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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罪以后而非审查起诉以后;行为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1.(答案】 D 不要求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包庇罪的客观行为表
【解析】 刑法的司法解释与刑法典的溯及力一 现为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以非证人的身份作伪证的
样,适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A错误; “ 处刑较轻 ” 是 行为,需要以作为的方式构成,因此A正确。
指法定刑较轻,而不是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B错 5.【答案】 D
误;一般来说,以 “ 行为时 ” 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 【解析】 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就某一犯
断基础,C错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 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
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 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
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对案件进行重 形成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通常包括故意犯
新审判的程序,其应当适用行为时的法律,D正确。 罪的未完成形态以及共同犯罪形态。本题题干的规
2.【答案】 D 定不是对未完成罪或共同犯罪的规定,不属于修正的
【解析] 正当防卫的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 犯罪构成,A项错误。标准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
人,本题中,甲侵害的是路人,故A错误;紧急避险要 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求不得超过必要限度,保护的利益必须大于侵害的合 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
法利益,且在我国法律界一般认为他人的生命不能当 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
作避险对象,B错误;自救行为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 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和加
是被胁迫采取措施,C错误;此处甲被用枪威逼杀人 重的犯罪构成。本题题干的规定,比一般故意杀人的
的情形较为特殊,具体如何认定有一定争议,一般认 情节要轻,处罚也轻,因此是减轻的犯罪构成,D项
为该情形属于胁从犯,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以命 正确。
换命,仍需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但被胁迫杀人 6.【答案】 A
可在量刑时作为减刑参考,因此甲的行为依然是犯罪 [解析) 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一
行为,本题选D。 般不认为是犯罪;敲诈勒索罪要求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3.【答案】 A 为目的,获得职务晋升不满足法定目的要求;借巨款
[解析] 人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人 也不满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法定目的要求,因为是
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抢劫的行 借而不是非法占有,借钱需要还,其最终无力偿还是
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户抢劫包括典型的入户抢 客观不能,而不是主观不想;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
劫和转化型入户抢劫两种情形,前者是先形成抢劫的 巨额财物,满足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因此选A。
犯罪故意,然后进入 “ 户 “ 内进行抢劫,而后者是先形 7.【答案) D
成入户盗窃的犯罪故意,然后在户内盗窃过程中为窝 [解析) 《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
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 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
暴力相威胁,需要注意转化型入户抢劫的暴力或者威 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
胁行为应当发生在 “ 户 “ 内。户是与外界相对隔绝的 人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
用于生活居住的地方,酒店房间不属千户,B错误;C 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
属于转化型抢劫,盗窃之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实施 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暴力将人打成重伤,但是丙将失主打成重伤的行为发 罚法》的规定处罚。因此BC项正确。《刑法》第39
生在楼道内,而不是公寓内,因此不是人户抢劫,C错 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
误;D属于通过正当渠道进入户后,才产生犯罪意图, 中应当同工同酬。因此A项正确。《刑法》第41条规
不属于人户抢劫。因此,综上所述A符合题目条件。 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
4.[答案】 A 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此D项错
[解析] 包庇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行为时间是犯 误。本题选D。8.【答案】 A 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 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D选项正确。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13.【答案] D
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骗 (解析】 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
取征收补偿款200万,构成诈骗罪。甲的行贿行为与 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
诈骗行为具有牵连性,择一重罪处罚,应认定为诈 意和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
骗罪。 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9.【答案】 C 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乙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 果。本题选D。
赂,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构成 【特别说明】 《刑法修正案(十一门修改了食品
特征。 监管渎职犯罪,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细化
【特别说明] 关于职务侵占罪,《刑法修正案 食品和药品的渎职犯罪情形,加重了药品监管人员的
(十一)》将职务侵占罪的最高刑从15年有期徒刑提 责任。修改后该条文的罪名是食品、药品监管渎
高到了无期徒刑。司法考试中某年的案例分析题与 职罪。
本题相似,该题的答案认为甲乙合谋,骗取了国家的 14.(答案] C
征收补偿款,是共谋贪污的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与 【解析】 本题中,甲非法破解张某的账号,主
非国家工作人员合伙贪污,因此甲乙均成立贪污罪。 观上没有窃取财物的故意,虽然造成赵某资金损
本题的官方权威答案为C,受贿罪。 失,也不成立盗窃罪,A项错误。该情形不属于法
10.【答案l A 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非法经营的行为类型,B项错
【解析】 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以走私 误;甲破解张某的账号,明知自己没有操作能力而
