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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7法律与教化(选择性必修一)-口袋书2024年高考历史一轮复习知识清单_07高考历史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复习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

  • 2026-04-12 20:30:21 2026-04-12 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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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7法律与教化(选择性必修一)-口袋书2024年高考历史一轮复习知识清单_07高考历史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复习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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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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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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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17 选择性必修 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法律与教化 目录 【讲义目录】…………………………………………………………………………………………… 1 【思维导图】…………………………………………………………………………………………… 2 【知识梳理】…………………………………………………………………………………………… 2 【知识点01】中国的法律和教化 1、先秦时期的德治和法治………………………………………………………………………………3 2、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和教化………………………………………………………………………3 3、宋元时期的法律好教化………………………………………………………………………………4 【知识点02】近代西方 的法律和教化 1、近代西方的法律渊源及发展…………………………………………………………………………5 2、近代西方法律的特征…………………………………………………………………………………6 【知识点03】当代中国法律和精神文明建设 1、新中国的法治进程……………………………………………………………………………………7 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7 3、【知识拓展】…………………………………………………………………………………………7 【易混易错】…………………………………………………………………………………………… 8 【素养提升】…………………………………………………………………………………………… 9 【真题赏析】…………………………………………………………………………………………… 11 【核对答案】…………………………………………………………………………………………… 14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法律与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两者相辅相成。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 特点。西方法律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强调司法独立、保护个 人权利。新中国成立后,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知识点01】中国古代的法制和教化 【重点】古代儒家思想与法律的融合,即律令儒家化 【难点】从宋朝至清朝,乡约内容的演变; 一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 (1)背景:夏商时期,君王和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生命。如“人殉”、“人祭”。 (2)起源:西周建立起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3)发展:东周时期,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 2.法治 (1)早期国家已经有法律。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2) 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随之引发早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3.德治与法治之争 (1)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德治,注重教化。孔子提出“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孟子主张“施仁政、 省刑罚、薄税敛”。 (2)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唯法为治。商鞅在秦国变法,奖励耕战,军功授官;韩非子主张法、术、 势相结合,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儒家思想不合时宜,在当时备受冷落,后来才得到重用。法家思想适应了当时建立统一的专制集权国家 的需要,受到重用。 【比较】儒法主张的区别及结果 主张 重视内容 口号 结果 儒家 主张通过道 重视民生与 “民为贵,社 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 德礼义教化 民意;“德 稷次之,君为 落到实处。并不适用于兼并 民众 治” 轻”,仁者无 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敌 法家 以法治国,强 重视法治,满 “以法为师, 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富国强 调严刑峻法统 足统治者君主 以吏为教” 兵的抱负,适应了统一战争 治人民 专制的愿望 的需要 二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的法治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商鞅“改法为律”。 (2)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令”,即法律命令。 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引礼入律) (1)原因:汉武帝后儒学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学士人以经注律,魏明帝设置律博士的推动。 (2)表现: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3.唐朝——礼法结合,提倡礼治 (1)唐高宗时,撰成《永徽律疏》,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学体系确立的标志。 (2)732年,颁行《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3)社会层面,重视家训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三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如《天圣令》;元朝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2.