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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模拟预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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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张大、张二和张三系兄弟,父母早亡。三人共同继承了父母在A县的房屋共五间,房屋
的产权证明,法定继承公证书等由张三保管。由于三人均在B城市生活工作,没有在老
家居住。5年后,张三由于生意失败,急需资金周转,便将老家五间房屋转卖给位于C城
的生意伙伴崔某。不久,张二得知此事,与崔某协商不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
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崔某购买房屋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并参加
诉讼,则他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
A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 证人
C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 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确定。如崔某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则其在实体法上为房屋
的所有权人,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且题目中说明“通过起诉方式参加此案”,故崔某应
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A项符合。
2 、 单选题
乙公司为一家知名的家具销售企业,甲公司为一家实木家具制造企业,甲公司授权乙公
司以乙公司自己的名义按约定的价格对外代理出售某一批次的实木家具。乙公司与甲公
司签订合同之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批家具出售给对此不知情的丙公
司。后由于实木家具市场价格下跌,丙公司不愿履行合同。对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 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的存在
B : 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后,甲公司只能选择介入合同
C : 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后,甲公司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
D : 若丙公司在订立合同之时如果知道甲公司的存在就不会订立合同,那么甲公司无权
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
正确答案: B解析:
本题涉及委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根据《合同法》第403条的规定,受托人以
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
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
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
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此外因受托人的披露,委托人也可以不行使介入权,仍然由受托
人处理因第三人违约而产生的问题。由此可知,选项ACD正确,B选项错误。
3 、 单选题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
法权。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 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
B : 司法机关只能依据法的正式渊源处理案件
C : 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D : 我国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不受社团及民众的干扰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司法机关职权行使。党委、人大等一般不对个案审理进行监督。
4 、 单选题
甲拐骗乙(女,12周岁)、丙(男,13周岁)、丁(男,15周岁)、戊(女,16周岁),并将其四
人分别卖给四个家庭。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构成拐卖儿童罪
B : 戊属于拐卖儿童罪的行为对象
C : 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D : 丁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行为对象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客观方面中的行为对象。“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儿童”指不
满14周岁的男童或女童,拐卖妇女、儿童不包括已满14周岁的男子。
5 、 单选题
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
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情况并不紧急,遂于受理申请后第3日作出保全决定:将乙家中
新买的价值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扣押。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
施,法院受理了该申请并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 : 以决定的方式作出保全措施B : 扣押乙新买的笔记本电脑
C : 由于本案情况并不紧急,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的第3日作出裁定
D : 暂停保全措施的执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保全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的规定,保全应以裁定的方式作出,
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
关的财物,故B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
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D项错误;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3款的规定和《财产保全规定》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
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故C项正确。
6 、 单选题
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是:( )
A :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但争议金
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B :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
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 : 支付令不可以留置送达
D : 支付令不可以公告送达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因
此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38条的规定,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31条
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C项
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和《民诉解释》第429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有管辖权
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需满足的条件中有: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以及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故D项正确。
7 、 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庭质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无
需质证
B : 当事人在审前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也需在庭审中进行质证
C : 质证一律应公开进行
D : 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正确答案: D解析:
考查质证。根据《民诉解释》第103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
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
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故BC项错误,D项正
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14条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
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可推定其所记载的事项为真实,但仍需经过质证。A
项错误。
8 、 单选题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
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侵占罪
B : 职务侵占罪
C : 诈骗罪
D : 信用卡诈骗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职务侵占罪与保险诈骗罪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83条第1款的规定,保
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
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9 、 单选题
在下列发生的纠纷之中,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的有:( )
A : 2018年春节期间,员工小郭与A单位因加班工资给付发生纠纷,小郭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请诉讼要求A单位给付三倍工资
B : B国企与某外企之间的债务纠纷经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之后,B国企认为北京市仲
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不公,欲向北京市某法院提请诉讼,再次解决该债务纠纷
C : C同学是虔诚的基督教教徒。其在与表弟交流解读《圣经》的过程中产生了不同意
见,两人欲向法院起诉要求“评理”
D : D某与邻居间的邻里纠纷经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后,D认为该调解委员会制作
的调解书偏袒邻居,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该调解协议的内容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围。A项错误,《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
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
争议未进行劳动仲裁的,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B项错误,《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国企的纠纷已经由北仲作出裁
决,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C
项争议隶属道德方面,法院不予受理;D项正确,《人民调解法》第32条规定,“经人
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
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项正确,当选。
10 、 单选题
关于成文宪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 成文宪法最重要的思想渊源是功利主义思想
B :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C : 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
D : 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察宪法的渊源。成文宪法最重要思想渊源是社会契约论。
11 、 单选题
甲因其妻难产而死怨恨其儿子乙,使其挨饿受冻,并经常打骂。后在一次打骂过程中导
致乙左眼失明。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A : 已经构成虐待罪
B : 甲未尽到抚养义务,但不构成犯罪,不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
C :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D : 只能由乙告诉才处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亲告罪与非亲告罪间的辨别。甲打骂致乙失明,不是亲告罪中的虐待罪,已满
足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2 、 单选题
甲为县烟草局局长,其妻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受贿罪
B : 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 : 甲成立不作为的共同犯罪
D : 甲是共同受贿罪中的从犯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必须具有法定的作为义务才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甲
没有制止妻子受贿的法定作为义务,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因此不成立受贿罪
的共犯。
13 、 单选题
某市家政服务中心推出一项新的服务:奶妈服务。甲因妻子刚生了小孩,却没有奶,特
与该家政服务中心达成协议,由家政服务中心提供一名奶妈乙给甲之小孩哺乳,甲支付
乙一定报酬。对甲乙之间协议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乙间协议有效,为租赁合同
B : 甲、乙间协议有效,为买卖合同
C : 甲、乙间协议有效,为雇佣合同
D : 甲、乙间协议无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不为无效协议。乙系提供劳务,故为雇佣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14 、 单选题
关于法院可以在诉讼中主动依职权采取的措施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法院可以主动
进行调查
B : 对于案件中的某项专业技术问题,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邀请某大学的权威教授潘某
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进行探讨
C : 在某一案件中,关于标的物玉器的价值,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法院可以主动启动
鉴定程序,对玉器的价值进行评估
D : 罗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中,法院的法官谢某十分同情罗某的遭遇,在案件尚未宣判
前主动裁定先予执行,让罗某获得相应的赡养费用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96条的规定,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的证据包括涉及可能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涉及身份关系的,涉及公益诉讼的,涉及恶意诉讼的,
涉及程序性事项的: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22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可以申请
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法院主权主动要求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21条第3
款的规定,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申请鉴定;D项错误,根据《民诉诉讼法》第106条的规
定,法院不可以主动裁定先予执行。15 、 单选题
韩某接受甲厂委托为其运输水泥,取得一张乙水泥公司开出的水泥提货单,后不慎丢失,
韩某立即前往乙公司挂失,却发现40吨水泥已经被马某提走,遂与马某发生纠纷。经查,
马某系从其亲戚刘某手中获赠该提货单的,该批水泥价值为100000元,提货单上的货主
为甲厂。马某为此事,共花费了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买卖合同
B :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善意取得
C :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
D :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但必须支付马某所支出的5000元费用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善意取得与不当得利的问题。马某能否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取决于其取得
