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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综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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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 、单 单项 项 选 选 择 择 题 题 整 整 作 作 用 用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保 保 护 护 性 性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是 是 由 由 于 千 违 违 法 法 行 行 为 为
1 1. . 【 【 答 答 案 案 】 】 C C 而 而 产 产 生 生 的 的 、 、旨 旨 在 在 恢 恢 复 复 破 破 坏 坏 的 的权 权 利 利 和 和 秩 秩 序 序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
【 【 解 解 析 析 ] 】 自 自 然 然 法 法 学 学 派 派 主 主 张 张 法 法是 是 人 人 的 的 理 理 性 性 , ,强 强 调 调 自 自 本 本 题 题中 中 甲 甲 和 和 丙 丙 因 因 违 违 法 法 使 使 用 用 他 他 人 人 照 照 片 片 , , 不 不 是 是 合 合 法 法 行 行 为 为 , ,
然 然 法 法 普 普 遍 遍 永 永 恒 恒 , ,且 且 高 高 于 于 人 人 定 定 法 法 , , A A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主 主 张 张 法 法 是 是 产 产 生 生 的 的 不 不 是 是 调 调 整 整 性 性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 D D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自 自由 由 意 意 志 志 的 的 体 体 现 现 的 的 是 是 黑 黑 格 格 尔 尔 , ,不 不 是 是 历 历史 史 法 法 学 学 派 派 , ,B B 项 项 5 5 .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错 错 误 误。 。 社 社 会 会 法 法 学 学 派 派 强 强 调 调 研 研 究 究 ““现 现 实 实 的 的 法 法 学 学 ”” , , 研 研 究 究 法 法律 律 【 【 解 解 析 析 ] 】 自 自 由 由 是 是 指 指 从 从 受 受 到 到 束 束 缚 缚 的 的 状 状 态 态 中 中 摆 摆脱 脱 出 出
现 现 实 实 的 的 各 各 个 个 方 方 面 面, , C C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分 分 析 析 法 法 学 学 派 派 主 主 张 张 恶 恶 法 法 亦 亦 来 来 , , 或 或 不 不 受 受 约 约 束 束 的 的 状 状 态 态 。 。 法 法 学 学 上 上 的 的 自 自 由 由 是 是 指 指 主 主 体 体的 的行 行
法 法, ,试 试 图 图 将 将 价 价 值 值 考 考 虑 虑 排 排 除 除 在 在 法 法 理 理 学 学 科 科 学 学 研 研 究 究 的 的 范 范 围 围 之 之 为 为 与 与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既 既 有 有 规 规 定 定 相 相一一 致 致 或 或 相 相 统 统 一 一 。 。 法 法 律 律 确 确 认 认和 和
外 外 , ,D D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保 保 障 障 自 自 由 由 , ,自 自 由 由 与 与 法 法 律 律 有 有 关 关 , , A A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自 自 由 由 不 不是 是 绝 绝
2 2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对 对 的 的, ,主 主 体 体 自 自 由 由 选 选 择 择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必 必 须 须 与 与 既 既 有 有 的 的 法 法律 律 规 规 定 定 相 相
【 [解 解 析 析 】 】 中 中 华 华 法 法 系 系 是 是 礼 礼 法 法 结 结合 合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 ,礼 礼 教 教 是 是法 法 一 一 致 致 。 。 自 自 由 由 不 不 是 是 指 指 人 人 们 们 可 可 以 以 从 从 事 事 任 任 何 何 自 自 己 己 想 想 做 做 的 的 事 事 , ,
律的重要原则,A项正确。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 而是指人们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想做
律的重要原则,A项正确。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 而是指人们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想做
础 础, ,在 在 《 《 法 法 国 国 民 民 法 法 典 典 》 》 的 的 基 基 础 础 上 上 发 发展 展 起 起 来 来 的 的 , , 不 不 是 是 《 《德 德 的 的 事 事 , , B B 项 项错 错 误 误 。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价 价 值 值 和 和 目 目 标 标 很 很 多 多 , , 自 自 由 由 、 、 秩 秩
国 国 民 民 法 法 典 典》 》 , , B B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英 英 美 美 法 法 系 系 以 以 英 英国 国 中 中 世 世 纪 纪 的 的 法 法 序 序 、 、平 平 等 等 、 、 正 正 义 义 、 、 人 人 权 权 等 等 都 都 是 是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价 价 值 值, ,自 自 由 由 不 不 是 是 唯 唯
律 律 , ,特 特 别 别 是 是 普 普 通 通 法 法 为 为 基 基 础 础 发 发 展 展 起 起来 来 , ,不 不 是 是 以 以 美 美 国 国法 法 为 为 一 一 的 的 价 价 值 值 , , C C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法 法律 律 确 确 认 认 和 和 保 保 障 障 自 自 由 由 , , 没 没 有 有 法 法
基础,C项错误。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 律的保障,自由无法实现,D项正确。
基础,C项错误。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 律的保障,自由无法实现,D项正确。
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 6.【答案】 A
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 6.【答案] A
法 法律 律 所 所 作 作 的 的 分 分 类 类 , ,法 法 系 系 是 是 具 具 有 有 共 共 性 性 或 或 共 共 同 同 历 历史 史 传 传 统 统 的 的 【 【 解 解 析 析 ] 】 公 公 正 正 是 是 法 法 治 治 的 的生 生 命 命 线 线 , ,司 司 法 法 公 公 正 正对 对 社 社 会 会
法律的总称。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 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
法律的总称。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 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
统 统 , ,而 而 不 不 是 是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外 外 在 在形 形 式 式 和 和 本 本 质 质 特 特 征 征 , ,D D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命 命 的 的 破 破坏 坏 作 作 用 用 。 。 保 保 证 证 司 司 法 法 公 公 正 正 、 、提 提 高 高 司 司 法 法 公 公 信 信力 力需 需要 要
3.【答案】 B 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提高司法
3.【答案】 B 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提高司法
[
【
解
解
析
析
]
】
法
法
系
系
是
是
具
具
有
有
共
共
性
性
或
或
共
共
同
同
历
历
史
史
传
传
统
统的
的
法
法 公
公
信
信
力
力
的
的
重
重
要
要
措
措
施
施
之
之一一
,
,
A
A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我
我
国
国
的
的
审
审判
判权
权是
是
律的总称,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 由法院依法独立行使的,任何行政机关、组织、个人不
律的总称,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 由法院依法独立行使的,任何行政机关、组织、个人不
的 的 延 延 续 续 和 和 继 继 受 受, , 法 法 律 律 继 继 承 承 是 是 法 法 系 系 形 形 成 成 的 的 重 重 要 要原 原因 因之 之 得 得 非 非 法 法 干 干 涉 涉 , ,法 法 院 院 在 在 裁 裁 判 判 前 前 无 无 须 须征 征 求 求 社 社 会 会 意 意 见 见 , ,需 需 要 要
一一, ,A A 项 项错 错 误 误 。 。 法 法 律 律 继 继 承 承 的 的 根 根 据 据 和 和 理 理 由 由 主 主 要 要 表 表 现 现 在 在 : : 征 征 求 求 社 社 会 会 意 意 见 见 的 的 是 是 立 立 法 法 而 而 不 不 是 是 司 司 法 法 , ,B B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提 提 升 升
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 司法公信力须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不
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 司法公信力须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不
了法律的继承性。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 是以侦查为中心,C项错误。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推
了法律的继承性。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 是以侦查为中心,C项错误。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推
继承的必要性,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的 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审判权和检察权相分离,
继承的必要性,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的 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审判权和检察权相分离,
继
继
承
承
性
性
,
,B
B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法
法
律
律
移
移
植
植
是
是同
同时
时
代
代
不
不同
同
国
国
家
家
法
法
律
律 而
而不
不
是
是
检
检
察
察
权
权
、
、审
审
判
判
权
权与
与
执
执
行
行
权
权
高
高
度
度
统
统
一一,
,D
D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之 之间 间 相 相 互 互 继 继 受 受 和 和 影 影 响 响 , ,不 不 同 同 时 时 代 代 的 的 继 继 受 受 和 和 影 影 响 响不 不 是 是 法 法 7 7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律 律 移 移 植 植 , , C C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法 法 律 律 继 继 承 承 继 继 承 承 的 的 是 是 人 人 类 类 文 文明 明 的 的 共 共 【 [解 解 析 析 】 】有 有 效 效 补 补 救 救 免 免 责 责 , ,指 指 对 对 于 于那 那些 些 实 实施 施 违 违 法 法 行 行
同成果,不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 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
同成果,不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 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
也体现其他国家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继承。D项 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立功免责是
也体现其他国家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继承。D项 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立功免责是
错 错 误 误 。 。 指 指 对 对那 那些 些违 违 法 法 之 之 后 后 有 有 立 立 功 功 表 表 现 现 的 的 人 人 , ,免 免 除 除 其 其 部 部 分 分 或 或者 者
4 4. .【 【答 答 案 案 】 】 A A 全 全 部 部 法 法 律 律 责 责 任 任 。 。 自 自 助 助 免 免 责 责 是 是 指 指 对 对 自 自 助 助行 行为 为所 所 引 引 起 起 的 的
【解析】诉讼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 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
[解析] 诉讼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 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
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本题中, 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
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本题中, 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
乙 乙 是 是 原 原 告 告 , , 法 法 院 院 与 与 乙 乙 的 的 关 关 系 系 是 是 诉 诉 讼 讼 法 法 律 律 关 关系 系 , ,A A 项 项正 正 关 关 予 予 以 以 救 救 助 助 的 的 情 情 况 况 下 下 , ,对 对 他 他 人 人 的 的 财 财 产 产 或 或 自 自 由 由施 施加 加扣 扣
确。法院与甲、丙的关系也是诉讼法律关系,是存在 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
确。法院与甲丙的关系也是诉讼法律关系,是存在 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
于 于 特 特定 定的 的 权 权 利 利 主 主 体 体 和 和 特 特 定 定 的 的 义 义 务 务 主 主体 体 之 之 间 间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可 可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 ,甲 甲 在 在 司 司 法 法 机 机 关 关追 追 责 责 之 之 前 前 , ,主 主 动 动将 将
系
系
,
,是
是
相
相
对
对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
B
B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甲
甲
和
和
乙
乙
在
在
诉
诉讼
讼
中
中
没
没
乙乙送送至至医医院院且且支支付付了了乙乙的的医医疗疗费费,,乙乙被被治治愈愈出出院院,,甲甲
有 有隶 隶属 属 关 关系 系 , ,不 不 是 是 纵 纵 向 向 法 法 律 律 关 关 系 系 , , C C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调 调 整 整 性 性 采 采 取 取 了 了 及 及 时 时 补 补 救 救 措 措 施 施 , ,因 因 此 此 免 免 责 责 , , A A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B B D D 项 项错 错
法 法 律 律 关 关系 系 是 是 基 基 于 于 人 人 们 们 的 的 合 合 法 法 行 行 为 为 产 产 生 生 的 的 、 、发 发 挥 挥 法 法 的 的调 调 误 误。 。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是 是 不 不可 可以 以 通 通 过 过 协 协 议 议的 的 方 方 式 式 免 免 责 责 的 的 , ,C C 项 项错误。 实守信原则的内涵,因此本题选B。
错误。 实守信原则的内涵,因此本题选B。
8 8 . .【 【 答 答 案 案l】 C C 1l 1l..[【答答案案]】 AA
,
[【
解
解
析
析
】
】
辩
辩
证
证推
推理
理是
是法
法官
官
对
对法
法律
律
或
或
案
案
件
件
客
客
观
观
事
事 【
【
解
解
析
析
】
】
全
全
面
面
依
依
法
法
治
治
国
国
,
,
必
必
须
须
坚
坚
持
持
法
法
律
律
面
面
前
前人
人
人
人
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 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A项正确。
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 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A项正确。
观基础之上,而不是从法官的主观想象中得出结论,A 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观基础之上,而不是从法官的主观想象中得出结论,A 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项错误。归纳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但是英美 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全
项错误。归纳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但是英美 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全
法系国家也采用演绎推理,英美法系国家也有制定 面依法治国不是要将道德统一到法律中来,而是要发
法系国家也采用演绎推理,英美法系国家也有制定 面依法治国不是要将道德统一到法律中来,而是要发
法,在适用制定法时需采用演绎推理,B项错误。类 挥法律和道德的不同作用,B项错误。全面依法治
法,在适用制定法时需采用演绎推理,B项错误。类 挥法律和道德的不同作用,B项错误。全面依法治
比
比推
推
理
理
是
是
根
根
据
据
两
两
类
类
对
对
象
象
的
的
某
某
些
些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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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性
的
的
相
相似
似性
性推
推出
出它
它 国
国,
,要
要
坚
坚
持
持
人
人
民
民
主
主
体
体
地
地
位
位
,
,
但
但
并
并
不
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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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
切
法
法
律
律
活
活
动
动都
都
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类似案件,类似 应当交由全体公民来完成,这不现实也不可能,C项
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类似案件,类似 应当交由全体公民来完成,这不现实也不可能,C项
处
处理
理””是 是
类
类
比
比
推
推
理
理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要
要
求
求
,
,
C
C
项
项
正
正确
确。
。演
演
绎
绎
推
推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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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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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
误
。
。
全
全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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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依
法
法
治
治
国
国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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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
坚
持
持
从
从
中
中
国
国
实
实
际
际
出
出
发
发
,
,
汲
汲
取
取
中
中
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则和原则,小前提是可以归入该规 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D项错误。
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则和原则,小前提是可以归入该规 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D项错误。
则 则 或 或 原 原 则 则 的 的 案 案 件 件 事 事 实 实 , , D D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1122..【【答答案案]】 B B
99..【[答答案案)】 CC
【
【
解
解
析
析]】
法
法
治
治
思
思
维
维
是
是
指
指
按
按
照
照
社
社
会
会
主
主
义
义
法
法
治
治的
的
逻
逻
【解析】法律论证主要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对判 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将法
[解析) 法律论证主要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对判 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将法
决理由的正当性、合法性或合理性进行论证,即在诉 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
决理由的正当四合法性或合理性进行论证,即在诉 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
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
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
论的思维过程。法律论证实际上与论理解释中的目 维,是程序思维,A项错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论的思维过程。法律论证实际上与论理解释中的目 维,是程序思维,A项错误。 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的解释和社会学解释以及实质推理异曲同工,A项错 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
的解释和社会学解释以及实质推理异曲同工,A项错 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
误。法律论证必须依据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以及 权力时,应始终关注至少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目的是
误。法律论证必须依据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以及 权力时,应始终关注至少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目的是
合理的逻辑规则达成,在法律论证中需要遵循基本的 否合法、权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
合理的逻辑规则达成,在法律论证中需要遵循基本的 否合法、权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
形式逻辑规则,B项错误。法律论证内容的融贯性要 以及程序是否合法,法治思维以合法性判断为核心内
形式逻辑规则,B项错误。法律论证内容的融贯性要 以及程序是否合法,法治思维以合法性判断为核心内
求法律体系本身的价值与事实、整体与部分、规则与 容,B项正确。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
求法律体系本身的价值与事实、整体与部分、规则与 容,B项正确。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
原则、原理与精神的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法 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
原则原理与精神的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法 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
律体系和外部社会之间的内外融贯,C项正确。法律 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法治思维主要是行政
律体系和外部社会之间的内外融贯,C项正确。法律 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法治思维主要是行政
论证结论可能不被社会全体认同或接受,但至少应能 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C项错误。法治思维是按照社
论证结论可能不被社会全体认同或接受,但至少应能 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C项错误。法治思维是按照社
够 够 被 被 公 公 众 众 理 理 解 解 , ,不 不 存 存 在 在 重 重 大 大 的 的错 错 误 误 , ,这 这 与 与 司 司 法 法 独 独 立 立 没 没 会会主主义义法法治治的的逻逻辑辑来来观观察察、、分分析析和和解解决决社社会会问问题题的的思思
有 有 矛 矛 盾 盾 , ,法 法 院 院 在 在 栽 裁 判 判 时 时 应 应 当 当 独 独 立 立裁 裁 判 判 , ,但 但 是 是 在 在 论 论证 证 时 时 维维方方式式,,是是实实践践思思维维,,DD项项错错误误。。
应应当当考考虑虑结结论论的的可可接接受受性性,,DD项项错错误误。。 1133..[【答答案案]】 AA
10.【答案】 B 【解析】守法的状态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遵守
10.[答案) B 【解析] 守法的状态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遵守