废物罪定罪,A正确;《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走私 进行操作,造成赵某资金损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
普通货物罪的死刑,C项错误;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 罪,C项正确;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
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不影响走私犯罪构成,应 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
当根据实际的犯罪对象定罪处罚,而不是无罪,D项 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千
错误;基千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构 该行为,不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D项
成行贿罪,B项错误。 错误。
11.【答案】 A 15.【答案】 C
[解析】 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 (解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
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 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进行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 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C项
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 正确;洗钱罪是作为犯罪,A项错误;BD是纯正的不
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 作为犯罪。
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 16.(答案] D
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 【解析】 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
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 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
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题 同一构成要件)。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
“
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 银行或其他金融 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
机构 ” 中,扩大了 “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 的范围,是 误认。本题中甲误将张某当作李某,是对象错误。张
扩大解释,A项正确。 某没有淹死而是摔死,是因果关系错误,既有对象错
12.【答案】 D 误也有因果关系错误,但是选项中并没有对象错误,
[解析] 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 因此选因果关系错误,本题的情形属千狭义的因果关
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 系错误,D项正确。
A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 17.【答案】 B
的规定,B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 【解析] 抢夺罪需要有趁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
行主从犯的区分,C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 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不符合公开夺取,A错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居住地,所以2015年10月时,李某的经常居住地是
遗忘物埋藏物,本题的犯罪对象不属于侵占罪的犯 丙市,住所地是经常居住地,即丙市。C项正确。
罪对象,C项错误;抢劫罪,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 22.【答案】 B
他方法,本题不是使用暴力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取得手 (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
机,因此不是抢劫罪,D项错误。甲在物主在场的情 占有的他人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他人不动
况下,将他人财物转移到自己控制之下,数额较大,构 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如果受让
成盗窃罪。 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系出于善意且
18.【答案】 C 符合其他条件,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
[解析】 未成年人可以适用罚金,A项错误;刑 者他物权的制度。本题中,乙是无权处分人,其擅自
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 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且已完成交付,丙是善意第
能少千1000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三人,基于善意取得能够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之后丙
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所以 把相机卖给丁,属千有权处分,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
罚金的最低数额是法定的,而非由法官酌情确定,B 题。丁是基于丙的交付取得了相机的所有权。B项
项错误;《刑法》第69 条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 正确。
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 23.(答案】 D
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罚金和没收财产需 (解析]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
要分别执行,不能合并执行。D项错误;多个罚金刑 者其他组织为了个人欣赏、评论、新闻报道、教学与艺
应该合并执行,C正确。 术研究以及公益事业等目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
19.【答案】 D 定,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并
[解析] 甲在飞机推出阶段打开应急舱门,不属 且不向其支付报酬的行为。《著作权法》规定了12 种
于破坏飞机,因此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甲也没有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行为,其中第4种行为是:报纸、
使用暴力,因此不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重大飞 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
行事故罪主体主要是航空人员,本题中甲是乘客,且 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千政
未造成重大飞行事故,因此不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
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 登、播放的除外。本题中乙杂志社转载甲发表的时事
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导致地勤 性文章,且甲未声明不允许刊登,所以乙杂志社的行
人员将飞机迫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为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D项正确。
本题选D。 24.(答案] B
20.【答案】 B 【解析] 本题属于对用人单位责任的考查。用
[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 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
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本