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曾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 的体例。 3.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4.宋朝,理学形成,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并深入到族规、家训之中。如朱熹的《家礼》和《小学》。 5.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如北宋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 6.明朝后期,乡约改而宣讲明太祖的“六谕”,并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7.清朝乡约宣讲内容是康熙帝和雍正帝的圣谕,也常引用《大清律例》,使乡约约束力加强,并与法律合 流。 【知识拓展】 1、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 (1)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 (2)官方主导,重公权,轻私权; (3)诸法合体,以刑为主; (4)司法隶属于行政,司法权不独立; (5)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6)(实质)法律出于皇权,是维护皇权的工具,人治色彩浓厚。 2、【高考热点】中国古代的“乡约”(中国古代成文自治制度) (1)概念:指在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犹言乡规民约。适用于本乡本地的规约。通过乡民受约、 自约和互约来保障乡土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和共同进步是一个理想。 (2)发展历程:乡约始于宋,盛于明,普及于清,延及于民国 (3)中国最早的成文乡里自治制度,有可能是北宋学者吕大钧、吕大临等几兄弟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 (1076年)制定的“吕氏乡约”(原名蓝田公约)。这个乡约的四大宗旨是使邻里乡人能“德业相劝,过 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它的内容十分丰富,吕氏乡约在关中推行没有多久,北宋被金人所灭, 吕氏乡约昙花一现,很快被人遗忘。 (3)南宋后,朱熹重新发现了这个乡约,据此编写了《增损吕氏乡约》,再度使吕氏乡约名声鹊起。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4)到了明代,朝廷大力提倡和推广乡约, 综上可见,明清以来汉人和满人推行的乡治和制定的乡约,不少带有官主官治传统,按照封建礼义 的道德规范,对民众进行教育和约束。 “乡约”的组织形式所以能长久不衰,除了得到历代官方支持外,也代表了群众冀图稳定的意愿; 更与历代热心此道的理学家潜心研究,积极倡行有很大的关系。“乡约”这一自治制度,在民国中期以前 这段时间仍在起着明显的作用。随着国民党政权的每况愈下,农村社会动荡,民不安生,持续的抓丁拉夫, 催粮派款,彻底冲垮了农村社会的正常秩序,以“教化民众”为主旨的“乡约”已无存在之环境,开始逐 渐衰退。 【知识点02】近代西方的法律和教化 【重点】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难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异同点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罗马法 (1)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又称《十二表法》。 (2)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撰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 2.发展——日耳曼法 中古时期,日耳曼王国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教会也根据基 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3.普通法系 12世纪前后,普通法在英国逐渐形成。1215年,英国通过《大宪章》,开始限制王权。英美等国的法律构 成了普通法系,别称“英美法系”。 4.民法系 1789年,法国开始制定一系列法律。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这部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 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民法系,又称 “ 大陆法系 ”。 【知识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异同 1. 不同点: (1)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以成文法 为主要法律渊源;强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比较完整,一般 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英美法系以判例法 为主要法律渊源,以 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法官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做出新的解释。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2)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分为普通法和平衡法。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 以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和商法。 (3)法律编篡不同。大陆法系倾向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倾向于单行法。 2.相同点:(1)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2)法律指导思想都受到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学说的深刻影响。 (3)法律背景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基础。 (4)传统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不同的只是谁为主体的问题。 二 、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 1.基本特征: (1)国家权力结构层面,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立法和司法二者独立。 (2)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3)司法实践过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为保证程序公开公正,建立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无罪推定原则指的是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 2.局限性: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对个人权利的认定存在逐渐改进的过程。 