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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权的非法侵害,所以是保障机能,而不是规制机能、保
1.【答案】 B 护机能,A、B选项错误。教材中对于刑法的机能只列
(解析] 单行刑法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 举了三种,没有威摄机能,D选项错误。
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我国在1997年刑法典之 4.(答案】 B
后,曾颁布过一部单行刑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解析】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
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B 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选项正确。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本条
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即1997年刑法。附属 的规定,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成立敲诈勒索罪。
刑法是指在经济、行政等非专门刑事法中附带规定的 所以选B。
一些关于犯罪与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如在 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犯罪与刑罚的条款。立法解释, 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
是指刑法的立法机关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关于惩治 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
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全国 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
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单行刑法,不是对刑法典的解释, 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
既不是立法解释,也不是狭义刑法、附属刑法,ACD选 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
项错误。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2.【答案】 A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本条的规定,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 “ 法无明文规定不 组织领导传销的,才构成犯罪,参加传销组织的,不
"
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其基本内容是法定化, 构成犯罪,A不选。
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其基本内容 刑法第244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
还包括明确化和合理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 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
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 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
任相适应,比如对中止犯处罚宽大于未遂犯,体现了 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为中止犯的主观恶性小。刑法 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适用平等原则,是指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 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平等。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 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本条规定,雇佣童工从事超强
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度体力劳动的,才构成犯罪。清理客房不是超强度体
"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说明对 力劳动,所以不构成犯罪,C 不选。
过失犯罪的处罚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体现了罪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
刑法定原则,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儿童是指不满14
3.(答案】 C 周岁幼儿。D选项,已满15周岁,不是儿童。15周岁
(解析]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 的男孩,也不是妇女,所以D不成立拐卖妇女、儿童
用。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 规制机能,是 罪。这道题的D选项有些不严谨,拐卖15岁的男孩
1)
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 保护机 儿虽然不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是可能视具体
2)
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 保障机 情况以非法拘禁罪论处,所以也有可能是构成犯罪
3)
” "
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 的,题干是问 可以构成犯罪的 ,但官方答案是B,我
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机能。 们只能依据官方的答案来解析,但文运法硕做该提
本题中,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保障了甲不受错 示,希望考生了解。
误罪名的侵害,体现了刑法的保障机能,C 选项正确。 5.(答案】 C
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不是为了维待社会秩序,也不 【解析l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
是为了保护国家法益,而是为了保障甲不受国家刑罚 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本题中,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已经着手实施杀人行 定罪处罚,C选项正确。
为,但是甲在丈夫中毒后,主动将其送到医院使其得 8.【答案] C
救,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C选 【解析] 甲在被逮捕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
项正确。 节按照刑法第67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C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选项正确。甲举报同监室的嫌疑人企图脱逃,具有立
行为。犯罪预备是在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即还未 功情节,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甲已经投毒,已经着手了,所以 处罚,B选项错误。
不是犯罪预备,A选项错误。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 甲并不是主动归案,不成立自首,A选项错误。
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 甲举报的罪犯成立脱逃罪,脱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五
态。甲已经着手,但是甲主动将丈夫送到医院,防止 年以上有期徒刑。成立重大立功的罪犯,需要被告人
了死亡结果的发生,而不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导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甲成立立功,但
致其丈夫没有死亡,所以甲不是犯罪未遂,B选项错 不成立重大立功,D选项错误。
误。甲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但是甲的 9.[答案】 A
丈夫并没有死,即死亡结果没有发生,故意杀人罪是 [解析]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实害犯,甲的丈夫未死,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要件没有 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甲明知王某是逃犯,
满足,不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D选项错误。只有造 还给其 3000 元钱帮助其逃跑,成立窝藏罪,A选项
成被害人死亡的实害结果,才有可能成立犯罪既遂。 正确。
6.【答案] A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持枪抢劫的 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
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 87条的规定,法定 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
最高刑为死刑的,经过20年,不再追诉。甲2014年6 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甲没有使用暴力或者
月20日,持枪抢劫,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经过 20 年 威胁,也不是阻碍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后,一般不再追诉,选A。 不成立妨害公务罪,B选项错误。
