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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及答案解析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1 一_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
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
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
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而亡
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人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D.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
2.《刑法》第 13 条 规 定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
要在于( )。
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
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
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
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
3.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 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
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 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
4.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
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 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抚养,致其冻饿身亡
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不维修,致锅炉爆炸 D.丁过失引起火险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
5.在抢劫犯罪中,犯罪时间( )。
A.是抢劫罪的必要要件 B.是抢劫罪的选择要件
C.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D.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无关
6.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
B.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包括几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C.高等院校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D.对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7.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 )。
A.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同 B.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因素不同
C.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积极追求 D.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知情
8.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 )。
A.对象认识错误 B.法律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9.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是出现了不法侵害以外的危险
B.紧急避险必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C.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小于或者等于所保护的利益
D.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一致
10.下列关于犯罪既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对犯罪既遂,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B.犯罪既遂的法律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C.行为人没有实现犯罪的预期目的.也可以成立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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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只要出现犯罪结果就构成犯罪既遂
11.下列行为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是( )。
A.甲为劫财而将受害人骗到预定地点 B.乙为劫财而埋伏在阴暗处等候被害人出现
C.丙为劫财而在被害人饮料中投放麻醉药 D.丁为劫财而购买了一把匕首
12.下列关于无期徒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对不满 16 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无期徒刑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不得折抵刑期
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适用假释
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0 年以上
13.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预备犯罪过程中 B.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
C.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前 D.出现了损害结果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14。甲、乙二人不约而同在同一商场内行窃,各自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下列对甲、乙二人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
A.甲、乙二人是共同实行犯 B.甲、乙二人互为片面共犯
C.甲、乙二人互为间接正犯 D.甲、乙二人不构成盗窃罪共犯
15.甲、乙二人共同盗窃一辆价值 20 万元的汽车销赃得款 6 万元,甲分得 5 万元,乙分得 l 万元。关于此案,
下列说 法中正确的是( )。
A.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 20 万元处罚 B.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 6 万元处罚
C.对甲按照盗窃 6 万元、乙按照盗窃 l 万元处罚 D.对甲按照盗窃 5 万元、乙按照盗窃 l 万元处罚
16.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共同犯罪 C.简单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17.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继续犯的是( )。
A.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 5 万元后逃匿 B.乙非法剥夺武某人身自由 10 天
C.丙一夜之间盗窃同一住宅楼 3 户人家财物共 5 万元 D.丁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致受害人重伤且久治不愈
18.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通讯中断,既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
甲的犯罪属于( )。
A.吸收犯 B.连续犯 C.牵连犯 D.想象竞合犯
19.下列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任何债务都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B.对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财产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
C.在判处没收财产刑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
D.对犯罪分子在犯罪中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
20.下列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行为
B.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C.因寻衅滋事而致人重伤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D.因寻衅滋事而致人死亡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二、多项选择题(21_-25 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
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l.对犯罪客体按照其范围大小可划分为( )。
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 C.直接客体 D.复杂客体
22.下列关于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 B.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既遂的必备要件
C.行为犯的既遂不要求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 D.危险犯的既遂不要求实际危害结果的发生
23.下列犯罪行为中,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
A.盗窃信用后冒名使用的 B.盗窃毒品后自己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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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盗窃商业秘密再出卖的 D.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卖的
24.下列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有( )。
A.贪污罪 B.非法行医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滥用职权罪
25.下列情形中,应以共犯论处的有( )。
A.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的
B.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
C.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
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
三、简答题(26_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6.简述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27.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
四、辨析题(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8.请根据有关刑法原理和规定,对“无罪过就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9.《刑法》第 213 条规定: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 , 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试说明:
(1)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应如何理解本条中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以本条所规定的方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简要说明理由。
六、案例分析题(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0.猎人甲与同村妇女乙通奸而打算离婚,其妻坚决不同意,扬言如果甲提出离婚,将与甲同归于尽。甲无奈,只
得一 方面佯装与丙和好如初,另一方面告知乙准备杀害丙而与之结婚,并让乙购买毒鼠用于毒杀丙,但乙多次寻购
而无处购买。 此计不成后,甲又请巫婆丁施法术咒死丙。一日,甲正在擦猎枪(注:甲系合法持有该枪支,并接受
过严格的枪支安全使用 培训),丙赶集回来,兴致勃勃的站在甲身旁向甲介绍在集市上的所见所闻。由于甲在擦枪
时没有将枪中子弹退出,也没有 关上保险,无意中触碰扳机走火致丙死亡。
案发后,甲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但辩称自己没有想到枪支会走火。 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
国刑法规定分析:
(1)应如何认定甲、乙、丁行为的性质?为什么?