恶劣的行为。本题中,ACD项都是有具体针对目标, 题中,乙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对于甲在酒店受到的损
且有原因的行为,而不是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的行 害,酒店应该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B项正确。
为,因此都不成立寻衅滋事罪。B项为了发泄情绪, 25.【答案】 C
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成立寻衅滋事罪。B项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
正确。 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
21.[答案】 C 为。无因管理要求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该意思无
[解析】 《民法典》第25 条规定:“自然人以户 须表示,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
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 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千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构成无
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 因管理。即使管理人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
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 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纯
方,但医院治病的除外。甲的原籍是甲市,但是其自 粹道义上或者一般生活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AB两
2013年8月开始即在丙市租住,至2014年9月,连续 项不选。本题中,C项的甲虽然有为自已出行便利的
居住一年以上,丙市是甲的经常居住地。虽然甲后来 目的,但也有为邻居谋利益的动机,其没有出钱修复
在丁市的医院住了一年以上,但是医院不能作为经常 邻居院墙的义务,为了避免邻居利益受损而进行管理,甲的行为成立无因管理。本题选C。D项中,甲的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危险行为及监护人责任。
狗将他人咬伤,本身就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所以不 共同危险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
构成无因管理,D项不选。 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
26.【答案】 A 为人的情况。本题中,甲乙丙向高速公路上的过往车
[解析l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人的 辆投掷石块,三人实施危及他人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
事实。混同包括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概括承受既 行为,并且造成了司机丁的损伤,但是无法确定实际
有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概括承受,也有个人的概括 侵害人,所以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是共同危险行为。根
承受。前者如相互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合并为一 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
个企业,债权债务即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本题中 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
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之后双方合并为同一公 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
司,属于债的混同的情形。A项正确。 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无民事行
27.【答案】 B 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解析】 本题属千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
故的责任承担。《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 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甲乙丙均为限制民事行为
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 能力人,甲乙丙造成丁损害,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连带
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 侵权责任。C项正确。
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 32.【答案l D
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解析】 《民法典》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任。“本题中,机动车所有人甲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 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
错,所以由机动车使用人乙来承担。 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
28.【答案】 C 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
【解析】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 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
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 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
形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自己的肖 形。”因此本题ABC项均属于法人解散的原因。D项
像,借此享受收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自然人有 不会导致法人解散,法人变更名称后,依然存在。本
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 题选D。
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其肖像。甲未经乙同意以营利 33.【答案】 B
为目的使用乙的肖像,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项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
正确。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
29.【答案】 B 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
[解析】 名誉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行、才 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能、功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 婚姻。本题中,甲对乙的行为不属于申请撤销婚姻的
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 事由,CD项错误。婚姻无效的情形有:(l)重婚;
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甲
(2) 3)
名誉。本题中甲虚构乙欠债的事实,并到处散布,使 乙之间的婚姻也没有婚姻无效的情况,因此是有效婚
社会主体降低了对乙品行的评价,甲的行为侵犯了乙 姻。B项正确。
的名誉权。B项正确。 34.【答案】 C
30.【答案] A [解析] 本题中,甲将汽车卖给乙,且完成交付,
[解析】 《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规定: “ 用人 乙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后甲再将汽车卖给丙,是无权
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处分行为。虽然丙是善意的,但是甲没有将汽车交付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 给丙,丙无法通过善意取得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所以
