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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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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万里公司委托七彩印刷公司制作宣传册1000册。后七彩印刷公司按期完成宣传册的制作,
但经万里公司查验,其中的100册存在大量字迹不清、图片模糊的问题。对此,以下选
项正确的是:( )
A : 万里公司有权要求七彩印刷公司重新制作全部的宣传册
B : 万里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双方约定的报酬
C : 若万里公司拒绝支付双方约定的报酬,七彩印刷公司可以留置宣传册
D : 因仅少数宣传册存在问题,故万里公司无权解除与七彩印刷公司之间的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法典》第783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
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万里公司与七彩印刷
公司并无特别约定,故C选项正确。《民法典》第781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
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
责任。故万里公司仅有权要求七彩公司对存在问题、不符合质量要求的100册宣传册进
行重作或者减少此100册宣传册对应的报酬,A、B选项错误。《民法典》第787条规定,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故选项D错误。
2 、 单选题
甲工厂因建造办公楼,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承建该办公楼建设工程。
楼房建好后,甲因向丙银行借款(本息合计)1000万元,将该办公楼抵押给丙,双方办
理了办公楼的抵押登记,但未办理办公楼占用范围内的建设使用权的抵押登记。竣工验
收合格后,甲尚欠乙工程价款600万元,乙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甲仍未支付。丙见状
行使抵押权,将办公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共获价款1200万元(经法定机构评
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变卖的价款为500万元;办公楼变卖的价款为700
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 : 物权优先于债权,对于变卖办公楼的700万元,丙银行优先于乙受偿600万元
B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对于变卖办公楼的700万元,乙优先于丙受偿600万元
C : 登记为不动产抵押设立的生效要件,丙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变卖所得500
万元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D : 若乙将对甲享有的6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让与丁,对办公楼拍卖所得700万元,丁
优先于丙银行优先受偿600万元正确答案: B
解析:
①《民法典》第807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
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
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
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乙对在建工程的
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人。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②《民法典》第397条:“以
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
一并抵押。”据此,因丙已经办理了办公楼的抵押登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
用权视为一并抵押,丙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故C选项错误。
③《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承包人对在建工程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具有专属性,不随债权
转让而转让。D选项中,乙将对甲的6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让与丁之时,丁不能取得对建
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3 、 单选题
2017年11月20日,甲、乙约定:由甲提供布料,乙为甲加工西服一套,加工费1000元。
乙必须在2018年3月1日前交付西装。此后,乙因承接的工作繁重,就将主要工作交给信
誉良好的丙。甲对此并不知情。2018年3月31日,乙将西服交付予甲,甲发现西服不符
合约定的款式要求。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应当在2017年11月20日支付1000元的加工费
B : 乙未经甲同意将工作交由丙完成,即使丙的信誉良好,甲也有权解除合同
C : 因为西服不符合约定的款式要求,故甲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D : 因为西服不符合约定的款式要求,故甲有权要求丙进行修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的问题。
依据《民法典》第782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
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故选项A错误。
依据《民法典》第772条第2款,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
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故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依据《民法典》第781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
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
约责任。故C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
4 、 单选题
幸福大酒店与艺美公司签订《订购协议书》,双方约定由艺美公司加工完成特定样式的
漆器工艺盘并在幸福大酒店的大厅及走廊进行安装。后艺美公司按期完成对漆器工艺盘的加工并将工艺盘运送至幸福大酒店拟进行安装,但幸福大酒店拒绝验收。两天后,幸
福大酒店通知艺美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艺美公司有权在幸福大酒店第一次拒绝验收后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
B : 因艺美公司并未违约,故幸福大酒店无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
C : 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但幸福大酒店应当赔偿艺美酒店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失
D : 艺美公司有权请求幸福大酒店按约验收工艺盘并履行协助安装的义务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定作人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以及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民法典》
第778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
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
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幸福大酒店与
艺美公司之间成立承揽合同,幸福大酒店作为定作人,负有在合理期间内及时验收定作
物并协助艺美公司进行安装的义务。但幸福大酒店违反上述义务,致使艺美公司不能安
装漆器工艺盘,无法完成承揽公司,故艺美公司可以催告幸福大酒店在合理期间内履行
上述义务,若幸福大酒店逾期不履行,艺美公司有权解除合同。A选项错误,艺美公司
并未催告幸福大酒店在合理期间内履行协助义务,无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787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
偿损失。幸福大酒店作为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与艺美公司之间的承揽合同,但应赔偿
因此造成的损失。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同时,因双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已经解除,
故艺美公司无权再请求幸福大酒店履行验收及协助安装的合同义务,故D选项错误。
5 、 多选题
刘某将一块玉石原料送到王某处进行玉石摆件加工,加工过程中,刘某指示王某修改摆
件的造型,王某表示反对,刘某遂作罢。后王某认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更显雅致,便
自行做了该调整。就此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刘某作为定作人,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B : 王某自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刘某得以直接解除合同
C : 王某自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给刘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D : 刘某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因此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
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变更权,但承揽人不享有任意变更权。根据《民法典》
第777条的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
依《民法典》第781条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
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选项B错误,
选项C正确。
故本题答案为CD。6 、 多选题
甲公司要新建一栋办公楼,经招投标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
公司先行垫资500万元施工。后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乙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约定的
报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合同未约定利息的,乙公司最多按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请求支付利息
B : 合同未约定利息的,乙公司的垫资应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C : 合同约定利息的,乙公司得请求支付利息,利息不受垫资时同类贷款利率限制
D : 合同约定利息的,乙公司的垫资相当于乙公司向甲公司的借款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中垫资及垫资利息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5条规
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
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
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本题答案为BD。
7 、 多选题
甲公司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乙公司为一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为三级。2011年3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甲公司开发的盛世滨江商业办公综合体项目
交乙公司施工建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实际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完工后,发包人因亟须
将该商业办公综合体投入使用,故在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便匆匆使用了
部分楼层。3个月后,在正式对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发现该工程已实际预先使用的这
部分不合格,经法院审理查明,发包人甲公司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纸存在重大缺陷,同时
乙公司也存在施工管控不到位、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等现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应由甲公司独自一人承担责任