(2)应如何处罚甲、乙、丁?
民法学
七、单项选择题(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
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1.胡某花了 1.5 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
下 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 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
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 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3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 )
A.征得被监护人同意 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C.征得其他监护人同意 D.征得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同意
33.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了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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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责人 , 主要负责劳动安全。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 5 千余元。此损害应当( )。
A.由甲、丙共同承担 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C.由甲全部承担 D.由乙自行承担
34.某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有一免责条款:“在治疗过程
中, 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协议的效力为(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35.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
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楼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
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 1 台电脑”
36.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代人书写起诉状 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
C.代人整理资料 D.代人看管小孩
37.根据物权客体的种类,物权可分为( )。
A.完全物权与限定物权 B.主物权与从物权
C.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8.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规定,乙所行使的
权利 为( )。
A.使用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相邻权
39.2006 年 9 月,董某到某银行取款时,意外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多了 50 万元存款。经查,是银行误将一个与
董某同 名同姓人的存款存入董某的卡里。此种情形可构成( )。
A.意外事件 B.不当得利 C.赠与行为 D.侵权行为
40.2007 年 5 月 10 日,甲用自己的一台汽车作抵押,向朋友乙借款 7 万元,并进行了抵押登记。6 月 1 日,
甲又将该 汽车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借款 8 万元,也进行了抵押登记。现两笔债务均过履行期,甲均未清偿。乙和
银行对甲的汽车都主 张优先受偿权。经拍卖,该汽车卖得 13 万元。根据物权法规定,对此款项的受偿应该是( )。
A.乙优先受偿 B.银行优先受偿 C.乙与银行按比例受偿 D.乙与银行平均受偿
41.某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一份由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合同。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和旅游者对合同中“名胜
古 迹”含义的理解发生分歧。旅游者认为某建筑属于名胜古迹,旅行社应当安排游览,而旅行社持相反观点。根据
合同法规定 , 对此条款的解释应按照( )。
A.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B.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旅游习惯进行解释 D.对旅行社不利原则进行解释
42.甲、乙签订了一份货款为 l 千万元的钢材供应合同。甲为供方,乙为需方。合同约定,乙预付 200 万元定金,
违 约金为合同总额的 5%。事后,乙交付了定金。后甲违约,对此( )。
A.乙只能要求适用定金条款 B.乙只能要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C.乙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 D.乙可以要求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同时适用
43.根据合同法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 种
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44.2003 年 7 月,洪某在高考中以两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录取范围。洪某在高中学习阶段,曾荣获市优秀学
生 干部称号。按当年高考政策,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可以享受加 10 分的奖励。市教委在整理审核学生档案
时,将洪某 的“市优秀学牛干部”称号改为不享受此奖励的“市三好学生”称号,致洪某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市
教委侵犯了洪某的(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姓名权 D.信用权
45.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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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商标注册人 B.商标设计人 C.商标制作人 D.商标使用人
46.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对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
A.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B.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和妻所有的财产清偿
C.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D.无论债权人是否知道该约定,都以夫和妻所有的财产清偿
47.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 往
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序法定继承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48.2006 年 7 月 27 日,某农用航空服务站为某村进行飞行防治病虫害作业,多次超低空飞经个体养鸡户张某的
鸡 舍上空。飞机飞行的噪音使张某的鸡群受到惊吓,鸡陆续死亡,累计 2 千余只。此种侵权行为属于( )。
A.一般侵权 B.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C.环境污染侵权 D.产品缺陷侵权
49.甲被恶狗追咬,为避免被咬伤,夺过从其旁边经过的乙的名贵手提包,向狗打去。狗被打伤,乙的手提包也被 损
坏。甲的行为构成( )。
A.正当防卫 B.自助行为 C.侵权行为 D.紧急避险
50.村民方某将自己饲养的马拴在树上。同村村民何某来遛狗,狗见到马嗷嗷乱叫,并向马咬去一马受惊挣断缰绳,
疯狂往公路上跑,将正在公路上练习骑摩托车的赵某撞倒,花去医疗费共 2 万余元。根据民法规定,此责任应由( )。
A.方某承担 B.何某承担
C.方某和何某共同承担 D.方某、何某和赵某共同承担
八、多项选择题(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
要 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1.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有( )。
A.居住在同一幢楼的居民对共同乘坐的电梯形成的共有关系
B.甲乙对各出资 800 元购买的洗衣机形成的共有关系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特别约定,夫妻对一方所得的稿酬形成的共有关系
D.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没有分割的遗产形成的共有关系
5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 )
A.出让 B.转让 C.划拨 D.先占
53.甲商场与乙公司签汀了购买 800 辆自行车的书面合同,合同约定:乙可分三次发货,甲商场见货付款。第一批
200 辆自行行车到货后.甲商场见销路不好,便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提出取消后两批货物订购,乙公司以书面形式
表示同意,本 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事实有( )
A.订立合同的行为 B.履行合同的行为
C.变更合同的行为 D.解除合吲的行为
54.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的具体类型包括( )
A.出版者的权利 B.表演者的权利
C.录音制作者的权利 D.播放者的权利
55.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
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 年后再发现
B.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
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
D.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
九、简答题(56-57 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6.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57.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十、辨析题(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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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5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请运用债的一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加以辨析。
