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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后题答案解析
1.【答案】D。解析:D项正确,A项错误,民事诉讼要遵循辩论原则。人民法院审
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法院未经开庭而作出判决违背了这一原则。B项
错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双方同等的诉讼地位,以保护他们各
自的实体权益。题干中并未体现违反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C项错误,合议制是指
由若干名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实行合议制,是为了发挥集
体的智慧,弥补个人能力上的不足,以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本题中尚未开庭,并未体
现违反合议原则。故本题答案为D。
2.【答案】A。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
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
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A项中,李四属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
施的被告,A项当选。C项中孙某下落不明,未被宣告失踪,C项不当选。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
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项中两个被告住所地在同一
辖区,不符合本条规定情形,B项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合同或者其
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
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
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D项中二人约定有效,管辖法院为合同签订地法院,
D项不当选。故本题答案为A。
3.【答案】D。解析: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以
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指被原告诉称侵犯
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本案中,颜某的人身权
受到侵害,是诉讼中的原告,其父母为其法定代理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6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
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因此熊某及
其父母为共同被告。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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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
以延长一个月。”故本题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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