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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施工合同管理
7)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1)不可抗力的确认:【百年不遇】【罕见】
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
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3)不可抗力后果的分担原则【费用各自分担】【工期顺延】
①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②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③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④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
担;
⑤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
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例题】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文本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
承担的有( )。
A.永久工程的损失
B.施工设备损坏
C.承包人的停工损失
D.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E.承包人的人员伤亡损失
答案:AD
【费用各自分担】【工期顺延】
8)索赔管理
③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
索赔。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
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2023年真题II】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关于承包人提出索赔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仍有权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发生的索赔
B.按照合同约定接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权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
C.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书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发生的索赔
D.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书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
答案:D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涉及应给承包商补偿的条款和内容【损失】
条款内容 可补偿内容
发包人自身原因 工期+费用+利润
发包人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
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和损失 费用+利润
因发包人原因进行进一步试验和运行
承包人遇不利物质条件 工期+费用
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 费用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费用
发包人自身原因
序号 条款内容
1 发包人提供图纸延误
3 发包人延迟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
7
货地点变更等情况
9 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他基准资料错误
12 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13 发包人原因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14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15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16 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8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
26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涉及应给承包商补偿的条款和内容【损失】
条款内容 可补偿内容
发包人自身原因 工期+费用+利润
发包人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 费用+利润[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和损失
因发包人原因进行进一步试验和运行
承包人遇不利物质条件 工期+费用
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 费用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 费用
【2024年真题II】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同时提出工期、费用和利润索赔的情形是
( )。
A.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损失
B.基准日后因法律变化引起价格调整
C.因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
D.因发包人原因需进一步实施试运行
答案:A
【2024年真题】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针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发包人仅限同时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的
情形有( )。
损失
A.承包人遇到不利的物质条件
B.因发包人违约承包人暂停施工
C.施工现场发掘文物、古迹
D.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E.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
答案:AC
4.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
1)关于工期争议的解决
(1)开工日期争议解决
①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
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②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2)实际竣工日期争议解决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①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与前文不同】;
②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③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练习题】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 )为开工日期。
A.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
B.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
C.实际进场施工时间
D.开工报告的时间
答案:A
2)关于工程量及价款争议的解决
(1)工程量争议解决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
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2)工程计价标准及方法争议解决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
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结算工程价款。
有约定按约定
(3)工程价款利息争议解决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
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
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①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②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③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6)无效合同的价款结算争议解决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
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
【练习题】某国内工程合同对欠付价款利息计付标准和付款时间没有约定,当发生工程欠款事件时,下列利
息支付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各类贷款利率中的高值计息
B.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计息日为交付之日
C.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计息日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D.建设工程未交付的,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计息日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