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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http://www.xilvlaw.com/zixun/754.html
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
2009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
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7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
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D.“宪法法律至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
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答案】C
【解析】本题当年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A项: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该项错误。
B项:“宪法法律至上”强调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并且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此项错误。
C项:“三个至上”的提出,标着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
转变,C项正确。
D项:该原则在宪法中并没明确规定,此项错。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A.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
B.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
C.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
D.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答案】D
【解析】本题当年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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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明显为实践基础,D项错误。
3、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本质区别,它与后者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
【答案】C
【解析】本题当年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A 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个重要来源,两者之间存在继承关
系,此项错。
B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此项错。
C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此
项正确。
D 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非制度体
系,此项错。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关这一表述,下列哪
一说法是不成立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逐渐结合的产物
B.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才开始
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一次重大
创新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解决了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重大问题
【答案】B
【解析】本题当年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进程就已开始,而不是从新中国成
立后开始,B项错。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
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
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
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是江泽民同志所提出的,其方略实现
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第三次重大创新,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D)
6、法律格言说:“紧急时无法律。”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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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A.在紧急状态下是不存在法律的
B.人们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可以不受法律处罚
C.有法律,就不会有紧急状态
D.任何时候,法律都以紧急状态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归责与免责。
A项:在任何时候、任何状态下都是存在着法律的,此项错。
B项:此项说法是对紧急避险的免责阐述,正确。
C项:法律的出现并不会阻止紧急状态的出现,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此项错。
D 项:法律以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社会条件作为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条件,故此项
错。
7、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在《法社会学原理》中指出:“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的时代,
法的发展的重心既不在立法,也不在法学或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关于这句话涵义
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是社会的产物,也是时代的产物
B.国家的法以社会的法为基础
C.法的变迁受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
D.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
ABC项是对法与社会关系的正确表述,D 项错在“任何时代”,法无法脱离立法、法学
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
8、《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
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第一
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
痨所苦。”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
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坚持苦行,纯洁
如学生,凝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
一说法是错误的?
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
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
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
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历史类型。
B项:古印度法作为奴隶时期的法律是当然具有强制性的,此项错。
ACD 项:从题干中所给出的内容可知,《摩奴法典》并未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
等,同时《摩奴法典》作为古代奴隶制法律,具有奴隶制法的共同特点,法律和道德、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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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规范紧密联系,且与现代法律精神严重不相符,故此三项正确。
9、关于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下列哪一说法可以成立?
A.作为一种法律思维活动,法律推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发现绝对事实和真相
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
C.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既要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又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
衡和选择
D.法律推理是严格的形式推理,不受人的价值观影响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
A 项:法律推理是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其核心是为行为规范或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正
确或妥当提供正当理由,此项错误。
B项:法律推理时要涉及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包含着一定的法律推理,两者并非完全独
立,此项错误。
C项: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要在不同利益冲突间进行价值平衡和选择,同时必须遵
守和服从法律规则,此项正确。
D 项:法律推理不仅包括严格的形式推理,也包括辩证推理,要受到人的价值观影响,
此项正确。
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
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
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
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
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
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
【答案】B
【解析】A项考查法律规则。
按照规则规定和限定人们行为的范围或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划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
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行为人不可以随意更改的法律规则;任意性规
则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选择或协商来确定行为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内容的法律规则。据题干表述,该规定为任意性规则,此项正确。
B项考查法律推理。法律适用的过程必然会存在着法律推理,因此法官推理是必不可少
的,此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C项考查法的特征。可诉性是法的特征之一,该规定为法律的一部分,当然地具有可诉
性,此项正确。
D 项考查法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当中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不确定的指
引,确定的指引又称为义务的指引,通过为行为人设置法律义务来指引行为人的行为;不确
定的指引又称为权利的指引,通过赋予行为人权利来指引其行为,有一定的选择范围。据题
干表述,该规定为不确定的指引,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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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
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
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
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
的方法
【答案】D
【解析】
A 项考查法律规则。按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
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指内容明确肯定,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规则。题干所给的法条
内容为确定性规则,此项正确。
B 项考查法的作用。对于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五
种,指引作用是指引本人的行为;预测作用指通过法律来预先估计对方的行为,从而准备好
自己的行为。因此该项正确。
C项考查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习惯作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此项正确。
D 项考查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根法律解释的位阶:语义学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意
图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因此应该首先采用语义学解释,此项错。
12、《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
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条是关于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
B.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
C.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
益,因此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的最高价值
D.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导意义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规则。
A 项:根据规则内容规定的不用,法律规则可划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
规则指对国家机关和公民赋予一定权利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是增设一定义务的法律规
则。题干中的规定为义务性规则,此项错。
B项: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并非绝对的自由,必须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必须遵守宪法
和法律,不可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合法利益,此项正确。
C项: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利益是等同的,同等的受到法律保护,此
项错。
D项:该规定的内容明确肯定,对公民颠三倒四具有指导意义的,此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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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
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永徽律疏。
A项:唐末时期开始用“典”或“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此项正确。
B项:“质剂”为西周时期买卖契约的称呼,此项错。
C项:宋代典卖称为“活卖”,此项错。
D 项:“坐赃”是指官吏或一般人因公或因私而收受不该收的财物的行为,纯粹的开典
当行并不构成“坐赃”,此项错。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宋刑统与编敕。
宋神宗朝时敕地位提高,敕足以破律,C项错误。
15、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
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
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 月底逮捕章炳
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
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
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
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AD项为是干扰项,与题干无关,均不选。
BC项:领事裁判权是指中国人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诉讼一律依照被告主
义原则进行审理。本题中并未体现领事裁判权,而是在限制我国的司法审判权,故B正确,
C错误。
16、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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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德国法律制度。
A项: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禁止组织新党法》,此项错。
B项:德意志帝国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的《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此
项错。
C项:此项是对德国《民法典》的评价,说法正确。
D项:《加洛林纳法典》是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此项错。(本题答案:C)
17、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始于下列哪一部宪法?