十一、法条分析题(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73 条第 1 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权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请分析此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权利的含义、行使条件及行使方式)。
十二、案例分析题(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0.2006 年 8 月 8 日下午 5 时,某村刮起 8 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
大风 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
幸触电身亡。 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广不
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 7 月 2 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
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
律有特别规定的意外,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的,也使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
哟普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A选项和B选项行为均发生在公海
上,不在我国领域内。C选项符合题意。D选项行为发生在丁所在的国境内,不以为实在我国境内犯罪。因此本题答
案为C
2、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定义。《刑法》第13条规定,从立法上即对犯罪的性质进行描述,又对犯罪的处
延进行定量限制,有利于准确把握犯罪的本质,适当的界定犯罪的房屋iecong而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这一定
义,只有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违反刑法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否则只能以一般违法的行为论
处。因此本题答案为D
3、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客体。犯罪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就
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体系。A选项正确。直接客体就是
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直接客体可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复杂客体是指
一种犯罪侵犯了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4、B 『解析』本题考查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根据刑法明文规定只能有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
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由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故意杀人罪、
爆炸罪、放火罪、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有时也表现为不作为。因此A\C\D选项构成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根据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老人、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恶人,负有抚养义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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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拒绝抚养的,情节恶劣的行为。及据此,遗弃罪只能以不作为形式实施,乙的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因此本题
的答案为B
5、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时间。我国刑法分则固定的大部分犯罪都不以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为要件。
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条件下,是否具有法律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是划分犯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根据《刑法》
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构成抢劫罪。可见在抢劫罪中,犯罪的时间不是犯罪构成的
要件,也不是量刑的情节。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6、D 『解析』本题考查单位犯罪,《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
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A选项正确。只要是公司就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B选项错
误,高等院校属于事业单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C选项正确。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 判处处罚。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
7、A 『解析』本题考查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已经预见而轻信
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放任。过于自信的过
失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否定。 A选项正确。C选项和D 选项错误。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
发生的认识因素多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B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
8、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以分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实际上的认识错误。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
甲认为自己的哦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B选项正确。所谓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
己行为时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包括对目标的错误认识、对犯罪手段的错误认识、对因果
关系的错误认识及行为偏差的问题。AC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
9、B『解析』本题考查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
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伤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必须是合法利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
实施,A选项错误。紧急避险的限制条件是出于迫不得已,B选项正确。紧急避险的本质在于,当两个合法利益相冲
突,又不能两全的紧急状态下,法律允许为了保全较大的权益而牺牲较小的权益。C选项错误。正当防卫,是指为
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
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可见,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正对对象不同。D选项错误。
因此本题答案为B
10、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对故意犯罪的既遂,应当直接按照刑法分
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法定刑处罚。A选项正确。根据构成要件说 ,是否成立犯罪既遂,取决于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具
备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而不完全取决于是否发生了实际的犯罪结果或者是否达到了行为
人预期的发展目的。B选项和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D
11、C 『解析』所谓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具体负责构成要件客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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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面的行为。对抢劫罪,只要行为人开始对被害人的人身实施强制或打击,即认为抢劫罪已经着手。A、B、D选项中
甲、乙、丁的行为都未对被害人的人身实行强制或打击,不认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C选项中,丙为劫财而在被害
人的饮料中投放麻醉药,已经对被害人人身实施强制,应认为抢劫罪已经着手。。因此本题答案为C
12、B 【解析】本题考查无期徒刑。对不满16周岁的人没有不得使用无期徒刑的规定。A选项错误。由于无期
徒刑没有刑期,犯罪终身被剥夺自由,在判决执行前的羁押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B选项正确。《刑法》第
18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不得假释。C选项错误。《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D选项错误。因此保额本题答案为B
13、A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
生的犯停止状态。根据犯罪的不同阶段,犯罪中止可认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施阶段的 中止。A选项正确,B选项
和C选项错误。行为人若在实施完毕犯罪行为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自动采取措施有效的避免房子结果发生的,
同样构成犯罪中止。即使出现了损害结果,但没有出现犯罪构成范围内的犯罪结果的,仍有可能构成犯罪中止。D
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
14、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个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
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
15、A 『解析』对盗窃最的量刑,应以盗窃财物的价值计算盗窃的数额,而不是以销赃所得额计算。因此本题的
答案为A