甲持枪抢劫后,又在追诉期内犯故意伤害罪,即 包庇罪,是作假证明包庇,甲没有作假证明,而是
在追诉期内又犯新罪,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抢劫 给予财物,不成立包庇罪,C选项错误。
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从2014年11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
月8日开始计算,B选项错误。 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甲不是司法工作人员,王
刑法第 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 某也不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所以
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 甲不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D选项错误。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甲持枪 10.【答案】 B
抢劫后即逃到外地,题干并没有表明甲是在公安机关 [解析]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
立案侦查之后逃走的,所以不选C。 为发生,时间条件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
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 卫,对象条件是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施
刑、死刑,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 行,主观条件是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
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是报公安部核准。所以不 侵害的目的,限度条件是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
选D。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张某深夜撬门进入甲家,这时不
7. [答案】 C 法侵害行为已经发生,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 击中甲头部,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而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行为人明 且是针对张某本人,目的是为了保护甲的合法财产,
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 该防盗装置使张某头部受轻伤,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
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待有人轻 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被安装在保险柜
伤以上后果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上的防盗装置是防卫工具,B选项正确。
本题中,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高速行驶,明知其 事先防卫是指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而对其进行防
强行夺取吴某捞包的行为会造成吴某伤亡的结果,仍 卫,本题中,张某已经非法进入甲家,不法侵害已经开
然强行夺取,并且造成吴某重伤,因此应该以抢劫罪 始,不是事先防卫,A选项错误。假想防卫是指不存“
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对误认的 不法侵 【特别说明] 考生需注意,《刑法修正案(十
害人 “ 实行防卫。本题中,张某深夜撬门进入甲家,不 一)》在危险驾驶罪条文后面增设了一个新的罪名:妨
法侵害确实存在,而不是误认为存在,所以不是假想 害安全驾驶罪。即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
防卫,C选项错误。甲安装的防盗装置击中张某的头 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
部,使其受轻伤,没有明显超过限度造成重大伤害,所 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
以不是防卫过当,D选项错误。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值得关注的
11.【答案】 C 是,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低位阶与高
【解析】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则条 位阶的关系,如果抢夺方向盘的暴力程度达不到以危
文中对某种犯罪规定单一的刑种与固定的刑罚幅度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要求的暴力程度时,就可以
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 定该罪。
中对某种犯罪规定一定的刑种和刑罚幅度的法定 1.3 【答案】 D
刑。我国刑法只有极少数犯罪规定绝对确定的法定 【解析] 刑法第149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本节
“
刑,如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规定 致人重伤、死亡 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该条规定的犯
"
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此规定为 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
“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本题中对法定刑的规定是 处 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拘役,并处罚金 ,拘役的期限是有幅度的,即一个月 甲将面粉制作的小丸冒充消炎药卖给药店,以假
以上六个月以下,所以本题的法定刑是相对确定法 充真,既是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也
定刑,而不是绝对确定法定刑,C选项正确,B选项错 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误。绝对不确定法定刑是在法律条文中只笼统地规 按照刑法第149条的规定,择一重罪处断,D选项正
定对某种犯罪应予惩处,却不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 确,B、C选项错误。
罚幅度。需注意某种犯罪的法定刑只存在单一主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
刑种情况下,不一定就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若该单 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
一刑种为无期徒刑或死刑则属千绝对确定法定刑。 为。诈骗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分的关键在千
但若该单一刑种为拘役或管制,因为拘役或管制的 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真实交易的意图。诈骗罪的行为
期限存在幅度,所以属千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本题 人根本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诈骗罪的根本目的是为
规定了刑种和幅度,不是绝对不确定法定刑,D选项 了骗取财物,交易只不过是其诈骗的手段。 而生产、
错误。本题也没有援引其他条款,不是援引法定刑,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人有真实的交易意图,进行真
A选项错误。 实的交易活动,只不过是产品质量有问题。生产、销
12.【答案l D 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目的是赚取非法的经济利益。
【解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本题中甲具有真实交易的目的,甲并没有以交付真的
规,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消炎药为幌子,骗取药店的财物,甲的行为不成立诈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甲在封 骗罪,A选项错误。
闭的小区内驾驶,不是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根据司法 [特别说明】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假药和劣
解释的规定,重伤3人以上且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 药的相关问题作了修改:提高了药品使用单位人员
的,成立交通肇事罪,甲将 2人撞成重伤,不成立交通 (比如医生)用药的审慎义务。将药品使用单位人员
肇事罪,B选项错误。 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纳入刑法
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 规制范围,突出对医院、诊所等药品使用单位人员药
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 品使用的注意义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条文中用的
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封闭的小区内 词语是提供,即包括有偿提供和无偿提供两种情形。
属千 “ 道路 ” 的范畴,甲构成危险驾驶罪。甲的醉酒驾 14.【答案】 C
驶行为是故意的,但对造成他人重伤的后果是过失, 【解析】 根据刑法第93 9条第一款的规定,司法
其没有伤人的故意,不成立故意伤害罪,而成立过失 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