水泥的提货单是否合法、善意。本题中的提货单是记载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名称的记名债
权凭证,马某并非从权利人手中转让所得,其取得该提货单的合同不为有效合同,故A
选项错误。善意取得以受让人受让动产或者不动产时善意为必要,马某取得提货单未支
付对价.不是从权利人手中取得,也未询问转让人的身份,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故B选
项错误。因受托占有的提货单丢失,韩某应向甲厂赔偿所受损失,因此取得对遗失提货
单及其项下财产的权利,马某提走水泥导致韩某遭受损失,且无合法依据,根据《民法
总则》第122条之规定,马某与韩某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
泥或者支付价款。至于马某支出的5000元费用应由其向无权处分入主张权利,韩某不负
偿还义务,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6 、 单选题
下列有关我国行政区域设立、变更的决定机关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 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 : 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
C :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划
D :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我国宪法上的行政区划。C选项错误,国务院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
和区划。
17 、 单选题
1997年6月23日,甲故意伤害张某至重伤,一直未被发现;2010年5月7日他再次伤害王
某,致王某轻伤。关于甲伤害张某行为的追诉截止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2007年6月23日
B : 2025年5月7日C : 2012年6月23日
D : 2015年5月7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的追诉时效计算问题。甲故意伤害张某致重伤,根据《刑法》第234条的
规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张某对应法定最高刑的刑期是10年。根据《刑
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15年,此处的“10年以
上”包括10年本身。所以,甲故意伤害张某致重伤的追诉时效是15年,到2012年6月23
日;又因为甲在追诉期限内再次伤害王某致轻伤,再次犯罪,甲伤害张某致重伤的追诉
期限应从他犯新罪时重新计算,即从2010年5月7日重新计算15年,也就是说至2025年5
月7日。所以,B项正确。
18 、 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 法对人的指引分个别性指引和规范性指引
B : 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C : 法律受自身条件制约具有局限性
D : 法律不能帮助人们宣告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法的作用。通过宣告法律权利,法律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因此,D项错误。
19 、 单选题
因突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王某无法参加诉讼,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待道路修缮完毕,
需恢复诉讼程序之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 : 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恢复进行
B : 法院不必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只要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
行
C : 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
行
D : 法院既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也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从法院通知
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46条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
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者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
即失去效力。因此,D项正确。20 、 单选题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 修改主体为全国人大
B : 提案主体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3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C : 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D : 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宪法的修改。提案主体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21 、 单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共同犯罪要求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无须共同行为
B : 共同犯罪不是个人行为的简单相加
C : 共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相同
D : 单位犯罪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该单位本身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规定中特别需要注意的几点。共同犯罪要求二人以上既有共同故意,
又有共同行为,而且二者之间具有统一关系。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实
施犯罪行为形成的一个整体,不是个人行为的简单相加。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
的作用不同,各共同犯罪人行为的主观恶性不同,因而需要区别对待。单位犯罪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与该单位本身不成立共同犯罪。
22 、 单选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
以提出上诉、抗诉
B : 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
继续审理
C : 人民法院在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案件时,必要
情况下,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D : 审理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案件可以由一名法官独任审
判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审理结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对于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
者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上诉、抗诉的规定,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的规
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
终止审理的规定.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
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281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
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项错误。
23 、 单选题
甲国为了举办世界博览会将乙国使馆及大使官邸、丙国领馆纳入了征用规划范围。三国
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依相关国际法规则,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甲国征用乙国使馆是为举办世界博览会,如乙国使馆拒不搬迁,则可对其强制征用
B : 对于大使官邸即使不在使馆办公区内,也不得对其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
C : 只要进行了补偿,甲国即可征用丙国领馆
D : 领馆馆舍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免受任何方式的征用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外交关系法与领事关系法——外交与领事特权与豁免。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
约》,使馆馆舍不得侵犯。如乙国使馆拒不搬迁,甲国不得采取强制的征用搬迁措
施,A错。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
以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于谁。因此,不在使馆办公区域内的大使官邸也
属于使馆馆舍,甲国也不可以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B对。依《维也纳领事关系公
约》,对领馆如接受国确有征用的必要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步骤以免妨碍领馆执行职
务,并应向派遣国作出迅速、充分及有效的补偿。C项只是给予了补偿,并没有进行其
他的安排.C错误。在作出上述安排和补偿的情况下,甲国可征用丙国领馆.D错误。
24 、 单选题
甲、乙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于7月18日前向乙提供50吨钢材。7月15日,甲所在
地发生水灾,一直持续到8月初。在此期间,甲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说明受水灾之事。
乙不得不高价从丙处购得所需钢材,多花费了2万元。乙欲追究甲的责任。以下说法正
确的是:( )
A : 甲公司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B : 甲公司只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 : 甲若能提供水灾证明即可免责
D : 甲未及时通知乙受灾事由,应承担2万元的赔偿责任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所负通知义务的问题。在发生不可抗
力之后,不可抗力的遭受方应及时通知合同相对人,未及时通知合同相对人,致使相对
人进一步遭受损失的,不可抗力的遭受方应对该损失承担责任。本题中,甲作为不可抗
力的遭受方,未尽通知义务,致使乙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故应对2万元的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故A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D
25 、 单选题
下列有关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 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天然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
B : 动物腹中的胎儿,属于天然孳息
C : 出租展柜所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D : 质押财产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需要注意,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
时,并不当然取得所有权。《物权法》第116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
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
惯取得。因此选项A、选项D都不准确。选项B中,动物腹中的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尚
不属于孳息。因此本题答案为C
26 、 单选题
执行法院对下列哪项财产可以采取执行措施?( )
A : 被执行人未发表的著作
B :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C : 金融机构交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D : 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5条的
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
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
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
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
者未发表的著作;等,故AB不当选。根据《执行规定》第34条规定,被执行人为金融机
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并可对被执行人的
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C不当选。根据《执行规定》第40条
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
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故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可以作
为执行的标的,D当选。
27 、 单选题
甲国从其飞船上发射探测器成功登陆了月球,在飞船返回地球时因技术原因偏离航线并
降落于乙国境内。乙国搜索到了降落的甲国飞船及所载的宇航员。甲乙两国均为《营救
协定》的缔约国。依该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 : 甲国发射的探测器成功登陆了月球构成对月球的先占
B : 甲国宇航员未经许可降落在乙国,乙国可将其扣留
C : 乙国只有在甲国要求的情况下才应对宇航员提供可能的援助
D : 乙国应进行一切可能对甲国宇航员援助,并尽快安全地将其送回甲国家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外层空间法。A错,依不得据为已有原则,任何国家
不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的方法,或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将外空据为已有。《营
救协定》规定了各国对营救宇航员的三项义务:(1)通知,通知发射当局或联合国秘书长;
(2)营救、寻找,宇航员降落在一国领土内,该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营救措施,并给
予他们一切必要的帮助;(3)归还,无论在何地发现了发生意外的宇航员,缔约国都应立
即把他们安全地交还给发射当局。D正确。
28 、 单选题
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
是正确的?( )
A : 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
B : 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C :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
D : 若在侦查阶段孙某、李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某已给付,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
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刑诉解释》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
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
有关规定。故A项不正确。《刑诉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
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
效力。故B项不正确。《刑诉解释》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
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
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
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
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
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15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
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至第105条的有关规
定,但《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3款的规定除外。故C项不正确。《刑诉解释》第148条
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
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