【解析】 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 程度,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中层状态和高级状态三
[解析】 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 程度,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中层状态和高级状态三
法执法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 种类型。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A项正确。
法执法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 种类型。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A项正确。
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正当 守法的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B项
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正当 守法的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B项
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 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都是守法的主体,
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 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都是守法的主体,
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是守法主体,C项错误。在我国
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是守法主体,C项错误。在我国
比 比例 例 原 原 则 则 是 是 指 指 行 行 政 政 机 机 关 关 实 实 施 施 行 行 政 政 行 行 为 为应 应 兼 兼顾 顾行 行 政 政 目 目 守 守 法 法 的 的 范 范 围 围 不 不 限 限 于 于 各 各 种 种 制 制 定 定 法 法 , ,还 还 包 包 括 括各 各 种 种 有 有 法 法 律 律 效 效
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 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但不包括风俗习惯,D项
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 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但不包括风俗习惯,D项
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 错误。
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 错误。
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 14.【答案】 C
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 14.【答案】 C
适 适 度 度的 的 比 比 例 例 。 。 诚 诚 实 实 守 守 信 信 原 原 则 则 包 包 括 括 行 行 政 政信 信 息 息 真 真 实 实 原 原 则 则 【 【 解 解 析 析 ] 】 当 当 代 代 中 中 国 国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监 监 督 督 分 分 为 为 国 国 家 家监 监 督 督 和 和
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保 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
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保 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
护公民的信赖利益,非经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 监察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
护公民的信赖利益,非经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 监察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
政 政 机 机 关 关 不 不 得 得 撤 撤 销 销 、 、变 变 更 更 已 已 经 经 生 生 效 效 的 的 行 行 政 政 决 决 定 定 。 。 城 城 市 市 规 规 关 关 的 的 监 监 督 督 。 。 国 国 家 家 权 权 力 力 机 机 关 关 的 的 监 监 督 督 , ,是 是 指 指 各 各 级 级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划 划 方 方 案 案 频 频 繁 繁 变 变 更 更 , ,侵 侵 害 害 了 了 公 公 民 民 的 的 信 信赖 赖 利 利 益 益 , ,违 违 反 反 了 了 保 保 大 大 会 会及 及 其 其常 常委 委 会 会 对 对 由 由 它 它 产 产 生 生的 的国 国 家 家 机 机关 关 实 实 施 施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护 护 公 公 民 民 信 信 赖 赖 利 利 益 益原 原 则 则 。 。 保 保 护 护 公 公 民 民 信 信 赖 赖 利 利 益 益 原 原 则 则 是 是 诚 诚 监 监督 督 。 。 国 国 家 家 行 行 政 政 机 机 关 关 的 的 监 监 督 督 是 是 指 指 以 以 行 行 政 政 机 机关 关 为 为 监 监 督 督主体进行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各政党、各社会 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宪法的含
主体进行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各政党、各社会 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宪法的含
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 义、内容和界限所作的说明和补充。依据对宪法解释
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 义、内容和界限所作的说明和补充。依据对宪法解释
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根据社会监督主体的不同, 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
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根据社会监督主体的不同, 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
可以分为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 解释是享有宪法解释权的机关对宪法作出的具有宪
可以分为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 解释是享有宪法解释权的机关对宪法作出的具有宪
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本题中王某将个别政府工作 法效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是指有解释权之外的机关
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本题中王某将个别政府工作 法效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是指有解释权之外的机关
人员违法行为反映到电视台,是人民群众监督。电视 或个人对宪法的理解,没有法律效力,A项错误。宪
人员违法行为反映到电视台,是人民群众监督。电视 或个人对宪法的理解,没有法律效力,A项错误。宪
台对此事进行报道,是社会舆论监督。当地政府依法 法解释的方法中,语义解释是指根据宪法规范所使用
台对此事进行报道,是社会舆论监督。当地政府依法 法解释的方法中,语义解释是指根据宪法规范所使用
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监督,本题 的文字的字面意思进行解释,B项错误。宪法解释的
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监督,本题 的文字的字面意思进行解释,B项错误。宪法解释的
选C。 体制分为立法机关解释体制、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专
选C。 体制分为立法机关解释体制、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专
15.【答案】 B 门机关解释体制,法国宪法委员会是依据宪法或其他
15.(答案] B 门机关解释体制,法国宪法委员会是依据宪法或其他
【解析】 法律规则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 宪法性法律的专门授权成立的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
【解析] 法律规则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 宪法性法律的专门授权成立的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
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 关,宪法委员会的解释是专门机关解释,C项正确。
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 关,宪法委员会的解释是专门机关解释,C项正确。
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则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是立法机关解释体制,宪法解
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则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是立法机关解释体制,宪法解
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 释权归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无权解释宪
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 释权归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无权解释宪
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 法,因此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是没有宪法效力的非正式
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 法,因此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是没有宪法效力的非正式
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 解释,D项错误。
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 解释,D项错误。
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 18.【答案】 A
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 18.[答案】 A
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第33
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第33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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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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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法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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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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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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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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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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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则或者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 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
守规则或者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 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
规定。本题中““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义人权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
规定。本题中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义人权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是假 进行交流与合作,A项正确。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将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是假 进行交流与合作,A项正确。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将
定条件,解决的是在什么情境下该条法律对人的行为 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而不是修改县、
定条件,解决的是在什么情境下该条法律对人的行为 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而不是修改县、
有约束力的问题,““不得已采取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 市、市辖区的任期,C项错误。1993年宪法修正案中
有约束力的问题, 不得已采取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 市、市辖区的任期,C项错误。1993年宪法修正案中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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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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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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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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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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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本题选B。 长期存在和发展””,而不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D项
法律后果,本题选B。 长期存在和发展 ,而不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D项
16.【答案】 D 错误。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
16.【答案】 D 错误。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
【解析】 宪法制定是指制宪主体行使制宪权的 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项错误。
【解析】 宪法制定是指制宪主体行使制宪权的 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项错误。
活动。制宪权,是指人民创制宪法的权力。制宪权、 19.【答案】 B
活动。制宪权,是指人民创制宪法的权力。制宪权、 19.【答案】 B
修宪权与立法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制宪权 【解析】 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的领
修宪权与立法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制宪权 【解析】 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的领
是原生性权力,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一种派 域非常广泛,几乎包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是原生性权力,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一种派 域非常广泛,几乎包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生性权力,立法权是制定一般法律的活动。A项错 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是国家或国家机关。宪法所调
生性权力,立法权是制定一般法律的活动。A项错 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是国家或国家机关。宪法所调
误。按照西耶斯的观点,制宪权的主体是国民,在我 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
误。按照西耶斯的观点,制宪权的主体是国民,在我 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
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 家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
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 家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
民,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项错误。1954年宪 系、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ACD项属于宪法所调整的
民,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项错误。1954年宪 系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ACD项属于宪法所调整的
法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其后历次 社会关系。B项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民法调整,
法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其后历次 社会关系。B项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民法调整,
修修改改宪宪法法都都是是行行使使修修宪宪权权,,只只有有11995544年年宪宪法法的的制制定定 不 不 由 由宪 宪 法 法 调 调 整 整 , ,B B 项 项不 不 属 属 于 于 宪 宪 法 法 所 所 调 调 整 整 的 的 社 社 会 会 关 关 系 系 , ,
是是行行使使制制宪宪权权,,DD项项正正确确。。为为了了有有效效地地行行使使制制宪宪权权,, 本本题题选选BB。。
国 国 家 家 通 通常 常根 根 据 据 需 需 要 要 成 成 立 立 制 制 宪 宪 机 机 关 关 , , 如 如 制 制 宪 宪 会 会 议 议 、 、 国 国 民 民 2 2 0 0 .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大大会会、、立立宪宪会会议议等等,,但但是是制制宪宪机机关关不不同同千于宪宪法法的的起起草草 【 【 解 解 析 析 】 】 在 在 我 我 国 国 , , 平 平 等 等 权 权 是 是 公 公 民 民 的 的基 基 本 本 权 权 利 利 , , 是 是
机 机 关 关 , , 制 制 宪 宪 机 机 关 关 是 是 行 行 使 使 宪 宪 法 法 制 制 定 定 权 权 的 的 常 常 设 设 的 的 国 国 家 家 机 机 国 国 家 家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义 义 务 务 , ,平 平 等 等 也 也 是 是一一 项 项 宪 宪 法 法 原 原 则 则 。 。 平 平 等 等 权 权 意 意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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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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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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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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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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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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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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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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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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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味着着公公民民平平等等地地享享有有权权利利履履行行义义务务,,但但不不意意味味着着权权利利
独立行使制宪权,B项错误。 与义务的对等,A项错误,D项正确。形式上的平等
独立行使制宪权,B项错误。 与义务的对等,A项错误,D项正确。形式上的平等
1 1 7 7 . . ( 【 答 答 案 案 】 】 C C 与 与 实 实 质 质 上 上 的 的 平 平等 等 不 不 是 是 一一回 回 事 事 , ,我 我 们 们 所 所 说 说 的 的 形 形 式 式 上 上 的 的 平 平
【【解解析析】】 宪 宪法法解解释释是是指指在在宪宪法法实实施施过过程程中中,,享享有有 等 等 , , 是 是 对 对 于 于 所 所 有 有 的 的 公 公 民 民 应 应 当 当 采 采 取 取 无 无差 差 别 别 的 的 对 对 待 待 , ,尤 尤其 其是不得把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作为法律上 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
是不得把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作为法律上 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
的不同对待的理由。而实质平等主要体现在合理差 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
的不同对待的理由。而实质平等主要体现在合理差 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
别上,由于年龄、生理、民族的差异,给予差别对待。B 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别上,由于年龄、生理、民族的差异,给予差别对待。B 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项错误。有关平等权的效力范围,存在两种观点:“法 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
项错误。有关平等权的效力范围,存在两种观点:“法 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
律适用平等说”” 和““法律内容平等说”” 。法律适用平 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因此,
律适用平等说 和 法律内容平等说 。法律适用平 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因此,
等说认为平等权仅限定于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包 发布特赦令的是国家主席,本题选A。
等说认为平等权仅限定千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包 发布特赦令的是国家主席,本题选A。
含法律内容上的平等。法律内容平等说认为平等权 25.【答案】 B
含法律内容上的平等。法律内容平等说认为平等权 25.【答案】 B
不限于人们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还应包含人们在法 【解析】《选举法》第10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履
不限千人们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还应包含人们在法 [解析】 《选举法》第10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履
律
律
内
内
容
容
上
上
也
也
享
享有
有
平
平
等
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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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权
利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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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错