A.1958年法国宪法
B.1787年美国宪法
C.1799年法国宪法
D.1908年苏俄宪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国宪法》。
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使得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开始。
18、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
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
A项:此项是对专门人民法院的定义,说法正确。
B项: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应设在军级,此项错。
C项: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此
项错。
D项: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都分基层、中级两级,此项错。
19、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
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
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
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
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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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考查代表名额的分配。
我国只在第三次修改时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B项错误。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
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
A 项: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第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
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此项错误。
选项B:第10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此项
错误。
选项 C:第15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
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
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
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此项正确。
选项D:第 16 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
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
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
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
代表团团长或者提质询案的代表可以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据上述规定应该为“或者”,
故此错误。
21、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
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
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选举程序。
A项:根据《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
期有效。”此项错误。
B项: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
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此项错误。
CD项: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
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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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
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据上述规定可知,C项错误,D项正确。
22、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
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
财产。”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据上述规定,
D项错误。
23、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
项是错误的?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文化教育权利。
A 项:《宪法》第 46 条第 1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
务。”此项正确。
B项: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文化教育的权利,且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此项正确。
C项: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
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
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此项正确。
D项:社会经济权利中的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此项错误。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反垄断调查机制。
AB 项:《反垄断法》第9 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
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
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
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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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据上述规定可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没有行政执法职责,A项正确,B项错误。
CD项:《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
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
作。”但CD 项都错在“执法”,根据第一段解析可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没有行政执
法职责,更不能授权其他机关或部门执法,两项均错误。
25、郭某与10 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
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
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
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
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 条第1 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饭馆所提供的应为饮食服务,只对饭馆本身为消费者提
供的食品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饭馆没有负担保管财物的法定义务,同时郭某也未将
财物交给饭馆保管,两者之间没有保管协议,因此饭馆并不用对郭某的手提包丢失承担责
任,故B项正确。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
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
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法。
A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
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此项正确。
B项:第37条第1款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此项正确。
CD 项:第15 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
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
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故C项正确,D 项
错误。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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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
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法。
A 项:《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1 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
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
税。”此项正确。
B项:第1条第2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此项正确。
C项:第4 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
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3条第3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
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
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可知,选项中两者的税率并不同,此项错
误。
D 项:第22 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
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26 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
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
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
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此项正
确。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
定?
A.种植业、林业
B.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C.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D.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 15 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
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故C项正确。
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四国均为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
的?
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
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
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
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答案】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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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项考查条约的保留。A项:对于一国所提出的保留,其他国家可以接受也可以表示
反对,此项错误。
B项:在条约整体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都可以提出保留,此项错误。
C项:当条约对具体某国生效之后,该国便不可以再对条约提出保留,故此项错。
D 项考查条约的加入。一国加入条约并没有特殊限制,在条约生效前或生效之后都可以
加入,此项正确。
30、乙国军舰 A 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
跑。当 A 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 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
伏。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
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
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
C.为了紧追成功,B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
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紧追权。
紧追可以从一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开始,不可以从公海开始,但追入
公海之后仍可以继续展开,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信号再开始,同时必须连
续不断地进行,不可以由其他船只中途拦截埋伏,故BCD项均错。
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
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
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
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
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
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
【答案】C
【解析】
ABC项考查联合国安理会。A项: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第39条规定:“安全理事
会应断定任何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或侵略行为之是否存在,并应作成建议或抉择依第四
十一条及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办法,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第42 条:“安全理事
会如认第四十一条所规定之办法为不足或已经证明为不足时,得采取必要之空海陆军行动,
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及安全”据上述规定,联合国安理会有权为维护和平与安全而采取行
动,此项错误。
B项:安理会的职权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对于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海盗行为安理
会可作出决议进行打击,而并非对任何国家领海内的都可以进行打击,此项错。
C 项:要成为国际习惯法应该是经过反复实践且各国认可,安理会的决议并非反复实
践,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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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项考查国家的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是国家为了保护自己或其公民的利益,对于在领域
外的外国人对本国国家或公民的侵犯行为进行管辖。本题中明显不属于保护性管辖,此项
错。
32、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
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
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
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
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
D.中国应当拒绝引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引渡和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ACD项:根据《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
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引渡法》第8 条第(一)项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据上述规定,中国人高某加入甲国国籍,但其未
在甲国定居,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此高某仍然具有中国国籍,故应当拒绝引渡,AC
项错误,D项正确。
B项:根据《引渡法》第17条:“对于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行为或者不同行为请求引渡
同一人的,应当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请求国是
否存在引渡条约关系等因素,确定接受引渡请求的优先顺序。”此项表述不够完整,错误。
33、中国籍14 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
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
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
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答案】B(本题无答案,原答案为B,法条的修改导致无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监护的法律适用。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
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据上述法条,本题无答案。
34、中国某航空公司从甲国公司融资租赁一架飞机。双方合同约定适用甲国法律,由乙
国银行提供贷款,由住所位于丙国的丙国公司担保。合同以英文作成,但贷款合同和保证合
同对法律适用均没有约定。履行中发生争议,诉诸中国法院。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A.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甲国法律
B.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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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贷款合同应认为当事人默示选择适用英国法
D.保证合同应适用中国某航空公司的住所地法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法律适用。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
