-5.1-合同的基本规定(一)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10-法规《天一精讲班》王欣、王竹梅KL_王竹梅_讲义

2025-19-第5章-5.1-合同的基本规定(一)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10-法规《天一精讲班》王欣、王竹梅KL_王竹梅_讲义

  • 2026-04-11 17:54:56 2026-01-26 2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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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9-第5章-5.1-合同的基本规定(一)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10-法规《天一精讲班》王欣、王竹梅KL_王竹梅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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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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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2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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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第5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考试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 合计 2024 10题10分 3题6分 13题16分 【章节框架】 5.1 合同的基本规定 5.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 5.3 相关合同制度 【学习方法】 ◼本章属于合同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有难度。[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学习的时候要理解与记忆相结合,以理解原理为主,可以运用案例形象理解法,多用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来理解 法规的内涵 。 ◼2025年的主要变化在于增加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部分内容。 5.1 合同的基本规定 【知识点:合同的订立】 1. 要约 项目 内容 内涵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内容具体确定-应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效力 条件 •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不能逗你玩) 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收到生效,非发出生效) 2.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的撤回 邀约的撤销 ◼ 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还没有到 ◼ 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已到达受要 达受要约人时 约人 ◼ 撤回通知应先于或同时到达受要 ◼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 约人 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3.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况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如请按要求在3天内将水泥送至工地、请在15日内 答复、3个月内款到即发货等)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案例理解】 ◼甲发出一封要约信给乙,说要订购一批水泥,价格、数量、时间均非常明确,并派丙去送信。信送出后甲又后 悔了,在丙还没有把信送达乙之前收回信,称为要约的撤回。 ◼如乙收到信,但乙还没来得及回信说同意(承诺通知),此时甲电话通知说取消信上所说的内容,则称为要约 的撤销。 ◼如甲与乙是长期的合作关系,且甲从未爽约。乙收到信后马上进了30吨水泥,则此时即使乙还没来得及回信说 同意,甲也不可撤销该要约。 4. 要约的失效 ◼要约被拒绝。(被拒) ◼要约被依法撤销。(撤销)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超期)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实质性变更) 5. 承诺 项目 内容 ◼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内涵 ◼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 ◼ 实质性变更包括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 质性变更 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 承诺变更 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 一般情况承诺有效。 性变更[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甲向乙定购电梯3部,要求三日内作出答复,乙在第2天就答复说只有两部电梯可交易,则此答复视为乙向甲发 出的一个新要约。 ◼甲向乙定购电梯3部,要求三日内作出答复,乙在第2天就答复说可以,但是电梯的外包装箱换新版了,颜色和 原来的有点不一样,这个视为原要约的承诺。 ◼甲向乙定购电梯3部,要求三日内作出答复,乙在第2天就答复说只有两部电梯可交易,则此答复视为乙向甲发 出的一个新要约。 ◼甲向乙定购电梯3部,要求三日内作出答复,乙在第2天就答复说可以,但是电梯的外包装箱换新版了,颜色和 原来的有点不一样,这个视为原要约的承诺。 6. 建设工程领域重要文件的本质 项目 内容 招标公告 要约邀请 招标文件 要约邀请招标文件中缺最重要的条款-价格 投标文件 要约 中标通知书 承诺 7. 合同的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 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1年试题】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供应商发出钢材采购单,承诺期限为3月5日前承诺,3月1日,乙收 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乙收到甲取消本次采购的函。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示同意履行3月1日的采购单, 关于甲、乙双方合同订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3月2日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B.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 C.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D.甲的要约已经撤销 答案:B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