错
误
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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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为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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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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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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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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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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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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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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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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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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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
表大
大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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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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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包含立法上的平等,目前还未有定论,但是必然包 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民
否包含立法上的平等,目前还未有定论,但是必然包 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民
含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
含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千选民名
21.【答案】 A 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
21.[答案] A 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
【解析】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 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
【解析】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 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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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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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权
利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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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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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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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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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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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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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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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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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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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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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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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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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
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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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名
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 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
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 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
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A项 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A项 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正确。通信自由是人身自由的一部分,不是政治权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28条规定:
正确。通信自由是人身自由的一部分,不是政治权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28条规定:
利,B项错误。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和文化教育权是社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
利,B项错误。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和文化教育权是社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
会文化权利,不是政治权利,CD项错误。 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
会文化权利,不是政治权利,CD项错误。 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
22.【答案】 A 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
22.【答案】 A 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
【【
解
解
析
析
]
】《
《宪
宪
法
法
》
》
第
第
79
7
条
9条
第
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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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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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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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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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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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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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A项 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
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A项 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
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第(五)项的规定,全国人 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本题中,如果选举委员会
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第(五)项的规定,全国人 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本题中,如果选举委员会
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 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
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 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
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 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张某对
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 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张某对
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项正确。
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项正确。
的人选。因此国务院副总理是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 根据《选举法》第31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有权确定
的人选。因此国务院副总理是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 根据《选举法》第31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有权确定
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是选举,C项错误。根据《宪 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C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
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是选举,C项错误。根据《宪 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C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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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第
67
6
条
7条
第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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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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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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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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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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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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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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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 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选举委员会不同意的,不得代
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 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选举委员会不同意的,不得代
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为投票。D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5条
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为投票。 D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5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 的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 的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
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 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A项不能
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 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A项不能
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 提起诉讼。本题选B。
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 提起诉讼。本题选B。
检察长的任免。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 26.【答案】 C
检察长的任免。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 26.【答案】 C
检察院副检察长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不是由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
检察院副检察长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不是由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
全国人大选举的,CD项错误。 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
全国人大选举的,CD项错误。 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
22 3 3..【[答答案案】】 C C 方方各各级级人人民民政政府府设设立立审审计计机机关关。。地地方方各各级级审审计计机机关关
[ 【 解 解 析 析】】 根 根 据 据 《宪 《宪 法 法 》第 》 8 第 9条 89条 第 第 ( ( 十 十 五 五 ) )项 项 的 的 规 规 依依照照法法律律规规定定独独立立行行使使审审计计监监督督权权,,对对本本级级人人民民政政府府
定 定, ,国 国 务 务 院 院 的 的 职 职 权 权 包 包 括 括批 批 准 准 省 省 、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直 直 辖 辖 市 市 的 的 区 区 域 域 和 和 上 上一一 级 级 审 审 计 计 机 机 关 关 负 负 责 责 。 。 A AD D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C C项 项错 错 误 误 。 。 第 第 3 3
划 划 分 分 , ,批 批 准 准自 自 治 治 州 州 、 、县 县 、 、 自 自 治 治 县 县 、 、 市 市 的 的 建 建 置 置 和 和区 区 域 域 划 划 分 分 。 。 款 款规 规 定 定 : :省 省 、 、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 、 直 直 辖 辖 市 市 的 的 人 人 民 民政 政 府 府 的 的 厅 厅 、 、 局 局 、 、委 委 员 员
因 因 此 此本 本题 题 选 选 C C 。 。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有 有 权 权 批 批 准 准 省 省 、 、自 自治 治区 区 和 和 直 直辖 辖 会 会等 等 工 工 作 作 部 部 门 门 的 的 设 设 立 立 、 、 增 增 加 加 、 、减 减 少 少 或 或 者 者合 合 并 并 , ,由 由 本 本 级 级 人 人
市市的的建建置置。。
民
民
政
政府
府
报
报
请
请
国
国
务
务
院
院
批
批
准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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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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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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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级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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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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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务
务
2 2 4 4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备 备 案 案 。 。 B B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本 本 题 题 选 选 C。 C。
【【
解
解
析
析】】《
《宪
宪
法
法
》
》
第
第
8
8
0
0
条
条规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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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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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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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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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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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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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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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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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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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
域
自
自治
治
法
法
》
》第
第2
2
条
条
第
第
2款
2款
规
规
定
定
:
:
[【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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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
析
】
】《
《人
人民
民
法
法
院
院
组
组
织
织
法
法
》
》
第
第
4条4条 规
规
定
定
:
:
“
"
人
人
民
民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因此民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因此民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
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A项错误。《宪法》第113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项正确。第7条规定:
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A项错误。《宪法》第113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项正确。第7条规定:
条
条第
第
2款
2款
规
规
定
定
:
: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
、自
自
治
治
州
州、
、自
自
治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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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会常 常务 务委 委 员 员 会 会 中 中 应 应 当 当 由 由 实 实 行 行 区 区 域 域 自 自治 治的 的 民 民 族 族的 的 公 公 民 民 项项错错误误。。第第9条9条规规定定::““ 最 最 高 高 人 人 民 民 法 法 院 院 对 对 全 全 国 国 人 人民 民 代 代
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因此主任或副主任其中之一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
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因此主任或副主任其中之一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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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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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B项错误。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 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
任,B项错误。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 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
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 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C项错误。《宪法》
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 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C项错误。《宪法》