三 宗教伦理与教化 1.背景:5世纪,日耳曼人国家(法兰克王国)逐渐接收了基督教。 2.表现:教士们主要任务是宣讲教义;要会还开办学校,学校主要讲授宗教内容;节日大多与宗基督教有 关;教会对人们的日常告诫。 3.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4.发展——形成新教 (1)内容: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自己阅读《圣经》;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 (2)影响:促进了文化的普及,激发了人们追求财富的热情;但对宗教的迷信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知识点03】当代中国的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 【重点】新中国法制进程 【难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思维和作用 一 、新中国的法治进程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1.开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共同纲领》等文件。 2.初创:20世纪50年代 表现:1950年,先后通过《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初步奠定了中国法制建设的基础。 3.“文革”时期,遭到严重破坏。 4.文革之后,进入新时期 (1)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法制建设方针(十六字方针) (2)1982年,制定了1982年宪法等基本法律。 (3)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于1999年写入宪法。 (4)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到2010年,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涌现出的英雄模范有孟泰、王进喜、焦裕禄、雷锋、李四光、邓稼先 等。 2.改革开放后,我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3.1994年,中共中央提出把爱国主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加以推进。2001年,又从以德治国的高 度规划思想道德建设。 4.2006年10月,中共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中共十八大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 【知识拓展】 一、中国古代法律与古罗马法律比较 1、法律性质不同,中国古代法律包括奴隶制及封建制两种性质,古罗马法律只有奴隶制的性质。 2、法律结构不同。中国古代法律民刑不分、以刑为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公法属性基本上表现为法律 的刑事性、刑法化和国家化,具有强烈的国家和社会的公的属性;罗马法是维护“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 的最完备的形式”,体现了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因此,导致罗马私法高度发达,并且独立于公法。 中国古代的法律相较而言则是重刑轻民,把民事问题纳入刑事法规之中。古罗马的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 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使私法得到迅速发展。 3、法律内容不同。中国古代的法律以礼为灵魂,礼大于法,强调人情是法律的核心,道德是法律的基础, 当人情、道德与法律相抵触时,法律服从人情和道德,强调法律实施的最佳途径是“人治”;古代罗马将 自然法作为各国成文法的准则和依据,罗马法主要内容是维护私有财产,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重 证据、讲程序,其实质是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4、宗法群体本位观念和个人权利本位观念不同 家族本位的宗法群体理念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根本指导思想。三纲五常不仅是礼的规范,也是法律的规范。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古罗马人没有来自宗法关系的所谓天理、人情可以遵循,罗马法特别注意从法律上确认公民个人的权利。 5、法学家的地位。古罗马法学家地位高,部分法学家其法律学说有官方效力,中国古代法律则完全以官 方为主导。 6、历史影响不同。中国古代法律只要影响了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东南亚国家,从而形成了中华法 系,而古罗马法律积极影响了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也对近代以来法律和法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二、宋明理学与同时代西方宗教 有学者称王阳明为“中国的马丁.路德”,王阳明对程朱理学的改造与西方马丁.路德对基督教神学的改 造具有同等的的价值与地位。这主要是因为王阳明心学改变了程朱理学探求知识的繁文缛节,强调内心的 反省(致良知);西方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改天主教的“因行称义”为“因信称义”即信仰得救。 01 1、儒家思想在战国时期为什么没有被重用? 【阐释】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在战国时期难以落到实处,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也未适 应了统一战争的需要,故不适合当时时代的需要而备受冷落。 02 2、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进一步儒家化的表现 【阐释】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阶段。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 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此后,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 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 这样的律文与原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向纵深迈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 03 3、中国古代礼法关系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阐释】“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宗法道德伦理观念。 中国古代“法”的概念如李悝所言“法者,刑也”。礼与法,表面似有矛盾,但二者同源,犹如车之两轮, 鸟之两翼,都以维护统治者利益为最终目的。因此,中国古代一直将“礼”视为积极主动的规范,禁恶于 未然;而将“刑”视为消极的处罚,惩恶于已然。凡“礼”所禁止的行为,必为“刑”所不容,法合于礼, 礼入于法,最终导致礼法二者的融合。 