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
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AB 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飞机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适用双方选
择的甲国法,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合同的内容以英文作成并不能视为该语言的选择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故此项错
误。
D 项:据上述规定,保证合同应适用担保人丙的住所地丙国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
密切联系的法律,此项错误。
35、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
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
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
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
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
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A 项:《票据法》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
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持票人要行使追索权应当把付款人拒付情况通知背书人与
出票人,同时应取得拒绝证明,故适用付款地丙国法,此项错。
B错误。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出票地为乙国,
此项错。
C正确。第97条第2款规定:“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
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题中当事人为协商选择适用法律,因此适用出票地乙国法
律,此项正确。
D 错误。第 96 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罗得的行
为能力应适用甲国法律,此项错。
36、中国籍人李某2008 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
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
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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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
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 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
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
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题中李某经常居所
地为甲国,在甲国被认为无完全行为能力,但依照行为地中国法律李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因此B项正确。
37、甲国人格里为中国境内某中外合资企业的控股股东。2009年因金融危机该企业出现
财务困难,格里于6 月回国后再未返回,尚欠企业员工工资及厂房租金和其他债务数万元。
中国与甲国均为《海牙取证公约》缔约国,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格里已离开中国,上述债务只应由合资企业的中方承担清偿责任
B.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向甲国提出引渡格里的请求
C.中方当事人可在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对格里申请立案
D.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请求甲国主管机关代为调取有关格里的证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的问题。
A 项:根据《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第3条规定:
“不履行正常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最新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董事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外国企业或个人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项错。
B项:第6 条规定:“对极少数恶意逃避欠缴,税额巨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国家
有关主管部门在立案后,可视具体案情通过条约规定的中央机关或外交渠道向犯罪嫌疑人逃
往国提出引渡请求或刑事诉讼移转请求,以最大程度地确保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题
中格里尚未达到涉嫌犯罪且应引渡的程度,此项错。
C项:第2条规定:“外资非正常撤离事件发生后,中方当事人要及时向有关司法主管
部门(法院或侦查机关)申请民商事或刑事案件立案。”此项正确。
D 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不可以直接向国外主管机关提出调取证据的请求,故此项错
误。
38、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仲
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
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
B.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
C.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
D.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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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协议。
A 项:《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
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违约责任属于合同纠纷,故属于可仲裁的范围,此项
错误。
B项:《仲裁法解释》第3 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
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中国贸仲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的简称,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故此项正确。
C项:《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据该规定,仲裁
协议约定不明的并不当然无效,可以补充协议,此项错误。
D 项:《仲裁法解释》第 13 条第 2 款规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
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
予受理。”此项错误。
39、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
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A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
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条第5款规定:“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中的管辖协议条
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条款的效力。”此项错。
B项:第5 条第1款规定:“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内地不同
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不得
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项错。
C项:第15条规定:“当事人向有关法院申请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
的法律和规定交纳执行费或者法院费用。”此项错。
D 项:第6条第2款规定:“向内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没有中文文本的,申请人应当
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此项正确。
40、甲国公司(卖方)与乙国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FOB价格条件,采用海上
运输方式。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公约》)缔约国,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货物的风险应自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因当事人已选择了贸易术语,《公约》整体不再适用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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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甲国公司应在装运港于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至船上
D.甲国公司在订立运输合同并装船后应及时通知乙国公司办理保险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A 项:本题考查 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应适用2000 年通则,根据2000 年通则
中FOB 的规定,货物的风险在越过装运港船舷时发生转移(注:现在一般考查《2010 年国
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A项错误。
B项:选择适用贸易术语并不排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此项错。
C项:FOB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运港船上交货,此项正确。
D 项:FOB 术语下,卖方无需购买保险,同时也没有通知买房购买保险的义务,此项
错。
41、甲公司依运输合同承运一批从某国进口中国的食品,当正本提单持有人乙公司持正
本提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走。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民事责任应适用交货地法律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C.甲公司对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按货物的成本赔偿
D.丙公司提走了货物,不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2009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规定》。
A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 条第2 款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适用
海商法规定;海商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规定。”此项错。
BD 项:第3 条第1 款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
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故B 项正确,D
项错误。
C 项:第 6 条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
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此项错。
42、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优先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B.所有的工业产权均享有相同期间的优先权
C.“在先申请”撤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D.“在先申请”被驳回,“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地位随之丧失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A项:优先权并非自动享有,申请人需要于在后申请中
优先权的获得并不是自动的,需要申请人于“在后申请”中提出优先权申请并提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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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文件,此项正确。
B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此项错。
CD 项:《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 4 条 C 项中规定:“在本联盟同一国家内就第
(2)所称的以前第一次
申请同样的主题所提出的后一申请,如果在提出该申请时前一申请已被撤回、放弃或驳
回,没有提供公众阅览,也没有遗留任何权利,而且如果前一申请还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
根据,应认为是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为优先权期间的起算日。在这以后,前一申请不得
作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因此,“在先申请”被撤回、放弃或驳回的,“在后申请”的优
先权地位并未丧失,CD项均错误。
43、中国甲公司以CIF 价向某国乙公司出口一批服装,信用证方式付款,有关运输合同
明确约定适用《海牙规则》。甲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两天后,甲公司接
乙公司来电,称装船的海轮在海上因雷击失火,该批服装全部烧毁。对于上述情况,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C.甲公司应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公司
D.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答案】A
【解析】
ABC项考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术语下,由卖方购买保险,但交付后发
生保险事故的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CIF术语下,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船舷发生转移,题中此时所发生的风险应由乙公司
自己承担,甲公司无需将货款退还,此项错。
D 项考查《海牙规则》。《海牙规则》中规定,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免
责,故此项错。
44、甲乙两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乙国出口商向甲国出口轮胎征收高额反倾
销税,使乙国轮胎出口企业损失严重。乙国政府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专家组和
上诉机构审理胜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44)A.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申请强制执行
B.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只可在轮胎的范围内实施报复
C.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
D.上诉机构只有在对该案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决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WTO争端解决机制。
A项: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不存在强制执行程序,此项错。
B项:报复可以在同部门进行,也可以跨部门交叉报复,故此项错误。
C项:报复程序不是自动展开的,必须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此项正确。
D项:上诉机构只审查法律问题,此项错
45、中国某化工产品的国内生产商向中国商务部提起对从甲国进口的该类化工产品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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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调查申请。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部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
B.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出境调查时,必须通过司法协助途径
C.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
D.甲国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反补贴措施。
A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32条第2、3款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
口经营者或者出口国(地区)政府提出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
出承诺。”此项错误。
B项:国际私法领域的司法协助只存在于司法机关之间,如法院、检察院等,此项错。
C项:第43条规定:“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补贴金额。”此项正确。
D项:第41条:“反补贴税的纳税人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此项错。
46、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
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
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
单据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支付令。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
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
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
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信用证。
ABC 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0 条规
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
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
进行了付款”本题中指定行已经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故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
对外付款,B项正确,AC项错误。
D 项:《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只调整信用证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丁银行与甲公司
之间的担保关系不属其调整范围,此项错。