则的除外。故D项正确。
29 、 单选题
被告人唐某的婆婆与唐某妯娌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中,妯娌的舅父用铁锹击打婆婆的
腿部,唐某立马前去夺过妯娌舅父手中的铁锹,朝妯娌舅父的头部击打,导致妯娌舅父
当场死亡。对于唐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 : 唐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 唐某不构成犯罪
D : 唐某的击打行为与妯娌舅父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的具体运用。行为人朝被害人头部击打的行为体现了伤害对方身体
健康权的故意,故成立故意伤害罪。
30 、 单选题
吉米是一名来北京大学留学的美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吉米入境中国时,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入境,无需说明理由
B : 如吉米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经北京大学批准可兼职工作
C : 吉米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在48小时内按规定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登记
D : 吉米若因盗窃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则不得出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人出境入境的相关考点。A项正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5条规定,对
不准入境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B项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
证件。”吉米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应当依法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而非
仅需就读学校批准。C项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
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
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吉米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按规定在入住后24小时
内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登记,而非48小时内。D项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8条规
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
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
除外。”可见若吉米为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其不可出境的情况存在例外情形。
31 、 单选题
关于世界各国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 成文宪法一般包括序言、正文、附则部分,而不成文宪法则一般没有附则,只有序
言和正文
B : 在“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中,马歇尔法官根据美国宪法序言中“三权分立”的表
述,作为最后判决的依据
C : 我国是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现行宪法包括宪法序言、正文和附则三个部分
D : 我国现行宪法正文部分结构鲜明,包括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以及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内容,共138条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宪法的结构。只有成文《宪法》才有结构问题,不成文宪法没有结构问题。美国宪
法的序言,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宪法》只有序言和正文,没有附则部分。
32 、 单选题
张大、张二和张三系兄弟,父母早亡。三人共同继承了父母在A县的房屋共五间,房屋
的产权证明,法定继承公证书等由张三保管。由于三人均在B城市生活工作,没有在老
家居住。5年后,张三由于生意失败,急需资金周转,便将老家五间房屋转卖给位于C城
的生意伙伴崔某。不久,张二得知此事,与崔某协商不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
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分别发现张大没有参
加诉讼,则应当如何处理?( )
A : 一审中依职权追加张大为必要共同原告,二审中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 : 一审应当驳回起诉,二审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 : 一审和二审中都应当依职权通知张大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加入诉讼
D : 一审应当依职权追加张大为必要共同原告,二审应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在一审和二审中的处理。本案中房屋为张大、张二、张三共同
所有。在张二提起的诉讼中,张大的诉讼地位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在一审中法院应当依职权追加其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在二审中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
原判,发回重审。
33 、 单选题
张某、李某因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
A : 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 : 李某逼我去抢的
C : 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 : 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
陈述。
34 、 单选题
甲电子公司与乙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切纠纷均提交北京仲裁委解决。随后争议
发生,在北京仲裁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作出调解书。请问下列说法
错误的是:( )
A : 对于该调解书,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B : 对于该调解书,当事人可以请求不予执行
C : 对该调解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 : 对该调解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调解书的执行。根据《仲裁法》第51条第2款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
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因此,在未对调解书效力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调解书,A
项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
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项错误。根据《仲
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C、D项正确。
35 、 单选题
小学生张某9岁,在参加全国少儿英语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奖金1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A : 张某无权获得奖金
B : 因为张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赛事组委会可以不向张某支付奖金C : 张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
D : 张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
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
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张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参加比赛获得奖金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所以行为有效。本题正确选项
为D
36 、 单选题
甲某膝下无子女,后将乙收为养子。甲某因病去世,去世时未留下遗嘱。其有一个侄子
因下肢瘫痪长期由其照顾。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 : 养子乙应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B : 因甲某死亡且未留下遗嘱,甲某的弟弟丙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 : 如果甲曾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 : 甲某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长期依靠甲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
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法定继承相关问题。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同生子女具有同样的
地位,依法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甲某的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同时,能够作
为遗产继承的必须是合法的财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不能够作为遗产继承,
故甲贩卖贩卖毒品的收益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对继承
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
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故可以给甲某的侄子适当的遗产。
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37 、 单选题
张大、张二和张三系兄弟,父母早亡。三人共同继承了父母在A县的房屋共五间,房屋
的产权证明,法定继承公证书等由张三保管。由于三人均在B城市生活工作,没有在老
家居住。5年后,张三由于生意失败,急需资金周转,便将老家五间房屋转卖给位于C城
的生意伙伴崔某。不久,张二得知此事,与崔某协商不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
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此案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
A : A县人民法院
B : B城人民法院
C : C城人民法院
D : A县、B城、C城法院均无管辖权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物权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38 、 单选题
甲乙两国是邻国,甲国是沿海国,现丙国的货轮、乙国的科考船拟通过甲国的领海,丁
国的飞机需要飞越甲国领海上空。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国际习惯法,
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 : 丙国的货轮可以无害通过甲国领海
B : 丁国的飞机可以无害通过甲国领海
C : 乙国的科考船为了进行其科研项目可不经甲国允许即对甲国领海的水质进行取样
D : 甲国可对无害通过沿海国领海的该外国船舶从事执行或加以扣押以进行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领海制度。依《海洋法公约》商船可以无害通过他国
领海,但飞机不能。A对,B错。沿海国对领海内的一切资源享有专属权利,任何国家和
个人非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加以开发和利用,C错。沿海国不应为对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
行使民事管辖权而停止该船的航行或改变其航向。除该船在通过时违反所应承担的义务
或责任之外,沿海国不得为任何民事诉讼的目的而对该船从事执行或加以逮捕,D错。
39 、 单选题
甲国的一非政府组织租用的航天器在外空过失与乙国的卫星相碰撞,并造成卫星的损坏,
依相关外空责任制度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
A : 应由甲国承担对乙卫星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B : 应由该非政府团体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C : 应由该非政府团体和甲国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D : 应由非政府团体与甲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律责任。根据外层空间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论一国的
政府或非政府团体的外空活动行为是否是国家行为,国家应对给其他国家造成的损害承
担责任。
40 、 单选题
下列关于特别程序的做法,正确的是:( )
A : 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参加的人为起诉人与选举委员会代表B : 申请宣告失踪,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C :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审理
D : 若某公民在民事诉讼中被利害关系人提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原诉讼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特别程序的特殊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的规定,审理时,起诉人、
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2款
的规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
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50条的规定,认定财
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
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49条的规定,D项正
确。
41 、 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是:( )
A : 一审合议庭由三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B : 书记员与原告是亲属关系但是未回避的
C : 判决书中被告的名字存在文字错误
D : 被告并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的情况下法院作出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根据《民诉解释》第325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认
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1)审判组织的组成
不合法的;(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
诉讼的;(4)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因此答案为C。
42 、 单选题
关于再审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部分当事人到庭并达成调解协议,未作书面表示的,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且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判决主文中予以确认
B : 已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
持
C : 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D : 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
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
正确答案: A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12条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07条第1款的规定,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
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83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对
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05条第1
款的规定.D项错误。
43 、 单选题
甲14周岁生日当天,其父乙带其到动物园玩耍。在动物园内,两人不断向猴子抛洒瓜子
等食物,遭到管理员丙劝阻。二人即将随身携带的鞭炮点燃投向猴群,管理员无奈将二
人交与安保人员丁。在丁劝阻不能的情况下,将二人赶出动物园。二人非常气愤,遂再