04 4、罗马法的基本精神 【阐释】罗马法的基本精神: (1)保护私有财产(核心);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注重程序,无罪推定; (4)渗透着“自然法”思想(基本原则:自然、理性、自由、平等) 1、中国法家思想和西方法治观念的对比 (一)从制定法的性质来看 法家法的制定是由君主来决定的,只要满足君主的意志,法律就必须被严格贯彻执行,因此法家并不 关注法律本身是良法还是恶法,商鞅变法刑罚之残酷,完全偏离人民的意志,可以称之为恶法的典型。 西方倡导法律要体现自然法的精神,法的目的是社会正义和民主自由的实现,因此法律本身就是良法。 亚里士多德也指出法律良与恶的标准是合不合乎正义。因此法律是正义的体现。 (二)从制定法的主体和法被遵守来看 法家认为,法的制定主体只有也仅限于君主,这是因为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君权的实现。任何臣民都 不得制定法律,而且对于君主制定出来的法律,臣民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议论法律。臣民犯法,会受到严 酷的惩罚;君主犯法不被法律制裁。 在西方,法律是体现公民意志的,趋向于民主的,亚里士多德还倡导让全体城邦公民参与法律制定。 法律不仅仅是对人民的制约,也是对君主的制约,君主犯法与庶民同罪,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管是个 人还是政府。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三)从法的目的来看 法家认为,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君主利益的实现,君主通过制定严刑峻法来惩戒乱臣贼子,从而更有效 的统治他们,实现专权。因此,君主权力的实现是同法的施行程度成正比的。 西方法学思想家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力,即实现自由、平等、民主、正义。因此,相 对来说,公民的权利得到了比较有效的保护、社会正义与民主也得到了比较好的实现。 (四)从权力制衡来看 法家认为,君主集所有权力于一身,国家的权力结构是一元的。如《慎子・德立》说:“两则杂,杂 则相仿。”因此,国家不设立单独的法律机构,君主就是法律的制定与裁定者。 西方在雅典时期就设立了陪审法庭,陪审法庭成员是由民主的、公开的选举产生的,因此具有民主公 正性,陪审法庭充当了法院的角色,进行法律裁决;到了古罗马时期,一些法学家们就开始提出分权与制 衡的原则,闪现了民主与现代的光辉。 【素养点拨】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 “法律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即法律是某个时期经济政治的体现{唯物史观},法律不是凭空 而来,由于各地经济、政治条件的不同因而世界各地法律具有不同的特点。(历史解释)(史料实证) (时空观念) 2、公法与私法 公法与私法的不同: 公法主要是指调整国家与普通公民、组织之间关系以及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之间关系的法律,私法 主要是调整普通公民,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 1、保护对象不同。 公法主要基于公共利益出发,而私法主要基于私人利益; 2、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 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社会关系,而司法主要调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社会 关系; 3、强调的原则不同。 公法强调国家干预,而私法强调意思自治为原则。 公法是调整国家及社会关系的法律,私法主要是调整公民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私法公法化表 现形式主要是公法原则和规范对私法的渗透。公法对私法的重要渗透始于现代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指导,其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最具有意义的方面则是以行政行为介入私法关系进行直接干预,以通过行政方式来规范私法关系。 【素养点拨】 公法与私法的区别主要表现为经济、政治的区别(唯物史观),公法与私法的变化又与经济的变化密切相 关(唯物史观)(历史解释)。 1.(2020.7·浙江高考)西塞罗在谈及罗马法时指出:“我们出生是为了正义,法不是基于人们的意见, 而是基于自然……人类不存在任何差异。如果存在差异,那么单独一个定义便不可能界定所有的人。那独 一无二的、使我们超越于其他动物的理性……毫无疑问是大家共同具有的。……自然这样创造了我们,是 为了让我们互相共同分配和共同享受法。”由自然法体系出发,下列项中,与之相关的是 ①人生而平等 ②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 ③人人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④以法律科学和各种具体法为指导原则 A.①④ B.②③ C.①②③ D.①③④ 2.(2020.1·浙江高考·15)马克思、恩格斯谈及罗马法时指出:“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 有在工业和商业方面引起进一步的结果,因为他们的整个生产方式没有改变。……当工业和商业——起初 在意大利,随后在其他国家——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又立即得到恢复并取 得威信。后来,资产阶级力量壮大起来,君主们开始照顾它的利益,以便借助资产阶级来摧毁封建贵族, 这时候法便在所有国家中……开始真正地发展起来了。”其所阐述的是 ①罗马法对近代资产阶级法律的影响 ②罗马法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的私法规则不够完善 ③生产方式的变化使罗马法私法精神得到激发 ④罗马法积累了一整套灵活务实的治国经验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19·天津高考)公元58年,驻守耶路撒冷的罗马军队指挥官下令对一名犹太人执行鞭刑,犹太人对 指挥官说:“你难道可以合法地鞭打一位没有犯罪的罗马公民吗?”指挥官有些诧异:“我花了许多银子 才获得了罗马公民身份。”对方说:“我生来就是。”这表明此时罗马公民 A.身份的获得有不同途径 B.必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C.来自共和国内各个地区 D.拥有免受法律处罚的权利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4.(2019·海南高考·16)19世纪60年代,美国国会通过了3条宪法修正案,禁止各州实行奴隶制和强制 服役,合众国的所有合法居住者都是美国公民,各州不得剥夺公民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这些修正案 A.取消了各州的立法权力 B.赋予了国会修改联邦宪法的权力 C.破坏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D.反映出《1787年宪法》存在缺陷 5.(2018·全国Ⅱ卷高考·32)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和贵族展开了长达两个世纪的斗争,斗争的成就主要 体现为其间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恩格斯曾评论说:“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这 一长期斗争的结果是 A.贵族的特权被取消 B.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C.公民与贵族法律上平等 D.自由民获得相同的权利 6.(2018·海南高考·14)古罗马征服意大利半岛后,意大利人不能参与罗马政治活动和担任官职,没有资 格分享公有地和战利品,但却要为罗马提供兵役,因此反抗斗争不断。这些斗争源于( ) A.公民与非公民的不平等 B.贵族世袭特权不受限制 C.公民对贵族专权的不满 D.公民利益缺乏法律保护 7.(2018.4·浙江高考·17)古罗马法律制度是人类文明积淀的精华。