致人重伤罪,C选项错误。甲的行为同时构成危险驾 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法官甲违背
驶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其行为构成徇私
罚,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D项正确。 枉法罪。事后,甲通过妻子乙收受赵某的贿赂,成立"
受贿罪。乙在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受赵某所送 "携带凶器盗窃 ,必须是不显露凶器。行为人将
现金,是受贿罪的共犯。故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 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
罪,乙构成受贿罪,选C,ABD选项错误。 直接适用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
【点评l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四款的规定,司法 以不选A。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衣服口袋内财
" "
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 物,是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属于 扒窃 ,所以
定定罪处罚。本题中,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 选B。多次盗窃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所以不选
“ ”
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C。宾馆客房不是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不属于 户 ,
” ” “ " “ "
罚。要仔细审题,分清 认定 和 构成 的区别。 进入宾馆客房盗窃的,不是 入户盗窃 ,所以不
15.【答案】 D 选D。
【解析】 根据刑法294条的规定,参加黑社会性 18.【答案] A
质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甲参加黑 [解析】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
社会性质组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故意 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
伤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二罪并罚,D选项正确, 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A、C选项错误。 甲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参 后果的行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
加恐怖组织,不成立参加恐怖组织罪,B选项错误。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
16.【答案】 D 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
[解析】 根据刑法第321条规定,运送他人偷越 情节严重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
国(边)境,对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 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A选项错误。 本题中,甲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但是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 玩忽职守,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食品加工厂的违法行
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为,导致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造成严重后果,甲成立
的解释》第11条规定:实施刑法第140条至第148 食品监管渎职罪,A选项正确。甲不是对生产、销售
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 伪劣产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B 选项 员,而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
错误。 员,所以甲不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C
根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选项错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一般罪名,食
并有强奸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伤害、侮辱 品监管渎职罪是特殊罪名,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
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C 选项 原则,甲成立食品监管渎职罪,不成立滥用职权罪、玩
错误。 忽职守罪,B、D选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以暴力抗拒检查、拘 【特别说明】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修改了食
留、逮捕,情节严重,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品监管渎职犯罪,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细
的情节加重犯,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罪 化食品和药品的渎职犯罪情形,加重了药品监管人员
论处,D选项正确。 的责任。修改后该条文的罪名是食品、药品监管渎
17.【答案】 B 职罪。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9.【答案】 C
关千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 【解析] 爆炸罪是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
“
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多次盗 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窃 "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 为。区分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键是看行为一经
“ "
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 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 实施,是否在客观上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
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 的生命、健康、财产遭受损害。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行
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 为人实施爆炸行为在主观上有明显的针对性,如目的
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 " 携带凶器盗窃 " 。在公 在千杀死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人,但只要其行为在客
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 观上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公共危险,就应认定为爆炸
"
物的,应当认定为 扒窃"。 罪。本题中,甲的目的虽然是杀死刘某,但是其制造"炸弹 ” 并投掷的行为,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 22.(答案】 B
命、健康、财产遭受损害,因此成立爆炸罪。但是因为 (解析] 产生遗嘱继承需要两个法律事实1被继
" “
甲误将黄色染料当作硫黄,导致 炸弹 没有爆炸,属 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享有
于爆炸罪的未遂,不能犯未遂,C选项正确,B选项 继承权,即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也未放弃继承
错误。 权。所以选B。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 动产抵押,只需要抵押合同生效即可,不登记不
"
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投掷的是 炸 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动产抵押关系的产生只需要
”
弹 ,不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不成 一个法律事实:抵押合同生效,因此不选A。
立投放危险物质罪,D选项错误。投放虚假的危险物 侵权赔偿关系的产生只需要一个法律事实:存在
质罪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 侵权行为,因此不选C。
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甲投掷的是 婚姻关系的产生只需要一个法律事实:到婚姻登
" ”
真实的 炸弹 ,只是由于其错将黄色染料当作硫黄, 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因此不选D。
”
"炸弹 才没有爆炸,甲主观上也认为是真实的炸弹, 23.【答案] C
而不是虚假的爆炸性物质,所以甲不成立投放虚假危 【解析] 《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