家 家 机 机 关 关 的 的 职 职 权 权 , ,同 同 时 时 依 依 照 照 宪 宪 法 法 、 、 民 民 族 族 区 区 域 域 自 自 治 治 法 法 和 和其 其 第第12192条9条第第2款2款规规定定::““ 最最高高人人民民法法院院院院长长每每届届任任期期
他他法法律律规规定定的的权权限限行行使使自自治治权权,,根根据据本本地地方方实实际际情情况况 同同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每每届届任任期期相相同同,,连连续续任任职职不不得得超超
贯贯彻彻执执行行国国家家的的法法律律、、政政策策。。因因此此民民族族自自治治地地区区的的自自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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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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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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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治条 条例 例 和 和单 单 行 行 条 条 例 例 可 可 以 以 对 对 法 法 律 律 和 和 行 行政 政法 法规 规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作 作 3300..[【答答案案】】 AA
出 出 变 变 通 通 规 规 定 定 , , D D项 项错 错 误 误 。 。 第 第1 1 1 1 6 6 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民 民 族 族 自 自 治 治 地 地 【【解解析析】】 根 根据据《宪《宪法法》第》第626条2条第第二(( 二))项项的的规规
方方的的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有有权权依依照照当当地地民民族族的的政政治治、、经经济济和和 定定,,全全国国人人大大有有权权监监督督宪宪法法的的实实施施。。根根据据《《宪宪法法》》第第
文文化化的的特特点点,,制制定定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例例。。自自治治区区的的自自 6
6
77条
条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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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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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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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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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治 条 条 例 例 和 和 单 单 行 行 条 条 例 例 , ,报 报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常 常 务 务 委 委员 员 会 会 法 法 、 、监 监 督 督 宪 宪 法 法 的 的 实 实 施 施 。 。 A A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 《立 立 法 法法 法 》 》第 第1 1 004 4
批 批 准 准 后 后 生 生 效 效 。 。 自 自 治 治 州 州 、 、自 自 治 治 县 县 的 的 自 自 治 治 条 条 例 例 和 和单 单 行 行 条 条 条条第第2款2款规规定定::““ 最最高高人人民民法法院院、、最最高高人人民民检检察察院院作作
例 例 , ,报 报 省 省 或 或 者 者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常 常 务 务 委 委员 员 会 会 批 批 准 准 出出的的属属于千审审判判、、检检察察工工作作中中具具体体应应用用法法律律的的解解释释,,应应
后 后 生 生 效 效 , ,并 并 报 报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常 常 务 务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备 备 案 案 。 。 C C 当当自自公公布布之之日日起起三三十十日日内内报报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
项项正正确确。。
委
委员
员
会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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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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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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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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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答案】 B
28.【答案] B 全全国国人人大大法法律律委委员员会会无无权权撤撤销销司司法法解解释释,,BB项错项错误误。。
【 【 解 解 析 析 】 】 《 《 村 村 民 民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组 组 织 织 法 法 》 》 第 第 3 3 条 条 第 第2 2 款 款 规 规 现现在在选选项项中中的的全全国国人人大大法法律律委委员员会会已巳更更名名为为全全国国人人
定定::"“村村民民委委员员会会的的设设立立、、撤撤销销、、范范围围调调整整,,由由乡乡、、民民族族 大大宪宪法法和和法法律律委委员员会会,,文文运运法法硕硕提提请请各各位位考考生生注注意意。。
乡 乡、 镇 镇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政 政府 府 提 提 出 出 , ,经 经 村 村 民 民 会 会 议 议讨 讨 论 论 同 同 意 意 , ,报 报 县 县级 级 《 《立 立 法 法 法 法 》 》 第 第 9 9 9 9 条 条 第 第2 2 款 款 规 规 定 定 : : ““ 前 前 款 款 规 规 定 定 以 以 外 外 的 的其 其
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批批准准。。”“AA项项错错误误。。第第5条5条第第1款1规款定规:定“:"乡乡、、 他他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和和社社会会团团体体、、企企业业事事业业组组织织以以及及公公民民认认
民民族族乡乡、、镇镇的的人人民民政政府府对对村村民民委委员员会会的的工工作作给给予予指指 为为行行政政法法规规、、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例例同同宪宪
导导、支支持持和和帮帮助助,,但但是是不不得得干干预预依依法法属属于于村村民民自自治治范范 法 法 或 或 者 者 法 法 律 律 相 相 抵 抵 触 触 的 的 , ,可 可 以 以 向 向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民 民 代 代表 表 大 大 会 会 常 常
围围内内的的事事项项。。 ””据据此此,,乡乡镇镇政政府府是是“” 指指导导“”村村民民委委员员会会 务务委委员员会会书书面面提提出出进进行行审审查查的的建建议议,,由由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
的的工工作作,,而而非非““领领导导””,D,D项项错错误误。。第第131条3条规规定定::““ 年年满满 工工作作机机构构进进行行研研究究,,必必要要时时,,送送有有关关的的专专门门委委员员会会进进
十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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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行行审审查查、、提提出出意意见见。。””因因此此公公民民认认为为地地方方性性法法规规同同宪宪
身身、、宗宗教教信信仰仰、、教教育育程程度度、、财财产产状状况况、、居居住住期期限限,,都都有有选选 法法相相抵抵触触,,可可向向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书书面面
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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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治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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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提提出出审审查查建建议议,,不不能能提提出出审审查查要要求求,,CC项项错错误误。。考考生生
人人除除外外。。村村民民委委员员会会选选举举前前,,应应当当对对下下列列人人员员进进行行登登 一 一 定 定 要 要 注 注 意 意 “”审 审 查 查 要 要 求 求 ””和 和 ““ 审 审查 查 建 建 议 议 ”” 的 的区 区 别 别 , ,关 关 键 键
记记,,列列入入参参加加选选举举的的村村民民名名单单::(一(一))户户籍籍在在本本村村并并且且 掌掌握握两两者者提提出出的的主主体体以以及及效效果果不不同同,,能能够够提提出出““ 审审查查
在在本本村村居居住住的的村村民民;;((二二))户户籍籍在在本本村村,,不不在在本本村村居居 要要求求”" 的的主主体体是是国国务务院院、、中中央央军军事事委委员员会会、、最最高高人人民民
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
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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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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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民会会议议或或者者村村民民代代表表会会议议同同意意参参加加选选举举的的公公民民。。已已 高高、、省省委委”” ,“ ,“审审查查建建议议” 的”的提提出出主主体体是是前前述述以以外外的的其其
在在户户籍籍所所在在村村或或者者居居住住村村登登记记参参加加选选举举的的村村民民,,不不得得 他 他 国 国 家 家 机 机 关 关 和 和 社 社 会 会 团 团 体 体 、 、企 企业 业 事 事 业 业 组 组 织 织 以 以 及 及 公 公 民 民 , ,在 在
再 再 参 参 加 加 其 其 他 他 地 地 方 方 村 村 民 民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的 的 选 选 举 举 。 。 ” “B B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第 第 效 效 果 果 上 上 , ,一一 旦 旦 提 提 出 出““ 审 审 查 查 要 要 求 求”” 相 相 关 关 机 机 构 构 就 就 必 必 须 须 对 对相 相
2 2 7 7 条 条 第 第 1款 1款 规 规 定 定 : : “ "村 村 民 民 会 会 议 议 可 可 以 以制 制定 定和 和 修 修 改 改 村 村 民 民 自 自 关 关 法 法 律 律 进 进 行 行 审 审 查 查 , ,提 提 出 出““ 审 审 查 查 建 建 议 议”” 却 却 不 不 一 一 定 定 进 进 行 行审 审
治 治 章 章 程 程 、 、村 村 规 规 民 民 约 约, ,并 并 报 报 乡 乡 、 、 民 民 族 族 乡 乡 、 、 镇 镇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备 备 查 查 。 。 根 根 据 据 《 《立 立 法 法 法 法 》 》 第 第9 9 7 7条 条 第 第( (二 二) ) 项 项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 , 全 全 国 国
案 案 。 。 ” “C C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人 人 大 大 常 常 委 委 会 会 有 有 权 权 撤 撤 销 销同 同 宪 宪法 法和 和法 法律 律相 相 抵 抵 触 触 的 的 行 行 政 政 法 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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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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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左传》中有“昏" 、墨、贼,杀,皋陶之刑 笞刑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刑,意在从法律上废除肉
[解析】 《左传》中有 昏、墨、贼,杀,皋陶之刑 笞刑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刑,意在从法律上废除肉
也”” 的记载,据春秋后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己恶 刑,减轻刑罚的残酷程度。D项正确。
也 的记载,据春秋后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已恶 刑,减轻刑罚的残酷程度。D项正确。
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犯此 37.【答案】 B
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犯此 37.【答案】 B
三项罪者,均应处死刑。本题选B。 【解析】 魏晋的司法机构基本沿用汉制,中央司
三项罪者,均应处死刑。本题选B。 【解析】 魏晋的司法机构基本沿用汉制,中央司
3 3 2 2 . .【 [答 答 案 案 】 】 C C 法 法 机 机关 关仍 仍 为 为 廷 廷 尉 尉 。 。 北 北 齐 齐 时 时 将 将 廷 廷 尉 尉 改 改 为 为 大 大 理 理 寺 寺 , ,以 以大 大 理 理
【【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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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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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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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三宥曰遗忘 ,表明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行为人 确。隋唐沿袭北齐。
的主观动机,即后世所谓原心定罪。C项正确。三赦 38.【答案】 A
的主观动机,即后世所谓原心定罪。C项正确。三赦 38.【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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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思想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A项错误。三刺之法 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称为
是指罪疑从赦的原则在司法审判中要经过““三刺”"的 ““ 六赃"”。除前五种外的所有赃罪均可归入“坐“赃”。
是指罪疑从赦的原则在司法审判中要经过 三刺 的 六赃 。除前五种外的所有赃罪均可归入 坐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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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吏,三曰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 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
刑。”"带有原始民主制的遗风。B项错误。五过之疵 益,或为其开脱罪责。受财不枉法罪是指““虽受有事
刑。带有原始民主制的遗风。B项错误。五过之疵 益,或为其开脱罪责。受财不枉法罪是指 虽受有事
是司法官在渎职方面的犯罪,包括:惟官(秉承上意, 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
是司法官在渎职方面的犯罪,包括:惟官(秉承上意, 人财,判断不为曲法 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
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 “" 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
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 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 的行为,一般是
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 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坐赃罪是
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 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坐赃罪是
(接受请托,徇私枉法)。D项错误。 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
(接受请托,徇私枉法)。D项错误。 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 因事受财 构成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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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解析析l】 郑郑国国子子产产“" 铸铸刑刑书书于千鼎鼎””与与晋晋国国赵赵鞅鞅、、 3 3 9 9. . 【 【答 答 案 案 ] 】 C C
荀寅“" 铸刑鼎””都是国家行为,代表国家将法律公之于 【解析】 典卖契约中业主的权利有:得到钱主给
荀寅 铸刑鼎 都是国家行为,代表国家将法律公之于 [解析] 典卖契约中业主的权利有:得到钱主给
众。郑国大夫邓析于公元前502年私自修订郑国法 付的典价;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
众。郑国大夫邓析于公元前502年私自修订郑国法 付的典价;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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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国家行为,而是其私制刑书。本题选C。 项正确。钱主的权利包括:契约期限内标的物的使用
不是国家行为,而是其私制刑书。本题选C。 项正确。钱主的权利包括:契约期限内标的物的使用
34.【答案】 A 收益权;对于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待赎期中的转典
34.【答案】 A 收益权;对于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待赎期中的转典
【解析】 《法经》中的《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 权;待赎期中业主不行使回赎权时,取得标的物的所
【解析】 《法经》中的《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 权;待赎期中业主不行使回赎权时,取得标的物的所
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网法》也称《囚法》,是关 有权。
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网法》也称《囚法》,是关 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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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 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 【解析】元朝在中央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
贼 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 六 [解析】 元朝在中央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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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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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法》》是是关关于于定定罪罪量量刑刑中中从从轻轻从从重重等等法法律律原原则则的的规规定定,,
不
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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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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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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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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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左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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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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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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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部
部
,
,
部分。博戏行为属于嬉戏,规定在《杂法》中,A项 掌管国家各方面行政事务。B项正确。尚书省、门下
部分。博戏行为属于嬉戏,规定在《杂法》中,A项 掌管国家各方面行政事务。B项正确。尚书省、门下
正确。 省是隋唐的中央机构,宣政院是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
正确。 省是隋唐的中央机构,宣政院是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
3 3 5 5. . 【 [答 答 案 案 】 】 B B 统 统 领 领 吐 吐 蕃 蕃 地 地 区 区 军 军 、 、 民 民 之 之 政 政 的 的 中 中 央 央 机 机 构 构 。 。
【解析】 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 41.【答案】 D
[解析】 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 41.【答案] D
任 任 或 或减 减 轻 轻 刑 刑 事 事 处 处 罚 罚 。 。 秦 秦 朝 朝 确 确 立 立了 了以 以 身 身高 高为 为承 承 担 担 刑 刑 事 事 [ 【 解 解 析 析 ] 】 鉴 鉴 于 于 历 历 代 代 臣 臣 下 下 结 结 党 党造 造 成 成 皇 皇 权 权 削 削 弱 弱 , ,统 统治 治
责任的标准,即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以上才需要 集团内部矛盾导致国亡民乱的教训,明朝严禁臣下结
责任的标准,即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以上才需要 集团内部矛盾导致国亡民乱的教训,明朝严禁臣下结
承 承 担 担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甲 甲小 小 未 未盈 盈 六 六 尺 尺 ”" 的 的 意 意思 思 是 是 甲 甲 党 党, ,在 在 《 《 大 大 明 明 律 律 》 》 中 中 增 增 设 设““ 奸 奸 党 党"” 罪 罪 。 。 奸 奸 党 党罪 罪 的 的 表 表 现 现 有 有 : :
小 小 身 身高 高 不 不 足 足 六 六 尺 尺 , ,按 按 照 照 秦 秦 朝 朝 的 的 规 规定 定 , ,不 不 需 需 要 要 负 负 刑 刑事 事 责 责 在 在 朝 朝 官 官 员 员 结 结 交 交 朋 朋 党 党 紊 紊 乱 乱 朝 朝 政 政 者 者 ; ; 大 大 小 小 官 官 员 员 巧 巧 言 言 进 进 谏 谏 , ,
任 任 , ,本 本 题 题 选 选B。 B。 请 请 求 求 宽 宽 免 免 死 死 罪 罪 之 之 人 人 , ,暗 暗 中 中 邀 邀买 买 人 人 心 心 者 者 ; ;司 司 法 法 官 官 不 不执 执 行 行
3 3 6 6. .【 【 答 答 案 案l】 D D 法 法 律 律 , ,而 而 听 听 从 从上 上 级 级 命 命 令 令 出 出 入 入 人 人 罪 罪 者 者 ; ; “"奸 奸 邪 邪 进 进 谗 谗 言 言 , ,左 左
【【
解
解
析
析l】
汉
汉
文
文
帝
帝
时
时
期
期
下
下
令
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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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
肉
刑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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踪
黥
刑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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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
墨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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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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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人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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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