47、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
纷解决主体
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
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
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
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
中的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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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司法和司法制度。
ABC项是对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正确阐述,不选。
D 项: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
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此项错误,当选。
48、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应具备的两个基本要
素。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的
B.根据我国司法现状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
C.细化诉讼程序通常导致效率低下,效率和公正难以兼得
D.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勤勉敬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
ABD项是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效力关系的正确表述,不选。
C项:效率与公正都是司法所追求的目标,是相辅相成的,效率属于工具理性,公正属
于价值理性,在司法活动中采取“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能够把握好两者之间的
关系,此项错误,当选。
49、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
1,000元的酬金
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
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
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
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检察官的权利与义务。
A项:《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
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甲检察官
不得兼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同时也不可以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此项错误。
B项:检察官可以以个人名义向单位领导提出改进建议,此项正确。
C项:《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实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决定》第1 条第(七)
项:“不准在工作日饮酒或者着检察制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此项错误。
D项:拘传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是不适用拘传的,此项错误。
50、下列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背相应职业纪律要求?
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
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
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
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
官、公证员朋友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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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A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2条:“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
师或者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者其他人员介绍案件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
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此项违背,不选。
B项:《法律援助条例》第22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
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此项违背,不选。
C项:《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五)在公证员名片上印有曾担任过的行政职务、荣誉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其他头衔
的;”此项违背,不选。
D 项:律师开展研讨会并邀请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出席的,并不违反规定,此项当
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
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
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
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51)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解释。
AB 项:按照解释主体和效力的不同可以把法律解释划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
式解释又称为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其他有权解释的人所作出的解
释,该解释有普遍约束力;非正式解释又称为任意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是指由法学
学者或其他组织所做出的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题中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为有
权解释,故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立法法》第5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
同等效力。”此项正确。
D 项:文理解释是从法律条文的一般性语言文字来说明其含义。题中解释是给刑法中的
信用卡进行定义,为文理解释,此项正确。
52、“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
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据
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
B.国内法不可以继承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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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
D.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
【答案】ABD
【解析】
AB项考查法的继承。法的继承是指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之间的继受和延续,A项正确,
而国内法与国际法并不为不同历史类型,因此不可以继承,B项正确。
CD 项考查法的移植。法的移植是指一个国家对同一时代内其他国家的法律的吸收和借
鉴,既体现了时间关系,又体现了空间关系,其对象包括外国法、国际法、国际惯例等等,
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53、2007年,某国政府批准在实验室培育人兽混合胚胎,以用于攻克帕金森症等疑难疾
病的医学研究。该决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
的?
A.目前人兽混合胚胎研究在法律上尚未有规定,这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具体体现
B.人兽混合胚胎研究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及时立法给予规范和调整
C.如因该研究成果发生了民事纠纷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则法院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
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
D.如该国立法机关为此制定法律,则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该国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答案】ABC
【解析】
ABC项考查法的作用。A项:是对法的局限性的阐述,说法正确。
B项:正因为法存在着局限性,因此应及时予以立法保护,此项正确。
C项: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对于法律等正式渊源暂未规定的问题,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
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此项正确。
D项考查法的特征。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并非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此项错。
54、2007年8月30日,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A.《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
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B.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
重要影响
C.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
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D.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
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答案】ABD
【解析】
ABC项考查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作为上层建筑,其起源、作用和发展都受到了社会
经济基础的制约,但法本身具有相对独立性,对经济有能动的反作用,除经济基础以外,历
史、文化、民族等因素同样对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有影响,故AB项正确,C项错误。
D 项考查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为了使得法律更为有效地控制社会,应当使法律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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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社会规范进行配合,如宗教、道德、政策等,此项正确。(本题答案ABD)
55、关于法与道德的论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之一就在于道德规范不具有国家强制性
B.按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观点,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
C.法和道德都是程序选择的产物,均具有建构性
D.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德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法与道德。
A 项:在强制方式上,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有着较大区别,法律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由国家保证实施,而道德规范则不具有国家强制性,是靠行为人内在良知的认可和责备,此
项正确。
B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强调“恶法亦法”,否定法与道德之间存在联系,此项正确。
C项:法与道德在运作机制上也存在着较大不同,法律规范具有建构性、程序性,以权
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而道德规范与程序毫无关系,以责任为重心,此项错。
D 项: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并不完全相同,因此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并不一定违反道
德,此项正确。
56、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
问题
B.法的适用通常采用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
C.法的适用只要有外部证成即可,毋需内部证成
D.法律论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没有关系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适用。
AB 项:法律需要通过语言来进行表达,因此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必然包括法律语言
问题。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
过程,大前提是法律,小前提是案件事实,而结论是决定或裁决,因此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
题还包含了法律事实问题和法律规范问题,故AB两项正确。
C项:法的适用中的外部证成和内部证成共同保证着法律决定的合理性,是相关联的,
此项错误。
D 项:法律论证需要解释法律条文,也需要通过推理来得出判决,因此法律论证与法律
推理、法律解释有关系,此项错误。
57、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
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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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考查中国法制史。
A 项:商鞅“改法为律”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
了法的普遍性,此项正确。
B项:废除肉刑的为汉文帝,此项错误。
C项: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主要变化所在,即更广
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此项正确。
D项:清末修律的最大特点即为“中体西用”,此项正确。
58、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58)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
理的权力
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法制史。
A 项: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
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此项正确。
B项: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
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此项正确。
C项:明代的大审每五年一次,此项错误。
D项: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此项正确。
59、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
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B.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影响较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南北战争后关于
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来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
正案等
C.《法国民法典》根据“天赋人权”理论规定了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D.1888年完成的《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被认为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
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权利的保护而受到多方批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外国法制史。
A 项:公元前7世纪后,罗马氏族制度趋于解体,平民阶层逐渐形成,但不享有政治权
利,不能与贵族通婚,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
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此项正确。
B项:宪法修正案改变美国宪法的唯一正式形式,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
法前10条修正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来关
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此项正确。
C项:《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其强调民事权利平等、私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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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神圣、契约自由等,正是“天赋人权”理论的体现,此项正确。
D 项:《德国民法典》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典,其 1888 年完成的第一草案受到多
方批评,认为过于追求罗马法化、注重资本家的利益,从而忽视民族传统、缺乏对弱者的保
护,此项正确。
60、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
B.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的全面修改
C.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D.“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A项: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此项错误。
B项:1982年《宪法》是对1978年的全面修改,此项错误。
C 项: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四次修改,分别是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和 2004
年,通过了共31条修正案,此项正确。
D项正确。
61、关于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下列哪些选项符合《监督法》规定?