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乙是甲 汽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乙。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
公交公司的员工,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产生的损害由用 赔偿损失。C项正确。
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BC项错误。 35.[答案】 C
31.【答案】 C [解析]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 人甲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且甲支付金科公司报
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 酬,符合居间合同的特征。C项正确。
“ ”
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 [特别说明】 《民法典》已将 居间合同 的名称
" ”
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 修改为 中介合同 。
13岁,属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丢掉书包的行为 40.【答案l A
属千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行为,因此可以独立实施, [解析】 甲与创富公司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是出
甲的行为是对书包所有权的处分,是民事法律行为。 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签订的主体、程序符合法
36.[答案】 B(原答案为A) 律的规定,所以甲与创富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
【解析】 《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 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未设立,但是并不影响
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 抵押合同的效力。A项正确。
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 二、多项选择题
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 41.【答案】 ABD
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最后的遗嘱是自书遗嘱, [解析】 关于本题,从旧兼从轻是新旧法的时间
因此应当按照自书遗嘱执行,B项正确。 效力问题,题目中没有涉及;C项不选。法院以非法
本题原答案为A,因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 持有枪支罪定罪,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因为法律规
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定了该罪,而甲提供的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因此以
本题中,甲2006年立的是公证遗嘱,其2008年的自 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是没有问题的。A项正确。但
书遗嘱不能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应当按照公证遗嘱, 是甲非法待有枪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很小,主观恶性
“
由乙继承房屋。但是《民法典》删除了 自书、代书、 也很小,或者几乎没有,所以为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
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的规定,也 原则,法院对甲宣告缓刑。B项正确。本题中甲主观
就是说不管采用何种遗嘱形式,都以最后的遗嘱为 上没有非法持有枪支恶性,只是用千娱乐性经营,不
准。因此本题答案为B。 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没有主观恶性或者主观恶
【特别说明】 关千遗嘱,《民法典》新增了打印、 性较小,所以判处缓刑,从轻处罚体现了主客观相统
录像等遗嘱形式。并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自然 一,D正确。
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 42.【答案】 ACD
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 【解析】 “自动投案 ” 要体现出 “ 自动性 ” ,即行
无相反证据的,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为人主动、自愿向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被捆绑到
37.【答案】 B 派出所不算自动投案,B项不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解析】 《民法典》第301条规定: " 处分共有的 规定,强制戒毒期间,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犯罪事
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 实的,属于自动投案,A项正确,而CD也符合自动投
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 案的特征。
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 43.【答案】 ACD
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乙丙的份额共 [解析】 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借款,赚取
占共有份额的65%,没有达到三分之二,所以,乙丙未 利息,构成强迫交易罪,B项不选。根据司法解释的
经甲同意无权出卖渔船。B项正确。 规定,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
38.【答案] A 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
[解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依照刑法第25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A
定的权利(主要是形成权)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 项当选。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
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权利 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
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形成 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
权,比如撤销权、解除权等。A项正确。 序,属千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
39.【答案】 C 罪处罚。C项正确。司法解释规定,以供他人开设赌
【解析】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 场为目的,非法生产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的,
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 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D项正确,因此
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金科公司为委托
选ACD。44.【答案 l BD 受3万元,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中的3万元。因此,丙
[解析 l 聚众斗殴中的 " 械 ” 是在斗殴中使用会 无需向甲交付3万元,也无须交付古籍。CD项正确。
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只要使用会对人身安全造 49.【答案] ABD
“ "
成严重威胁的物品,就是聚众斗殴之 械 ,不限于管 【解析】 《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规定:”有下
制刀具、枪支等。但 “ 械 ” 不包括动物,A项错误。 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