次买票进入动物园内,故意抛洒食物引出管理员丙,乙佯装与丙争执,甲用事先准备好
的木棒从背后击打丙的脑袋。丙在倒下过程中脑袋撞上石凳鲜血直流,乙带甲离开现场
弃之不理。安保人员丁看到后恐二人报复自己,遂装作没有看到丙被打伤,转身离开。
另一游客戊好心将丙拉起,并背着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如将丙保持静止并得到救治,丙
有生存的可能,但因跑动过程中造成脑损伤,丙死亡。对戊的行为定性,下列分析正确
的有:( )
A : 戊因疏忽大意造成丙的死亡,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 : 戊对丙没有救助义务,对丙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
C : 戊对丙有救助义务,但不应当对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 : 戊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造成丙的死亡,具有故意杀人的间接故意
正确答案: B
解析:
戊作为游客不是监管者,没有救助义务,对丙的救助是见义勇为,对于因送丙就医的方
式造成丙的死亡没有预见性,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戊不应负刑事责任。
44 、 单选题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 :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C :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
D :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
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
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此,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是一个
概念,自诉案件除了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所以A、C、D项的说法错
误,不能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
45 、 单选题
吴某大学毕业后,经人介绍在北京某科技咨询公司工作。由于该公司规模很小,双方并
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不久,吴某生病住院,花费医疗费若干。其欲找公司报销,公司
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吴某之病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报销。请问吴某该如何请求解决?(
)
A : 必须先向该公司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 : 吴某可以与该公司约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
起诉
D : 吴某或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只能选择其一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范围。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仲裁法》,
回答本题需注意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的规定,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6 、 单选题
李某涉嫌恐怖活动犯罪,于2月3日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月6日,赵某的律师提出欲与
其会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公安机关应当在2月8日以前安排会面
B : 律师会见赵某可被监听
C : 公安机关应当在2月11日以前安排会面
D : 赵某事前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权利及期间。《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
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
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
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而上述案件中赵某事前聘请律师提供法
律帮助无须经侦查机关批准,故D项错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
听。因此,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在8日以前安排会见.A选项正确,BC项错误。47 、 单选题
关于缓刑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 )
A :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B : 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C :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D : 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必须宣告
缓刑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缓刑的有关规定。《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
适用缓刑。
48 、 单选题
中国公民李丽与甲国公民山姆于2015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生一女,取名乔安娜。
关于乔安娜的国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因乔安娜的母亲具有中国籍,其在任何情况下均可取得中国国籍
B : 乔安娜可同时拥有中国国籍与甲国国籍
C : 乔安娜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甲国法确定
D : 乔安娜如出生时即具有甲国国籍,其将终生无法获得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籍法。依我国《国籍法》第5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
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
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A错。依该法第3条,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B错。依据国
际法,国籍是每个国家根据其自己的法律赋予自然人的,中国《国籍法》不能决定一个
外国主权国家赋予一个自然人该国国籍的权利,乔安娜出生时是否具有甲国国籍,应由
甲国法确定,C正确。依《国籍法》第7条,外国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经申请
加入中国国籍,D错。
49 、 单选题
张某被司法机关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下列哪一行为是张某不能做
的?( )
A : 在某高校担任教职
B : 在某地司法局为领导担任司机
C : 为抗议其他国家的反华行为,和群众一起游行示威
D : 在民主党派中担任非领导职务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在高校任教、在国家机关担任司机以及在人民团体中从事非
领导职务,都不属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禁止从事的活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
游行示威的自由。
50 、 单选题
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报请最高人民法
院复核的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辩护律师胡某的哪项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
A :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
B : 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立案信息
C : 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场所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所有相关材料
D : 要求向案件承办人员当面反映意见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中辩护律师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
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第1条规定: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律师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
庭查询立案信息。第2条规定:律师接受被告人、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
构的指派,担任死刑复核案件辩护律师的,应当在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3个工作日
内向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提交有关手续。辩护律师应当在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
一个半月内提交辩护意见。第4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场所查阅、
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但依法不公开的材料不得查阅、摘抄、复制。第5条规定:辩护
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及时安排。由上可知,A、B、D选项均正
确,C选项中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所有相关材料不正确,依法不公开的材料不得查阅、
摘抄、复制。
51 、 多选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如下处理中,错误的有:( )
A : 对在二审程序中经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未制作调解书,仅记入笔录并经双方当事
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字或盖章
B : 经双方当事人申请,由某审判员独任审理上诉案件
C : 对适用法律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撤销并发回重审
D : 对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一审判决,查清事实后改判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二审中的调解和审理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
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
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因此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因此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170条第1款第2、3项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
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52 、 多选题
法院开庭审理时原告未按时到庭,关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延期审理
B : 按原告撤诉处理
C : 缺席判决
D : 拘传未到庭的原告到庭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当事人未按时到庭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原告如果有正当
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审理,故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原
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
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故B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74条第2款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到庭的,可以拘传,故D项正确。
53 、 多选题
下个关于法的实施,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法的实施包括法的执行、法的适用
B : 法治国家的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
C : 社会法律监督体系具有广泛性和人民性
D : 守法既包括履行义务,也包括行使权利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错误,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
54 、 多选题
甲与乙因某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问题产生争议,甲诉至法院,受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
局判决,判决作出后第三人丙以该判决损害其民事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要求撤销原判,则下列关于丙提起的诉讼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 应当以甲与乙为共同被告
B : 应当以原审原告甲为单独被告C : 若在原审中存在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丁,在丙提起的诉讼中应当列丁为被告
D : 若在原审中存在没有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戊,在丙提起的诉讼中
应当列戊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当事人确定。《民诉解释》第298条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
人民法院应当将该第三人列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列为被告,但生
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列为第三人。故ACD项
正确,B项错误。
55 、 多选题
价值体现着主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关于法律价值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 价值判断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事实判断尽可能做到价值中立。
B : 秩序是法律最本质的价值
C : “公共利益”绝对高于“个人利益”
D : 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和评价体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考查法的价值。B选项错误,自由是法律最本质的价值。C选项错误,任何时候不以“公
共利益”作为绝对高于“个人利益”的价值标准来看待,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形找到二者
之间平衡。
56 、 多选题
张大、张二和张三系兄弟,父母早亡。三人共同继承了父母在A县的房屋共五间,房屋
的产权证明,法定继承公证书等由张三保管。由于三人均在B城市生活工作,没有在老
家居住。5年后,张三由于生意失败,急需资金周转,便将老家五间房屋转卖给位于C城
的生意伙伴崔某。不久,张二得知此事,与崔某协商不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
对房屋的所有权。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一个月后,张大才得知
诉讼情况并向法院提起了第三人撤销之诉,那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张大起诉状七日内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B : 如果张大对于生效判决确认的事实没有异议,只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则人民
法院在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时可以书面审理,不必开庭
C : 如果张大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其对于争议房屋具备所有权,法院认为张大的诉讼请求
成立,原判决确有错误,则应改变原判决内容的错误部分
D : 如果张大在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向执行法院提起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异议,那么
在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后,张大无权申请对生效判决进行再审
正确答案: A,B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93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
诉状之日起30日内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94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