A.县长可以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的撤职案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依法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职案
C.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D.撤职案由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A项: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4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
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
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
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
职务。”第45 条第1 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
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本法第四十四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
案。”此项错误。
B项:第45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
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本法第四十四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此项正确。
C项:第46条第1款:“撤职案应当写明撤职的对象和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此
项正确。
D 项:第46 条第3 款:“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
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此项错误。
62、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适用,下列哪些
选项符合《立法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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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
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
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适用。
A项:根据《立法法》第92条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
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此项正确。
B项:第93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
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此
项正确。
C项:第95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
限作出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
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
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此
项错误。
D 项:第95 条第2 款规定:“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
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此项正确。
63、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
A.国家财政体制下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由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B.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但预备费在预算中不得高于
一般地区
C.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
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并须分别报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D.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A 项:《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2 条第2 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
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
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此项正确。
B项:第32条第4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
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此项错误。
C 项:第 33 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
额,根据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自治区
制定的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报国务院备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
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此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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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项:第32 条第3 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
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此项正确。
64、根据《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是公民享有的监督权?
A.罢免权
B.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C.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D.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监督权。
A项:公民不享有罢免权,此项错误。
B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此项错误。
CD项:监督权主要包括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故CD正确。
65、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华人民共国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B.国务院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D.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BC
【解析】
A 项考查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国家主席并不参与行政工作,只有程序权,根据全国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做出有关程序,不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此项错误。
B项考查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宪法》第92条规定:“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此项正确。
C项考查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第128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第133 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
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此项正确。
D 项考查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第94 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据该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不对全国人
大、全国人大常委报告工作,此项错误。
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
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
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
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
品
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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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第13 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
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
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
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 15 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
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
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
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
公共利益的;(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六)为
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A项:该项属于上述第15条第(六)项的情形,不构成垄断协议,此题为选非题,本项
当选。
B项:该项属于上述第13条第(一)项的情形,构成垄断协议,此项不选。
C项:该项情形并非以排除、限制竞争的目的一致行动,而是联合拒绝销售有毒产品,
完全为《反垄断法》所允许的行为,此项当选。
D项:该项属于上述第15条第(一)项的情形,不构成垄断协议,此项当选。
67、关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以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为监测对象
B.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
C.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进行检验
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D.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
依据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A 项:《食品安全法》第14 条第1 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
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此项正确。
B项:第14条第2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
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此项正确。
C项: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一)通过食品安
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此项
正确。
D 项:第21 条第1 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此项错误。
68、2001年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下列哪些情形符合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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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规定?
A.张某要求查询丈夫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税务机关以保护纳税人秘密权为由予以拒
绝
B.甲公司对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笔增值税计算方法有疑问,要求予以解释
C.乙公司不服税收机关对其采取冻结银行存款的税收保全措施,申请行政复议
D.个体工商户陈某认为税务所长在征税过程中对自己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向上级税务机
关提出控告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税收征收管理法。
A 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 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
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
密。”此项正确。
B项:第8 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此项正确。
C项:第8条第4 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此项正确。
D 项:第8条第5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
法违纪行为。”此项正确。
69、下列哪些属于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
A.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支出
B.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C.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
D.国际组织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AB 项:《审计法》第2 条第2 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
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
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该两项正确。
C项:第22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
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该规定中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仅为支出,选项中表述为“收
支”,故此项错误。
D 项:第24 条:“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
审计监督。”此项正确。
70、关于劳动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劳动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劳动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
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关系的属性也具有从属关系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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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律关系。
AB 项: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
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双重属性,此项正确。
D 项:劳动关系既具有平等性又具有从属关系,当事人双方依照平等自愿、合法原则建
立、变更劳动关系时为平等关系,而在日常管理中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此项正
确。
71、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
条件?
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85 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 年3 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
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
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 年2 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
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14 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
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
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
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项:不满足上述规定,此项不选。
B 项: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 周岁,女性为50 周岁,因此钱先生已满足第14 条
第(二)项的情形,此项正确。
C项:该项符合第14条第(三)项情形,此项正确。
D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订立,此项正确。
72、东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规
定?