45.【答案l ABCD 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侦务,经催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
行为。因此本题ABCD项全选。 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46.[答案l ABCD 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丙幼儿园购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新 买净化器的目的是去除PM2.5,但是甲公司提供的净
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化器PM2.5去除率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导致
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丙幼儿园有权解除合同,A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没有规定合 项正确。第52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
伙人之间的内部约定可以改变连带责任的承担。因 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
此本题中,丙虽然退伙了,丁虽然是新入伙,且二人都 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与甲、乙约定了债务承担的条款,但是不能对抗合伙 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本题
企业的债权人。甲乙丙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须承担 中,甲公司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其履行债务不符合
无限连带责任。ABCD项全选。 约定,因此丙幼儿园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B项正
47.【答案】 BD 确。第551条第1款规定: "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
[解析 l 《民法典》第443条第1款规定:”以基 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题
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中,乙幼儿园与丙幼儿园的合同转移已经经过甲公司
因此股权出质须办理登记才能设立,A项错误。《民 同意,因此有效。D项正确。乙幼儿园已经将债务完
法典》第225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 全转移,脱离了该债权债务,丙幼儿园不能要求其承
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担违约责任,C项错误。本题选ABD。
意第三人。”因此轮船的所有权转让,无须登记即可发 50.【答案】 BCD
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B项 【解析] 依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可以将占有
正确。《民法典》第34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 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
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 以管领之占有,本题中,乙对手表的占有是直接加以
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 管领,是直接占有,C项正确。依占有人的占有是否
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因此C项需要经过登 具有本权为标准,占有可以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
记才能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C项错误。《民法典》第 有。本题中,手表是甲拾得的,甲应当将手表归还失
335条规定: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 主,无权对手表进行处分,甲是将手表赠与乙,而不是
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乙,所以乙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
第三人。”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不需要登记即 度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此乙对手表的占有不是有权
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D项 占有,A项错误。但是乙不知道手表是拾得的,所以
正确。 是善意占有,B项正确。乙以为手表是甲合法赠与自
48.【答案 l CD 己的,乙的占有具有所有的意思,因此是自主占有,D
【解析】 《民法典》第1124条第2款规定:"受 项正确。本题应选BCD。
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士日内,作出接受或者 三、简答题
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 51.【答案] 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
赠。“甲作为受遗赠人,应当在 5月20日前作出接受 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
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甲在5月15日表示拒绝接 名的犯罪。
受古籍,也就是放弃了遗赠中的古籍。其没有表示接 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以确定的情形。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体系中的核心
(1)
(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概念,甚至基本贯穿了民法体系,考生一定要重点理
(3)数个犯罪行为出千同一或概括的故意。 解掌握。根据民事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有效的民事
(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 法律行为河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罪数形态理论中 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考生要分别掌握
的连续犯。罪数形态理论是刑法总论的重要组成部 其概念、特征、情形及法律后果,除了作为简答题要熟
分,亦是法硕考试中的常见考点,能够以多种题型考 练记忆,更要理解透彻其含义,以达到在案例中熟练
查,考生要给予高度重视。该理论中尚未以简答题形 判断和应用。
式出现过的概念,如集合犯、继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54.【答案】 (1)表演者的权利是表演者对作品
等,以简答题形式出现的概率较高,并且选择题和案 的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著
例题的解答往往需要运用罪数形态理论,考生应熟练 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
掌握。除了要掌握各种罪数形态的概念和特征,也要 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
将各种罪数形态的处罚原则熟记于心。 (2) 表演者的权利的客体是作品的表演活动;表
52.【答案】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 演权的客体是作品。
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3)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表演权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减刑的 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 (4) 表演者的权利中的有些权利,如表明表演者
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 身份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权则有保护期的
的,不能少千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 限制。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 【点评】 本题的考点为表演者权利。自2013年
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 起,法律硕士联考每年的民法简答题都会考一道关于