16、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形式。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将共同犯罪分分为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不是必要共同犯罪形式,甲、乙、丙不是必要共犯。
A选项错误。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将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本题中甲是教唆犯,
乙是实行犯,丙是帮助犯,甲乙丙之间存在分工,属于复杂共犯。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根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
形式,将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和特殊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是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犯罪实施杀人行为,分工进行,属于一般共同犯罪。因此本题答
案为D
17、B 『解析』本题考查继续犯。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子着手实行之时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
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的发展状态。本题中,只有B选项非
法拘禁罪符合继续犯的特征。A选项构成一个简单的诈骗罪,C选项构成连续犯,D选项构成结果加重犯。因此本题
的答案为B
18、B 『解析』北体考查想象竞合犯。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有特定
的依附和被依附关系,从而导致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
之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于不论的犯罪状态。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统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
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发展状态。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方法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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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他罪名的发展状态。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
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发展状态。本题中,甲的雄伟符合想象竞合犯的行为特征。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19、C 『解析』本题考查没收财产刑。《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法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
没收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A选项错误。对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财产应当收缴,而不是使用没收
财产刑。B选项错误。《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所得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没收全部财
产的,应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
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C选项正确。法律并未规定对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是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使用没收财产刑。D
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C
20、B 『解析』本题考查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
严重的行为。A选项错误。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仍按寻衅滋事最定罪论处;因寻衅滋事最而致人重伤、死亡
的,则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B选项正确C选项和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
二、多项选择题
21、ABC『解析』本题考查的犯罪的客体的分类。按照范围大小,可将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一
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
会关系。直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负责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C
22、ABCD 『解析』本题考查危害结果。危害结果,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对我国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
在过失犯罪中,将实际造成一定程度的物质性危害结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A选项正确。绝大多数故意犯罪
中要求一定的物质性危害性结果,如果该种危害结果没有完全发生,那么,犯罪就没有既遂。B选项正确。行为犯
只要实施某种行为及构成既遂,不要求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C选项正确。危险犯已发生严重危害结果的可能性,
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B、C、D。
23、ABD 『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盗窃或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的行为。《刑法》第196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A选项正确。盗窃罪的对象为公私财
物,盗窃毒品而直接食用的,法律为规定为专门的毒品犯罪,应以盗窃罪论处。B选项正确。《刑法》第219条规
定,盗窃商业秘密后出卖的,以侵犯商业秘密最论处。C选项错误。《刑法》第210条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B、D
24、ACD 『解析』本题考查特殊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
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可见,贪污罪的额主体特殊主体。A选项正确。依第336
条规定,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 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可见非法行医最的主体温为一般主体。
B选项错误。依第400条,司法工作人呢元司私放在也的发展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构成私放在押人员最。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C选项正确。依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选项正确。因此本
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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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5、ACD『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犯罪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
证明,或者为其提供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A选项正确。《刑法》第155条规定,直接向走、走私人非法
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以走私罪论处。B选项错误。《刑法》第382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
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C选项正确知道或者应到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
经营场地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A、C、D
三、简答题
26、答案
(1)酌定量刑情节是指人们法院以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 ,在刑法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使用的情节。
(2)酌定量刑情节主要包括:①犯罪动机;②犯罪手段;③犯罪时间、地点;④犯罪侵害对象;⑤犯罪造成的损害
结果;⑥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⑦犯罪后的态度
27、答案
(1)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体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来往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以行贿论。但是,因被勒索给
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
(3)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四、辨析题
28、答案
(1)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2)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态度支配下实施的,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是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统一。如
果缺乏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的行为就不能构成犯罪。
(3)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必须是由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实施的。如果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
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抵抗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的,不是犯罪。
五、法条分析题
29、答案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其罪状描述的类型为叙明罪状。
(2)本条中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