第300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对第三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调解书内容的请求,请求成立且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法院应改变
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03条第1款的规
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
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
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D项正确。根据题
意A、B项当选。
57 、 多选题
甲幼时由乙夫妇收养,一直共同生活。在甲十岁时其生父丙与乙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
协议。丙死后留下遗嘱,房屋由甲继承,存款赠与侄子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甲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 : 甲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C : 对丙的遗产,甲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D : 若甲对遗产的处理已告知丁,丁知道后两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生父母的关系以及遗产的处理相关问题。
根据《收养法》第29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
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据此,甲10岁时
其生父丙与乙某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
自行恢复。同时,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
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
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受遗赠。因此,对丙的遗产,甲某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丁知道后2个月后仍未作表
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
58 、 多选题
在公诉案件中适用当事人和解需要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
A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B : 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C :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或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
罪案件
D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没有故意犯罪的
正确答案: A,B,C,D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的规定,下列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
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
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
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在5年以内曾
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程序。因此ABCD都是正确的。
59 、 多选题
对非因法律行为的原因而取得所有权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通过合法建造行为修建房屋的,自该房屋建成之日起取得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B : 甲通过合法建造行为修建房屋的,自该房屋建成之日起必须经过登记方可取得所有
权
C : 乙因法院的离婚判决而取得家中电脑的所有权的,乙自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之日
起可以出卖该电脑
D : 乙因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而取得对家中电脑的所有权的,乙自和其妻子办理完成离婚
登记之日起可以出卖该电脑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关于物权原始取得及其行使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第30条的规定,
因合法建造房屋而设立物权的,自该事实行为完成时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故A项说法
正确,B项说法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而取得物
权的,自该判决书生效时,该物权得以设立。故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
选AC
60 、 多选题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
第三子为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
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
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李与刘某一家并无亲戚关系。听到第三
子出事的消息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承上发生纠纷,下列关于
刘某的遗产处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 按公证遗嘱继承
B : 按口头遗嘱继承
C : 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
D : 先依法定继承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的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
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61 、 多选题
甲国加入《南极条约》前,曾对南极某区域提出过领土要求。乙国在成为《南极条约》
缔约国后,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丙国加入《南极条约》后,准备在南极大规模开
发旅游。依《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 : 甲国加入条约不意味着其放弃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B : 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
C : 乙国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构成了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
D : 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甲国加入条约并不意味着其放
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A正确。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也不构成其他缔约国对甲
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B错。乙国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
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C错。依《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任何
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维持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任何国家在南极
地区根据国际法享有的对公海的权利不受损害或影响;保护南极环境与资源,在南极进
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环境或生态。AD对。
62 、 多选题
原告秦某与被告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
一审书记员王某与原告秦某是表兄弟的关系,而当事人双方均没有提出回避申请且书记
员王某也未自行回避。请问此时二审人民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 : 视为双方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
B : 裁定终止诉讼
C : 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决定如何处理
D :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回避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原判决遗漏
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
审,因此D项正确,本题答案应为ABC。
63 、 多选题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
A : 党内法规无需同国家法律协调
B : 国家法律要严于党规党纪
C :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
D : 党规党纪高于国家法律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A选项错误,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形成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相互保障的格局。B选项错误,法律是对一般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是对全体党员的要
求,可以说很多地方要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D选项错误,党规党纪虽严于国家法律,
却并不高于国家法律,不能混淆。
64 、 多选题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张某侵占案,被害人李某没有起诉
B : 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C : 被告人李某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在被抓获前畏罪自杀身亡
D : 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被害人何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
陈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
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A项中侵占是自诉案
件,属于第4种情况:C项属于第(5)种情况。
65 、 多选题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B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
C : 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D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 A,B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基本概念及理解。选项A正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1款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可知,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选项B正确。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
以中止、中断和延长。选项C错误。《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
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据此可知,诉讼时效的起算不仅要权利人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还要知道义务人。但是如果一直不知道,则适用最长诉讼
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选项D错误。《民法总则》第192条第2款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
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据此可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权利人丧失的仅仅是胜
诉权,实体权利依然存在,义务人仅仅获得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如果义务人履
行义务,权利人接受履行在法律上是具有原因的,不构成不当得利。
66 、 多选题
关于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说法正确的是:( )
A : 二者法律体系不同
B : 二者政权组织形式不同
C : 联邦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授予
D : 联邦制国家全部允许成员国拥有外交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查国家结构形式。C选项错误,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授予。D选项错误,
联邦制国家有些国家允许其成员国有一定的外交权。
67 、 多选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
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
正确的?( )
A : 二审法院不仅要审查一审判决的民事部分,还要审查刑事部分
B : 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在上诉期满就发生法律效力
C : 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张某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D : 如果发现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有错误,应对该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第二审审理程序。《刑诉解释》第313条规定,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
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
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故A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
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故B、
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
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故D项正确。
68 、 多选题
关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对象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
计算机信息系统
B : 两罪在主观方面都只能是故意
C : 直接对计算机硬件设备毁坏、拆卸的,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D :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
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参照《刑
法》第285条、第286条的规定。
69 、 多选题
关于法定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法定刑就是刑法规定的刑度
B : 法定刑是立法时已经确定的,是立法的规定:宣告刑是法院针对具体案件判决时作
出的
C : 我国刑法没有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但是仍然存在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D : 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允许在法定刑之外适用刑罚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刑与宣告刑。A项错误,法定刑不仅包括刑度,还包括了刑法明文规定的
刑种。
70 、 多选题
有关法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判决书、裁定书是非规范性文件
B : 法的空间效力适用于领土、领水和领空
C : 法的属人效力是指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
D : 我国采取属地为主,属人和保护主义结合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B选项错误,法的空间效力适用于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
71 、 多选题
乙公司为建筑公司,为甲公司的某建筑物建设与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同
