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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兑仓_法考真题相关_法考重要法条笔记

  • 2026-06-09 07:37:15 2026-06-09 06: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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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0.193 MB
文档页数
2 页
上传时间
2026-06-09 06:51:30

文档内容

保兑仓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大米1000吨,总价款为400万元,甲公司坚持乙公司一次性付清价款。 1.乙公司无法一次性支付400万元,于是第一次交易失败 2.乙公司找到丙银行,希望丙银行向自己发放贷款 400 万元,用于支付价款,但是丙银行要求对此承担担保,现在乙公司无法 提供担保,于是第二次交易失败。 3.为保证各方的利益诉求,于是出现“保兑仓” (1)“保兑”没有“仓” ★在没有“仓”的三方法律关系中,本质上甲公司就充当了“仓”的监管职责 甲乙丙三方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书》,约定: 甲←→乙 买卖合同 甲←→丙 ①委托关系②连带责任保证 乙←→丙 ①委托关系②借款合同③金钱质押 ①丙银行签发 400 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甲公 此时乙丙之间构成“委托关系”即:乙公司作为出票人,丙公司作为付 司 款人,甲公司作为收款人,丙公司根据乙的委托向甲支付货款;同时也 属于“借款合同”即借款加利息共计 480 万元 ②乙公司在丙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照约定分 此时乙丙之间构成“金钱质押合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 期存入保证金,汇票到期日前乙公司存入的保证金总 履行,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并由债权人实际控制,或者将其资金存入 额需要达到 480 完,汇票付款义务到期后,丙银行有 债权人设立的保证金账户,债权人主张就账户内的款项优先受偿的,人 权在 480 万元范围内自保证金专户扣划以充抵丙银行 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乙公司的债权 ③丙银行根据乙公司交付保证金的情况,向甲公司签 此时甲丙之间构成“委托关系”即:丙公司为控制货源,防止甲一次性 发提货单,甲公司根据提货单确定的数额向丙银行指 将货物交付给乙后,乙跑路,委托甲按照自己的指示定量地交付货物 定的人(乙公司或者其他人)发货 ④汇票到期日,就已经存入保证金与承兑汇票之间的 此时甲丙之间构成“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即:对汇票到期日已存入保证 差额部分,由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金和汇票间的差额,甲公司对银行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其是对承兑汇票 之间的差额即货款本金 400 万程度呢连带责任,对于利息 80万并不承担 责任 【权利行使】若自汇票到期之日,乙公司仅向保证金账户存入200万元 ①汇票到期日,乙已经存入的保证金与汇票金额(400)之间的差额,甲公司和乙公司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对于利息80万只能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甲公司对于该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 (2)“保兑”引入“仓” 在上述案例基础上,丙银行不让甲公司进行监管,而是找了一个仓库公司丁,即甲乙丙三方约定“丙银行根据乙公司交付的保 证金情况向甲公司签发提货单后,甲公司根据提货单确定的数额将大米交付给丁公司,存入仓库,并以丁公司监管的大米为标 的物设立动产质押”。此外,甲乙丙丁四方约定 ①丙银行根据乙公司支付保证金的情 此时丙丁之间成立“委托关系”即:相当于此 况,向丁公司签发提货单,丁公司根据 时的“丁”就是上述的甲,都是为了保障丙控 提货单确定的数额向乙公司交货 制货源 ②丁公司必须保证所监管货物的市场 此时乙丙之间成立“动产流动质押合同”即乙 价值不得低于200万元 公司作为出质人,以丁公司(债权人委托的第 三人)监管的货物为标的物,为丙公司设立质 押,此时债权人是间接占有 【权利行使】①对于保证金与汇票金额之间的差额,存在3个担保:Ⅰ乙公司的金钱质 押Ⅱ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Ⅲ处于丁公司监管下,乙公司为此设立的动产流动质押 ②对于利息 80 万,存在 2 个担保:Ⅰ乙公司的金钱质押Ⅱ处于丁公司监管下,乙公司 为此设立的动产流动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