甚至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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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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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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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执大
大
臣
臣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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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政
才
才
德
德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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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构
构
成
成奸 奸党 党 罪 罪 , ,一一 律 律 处 处 以 以 斩 斩 刑 刑 。 。 D项 D项 正 正 确 确 。 。 A ABB 项 项是 是 汉 汉 朝 朝 危 危 合 合 理 理 地 地 规 规 定 定 权 权 利 利 和 和 义 义 务 务 , ,体 体 现 现 立 立法 法 的 的 科 科 学 学 性 性 原 原 则 则 , ,A AB B
害中央集权的犯罪,腹诽罪是汉朝惩治思想言论的犯 项正确。
害中央集权的犯罪,腹诽罪是汉朝惩治思想言论的犯 项正确。
罪,ABC项错误。 47.【答案】 ABD
罪,ABC项错误。 47.【答案】 ABD
42.【答案】 C 【解析】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
42.【答案】 C 【解析】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
【解析】 发遣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 那些权利。从主体角度,人权可以分为个体人权和集
[解析] 发遣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 那些权利。从主体角度,人权可以分为个体人权和集
刑刑的的重重刑刑,,即即将将罪罪犯犯发发配配到到边边疆疆地地区区给给驻驻防防八八旗旗官官兵兵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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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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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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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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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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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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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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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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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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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一般只限本人,情节轻微的, 会群体的权利,A项错误。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
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一般只限本人,情节轻微的, 会群体的权利,A项错误。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
还 还 有 有 机 机 会 会 放 放 还 还 。 。 C C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应 应 当 当 享 享 有 有 的 的 权 权 利 利 , ,我 我 国 国 宪 宪 法 法 规 规 定 定 的 的 公 公 民 民基 基 本 本 权 权 利 利 只 只 是 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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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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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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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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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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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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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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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 解 析 析 】 】 礼 礼 法 法 之 之 争 争 , , 是 是 指 指 在 在 清 清 末 末 变 变 法 法 修 修律 律 过 过 程 程 如 如 自 自 由 由 迁 迁 徙 徙 权 权 , ,BB 项 项错 错 误 误 。 。 马 马 克 克 思 思 主 主 义 义 认 认 为 为 , ,人 人权 权 是 是
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 礼教派”” 与以修订法 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
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 礼教派 与以修订法 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
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 的,C项正确。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是其他权利存
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 法理派 ,围绕《大清新刑 的,C项正确。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是其他权利存
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 在的正当性根据和理由,但人权不具有超时代性,D
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 在的正当性根据和理由,但人权不具有超时代性,D
本、杨度等人是法理派的代表,主张大力引进西方近 项错误。
本、杨度等人是法理派的代表,主张大力引进西方近 项错误。
代 代法 法 律 律 理 理 论 论 与 与 制 制 度 度 。 。 张 张 之 之 洞 洞 、 、劳 劳乃 乃 宣 宣 是 是 礼 礼 教 教 派 派 代 代 表 表 , , 4 4 8 8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认 认 为 为修 修 订 订 新 新 律 律 应 应 “" 浑 浑 道 道 德 德 与 与法 法 律 律 于 于 一一体 体 ”” , , 尤 尤 不 不 应 应 偏 偏离 离 【 【 解 解 析 析】】 检 检 察 察 官 官 是 是 依 依 法 法 行 行 使 使 国 国 家 家 检 检 察 察 权 权的 的 检 检 察 察
中 中 国 国 数 数 千 千 年 年 相 相 传 传 的 的““ 礼 礼 教 教 民 民 情 情”” 。 。 D项 D项 正 正 确 确 。 。 A ABB 项 项是 是 人 人员 员 , ,依 依 照 照 我 我 国 国 法 法律 律 , ,检 检 察 察 官 官 的 的 级 级 别 别分 分 为 为 十 十 二 二 级 级 , ,最 最高 高
礼礼教教派派代代表表人人物物。。 人
人
民
民
检
检
察
察
院
院
检
检
察
察
长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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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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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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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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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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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
官
, ,AA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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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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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法
官
官
4 4 4 4 .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是 是 依 依 法 法 行 行 使 使 国 国 家 家 审 审 判 判 权 权 的 的 审 审 判 判 人 人 员 员 , ,法 法官 官 的 的 职 职 责 责 包 包 括 括
[ 【 解 解 析 析 ]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国 国 民 民 法 法 》 》采 采 用 用 社 社 会 会 本 本 位 位的 的 立 立 法 法 依 依 法 法 参 参 加 加合 合 议 议 庭 庭 审 审 判 判 或 或 者 者 独 独任 任 审 审 判 判案 案件 件 以 以 及 及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原 原 则 则。 。民 民法 法 典 典 采 采 取 取 社 社 会 会 本 本 位 位 , ,在 在 民 民 法 法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价 价 值 值 方 方面 面 定 定 的 的 其 其 他 他 职 职 责 责 , ,BB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律 律 师 师 是 是 依 依 法 法 取 取 得 得执 执 业 业 证 证
摒 摒 弃 弃 个 个 人 人主 主 义 义 , ,转 转 而 而 注 注 重 重 社 社 会 会 公 公 共 共利 利 益 益 , ,对 对 私 私 人 人 所 所有 有 书 书 , ,接 接 受 受 委 委 托 托 或 或 者 者 指 指 定 定 , , 为 为 当 当 事 事 人 人 提 提 供 供 法 法 律 律 服 服 务 务的 的 执 执
权
权
、
、契
契
约
约
自
自
由
由
、
、
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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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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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
继
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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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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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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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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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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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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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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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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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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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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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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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义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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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人 利 利 益 益 不 不 违 违 背 背 社 社 会 会 公 公 益 益 , ,始 始 予 予 保 保 护 护 。 。 同 同 时 时 确 确 立 立无 无 过 过 失 失 法 法 律 律 职 职 业 业 从 从 业 业 者 者 包 包 括 括 法 法 官 官 、 、检 检 察 察官 官 和 和 律 律 师 师 三 三 大 大 类 类 , ,不 不
损 损害 害 赔 赔 偿 偿 责 责 任 任 。 。 这 这 种 种 做 做 法 法 是 是 仿 仿 效 效 西 西 方 方资 资 产 产 阶 阶 级 级 最 最 新 新 包 包 括 括 法 法 学 学 教 教 学 学 研 研 究 究 人 人 员 员 , , D D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立法原则的表现。D项正确。 49.【答案】 BCD
立法原则的表现。D项正确。 49.【答案】 BCD
4 4 5 5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 【 解 解 析 析 】 】 法 法 的 的 规 规 范 范 作 作 用 用 包 包括 括 指 指 引 引 作 作 用 用 、 、评 评价 价 作 作
[ 【 解 解 析 析 ] 】 解 解 放 放 战 战 争 争 时 时 期 期 , , 解 解 放 放 区 区 在 在 刑 刑 罚 罚 种 种 类 类 上 上创 创 用 用、 、预 预 测 测 作 作 用 用 、 、 教 教 育 育 作 作 用 用 、 、 强 强 制 制 作 作 用 用 。 。 评 评 价 价 作 作 用 用 是 是指 指 法 法
设 设 了 了 ““ 管 管 制 制”” 刑 刑 , , 即 即 将 将 已 已 登 登 记 记 的 的 反 反 动 动 分 分 子 子 交 交 给 给 当 当 地 地 政 政 府 府 作 作 为 为 人 人 们 们对 对 他 他 人 人 行 行 为 为 的 的 评 评价 价 标 标 准 准 所 所 起 起 的 的 作 作 用 用 。 。 评 评 价 价
及 及 群 群 众 众 监 监 督 督 , ,限 限 制 制 其 其 自 自 由 由 , , 责 责 令 令 其 其 每 每 隔 隔一一 定 定 时 时 间 间 必 必须 须 作 作 用 用 的 的 作 作 用 用 对 对 象 象 是 是 他 他 人 人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包 包 括 括专 专 门 门 评 评 价 价 和 和 社 社 会 会
向 向 指 指 定 定 机 机 关 关 报 报 告 告 行 行 踪 踪 。 。 A A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评 评 价 价 。 。 法 法 院 院 作 作 出 出 的 的 判 判 决 决 是 是 专 专 门 门 评 评 价 价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法 法 院 院 对 对 被 被
二、多项选择题 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组织考试
二、多项选择题 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组织考试
4 4 6 6.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作 作 弊 弊 行 行 为 为 进 进 行 行 评 评 价 价 , ,是 是 发 发挥 挥 法 法 的 的 评 评 价 价 作 作 用 用 , , C C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
【
解
解
析
析
]
】
我
我
国
国
的
的
立
立
法
法
原
原
则
则
有
有
合
合
宪
宪
和
和
法
法
制
制
统
统一一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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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预
测
测
作
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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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是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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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人
们
们
根
根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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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法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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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先
估
估计
计
人
人
们
们
相
相
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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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间
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没有便民性原则和平等性原 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
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没有便民性原则和平等性原 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
则,CD项错误。立法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过程中, 出合理的安排。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所以人们根
则,CD项错误。立法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过程中, 出合理的安排。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所以人们根
要体现和贯彻人民主权思想,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智 据法律本身就可以安排自己的行为,本题中学生旁听
要体现和贯彻人民主权思想,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智 据法律本身就可以安排自己的行为,本题中学生旁听
慧 慧 、 、利 利 益 益 、 、 要 要 求 求 和 和 愿 愿 望 望 , , 使 使 立 立 法 法 机 机 关 关 与 与 人 人 民 民 群 群 众 众相 相 结 结 对 对 被 被 告 告 人 人 的 的 审 审 判 判 , ,并 并 不 不 是 是 发 发 挥 挥 法 法的 的 预 预 测 测 作 作 用 用 , ,A A 项 项错 错
合 合 , , 使 使 立 立 法 法 活 活 动 动 与 与 人 人 民 民 群 群 众 众 参 参 与 与 相 相 结 结 合 合 。 。 科 科 学 学 原 原 则 则是 是 误 误 。 。 通 通 过 过 对 对 违 违 法 法 行 行 为 为 实 实 施 施 制 制 裁 裁 , ,对 对 包 包 括 括 违 违 法 法者 者 本 本 人 人 在 在
指 指 立 立 法 法 活 活 动 动 应 应 从 从 实 实 际 际 出 出 发 发 , ,科 科 学 学 合 合 理 理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权 权 利 利 与 与 义 义 内 内 的 的 一 一 般 般 人 人 起 起 到 到 警 警 示 示 和 和 警 警 诫 诫 作 作 用 用 , ,是 是 发 发 挥 挥 法 法的 的教 教 育 育作 作
务、权利与责任,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 用,法院通过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警示学生不要犯
务、权利与责任,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 用,法院通过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警示学生不要犯
可
可
执
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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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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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
本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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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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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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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人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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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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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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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集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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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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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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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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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作