意,乙将该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 : 乙、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
B : 如果该建筑物工程质量不合格,乙、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 : 如果该建筑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工程款
D : 丙公司可以甲公司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是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为当事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第3句规定,建设工程主
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乙公司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包构成违法分包,
合同无效。故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第1句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
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
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该
条规定亦适用于违法分包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
责任。故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
选项C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
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因此,如果实际施工人
起诉的是发包人.法院可以追加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故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
为AD
72 、 多选题
甲以杀意猛砍王某数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甲意图分尸,回到现场,见王某尚未死
亡。王某对甲说:“我死了不要紧,但你也避免不了吃枪子。”甲感到惧怕,赶紧将王
某送到医院。王某虽受重伤,但经抢救得以保命。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确的?( )
A : 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B : 甲已离开犯罪现场2小时,但王某尚未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此时救助王某的
行为可成立犯罪中止C : 王某系惧怕被判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D : 如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那么因造成了损害,对甲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对甲意图分尸的行为,一方面,甲尚未着手分尸;另一方面,甲后来主动放弃杀人与分
尸,故成立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A项正确。对于B项,一般认为犯罪已经呈现结局
形态,故甲救助王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因为既然王某尚未
死亡,故意杀人尚未既遂,就不能说故意杀人罪已经呈现终局性。在能够避免王某死亡
的前提下,甲主动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B项正确。王某系惧怕被判
处死刑,才救助王某。但这属于动机问题,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C项正确。因为王
某受到重伤,故甲的行为属于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对其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除处
罚,D项正确。
73 、 多选题
甲14周岁生日当天,其父乙带其到动物园玩耍。在动物园内,两人不断向猴子抛洒瓜子
等食物,遭到管理员丙劝阻。二人即将随身携带的鞭炮点燃投向猴群,管理员无奈将二
人交与安保人员丁。在丁劝阻不能的情况下,将二人赶出动物园。二人非常气愤,遂再
次买票进入动物园内,故意抛洒食物引出管理员丙,乙佯装与丙争执,甲用事先准备好
的木棒从背后击打丙的脑袋。丙在倒下过程中脑袋撞上石凳鲜血直流,乙带甲离开现场
弃之不理。安保人员丁看到后恐二人报复自己,遂装作没有看到丙被打伤,转身离开。
另一游客戊好心将丙拉起,并背着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如将丙保持静止并得到救治,丙
有生存的可能,但因跑动过程中造成脑损伤,丙死亡。对甲、乙不顾管理员与安保人员
的劝阻向动物抛掷食物和鞭炮的行为,下列分析错误的有:( )
A : 甲、乙二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B : 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 : 甲和乙是共同犯罪
D : 甲不负刑事责任,乙构成妨害公务罪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甲、乙不顾管理员与安保人员的劝阻向动物抛掷食物和鞭炮,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不
构成犯罪。
74 、 多选题
A市甲与B市乙在C市签订供销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虽未
明确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但约定适用D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后双方发生争议,甲与乙
就仲裁协议的效力看法不一。甲欲申请法院确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则有管辖权的法院
是:( )
A : A市中级人民法院
B : B市中级人民法院C :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 : D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确认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2条第1款,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
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
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可视甲乙约
定D仲裁委员会为仲裁机构,故ABCD项正确。
75 、 多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时,应当审查哪些内容?( )
A : 被告人王某系怀孕三个月的妇女
B : 被告人张某在被逮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C : 某市判决的一起死刑案件未公开审理
D : 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的全面审查。《刑诉解释》第348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
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
系怀孕的妇女;(2)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
及危害程度;(4)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
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6)诉讼程序是否合法;(7)应当审查的其他
情况。
76 、 多选题
龙某在上海市浦东区某拍卖会排得价值为12万元的南宋青花瓷器一件。后因有事至南京
市。龙某觉得不方便,便在南京当地委托A快递公司(注册地与运输车辆注册地均在南京
市)将瓷器运输到自己在广西南宁的家。由于价值贵重,龙某也在南京B保险公司(注册地
为南京市)为该瓷器的运输购买了一份保险。当龙某回到南宁收到瓷器时,已损毁为碎片。
经询问,瓷器是在广州市中转时损坏的。在与快递公司和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龙某欲
通过诉讼获取赔偿,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上海市法院有管辖权
B : 广州市法院有管辖权
C : 南京市法院有管辖权
D : 南宁市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B,C,D解析:
考查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民诉解释》第21条第1款规定:因财产保险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
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情可知,南京市为运
输工具登记注册地,广州市是保险事故发生地,南宁市是运输目的地,BCD当选。
77 、 多选题
关于赌博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赌博罪论处
B : 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木以赌博罪论处
C :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施以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
论处
D :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费用结算服务,施以直接帮助的,以赌博
罪的共犯论处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赌博罪的具体适用。参见2005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之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
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信、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
共犯论处。同时该解释第9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
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不以赌博罪
论处。
78 、 多选题
甲明知被害人乙当时身无分文,但使用严重暴力压制其反抗,迫使对方于次日交付财
物3000元。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未
遂)与敲诈勒索罪(既遂),数罪并罚
B :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未
遂)
C :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敲诈勒索
罪(既遂)
D :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既
遂)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在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抢劫财物的情形,如果行为人
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当场劫取财物应定抢劫罪。
行为人扬言将要施加暴力相威胁,以后索取财物的应定敲诈勒索罪。因此正确区分两罪的关键是:如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威胁强迫当事人将来给付财务的就是敲诈勒索罪;如
果是当场施加暴力相胁迫并且当场劫取财物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因此,甲使用暴
力手段非法取得了乙的财物,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79 、 多选题
依法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有:( )
A : 人民检察院
B :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C : 被害人的近亲属
D : 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80 、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
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
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
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 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 : 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 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 : 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案中,虽然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合同,但是甲公司仍然对其开发的房屋
享有所有权。因此,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选项A错误。《商
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
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B正确。
《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
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
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
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题中,由于
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此情形构成情事变更,且导致合同目的
不能实现。因此,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选项C正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3条
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
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
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本题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致使商
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丙行使解除权后,甲公司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丙,而不是仅仅返还本金20万,因此选项D错误。
81 、 多选题
甲14周岁生日当天,其父乙带其到动物园玩耍。在动物园内,两人不断向猴子抛洒瓜子
等食物,遭到管理员丙劝阻。二人即将随身携带的鞭炮点燃投向猴群,管理员无奈将二
人交与安保人员丁。在丁劝阻不能的情况下,将二人赶出动物园。二人非常气愤,遂再
次买票进入动物园内,故意抛洒食物引出管理员丙,乙佯装与丙争执,甲用事先准备好
的木棒从背后击打丙的脑袋。丙在倒下过程中脑袋撞上石凳鲜血直流,乙带甲离开现场
弃之不理。安保人员丁看到后恐二人报复自己,遂装作没有看到丙被打伤,转身离开。
另一游客戊好心将丙拉起,并背着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如将丙保持静止并得到救治,丙
有生存的可能,但因跑动过程中造成脑损伤,丙死亡。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分析错误
的有:( )
A : 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B : 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C : 乙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D : 乙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甲、乙共同实施犯罪,但甲不足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与乙不构成共同犯罪,
敲击头部应当预见致人死亡的后果,而行为人内心希望结果发生,故乙单独成立故意杀
人罪。
82 、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哪些应当重新计算期间?( )
A : 公诉案件改变管辖的
B : 补充侦查完毕又起诉的
C : 耽误期间后提出补救申请的
D : 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
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71条
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
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据此,A、B项应入
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故D项应入选。
根据第104条的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
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当事人补救申请并不能导致期间的重新计算。
83 、 多选题
甲国人伊莲来中国北京进行商务谈判,并到中国南方进行考察,在中国南方时伊莲骑自
行车误撞了一位老人,受害人提起了赔偿诉讼,依中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伊莲在中国南方进行了商务考察后,认为较有工作前途,则可直接留下工作
B : 如伊莲误撞老人涉诉,且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则中国边检有权阻止其出境