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 在长期司法实践中,罗马人认识到外来民族中有许多法律制度,但是近乎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只有少数几 条,因而他们制定了新的法律——万民法。下列项中不属于该法律体系的是( ) A.贵族垄断立法权 B.具有灵活性和实效性 C.广泛借鉴外邦人的法规 D.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8.(2019·海南高考·26)[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15分) 材料 爱德华·柯克(1552~1634),英国著名大法官和法学家。1608年的一天,英王詹姆斯一世意欲亲 临法院坐堂问案,时为首席法官的柯克犯颜谏阻:“陛下没有学习过英国法律……法律是一门技艺,只有 经过长时间学习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可以行使司法审判权。”柯克强调:“国王在万人之上,但却在 上帝和法律之下。”他坚决抵制詹姆斯一世对司法的干预,并表示:“如果今后再遇见类似情形,仍将做 一个法官所应当做的事。”1628年,议会通过了柯克起草的宪法性文件《权利请愿书》,为《权利法案》 的制订提供了借鉴。柯克逝世6年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规定,法官只要 “品行端正”即可终身任职。 ——摘编自(英)霍兹沃斯《英国法律史》 (1)根据材料,概括柯克的法律思想。(6分)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柯克对近代英国政治法律制度的贡献。(9分) 【核对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答案 C B A D C A A 1. 【答案】C 【考点】罗马人的法律——罗马法的主要内容(自然法) 【解析】据材料“人类不存在任何差异”可知,自然法宣扬人人生而平等,故①正确;据材料“法基于自 然”可知,自然法代表的自然平等思想是对罗马法律理论概括和升华,奠定了罗马法的永恒价值,故②正确; 据材料“自然这样创造了我们,是为了让我们互相共同分配和共同享受法”可知,自然法宣扬人人都有资 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故③正确;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故④错误,选择C项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符合题意。 2. 【答案】B 【考点】罗马人的法律——罗马法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价值 【解析】材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又立即得到恢复并取得威信”反映出罗马法对近代资产阶级立法的 影响,故①正确;材料认为“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商业方面引起进一步的结果”,罗马私法 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非其不够完善,故②错误;材料“资产阶级力量壮大起来”“这时候法便在所有 国家中……开始真正地发展起来了”,反映出生产方式的变化使罗马法私法精神得到激发,故③正确;材 料强调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不是对罗马国家发展的影响,故④错误;选择B项符合题意。 3. 【答案】A 【考点】古代罗马的政治制度;罗马法 【解析】通过题干可知,能够获得罗马公民身份有不同的途径,其一是缴纳很多银子成为公民,其二是生 来就是罗马公民,故选A项;根据题干可知,有一些人生来就是罗马公民,不一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排除B项;题干提及的时间点是公元58年,处于罗马帝国时期,不是共和国时期,排除C项;根据所学 知识可知,罗马法具有人人平等、公平公正、法律至上等法律理念,即罗马公民也不可能拥有免受法律处 罚的权利,排除D项。 4. 【答案】D 【考点】美国共和制的确立——1787年宪法的缺陷 【解析】据材料“19世纪60年代,美国国会通过了3条宪法修正案”说明1787宪法存在局限性,故选D 项;据材料“禁止各州实行奴隶制和强制服役”说明不是禁止立法,排除A项;国会掌握立法权,1787宪 法赋予立法权,而不是修正案,排除 B项;国会掌握立法权是三权分立的体现,不是破坏三权分立原则, 排除C项。 5.【答案】C 【考点】罗马法——平民和贵族的斗争 【解析】题干提及平民与贵族斗争主要是体现为法律,要求在法律上与贵族平等,并不是取消贵族特权, 故A项错误;帝国时期颁布的《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与题干共和国时期不符,故B项 错误;由材料“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可知长期斗争最终使得平民与贵族获得了平 等的法律地位,故C项正确;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律(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罗马帝国时期法律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故D项错误。 6. 【答案】A 【考点】罗马法——公民法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解析】据材料“意大利人不能参与罗马政治活动和担任官职,没有资格分享公有地和战利品”,可得出 意大利人作为非公民,与罗马公民的不平等,故A项正确;这些斗争源于罗马法只保护罗马公民,外邦人 非公民得不到保护,与贵族世袭特权无关,故B项错误;材料反映出罗马公民与外邦人非公民的矛盾,与 公民和贵族的矛盾无关,故C项错误;这些斗争源于非公民利益缺乏法律保护,故D项错误。 7. 【答案】A 【考点】罗马人的法律——万民法 【解析】贵族垄断立法权,在万民法之前已经存在,不属于该法律体系,故A项错误,符合题意;随着罗 马帝国的扩张,万民法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变得简洁灵活且实用有效,属于该法律体系,故 B项正确, 不符合题意;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万民法广泛借鉴了外邦人的法规,属于该法律体系,故 C项正确,不 符合 题意;万民法私法不断完善,属于该法律体系,故D项正确,不符合题意。 8. 【答案】 (1)思想:法律高于王权,司法审判不受干预;法官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6分) (2)贡献:抵制了封建专制统治;起草了重要的宪法性文件,对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产生积极影响; 推动了英国司法制度的近代化。(9分) 【解析】(1)材料“国王在万人之上,但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他坚决抵制詹姆斯一世对司法的干预” 说明法律高于王权,司法审判不受干预;据材料“法律是一门技艺,只有经过长时间学习和具有实践经验 的人,才可以行使司法审判权”得出法官须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由材料“他坚决抵制詹姆斯一世对司法的干预”可知抵制了封建专制统治;据材料“1628年,议会 通过了柯克起草的宪法性文件《权利请愿书》,为《权利法案》的制订提供了借鉴”得出起草了重要的宪 法性文件,对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建立产生积极影响;根据材料“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规定,法官只 要‘品行端正”即可终身任职’”说明推动了英国司法制度的近代化。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