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3)以假冒注册商标的方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如果两个行为
分别构成犯罪,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只有一个行为构成犯罪,而另一个行为不构成犯罪,则按照
构成犯罪的行为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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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六、案例分析题
30、答案
(1)甲为了达到和乙结婚的目的,让乙购买毒药意图杀丙,甲乙达成了犯罪合意。乙购买毒药,开始实施犯罪的预
备行为,但是因为乙没有买到毒药,所以甲、乙的行为停留在故意杀人的预备阶段,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故意杀
人罪(预备)。
甲找到巫婆丁施巫术咒死丙的迷信方法,根本不能产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属于“迷信犯”不构成犯罪。
甲擦猎枪致丙死亡,系因枪支“走火”而引起,与甲杀害丙的故意之间没有关联性,因此,甲不应对丙的死亡负故
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但是接受过安全使用枪支的培训,应当知道在擦枪前将子弹退出来,关上保险。可她没有这样
做,以致枪支“走火”致丙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对乙按照过意杀人罪的预备犯处罚。队甲还应当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其刑
事责任。
甲致丙死亡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所以对甲还应当按照有关自首的规定处罚。
200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民法学试题答案
七、单项选择题
31、D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定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算
命属于封建迷信行为,不为我国确认和保护,因此胡某和刘某之间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本题答案为D
32、B 『解析』本题考查监护人的职责。《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
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33、B 『解析』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析》及《民法通则》第34条。
34、D 『解析』本题考查免责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
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
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某医院与病人家属签订的医疗协议中的免责条
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故协议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35、D 『解析』本题考查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
事由作为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以
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具有意定性。如果是法律规定的条件则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A选项和B选项中
的条件属于法定条件,不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条件具有或然性,即当事人在约定时不知道其将来是否发生。C
选项中所附条件是必然发生的,不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D选项中的条件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所附条件特征,
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36、B 『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
为,在其法律后果直接有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位书写起诉状,代书人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也非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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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不具备民事代理的特征。A选项错误。代人办理企业登记是代理人接受委托和第三人进行民事
活动,符合民事代理的特征。B选项正确。带人着呢管理材料、带人看管小孩属于事务性的委托承办,不属于民法
上的代理行为。C选项和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37、C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分类。根据物权支配力的范围,物权可分为完全物权与限定物权。A选项错误。
根据物权是否能够独立存在,物权可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B选项错误。根据物权的标的物性质,物权可分为动产
权和不动产权。C选项正确。根据设立目的,物权可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C
38、D 『解析』本题考查相邻权。民法上的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
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邻关系中,相邻人享有的要求他方给予方便的权利又称相邻权。
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关系属于截水方面的相邻关系,乙所行使的权利为地役权。《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
人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乙行使的权利不符合地役权的特征。因此本
题的答案为D
39、B 『解析』本题考查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
利益。不当得利的额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获得利益;他方收到损失;一方手里和他方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合
法根据。本题中,银行误将一个与董某同名同姓人的存款存入董某的卡里,董某获得利益,他人受到损失,二者具
有因果关系,且没有合法根据,故构成不当得利。因此本题答案为B
40、A 『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根据《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
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等级的先后顺序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
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本题中,乙和银行的抵押权都进行了登记,且以的登记先
于银行,乙优先受偿。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41、D 『解析』本题格式条款的解释。《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
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采用非格式条款。本
题中,格式条款由履行社提供,当旅行社和旅行者对合同中“名胜古迹”含义的理解发生分歧时、应当作出不利于
旅行社的解释。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42、C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
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题中,甲、乙双方及约定了定金,也约定了违约金,后甲
违约,乙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43、A 『解析』本题考查归责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一个人只有其行为在其有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责任,
无过错不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某些领域或行业内,对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再强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而仅以损害后果是由行为人造成的作为确定民事责任归属的法律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不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
而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适用方式。公平责任原则,是指依法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以过错责任原则有显失
公平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的规则原则应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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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44、B 『解析』本题考查荣誉权。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以法律所现有的,有关自己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一
种人身权利。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保护自己荣誉称号,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剥夺的民事权利。本题中,
洪某的“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属于荣誉称号,市教委将其改为“市三好学生”称号,侵犯洪某的荣誉权。B选项
正确。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
容的人格权。可见,C选项错误。人身权不包括信用权。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45、A 『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权的主体。根据《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
括商用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本题答案为A
46、A 『解析』本题考查夫妻财产制。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继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各