少于20年。 知识产权的题目,已成为惯例。简答题难度较低,只
【点评】 本题考查刑罚执行制度中的减刑制度, 要复述知识点即可,去掉知识产权已经考过的知识
题目难度并不高。刑罚执行制度包括减刑制度和假 点,剩下的可以作为简答题的知识产权的知识点不是
释制度,都是能以多种题型考查的高频考点,考生一 很多,值得考生花时间背下来。
定要熟练掌握,注意区分减刑与假释的适用条件,避 四、法条分析题
免混淆。同时,注意另一种制度一�缓刑,缓刑虽然 55.【答案】 “不能抗拒 ” 是指行为人没有能力
是量刑制度,但在选择题中常与减刑和假释制度同时 抗衡或者阻止危害结果发生。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
出现,要理解量刑制度与刑罚执行制度这两种不同的 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
制度,避免落入出题陷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所谓
53.【答案】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 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行为人遭遇到集全部智慧和力
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 量都无法抗衡、不可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力量。这
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 种不可抗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可以来自大自然,如
使之有效或者无效的法律行为。 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泛滥、江河决堤等,也可以来自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 他人,如遇到土匪袭击等,也可以来自牲畜,如惊马冲
同法律事实: 撞等,也可能来自行为人本人生理疾患或心理障碍,
(1) 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 如心脏病发作等。
”
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 “不能预见 是指行为人未预见,且根据当时的客
行为自始无效或对特定人如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观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也不可能预见。
(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 【点评】 本题考查的法条是《刑法》第16条,即
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这两个概念放在了刑法总论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 体系的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中,用于排除主体的故意
出现而补正其效力。 或过失。犯罪构成理论是理解刑法理论的基础,罪与
[点评) 本题的考点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 非罪、此罪与彼罪都要通过犯罪构成理论来判断,其
为,考查了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其效力得 贯穿于刑法考试的整张试卷。所以犯罪构成理论这一章作为重中之重,考生一定要理解透彻,反复揣摩, 架罪两者的区别。
熟练记忆。 拭刑制度几乎每年都会在刑法案例题中出现,尤
56.【答案] (1)处分该不动产的行为具体包 其是自首、累犯、立功这三种法定量刑情节,其概念和
括: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 构成要件,考生一定要准确把握,在考试中正确认定
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 这三种情节。
权的。 58. [答案】 ( 1) 属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
(2)
买卖不动产的物权的协议被认定为无效、被 付款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受人于一定期
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 限内分批支付价款的买卖。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
当认定为本款中的 " 债权消灭 ” 。 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
【点评] 预告登记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在真 人支付。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
题中多次考过。对于预告登记,考生要给予高度重 公司分四次支付总价款,因此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
视。《民法典》将预告登记失效的期间由 三个月内 乙公司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2)
修改为 “ 九十日内 ” 。 《民法典》第634条第1款规定: “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
五、案例分析题 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
57. [答案] ( 1) 甲、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
甲、乙为索取赌债非法扣押李某,且索取的数额 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公司
与所欠债务的数额之间差异不明显,根据有关司法解 在支付第一笔货款之后,未支付第二批货款,此时,甲
释,构成非法拘禁罪。二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与犯 公司未支付的货款已经达到了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
罪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 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2)甲的行为成立累犯,甲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二 (3)钱某的损害赔偿应该由乙公司承担。因为
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在非法拘禁过程 我国《民法典》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
中,殴打他人,应从重处罚,因此属于在五年以内再犯 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
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故意犯罪,符合累犯的成立 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
条件;根据案情,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 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题中,乙公司是赵某的用工单
犯;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位,丙公司是赵某的派遣单位,丙公司在派遣前对赵
【点评] 本题考查了非法拘禁罪和量刑制度。 某进行了培训,因此不存在过错。钱某的损害赔偿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千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 当由用工单位乙公司承担。
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间题的解释》(2000.7.13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分期付款买卖合
法释(2000)19号)为了正确适用刑法,就为索取高利 同和用人单位责任。
” ”
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 本张试卷总体上体现了法硕考试 重者恒重 的
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 特点,重要的知识点会在每年的考试中反复考查。买
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 卖合同尤其具有典型性,其有关规则也常常结合物权
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侵犯 的内容考查,需要考生注意。
公民人身权利罪这一章属千案例题的高频考点,要重 用人单位责任是侵权责任中的常考点之一,也容
点理解掌握。本题中需要正确理解非法拘禁罪与绑 易出现在选择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