险物质罪,A选项错误。 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20.【答案] A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
【解析】 根据刑法第50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死 的财产。 ”
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 甲作为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乙的利益处理财
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 产。免除丙的债务的行为会导致乙财产的减少,不是
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 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属千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
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千故意犯 不选A。
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 乙患病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
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有效,甲无权撤销,不选B。
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 用铁链将乙锁在家中,侵犯了乙的人身自由,没
伤,是过失犯罪,而不是故意犯罪,应减为无期徒刑。 有保护乙的人身利益,反而侵犯了乙的人身利益,不
选A。死缓没有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B选项 属于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选D。
错误。重大立功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甲没有 用乙的存款支付乙的医疗费,是为了被监护人的
重大立功,不选D。在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情节 利益,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属千依法履行职责的行
恶劣的,执行死刑。甲是过失犯罪,不选C。 为,正确选项为C。
21.(答案] D 24.(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夫妻 (解析】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中,由千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 法律制度。根据《民法典》第194条的规定,在诉讼时
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 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
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权的,诉讼时效中止:(l)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 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
i
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予以制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
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2015 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
年3月8日发现乙转移存款的行为,甲请求分割40 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万存款的诉讼时效起算日为发现的次日,即2015年3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
月9日,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2014年3月2日是 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进行,致使以前进行的时效期
甲乙离婚的日子,请求分割转移财产的时间不以此时 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其诉讼时效
间为准,也不是离婚的次日,所以AB都不对。 重新计算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所有权人是明确的,手锡属于甲,不属于国家,也不属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可引起诉讼时效中 于乙村,CD选项错误。
断。本题中BCD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A引起诉讼时 28.【答案】 D
效的中止。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7条第1款规定:
25.【答案] D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
[解析]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 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人格权是 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只要自然人出生、法人或者其 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他社会组织成立,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或者实施任何行 本题中,甲乙丙 三人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
为,就当然取得并受到法律保护。身份权是民事主体 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
因特定身份而产生、享有的民事权利,身份权并非每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乙承担尤限连带责任,丙以在
个民事主体都享有。 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选项
本题中,ABC是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 正确,A、B、C选项错误。
D是身份权,是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29.【答案】 C
妻之间享有的权利。没有婚姻关系的人,不享有配偶 [解析] 《民法典》第923条规定:"受托人应当
权,所以正确答案是D。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
26.【答案】 D 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 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
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
本题中AC的行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 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
律关系的目的,不是民事法律行为。B是侵权行为, 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
由千法律的规定产生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但是 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这种法律关系的产生不是以乙的意思表示设立的,所 本题中,甲委托乙购买手机,乙转委托丙办理此
以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中的不合法行 事,乙转委托的行为应征得甲的同意。但是乙并没有
为,不选B。D是依据丁的意思表示,在丁与同事之间 征得甲的同意,乙应当对转委托的丙的行为承担责
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是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答案为D。 任,即乙应对丙购买手机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不是由
关于行为的相关概念总结如下,希望考生准确加 甲承担责任,丙无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D选项错误。
乙转委托的行为没有经过甲同意,所以丙不是甲的指
定代理人,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AB选项错误。甲己
自然事
经预付了购机款,但是乙并没有履行委托合同购买手
为 机,所以甲可以要求乙返还购机款,C选项正确。
二律事实{ :{ 钉
30.[答案】 D
::
事二实行为 [解析]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
行为 { 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
{i
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不合法行为 三
定义 本题中,甲购买某画家创作的一幅油画,该油画
原件所有权发生转移,但是著作权不发生转移,著作
27.[答案】 B 权中的修改权、复制权不发生转移,只有原件展览权
【解析] 手铜在随葬之前,所有权属千甲。甲决 发生转移,由原件所有人即甲享有,D选项正确,ABC
定将手锡随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是对手燭行使处分 选项错误。
权,其处分意思是将手铜埋藏千母亲身边,但是所有 31.【答案] A
权没有发生变更,手锡的所有权依然属千甲,B选项 【解析】 《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规定:“自
正确。 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
甲并没有在母亲生前将手锡赠与母亲,所以手锡 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
的所有权不属千甲母,A选项错误。本题中,手锡的 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