B : 乙公司应承担与其施工过程中管控不到位、偷工减料等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C : 甲公司应承担与其提供图纸不合格这一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D : 乙公司依旧需要在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其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承担质量
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3条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均需要就建设工程质量
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但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
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即不得再就使用部分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权利。故此时责任
应由甲公司一人承担,但承包人乙公司依旧需要在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其地基基
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由此可知AD正确,BC错误。
8 、 多选题乙公司为建筑公司,为甲公司的某建筑物建设与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同
意,乙将该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 : 乙、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
B : 如果该建筑物工程质量不合格,乙、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 : 如果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甲可以以乙、丙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D : 丙公司可以甲公司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是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问题。《民法典》第791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工程主体结
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乙公司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包构成违法分包,合同
无效。故选项A错误。
《民法典》第791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
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
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亦适用于违法分包合同,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B正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
总承包人、分包人、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故选项C正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43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
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因此,如果实际施工人起诉的
是发包人,法院“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不是“可以”。故选项D错误。综
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D。
9 、 多选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承包给乙公司施工,双方经备案的中标合同约
定的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甲、乙双方私下约定的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无论是双方的
中标合同还是私下的约定,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后全部工程竣工并通过甲公
司验收,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工程价款与支付发生争议。就此,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双方应当以5000万元作为工程价款
B : 双方应当以4800万元作为工程价款
C : 工程通过甲公司验收之日为甲公司应付工程款之日
D : 乙公司将工程交付甲公司之日为甲公司应付工程款之日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
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
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
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本题中工程以实际交付,故选
项D正确,选项C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D。
10 、 多选题
甲建筑公司承包了某乡村大河上的文化桥修复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
约定。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发包人有权要求甲建筑公司在合理期间内无偿进行返工
B : 若因发包人要求甲建筑公司进行返工导致甲建筑公司逾期交付,甲建筑公司不应承
担违约责任
C : 若甲建筑公司对该工程进行返工并通过验收,但该文化桥投入使用后桥上新修的横
梁倒塌砸伤路人乙,应由甲建筑公司赔偿乙的损失
D : 若工程质量问题是由发包人提供资料不准确造成的,甲建筑公司有权请求发包人根
据实际工作量增付费用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民法典》第801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
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
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民法典》第802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
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C选项正确。
《民法典》第805条规定,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
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
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故D选项正确。
11 、 不定项选择题
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宏达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其
开发的盛世豪庭住宅项目交予宏达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若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就该建设工程签订了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签订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
B : 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首先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其余合同
均无效
C : 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最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其余合同均
无效
D : 若该建设个程竣工且质量合格,则实际履行的建设工程施丁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
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
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12 、 不定项选择题
缺乏资质的甲公司借用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乙企业名义与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
进行施工,竣工后经验收该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公司借用乙企业名义与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绝对无效
B : 对因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给丙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C : 对因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给丙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乙承担补充责任
D : 对因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给丙造成的损失,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
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
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1245号裁判指出:
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应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故A选项错
误。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7条规定,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
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
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D选项正确,
B、C选项错误。
13 、 不定项选择题
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宏达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其
开发的盛世豪庭住宅项目交予宏达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请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若该建设工程竣工且经验收质量合格,但江山房地产公司拒付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已
知建设工程已经部分抵押给银行,且部分房屋已经全款出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
A : 若江山房地产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宏达建筑公司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
先受偿权,则宏达建筑公司无权主张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B : 宏达建筑公司可以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
先受偿
C : 宏达建筑公司就其工程款债权仅能就该建设工程中不涉及出卖给业主的剩余部分主
张优先受偿
D : 宏达建筑公司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18月,自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
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42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
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
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A选项错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40条规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B选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版)29条的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
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
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
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故C选项错误。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41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
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故D选项正确。