C : 如伊莲在其在中国的友人家留宿,也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登记
D : 如伊莲后因申请取得了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之后再申请入境签证时可优先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个人——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A错,依《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41条,如非工作签证,则不能工作。B正确,依该法第28条的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准出境:……(2)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必须
是法院决定不准出境,才不能出境。C正确,第39条的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
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办理登记。D错,依该法第22条,如伊莲取得了永久居留权,则属于免签的范围。
84 、 多选题
甲14周岁生日当天,其父乙带其到动物园玩耍。在动物园内,两人不断向猴子抛洒瓜子
等食物,遭到管理员丙劝阻。二人即将随身携带的鞭炮点燃投向猴群,管理员无奈将二
人交与安保人员丁。在丁劝阻不能的情况下,将二人赶出动物园。二人非常气愤,遂再
次买票进入动物园内,故意抛洒食物引出管理员丙,乙佯装与丙争执,甲用事先准备好
的木棒从背后击打丙的脑袋。丙在倒下过程中脑袋撞上石凳鲜血直流,乙带甲离开现场
弃之不理。安保人员丁看到后恐二人报复自己,遂装作没有看到丙被打伤,转身离开。
另一游客戊好心将丙拉起,并背着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如将丙保持静止并得到救治,丙
有生存的可能,但因跑动过程中造成脑损伤,丙死亡。甲将丙打伤,对甲的行为定性,
下列分析错误的有:( )
A : 甲已满14周岁,应负刑事责任
B : 甲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C : 甲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死亡后果,应负刑事责任
D : 甲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周岁的计算,应当以实足年龄为准,即从行为人14岁或16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能视为已
满14周岁或16周岁。85 、 多选题
关于立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大表大会提出法律案
B :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C :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
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D :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错误,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大表大会提出法
律案。
86 、 多选题
任某上山采集野生菌,午饭期间不料发现山腰向某家后屋起火。考虑到向某家仅其老母
常年在家,见火势还比较大,应该需要帮助。于是奔向向某家,进行救火。经过半个多
小时的抢救,火势总算得以扑灭。但其右腿也因此受伤,原因在于救火过程中,向某老
母向其递水过程中一不小心,把靠墙的铁管滑到,正好砸到了正在救火的任某脚踝处。
后经医生鉴定属于脚踝骨折。就本题中涉及的债的发生原因,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
B : 无因管理
C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D : 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债发生的原因。债有两类发生原因:第一,是意定之债(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
债);第二是法定之债(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债)。就法定之债的发生的原因,主要指侵权
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其中,无因管理制度旨在适当界限禁止干预他人事务与
奖励互助义行两项原则,使无法律上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者,在一定要件下得享有权
利、负担义务。本案中,任某是在为向某老母提供救助过程中遭受的损害,虽然损害的
原因在于向某老母的过失,但应当被认为已经被无因管理所涵盖。因此,本案中涉及的
是无因管理之债。
87 、 多选题
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民事程序特别规定的是:( )
A :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一律适用《民
事诉讼法》的规定
B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C : 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依协议的内
容制作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D : 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
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
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裁定驳回申请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的规定,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的规定,B
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30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44条的规
定,D项错误。
88 、 多选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
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对此,如果在二审期间,
李某除了要求增加赔偿额外,还要求张某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对此,=审法院的下列哪
几项处理是正确的?( )
A : 对这个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
B : 不予理睬
C : 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径行判决
D : 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让李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第二审法院对于在二审期间新提出的诉讼请求的处理。
《刑诉解释》第332条规定,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
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
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89 、 多选题
甲从北京某商场购买扫地机器人一台。该扫地机器人由浙江某作坊生产,最后贴上广州
某公司的商标。甲在使用过程中,扫地机器人突然起火,引起纠纷。就此,依据产品责
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 甲可以起诉北京某商场,要求其承担责任
B : 甲可以起诉浙江某作坊,要求其承担责任
C : 甲可以起诉广州某公司,要求其承担责任
D : 甲可以同时起诉北京某商场和浙江某作坊,要求其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B,C,D解析:
90 、 多选题
甲意图杀害乙,用车将乙撞倒,甲以为乙已经死亡,将乙带到一山上抛弃,结果乙当时
并未死亡。乙醒来迷迷糊糊地爬行,结果不慎掉入悬崖被摔死;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构成故意杀人罪
B : 构成故意伤害罪
C : 犯罪未遂
D :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的主观方面对犯罪形态的影响。甲基于故意杀害的故意,实施了故意杀害
的行为,故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乙的死亡并非由甲撞倒所致,故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
人的未遂。
91 、 多选题
行为人通过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被害人钱款后,并不是将财产据为已有,而是用于企业经
营。关于该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不应当认定为具有诈骗的故意
B : 行为人在对其银行账户无兑换能力是明知的,可以认定为“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
量骗取资金”
C : 可以构成票据诈骗罪
D : 并不是只有将财产据为已有才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票据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不是只有将财产据为已有才可以认定
为金融诈骗犯罪。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依然骗取资金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
序,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
92 、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得判处死刑的是:( )
A :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 :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 :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D :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死刑的适用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
成年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得判处死刑,但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没有适用死刑的限制,
选项C不正确。选项D没有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况除外,所以也是不正确的。
93 、 多选题
关于赦免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我国1954年《宪法》,既规定了大赦,也规定了特赦;但后来的我国宪法,包括现行
《宪法》,都只规定了特赦,而没有规定大赦
B :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特赦的决定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C : 赦免制度具有缓和刑法规定的僵硬性的作用
D : 特赦既赦免犯罪,亦赦免刑罚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的特赦制度。我国1954年《宪法》规定了大赦和特赦,以后的宪法,包括
现行的1982年《宪法》,都只规定了特赦,没有规定大赦。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特
赦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特赦只赦免刑罚,不赦免犯罪。
94 、 多选题
关于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必须有捏造犯罪事实的行为
B : 必须有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的行为
C : 被诬告陷害的人实际受到了错误的刑事追究时,犯罪才成立
D : 告发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书面或口头形式均可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诬告陷害罪是指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
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ABCD均正确。
95 、 多选题
关于破坏监管秩序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监犯向多名监管人员行贿,大肆享受监狱特权的,可以认定破坏监管秩序罪B : 监犯指使其他监犯殴打另外的被监管人,致使另外的被监管人上吊自杀,可以认定
破坏监管秩序罪
C : 监犯殴打监管人员,扰乱正常的监管秩序,可以认定破坏监管秩序罪
D : 犯罪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具体适用。BCD均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监犯向多名监管人
员行贿,大肆享受监狱特权的,不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A项错误。
96 、 多选题
关于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及其相关说法,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在某一涉及众多消费者案件的公益诉讼中,身为原告的某M消协因更换了协会主席,
打算退出诉讼,其申请撤诉后法院并未通过。则由于M消协是原告,法院不能够对相关
负责人适用据传措施以查明案件真相
B : 陈某在法庭中因对对方当事人不满而大肆喧闹,后被审判人员阻止并训诫。由于训
诫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无关,则训诫的过程无需计入庭审笔录
C : 彭某在旁听某社会热点案件时,不断用微博对案件进展和当事人情况进行事实更新,
并在评论中添加容易煽动情绪的评论。对此,法院可以没收彭某的手机并要求其删除相
关微博
D : 小葛与小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小葛由于疏忽大意丢失了能够证明双方存在
租赁关系的合同。对于小葛这种造成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法院应当采取相应的妨
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对小葛的行为进行处罚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A项错误,根据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
关规定的通知》第1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公益诉讼案件,
对不到庭就无法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可以依照《民诉法解释》第174第2款规定适
用拘传,本案中,如果M消协不到庭就无法查清事实,其又属于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
公益诉讼,法院可以对相关负责人适用据传;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77条的规
定,适用训诫措施的,训诫的内容应记入庭审笔录,并由被训诫人签名或盖章;C项正
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7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
播审判活动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
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D项错误,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的。如果行为人是因为过失而造成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结果的,如因为大意或疏忽而丢
失了证据等,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本题ABD项当选。
97 、 多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
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按共犯处理B :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按共犯处理
C : 教唆他人实施盗窃的,按共犯处理
D : 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按共犯处理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我国刑法的相关特殊规定。A项直接构成帮助犯
罪分子逃避处罚罪:B项直接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D直接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罪。
98 、 多选题
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因分手带来的精神损害赔偿。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乙
不服,并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应当由法院受理,则二审法院对本案的
下列处理中错误的有:( )
A : 驳回诉讼请求
B : 驳回起诉
C :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D : 撤销原判,并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上诉审对案件的审理方式。根据《民诉解释》第33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