A.安排女技术员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小组并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
B.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开始生产线的试运行
C.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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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试运行开始前,未对生产线上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
A项:《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此项不违反规定。
B项:第53条第2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此项违反规定。
C 项:第 55 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
格。”此项违反规定。
D 项:第54 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此项不
违反。
73、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
A.张某自动离职一年后,回原单位要求复职被拒绝
B.郑某辞职后,不同意公司按存款本息购回其持有的职工股,要求做市场价评估
C.秦某退休后,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险金,要求公司协助解决
D.刘某因工伤致残后,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不服,要求重新鉴定
【答案】BCD
【解析】《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已废止,本题已无参考价值。
74、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使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不需要经过国
家征收?
A.兴办乡镇企业
B.村民建设住宅
C.乡村公共设施建设
D.乡村公益事业建设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1 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
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据上述规定,ABCD均正确。
75、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城乡规划的种类?
A.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B.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C.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D.修建性详细规划分为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城乡规划的制定。
《城乡规划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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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
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据此规定可知,D项不选。
76、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时适用的《房地产管理法》特殊规
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B.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可以决定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也可
以允许其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C.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D.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转让方应当按规定
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房地产交易制度。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 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
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
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
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
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根据上述规定,D项错误,ABC项正确。
77、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农业环境保护的措施?
A.防治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
B.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
C.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D.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
《环境保护法》第33条第1 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
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
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
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第49 条第1 款:“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
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
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四项均正确。
78、甲乙两国因边境冲突引发战争,甲国军队俘获数十名乙国战俘。依《日内瓦公
约》,关于战俘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战俘应保有其被俘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B.战事停止后甲国可依乙国战俘的情形决定遣返或关押
C.甲国不得将乙国战俘扣为人质
D.甲国为使本国某地区免受乙国军事攻击可在该地区安置乙国战俘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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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考查战俘的保护。
A 项:战俘应保有其被俘时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其自用物品,除武器、马匹、军事装备
及军事文件外,应仍归战俘保有,此项正确。
B项:战争结束之后,战俘应当立即予以释放并遣返,不可以关押,此项错误。
C项:依《日内瓦公约》,不可以将战俘扣为人质,不可以对战俘进行报复、人身攻击
等,此项正确。
D 项:该项做法不符合人道主义原则,交战方应将战俘拘留所设在比较安全的地带,此
项错误。
79、经乙国同意,甲国派特别使团与乙国进行特定外交任务谈判,甲国国民贝登和丙国
国民奥马均为使团成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对奥马的任命需征得乙国同意,乙国一经同意则不可撤销此项同意
B.甲国特别使团下榻的房舍遇到火灾而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时,乙国可以推定获
得同意进入房舍救火
C.贝登在公务之外开车肇事被诉诸乙国法院,因贝登有豁免权乙国法院无权管辖
D.特别使团也适用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的制度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特别使团。
A 项:特别使团在派遣之前应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对具有接受国或第三国国籍的特别使
团代表,接受国可以随时撤销,此项错误。
B项:特别使团的房舍在遇到火灾或其他严重的灾难,同时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
的情况下,接受国可推定获得同意而进入,此项正确。
C项:使团人员在执行公务外使用车辆造成交通肇事而引起的诉讼是不享有豁免权的,
接受国可以管辖,此项错误。
D 项:特别使团同样适用接受国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和“不能接受”制度,
此项正确。
80、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入境申请
B.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
C.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发现适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国工作
D.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
件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出境、入境。
A项: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5条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
办理签证,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此项错误。
B项:第25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
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
定情形的;(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
准入境的其他情形。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由此可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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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关机关并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可以不说明理由地拒绝,此项正确。
C项:第41条第1款:“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
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本题
中,持有旅游签证的彼得不可以在中国工作,此项错误。
D 项:第4条第2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
人停留居留管理。”因此,该项中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符合规定,此项正确。
81、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
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
的理由?
A.案件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B.人民法院已承认了某外国法院就相同案件作出的判决
C.双方没有关于司法管辖的协议
D.王某在本案中缺席且未给予合法传唤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 15条第1 款:“台
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认可:(一)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是
在被申请人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申请人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
作出的;(二)案件系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三)案件双方当事人订有有效仲裁协议,且
无放弃仲裁管辖情形的;(四)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中国大陆的仲裁庭已作出仲
裁裁决的;(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者外国的法院已就同一争议作出判决
且已为人民法院所认可或者承认的;(六)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
者外国的仲裁庭已就同一争议作出仲裁裁决且已为人民法院所认可或者承认的。”
A项符合规定第(二)项,当选。
B项符合规定第(五)项,当选。
C项不在规定所列范围内,不选。
D项符合规定第(一)项,当选。
82、大陆甲公司与台湾地区乙公司签订了出口家具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
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在大陆将争议诉诸法院。关于向台湾当事人送达文书,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可向乙公司在大陆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B.如乙公司的相关当事人在台湾下落不明的,可采用公告送达
C.邮寄送达的,如乙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只是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可视为送达
D.邮寄送达未能收到送达与否证明文件的,满三个月即可视为已送达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送达。
A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 3 条第 1 款规定:
“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四)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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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五)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
的,可以邮寄送达”根据第(四)项,必须为“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
人”,此项错误。
B项:第3 条第2款:“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
告送达。”此项正确。
C项:第5条第1 款:“采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
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
日期。”此项正确。
D 项:第5条第2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
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此项错误。
83、甲国贸易公司航次承租乙国籍货轮“锦绣”号将一批货物从甲国运往中国,运输合
同载有适用甲国法律的条款。“锦绣”号停靠丙国某港时与丁国籍轮“金象”号相撞,有关
货损和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有关航次租船运输合同的争议应适用甲国法律
C.因为“锦绣”号与“金象”号的国籍不同,两轮的碰撞纠纷应适用法院地法解决
D.“锦绣”号与“金象”号的碰撞应适用丙国法律
【答案】BD
【解析】
AB 项考查合同的法律适用。《海商法》第269 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
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的法律。”题中表明“运输合同载有适用甲国法律的条款”,可知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
应先按意思自治来适用法律,A项错误,B项正确。
CD 项考查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273 条:“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
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据该规定,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丙国法律,C项错误,D项正确。
84、针对甲国一系列影响汽车工业的措施,乙、丙、丁等国向甲国提出了磋商请求。四
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关于甲国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
议》禁止使用的?