e大过失的除外。” 了损害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170条的规定,二人
本题中,甲乙在操场上打篮球,对打篮球这项体 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确定
育运动的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甲乙都是明知的, 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自愿参与这项运动中,即表示自愿承担风险及相应 本题中,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各自将伐下的原
后果。 因此甲不能要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应 木从山上滚下,甲乙单独实施了可能造成损害后果的
由甲自己承担损害,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危险行为,甲乙的行为之间无关联也无结合关系,甲
32.【答案】 C 乙都有过错,且无意思联络。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
【解析】 《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抵押 丙,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即无法确定谁的
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 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甲乙是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
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 连带责任,B选项正确。
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本题中,丙被砸伤,没有任何过错,也不是丙故意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 造成了损害,不应由丙自己承担损害,也不应由甲、
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 乙、丙分担损害,丙不承担任何损害责任。CD错误。
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甲乙不是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不应承担按
本题中,甲已将汽车抵押给乙,在征得抵押权人 份责任,A选项错误。
同意后,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C正确。 34.[答案】 A
甲是抵押人,要转让抵押物必须经过乙同意,而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的规定,侵害
不是通知乙,A不正确。甲必须将汽车已经抵押的事 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
实告知丙,但不是告知丙之后即可以转移,还必须征 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故 A选项正确,BCD选项
得乙的同意,或者丙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B不 错误。
正确。甲在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汽车,而 35.【答案】 A
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转让,D不正确。 [解析] 《民法典》第61条第3款规定:“法人
[特别说明) 《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 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
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 本题中,张某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签订
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 合同的金额权限为100万元以下。张某擅自以甲公
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 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金额为150万元的合同,超越
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了100万元的权限。但是乙公司不知情,所以按照上
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 述规定,张某的代表行为有效,A选项正确,BCD选项
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对 错误。
抵押期间财产转让的规则进行修改,不再要求征得抵 36.【答案】 B
押权人同意,而是通知抵押权人即可。但由千本题题 [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干明确要求 “ 根据我国《物权法》 " ,故本书不对答案 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
c
进行修改。但考生要清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动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对债
项不再正确。但A项亦不完全准确,甲不是通知乙后 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才有权转让该车,而是甲有权转让该车,转让后及时 便利店为甲乙婚后所开,是夫妻共同财产。乙向
通知乙即可。 丙借款用千便利店经营,即用于共同经营活动需要。
33.【答案】 B 借款时甲乙虽已分居,但是并未离婚,借款形成千甲
[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 乙婚姻存续期间。该借款属千夫妻共同债务,甲、乙
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 均有偿还义务。对千该借款,甲乙承担连带责任,B
r
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共同危险行为需要具 选项正确。
备以下构成要件:(l)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每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是按份责任,也
个人都单独实施并完成了危险行为,行为彼此之间无 不是补充责任,AD选项不正确。借款虽然是由乙向
关联或者结合关系;(3)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过错, 丙借 的,但是用于便利店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
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4)不能确定是谁的行为造成 应由乙承担全部责任,C选项不正确。37.【答案】 B 39.【答案 l A
【解析】 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 [解析】 《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
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个人,并于其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按照《民法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
典》第1124条第2款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 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209
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开始后,受 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
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 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14条规定:“不动产物
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本题中,乙在甲死后 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
次日,表示接受遗赠,此时乙通过遗赠取得两幅字画 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的所有权。虽然遗产还未分割,但是不影响字画所有 本题中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虽然未办理物权登
权的转移,两幅字画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后乙死 记,但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甲乙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
亡,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B选项正确。 但是因为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物权不发生转
遗赠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即生效,只是如果遗赠人 移,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甲有权进行处分。所
不接受遗赠,对遗产的分割不适用遗赠,但是遗赠本 以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A选项正确,
身并不失效,也不会不生效,AC选项错误。代位继承 BCD选项错误。
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乙不是甲的法定继承人,也没 40.【答案] C
有先于甲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对千两幅字画,应由 [解析l 《民法典》第221条规定:“当事人签订