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得的财产清偿。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47、B 『解析』本题考查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晚辈
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
承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本题中,被继承人甲先死亡,在
遗产分割前,继承人以也死亡,乙应得的份额有其丙继承,符合转继承的法律特征。因此本题答案为B
48、C 『解析』本题考查侵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
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本题不符合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行为特征,B选项错误。第124条规定,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某农用航空服务
站造成噪音污染,致张某损害,构成环境污染侵权。C选项正确,A选项的错误。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
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也不符合产品缺陷侵权行为的特征。因此本题答案为C
49、D 『解析』本题考查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
行为人采取的必要方位措施。自动行为是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约束或对他人的财产、
人身或者其他合法利益面授正在发生的危险,二奶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本题中,甲为避免被狗咬
伤,夺乙的提包打狗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本题答案为D
50、B 『解析』本题考查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民法通则》第127条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
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
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何某的狗使方某的马受惊致赵某损害,
损害是由狗引起的,应有狗的饲养人何某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题答案为B
八、多项选择题
51、C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哦某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
权利,共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共有关系一般由法律规定,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或合同约定,如何
活合同。A选项中居住在同一栋楼的居民对共同乘坐的电梯享有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B选项中 ,甲乙对各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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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资800元功买的洗衣机形成的是安份共有关系。C选项基于夫妻关系、D选项基于继承关系,构成共同共有。因此本
题答案为C、D
52、ABC 『解析』本题考查建筑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根据《物权法》第137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
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第143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将设用的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出让、转让、划拨等,先占不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取得方式。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
53、ABD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本题中,涉及的民事法律事实包括甲商场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乙公司履行合同的行为;
协议解除合同的行为。本题中没有变更合同的行为。因此本题答案为A、B、D
54 、ABCD『解析』本题考查领接权,领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领接权包括出
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因此本题答案为ABCD
55、ABD 『解析』本题考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非法是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
想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A选项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第4条规定,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损毁,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想人民法院请求赔偿
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B选项属于精神损害的范围。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以人格
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选项中知名企业戊想人民法院起
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姓名权遭受非法侵害,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D选项中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本题答案为ABC
九、简答题
56、答案
(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建办公楼所使用的。对其脚手架有管理责任,
因其不嫩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推定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致人损害的过错。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
(2)供电公司应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供电公司 是供电设备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责
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推起主观上存在过错。
(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不能成立。对村委会而言,大风尚不能构成抗辩事由。本案中虽有大风作用,但对损害
结果来讲,能够预见、能够克服、能够避免的。村委会应当预见脚手架在外力作用下(包括大风的作用)可能 倒塌
并造成损害后果的严重性,并及时消除危险。对供电公司而言,脚手架倒塌不能构成抗辩事由。供电公司应注意到
供电设施周围的物体、设施在外力的作用下,对输电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应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7、答案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约定,当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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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保证的特征为:
(1)保证是由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保证人不能是债务人本人。
(2)保证人是以信用作为担保的方式,属于人的担保
(3)保证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确性的目的。主合同不成以或无效,保证合同当人不成立或无效。
十、辨析题
58、答案
(1)此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是,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子女应当在继承父母遗产的额实际价
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生前所欠债务。此外,如果以父母名义所负债务用于成年子女或家庭共同生活,则此债务应当
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或成年子女的个人债务,成年子女有义务清偿此债务。
(3)不正确的一面是,从债的特征分析,债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显著的相对性。对父母本
人所欠的个人债务,在父母生前应有其本人扶着偿还;在其死后,根据继承法限定继承的规定,子女只在遗产的实
际价值范围内负清偿义务,对超过部分没有义务偿还。但子女志愿偿还的,法律上不禁止。
十一、法条分析题
59、答案
(1)此发条是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
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①须债务人对第三恩享有权利;
②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额的权利;
③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④须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十二、案例分析题
60、答案
法人成立的条件包括:
(1)依法成立。一是指法人的目的、成立宗旨、经营范围等,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二是指其成立的审核
和登记程序要合法 。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法人的物质保障,是指与法人开展的各项业务相应的额一定数量的
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的标志,法人对其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
理法人的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是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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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是
指财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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