A.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当地产品
B.依国产化率对汽车中使用的进口汽车部件减税
C.规定汽车生产企业的外资股权比例不应超过60%
D.要求企业购买进口产品的数量不能大于其出口产品的数量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规定了四项禁止性投资措施:①当地成分要求:要求企
业使用或者购买当地产品;②贸易平衡要求:要求进口小于出口;③进口用汇限制:限制企
业进口外汇的使用;④国内销售要求:要求企业的产品有一部分必须在国内进行销售。
A项:该项属于“当地成分要求”,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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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该项所述可理解为,国产化率越高,减税程度越高,企业会为了减税而使得进口
汽车部件受到歧视,属于“当地成分要求”,当选。
C项:该项不属于上述禁止性投资措施,不选。
D项:该项属于明显的“贸易平衡要求”,当选。
85、关于特别提款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可以用特别提款权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其渡过金融危机提供的贷款
B.甲乙两国的贸易公司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公司间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
C.甲乙两国可将特别提款权用于两国政府间结算
D.甲国可以将特别提款权用于国际储备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创造,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份额的比
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可以用来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可以在组织开设特别
提款权账户,作为记账货币来办理政府间结算,也可与黄金、外汇一起作为国际储备,但由
于特别取款权并非真实的货币,因此不可以用于国际货物买卖的支付,故B项错误,其他三
项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
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中国甲公司发现有假冒“麒麟”商标的货物通过海关进口。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甲公司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甲公司可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备案申请
B.甲公司可要求海关将涉嫌侵犯“麒麟”商标权的标记移除后再进口
C.甲公司可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涉嫌侵权货物的申请
D.甲公司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在起诉前就被扣留的涉嫌侵权货物向
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措施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边境措施。
A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此项正
确。
BC项:第12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
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故C项正确,同时依据第7条的规定可知,对于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可以申请备案或扣留,甚至向法院起诉,但不可以仅要求移除侵
权标记,B项错误。
D项:第23条第1款:“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
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就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
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此项正确。
87、在国际税法中,对于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各国有不同标准。下列哪些属于判断法人
纳税居民身份的标准?
A.依法人的注册成立地判断
B.依法人的股东在征税国境内停留的时间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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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依法人的总机构所在地判断
D.依法人的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判断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
目前对法人居民的认定存在着三种标准:(1)法人登记注册地标准,指依照法人在哪
国注册成立来认定法人居民身份;(2)实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标准,指按照法人的实
际控制与管理中心所在地在哪个国家,就认定为该国家的法人纳税居民,通常实际控制与管
理中心的标志是法人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指法人的总机构在哪
个国家,就认定为该国家的法人纳税居民。因此,ACD项正确,B项不选。
88、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开发商李
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
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
A.接受委托,了解并运用建筑和房地产知识分析案件,寻求对李某有利的理由
B.接受委托,告知李某楼房倒塌系建筑风水原因,使其接受败诉结果
C.明知不懂房地产开发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但为经济效益极力宣扬建筑世家背景并接
受委托
D.考虑到不懂房地产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决定不接受委托
【答案】AD
【解析】
A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35条规定:“律师应当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依照法律和
委托协议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委托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项正确。
B项:《律师法》第3条第2款:“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该
项中律师用封建迷信告知当事人不符合职业规定,此项错误。
C项:该项中律师提供虚假信息,未在自己业务能力范围内接受委托不符合职业规定,
此项错误。
D项:律师应在自己业务水平范围内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该项中律师因不懂房地产业务
而不接受委托是为委托人利益着想,符合律师职业规定,此项正确。
89、2009年1月8日,最高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法官的下列哪些行
为属于该规定严禁之列?