乙的继承人继承,而不是由其晚辈直系血亲继承,D 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选项错误。 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
38.【答案】 AD(原答案为D) 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解析l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 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
而使他人财产受损。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 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
(I)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一方获 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益没有合法 本题中,乙于3月12日办理了预告登记,3月15
根据。 日支付了全款,但是乙并没有在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
本题中丁误拿邻居的装修材料,邻居有损失,丁 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失效。房
获得利益,丁获得利益与邻居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屋的所有权属于甲,甲将房屋卖给丙,并且办理了过
且丁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所以丁是不当得利,D 户手续,丙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C选项正确,A、
选项正确。 B、D选项错误。
本题原答案为D,因为通说认为以下情形不成立 [特别说明] 关于预告登记,所有与不动产有关
不当得利: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履行未到期债 的协议,都可以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意在阻止物
务而为的清偿、明知无债务而为的清偿、因不法原因 权变动,而非否认协议效力。此外,司法解释进一步
而为的给付。A选项是由于不法原因,即偿还5万赌 明确,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
债而给付,不是不当得利。B选项,乙的债务虽然超 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过诉讼时效,但是债权债务关系本身并没有消灭,乙 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即未经预告
自愿清偿的,不是不当得利。C选项给付生父母生活 登记权利人同意,任何与不动产有关的物权变动,都
费的行为,是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不是不当得利。 不发生效力)。预告登记的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
但《民法典》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是这样的:“得利人没 认定无效、被撤销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
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 的,应当认定为债权消灭。
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多项选择题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 41.【答案】 BCD
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 【解析] 法条竞合是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
偿。“未规定因不法原因的给付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 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 法条竞合主要存
A项应当构成不当得利。本题选 AD。 在千刑法分则之中,比如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法条竞合,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是 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
法条竞合,C选项正确。法条竞合是由千法律规定的 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
内容有重复、交叉而产生的,一个犯罪行为之所以触 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千同一构成要
犯数个法条是由立法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法律竞合 件)。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
与犯罪形态无关,纯属法律适用问题。在竞合的数个 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因
法条中,应择一适用,而不是同时适用, 选项正确。 果关系错误分为三种情况:(1)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
D
处理法条竞合的基本原则:(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2)行为没有实际造
适用特别法条排斥一般法条;(2)在法有特别规定的 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3)知道行
情形下,依照法律规定。B选项正确。 为已经造成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
想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 误解。
的犯罪形态,A选项不是法条竞合,是想象竞合。 A选项中,甲想殴打张某,失手打中李某,甲预
42.【答案】 ABCD 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是行为偏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包括 差,属于事实认识错误。C选项中,丙挥棍想打仇
以下儿种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 家,实际上打的是便衣警察赵某,是对象错误,属于
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 事实上的认识错误。D选项中,丁开车想撞死钱
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某,但是钱某并没有死亡,而是倒地昏迷,丁的行
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 为没有造成预定的结果,但丁误以为造成了钱某
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 死亡的结果,是因果关系错误,属千事实认识
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未经表演者许 错误。
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 B选项是法律认识错误,不是事实认识错误。乙
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5)制作、出售假冒 认为家长殴打孩子不违法,是将有罪行为误认为无罪
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 行为,即假想非罪。
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 45.【答案】 BC
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 [解析】 《刑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审判的
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因此本题选ABCD。 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
[特别说明】 《刑法修正案(十一门修改了侵犯 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著作权罪:完善了侵犯著作权罪中的作品种类(美术、 第17 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
视听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与著作权有关 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
的权利。 者减轻处罚。”
43.【答案】 CD 本题中,甲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
[解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 不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甲已满七十五周
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岁,不适用死刑,所以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不适
A选项中,甲对所盗手表的处分,是盗窃罪的事 用死刑的意思是既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适
后不可罚行为,甲将其出售也好,毁灭也好,丢弃也 用死刑缓期执行,所以 D选项错误。甲是故意犯罪,
好,都不再另外成立他罪。对甲的行为,应当以盗窃 已满七十五周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选项
罪定罪处罚。B选项中,乙只有偷开摩托车的故意, 正确。
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乙因为过失导致车辆丢失,不 46.【答案】 AB
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C选项中,丙故意将柴油偷偷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明知产品存
放掉,对于柴油所有人来说,丙的行为造成其所有物 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法律规定采