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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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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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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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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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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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法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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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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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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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有
罪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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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意见,保障了公众参与立法,体现立法的民主性 决,也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是发挥法的强
修改意见,保障了公众参与立法,体现立法的民主性 决,也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是发挥法的强
原则。向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意见,有利于科学 制作用,D项正确。
原则。向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意见,有利千科学 制作用,D项正确。5 5 0 0 . . [ 【 答 答 案 案l】 B B C C D D 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人人民民检检察察院院分分院院检检察察长长、、副副检检察察
【 【 解 解 析 析】】法 法 是 是 商 商 品 品 交 交 换 换 的 的 必 必 然 然 产 产 物 物 , , 也 也 是 是 商 商 品 品 交 交 长长检、检察察委委员员会会委委员员和和检检察察员员,,由由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
换乃至整个商品经济不可或缺的调整机制。封建社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换乃至整个商品经济不可或缺的调整机制。封建社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 会已 已经 经出 出 现 现 商 商 品 品 交 交 换 换 , ,因 因 此 此 在 在封 封 建 建 社 社 会 会 , ,法 法 律 律 也 也对 对经 经 会会任任免免。。因因此此北北京京市市人人民民检检察察院院副副检检察察长长是是由由北北京京
济 济产 产生 生 影 影 响 响 , ,A A 项 项错 错 误 误 。 。 西 西 方 方 古 古 罗 罗 马 马 时 时 期 期 , ,由 由 千 于简 简 单 单 市市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任任免免的的国国家家工工作作人人员员,,应应当当进进行行宪宪法法宣宣
商品经济非常繁荣发达,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和完 誓,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第(十三)项的规
商品经济非常繁荣发达,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和完 誓,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第(十三)项的规
善,B项正确。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反作用于经济基 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因此
善,B项正确。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反作用于经济基 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因此
础,法律对经济基础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但对生产 驻外全权代表应当进行宪法宣誓,D项正确。C项上
础,法律对经济基础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但对生产 驻外全权代表应当进行宪法宣誓,D项正确。C项上
关系的某些方面有否定、阻碍或限制作用,C项正确。 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不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任
关系的某些方面有否定、阻碍或限制作用,C项正确。 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不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任
法法律律在在社社会会主主义义市市场场经经济济宏宏观观调调控控方方面面发发挥挥着着重重要要 命 命 的 的, ,不 不 需 需 要 要 进 进 行 行 宣 宣 誓 誓 。 。 C C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作作用用,,主主要要表表现现在在对对市市场场经经济济运运行行的的引引导导、、促促进进、、保保障障 55 3 3 .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和 和 必 必 要 要 的 的 制 制 约 约 方 方 面 面 , ,D D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 【 解 解 析 析 ] 】《 《宪 宪 法 法 》 》 第 第10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城 城 市 市 的 的 土 土 地 地 属 属 于 于
10
5 5 1 1 .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D D 国 国家 家所 所有 有 。 。 农 农 村 村 和 和 城 城 市 市 郊 郊 区 区 的 的 土 土 地 地 , ,除 除 由 由 法 法 律 律规 规 定 定 属 属
【解析】 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 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解析] 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 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体、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根 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体、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根 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本法即宪法,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法律,在我国宪 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
本法即宪法,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法律,在我国宪 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
法是根本法,物权法是普通法,A项正确。以法律规 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
法是根本法,物权法是普通法,A项正确。以法律规 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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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内
容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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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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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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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准
,
,法
法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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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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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
为实
实
体
体
法
法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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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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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序
法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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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他形形式式非非法法转转让让土土地地。。土土地地的的使使用用权权可可以以依依照照法法律律
实
实
体
体
法
法
是
是
指
指
以
以
规
规
定
定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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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确
认
认
权
权
利
利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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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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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务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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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职
权
权
与
与职
职
责
责
的的规规定定转转让让。。一一切切使使用用土土地地的的组组织织和和个个人人必必须须合合理理
为主的法律,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 地利用土地。AB项正确。根据《宪法》的规定,土地
为主的法律,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 地利用上地。AB项正确。根据《宪法》的规定,土地
或或职职权权和和职职责责得得以以履履行行的的有有关关程程序序为为主主的的法法律律,,刑刑法法 使使用用权权可可以以依依照照法法律律规规定定转转让让,,但但土土地地所所有有权权不不可可以以
是
是
实
实体
体
法
法
,
,
刑
刑
事
事
诉
诉
讼
讼
法
法
是
是
程
程
序
序
法
法
,
,BB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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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正
确
确
。
。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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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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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转
转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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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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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项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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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
误
。
。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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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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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可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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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对
土
土
地
地
实
实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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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征
收
收
或
或
征
征
用
用
并
并
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分为国内法 给予补偿,不是给予赔偿,D项错误。
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分为国内法 给予补偿,不是给予赔偿,D项错误。
与 与国 国 际 际 法 法 。 。 国 国 内 内 法 法 是 是 指 指 在 在 一 一 主 主 权 权 国 国 家 家 内 内 , ,由 由 特 特 定 定 国 国家 家 5544..【【答答案案】 】AABB C C D D
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 【解析】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有宪
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 [解析]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有宪
的法律,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或组织通 法限制和法律限制。除了立法机关通过宪法和法律
的法律,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或组织通 法限制和法律限制。除了立法机关通过宪法和法律
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 的形式以外,其他机关无权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
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 的形式以外,其他机关无权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
形 形式 式一 一般 般 是 是 国 国 际 际 条 条 约 约 和 和 国 国 际 际 协 协 议 议 等 等 。 。 我 我 国 国 领 领 海 海 及 及 毗 毗 使使。。AA项项正正确确。。对对公公民民基基本本权权利利的的限限制制,,必必须须满满足足明明
连区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确性原则,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所作的限制,必须内
连区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确性原则,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所作的限制,必须内
是 是 国 国 内 内 法 法 , , 联 联 合 合 国 国 海 海 洋 洋 法 法 公 公 约 约 是 是国 国 际 际 条 条 约 约 , ,是 是 国 国 际 际 容容明明确确,,可可以以成成为为公公民民行行动动的的合合理理预预期期。。DD项项正正确确。。
法,D项正确。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可分 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还必须满足比例原则。比例
法,D项正确。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可分 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还必须满足比例原则。比例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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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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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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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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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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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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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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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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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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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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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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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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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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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
候
,
,
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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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律师法》不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C项 须要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利益衡量。限制基本权
法》与《律师法》不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C项 须要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利益衡量。限制基本权
错误。 利的目的必须具有宪法正当性。宪法对公民基本权
错误。 利的目的必须具有宪法正当性。宪法对公民基本权
52.【答案】 ABD 利进行限制所采取的手段必须适合目的之达成,立法
52.【答案】 ABD 利进行限制所采取的手段必须适合目的之达成,立法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所采取的是对基本权利影响、限制最小的手段,而且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所采取的是对基本权利影响、限制最小的手段,而且
实实行行宪宪法法宣宣誓誓制制度度的的决决定定》》第第2条条规规定定::各各级级人人民民代代 要要求求手手段段达达成成的的公公共共目目的的与与造造成成的的损损害害之之间间具具有有适适
2
表表大大会会及及县县级级以以上上各各级级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选选 当当的的比比例例关关系系。。BBCC项项正正确确。。
举 举 或 或者 者 决 决定 定 任 任 命 命 的 的 国 国 家 家 工 工 作 作 人 人 员 员 , ,以 以 及 及各 各 级 级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5555..【【答答案案]】AABBCC
府府、、人人民民法法院院、、人人民民检检察察院院任任命命的的国国家家工工作作人人员员,,在在就就
[
【
解
解
析
析】】
《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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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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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级
人
人
民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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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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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方
各
各
级
级
职 职 时 时 应 应 当 当 公 公 开 开进 进 行 行宪 宪法 法 宣 宣 誓 誓 。 。 根 根 据 据 《 《宪 宪 法 法 》 》 第 第 6 6 2 2 条 条 第 第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组 组 织 织 法 法 》 》第 第1 10 0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地 地 方 方 各 各 级 级 人 人 民 民 代 代表 表 大 大
( (五 五) )项 项的 的 规 规 定 定 ,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根 根 据 据 国 国 务 务院 院 总 总 理 理 的 的 提 提 名 名 , ,决 决 会会会会议议每每年年至至少少举举行行一一次次。。经经过过五五分分之之一一以以上上代代表表
定 定 各 各 部 部 部 部 长 长 人 人 选 选 , ,因 因 此 此 教 教 育 育 部 部 部 部 长 长 是 是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提 提 议 议 , ,可 可 以 以 临 临 时 时 召 召 集 集 本 本 级 级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会 会 议 议 。 。 A A 项 项 正 正
会会决决定定任任命命的的国国家家工工作作人人员员,,应应当当进进行行宪宪法法宣宣誓誓,,AA
确
确
。
。
第
第13条
条
第
第
3款
款
规
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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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
县
级
级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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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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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地
方
方
各
各
级
级
人
人
民
民
13 3
项项正正确确。。《《人人民民检检察察院院组组织织法法》》第第3388条条第第33款款规规定定:: 代代表表大大会会举举行行会会议议的的时时候候,,由由主主席席团团主主持持会会议议。。BB项项正确。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
正确。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
组 组 成 成 人 人 员 员 和 和 人 人 民 民 法 法 院 院 院 院 长 长 、 、人 人民 民 检 检 察 察 院 院 检 检 察 察 长 长 , , 乡 乡 级 级 域 域 内 内 的 的 设 设 区 区 的 的 市 市 、 、自 自 治 治 州 州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制 制定 定 的 的规 规章 章 。 。 本 本