审程序审理的案件,二审法院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
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99 、 多选题
钱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一审判决宣告后,钱某
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满后其又要求撤回上诉。下列二审法院对于钱某
撤回上诉所作的处理中,正确的是:( )
A : 不允许钱某撤回上诉
B : 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
许钱某撤回上诉
C : 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
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
D : 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
当而不允许撤回上诉的,应当继续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 B,C,D
解析:本题考查上诉的期限。根据《刑诉解释》第305条的规定,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
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
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
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
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
案件审理。题目中钱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因此应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作相
应处理,故A项说法不正确。
100 、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是:( )
A : 甲因为犯虐待罪被判处管制1年
B : 乙1995年4月因为犯走私淫秽物品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1997年5月刑满释
放。2001年10月因为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2年有期徒刑
C : 丙2002年7月因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2004年7月刑满释放。2009
年3月因为犯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处2年有期徒刑
D : 丁因为无钱赌博,情急之下,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一位妇女的手提包就跑(包内财
物价值3000元),被当场抓获,依法应当判处2年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因此,A选项不得适用缓刑。根据我国《刑法》的
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B选项的乙因为后罪是过失犯罪,
所以乙不构成累犯,对乙能适用缓刑。C选项中丙构成累犯,所以对于丙不得适用缓刑。
D选项中对于丁能够适用缓刑。
101 、 多选题
李某是某村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借用了村集体拆迁补偿款供
自己的儿子出国留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
B : 李某构成挪用资金罪
C : 李某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D : 李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认定和具体运用。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来看,其成员所从事
的是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虽然属于公务,但不同于以国家或者政府的
名义实施的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不属于“依照法律从事公务”。102 、 多选题
关于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备案制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B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C :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
D :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备案制度。
103 、 多选题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开小卖铺的乙是夫妻。甲、乙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达500万
元。甲、乙拒绝说明财产来源。一审中,甲交代500万元系为丙办事收取的好处费,经
查证属实。对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甲构成受贿罪
B : 甲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C : 乙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 : 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受贿罪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甲已经交待500万元是受贿所得,
只能构成受贿罪而不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这笔财产乙没有说明的义务,所以乙并
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
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乙某没有掩饰、隐瞒,
也不构成此罪。
104 、 多选题
住所地在B区的周某因票据遗失向A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申报期届满一周后,住所地
在C区的陈某向法院申报权利,而此时周某尚未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下列说法错误
的是:( )
A : 法院应裁定驳回陈某的申报
B : 法院应对陈某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
C : 如陈某因突遭地震未能在判决前进行申报,则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
起三年内,可以向A区法院起诉
D : 如陈某因记错日期未能在判决前进行申报,则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
起一年内,可以向B区法院起诉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50条的规定,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
权利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处理,故选项A错误。根据
《民诉解释》第45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向法院出示
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
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故选项B
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和《民诉解释》第460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
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
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其中“正当理由”是指:(一)因发生意外事件或者不可
抗力致使利害关系人无法知道公告事实的;(二)利害关系人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知
道公告事实,或者虽然知道公告事实,但无法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报权利的;(三)
不属于法定申请公示催告情形的;(四)未予公告或者未按法定方式公告的:(五)其他导致
利害关系人在判决作出前未能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客观事由。故选项C、D错误。本题
为选非题,故选项A、C、D符合题意。
105 、 多选题
刘某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虚假出资注册成立某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刘某伙
同周某以该电子贸易公司的名义,通过电视广告等方式招揽他人承揽定制电子笔芯,后
分别与十几名被害人签订承揽定制合同,期间收取这十几名被害人合同款共计35万元,
后刘某分给周某10万元,二人携款潜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刘某构成虚假出资罪
B : 对刘某应以虚假出资罪和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
C : 对周某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
D : 周某合同诈骗的数额为35万元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
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刘某未实际出资,
通过他人虚假出资注册成立某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构成虚假出资罪。刘某的公司没有实
际生产能力,却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对此两罪应当数罪并罚。周
某与刘某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周某的合同诈骗数额为35万元,而不是分赃数
额10万元。
106 、 多选题
周某因合同纠纷起诉,甲省乙市的两级法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周某申请再审,但被驳
回。周某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以原审主要证据系伪造为由提出抗诉,法院裁定
再审。关于启动再审的表述,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 周某只应向甲省高院申请再审
B : 检察院抗诉后,应当由接受抗诉的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C : 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撤销原判D : 检察院的抗诉申请,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选项A表述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
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
裁定的执行。选项B表述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
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
第200条第1项至第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
民法院再审的除外。据此可知,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就应该启动再审程序,不
存在裁定不启动再审的情况。选项C表述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
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
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据此可知,法
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执行,而非裁定撤销原判。选项D表述正确,《民
诉解释》第418条规定,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
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抗诉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项至第5项
规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107 、 多选题
武某和任某因交通事故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说法中错
误的是:( )
A : 武某起诉任某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1万元,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判决任某赔偿武某
医疗费用1万元和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的做法违反了辩论原则
B : 武某起诉任某驾驶车辆撞伤了自己,在审判过程中,法院认为,任某是否驾驶车辆
撞伤武某无法查明,但任某驾驶的越野车辆体积大、刹车声尖锐,有可能惊吓到武某,
因此判决任某承担交通事故80%的责任。法院的做法违反了处分原则
C : 在诉讼过程中,任某承认开车撞倒了武某,但认为武某擅自闯红灯在先。法院未理
会任某的自认另行做出判决。法院的做法违反了辩论原则
D : 在开庭过程中,武某请求交通事故发生时在场的韩某出庭作证。韩某出庭作证是其
行使辩论权和民事诉讼辩论原则的体现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察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
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其中,辩论原则不仅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当
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还包括法院审判权行使范围应当受到当事人辩论的约束,即法院只
能以当事人提出并加以主张的事实作为裁判依据。处分原则要求法院的判决应当受到当
事人诉讼请求的约束。A项错误,武某并没有请求任某赔偿精神损失费用,法院超出当
事人诉讼请求裁判的行为违反了处分原则;B项错误,法院以武某没有主张的事实为由
判决任某承担责任,违反了辩论原则;C项正确,未将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作为裁判的依
据违反了辩论原则;D项错误,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并没有辩论权,辩论权属于当事人。
故A、B、D当选。108 、 多选题
村民张某死后留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有妻张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对其遗产
继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 房屋6间由张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B : 房屋6间由张乙、张丙和张丁各2间
C : 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D : 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的分割问题。张某死亡时应首先进行析产。房屋6间、水牛2头由其与其妻
共有。其作为个人遗产的财产仅为房屋3间、水牛1头。在遗产没有分割前,其妻和其子
对该遗产形成共同共有关系。因水牛为不可分物,应采取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的分割方
式。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109 、 多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甲、乙共谋盗窃,甲在外放风,乙进入一户人家室内,乙进入发现没有值钱的财物,
但是将女主人强奸,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但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B : 甲、乙事前并无同谋,但同时向仇人丙开枪,丙中枪死亡,甲、乙二人构成共同犯
罪
C : 甲、乙共谋,相互串通骗取同乡丙钱财,甲、乙成立共同犯罪
D : 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A项中乙属于实行过限,过限的强奸行
为由乙单独承担;入户盗窃未遂的,构成盗窃罪。B项中,甲、乙属于同时犯,不构成
共同犯罪。C项中,甲、乙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只限于故意犯罪,共同过失行为不
构成共同犯罪,因此D项正确。
110 、 多选题
甲14周岁生日当天,其父乙带其到动物园玩耍。在动物园内,两人不断向猴子抛洒瓜子
等食物,遭到管理员丙劝阻。二人即将随身携带的鞭炮点燃投向猴群,管理员无奈将二
人交与安保人员丁。在丁劝阻不能的情况下,将二人赶出动物园。二人非常气愤,遂再
次买票进入动物园内,故意抛洒食物引出管理员丙,乙佯装与丙争执,甲用事先准备好
的木棒从背后击打丙的脑袋。丙在倒下过程中脑袋撞上石凳鲜血直流,乙带甲离开现场
弃之不理。安保人员丁看到后恐二人报复自己,遂装作没有看到丙被打伤,转身离开。
另一游客戊好心将丙拉起,并背着送往医院,后医生说如将丙保持静止并得到救治,丙
有生存的可能,但因跑动过程中造成脑损伤,丙死亡。对丁的行为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A : 丁对丙无救助的义务
B : 丁对丙有救助的义务
C : 丁构成不作为犯罪
D : 丁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动物园的保安是动物园的监管者,对动物园内人员具有救助义务,因此,丁对丙具有救
助义务,对丙的损害结果构成不作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