的毁灭,故丙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D选项中,丁砸 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
毁办公室多台电脑,故意毁坏办公室财物,成立故意 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
毁坏财物罪。 的惩罚性赔偿。据此,正确选项为 A、B,C、D选项
44.【答案】 ACD 错误。
[解析] 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客体错误、对象错 47.【答案】 ABCD
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行为偏差是 【解析] 《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 权。B、C选项正确。
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甲公司窃取的是商业秘密,而不是专利。商业秘
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 密的特点之一就具有秘密性,而专利的特点之一是具
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 有公开性,二者具有很大的区别。甲公司没有侵害乙
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 公司的专利权,A选项错误。
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隐私权是人格权,是由公民享有的权利,法人和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 其他组织不享有隐私权,所以甲公司不可能侵犯乙公
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 司的隐私权,D选项错误。
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 三、简答题
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 51.[答案】 结合犯的特征:
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1) 结合犯中的犯罪行为是根据数个可以分别
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 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结合而来的。(2分)
害的。” (2)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数个
A、B选项的行为是第57条的第(四)项,C选 独立的犯罪,是指数个各自具有自己罪名的犯罪;新
项的行为是第57条的第(五)项,D选项的行为是 罪是指区别于被结合之罪的、具有自己的独立犯罪构
第57条的第(二)项,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 成要件的犯罪。(2分)
用权。 (3)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是根据
48.【答案) BCD 刑法的明文规定。(2分)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登记取得或 【点评】 结合犯是法定的一罪,是指数个独立的
者根据公法原因、事实行为等取得建筑物专用部分所 犯罪行为依据刑法的规定作为一罪定罪处罚的情况。
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基千与建设单位之间的 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的方式是:甲罪+
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 乙罪=丙罪。我国刑法典中没有结合犯的明确规定,
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 因此结合犯在我国尚属于理论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不
业主。 存在。所以此前结合犯在法硕考试中并不是重点知
B选项是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 识。但是法硕联考所考内容越来越细,为了与之前年
的人,是业主。C选项是根据法院判决取得建筑物专 份所考试卷有所区别,现在的考试越来越喜欢考查非
有部分所有权的人,是业主。D选项是基于与建设单 重点知识。考生在今后的复习中,不能只着眼于重点
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 知识,对于非重点知识,也要进行适当准备。尤其是
的人,是业主。 对千从未在真题中出现过的知识点,一定要给予高度
A选项是承租人,对千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 重视。 从命题方向上看,由千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没有
有权,不是业主。 结合犯的实际案例,所以结合犯不太可能以案例分析
49.【答案】 ABCD 题或者案例分析式选择题来考查,更不可能以法条分
【解析) 《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 析题的方式考查。 结合犯的知识点适合以简答题或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 者多选题的方式考查。
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 52.【答案)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客体是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制度。(1分)
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 (2)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聚众赌博、以赌博为
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 业的行为。(2分)
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主体是一般主体。(1分)
A、B、C,D四个选项都属于上述规定第(一)项的 (4)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2分)
行为,甲可以请求分割夫妻财产。 [点评) 赌博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且
50.[答案】 BC 易与其他罪名产生混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华
[解析】 甲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乙公司的保 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
密信息,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其后擅自以乙公 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
司名义与乙公司客户进行交易,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 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在今后的备考过程中,要对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特
第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征、客体、内容、保护、限制等熟练掌握,尤其要熟悉知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 识产权的内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对于知识产权
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千贿赂 的限制,这是知识产权部分的重点
C
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 四、辨析题
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 55.【答案] (I)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分)
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 (2)故意杀人罪的主观罪过表现为直接故意和
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 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
赌博罪从重处罚;致参赌者伤害或者死亡的,应以赌 基千杀人的目的而实施该行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博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依法实行数罪并 (3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虽然
罚。《刑法修正案(十一门修改了赌博的犯罪规定,
没有杀人目的,但实施该行为,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
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开设赌场罪的刑罚配置。并且, 也构成故意杀人罪。(3分)
近年来跨境赌博违法犯罪严重,致使大量资金外流, (点评】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某
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和经济安全。 因此《刑法修正案 种犯罪行为实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 直接故
(十一)》中增设了一个新罪名:组织参与国(境)外赌
意的基本内容是追求某种犯罪结果的发生,包含着犯
博罪(比如组织、招揽我国公民出境赌博),将组织我 罪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目的。除了
国公民参与境外赌博的行为人刑。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犯罪以外,一般情况下,犯罪目的
对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考生要熟练掌握。法 不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素,必备要素是主观方面,即