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题中,乙市是设区的市,其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省政
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题中,乙市是设区的市,其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省政
县级以上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 府规章,如果乙市的规章与省政府规章不一致的,应
县级以上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 府规章,如果乙市的规章与省政府规章不一致的,应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 适用省政府规章,D项正确。第97条第(五)项规定: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 适用省政府规章,D项正确。第97条第(五)项规定:
会会议。C项正确。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
会会议。C项正确。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
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 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本题中市人大常委会即可
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 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本题中市人大常委会即可
团 团主 主 持 持 会 会议 议 , ,并 并 负 负 责 责 召 召 集 集 下 下一一 次 次 的 的 本 本 级 级 人 人 民 民 代 代表 表大 大 会 会 撤撤销销该该办办法法,,无无须须省省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撤撤销销,,CC项项错错误误。。第第
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 98条第(四)项规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
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 98条第(四)项规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
主
主
席
席团
团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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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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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D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务务院院备备案案;;地地方方政政府府规规章章应应当当同同时时报报本本级级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
556 6..【
【答
答
案
案
】
】 AA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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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
务委
委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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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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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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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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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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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 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解析】 根据《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 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A 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本题中乙市制定的《乙市环
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A 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本题中乙市制定的《乙市环
项
项正
正
确
确
。
。
父
父母
母双
双
方
方
或
或
一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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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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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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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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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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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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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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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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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案
。
。
国国,,具具有有中中国国国国籍籍;;但但父父母母双双方方或或一一方方为为中中国国公公民民并并 A A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 59.【答案】 ABC
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 59.【答案】 ABC
中国国籍。B项正确。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 【解析】西周在选官时不是““任人唯贤”",而是
中国国籍。B项正确。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 [解析】 西周在选官时不是 任人唯贤 ,而是
得退出中国国籍。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 考虑血缘关系,“任人唯亲””,D项错误。西周的宗法
得退出中国国籍。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 考虑血缘关系,“任人唯亲 ,D项错误。西周的宗法
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 制度中,小宗要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嫡长兄,B项正
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 制度中,小宗要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嫡长兄,B项正
愿
愿
加
加
入
入或
或取
取
得
得
外
外国
国
国
国
籍
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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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
即
自
自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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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
丧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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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中
国
国
国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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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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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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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西周
周时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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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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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
族
组
组
织
织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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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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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为为一一,,因因此此也也形形成成了了亲亲贵贵合合一一,,CC项项正正确确。。西西周周实实行行
5 57 7. .【 【 答 答 案 案 】 】 A AB B 嫡 嫡 长 长子 子继 继 承 承 制 制 , ,是 是 宗 宗 法 法 制 制 度 度 的 的一一 项 项 基 基本 本 原 原 则 则 , ,A A 项 项
【解析】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 正确。
[解析]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 正确。
条 条的 的 规 规 定 定 , ,中 中 央 央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任 任 免 免澳 澳 门 门 行 行 政 政 长 长 官 官 、 、政 政府 府 主 主 6 6 0 0. .【 [答 答 案 案 ] 】 C C D D
要官员和检察长,B项正确。第7条规定:澳门特别 【解析】““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后,允许以官爵
要官员和检察长,B项正确。第7条规定:澳门特别 (解析】 官当 是指官员犯罪后,允许以官爵
行
行政
政区
区
境
境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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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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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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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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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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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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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权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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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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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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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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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 展。《新律》是三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立法,将《法
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 展。《新律》是三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立法,将《法
发,其收入全部归澳门政府支配。C项错误。第26 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律,置于篇首,突出了法
发,其收入全部归澳门政府支配。C项错误。第26 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律,置于篇首,突出了法
条规定:澳门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法律,
条规定:澳门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 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法律,
权权。。因因此此非非永永久久性性居居民民不不享享有有选选举举权权和和被被选选举举权权,,DD
共
共9篇
9篇
,分
,分
别
别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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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
《盗
律》
律
《
》《
贼
贼
律
律
》《
》《
囚
囚
律
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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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
捕
律
律
》
》
《
《
杂
杂
律
律
》
》
项错误。第49条规定:澳门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 《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项错误。第49条规定:澳门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 《具律》《户律》《兴律》《既律》。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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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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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1..【 【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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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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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DD
官官就就任任时时应应向向澳澳门门终终审审法法院院院院长长申申报报财财产产,,记记录录在在 [【解解析析】】 唐 唐朝朝对对外外贸贸易易发发展展迅迅速速,,相相应应的的法法律律制制
案。A项正确。要注意澳门特区基本法第46条,关 度逐渐成熟。唐朝对海路贸易颇为开放,允许外商来
案。A项正确。要注意澳门特区基本法第46条,关 度逐渐成熟。唐朝对海路贸易颇为开放,允许外商来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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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在第第4499条条规规定定澳澳门门特特首首在在任任职职期期内内不不得得具具有有外外国国居居 中 中国 国的 的 龙 龙 香 香 、 、沉 沉 香 香 、 、 丁 丁 香 香 、 、 白 白 豆 豆 惹 蔻 四 四 种 种 货 货物 物, , 政 政 府 府 抽 抽取 取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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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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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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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征
征税
税
则 则明 明确 确 规 规 定 定 了 了 在 在 外 外 国 国 无 无 居 居 留 留 权 权 。 。 法 法 令 令 。 。 C C D D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5588..【【 答 答 案 案 】 】 AA B BDD 6622..【 【答 答 案 案 ) 】 BB C CD D
【解析】 《立法法》第91条规定:部门规章之 【解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
【解析】 《立法法》第91条规定:部门规章之 【解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
间间、、部部门门规规章章与与地地方方政政府府规规章章之之间间具具有有同同等等效效力力,,在在 的 的 人 人 身 身 依 依附 附 关 关 系 系有 有所 所 削 削 弱 弱 , ,具 具 体 体 表 表 现 现 在 在: :(1( ) 1)废 废 除 除 匠 匠
各 各 自 自 的 的 权 权 限 限 范 范 围 围 内 内 施 施 行 行 。 。 《 《乙 乙 市 市环 环 境 境保 保护 护 办 办 法 法 》 》是 是地 地 籍 籍制 制 度 度, , 以 以 雇 雇 募 募 工 工 匠 匠 代 代 之 之 , , 手 手 工 工 业 业 工 工 人 人 的 的 人 人 身 身 权 权 利 利得 得
方方政政府府规规章章,,与与部部门门规规章章具具有有同同等等效效力力,,在在各各自自的的权权 到到了了一一定定保保障障。。BB项项正正确确。。((22))雇雇工工的的地地位位有有所所改改
限范围内施行。B项正确。第89条第2款规定:省、 善,雇工不列贱籍,C项正确。(3)部分贱籍豁免为
限范围内施行。B项正确。第89条第2款规定:省、 善,雇工不列贱籍,C项正确。(3)部分贱籍豁免为良,D项正确。(4)奴婢可以开户为民。清朝并没有 分)依法纳税;(1分)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
良, 项正确。 奴婢可以开户为民。清朝并没有 分)依法纳税;(1 分)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
D (4)
允许良贱通婚,A项错误。 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
允许良贱通婚,A项错误。 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
66
3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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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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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案
】
】
A
A
B
B
D
D
年
年子
子女
女的
的
义
义
务
务
、
、成
成
年
年
子
子
女
女
有
有
赡
赡养
养
扶
扶
助
助
父
父
母
母
的
的
义
义
务
务
。
。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包 (2分)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包 (2分)
括:(1)工人具有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调 【点评】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在近十年真题中
括:(I)工人具有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调 【点评]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在近十年真题中
解劳资纠纷,代表工人签订集体合同和向政府提出要 从未考过主观题,也是传统意义上的非重点知识。而
解劳资纠纷,代表工人签订集体合同和向政府提出要 从未考过主观题,也是传统意义上的非重点知识。而
求。A项正确。(2)实行10小时工作制(陕甘宁边 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上每年都会考查,而且多以分析
求。A项正确。(2)实行IO小时工作制(陕甘宁边 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上每年都会考查,而且多以分析
区为8小时),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的同意,并支 题的方式考查。公民的基本义务偶尔会考选择题,今
区为8小时),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的同意,并支 题的方式考查。公民的基本义务偶尔会考选择题,今
付加班工资,D项正确。(3)按照各地的具体经济条 年在法学和非法学的真题都考查了主观题,这说明非
付加班工资,D项正确。(3)按照各地的具体经济条 年在法学和非法学的真题都考查了主观题,这说明非
件 件 实 实 行 行最 最 低 低 工 工 资 资 标 标 准 准 。 。 (4 ( ) 4)实 实 行 行 安 安 全 全 生 生产 产 防 防 护 护 。 。 B B 重重点点知知识识也也开开始始变变得得重重要要起起来来,,考考生生对对千于冷冷门门知知识识点点
项
项正
正
确
确
。
。
C
C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雇
雇
主
主
不
不
可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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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自
行
行
开
开
除
除
工
工
人
人
,
,工
工会
会
给给予予一一定定的的重重视视,,在在复复习习时时不不留留死死角角。。
有权调解劳资纠纷。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可以考查多选题。
有权调解劳资纠纷。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可以考查多选题。
三三、、简简答答题题 6666..【【 答 答 案 案 】 】 ( 1 ( ) 1)《 《中 中 华 华 民 民 国 国 临 临 时 时 政 政 府 府 组 组 织 织大 大
66 4 4. . 【 【答 答 案 案l】 (1 ( ) 1)法 法 律 律 的 的 ““ 非 非国 国 家 家 化 化 ”" 。 。 越 越来 来 越 越 纲 纲 》 》( ( 以 以 下 下简 简称 称《 《大 大 纲 纲 》 》 ) ) 是 是 辛 辛 亥 亥 革 革 命 命 胜 胜利 利 后 后 , ,由 由 各 各 省 省都 都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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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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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督督府府代代表表会会议议通通过过的的关关千于筹筹建建中中华华民民国国临临时时政政府府的的
家 家”“ 机 机 构 构 。 。 ( ( 2分 2分) ) 纲 纲 领 领 性 性 文 文件 件 。 。 ( ( 2 2 分 分) )
( (2 2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标 标 准 准 化 化 ”” 。 。 由 由 联 联 合 合 国 国 等 等 国 国 际 际 组 组 织 织制 制 ( ( 2 2 ) )《 《 大 大 纲 纲 》 》以 以 法 法 律 律 的 的形 形 式 式 肯 肯 定 定 了 了 辛 辛 亥 亥 革 革 命 命 成 成果 果, ,