A.北方某省高级法院田法官给承办自己老家小学工程质量纠纷案的某基层法院孔法官打
电话,希望尽快审理该案以不影响学校按时开学
B.中部某法庭许法官在下乡巡回审理纠纷案件时与代理人、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主任等
人一起在原告家边喝酒边调解,并在返回时收下被告赠送的5斤土豆
C.西北某基层法院包法官隐瞒正在办理的伤害案被告人是其同父异母兄弟的实情继续审
案
D.东部某中级法院周法官指定由环球拍卖公司主持拍卖涉案的五套房屋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法官职业道德。
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内容为:“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
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本题ABD项分别对应第
三、一、四点,当选,虽然C项也违反法官职业道德,但不属于“五个严禁”之列,不选。
90、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公证员;②年龄二十
三周岁者可以担任检察官。①正确、②不正确
B.关于律师承办业务:①律师承办业务,应告知委托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②律师承
办业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①正确、②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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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关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特征:①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
政部门;②我国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和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检察院负责制。①正
确、②不正确
D.关于我国的法官制度:①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
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②法官的
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
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①正确、②不正确
【答案】BD
【解析】
A项考查公证员和检察官。《公证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证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①不正确。《检察官法》
第10条:“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二)年满二十三岁……”②正确,故A项错
误。
B项考查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2条:“律师在承办受托业务
时,对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不可克服的困难、风险,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并向律师事
务所报告。”①正确。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而不是根据情况
来决定,②不正确,故B项正确。
C项考查检察制度。采用“三权分立”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
政权、司法权,分别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行使,检察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多隶
属于司法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刑事诉讼,①正确。②是对我国检察制度的阐述,表达正
确,故C项错误。
D项考查法官。《法官法》第16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
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①正确。第23条:“对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
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审判工作实
绩。”②不正确,故D项正确。
91、“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
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
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
司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契约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的社会关系
B.各个时期的法都不得不规定保险公司等新的交往形式和它们获得财产的新方式
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
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
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关系。
A项:此项是对契约关系的正确阐述,体现意思自治原则,此项正确。
B项:在不存在保险公司的时期,法律当然就不用规定保险公司相关的内容,此项错
误。
C项:此项符合马克思的法律的本质学说,当选。
D项:法律关系当中必然会体现出国家的意志,有时候也可能有个人的意志,此项错
误。
92、周某半夜驾车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鲁某重伤残疾,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
周某。法院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就法的适用展开辩论。法庭
经过庭审查实,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宣判其无罪释放。依据法学
原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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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院审理案件目的在于获得正确的法律判决,该判决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具
有可预测性,还应当在内容上符合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具有正当性
B.在本案中,检察院使用了归纳推理的方法
C.法院在庭审中认定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这主要解决的是事
实问题
D.法庭主持的调查和法庭辩论活动,从法律推理的角度讲,是在为演绎推理确定大小前
提
【答案】AD
【解析】
A项考查法适用的目标。法律人适用法律的目标是合理的法律决定,其既要合法又得合
理,应兼具可预测性与正当性,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此
项正确。
BCD项考查法律推理。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
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首先查明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选择与案件事实相符的法律
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大小前提推出法律决定。
BD项:本题中检察院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为典型的演绎推理,B项错误,D项
正确。
C项:该项中法庭经过庭审查实得出交通事故致鲁某重伤残疾并非因周某行为引起的结
论,是从大前提和小前提中推导出来的结论,既解决了事实问题,也解决了法律问题,此项
错误。
93、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出
B.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主持乡镇人大会议
C.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D.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各级人大代表。
A项:《地方组织法》第14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
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此项正确。
BD项:第15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
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
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B项错误,D项正确。
C项:第14条第2款:“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
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
的职务。”此项错误。
94、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下列选项正确
的是?
A.县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县人大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
府备案
C.县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
D.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A项:《地方组织法》第64条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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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
关负责。”此项正确。
B项:第64条第4款:“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
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此项错误。
C项:第68条第2款:“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此项错误。
D项:第66条第2款:“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
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
导或者领导。”此项正确。
95、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
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某日,该
银行行长卷款潜逃。事发后,大量存款户和票据持有人前来提款。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
这些提款请求,又不能由同行获得拆借资金。根据相关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该银行即将发生信用危机
B.该银行可以由中国银监会实行接管
C.该银行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托管
D.该银行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重组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接管。
A项:根据题干描述,该商业银行已经发生了信用危机,而不是即将发生,此项错误。
BCD项:《商业银行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
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因此
CD项错误,B项正确。
96、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
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在作出对
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其中符合法律
规定的是?
A.对该行全体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对此,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
其出境
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
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房屋转让给他人。对此,通知房产管理部门停止办理
该房屋的过户登记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监督管理措施。
A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0条第1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
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此项正确。
BCD项:第40条第2款:“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
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
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
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D项错误,BC项正确。
97、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
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经采取处
置措施,该银行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且资产情况进一步恶化,各方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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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认为可适用破产程序。如该银行申请破产,应当遵守的规定是?
A.该银行应当证明自己已经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B.该银行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应当成立清算组
C.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前应当得到中国银监会的同意
D.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债务清偿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清算。
《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C项正
确。
98、乙国与甲国航天企业达成协议,由甲国发射乙国研制的“星球一号”卫星。因发射
失败卫星碎片降落到甲国境内,造成人员和财物损失。甲乙两国均为《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
国际责任公约》缔约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星球一号”发射成功,发射国为技术保密可不向联合国办理登记
B.因“星球一号”由甲国的非政府实体发射,甲国不承担国际责任
C.“星球一号”对甲国国民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D.甲国和乙国对“星球一号”碎片造成的飞机损失承担绝对责任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外层空间法律体系。
A项:发射国应当在发射外空物体时进行国内和国际的登记,不可以不登记,此项错
误。
B项:根据《责任公约》,发射国应当对其发射的外太空物体承担国际上的责任,不论
是政府实体发射还是非政府实体发射,此项错误。
C项:《责任公约》中明确规定,发射国对于该国国民所造成的损害不适用公约的规
定,此项正确。
D项:发射国对于其外太空物体在地球表面造成的损害或者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损害
的,该发射国负有绝对责任,该题中甲国、乙国都为发射国,因此都应承担绝对责任,此项
正确。
99、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
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
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
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
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
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住所。
《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
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本题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而纠纷涉及到丙国,丙国可认定为具有密切联系,因此丙国的住所为罗
伯逊的住所,C项正确。
100、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缔约国,甲国公民帕克在乙国投资时向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投资保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乙国并未拒绝帕克的汇兑申请,而只是消极拖延则不属于货币汇兑险的范围
B.乙国应当是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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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如发生在乙国邻国的战争影响了帕克在乙国投资的正常营运,也属于战争内乱险承保
的范畴
D.乙国政府对帕克的违约属于政府违约险承保的范畴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A项:《公约》所承保的货币汇兑险既包括东道国采取的积极行为,例如颁布法律以禁
止货币汇兑、汇出,也包括消极行为,例如长期拖延投资者的汇兑申请,故此项错误。
B项:《公约》规定合格的东道国应当是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投资,此项正确。
C项:战争和内乱险承保因战争或内乱而影响投资的风险,该战争和内乱并不以发生在
东道国领土内为前提,发生在东道国邻国但同样影响投资的也属于承保范围内,此项正确。
D项:政府违约险所承保的必须是东道国的违约行为所导致,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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