硕联考越来越重视对于法条和司法解释的考查,单 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选、多选的题目甚至直接考法条和司法解释原文。赌 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没有杀人的目
博罪除了可以考简答题外,还可以考法条分析题、案 的,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 题干中的说法混淆了犯罪
例分析题、选择题,尤其是与其他的罪名的区别以及 目的和犯罪的主观方面,将犯罪的主观方面等同于直
赌博罪转化为其他犯罪的,非常容易出考题。 接故意,以偏概全。
53.【答案】 宣告死亡的条件有: 法硕考生很容易将犯罪目的、犯罪动机和主观方
(I)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2分) 面的故意相混淆。犯罪目的强调的是通过某种行为
(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2分) 达到某种结果,追求的是结果。犯罪动机,是推动行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告。 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同一个犯罪目的,可
(2分) 能由不同的犯罪动机引起。比如故意杀人的,犯罪目
【点评)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是重点知识,既可 的是使人死,犯罪动机可能是泄愤,可能是报仇,也可
以以客观题的方式考查,也可以以主观题的方式考 能是其他原因。犯罪的主观方面的故意既包括直接
查,考生要熟练掌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条件、程 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没有犯罪目的。
序、后果以及撤销。法硕联考中已经不止一次考过宣 56.【答案】 (I)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分)
告死亡和宣告失踪,2016年再次考查,说明 ” 重者恒 (2) 该说法正确的一面是:物权具有追及力,该
"
重 ,对千重点知识,一定要掌握透彻。 说法体现了物权的追及力。(3分)
54.(答案) 我国专利权客体的具体类型包括: (3) 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是:物权的追及力不是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 绝对的,在善意取得或征收等特定情况下会被阻断。
的新的技术方案。(2分) (3分)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 (以具体民事权利如所有权为例辨析的,也可
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分) 给分)
(3)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 【点评] 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
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 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物权是支配权、绝对
并适合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2分) 权,具有优先力追及力,一般情况下,物权的标的物
【点评】 知识产权部分的知识点,此前多以客观 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有权追及千物的所在行
题的方式考查,近年来,逐渐转变为客观题、主观题同 使其权利。但是物权的追及力不是没有限制的,在善
时考查,这说明知识产权的知识点越来越重要。考生 意取得等情况下,善意第三人取得原物的所有权,物权的追及力被阻断。物权的追及力是物权的特征之 教材为基本复习依据以外,一定要重视法条,尤其是
一,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利。但是当物 司法解释的复习,很多题目的答案出自司法解释的原
权人的权利与其他人比如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发生冲 文。不能只看教材而不看法条,否则是拿不到高
突时,法律选择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所以阻断了 分的。
物权的追及力。 六、案例分析题
物权的特征以及与债权的区别是重要考点,法硕 59. 【答案】 (I)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绑架罪。
考试中已经多次考过,考生要熟练掌握。 (2分)理由是:心甲实施了劫持人质的行为和勒索财
五、法条分析题 物的行为;( 分)@甲具有勒索他人财物的意思;(
1 1
[答案) ( “教竣他人犯罪的 ” 是指明知 分)@甲绑架邢某后搜走其财物,该行为同时触犯抢
57. I)
他人没有犯罪意思,故意实施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 劫罪罪名,应依照重罪(绑架罪)定罪处罚。(I分)
的行为。 分) 乙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分)理
(3 (2) (I
(2)
“教竣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 包括:第 由是:心乙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2分)
一,教竣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第二,教 @乙剥夺他人自由是基于解决债务纠纷的目的,而
竣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 分,如按 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勒索财物的意图。
(2
照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作答也给分) (2分)
”被教咬的人没有犯被教竣的罪 ” 包括:第 (3) 甲、乙的行为在限制他人自由的范围内构成
(3)
一,被教啖者拒绝教咬;第二,被教竣者接受教竣,但 共同犯罪。(2分)甲请求乙帮助自己限制邢某的人
未实施犯罪;第三,被教竣者实施犯罪,但实施的不是 身自由,乙基于为甲追偿债务的目的答应帮助其限制
被教咬之罪;第四,行为人教暧时,被教咬者已有实行 邢某的人身自由,二人形成了限制邢某人身自由的合
被教竣之罪的意思。(每个要点2分,答对三点以上 意,并且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甲勒索财物的
者给5分) 行为,超出了二人共同故意的范围。(3分)
[点评l 教竣犯是重点知识点,也是常考知识 [点评l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有绑架罪、非法拘禁
点,且能够以多种题型考查,考生要给予高度重视。 罪、绑架过程中截取他人财物、实行过限。根据题干
教咬犯的基本特点是,教竣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 的描述,毋庸置疑甲成立绑架罪。甲在绑架过程中将
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教暧 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搜走,成立抢劫罪。但是
的方式有怂患、诱骗、劝说、请求、收买、强迫、威胁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
对于教竣犯,应当按照所教竣的犯罪确定罪名,教竣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绑架过程中又当场
犯本身并不是独立的罪名。教竣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
的未成年人犯罪,教竣犯与未成年人成立共同犯罪, 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对于教咬犯,从重处罚。教咬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人 乙具有非法拘禁的行为,但是乙认为其非法拘禁
的未成年人犯罪,教竣犯不与未成年人成立共同犯 的目的是帮助甲索要货款,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
罪,教咬犯是间接正犯,按照所教竣的罪定罪处罚,但 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非法拘禁
不从重处罚。 罪定罪处罚。
58. 【答案】 (1)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 甲、乙都具有非法拘禁的行为,但是乙不具有勒
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 索他人财物的目的,甲勒索他人财物是实行过限,即
款。(3分) 甲的勒索行为超出了甲乙的共同犯罪故意,对于此过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公平拟约义务、提 限行为,乙不承担责任
C
请对方注意义务、说明义务。 分) 共同犯罪不一定以同样的罪名定罪处罚,对于过
(3
(3)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 限行为,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其他人不承担责任。
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 60.[答案】 (1) A公司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
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 (2分)。A公司有抛弃电脑的意思表示且脱离了对
“
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应当认定为 采取合 电脑的占有,故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3分)
”
理的方式 。 (4 分) (2) 乙有权撤销赠与。(2分)赠与人在赠与财
[点评l 近年来,法硕考试越来越偏向于对法条 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 乙未向丙交付
和司法解释的直接考查。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以 电脑,电脑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故乙有权撤销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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