定 定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范 范 本 本 提 提 供 供 给 给 各 各 个 个 国 国家 家 作 作为 为 立 立法 法 的 的 模 模 本 本 或 或 参 参 为 为 临 临 时 时 政 政 府 府 的 的 成 成 立 立提 提 供 供 了 了 法 法 律 律 依 依 据 据 。 。 ( ( 3 3 分 分 )《 )《 大 大 纲 纲 》 》
照 照 。 。 ( (2 2 分 分) ) 宣 宣 告 告废 废除 除封 封 建 建 帝 帝 制 制 , ,第 第 一 一 次 次 以 以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形 形 式 式 确 确 认 认 了 了 总 总统 统
( (3 3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趋 趋 同 同 化 化 ”” 。 。 调 调 整 整 同 同 类 类 型 型 社 社 会 会 关 关 系 系的 的 制 制共 共和 和 政 政 体 体 , ,成 成 为 为 制 制定 定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国 国 临 临 时 时 约 约 法 法 》 》 的 的 基 基 础 础 。 。
(3分)
法法律律趋趋于于一一致致,,既既包包括括不不同同国国家家国国内内法法的的趋趋同同,,也也包包 (3分)
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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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评评】】2 021021年2年法法学学真真题题中中考考过过《《中中华华民民国国临临
( (4 4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世 世 界 界 化 化 ”” 。 。 国 国 际 际 法 法 与 与 国 国 内 内 法 法 的 的 界 界 限 限 时 时政 政 府 府组 组织 织大 大 纲 纲 》 》的 的 特 特 点 点 和 和 历 历 史 史 意 意 义 义 , , 今年 今年 与 与 20 2 1 0 2 1 年 2年
变 变 得 得 模 模 糊 糊 不 不清 清, ,有 有出 出 现 现 ““ 全 全球 球 性 性 法 法 律 律 ””和 和 ““ 世 世界 界 法 法 ”” 的 的 的 的 题 题 目 目 几 几 乎 乎 一 一 样 样。 。 一一般 般 情 情 况 况 下 下 , ,真 真 题 题 中 中 主 主 观 观 题 题 完 完 全 全 重 重
趋 趋 势 势。 。 ( ( 2 2 分 分) ) 复 复 的 的 可 可 能 能 性 性 不 不 大 大 , ,尤 尤 其 其 是 是 近 近五 五年 年 真 真 题 题 的 的 重 重 复 复 。 。 之 之 前 前 比 比
[ 【 点 点 评 评 ] 】 法 法 律 律 全 全 球 球 化 化 是 是 20 2 1 0 7 1 年 7年 大 大 纲 纲 新 新 增 增 加 加的 的 较 较 多 多 的 的情 情况 况 是 是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和 和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主 主 观 观 题 题 在 在 真 真题 题中 中 会 会交 交
知 知识 识点 点 , ,且 且 在 在 20 2 1 0 7 1 年 7年 的 的 考 考 试 试 中 中 法 法 学 学 和 和 非 非 法 法学 学 考 考 了 了 相 相 叉 叉 出 出现 现,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考 考 过 过 的 的 主 主 观 观 题 题 , , 隔 隔 几年 几年 甚 甚 至 至 第 第 二 二 年 年会 会
同 同 的 的 题 题 目 目, ,这 这 是 是 历年 历年 法 法 硕 硕 考 考 试 试 中 中 是 是 很 很 难 难出 出 现 现 的 的 。 。 通 通 出 出 现 现 在 在 法 法 学 学 的 的真 真 题 题 中 中 , ,反 反 之 之 亦 亦 然 然 。 。 但 但 是 是 由 由 于 于 今 今 年 年 法 法 学 学
观 观2 2 0 0 1 1 7 7 年 年法 法 学 学 与 与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所 所 有 有 题 题 目 目 , ,客 客 观 观题 题 完 完 全 全 相 相 和 和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题 题 目 目 趋 趋 同 同 , ,所 所 以 以 法 法 学 学 考 考 过 过 的 的 真 真 题 题 儿 几 乎 乎 原 原题 题
同 同 ( (只 只是 是 法 法 学 学 的 的客 客 观 观 题 题 数 数 量 量 少 少 于 于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 ) , , 主 主 观 观 题 题 部 部 重 重现 现 在 在 法 法 学 学 和 和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考 考 试 试 中 中 。 。 这 这 说 说 明 明真 真 题 题 的 的 复 复 习 习
分 分 相 相 同 同 , , 大 大 纲 纲 的 的 知 知 识 识 点 点 也 也 越 越 来 来 越 越 接 接 近 近 。 。 这 这 说 说 明 明命 命 题 题 和 和 掌 掌握 握对 对于 于应 应 对 对 法 法 硕 硕 考 考 试 试 具 具 有 有 至 至 关 关 重 重 要 要 的 的 作 作 用 用 , ,会 会起 起
人 人 越 越 来 来 越 越 重 重 视 视 法 法 学 学与 与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相 相 同 同 之 之 处 处 , ,对 对 其 其 区 区 别 别 到 到 事 事 半 半 功 功 倍 倍的 的 效 效果 果。 。 真 真 题 题 的 的 复 复 习 习 中 中 , ,除 除 了 了 年 年 份 份真 真 题 题
只 只 在 在 主 主 观 观题 题 部 部分 分体 体 现 现 , ,而 而且 且只 只体 体 现 现 在 在 少 少 量 量 题 题 目 目 上 上 。 。 外 外 , ,对 对 真 真 题 题 的 的 分 分章 章节 节解 解 读 读 也 也 很 很 重 重 要 要 , 分, 分章 章 节 节 的 的 解 解 读 读 中 中 , ,
考生会看到哪些知识点会在真题中反复出现,都是以
这这意意味味着着法法学学的的难难度度有有所所降降低低。。因因此此所所有有考考生生在在今今 考生会看到哪些知识点会在真题中反复出现,都是以
后 后 的 的 复 复 习 习 中 中 , ,要 要 着 着 重 重 对 对 基 基 本 本 知 知 识 识的 的 掌 掌 握 握 , ,对 对 法 法 学 学 和 和 非 非 什 什 么 么方 方 式 式 考 考 查 查 的 的 。 。 总 总 之 之 , ,真 真 题 题是 是 法 法 硕 硕 考 考 试 试 题 题 目 目 之 之 王 王 , ,
法 法 学 学考 考过 过的 的 历 历年 年真 真 题 题 一一定 定 要 要 引 引 起 起 重 重 视 视 , ,不 不 管 管 是 是法 法 学 学 对 对 真 真题 题 再 再 重 重 视 视 也 也 不 不为 为过 过 。 。
还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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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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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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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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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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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国的的制制度度为为蓝蓝本本,,赋赋予予大大总总统统很很大大的的权权力力。。《《中中华华民民
法法律律全全球球化化的的知知识识点点中中,,法法律律全全球球化化的的主主要要表表现现
国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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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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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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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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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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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也可 可以 以 考 考查 查多 多 选 选 题 题 , ,法 法 律 律 全 全 球 球 化 化 的 的 进 进 展 展 和 和 主 主 要 要 途 途 径 径可 可 政 政 体 体 的 的 诞 诞 生 生 , , 宣 宣 告 告 废 废 除 除 帝 帝 制 制 。 。
以 以 考 考 查 查 简 简 答 答 题 题 和 和 多 多 选 选 题 题 。 。 四 四 、 、分 分析 析题 题
6 6 5 5 . .【 [答 答 案 案 ] 】 维 维 护 护 国 国 家 家 统 统 一 一 和 和 民 民 族 族 团 团 结 结; ;(1 ( 分 1分) ) 66 7 7 . .【 【答 答 案 案 ] 】( (1 1 ) )法 法 有 有 时 时 会 会 滞 滞 后 后 于 于 社 社 会 会 发 发 展 展 , , 法 法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 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之间往往存在矛盾;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 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之间往往存在矛盾;
公公共共秩秩序序,,尊尊重重社社会会公公德德;;(2(分2分))维维护护祖祖国国的的安安全全、、荣荣 ( (2 2 分 分) ) 法 法 律 律 受 受 制 制 于 于 人 人 的 的 因 因 素 素 , , 法 法 制 制 定 定 后 后 , ,需 需 要 要 人 人 去 去遵 遵
誉和利益;(1分)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1 守和执行。执法、司法和守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法
誉和利益;(1分)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l 守和执行。执法、司法和守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法1982年以后采用的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属于部分
律律作作用用的的实实现现;;((2分2分))法法律律的的实实施施受受制制于于经经济济、、政政治治 1982年以后采用的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属于部分
和文化等多种因素,法律规定有时会与客观实际不 修改。
和文化等多种因素,法律规定有时会与客观实际不 修改。
符 符 , , 法 法 律 律 主 主 体 体 难 难 以 以 实 实 际 际 遵 遵 守 守 法 法 律 律 。 。 ( ( 2 2 分 分) ) 宪宪法法修修改改的的机机关关、、提提案案主主体体、、通通过过程程序序等等都都是是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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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现象,发展非常迅猛,法律如果规定得过细,可能会 非法学真题中以简答题的方式考查过宪法的修改
会现象,发展非常迅猛,法律如果规定得过细,可能会 非法学真题中以简答题的方式考查过宪法的修改
使法律的稳定性与网络食品外卖发展的快速性之间 制度。
使法律的稳定性与网络食品外卖发展的快速性之间 制度。
形 形成 成 较 较 大 大 矛 矛 盾 盾 , ,影 影响 响 法 法 律 律 效 效 果 果 的 的 实 实 现 现 。 。 6699.. 【 【 答 答 案 案 】 】 ( (1 I ) ) 必 必 须 须 先 先 经 经 由 由 本 本 管 管 的 的 里 里 甲 甲 、 、 老 老 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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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理断断,,不不服服理理断断者者,,始始可可告告官官。。((33分分))
行其义务,新食品安全法的这一规定缺乏可行性,立 (2)不管案情是否属实,一律将告诉人处以杖六
行其义务,新食品安全法的这一规定缺乏可行性,立 (2)不管案情是否属实,一律将告诉人处以杖六
法 法 的 的 科 科 学 学 性 性 有 有 待 待 加 加 强 强 。 。 十 十 的 的 刑 刑 罚 罚 , ,案 案 件 件 仍 仍 须 须发 发 回 回 , ,由 由 里 里 甲 甲 、 、 老 老 人 人 处 处 理 理 。 。 ( ( 3 3 分 分) )
赞同观点三的理由:徒法不能以自行,执法机关 (3)明初设置此种程序,有利于发挥家族、宗族
赞同观点三的理由:徒法不能以自行,执法机关 (3)明初设置此种程序,有利千发挥家族、宗族
执法力度不到位,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不充分,法律效 组织的纠纷调处功能,对乡民实行教化,以达到息讼
执法力度不到位,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不充分,法律效 组织的纠纷调处功能,对乡民实行教化,以达到息讼
果 果 必 必然 然 不 不 能 能 实 实 现 现 。 。 的的目目的的,,稳稳定定社社会会秩秩序序。。这这一一程程序序在在一一定定程程度度上上限限制制
( (赞 赞同 同 任 任 何 何 一一种 种 观 观 点 点 的 的 理 理 由 由 , , 只 只 要 要 言 言 之 之 有 有 理 理 , , 即 即 可 可 了 了 民 民 众 众 的 的 诉 诉 权 权 。 。 ( ( 4 4 分 分) )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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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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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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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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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姻、田土、斗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若经申
评分) 姻、田土、斗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若经申
【点评】“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只是众多社会 明亭调解仍不愿意和息,方可向官府起诉。申明亭具
【点评】 "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只是众多社会 明亭调解仍不愿意和息,方可向官府起诉。 申明亭具
调 调 整 整 手 手 段 段中 中 的 的 一一种 种 , ,但 但 不 不 是 是 唯 唯一一 的 的 。 。 法 法 律 律 作 作 用 用 的 的 局 局 限 限 有 有地 地 方 方 基 基 层 层 司 司 法 法 组 组 织 织 的 的 性 性 质 质 , ,是 是 部 部 分 分 民 民 事 事 案 案 件 件 和 和刑 刑事 事
性 性是 是很 很 重 重 要 要 的 的 知 知 识 识 点 点 , ,既 既 可 可 以 以考 考 查 查 客 客 观 观 题 题 , ,也 也 可 可以 以 考 考 案 案 件 件的 的 诉 诉 前 前 程 程 序 序 。 。 申 申 明 明 亭 亭 的 的 设 设 立 立 与 与 西 西 周 周 时 时 期 期一一脉 脉 传 传
查主观题。2014年真题中,法学和非法学都考查了此 承的宗法制度、家族制度密切相关,在封建社会,除了
查主观题。2014年真题中,法学和非法学都考查了此 承的宗法制度、家族制度密切相关,在封建社会,除了
知 知识 识点 点 , ,法 法 学 学 考 考 查 查 的 的 是 是 简 简 答 答 题 题 , ,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考 考 查 查 的 的 是 是 论 论 述 述 官官府府外外,,宗宗族族也也发发挥挥着着很很大大的的作作用用。。申申明明亭亭的的设设立立,,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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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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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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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识
握 握 , ,要 要 与 与 法 法 律 律 的 的特 特 征 征 相 相 结 结 合 合 , ,与 与 法 法 的 的实 实 施 施 相 相 结 结 合 合 , ,这 这 样 样 点 点 在 在 2 2 0 0 1 1 5 5 年 年 考 考 查 查 过 过 选 选 择 择 题 题 。 。
才 才 能 能 深 深 刻 刻 地 地 理 理 解 解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作 作 用 用 为 为 什 什 么 么 具 具 有 有局 局 限 限 性 性 。 。 法 法 五 五 、 、论 论述 述题 题
律不是万能的,但也不能抱有法律无用论,要用一分 70.【答案】 (1)良法的标准包括:①形式标
律不是万能的,但也不能抱有法律无用论,要用一分 70.【答案] (I)良法的标准包括:小形式标
为二的辩证的观点分析法律的作用,既重点掌握法律 准,法律体系完备、表述清晰、上下统一,内部无矛盾,
为二的辩证的观点分析法律的作用,既重点掌握法律 准,法律体系完备、表述清晰、上下统一,内部无矛盾,
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也了解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在 不溯及既往等;(3分)②实质标准,法律应该体现人
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也了解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在 不溯及既往等;(3分)@实质标准,法律应该体现人
哪里。 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体现现
哪里。 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体现现
668 8. . 【 【答 答 案 案 】 】 ( ( 1) 1)宪 宪 法 法 规 规 定 定 , ,宪 宪 法 法 修 修 改 改 由 由 全 全国 国 人 人 代 代法 法 治 治 所 所 追 追 求 求 的 的 公 公 平 平 、 、自 自 由 由、 、正 正 义 义 等 等 价 价 值 值 。 。 ( ( 3 3 分 分) )
大
大常
常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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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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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提议宪法修改的2383名全国人大代表已经超过 通过民主的立法程序,让社会各界均能在立法中表达
分)提议宪法修改的2 383名全国人大代表已经超过 通过民主的立法程序,让社会各界均能在立法中表达
五 五分 分之 之 一 一 的 的 要 要 求 求 。 。( ( 1 1 分 分) ) 自 自己 己 的 的关 关切 切 , , 从 从 而 而 吸 吸 收 收 一 一 切 切 合 合 理 理 的 的 意 意 见 见 ; ; (3 ( 分 3分 ) ) © ② 必 必
(2)宪法规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 须坚持科学立法,立法要从社会现实和具体国情出
(2)宪法规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 须坚持科学立法,立法要从社会现实和具体国情出
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 发,法律的内容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同时保持适当
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 发,法律的内容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同时保持适当
表的过半数通过。(4分) 的前瞻性;(3分)③必须完善立法监督与审查制
表的过半数通过。(4分) 的前瞻性;(3分)@必须完善立法监督与审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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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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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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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文文,,二二是是全全国国人人大大以以修修正正案案的的方方式式增增删删宪宪法法的的内内 ( ( 3 3 分 分) )
容。(2分) (上述各要点,要求结合实际展开合理论述)
容。(2分) (上述各要点,要求结合实际展开合理论述)
【 【 点 点 评 评 】 】从 从 世 世 界 界 范 范 围 围 看 看 , ,宪 宪 法 法的 的 修 修 改 改 程 程 序 序 一一般 般 比 比 【 【 点 点 评 评 ] 】 2 0 20 14 1 年 4年 党 党 的 的 十 十 八 八 届 届 四 四 中 中 全 全 会 会 审 审议 议通 通过 过
普通法律的修改程序严格,我国也不例外。我国宪 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
普通法律的修改程序严格,我国也不例外。 我国宪 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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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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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着通过宪法的代表人数要达到绝对多数。宪法的 的决心和勇气。《决定》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
味着通过宪法的代表人数要达到绝对多数。宪法的 的决心和勇气。《决定》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
修 修 改 改 形 形 式 式 有 有 全 全 面 面 修 修 改 改 和 和 部 部分 分修 修 改 改 两 两 种 种 形 形 式 式 , , 1 199775 5 年 年 中 中国 国 特 特 色 色社 社会 会 主 主 义 义法 法 律 律 体 体 系 系 , ,认 认 为 为 法 法 律 律 是 是 治 治 国 国之 之 重 重
宪 宪 法 法 、 、19 19 7 7 8年 8年 宪 宪 法 法和 和 1 1 9 9 882 2年 年 宪 宪 法 法 都 都 是 是 全 全 面 面 修 修 改 改 , , 器 器 , , 良 良 法 法 是 是 善 善 治 治 之 之 前 前 提 提 。 。 建 建 设 设 中 中 国 国 特 特 色 色 社 社 会 会 主 主 义 义 法 法治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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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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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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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和
和
推
推动
动
的
的
法
法
治
治
方
方
面
面
的
的
决
决
定
定
也
也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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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
给
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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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定
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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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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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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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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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解国
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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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本论述题即是 法治方面的最新提法和措施,有利于论述题取得
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本论述题即是 法治方面的最新提法和措施,有利千论述题取得
对《决定》中的"“良法””的考查。随着法硕考试的深 高分。
对《决定》中的 良法 的考查。 随着法硕考试的深 高分。
入,除了认真学习教材外,对于党和国家出台的重大
入,除了认真学习教材外,对于党和国家出台的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