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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第6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二)_2026二建全科_2026二级建造师(持续更新)看这里_2026二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

  • 2026-03-11 03:37:22 2026-01-28 14: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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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第6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二)_2026二建全科_2026二级建造师(持续更新)看这里_2026二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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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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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7 MB
文档页数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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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4:38:53

文档内容

知识点5、管理人员安全责任(1-2分) 企业专职安全员 项目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A证) 项目负责人(B证) (C证) (C证)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①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 ①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②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 ①对建设工程项目的 关资料 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施工负责, ②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 ;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 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②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制度、安全生产规章 ③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 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 制度和操作规程, 理人员履责情况 情况; 的有效实施 ③确保安全生产费用 ④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 ③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 ⑤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 的有效使用, 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 ④监控危险性较大分 ⑤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 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 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 部分项工程 安全隐患,有权处理 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⑤及时排查处理施工 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 ⑤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现场安全事故隐患 施、设备、器材,有权 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 ⑥及时报告事故并开 查封 管理机构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展现场救援 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 ⑥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 全隐患有权报告 情况。 事故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 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第6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检查】 主体 企业负责人(A证) 项目负责人(B证)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 时间 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 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 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 内容 工时。 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 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 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对于有分公司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 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 请假 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 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 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知识点6、作业人员安全责任(0-1分) 施工作业人员的7大权利、3大义务: (1)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和建议权 (2)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3)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报告安全生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4)紧急避险权 (5)救治和请求民事赔偿权 (6)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7)依靠工会维权 【提示】此知识点需要对比记忆7大权力和4大义务,考试易将两者混淆考查。 知识点7、重大隐患(变化) 施工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①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超(无)资质承揽工程; 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③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或未按规定组 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⑤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或投人使用。知识点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0-1分) 培训种类 培训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全员 应当建立安全 1.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遗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道劳动者纳入本 生产教育和培 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被派遣劳动者 训档案 2.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新岗位新现场(双新) 作业人员 专门培训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四新)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 培训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考核部门 考核对象 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 向企业工商所在地的省建管部门申请考核,并取 项目负责人(B证) 合称为“安 建设行政 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专职安全员(C证) 管人员” 主管部门 全国有效 【机械、土建、综合】 经省级以上建管部门认定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 、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 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1)建筑电工;(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6)高处作业吊篮 安装拆卸工;(7)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提示】 此知识点不要死记硬背,可通过工程实践和常识进行判断。注意钢筋工和混凝土工不是特种作业人员。 知识点9、专项施工方案(0-1分) 项目 内容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超危险 编制范围 的还需要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不通过重新论证)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5)脚手架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 哪些算危险大 (3)模板工程;(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哪些算 深基坑高大模板地下暗挖超危险 续表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包单位组织编制 谁编制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谁签字(两类人)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公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谁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知识点10、安全费用(0-1分) 项目 内容 ■环境保护费 安全费组成 ■文明施工费 (措施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提取基础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列入工程造价 ■矿山工程:3.5% ■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 提取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 ■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 ■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 ■在竞标时,不得删减此项费用 限制性规定 ■总包统一提取(1月内至少支付50%),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退回 工程竣工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退回建设单位。 知识点11、消防安全(0-1分) 项目 内容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 (补充: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消防安全职责(常识) ■每日防火巡查 ■动火审批:严禁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 知识点12、事故等级划分(1分)知识点13、应急预案(0-1分) 政府及部门(官):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练 高危+人密单位(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急预案评审意见; 备案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费用 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知识点14、事故报告VS调查(1-2分) 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4)事故发生的原的因伤和亡事人故数性(质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主体】 事故级别 调查主体 特别重大事故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 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地的省级政府调查 较大事故 事故发生地的市级政府调查 一般事故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政府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 县级政府可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 【事故调查组】 项目 内容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成员 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组长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续表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 调查时间 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 不超过60日。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 批复时间 其他:15日内做出批复 知识点15、监督管理体制(1分) 1、国务院-全国-综合监督管理 2、县以上地方政府-本行政区-综合监督管理 主体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4、安全监督机构【(1)-(4)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两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监督人员要求 (3)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4)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执法证书;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监督方式 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不得收取费用) (1)-(6)抽查主体安全职责、法条标准、安全标准化;组织参与安全事故调查;违规 监督内容 行为行政处罚;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中止 分别5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 (暂停施工) 书》 终止 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监督结束) 存档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档案保存期限3年 知识点16、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及执法职权(技巧)(1)-(4) (一)现场检查权 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对 (现场调查取证权) 涉及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同样可以查阅,但应当为其保密) (二)现场处置权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 (当场处理权) 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可以直接作出处罚的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三)紧急处置权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 (先排除) 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 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 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 (四)查封扣押权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